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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學(節選)》

荀子 〔先秦〕

君子曰:學不可以已。

青,取之於藍,而青於藍;冰,水為之,而寒於水。

木直中繩,輮以為輪,其曲中規。

雖有槁暴,不復挺者,輮使之然也。

故木受繩則直,金就礪則利,君子博學而日參省乎己,則知明而行無過矣。

吾嘗終日而思矣,不如須臾之所學也;吾嘗跂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見也。

登高而招,臂非加長也,而見者遠;順風而呼,聲非加疾也,而聞者彰。

假輿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絕江河。

君子生非異也,善假於物也。

積土成山,風雨興焉;積水成淵,蛟龍生焉;積善成德,而神明自得,聖心備焉。

故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海。

騏驥一躍,不能十步;駑馬十駕,功在不舍。

鍥而舍之,朽木不折;鍥而不捨,金石可鏤。

蚓無爪牙之利,筋骨之強,上食埃土,下飲黃泉,用心一也。

蟹六跪而二螯,非蛇鱔之穴無可寄託者,用心躁也。

勸學(節選) - 譯文及註釋

譯文
君子說:學習是不可以停止的。

靛青是從藍草里提取的,可是比藍草的顏色更深;冰是水凝結而成的,卻比水還要寒冷。一塊木材直得合乎墨線,假如用火烤使它彎曲做成車輪,它的弧度就可以符合圓規的標準。即使又被風吹日曬而乾枯了,木材也不會再挺直,是因為經過加工使它成為這樣的。所以木材用墨線量過再經輔具加工就能取直,刀劍在磨刀石上磨過就能變得鋒利,君子廣博地學習並且每天檢驗反省自己,那麼他就會智慧明達而且行為沒有過失了。

我曾經整天思索,卻不如片刻學到的知識多;我曾經踮起腳遠望,卻不如登到高處看得廣闊。登到高處招手,胳膊沒有加長,可是別人在遠處也能看見;順着風呼叫,聲音沒有變得洪亮,可是聽的人在遠處也能聽得很清楚。藉助車馬的人,並不是腳走得快,卻可以達到千里之外;藉助舟船的人,並不善於游泳,卻可以橫渡江河。君子的資質秉性跟一般人沒有不同,只是君子善於藉助外物罷了。

堆積土石成了高山,風雨從這裡興起;匯積水流成為深淵,蛟龍從這兒產生;積累善行養成高尚的道德,精神得到提升,聖人的心境由此具備。所以不積累一步半步的行程,就沒有辦法達到千里之遠;不積累細小的流水,就沒有辦法匯成江河大海。駿馬一跨躍,也不足十步遠;劣馬連走十天,它的成功在於不停止。如果刻幾下就停下來了,那麼腐朽的木頭也刻不斷。如果不停地刻下去,那麼金石也能雕刻成功。蚯蚓沒有銳利的爪子和牙齒,強健的筋骨,卻能向上吃到泥土,向下喝到地下的泉水,這是由於它用心專一。螃蟹有六條腿,兩個蟹鉗,但是沒有蛇、鱔的洞穴它就無處藏身,這是因為它用心浮躁。

注釋
君子:指有學問有修養的人。
學不可以已(yǐ):學習不能停止。
青取之於藍:靛青,從藍草中取得。青,靛青,一種染料。藍,蓼藍,一年生草本植物,葉子含藍汁,可以做藍色染料。
中(zhòng)繩:(木材)合乎拉直的墨線。繩,墨線。
輮(róu):通「煣」,古代用火烤使木條彎曲的一種工藝。
規:圓規,畫圓的工具。
雖有(yòu)槁暴(pù):即使又曬乾了。有,通「又」。槁,枯。暴,同「曝」,曬乾。
挺:直。
受繩:用墨線量過。
金:指金屬制的刀劍等。就礪:拿到磨刀石上去磨。礪,磨刀石。就,動詞,接近,靠近。
日參(cān)省(xǐng)乎己:每天對照反省自己。參,一譯檢驗,檢查;二譯同「叄」,多次。省,省察。乎,介詞,於。
博學:廣泛地學習。
日:每天。
知(zhì):同「智」,見識。
須臾(yú):片刻,一會兒。
跂(qǐ):踮起腳後跟。
博見:看見的範圍廣,見得廣。
疾:聲音宏大。
彰:明顯,清楚。這裡指聽得更清楚。
假:憑藉,利用。輿:車廂,這裡指車。
利足:腳走得快。
水:游泳。
絕:橫渡。
生(xìng)非異:本性(同一般人)沒有差別。生,通「性」,天賦,資質。
明:明達。
行無過:行為沒有過錯。
跬(kuǐ):行走時兩腳之間的距離,等於現在所說的一步、古人所說的半步。步:古人說一步,指左右腳都向前邁一次的距離,等於現在的兩步。
騏(qí)驥(jì):駿馬,千里馬。
駑馬十駕:劣馬拉車連走十天也能到達。
駑馬:劣馬。
駕:古代馬拉車時,早晨套一上車,晚上卸去。套車叫駕,所以這裡用「駕」指代馬車一天的行程。 十駕就是套十次車,指十天的行程。此指千里的路程。
舍:捨棄。指不放棄行路。
鍥(qiè):用刀雕刻。
鏤(lòu):原指在金屬上雕刻,泛指雕刻。
蟹六跪而二螯(áo):螃蟹有六隻爪子,兩個鉗子。
六跪:六條腿。蟹實際上是八條腿。跪,蟹腳。一說,海蟹後面的兩條腿只能划水,不能用來走路或自衛,所以不能算在「跪」裡面。螯,螃蟹等節肢動物身前的大爪,形如鉗。
蛇鱔:異文「蛇蟮」。

參考資料:

1、 徐中玉 金啟華.中國古代文學作品選(一).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999:107-119
2、 吳相洲,王元昊,趙翔編,國學水平測試系統 中,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5.05,第242頁
3、 戴 偉.國學原典導讀.成都:巴蜀書社,2003:402

勸學(節選) - 賞析

開篇「君子曰:學不可以已。」這不但是《勸學》篇的第一句,也是整個《荀子》著作的第一句。荀子認為人的本性是「惡」的,必須用禮義來矯正,所以他特別重視學習。「性惡論」是荀子社會政治思想的出發點,他在著作中首先提出學習不可以停止,就是想抓住關鍵,解決根本問題。因為他十分重視這個問題,所以他把自己的見解,通過「君子」之口提出來,以示鄭重。開頭就提出了中心論點,語言簡勁,命意深廣,因而很自然地引出了下文的滔滔闡述。

以「青,取之於藍,而青於藍;冰,水為之,而寒於水」,來比喻任何人通過發憤學習,都能進步,今日之我可以勝過昨日之我,學生也可以超過老師。這兩個比喻,使學習的人受到很大的啟發和鼓舞。不過,要能「青於藍」「寒於水」,決不是「今日學,明日輟」所能辦到的,必須不斷地學,也就是說:「學不可以已」。所以,這兩個比喻深刻有力地說明了中心論點,催人奮進。

接着,文章進一步設喻,從根本上闡明道理:「木直中繩,輮以為輪,其曲中規。雖有槁暴,不復挺者,輮使之然也。」對學習者更大的鼓勵。在強調了學習的重要作用後,文章以設喻引出論斷:「故木受繩則直,金就礪則利,君子博學而日參省乎己,則知明而行無過矣。」木材經過墨線量過就會取直,金屬製成的刀劍之類拿到磨刀石上去磨就會鋒利,這就好比君子廣泛學習,而且每天檢查省察自己,就會知識通達,行為沒有過錯。這樣以設喻引出論斷,顯得更有說服力。論斷句中的「日」字,與起句「學不可以已」的「已」字,緊密呼應,突出了要「知明而行無過」,就必須不斷學習,從而有力地闡明了中心論點。

第三段說明了學習在改變人的素質、提高人的智力方面的重大意義。學習意義重大,荀子認為,學習不能單靠坐在房子裡苦思冥想,必須利用外界事物,向實際學習。因此,「吾嘗終日而思矣,不如須臾之所學也」。荀子以親身的體驗,通過「終日思」與「須臾學」的對比,強調空想不如學習。而這個與空想相對的「學」字,不言而喻,也就是指利用外界事物,向實際學習。這種對於學習的見解,也是荀子基於他的認識論提出來的。荀子否認孟子所說的人有天生的「良知」「良能」,因此他強調從外界實際事物中學習。他在這裡提出的「學」的概念,就具有唯物主義因素。

接着,連設五喻,展開論證,荀子先從生活經驗說起:站在高處望,比踮起腳見得廣闊;登高招手,順風呼喊,手臂並非更長了,聲音並非更大了,可是人家卻能遠遠地看到,清楚地聽到;可見利用高處、利用順風的作用之大。推而廣之,「假輿馬」「假舟楫」的人,也並非善於走路或擅長游泳,可是他們卻能「致千里」「絕江河」,由於設喻所用的事例都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因此讀起來不但感到親切,而且覺得可信。隨着不斷設喻,闡明的道理越來越深入讀者心靈,於是水到渠成地得出了結論:「君子生非異也,善假於物也。」這就是說,君子之所以會有超過一般人的才德,就是因為他們善於利用外物來好好學習。推論起來,人如果善於利用外物好好學習,也就可以變為有才德的君子。這與第一段所說的青出於藍、冰寒於水、直木可「輮」為車輪,意脈是一貫的,結構上也是暗相呼應的。此外,荀子把「所學」與「善假於物」聯繫起來,「這意味着學習的目的是要認識客觀事物的規律,並利用這些規律性知識去改造客觀世界。」(引自嚴北溟關於《勸學》的說明)這與他的「制天命」的思想也是聯繫着的。這一段說明學習必須善於利用外物。

最後一段闡述學習必須專心一致、鍥而不捨。人們在從外界實際事物中學習的時候,還有需要注意的地方,所以,這一段作了進一步的說明,主要寫了兩個方面:一個是「積」,一個是「一」。文章先設兩喻引出論點:「積土成山,風雨興焉;積水成淵,蛟龍生焉;積善成德,而神明自得,聖心備焉。」這說明學習要注意積累。荀子根本不承認「天生聖人」的說法,他指出人只要努力學習,「積善積德」,就可以具備聖人的思想。聖人也是不斷學習而成的,正如他在《性惡》篇中所說的:「積善不息」,「塗之人可以為禹」。他充分強調「積善」的作用,這與開頭提出的「學不可以已」也是一脈相承、遙相呼應的。在筆法上,以設喻引出論點,更加強了論點的語勢,使論點一出現就具有一定的說服力。
接着,文章又進行申述:「故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海。」這是從反面設喻來說明積累的重要。經過一正一反的設喻,學習要注意積累的道理已初步闡明,但是為了深入說明,文章又反覆設喻對比:先以「騏驥一躍,不能十步」與「駑馬十駕,功在不舍」相比,再以「鍥而舍之,朽木不折」與「鍥而不捨,金石可鏤」相比,從而充分顯示出「不舍」的重大意義,而學習要注意積累的道理,也得到了進一步的證明。當然,學習要做到「不舍」,要不斷積累,那就必須專一,不能浮躁。

因此,文章再以「蚓無爪牙之利,筋骨之強」,能夠「上食埃土,下飲黃泉」與「蟹六跪而二螯」,卻「非蛇蟮之穴無可寄託」進行對比,說明學習必須專心致志,不能粗心浮氣。這兩個比喻,強調了學習必須堅持不懈,並照應了上文的層層論述。通過這一段的層層比喻,可以清楚地理解學習必須持之以恆。至此,開篇提出的「學不可以已」的中心論點,已得到了深入的闡發和充分的證明。

這篇文章各段的條理十分清楚,基本上是每段闡述一個具體問題,而且總在文章的開頭、結尾部分作出明確的交代。在文章中,作者有時又採用對比的方法,將兩種相反的情況組織在一起,形成鮮明對照,以增強文字的說服力。例如,在強調學習必須持之以恆、用心專一時,他不但用了一些並列的比喻,也用了好些相反相成的比喻,他列舉了「騏驥一躍,不能十步」和「駑馬十駕,功在不舍」;「鍥而舍之,朽木不折」和「鍥而不捨,金石可鏤」;以及「無爪牙之利,筋骨之強」的蚯蚓,竟能在地下來去自如,而「六跪而二螯」的螃蟹,卻連一個容身的小洞也掘不好。這就表明,「積」與「不積」所產生的效果是截然相反的。在荀子哲學思想中,「積」字是一個重要觀點。

