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回 嗟乎興聖主 亦復苦生民(8)

註:李自成攻破北京事跡,當時文士筆錄見聞而流傳後世者甚多。諸書作者對李自成無不極為仇視,文中自多誇張及誣衊,未可盡信。但闖軍初時紀律嚴明,進北京後便即腐敗,當屬事實,否則不致成功後便即一敗塗地。以下所錄為《明季北略》一書中若干記載:(文中所謂「賊」指闖軍而言,可見作者極有偏見。)

○昧爽,陰雲四合,城外煙焰障天,微雨不絕,霧迷,俄微雪,城陷。或謂先有人伏內,通太監曹化淳弟曹二公內應開門;一云:太監王相堯率內兵千人出迎賊。賊將劉宗敏整軍入,軍中甚肅。……太監曹化淳同兵部尚書張縉彥開彰義門迎賊。……大抵京城之陷,多由奸人內應耳。……已而賊大呼開門者不殺,於是士民各執香立門,賊過,伏迎,門上俱粘「 順民」,大書「永昌元年順天王萬萬歲」。

○賊盡放馬兵入城,亂入人家。諸將軍望高門大第,即入據之。劉宗敏據田宏第,李牟據周奎第。

○掌書宮人杜氏、陳氏、竇氏為自成所取,而竇氏尤寵,號竇妃。又有張氏,亦嬖之。自成集宮女分賜隨來諸賊,每賊各三十人。牛金星、宋獻策等亦各數人。○四月初一日,宋獻策云:「天象慘列,日色無光,亟宜停刑。」初七日,自成過宗敏第,見庭院夾三百多人,哀號半絕。自成云:「天象示警,宋軍師言當省刑,宜酌放之。」此中縉紳十一,余皆雜流武弁及效勞辦事人。釋千餘人,然死者過半矣。

○賊初入城,不甚殺戮。數日後大肆殺戮……賊兵滿路,手攜麻索,見面稍魁肥,即疑有財,系頸征賄。有中途借貸而釋者,亦有押至其家,任其揀擇而後釋者。若縛至劉宗敏偽府便無生理。

○賊初入城時,先假張殺戮之禁,如有淫掠民間者,立行凌遲。假將犯 罪之寇殺死四人,分為五段,據稱以淫殺之故也。民間誤信,遂安心開店市,嘻嘻自若……四五日後恣行殺掠。先令十家一保,如有一家逃亡,十家同斬。十家之內有富戶者,闖賊自行點取籍沒,其中下之家,聽各賊分掠。又民間馬騾銅器,俱責令輸營,於是滿城百姓,家家傾竭。

○賊兵初入人家,曰借鍋爨。少焉,曰借床眠。頃之,曰借汝妻女姊妹作伴。藏匿者,押男子,遍搜,不得不止。愛則置樓馬上。有一賊挾三四人者,又有身摟一人而余馬挾帶二三人者。不從則死,從而不當意者亦死。一人而不堪眾嬲者亦死。安福胡同一夜婦女死者三百七十餘人。降官妻妾,俱不能免。……賊將各踞巨室。籍沒子女為樂,而士兵充塞巷陌,以搜馬搜銅為名,沿門淫掠。稍違者,兵加其頸。門衛甚嚴,即欲脫免,不可得也。不顧青天白日,恣行淫戲。

○賊無他伎倆,到處先用賊黨扮作往來客商,四處傳布,說賊「不殺人,不愛財。不姦淫,不搶掠,平買平賣,蠲免錢糧,且將官家銀錢分賑窮民,頗愛斯文秀才,迎者先賞銀幣,嗣即考校,一等作府,二等作縣。」……於是不通秀才皆望做官;無知窮民皆望得錢;拖欠錢糧者皆望蠲免。真保間民謠有「開了大門迎闖王,闖王來時不納糧」等語,因此賊計得售。

○賊兵入城者四十餘萬,各肆擄掠。自成或禁止,輒嘩曰:「皇帝讓汝做,金銀婦女不讓我輩耶?」

碧血劍
碧血劍
《碧血劍》是金庸創作的長篇武俠小說,主線故事是明末被冤殺的大將袁崇煥之子袁承志及其師門華山派義助闖王,奪取大明江山所引起的一系列江湖恩怨。袁承志的復仇之路與天下江山的爭奪交織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