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回 胡地甲誣良害己 洪都頭借語知情

話說狄仁傑將胡德同孔萬德兩人,交差帶去,預備前往相驗。自己退堂,令人傳了仵作,發過三梆,穿了元服,當時帶了差役人證,直向六里墩而來。所有那一路居民,聽說出了命案,皆知道狄公是個清官,必能伸冤理枉,一個個成群結隊,跟在他轎後前來觀看。到了下晝時分,已至鎮上。早有胡德的夥計趙三,並鎮上的鄉董郭禮文備了公館,前來迎接。狄公先問了兩句尋常的言語,然後下轎說道:「本縣且到孔家踏勘一回,然後登場開驗。」說着,先到了客店門首,果見兩個屍身,倒在下面,委是刀傷身死。隨即傳胡德問道:「這屍首,本是倒在此地的麼?」胡德見狄公先問這話,趕着回稟:「太爺恩典,此乃孔萬德有意害人,故將殺死屍骸,拋棄在鎮口,以便隨後抵賴。小人不能牽涉無辜,故仍然搬移在他家門前。求太爺明察。」狄公不等他說完,當時喝道:「汝這狗頭,本縣且不問誰是兇手,你既是在公人役,豈能知法犯法,可知道移屍該當何罪?無論孔萬德是有意害人,既經他將屍骸拋棄在鎮口,汝當先行報縣,說明原故,等本縣相驗之後,方能請示標封。汝為何藐視王法,敢將這兩口屍骸移置此處!這有心索詐,已可概見;不然即與他通同謀害,因分贓不平,先行出首。本縣先將汝重責一頓,再則嚴刑拷問。」着令差役,重打了二百刑杖。登時喊叫連天,皮開肉綻。所有那鎮上的百姓,明知孔萬德是個冤枉,被胡德誣害,無奈是人命案件,不敢摻入裡面,此時見狄公如此辦法,眾人已是欽服,說道:「果然名不虛傳,好一個精明的清官!」

當時將胡德打畢,他仍是矢口不移,狄公也不過為苛求,帶着眾人到孔家裡面,向着孔萬德問道:「汝家雖是十數間房屋,但是昨日客人,住在哪間屋內,汝且說明。」孔萬德道:「只後進三間,是小人夫婦同我那女兒居住。東邊兩間是廚房,這五間房屋,從不住客,惟有前進同中進,讓客居住。昨日那兩個客人前來,小人因他是販絲貨的客,不免總有銀錢,在前進不甚妥貼,因此請他在中進居住。」說着領了狄公到了中進,指着上首那間房屋。狄公與眾人進去細看,果見桌上尚。有殘肴酒跡,未曾除去,床面前還擺着兩個夜壺,看了一遍,實無形跡,恐他所供不實,問道:「汝在這地既開了數十年客店,往來的過客,自必多住此處,難道昨日只有他兩人,以外別無一客麼?」孔萬德道:「此外尚有三個客人,一是往山西販賣皮貨的;那兩個是主僕兩人,由河南至此,現因抱病在此,尚在前進睡臥呢!」狄公當時先將那個皮貨客人帶來詢問,說是「姓高名叫清源,歷年做此生理,皆在此處投寓。昨日那兩個客人,確係天色將明的時節出去,夜間並未聽有喊叫,至他為何身死,我等實不知情。」復將那個僕人提來,也是如此說法,且言主人有病,一夜未曾安眠,若是出有別故,豈能絕無動靜。狄公聽眾人異口同聲,皆說非孔萬德殺害,心下更是疑惑,只得復往裡面,各處細看了一回,仍然無一點痕跡。心下說道:「這案明是在外面身死,若是在這屋內,就是那三人幫同抵賴,豈能一點形影沒有?」自己疑惑不定,只得出來。到了鎮口,果見原殺的地方,鮮血汪汪,冒散在四處,左右一帶,並無人家居住,只得將鎮裡就近的居民,提來審問。皆說不知情節。因早見過路人來,知道出了這案,因此喚了地甲,細細查訪,方知是孔家店內客人。