參考資料:

1、 黃岳洲.中國古代文學名篇鑑賞辭典(上卷).北京:華語教學出版社,2013:96-102

勸學(節選) - 創作背影

戰國時期,奴隸制度進一步崩潰,封建制度逐步形成,歷史經歷着劃時代的變革。許多思想家從不同的立場和角度出發,對當時的社會變革發表各自的主張,並逐漸形成墨家、儒家、道家和法家等不同的派別,歷史上稱之為「諸子百家」。諸子百家紛紛著書立說,宣傳自己的主張,批評別人,出現了「百家爭鳴」的局面。荀子是戰國後期儒家的代表人物。他認為自然界的存在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但人們可以用主觀努力去認識它,順應它,運用它。為了揭示後天學習的重要意義,他創作了《勸學》一文。

 
荀子

作者:荀子

荀子(約公元前313年-公元前238年),名況,字卿,華夏族(漢族),戰國末期趙國人。著名思想家、文學家、政治家,時人尊稱「荀卿」。西漢時因避漢宣帝劉詢諱,因「荀」與「孫」二字古音相通,故又稱孫卿。曾三次出任齊國稷下學宮的祭酒,後為楚蘭陵(位於今山東蘭陵縣)令。荀子對儒家思想有所發展,提倡性惡論,其學說常被後人拿來跟孟子的『性善說』比較,荀子對重新整理儒家典籍也有相當顯著的貢獻。 

荀子其它诗文

《卷八》

荀子 〔先秦〕

  ○張魏公二事

  高宗視師金陵,張魏公為守,楊和王領殿前司。有卒夜出,與兵馬都監喧競,卒訴之,公判云:"都監夜巡,職也,禁兵酉點後不許出營,法也,牒宿衛司照條行。"楊不得已斬之。

  又嘗詣學,士有投牒者,視之,則爭博進也。即判云:"士子爭財於學校,教化不明,太守罪也。當職先罰俸半月,牒學照規行。"教官大窘,引去。

  ○羅春伯政事

  羅點春伯為浙西倉攝平江府。忽有故主訟其逐仆欠錢者,究問雖得實,而仆黠甚,反欲污其主,乃自陳嘗與主饋之姬通,既而物色,則無有也。於是遂令仆自供奸狀,甚詳,因判云:"仆既欠主人之錢,又且污染其婢。事之有無雖未可知,然其自供罪狀已明,合從奸罪定斷,徒配施行。所有女使,候主人有詞日根究。"聞者無不快之。

  ○〈廣甫〉峭

  魏收有"逋峭難為"之語,人多不知其義。熙寧間,蘇子容丞相奉使契丹,道北京。時文潞公為留守,燕款從容,因扣逋峭之義。蘇公曰:"向聞之宋元憲云:'事見《木經》。'蓋樑上小柱名,取其有折勢之義耳。"乃就用此事作詩為謝云:"自知伯起難逋峭,不及淳于善滑稽。"

  而齊、魏間以人有儀矩可喜者,則謂之庸峭。《集韻》曰:"〈廣甫〉〈廣余〉,屋不平也。〈廣甫〉,奔模反;〈廣余〉,同都反。今造屈勢有曲折者,謂之〈廣甫〉峭雲。"二字與前義亦近似。今京師指人之有風指者,亦謂之波峭。雖轉〈廣甫〉為波,豈亦此義耶?

  ○許公言

  安定郡王子濤,字仲山。在京師時,其兄子沖喜延道流方士。有許公言者,能以藥為黃金。其人皎然玉樹,有小爐,高不盈尺。以少藥物就掌中調之,納火中,須臾精金也。謂仲山曰:"如何?"仲山曰:"畢竟只是假。"許愕然,拊其背曰:"善自愛。"

  越數日,告子沖別,挽留不可。將出門,邀仲山耳語,首言:"君兄且死矣。君手有直紋,未可量,但早年亦〈喜〉困,宜順受之,壽可至六十九。人壽修短,視其操行。上帝所甚惡者貪,所甚靳者壽,人能不犯其所甚惡,未有不得其所靳者。君能不忘吾言,可至七十九,持之益謹,更可至八十九,外此,非吾所知也。"仲山問其行何之,曰:"中原將亂,吾入蜀耳。"

  未數月,子沖一夕無疾而亡。逾年,金入寇,仲山負其母以南,晝伏宵行,數阽於危,僅行脫。平生守許之戒不渝。晚而襲爵,年八十七乃終。克家端明,乃其曾孫也。

  ○士子訴試

  王希呂仲衡知紹興郡,舉進士。有為二試卷,異其名,皆中選。黜者不厭,譁然訴之。王呼其首問曰:"爾生幾何年?凡幾試矣?"眾謂憐其潦倒,則皆以老於場屋對。王曰:"曾中選否?"曰:"正為累試皆不利也。"王忽作色曰:爾曹累試不一得,彼一試而兩得,尚敢訴耶!"叱而出之。

  ○趙德莊誨後進

  趙忠定汝愚初登第,謁趙彥端德莊。德莊故餘干令,因家焉。故與忠定父兄游,語之曰:"謹毋以一魁置胸中。"又曰:"士大夫多為富貴誘壞。"又曰:"今日於上前得一二語獎諭,明日於宰相處得一二語褒拂,往往喪其所守者多矣。"忠定拱手曰:"謹受教。"前輩於後進如此。

  ○朱墨史

  紹聖中,蔡卞重修《神宗實錄》,用朱黃刪改。每一捲成,輒納之禁中。蓋將盡泯其跡,而使新錄獨傳。所謂朱墨本者,世不可得而復見矣。

  及梁師成用事,自謂蘇氏遺體,頗招延元祐諸家子孫若范溫、秦湛之徒。師成在禁中見其書,為諸人道之。諸人幸其書之出,因曰:"此亦不可不錄也。"師成如其言。及敗沒入,有得其書,攜以渡江,遂傳於世。

  ○蘇大璋

  三山蘇大璋之,治《易》有聲。戊午鄉舉,夢為第十一人,數為人言之,以為必如夢告。既試,將揭榜,同經人訴於郡,謂其自許之確如此,必將與試官有成約,萬一果然,乞究治之。及申號至第十一名,果《易》也。帥攜此狀入院,遍示考官,謂:"設如此言,諸公將何以自解?不若以待補首卷易之。"眾皆以為然。既拆號,則自待補為正解者,大璋也;由正解而易為待補者,乃投牒之人也。次年,蘇遂冠南宮。此與王俊民事相類。

  ○徐漢玉

  永嘉徐宣字漢玉。治周成子獄,無所枉,自知必得罪,束擔俟命。忽夢神人驅之使去,答曰:"吾分宜去,不待驅逐,但未知當往何所?"神曰:"汝得嚴州。"覺與家人言:"夢真妄耳。吾得罪必南遷,安得在畿乎?"已而謫道州,又徙象州。行至來賓縣,得《圖經》視之,唐嚴州也。嘆曰:"吾其不返乎?"果終焉。

  ○韓忄造造奇卜

  紹興末,有韓忄造者,賣卜於臨安之三橋,多奇中。庚辰春,曾侍郎仲躬、呂太史伯恭至其肆,則先一人在焉。問其姓,宗子也。次第談命,首言趙可至郡守,卻多貴子,不達者亦卿郎。次及曾,則曰:"命甚佳,有家世,有文學,有政事,亦有官職。只欠一事,終身無科第。"次至呂,問:"何干至此?"呂曰:"赴試。"曰:"去年不合發解,今安得省試?"曰:"赴詞科。"曰:"卻是詞科人,但不在今年詞科,別有人矣。後三年,兩試皆得之,且不失甲科。"復扣其何所至。沉吟久之曰:"名滿天下,可惜無福。"已而其言皆驗。趙名善待,仕至岳州守。其子汝述為尚書,適、逵、遇皆卿監郎。曾仲躬名逮吉,父、文清公之子,能世其家。舉進士不第,至從官以沒。呂太史,隆興癸未諒陰榜南宮第七人,又中宏詞科,為儒宗。不幸得末疾,甫四十六歲而終。術之神驗如此。

  ○以賦罷相

  阜陵在位,上庠月書前列試卷,時經御覽。辛丑大旱,七月私試;《閔雨有志乎民賦》。魁劉大譽,第六韻云:"雨固自於天,感召豈無所主。儻燮調得人,則斯可有節,而聚斂無度,則亦能不雨。此或未明閔之何補?不見商霖未作,相傳說於高宗;漢旱欲蘇,烹弘羊於孝武。"未幾,趙溫叔罷相。

  ○小兒瘡痘

  小兒瘡痘,固是危事,然要不可擾之。嘗見趙賓曰:"或多以酒面等物發之,非也,或以消毒飲升麻湯等解之,亦非也。大要在固髒氣之外,任其自然耳。惟本事方、捻金散最佳。"又陳劍南剛翁云:"痘瘡切不可多服升麻湯,只須以四君子湯加黃芪一味為穩耳。"二說皆有理,然或有變證,則不得不資於藥。癸酉歲,兒女皆發痘瘡。同僚括蒼陳坡,老儒也。因言:"向分教三山日,其孫方三歲。發熱七日,瘡出而倒靨色黑,唇口冰冷,危證也。遍試諸藥皆不效,因乞靈於城隍神,以卜生死。道經一士門,士怪其侵晨倉皇,因遮扣之,遂告以故。士曰:'恰有藥可起此疾,奇甚。"因為經營少許,俾服之,移時,即紅潤如常。後求其方,甚秘惜之。及代歸,方以見贐。其法用狗蠅(狗身上能飛者)七枚擂細,和醅酒少許調服。蠅夏月極多,易得,冬月,則藏於狗耳中,不可不知也。"

  既而次女瘡後,餘毒上攻,遂成內障,目不辨人,極可憂。遍試諸藥,半月不驗。後得老醫一方,用蛇蛻一具,淨洗,焙令燥。又天花粉(即瓜萎根)等分細末之,以羊子肝破開,入藥在內,麻皮縛定,用米泔水熟煮,切食之,凡旬余而愈。其後程甥亦用此取效,真奇劑也。

  ○曹西士上竿詩

  趙南仲以誅李全之功見忌於趙清臣,史揆每左右之,遂留於朝。其後恢復事起,遂分委以邊圉。赴鎮之日,朝紳置酒以餞。適有呈緣竿伎者,曹西士賦詩云:"又被鑼聲送上竿,這番難似舊時難。勸君着腳須教穩,多少傍人冷眼看。"未幾,師果不競。

  ○昌化章氏

  昌化章氏,昆弟二人,皆未有子。其兄先抱育族人一子,未幾,其妻得子。其弟言:"兄既有子,盍以所抱子與我?"兄告其妻,妻猶在蓐曰:"不然。未有子而抱之,甫得子而棄之,人其謂我何?且新生那可保也。"弟請不已,嫂曰:"不得已,寧以吾新生與之。"弟初不敢當,嫂卒與之。已而,二子皆成立。長曰,字景韓,季曰詡,字景虞。擁之子樵、,詡之孫鑄、鑒,皆相繼登第,遂為名族。孝友睦姻之報如此。婦人有識,尤可尚也。

