第38則 絕嗣

話說東京城內有張柔,頗稱行善,臨老無子。城外有個沈慶,種種作惡,盜跖無異,倒有五男二女,七子團圓。因此張柔死得不服,到閻君處呈一狀詞,告道:

告為絕嗣不宜事:諺云:積德多嗣。經云:為善有後。理所當然,事有必至。某三畏存心,四知質鬼,不敢自附善門,庶幾可免惡行。年老無嗣,終身遺恨。乞查前數,辨明後事。上告。

包公看罷道:「哪有為善的反致絕嗣之理,畢竟你祖父遺下冤孽。到司善簿上查來。」鬼吏查報:惡簿上有張柔名字,三代祖張異,作惡多端,因該絕嗣。包公曰:「你雖有行善好處,掩不得祖宗之惡,你莫怪天道不平。」張柔曰:「如何像沈慶這樣做惡,反生七子?」包公曰:「也與你查來。」鬼吏報曰:「沈慶一生作惡,應該絕嗣。只因他三代祖宗俱是積德的,因此不絕其後。」包公曰:「正是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大凡人家行善,必有幾代善,方叫做積善;幾代行不善,方叫做不善。豈謂天道真無報應,遠在兒孫近在身。張柔你一生既行得幾件善,難道就沒有報應於你?發你來世到清福中享些快活。那沈慶既多為不善,發他轉身為畜類,多受刀俎之苦。」批道:

審得:子孫乃祖宗繼述之所賴,祖宗亦子孫綿衍之所託。故瓜瓞延於始祖,麟趾發其征祥。於公之門必大,王氏之蔭自垂。是以三代積善,方許後世多嗣,一念之至孝,不及改稔惡之堂構。數端之微善,何能昭象賢之嘗及?雖非誣告,亦屬痴想。在生無應,轉世再報。

批完,發去訖。

包公案
包公案
《包公案》又名《龍圖公案》,明代的公案小說,講述包公破案的故事,是中國古代文學三大公案之一,影響較大。全書十卷,安遇時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