狄公心想道:「莫非就是這地甲所為?此時天色已晚,諒也不能相驗,我先且細訪一夜,看是如何,明早驗復再議。」想罷,向着那鄉董說道:「本縣素來案件,隨到隨問,隨問隨結,故此今日得報,隨即前來踏勘。但這命案重大,非日間相驗,不能妥當,本縣且在此處暫住一宵,明日再行開驗。」吩咐差役,小心看管,自己到了公館,與那鄉董郭禮文談論一番。招呼眾人退去,隨將洪亮喊來說道:「此案定非孔萬德所為,本縣惟恐這胡德做了這事,反來自己出首,牽害旁人。你且去細訪一會,速速回報。」

洪亮當即領命出來,找了那地甲的夥計趙三,並見個值日的差役,說道:「我是隨着太爺來辦這案件,又沒有苦主家,又沒有事主,眼見得孔老兒是個冤抑,我們雖是公門口吃飯的人,也不能無辜羅唣好人,到此時腹中已是飢餓,胡德是此地地甲,難道一杯酒也不預備?我等也不是白擾的,大爺的清正,誰不曉得,明日回衙之後,總要散給工食,那時我們也要照還,此時當真令我們挨餓不成?」趙三聽見洪亮發話,趕着上來招呼道:「洪都頭不必生氣,這是我們地甲,為案纏手,忘卻叫人預備。即是都頭與眾位餓了,我小人奉請一杯。就在鎮上東街酒樓上,胡亂吃一頓罷。」說着另外派了兩人看守屍首,自己與大眾來到酒樓。那些小二,見是縣裡的公差,知是為命案來此,趕着上來問長問短,擺上許多酒肴。洪亮道:「我等不比尋常差役,遇了一件案子,就大吃大喝,拿着事主用錢,然後還索詐些銀兩走路。你且將尋常的飯菜,端兩件上來,吃兩杯酒,就算了。共計多少飯銀,隨後一總給你。」說着大家坐下。

洪亮明知胡德被打之後,為喬太、馬榮兩人押在孔家,當時向着趙三說道:「你家頭兒,也太疏忽了,怎麼昨日一夜不在家,今日回來,知道這案件,就想孔老兒這許多銀兩,人家不肯,就生出這個毒計,移屍在他家門首,豈不是心太辣了麼?究竟他昨夜到何處去呢,此乃眼面前地方,怎麼連你巡更,皆逡巡不到?現在太爺打了他二百刑杖,明日還要着他交出兇手呢,你看這不是自討苦吃麼。」趙三道:「都頭你不知內里情節,因諸位頭翁,不是外人,故敢說出這話。我們這個地甲,因與孔老兒有仇,凡到年節,他只肯給那幾個銅錢,平時想同他挪一文,他皆不行。昨夜胡德正在李小六子家賭錢,輸了一身的欠帳。到了天亮之時,正是不得脫身,忽然鎮上哄鬧起來,說出了命案。他訪知是孔家出來的人,因此起了這個念頭,想報這仇。這事原曉得不是萬德,不過想訛詐他,自己卻被責罵了一頓,豈不是害人不成,反害自己麼?但這案件,也真奇怪,明明是天明出的事,我打過正更之後,方才由彼處回來,一覺未醒,就有了這事。孔老兒雖是個慳吝的人,我看這件事,他決不敢做。」

洪亮聽了這番話,也是含糊答應,想道照他說來,這事也不是胡德了,不過想訛詐他幾兩銀子。現在所欲未遂,重責了二百大板,也算得抵了責罪,但是兇手不知是誰,此事倒不易辦。當即狼吞虎咽,吃完酒飯,算明帳目,招呼他明日在公館收取,自己別了大眾,來到狄公面前,將方才的話說了一遍。狄公道:「此案甚是奇異,若不是萬德所為,必是這兩人先在別處露了銀錢,被歹人看見尾隨到此,今早等他起行時節,措手不及,傷了性命。不然,何以兩人皆殺死在鎮口。本縣既為民父母,務必為死者伸了冤情,方能上對君王,下對百姓。且待明日驗後如何,再行核奪便了。」當時洪亮退了出來,專等明早開驗。不知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狄公案
狄公案
《狄公案》又名《武則天四大奇案》《狄梁公全傳》,清末長篇公案小說,作者名已佚,共六卷六十四回。前三十回,寫狄仁傑任昌平縣令時平斷冤獄;後三十四回,寫其任宰相時整肅朝綱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