  ○吳季謙改秩

  吳季謙愈,初為鄂州邑尉,常獲劫盜。訊之,則昔年有某郡ヘ者,江行遇盜,殺之。其妻有色,盜脅之曰:"汝能從我乎?"妻曰:"汝能從我,則我亦從汝,否則殺我。"盜問故,曰:"吾事夫若干年,今至此已矣,無可言者。僅有一兒才數月,吾欲浮之江中,幸而有育之者,庶其有遺種,吾然後從汝無悔。"盜許之,乃以黑漆團合盛此兒,藉以文褓,且置銀二片其旁,使隨流去。如是十餘年。一日,盜至鄂,艤舟。挾其家至某寺設供。至一僧房,庋間黑合在焉,妻一見識之,驚絕幾倒。因曰:"吾疾作,姑小憩於此,毋撓我。"乘間密問僧:"何從得此合?"僧言:"某年月日得於水濱,有嬰兒及白金在焉。吾收育之,為求乳食。今在此,年長矣。"呼視之,酷肖其父。乃為僧言始末,且言:"在某所,能為我聞之有司,密捕之可以為功受賞,吾冤亦釋矣。"僧為報尉,一掩獲之,遂取其子以歸。季謙用是改秩。

  ○作邑啟事

  龔聖任言,林德崇父,嘗為劇縣有聲。其與監司啟有云:"鳴琴堂上,將貽不治事之譏;投巫水中,必得擅殺人之罪。"時以為名言。

  劉潛夫宰建陽,亦有一聯云:"每嗟民力,至叔世而張弓;欲竭吏能,恐聖門之鳴鼓。"語意尤勝,信乎治邑之難也。

  ○齋不茹葷必變食

  《莊子·人間世》云:"仲尼曰:'齋,吾語若。'顏回曰:'回之家貧,唯不飲酒不茹葷者數月矣。若此,則可以為齋乎?'曰:'祭祀之齋,非心齋也。'"鄭玄注曰:"葷,辛菜也。"按《說文》:"葷,臭菜也。"鍇曰:"通謂芸、苔、椿、韭、蒜、蔥、阿魏之屬,氣不潔也。"

  《荀子·哀公篇》:"孔子曰:'夫端衣玄裳,冕而乘輅者,志不在於食葷。'"注云:"葷菜,蔥、韭之屬。"《論語》:"齋必變食。"《周禮·膳夫》:"王齋,日三舉。"鄭注云:"齋必變食也。"《疏》曰:"齋必變食,故加牲體至三太牢。"(牛、羊、豕具為一牢。)

  胡明仲論梁武曰:"祭祀之齋,居必遷坐,必變服,必變食,食為盛饌。一其心志,潔其氣體,以與神明交,未嘗不飲酒,不茹葷也。"

  晦庵釋"齋必變食"亦取《莊子》,而黃氏亦兼取之。朱又謂"葷是五辛",又曰:"今致齋有酒,非也。"然《禮》中乃有"飲不至醉"之說,何邪?

  ○二李省詩

  蜀中類試,相傳主司多私意與士人相約為暗號,中朝亦或有之,而蜀以為常。李壁季章、宴季永,同登庚戌科,己酉赴類省試。二公皆以文名一時,而律賦非所長。鄉人侯某者以能賦稱,因資之以潤色。既書卷,不以詩示侯,侯疑其必有謂。將出門,侯故少留,李遂先出,而侯踵其後。至納卷所,扣吏以二李卷子,欲借一觀,以小金牌與之。吏取以示,則詩之景聯皆曰:"日射紅鸞扇,風清白獸樽。"侯即於己卷改用之。既而皆中選。二李謝主司,主司問:"此二句,惟以授於昆仲,何為又以與人?"李恍然不知所以。他日,微有所聞,終身與侯不協。

  ○宗子請給

  王介甫為相,裁減宗室恩數,宗子相率訴馬前,公諭之曰:"祖宗親盡,亦須祧遷,何況賢輩。"荊公行一切不恤之政,獨於此事,未為不然。

  熙寧詔裁宗室授官法及恩例,東坡亦以為然,曰:"此實陛下至明至斷,所以深計遠慮,割愛為民。"其後無戚疏少長,皆仰食縣官。西南兩宗無賴者,至縱其婢使與閭巷通,生子則認為己子而利其請給,此自古所無之弊例也。

  ○鄭安晚前讖

  鄭丞相清之,在太學十五年,殊困滯無聊。乙亥歲,甫升舍選,而以無名闕,未及奏名,遂仍赴丁丑省試。臨期,又避知舉袁和叔親試別頭,愈覺不意。及試,《青紫明主恩》詩押明字。短晷逼暮,思索良艱。漫檢韻中,有穎字可用,遂用為末句云:"他年蒙渥澤,方玉帶圍穎。"歸為同舍道之,皆大笑曰:"綠衫尚未能得着,乃思量系玉帶乎?"已而中選,攀附驟貴,官至極品,竟此賜,遂成吉讖。以此知世之叨竊富貴,皆非偶然也。

  ○趙僉判花字樣

  趙時杖為平江僉幕,其訓名不雅。凡書判決杖,吏輩皆用紙貼之,此亦可笑。其押字,作一大口字,而申其下一畫。陳子爽愷作守,初到見之,書其側云:"僉判押字大空空,請改之,庶幾務實。仍請別押一樣來。"聞者無不大笑。正可與李晉仁喏樣為對也。

  ○一府三守

  放翁《筆記》言:慶曆初,夏竦判永興軍,陳執中、范雍,並為知軍。一府三守,不知職守如何分?既非長貳,文移書牒之類必有程式。官屬胥吏,何所稟承?國史不載,莫可考也。然諫官御史不以為非,三公亦不辭,豈在當時,亦便於事邪?今按竦先以都部署兼經略招討使,判永興軍。既而執中為同都部署經略使知軍,而詔竦判如故。未幾,竦屯州,執中屯涇州。蓋兩人議邊事不合,故分任之。未幾,又以范雍知軍。竦、執中既分出按邊,而領府事猶故。於是一府三守,公吏奔趨往來想不勝其擾,自昔未嘗有也。然則史未嘗不載,而於事安得為便乎?

  ○六么羽調

  《演繁露》云:唐有新翻羽調綠腰。白樂天詩集自注云:'即六么也。'今世亦有六么,而其曲有高平、仙呂調,又不與羽調相協,不知是唐遺聲否?按今六么中,呂調亦有之,非特高平、仙呂也。《唐禮樂志》:俗樂二十八調,中呂、高平、仙呂在七羽之數。蓋中呂、夾鍾,羽也;高平、林鐘,羽也;仙呂、夷則,羽也。安得謂之不與羽調相協?蓋未之考爾。

  ○香炬錦茵

  秦會之當國,四方饋遺日至。方滋德帥廣東,為蠟炬以眾香實其中,遣駛卒持詣相府,厚遺主藏吏,期必達,吏使俟命。一日,宴客,吏曰:"燭盡。適廣東方經略送燭一掩,未敢啟。"乃取而用之。俄而異香滿坐,察之,則自燭中出也。亟命藏其餘枚,數之,適得四十九。呼駛問故,則曰:"經略專造此燭供獻,僅五十條,既成,恐不嘉,試熱其一,不敢以他燭充數。"秦大喜,以為奉己之專也,待方益厚。

  鄭仲為蜀宣撫,格天閣畢工,鄭書適至,遺錦地衣一鋪。秦命鋪閣上,廣袤無尺寸差,秦默然不樂,鄭竟失志,至於得罪。二公為計同,一以見疑,一以見厚,固有幸不幸,要不若居正之無悔吝也。

  ○登聞鼓

  《筆談》言洛京留台有舊案,言國初取索鹵簿法仗,報言:"本京鹵簿,因清泰間末帝將帶逃走,不知所在。"人傳以為笑。

  今登聞鼓院,初供職吏,具須知單狀,稱:"本院元管鼓一面,在東京宣德門外,被太學生陳東等擊碎,不曾搬取前來。"正與此相類,皆可資捧腹也。

  ○義絕合離

  莆田有楊氏,訟其子與婦不孝。官為逮問,則婦之翁為人毆死,楊亦預焉。坐獄未竟,而值覃霈,得不坐。然婦仍在楊氏家。有司以大辟既已該宥,不復問其餘,小民無知,亦安之不以為怪也。其後,父又訟其子及婦。軍判官姚缶以為"雖有讎隙,既仍為婦,則當盡婦禮",欲併科罪。陳伯玉振孫時以ヘ攝郡,獨謂:"父子天合,夫婦人合;人合者,恩義有虧則已矣。在法,休離皆許還合,而獨於義絕不許者,蓋謂此類。況兩下相殺,又義絕之尤大者乎!初間,楊罪既脫,合勒其婦休離,有司既失之矣。若楊婦盡禮於舅姑,則為反親事仇,稍有不至,則舅姑反得以不孝罪之矣。當離不離,則是違法。在律,違律為婚,既不成婚,即有相犯,並同凡人。今其婦合比附此條,不合收坐。"時皆服其得法之意焉。

  按《筆談》所載,壽州有人殺妻之父母兄弟數口。州司以不道,緣坐其妻子。刑曹駁之曰:"毆妻之父母,即為義絕,況身謀殺,不應復坐。"此與前事正相類。凡泥法而不明於理,不可以言法也。

  ○熊子復

  熊克字子復,博學有文。王季海守富沙日,漕使開宴,命子復撰樂語,季海讀之稱善。詢司謁者曰:"誰為之?"答曰:"新任某州熊教授也。"自此甚見前席。別後,子復一向官湖湘間,不相聞者幾二十年。及改秩作邑滿,造朝謁光范。季海時為元樞,詢子復曰:"近亦有著述乎?"子復以兩編獻。廣日,後殿奏事畢,阜陵從容曰:"卿見近日有作四六者乎?"時學士院闕官,上不訪之趙丞相而訪之季海,於是以陸務觀等數人對。上云:"朕自知之,今欲得在下僚未知名者爾。"季海遂及子複姓名。上云:"此人有近作可進來。"季海退以所獻繳入。翌日,上謂季海曰:"熊克之文,朕嘗觀之,可喜。"蓋欲置之三館兼翰苑也。季海奏云:"如此恐太驟,不如且除院轄,徐召試。使克文聲着於士大夫間,則人無間言。"阜陵然之,遂除提轄文思院。

  他日,趙丞相進擬,上曰:"朕自有人。"趙問"何人",上曰:"熊克。"又曰:"陛下何以知之?"曰:"朕嘗見其文字。"又問:"陛下何從得其文字,此必有近習為道地者。"上曰:"不然。"季海雖知由己所薦,以上既不言,亦不敢泄。而趙終疑之。未幾召試。故時,學士院發策,率先示大略,試者得為之備。趙乃以喻周子充云:"此非佳士也。"克屢造請求間目,子充不答,及對策殊略,克大以為恨。故在玉堂,每當子充制詔,輒無美辭,後竟出知台州。

  ○鄭時中得官

  鄭時中字復亨,三衢人。在上庠日,多游朝紳間。好大言,嘗語同舍曰:"前舉漕薦,乃術者曹谷先許,今復來矣。"有好事者聞之曰:"此必谷又許之。"乃與偕走其肆,則鄭實未嘗先往。曹沉吟久之,頻自搖首,推演再三,乃曰:"吾十年前,曾許此命來春必高選,今所見乃不然。雖然,宋春定得官,但非登科耳。今秋得舉,卻不必問。"鄭乃曰:"吾家無延賞,來年不郊,非科舉何由得官?"谷曰:"某見得如此耳。"既而程泰之大昌與鄭同薦,程第而鄭不利。時余松茂老為秦會之客,第三人及第。秦與謀代,余因薦鄭,秦亦悅其辯,設禮有加,鄭無以頌之。

  嘗聞其季父行可名仲熊者,言舊在太學,目擊靖康金人慾立張邦昌,秦為中司,特議立趙氏。金酋召赴軍前,秦遂遣妻王氏南歸。已登舟,王聞變,亟步以往。秦時猶未入北軍,因同入肆買齏面。人已盈坐,主人橫一卓溝上使坐,王憂懼不能舉箸,秦兼盡之,略無懼色。已,乃同至軍前被執。鄭因於坐間舉此事,謂親得之行可。秦意正欲暴白此事,而人無知者,聞其言大喜。時行可猶仕州縣,即召用之,二年,同為執政。是歲復亨亦得官,其神驗如此。

  ○詩詞祖述

  隆興間,魏勝戰死淮陰,孝宗追惜之。一日,諭近臣曰:"人才須用而後見,使魏勝不因邊釁,何以見其才?如李廣在文帝時,是以不用,使生高帝時,必將大有功矣。"

  其後放翁贈劉改之曰:"李廣不生楚漢間,封侯萬戶宜其難。"蓋用阜陵語也。改之大喜,以為善名我。

  異時,劉潛夫作《沁園曲》云:"使李將軍遇高皇帝,萬戶侯何足道哉!"又祖放翁語也。

  ○嘲覓薦舉

  直齋陳先生云:向為紹興教官日,有同官初至者,偶問其京削欠幾何?答云:"欠一二紙。"數月,聞有舉之者。會間,賀其成事,則又曰:"尚欠一、二紙。"又越月,復聞有舉者,扣之,則所答如前。余頗怪之。他日,與王深甫言之,深甫笑曰:"是何足怪?子不見臨安丐者之乞房錢乎?暮夜,號呼於衢路曰:'吾今夕所欠十幾文耳。'有憐之者,如數與之曰:'汝可以歸臥矣。'感謝而退。去之數十步,則其號呼如初焉。子不彼之怪,而此之怪,何哉?"因相與大笑而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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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一》

荀子 〔先秦〕

  ○黃德潤先見

  黃洽德潤事阜陵為台諫,執政未嘗有大建明,或譏其循默。淳熙末,上將內禪。一日,朝退,留二府賜坐,從容諭及倦勤之意,諸公交贊,公獨無語。上顧曰:"卿以為何如?"對曰:"皇太子聖德,誠克負荷。顧李氏不足母天下,宜留聖慮。"上愕然色變。公徐奏:"陛下問臣,臣不敢自默。然臣既出此語,自今不得復覲清光,陛下異日思臣之語,欲復見臣,亦不可得矣。"退即求去甚力,以大資政知潭州。

  後壽皇在重華宮,每撫幾嘆曰:"悔不用黃洽之言。"或至淚下。

  ○譜牒難考

  歐公著族譜,號為精密。其言詢生通,自通三世生琮,為吉州刺史,當唐末,黃巢陷州縣,率州民捍賊,鄉里賴以保全,琮以下譜亡。自琮八世生萬,為安福令,公為安福九世孫。

  以是考之,詢在唐初,至黃巢時,幾三百年,僅得五世。琮在唐末,至宋仁宗才百四十五年,乃為十六世,恐無是理。後世譜牒散亡,其難考如此。歐陽氏無他族,其源流甚明,尚爾,矧他姓邪?

  ○滕茂實

  滕茂實字秀穎,吳人(國史作杭州人)。初名裸,登政和第,徽宗改賜今名。靖康初,以太學正兼明堂司令,與路允迪、宋彥通奉使金國,割三鎮。太原尋奉密詔,據城不下,金人怒之,囚於雲中。淵聖北遷,茂實冠裳迎謁,拜伏號泣,請侍舊主俱行。不從,且誘之曰:"國破主遷,所以留公者,蓋將大用。"遂留之雁門。

  先是,自分必死,遂囑友人董詵以奉使黃幡裹屍而葬,且大書九篆字云:"宋使者東陽滕茂實墓。"復作詩,自敘云:"茂實奉使無狀,不復返父母之邦,所當從其主以全臣節。或怒而與之死,幸以所杖幡裹其屍,及以所篆九字刊之石,埋之台山寺下,不必封樹。蓋昔年病中,嘗夢遊清涼境界,覺而病癒,恐亦前緣。今預作哀辭,幾於不達,方之淵明則不可,若蘇屬國牧羊海上,而五言之作,始敢援此例雲。"詩曰:"齏鹽老書生,繆列王都官,索米了無補,從事敢辭難。殊憐復盟好,仗節來榆關,城守久不下,川途望漫漫。儉輩果不惜,一往何當還。牧羊困蘇武,假道拘張騫。流離念窘束,坐閱四序遷,同來悉已歸,我獨留塞垣。形影自相吊,國破家亦殘,呼天竟不聞,痛甚傷肺肝。相逢老兄弟,悼嘆安得歡,波瀾卷大廈,一木難求安。就不違我心,渠不汗我顏。昔燕破齊土,群臣望風奔,王獨守節,齊人有甘言。經首自絕ㄕ,感慨今昔聞,未嘗食齊祿,徒以老為民。況我祿數世,一死何足論,遠或沒江海,近或死朝昏。斂我不須衣,裹屍以黃幡,題作宋臣墓,篆字當深刊。我室年尚少,兒女皆童頑,四海無置錐,飄流倍悲酸。誰當給衣食,使不厄饑寒。歲時一酹我,猶足慰我魂,我魂亦悠悠,異鄉寄沉冤。他時風雨夜,草木號空山。"

  後竟以憂憤成疾殂。北人哀其忠,為之起墓雁門山,歲時致祭焉。

  所記張浮休之弟確,嘗為烏延帥幕,獨不庭謁。童貫及徽宗本以五月五日生,以俗忌移之十月十日,皆可以補史闕。

  後董詵自拔歸南,上所為詩,贈直龍圖閣。國史雖有本傳,甚略,且無其詩並敘,與此亦少異。余訪之北方記錄,得其實焉。

  ○何宏中

  何宏中字廷遠,先世居雁門。父子寄,守武州宣寧尉,歿王事。宏中,宣和元年武舉,廷對第二名,調滑州韋城尉。汴京被圍,獨韋城不下。後為河東、河北兩路統制。接應副使武漢英守銀冶路,立山寨七十四所。漢英戰死,宏中堅守,以糧盡被擒。金人憐其忠,授以官,廷遠投牒於地曰:"我嘗以此物誘人出死力,若輩乃欲以此嚇我邪?"囚西京獄。久之,免為黃冠,自號通理先生。起紫微殿,遷徽宗、東華君御容以事之。所著有《成真》、《通理》二集。正隆四年病歿,臨終有詩云:"馬革盛屍每恨遲,西山餓死亦何辭,姓名不到中興歷,自有皇天后土知。"其志亦可哀矣!國史乃失其傳焉。

  ○姚孝錫

  姚孝錫字仲純,豐縣人,登宣和六年第,調代州兵曹。金人寇雁門,州將忄匡怯議降,孝錫竟投床大鼾,不與其議。既得脫去,遂往五台薄移疾不仕,因家焉,時年三十九。治生積粟至數萬石,遇飢歲,盡出以賑貧乏,鄉人德之。所居正據五台之勝,亭榭數十座,花竹百畝。中歲,盡以家事付諸子,日與賓朋放浪山水詩酒間,自號醉軒。至八十三乃終,有集號《雞肋》。《有題滕茂實祠》云:"本期蘇、鄭共揚鑣,不意芝蘭失後凋,遺老氐今猶涕淚,後生無復識風標。西陘雁度霜前塞,滹水樵爭日暮橋,追想平生英偉魄,凌雲一笑豈能招。"七言如"節物後先南北異,人情冷暖古今同";"久客交情諳冷暖,衰年病骨識陰晴";"玄晏暮年常抱病,子山終日苦思歸";"深林有獸鳥先噪,廢圃無人泉自流";"食貧豈復甘秦炙,客病空懷奏楚音";五言如"岸漲魚吹沫,山空石轉雷";"谷虛生地籟,境寂散天香"。皆佳句也。

  ○蜀娼詞

  蜀娼類能文,蓋薛濤之遺風也。放翁客自蜀挾一妓歸,蓄之別室,率數日一往。偶以病少疏,妓頗疑之。客作詞自解,妓即韻答之云:"說盟說誓,說情說意,動便春愁滿紙。多應念得脫空經,是那個先生教底?不茶不飯,不言不語,一味供他憔悴。相思已是不曾閒,又那得工夫咒你?"或謗翁嘗挾蜀尼以歸,即此妓也。

  又傳一蜀妓述送行詞云:"欲寄意,渾無所有,折盡市橋官柳。看君著上征衫,又相將放船楚江口。後會不知何日又,是男兒,休要鎮長相守。苟富貴無相忘,若相忘有如此酒。"亦可喜也。

  ○榿木

  杜詩《乞榿木》詩無音,或讀作豈,而韻書亦無此字。集中又有"榿林礙日吟風葉",鄭氏注曰:"五來反。"若然,當作呆字。

  余嘗見陳體仁端明云:"見前輩讀若欹韻。"頗以為疑,後見《劍南》詩有:"著書增木品,搜句覓榿栽。"又荊公詩云:"濯錦江邊木有榿,小園封植佇華滋。"益信欹音為然。

  榿,惟蜀有之,不才木也,或謂即榕雲。

  ○辦章

  《毛詩·采菽》:"平平左右。"《毛氏傳》曰:"平平,辦治也。"《正義》云:"《堯典》'平章百姓',《書傳》作'辦章',則平、辦義通。"《讀詩記》引《荀子》云:"分不亂於上,能不窮於下,治辦之極也。《詩》云:'平平左右。'"

  今考書傳,不見辦章事。《史記》作便章。徐廣云:"下雲便程,則訓平為便也。"る按:"《尚書》並作平字。"《索隱》云:"古文《尚書》作平字。此文蓋讀平為浦庚切。平即訓辦,遂為辦章。鄒誕生本亦同。"漢以伏生書為今文,安國書為古文。《堯典》今、古文皆有之,而作辦章者,今文也。特未知《詩疏》所授書傳為誰作耳?昌黎《袁氏先廟碑》亦云:"贊辦章。"

  ○曹泳

  紹興乙亥十月二十二日秦檜亡。翼日,曹泳勒停,安置新州。先是,二十一日車駕幸檜第視疾,時已不能言,懷中出一札,乞以喜代輔政,上視之無語。既出,呼幹辦府問何人為此,則答以曹泳,遂有是命。泳初竄名軍中,並緣功賞列得班行。嘗監黃岩酒稅,秩滿到部,注某闕鈔上省。檜押敕,顧見泳姓名,問何處人?省吏對:"此吏部擬注,不知也。"命於侍右書鋪物色召見之,熟視曰:"公,檜恩家也。"泳恍然不知所答。則又曰:"忘之邪?"泳曰:"昏忘,實不省於何處遭遇太師?"檜入室,有頃,取小冊示泳使觀之。首尾不記他事,但有字一行曰:"某年月日,某人錢五千,曹泳秀才絹二匹。"蓋微時,索游富人家得五千,求益不可,泳時為館客,探囊中得二縑曰:"此吾束修之餘也,今舉以遺子。"既別,不相聞。雖知檜貴震天下,不謂其即秦秀才也。泳曰:"不意太師乃能記憶微賤如此。"檜曰:"公真長者。"命其子孫出拜之。俾以上書易文資,驟用之至戶部侍郎,知臨安府,與謝嘗有隙,台州之獄,泳有力焉。

  檜暮年頗有異志,泳實預其密謀。熔本檜妻黨王氏子,蠢駿。嘗燕親賓,優者進妓,熔於座中大笑絕倒,檜殊不懌。檜素畏內,妾嘗孕,逐之,生子為仙遊林氏子,曰一飛,以檜故,仕至侍郎兼給事中。其兄一鳴,弟一鶚,皆位朝列。泳嘗勸檜還一飛以補喜處,未果而檜死雲。

  此事聞之謝之孫直。《中興遺史》所載則曹筠也,與此頗有異同,故詳載之。

  ○朱漢章本末

  紹興三十二年六月十一日內禪,前一日宰相朱倬罷。倬字漢章,三山人,登宣和第。或謂張浚明橐薦之,非也,其實因劉貴妃以進。

  妃,北人,流寓閩中,有殊色。中貴人掌神御者圖上其貌,久之不省,始歸西外之宗家。它日,上見圖悅之,命召入,遂有寵。其父懋,後至節度使。倬居鄉里識之,夤緣締交。後為學官,請外,得舒州。將陛辭,刺知上燕閒所觀史傳,於奏疏中道之,大稱旨,留為郎。不數年,為中司,遂至宰相。

  最惡王十朋,其在台,嘗風陳丞相康伯去之。陳以告汪聖錫,汪曰:"彼為中司,胡不自擊之?"陳曰:"畏公議也。"汪曰:"彼且畏公議,相公獨不畏公議乎?"既而十朋不自安,請外,將予郡,倬又曰:"顛人如何作郡?"乃得外大宗丞。公論大喧,然上眷殊厚。

  辛巳,視師回至平江,洪遵景嚴為守。時倬與康伯並相,遵以求入為禱,倬唯唯,康伯曰:"進退近臣,當由上意,非某所敢知也。"及將內禪,康伯奏:"書沼方冗,翰苑獨員洪遵在近。"欲召之,倬惡其非出己,即曰:"不可。其弟邁新為右史,今復召遵,此蘇軾與轍所以變亂元祐也。"上卒召遵副端。張震真父為同列言:"上方行堯舜之事,此人豈可輔初政?不去之,必為天下患。"遂力攻之。上初不聽。時競傳覃霈在學生員皆免解,倬子端厚嘗肄業,既蔭補矣,頗欲並緣在學人例,竄名其間。真父廉得其事,疏中言之,上始怒,遂罷相。景岩適當制,有云:"為君子邦家之基,曾未聞於成效。有元良天下之本,乃欲冀於疇庸。時真父疏不付出,內外迄莫知所坐,雖倬亦自疑懼,惴惴累年。

  汪公帥閩,至郡,方欲謁之,一夕暴下卒。國史本傳乃謂高宗有內禪意,倬請徐之,及孝宗即位,諫臣以為言,以憂懼卒。或以為服藥而殂,皆不然也。

  ○陸務觀得罪

  陸務觀以史師垣薦,賜第。孝宗一日內宴,史與曾覿皆預焉。酒酣,一內人以帕子從曾乞詞。時德壽宮有內人與掌果子者交涉,方付有司治之。覿因謝不敢曰:"獨不聞德壽宮有公事乎?"遂已。

  它日,史偶為務觀道之,務觀以告張燾子宮。張時在政府,翼日奏:"陛下新嗣服,豈宜與臣下燕狎如此?"上愧問曰:"卿得之誰?"曰:"臣得之陸游,游得之史浩。"上由是惡游,未幾去國。

  ○蘇師旦麻

  蘇師旦將建節,學士顏或、莫子純皆莫肯當制。易祓彥章為樞密院檢詳文字,師旦為都承旨,祓與之昵,欣然願任責。遂以國子司業兼兩制,竟為師旦草麻,極其諛佞。至用前人舊封所為有文事,有武備,無智名,無勇功者,蓋以孔子比之,子房不足道也。既宣布,物論譁然,亟擢祓左司諫。諸生為之語曰:"陽城毀裴延齡之麻,由諫官而下遷於司業;易祓草蘇師旦之制,由司業而上擢於諫官。"既而韓誅,蘇得罪,祓遂遠貶。

  ○雷變免相

  乾道丁亥十一月二日冬至,郊祀有風雷之變,宰相葉、魏杞,皆策免。先是,會慶節,金國使在庭時受誓戒矣。議者欲權免上壽,就館錫宴,廟堂姑息,不能主其議,宴集英如常,天變豈偶然哉!洪邁當制,有曰:"理陰陽而遂萬物,所嗟論道之非;因災異而策三公,實負在天之愧。"蓋有所風也。

  ○高宗立儲

  孝宗與恩平郡王璩,同養於宮中。孝宗英睿夙成,秦檜憚之,憲聖后亦主璩。高宗聖意雖有所向,猶未堅決。嘗各賜宮女十人。史丞相浩時為普安府教授,即為王言,上以試王,當謹奉之,王亦以為然。閱數日,果皆召入。恩平十人皆犯之矣,普安者,完璧也。已而皆竟賜焉。上意遂定。

  ○慈懿李後

  慈懿李皇后,安陽人,父道本,戚方諸將,故群盜也。後天姿悍妒,既正椒房,稍自恣。始,成肅謝後事高宗及憲懿聖甚謹,至後頗偃蹇。或乘肩輿直至內殿,成肅以為言,後恚曰:"我是官家結髮夫妻。"蓋謂成肅自嬪御冊立也。語聞,成肅及壽皇皆大怒,有意廢之。史太師已老,嘗詔入見北宮,密與之謀,浩以為不可,遂已。宮省事秘,莫得詳也。其後益無忌憚。貴妃黃氏有寵,後妒,每欲殺之。紹熙二年,光宗初郊,宿青城齋宮,後乘便,遂置之死地。或以聞,上駭且忿怒,於是遂得心疾。及上不豫,兩宮有間言,天下寒心,皆歸過於後。後以慶元庚申上仙,權殯赤山。甫畢,雷震山崩,亟復修治之。

  ○道學

  伊洛之學行於世,至乾道、淳熙間盛矣。其能發明先賢旨意,溯流徂源,論著講解卓然自為一家者,惟廣漢張氏敬夫、東萊呂氏伯恭、新安朱氏元晦而已。朱公尤淵洽精詣,蓋其以至高之才,至博之學,而一切收斂,歸諸義理。其上極於性命天人之妙,而下至於訓詁名數之末,未嘗舉一而廢一。蓋孔孟之道,至伊洛而始得其傳,而伊洛之學,至諸公而始無餘蘊。必若是,然後可以言道學也已。此外有橫浦張氏子韶,象山陸氏子靜,亦皆以其學傳授。而張嘗參宗杲禪,陸又嘗參杲之徒德光,故其學往往流於異端而不自知。程子所謂今之異端,因其高明者也。至於永嘉諸公,則以詞章議論馳騁,固已不可同日語也。

  世又有一種淺陋之士,自視無堪以為進取之地,輒亦自附於道學之名。裒衣博帶,危坐闊步。或抄節語錄以資高談;或閉眉合眼號為默識。而扣擊其所學,則於古今無所聞知,考驗其所行,則於義利無所分別。此聖門之大罪人,吾道之大不幸,而遂使小人得以藉口為偽學之目,而君子受玉石俱焚之禍者也。

  韓胄用事,遂逐趙忠定。凡不附己者,指為道學盡逐之。已而自知道學二字,本非不美,於是更目之為偽學。臣僚之薦舉,進士之結保,皆有"如是偽學者,甘伏朝典"之辭。一時嗜利無恥之徒,雖嘗自附於道學之名者,往往旋易衣冠,強習歌鼓,欲以自別。甚者,鄧友龍輩,附會迎合,首啟兵釁。而向之得罪於慶元初者,亦從而和之,可嘆也已。

  ○鄧友龍開邊

  鄧友龍,長沙人,嘗從張南軒游,自詭道學。既登朝,時論方攻偽學,因諱而晦其事。時外祖章文莊公為學官,喜滑稽。嘗以祀事同齋宿,談謔之際,友龍不能堪,以語及之云云。章戲之曰:"若然,則又是道學矣。"友龍面發赤,大銜之。

  未幾入台,章公由學士院補外。公本謝丞相客也。會友龍為右史,而宇文紹節自右史代之,於是召文莊為宗政少卿,友龍不能平,以嗾紹節。紹節甫供職,未及受告,首論其事,語侵謝,蓋亦以見厭於韓矣。章命既寢,謝遂去國,而友龍亦出為淮西漕,日久,謀復入。

  時金人方困於北兵,且其國歲荐饑,於是沿邊不逞之徒號為"跳河子"者,時時剽獵事狀,陳說利害。友龍得之以為奇貨,於是獻之於韓。韓用事久,思釣奇立功以自善,得之大喜。附而和者雖不一,其端實友龍發之也。孔子所以畏鄙夫患得患失者,有以夫。

  ○文莊論安丙矯詔

  安丙之誅吳曦也,矯詔自稱宣撫副使,遂徑入銜上奏。時章文莊直學士院,因謂:"矯制假命,一時權宜濟事可也。事定奏功,便當退用初銜,而遽稱所假,是豈復有朝廷乎?今為朝廷計,宜先赦其矯詔之罪,然後賞其斬曦之功,則恩威並用,折衝萬里之外矣。"而時相方自以為功,謂此詔非矯,實朝廷密旨,且詣御樓受俘,於是疏不果上。已而受俘之議雖格,而竟以所矯官職授之。其後丙亦自斃,否則又一曦也。

  ○王沈趨張說

  張說之為承旨也,朝士多趨之。王質景文、沈瀛子壽,始俱在學校有聲,既而俱立朝,物譽亦歸之。相與言:"吾儕當以詣說為戒。"眾皆聞其說而壯之。已而,質潛往說所,甫入客位,而瀛已先在焉,相視愕然。明日喧傳,清議鄙之,久皆不安而去焉。

  ○協韻牽強

  詩辭固多協韻,晦庵用吳才老補音多通,然亦有太甚者。古人但隨聲取協,方言又多不同。至沈約以來,方有四聲之拘耳,然亦正不必牽強也。《離騷》一經,惟"多艱多替"之句,最為不協。孫莘老、蘇子容本云:"古亦應協。"未必然也。晦庵以艱音巾,替音天,雖用才老之說,然恐無此理。以余觀之,若移"長太息以掩涕"一句在"哀生民之多艱"下,則涕與替正協,不勞牽強也。

  ○沈君與

  吳興東林沈偕君與,即東老之子也,家饒於財。少游京師入上庠,好狎游。時蔡奴聲價甲於都下。沈欲訪之,乃呼一賣珠人於其門首茶肆中,議價再三不售,撒其珠於屋上,賣珠者窘甚。君與笑曰:"第隨我來,依汝所索還錢。"蔡於簾中窺見,令取視之,珠也。大驚,惟恐其不來。後數日乃詣之,其家喜相報曰:"前日撒珠郎至矣。"接之甚至,自是常往來。一日,攜上樊樓,樓乃京師酒肆之甲,飲徒常千餘人。沈遍語在坐,皆令極量盡歡,至夜,盡為還所直而去,於是豪侈之聲滿三輔。既而擢第,盡買國子監書以歸。

  時賈收耘老隱居苕城南橫塘上,沈嘗以詩遺之蟹曰:"黃亢稻熟墜西風,肥入江南十月雄。橫跪蹣跚鉗齒白,圓臍吸脅斗膏紅。羞須園老香研柚,羹藉庖丁細擘蔥。分寄橫塘溪上客,持螯莫放酒杯空。"耘老得之不樂曰:"吾未之識,後進輕我。"且聞其不羈,因和韻詆之云:"彭越孫多伏下風,蝤蛑奴視敢稱雄。江湖縱養膏腴紫,鼎鑊終烹爪眼紅。嗍稱吳兒牙似鍍,劈慚湖女手如蔥。獨憐盤內秋臍實,不比溪邊夏殼空。"君與怒曰:"吾聞賈多與郡將往還預政,言人短長,曾為人所訟。吾以長上推之,乃鄙我若此",復用韻報之云:"蟲腹無端苦動風,團雌還卻勝尖雄。水寒且弄雙鉗利,湯老難逃一背紅。液入幾家煩海鹵,醢成何處污園蔥。好收心躁潛蛇穴,毋使雷驚族類空。"賈晚娶真氏,人謂賈秀才娶真縣君以為笑,沈所指團雌為此。賈尋悔之,而戲語已傳播矣。

  ○吳倜

  吳倜字公度,吳興人,試補太學為第一。崇寧五年,群禮部七千之士而魁之,其名聲風采,人莫不求識面而願交。邃經學,妙語言,為時聞人。

  其父伯陽,嘗夢若游奕使者立東階,問:"秀才在否?"曰:"不在。"遂去,出門見旌幡容物,彌望不絕,曰:"秀才歸。"但道天赦曾來,已而捷音至。先以名次高下商價,自榜尾行間前列以至首選,自百千漸至千緡,乃出其榜。初自刪定敕令所出為寧海推官。

  時蔡京罷相居城中,意其生計從容,委買川土物無虛月,倜意不平。念吾以文學起身,而不以儒者見遇,報以實直。京覺之而怒。重和二年,召為九域圖志所編修官。時京以太師魯公賜第京師,朝朔望。一日,上問京:"卿曩居杭,識推官吳倜乎?今以大臣薦,欲除官。"對曰:"識之,其人傲狠無上。"上驚曰:"何以知之?"曰:"吳知陛下御諱而不肯改,乃以一圈圍之。"蓋言"倜"字也,上默然不懌。未幾,言者承風旨論罷,自是不復出。

  及京敗,知鄆州孫言邑人有草祭之謠,上其事。甚者論其即倉為宅,拆倉邑人字為人君二字,謂京有不臣之心。雖若附會,然亦平日好以字畫中傷善類之報也。

  ○御宴煙火

  穆陵初年,嘗於上元日清燕殿排當,恭請恭聖太后。既而燒煙火於庭,有所謂地老鼠者,徑至大母聖座下,大母為之驚惶,拂衣徑起,意頗疑怒,為之罷宴。穆陵恐甚,不自安,遂將排辦巨陳詢盡監系聽命。黎明,穆陵至陳朝謝罪,且言內臣排辦不謹,取自行遣。恭聖笑曰:"終不成他特地來驚我,想是誤耳,可以赦罪。"於是子母如初焉。

  ○朱芮殺龍

  吳興彰南朱教授(失其名)嘗江行,舟人急報小龍見,請禱之,朱出視之,小蛇也。以箸夾入沸湯中,蛇躍出自投於江,卻行波面,盼朱再四乃沒。有頃,片雲霹靂,煙霧蔽舟。既而視之,舟上一竅如錢,朱已斃於舟中矣。

  又王村芮祭酒煜,初任仁和尉。長河堰有龍王廟,每祭則有小蛇出,或止香爐,或飲於杯,往來者謹事之。堰歲數壞,人以為龍所為。芮疲於修築之役,一日,焚香設奠,蛇果出爐上。芮端笏數之曰:"有功於民者乃得祀。龍,廟食於此,未嘗有功,而歲數壞堰,勞民之力,為罪多矣。無功有罪,於國法當殺。"即舉笏擊之,應手碎。是夕,宿於近地,疾風甚雨,大木盡拔,土人大恐,而芮處之自若。後卒為名臣,其幸不幸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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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易》

荀子 〔先秦〕

  危者使平,易者使傾,易之道也。處憂患而求安平者,其惟危懼乎!故《乾》以惕無咎,《震》以恐致福。

  修辭立其誠。修其內則為誠,修其外則為巧言。《易》以辭為重。《上系》終於默而成之,養其誠也。《下系》終於六辭,驗其誠不誠也。辭非止言語,今之文,古所謂辭也。

  「履霜」戒於未然,「月幾望」戒於將然。易貴未然之防,至於幾則危矣。

  潛龍以不見成德,管寧所以箴邴原也。全身以待時,杜襲所以戒繁欽也。《易》曰:「括囊,無咎無譽。」

  貞者,元之本。周公曰:「冬日之閉凍也不固,則春夏之長草木也不茂。」見《韓非?解老》。可以發明貞固之說。

  《乾》初九,復也,「潛龍勿用」,即閉關之義。《坤》初六,姤也,「履霜堅冰至」,即女壯之戒。

  《淮南·人間訓》云:「《易》曰『潛龍勿用』者,言時之不可以行也,故『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終日乾乾』,以陽動也。『夕惕若厲』,以陰息也。因日以動,因夜以息,唯有道者能行之。」以陰陽言日夕,《易》說所未及。

  蔡澤謂《易》曰:「『亢龍有悔』,此言上而不能下,信而不能詘,往而不能自反者也。」亦善言《易》矣。澤相秦數月而歸相印,非苟知之。賈誼《書》云:「亢龍往而不能反,故《易》曰『有悔』。潛龍入而不能出,故《易》曰『勿用』。龍之神也,其惟蜚龍乎!」

  《越絕》引《易》進退存亡之言曰:「進有退之義,存有亡之幾,得有喪之理。」陸宣公云:「喪者,得之理。得者,喪之端。」其語本此。

  《坤》之六五,程子以為羿、莽、媧、武,非常之變。干寶之說曰:「柔居尊位,若成昭之主、周霍之臣也。百官總己,專斷萬機,雖情體信順而貌近僭疑。言必忠信,行必篤敬,然後可以取信於神明,無尤於四海。」愚謂此說為長。

  《乾》、《坤》之次《屯》曰:「建侯。」封建與天地並立。一旅復夏,共和存周,封建之效也。匹夫亡秦,五胡覆晉,郡縣之失也。

  古者君臣之際,分嚴而情通。上天下澤《履》,其分嚴也。山上有澤《咸》,其情通也。不嚴則為《未濟》之三陽失位,不通則為《否》之天下無邦。

  《陰符經》云:「天地之道浸,故陰陽勝。」愚嘗讀《易》之《臨》曰:「剛浸而長。」《遁》曰:「浸而長也。」自《臨》而長為《泰》,自《遁》而長為《否》,浸者漸也,聖人之戒深矣。

  「繫於苞桑」,三柔在下而戒之也。「繫於金柅」,一柔方進而止之也。

  《蒙》之剛中,二也,占而求之曰「初筮」。《比》之剛中,五也,占而從之曰「原筮」。

  「童蒙」應於二之剛,則吉養之早也。「童觀」遠於五之剛,則吝見之小也。

  信君子者,治之原,《隨》之九五曰:「孚於嘉,吉。」信小人者,亂之機,《兌》之九五曰:「孚於剝,有厲。」

  鳴謙則吉,鳴豫則凶。鳴者,心聲之發也。「未知獲戾於上下」,鳴謙者歟?「二三子亦姑謀樂」,鳴豫者歟?

  柔而剛則能遷善,剛而柔則能順理。《復》之六三,柔而不中,勉為初之剛而屢失,故頻復。《巽》之九三,剛而不中,勉為初之柔而屢失,故頻巽。

  《小畜》上九,月幾望則凶,陰亢陽也。《歸妹》六五,月幾望則吉,陰應陽也。《中孚》六四,月幾望則無咎,陰從陽也。曰「幾」者,戒其將盈,陰盈則陽消矣。

  《同人》之初曰「出門」,《隨》之初曰「出門」,謹於出門之初,則不苟同,不詭隨。

  冥於豫而勉其有渝,開遷善之門也。冥於升而勉其不息,回進善之機也。

  「大蹇朋來」,進君子之真朋也。「渙其群」,退小人之偽朋也。泰言朋,否言群。

  君子進而眾賢聚,故《復》「朋來無咎」。眾賢盛而君子安,故《解》「朋至斯孚」。君子之志行而小人之心服,故《豫》「勿疑朋盍簪」。

  《易》言「密雲不雨」者二:《小畜》終於「既雨」者,陽之極為陰也;《小過》終於「已亢」者,陰之極為陽也。畜極則通,過極則亢。

  「謹乃儉德,惟懷永圖」,故甘節吉。「盜言孔甘,亂是用餤」,故甘臨無攸利。

  「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故曰:「舍車而徒,義弗乘也。」

  「萬鍾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故曰:「自求口實,觀其自養也。」

  召平、董公、四皓、魯兩生之流,士不以秦而賤也。伏生、浮丘伯之徒,經不以秦而亡也。萬石君之家,俗不以秦而壞也。《剝》之終曰:「碩果不食。」陽非陰之所能剝。

  下陽舉而虢亡,虎牢城而鄭懼,西河失而魏蹙,大峴度而燕危,故曰:「設險以守其國。」狄患攘而民怨結,宗藩弱而戚黨顓,柄臣揃而官寺恣,寇叛平而方鎮強,故曰:「思患而豫防之。」

  《復》曰「朋來」,所以致泰;《泰》曰「朋亡」,所以保泰。

  陽大陰小而言陰陽,闔而辟也;朔先晦後而言晦朔,終而始也。

  《爾雅》小罍謂之《坎》,大琴謂之《離》,萬物之象無非《易》也。

  《易》之終始皆陽也,始於《乾》之初九,終於《未濟》之上九。《易》於《蠱》,終則有始;於《剝》,消息盈虛;於《復》,反覆其道;皆曰天行也。然則無與於人事歟?曰:「聖人以天自處,扶陽抑陰,盡人事以回天運,而天在我矣。」

  言行可以欺於人,而不可以欺於家,故《家人》之《象》曰:「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恆。」

  《復》之初,即《乾》之元,碩果不食則生矣,復之所謂仁也。《乾》為木果,在春為仁,發生也,在冬為干,歸根也,終而復始。

  張子曰:「《易》為君子謀,不為小人謀。」朱子謂:聖人作《易》,示人以吉凶,言利貞,不言利不貞;言貞吉,不言不貞吉;言利禦寇,不言利為寇也。

  聞之前修曰:「《中庸》誠敬,自有乾坤,即具此理。」《乾》九二言:「龍,德正中。庸言之信,庸行之謹,閑邪存其誠。」《坤》六二言:「敬以直內。」

  「《復》以自知」,必自知,然後見天地之心。有不善,未嘗不知,自知之明也。

  致命遂志,命可致而志不可奪。行法俟命,命可制而法不可變。

  下學而上達,故《大畜》上九:「何天之衢,亨。」

  魏相以《易》相漢,能上陰陽之奏,而不能防戚宦之萌,不知繫於金柅之戒也。匡衡以《詩》相漢,能陳《關雎》之義,而不能止奄寺之惡,不知昏椓靡共之戒也。經術雖明,奚益焉?

  五陽之盛而一陰生,是以聖人謹於微。齊桓公七年始霸,十四年陳完奔齊,亡齊者已至矣。漢宣帝甘露三年,匈奴來朝,而王政君已在太子宮。唐太宗以武德丙戌即位,而武氏已生於前二年。我藝祖受命之二年,女真來貢,而宣和之禍乃作於女真。張芸叟曰:「《易》者極深而研幾。當潛而勿用之時,必知有亢;當履霜之時,必知有戰。」

  《易》言「積善」曰家,《大學》言「興仁興讓」曰家,家可以不正乎?

  世之治也,君子以直勝小人之邪。《易》曰:「田獲三狐,得黃矢。」世之亂也,小人以狡勝君子之介。《詩》曰:「有兔爰爰,雉離於羅。」

  《易》者,象也。木上有水為《井》,以木巽火為《鼎》,上止下動為《頤》,頤中有物為《噬嗑》,《小過》有飛鳥之象焉。余卦可以類求。王輔嗣忘象之說,蒙莊緒餘爾。

  《左傳疏》引《易》云:「伏羲作十言之教,曰:『乾、坤、震、巽、坎、離、艮、兌、消、息。』」朱子發以為鄭康成之語。愚謂:「正其本而萬物理,失之毫釐,差以千里。」見於《易緯通卦驗》。漢儒皆謂之《易》,則此所謂「《易》」雲者,蓋緯書也。

  鄭康成《詩箋》多改字,其注《易》亦然。如「包蒙」,謂「包」當作「彪」,文也;《泰》「包荒」,謂「荒」讀為「康」,虛也;《大畜》「豶豕之牙」,謂「牙」讀為「互」;《大過》「枯楊生荑」,謂「枯」音「姑」,無姑,山榆;《晉》「錫馬蕃庶」,讀為「藩遮」,謂蕃遮,禽也;《解》「百果草木皆甲宅」,「皆」讀如「解」,「解」謂「坼」,呼皮曰甲,根曰宅;《困》「劓刖」,當為「倪仉」;《萃》「一握為笑」,「握」讀為「夫三為屋」之「屋」;《繫辭》「道濟天下」,「道」當作「導」;「言天下之至賾」,「賾」當為「動」;《說卦》「為乾卦」,「乾」當為「干」。其說多鑿。鄭學今亡傳,《釋文》及《正義》間見之。

  《書序》:八卦之說,謂之八索,求其義也。而賈逵以為八王之法;張平子以為《周禮》八議之刑。索,空也,空設之。唯馬融以為八卦。杜預但云:「古書名。」蓋孔安國《書序》猶未行也。愚按:《國語》史伯曰:「平八索以成人。」韋昭註:謂八體以應八卦也。謂《乾》為首,《坤》為腹,《震》為足,《巽》為股,《離》為目,《兌》為口,《坎》為耳,《艮》為手。此足以證孔、馬之說。

  《易正義》云:「伏犧制卦,文王繫辭,孔子作十翼。」朱子謂:《繫辭》本文王、周公所作之辭,繫於卦爻之下者。《上系》、《下系》乃孔子所述《繫辭》之傳也。《彖》即文王所系之辭。《象》者,卦之上下兩象,及兩象之六爻,周公所系之辭也。《彖》、《象》、《上、下傳》者,孔子釋經之辭也。愚按:《釋文》云:「王肅本作《繫辭上傳》,訖於《雜卦》,皆有傳字。」《本義》從之。《漢儒林傳》云:「孔子晚而好《易》,讀之韋編三絕,而為之傳。」王肅本是也。

  阮逸云:「《易》著人事,皆舉商、周。帝乙歸妹、高宗伐鬼方、箕子之明夷,商事也。密雲不雨、自我西郊、王用亨於岐山,周事也。」朱子發云:「《革》存乎湯、武,《明夷》存乎文王、箕子,復存乎顏氏之子。故曰:存乎其人。」朱文公謂:疑皆帝乙、高宗、箕子占得此爻。

  《明夷》之《彖》曰「文王、箕子」者,《易》《洪範》道統在焉,用晦所以明道也。象數相為經緯,皆演於商之季世。

  桓譚《新論》云:「《連山》八萬言,《歸藏》四千三百言。」《夏易》詳而《殷易》簡,未詳所據。

  孔子卜得《賁》,孔子曰:「不吉。」子貢曰:「夫《賁》亦好矣,何謂不吉乎?」孔子曰:「夫白而白,黑而黑,夫賁又何好乎?」《呂氏春秋》:「賁,色不純也。」

  苕溪劉氏云:「《夬》以五君子決一小人,不曰小人道消,而曰道憂,蓋上下交而志同,如『泰』之時,然後小人之道不行。若以五君子臨一小人,徒能使之憂而已。惟其有憂,則將圖之,無不至矣。」愚謂:小人道消,嘉祐是也;小人道憂,元祐是也。

  《井》之九三,荊公解云:「求王明,孔子所謂異乎人之求也。君子之於君也,以不求求之;其於民也,以不取取之;其於天也,以不禱禱之;其於命也,以不知知之。《井》之道無求也,以不求求之而已。」文意精妙,諸儒所不及。

  王輔嗣以「寂然至無」為「復」。又云:「冬至陰之復,夏至陽之復。」蘇子美辨其非。愚謂:先儒云:「至靜之中,有動之端,所以見天地之心。」與「寂然至無」之說異矣。「冬至陰之復」,蓋如周子「利貞誠之復」,就歸處言之。荊公曰:「陽以進為復,初九是也;陰以退為復,六二、六三、六四是也。」

  薛氏曰:「《易》以初爻為七日者,舉前卦而雲也。《復》之『七日來復』,《震》、《既濟》之『七日得』,皆舉初爻。」

  葉少蘊謂:凡《易》見於有為者,皆言用。用之者何,體也,而《易》不以體對用,故別而論之曰:「《易》無體。」晁景迂曰:「體用本乎釋氏。」

  利貞者,性情也。王輔嗣註:「不性其情,何能久行其正?」程子《顏子好學》論性其情之語本此。

  君子道盛,小人自化,故舜、湯舉皋、伊而不仁者遠。玉泉喻氏云:「《泰》小人道消,非消小人也,化小人為君子也。」

  《泰》初九「拔茅茹以其匯,征吉」,《本義》云:「郭璞《洞林》讀至『匯』字絕句,下卦仿此。」愚按:《正義》曰:「以其匯者,匯,類也,以類相從。征吉者,征,行也。上坤而順,下應於乾,已去則納,故征行則吉。」亦以「匯」字絕句。《泰》之徵吉,引其類以有為;《否》之貞吉,絜其身以有待。

  儉德辟難,朱子謂:收斂其德,不形於外。申屠蟠以之。

  《泰》之三「無往不復」,陽之極也,而否將萌。《否》之四「有命無咎」,陽之復也,而泰將至。

  一許敬宗在文館,唐為武氏矣。一楊畏居言路,元祐為紹聖矣。羸豕之孚,左腹之入,可不戒哉!

  家聲之隤,隴西以為愧;城角之缺,新平以為恥。清議所以維持風俗也。清議廢,風俗壞,則有毀宗澤而譽張邦昌者,有貶張浚而褒秦檜者。觀民風設教,居賢德善俗,可不謹哉!

  齊德衰於召陵,晉志怠於蕭魚;淮平而異、鎛用,潞定而歸真惑。《易》曰:「日中則昃。」《玄》曰:「月闕其摶,不如開明於西。」

  制官刑,則具訓蒙士;無彝酒,則誥教小子。《易》曰:「童牛之梏。」《記》曰:「禁於未發之謂豫。」

  龜靈而焦,雉文而翳,是以衣錦尚絅。蘭薰而摧,玉剛而折,是以危行言孫。此白賁素履,所以無咎。

  知止而後有定,故觀身於《艮》。惻隱之心,仁之端也,故觀心於《復》。

  惟進賢可以正君,故公仲進牛畜、欣、越而歌者之田止;孔明進攸之、禕、允而宮府之體一。惟正己可以格君,故管仲有三歸不能諫六嬖之惑;魏相因許伯不能遏弘石之惡。《泰》曰「拔茅」,《漸》曰「進以正」。

  《乾·文言》曰:「寬以居之。」朱子謂:心廣而道積。程子《易?小畜傳》曰:「止則聚矣。」呂成公謂:心散則道不積。充拓收斂,當兩進其功。

  丹書「敬義」之訓,夫子於《坤》六二《文言》發之。孟子以「集義」為本,程子以「居敬」為先,張宣公謂「工夫並進,相須而相成」也。

  艮者,限也,限立而內外不越。天命,限之內也,不可出。人慾,限之外也,不可入。郭沖晦雲。

  《小畜》下體乾,《復》上體坤,乾、坤相應,故《小畜》初九「復自道」,九二「牽復吉」,與《復》六四「中行獨復」,六五「敦復無悔」,義甚相類。「牽復」中不自失,「敦復」中以自考,二、五皆得中故也。澹庵雲。

  「同人於野」,公之大也;「艮其背」,止之至也,皆見於《彖》,明一卦之義也。

  里克之中立,鄧析之兩可,終於邪而已,故《隨》之六二曰:「弗兼與也。」

  虛美薰心,秦亂之萌;浮文妨要,晉衰之兆,故賁受之以剝。

  廉恥,國之脈也,廉恥泯則國從之。是以楚瓦好賄,郢城危;晉盈求貨,霸業衰;秦賂讒牧,遷為虜;漢金間增,垓敗羽。利之覆邦可畏哉!《大學》之末,七篇之始,所以正人心,塞亂原也。在《益》之屯曰:「莫益之,或擊之。」

  「翰音登於天」,無實之名也,殷浩、房琯以之。

  君子無斯須不學也,黃霸之受《尚書》,趙岐之注《孟子》,皆在患難顛沛中,況優遊暇豫之時乎!《易》曰:「困而不失其所,亨。」

  《連山》首《艮》,《艮》萬物之所終始也。八風始於不周,卦氣始於《中孚》。冬至為曆元,黃鐘為律本。北方終陰而始陽,故謂之朔方。《太玄》紀日於牛宿,紀氣於中首,而以罔冥為元,《艮》之終始萬物也。虞仲翔云:「萬物成始《乾》甲,成終《坤》癸。《艮》東北是甲、癸之間。」沙隨程氏云:「醫家《難經》為《百刻圖》,一歲陰陽升降會於立春,一日陰陽昏曉會於艮時。」此說與《易》合。又云:「北方之氣,至陰而陽生焉。《彖》曰:『《習坎》,重險也。』於物為龜、為蛇,於方為朔、為北,於《太玄》配罔與冥,所以八純卦中獨冠以『習』。」

  日月為易,一奇一耦,陰陽之象也。王介甫《詩說》云:「彼曰『七月、九月』,此曰『一之日、二之日』,何也?陽生矣則言日,陰生矣則言月,與《易·臨》『至於八月有凶』,《復》『七日來復』同意。四月,正陽也,秀葽言月,何也?以言陰生也。陰始於四月,生於五月,而於四月言陰生者,氣之先至者也。」李子思云:「《復》剛長,以日雲者,幸其至之速;《臨》陽消,以月雲者,幸其消之遲。」沙隨程氏云:「陽極於九而少陰生於八,陰之義配月;陰極於六而少陽復於七,陽之義配日。」

  一卦變六十四,六十四卦變四千九十有六。六爻不變與六爻皆變者,其別各六十有四。一爻變與五爻變者,其別各三百八十有四。二爻變與四爻變者,其別各九百有六十。三爻變者,其別一千二百有八十。朱子發謂:《需》「利用恆」者,《需》之《恆》也;《蒙》六五「順以巽」者,《蒙》之《觀》也;《乾》九四「乾道乃革」者,《乾》之《小畜》也。《小畜》之中又有《離》、《兌》,故曰「革」,是謂天下之至變。張真父謂:《易》無所不變,《蒙》曰「困蒙」,《小畜》曰「復自道」,又曰「牽復」,《履》曰「夬履」,《離》曰「履錯然」,《歸妹》曰「跛能履」,《泰》曰「帝乙歸妹」,《臨》曰「咸臨」,《咸》曰「執其隨」,《艮》曰「不拯其隨」,《噬嗑》曰「頤中有物」,《睽》曰「厥宗噬膚」,《損》曰「弗損益之」,又曰「或益之」,《夬》曰「壯於前趾」,又曰「壯於頯」,《遁》曰「執之用黃牛之革」,《鼎》曰「鼎耳革」,《兌》曰「孚於剝」,《未濟》曰「震用伐鬼方」,皆有卦變之象。《小畜》以一陽為復,《兌》以一陰為剝,變之變者也。六十有四,相錯而不相亂。張文饒謂:《臨》之初二,皆曰「咸臨」,有《咸》象也,《咸》之用在《兌》之說也。《履》之九五曰「夬履」,有《夬》象也,《夬》與《履》,《乾》、《兌》相易之卦也。

  《臨》所謂八月,其說有三:一雲自丑至申為《否》;一雲自子至未為《遁》;一雲自寅至酉為《觀》。《本義》兼取《遁》、《觀》二說。《復》所謂七日,其說有三:一謂卦氣起《中孚》,六日七分之後為《復》;一謂過《坤》六位,至《復》為七日;一謂自五月《姤》一陰生,至十一月一陽生。《本義》取自《姤》至《復》之說。

  《易正義》云:「四月純陽,陰在其中,而靡草死;十月純陰,陽在其中,而薺麥生。」《漢和帝紀》「有司奏以為夏至則微陰起,靡草死,可以決小事」,與《月令》不同。張文饒曰:「陽雖生於子,實兆於亥,故十月薺麥生。陰雖生於午,實兆於巳,故四月靡草死。」《參同契》:「二月榆死,八月麥生。」

  「初六履霜,陰始凝也。」見於《魏文帝紀》注,太史丞許芝引《易傳》之言。沙隨程氏、朱文公皆從之。郭京本無「初六」字。

  龜山曰:「子見南子,包承者也。此大人處否而亨之道。」朱文公謂:非所以為訓,若使大人處否而包承小人以得亨利,則亦不足以為大人矣。

  《頤》初九,王輔嗣注云:「安身莫若不競,修己莫若自保。守道則福至,求祿則辱來。」至哉斯言!可書諸紳。

  「病從口入,禍從口出」,傅玄口銘也。《頤》「慎言語,節飲食」,《正義》用其語。

  聖人教人,用「蒙」而不用「復」。蓋「復」者,去其不善而復於善之謂也;若蒙,則無不善,亦未有所失也。周南仲雲。

  趾所以行,輔所以言。「艮其趾」,雖行猶不行也;「艮其輔」,雖言猶不言也。故能時行時止,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馮當可雲。《艮》六四「艮其身」,《象》以「躬」解之。傴背為躬,見背而不見面。朱文公詩云:「反躬艮其背。」止於所不見,止於至善也。

  「帝乙歸妹」,《子夏傳》謂湯之歸妹也。京房載湯嫁妹之辭曰:「無以天子之尊而乘諸侯,無以天子之富而驕諸侯。陰之從陽,女之順夫,本天地之義也。往事爾夫,必以禮義。」荀爽《對策》引「帝乙歸妹」,言湯以娶禮歸其妹於諸侯也。張說《鄎國公主銘》亦云:「帝唐降女,天乙歸妹。」若《左傳》筮遇《泰》之《需》曰:「微子啟,帝乙之元子也。」虞翻亦云:「紂父。」二說不同,《正義》皆略之。

  《離》言「明兩作」,《坎》言「水洊至」。起而上者作也,趨而下者至也。此陸農師之說,朱文公取之。

  范諤昌《證墜簡》:《震·彖辭》脫「不喪匕鬯」四字,程子取之。《漸》上六,疑「陸」字誤,胡安定取之。

  《釋文》引《子夏傳》云:「地得水而柔,水得地而流,故曰『比』。」《周禮疏》謂:坤為土,坎為水。水得土而流,土得水而柔。是水土和合,故象先王建萬國,親諸侯。

  《釋文》引鄭注異字,然《內則》注「明夷睇於左股」,猶有所遺。

  朋盍簪。簪,疾也。至侯果始有「冠簪」之訓。晁景迂云:「古者禮冠,未有簪名。」

  《說苑》周公戒伯禽曰:「《易》曰:『有一道,大足以守天下,中足以守國家,小足以守其身,謙之謂也。』」孔子曰:「《易》曰:『不損而益之,故損;自損而終,故益。』」今《易》無此言。又泄冶曰:「《易》曰:『夫君子居其室云云,君子之所以動天地,可不慎乎?天地動而萬物變化。』」今《易》無末一句,然泄冶在夫子之前,而引《易大傳》之言,殆非也。

  《鹽鐵論》:文學引《易》曰:「小人處盛位,雖高必崩。不盈其道,不恆其德,而能以善終身,未之有也。是以初登於天,後入於地。」《說文》引《易》曰:「地可觀者,莫可觀於木。」今《易》無之,疑《易傳》及《易緯》。

  後漢魯恭引《易》曰:「『潛龍勿用』,言十一月、十二月,陽氣潛藏,未得用事,雖煦噓萬物,養其根荄,而猶盛陰在上,地凍水冰,陽氣否隔,閉而成冬,故曰:『履霜堅冰,陰始凝也;馴致其道,至堅冰也。』言五月微陰始起,至十一月堅冰至也。」又云:「《易》十一月,『君子以議獄緩死。』」又云:「案《易》五月,《姤》用事,經曰:『後以施令,誥四方。』言君以夏至之日,施命令,止四方行者,所以助微陰也。」又引《易》曰:「『有孚盈缶,終來有它,吉』,言甘雨滿我之缶,誠來有我而吉已。」趙溫曰:「於《易》,一為過,再為涉,三而弗改,滅其頂兇。」漢儒說《易》,可以參考。

  王肅注《易》十卷,今不傳。其注「噬乾胏,得金矢」,曰:「四體離陰卦,骨之象。骨在乾肉,脯之象。金矢所以獲野禽,故食之反得金矢。君子於味必思其毒,於利必備其難。」見《太平御覽》。

  《漢郊祀志》引「西鄰之禴祭」,顏師古註:「瀹,煮新菜以祭。」蓋以「禴」為「瀹」。王輔嗣云:「禴,祭之薄者也。沼沚之毛,苹蘩之菜,可羞於鬼神。」亦與顏注同。鄭康成謂:禴,夏祭之名。

  《離》九三,蔡伯靜解云:「鼓缶而歌,當衰而樂也。大耋之嗟,當衰而哀也。盛衰之道,天之常也。君子之心,順其常而已。不樂則哀,皆為其動心而失其常者,故凶。」此說長於古注。

  《京氏易》「剝床以簠」,謂祭器。澹庵云:「《易》於《剝》、《坎》,取象簠簋,以精意寓焉。」

  「上天下澤,《履》」,此《易》之言禮。「雷出地奮,《豫》」,此《易》之言樂。呂成公之說,本於《漢書》「上天下澤,春雷奮作,先王觀象,爰制禮樂。」

  「渙其群」,蘇明允云:「群者,聖人所欲渙以一天下者也。」《本義》取之,謂《程傳》有所不及。

  充善端於「蒙泉」之始,絕惡念於「履霜」之萌。

  《坊記》曰:「不耕穫,不菑畬,凶。」《荀子》曰:「括囊無咎無譽,腐儒之謂也。」《左氏傳》穆姜以「元、亨、利、貞」為《隨》之四德,為是說者,其未見《彖》、《象》、《文言》歟?

  《易緯坤鑿度》注云:「虞世南曰:『不讀《易》,不可為宰相。』」注者未詳其人,亦天下名言也。

  「乾乾」、「夬夬」皆九三重剛也,「謙謙」初六居下卦之下也,「坎坎」六三居重險之間也,「蹇蹇」六二陰居陰也。

  諸卦之爻,皆及卦名。《坤》、《小畜》、《泰》、《大畜》、《既濟》六爻悉無之。

  八卦之象,又有六焉:巽曰木,坎曰云、曰泉、曰雨,離曰明、曰電。

  曾子《天圓篇》:火日外景,金水內景。薛士龍詩云:「嘗聞曾子書,金火中外明。圓方遞含施,二景參黃庭。」愚謂《周髀》云:「日猶火,月猶水。火則外光,水則含景。」其說本於《易》之坎、離。坎內陽外陰,故為水、為月;離內陰外陽,故為火、為日。

  《繫辭正義》云:「韓氏親受業於王弼,承王弼之旨,故引弼雲以證成其義。」愚考王弼終於魏正始十年。韓康伯,東晉簡文帝引為談客。二人不同時,相去甚遠,謂之親受業,誤矣。

  程子言《易》,謂得其義則象數在其中。朱子以為先見象數,方說得理,不然事無實證,則虛理易差。愚嘗觀顏延之《庭誥》云:「馬、陸得其象數,取之於物;荀、王舉其正宗,得之於心。」其說以荀、王為長。李泰發亦謂:一行明數而不知其義,管輅明象而不通其理,蓋自輔嗣之學行,而象數之說隱。然義理、象數一以貫之,乃為盡善。故李鼎祚獨宗康成之學,朱子發兼取程、邵之說。

  馮當可謂:王輔嗣蔽於虛無而《易》與人事疏,伊川專於治亂而《易》與天道遠。又謂:近有伊川,然後《易》與世故通,而王氏之說為可廢。然伊川往往舍畫求《易》,故時有不合。又不會通一卦之體,以觀其全,每求之爻辭離散之間,故其誤十猶五六。晁子止為《易廣傳》,當可《答書》曰:「判渾全之體,使後學無以致其思,非傳遠之道。」

  呂元鈞云:「求於八卦之先而牽於數,故謂坎、離先天地;得於六爻之後而惑乎氣,故謂卦氣起《中孚》。」

  伏犧之《易》,當以圖觀,文王以後始有書。艾軒云:「《易》不畫,《詩》不歌,無悟入處。」誠齋云:「卦者其名,畫者非卦也。此伏犧氏初制之字也。」愚按:《易緯乾鑿度》以八卦之畫為古文「天、地、風、山、坎、火、雷、澤」字。

  《上系》七爻起於《中孚》「鳴鶴在陰」,《下系》十一爻起於《咸》「憧憧往來」。《卦氣圖》自《復》至《咸》八十八陽、九十二陰,自《姤》至《中孚》八十八陰、九十二陽。《咸》至《姤》凡六日七分,《中孚》至《復》亦六日七分,陰陽自然之數也。

  龜山曰:「《乾》、《坤》兩卦,聖人釋其義於後,是解《易》之法。」沙隨曰:「《乾》、《坤》,《易》之門。《文言》於《乾》,四致意焉,《坤》則一而已。舉《乾》、《坤》之義,則它卦可知。《上系》解七爻,《下系》解十一爻,大略類《文言》。學者可以三隅反。」

  「何以守位曰人」,《釋文》云:「桓玄,明僧紹作『仁』。」今本乃從桓玄,誤矣。《本義》作「人」,云:「呂氏從古,蓋所謂非眾罔與守邦。」

  筮法,依七、八、九、六之爻而記之。古用木畫地。《少牢》云:「卦者在左坐,卦以木。」《特牲》云:「卒筮寫卦,筮者執以示主人。」卦者,主畫地識爻。六爻備,乃以方版寫之。今則用錢,以三少為重,錢九也;三多為交,錢六也;兩多一少為單,錢七也;兩少一多為坼,錢八也。見《儀禮疏》。

  《易》者,數之原也。《屯》「十年乃字」,《需》「三人」,《訟》「三百戶」、「三禠」,《師》「三錫」,《比》「三驅」,《同人》「三歲」,《蠱》「先甲、後甲三日」,《臨》「八月」,《復》「七日」、「十年」,《頤》「十年」,《坎》「簋貳」、「三歲」,《晉》「三接」,《明夷》「三日不食」,《睽》「二女」、「一車」,《解》「三狐」,《損》「二簋」、「三人」、「一人」、「十朋」,《益》「十朋」,《夬》「五剛」,《萃》「一握」,《困》「三歲」,《革》「三就」,《震》「七日」,《漸》「三歲」,《豐》「三歲」,《旅》「一矢」,《巽》「先庚、後庚三日」、「三品」,《既濟》「七日」、「三年」,《未濟》「三年」。其數例總釋於《乾鑿度》。如「月幾望」、「巳日乃孚」,皆陰陽氣數之變。

  卦具四德者七:《乾》、《坤》、《屯》、《隨》、《臨》、《無妄》、《革》也。唯《乾》不言所利。

  遏惡揚善所以順天休命,內君子外小人所以財成天地之道。

  乾坤既位,人居其中。屯以建侯作之君,蒙以養正作之師。

  《大畜》為學,《賁》為文。能止健而後可以為學,文明以止而後可以為文。止者,篤實而已。不以篤實為本,則學不足以成德,文不足以明理。

  易立乎其中,體也;易行乎其中,用也。朱子謂:行以造化言,立以卦位言。

  《旅》初六「斯其所,取災」,王輔嗣注云:「為斯賤之役。」唐郭京謂:「斯」合作「亻斯」。愚按:《後漢?左雄傳》「職斯祿薄」,注云:「斯,賤也。」不必改「亻斯」字。

  「城復於隍,其命亂也」,湯伯紀云:「亂,如『疾病則亂』之『亂』。」愚謂:唐玄宗極熾而豐,泰之極也。以李林甫、楊國忠為周、召,以安祿山、哥舒翰為方、虎,非命亂而何?

  《漢·郊祀志》劉向引《易大傳》曰:「誣神者,殃及三世。」愚按:《大戴禮·本命篇》「誣鬼神者罪及二世」,《易大傳》豈即此篇歟?

  《說卦釋文》引荀爽《九家集解》,得八卦逸象三十有一。《隋、唐志》十卷,唯《釋文序錄》列九家名氏,云:「不知何人所集,稱荀爽者,以為主故也。」其序有荀爽、京房、馬融、鄭玄、宋衷、虞翻、陸績、姚信、翟子玄為《易》義注。內又有張氏、朱氏,並不詳何人。荀悅《漢紀》云:「馬融著《易解》,頗生異說。爽著《易傳》,據爻象承應,陰陽變化之義。以十篇之文,解說經意。由是兗豫言《易》者,咸傳荀氏學。」今其說見於李鼎祚《集解》。若「乾升於坤曰云行,坤降於乾曰雨施;乾起坎而終於離,坤起離而終於坎;離坎者,乾坤之家而陰陽之府,故曰大明終始」,皆諸儒所未發。

  王昭素謂:《序卦》雲「離者麗也」,「麗必有所感,故受之以咸。咸者感也。」凡十四字,晁以道《古易》取此三句增入正文,謂後人妄有上下經之辯。吳仁傑亦從王、晁之論。沙隨程氏按《繫辭》曰:「二篇之策,從韓康伯本。」張文饒云:「《序卦》上經不言《乾》、《坤》,下經不言《咸》者,天地人物之本,必藏諸用也。」朱新仲謂:一行《易纂》引孟喜《序卦》曰:「陰陽養萬物,必訟而成之。君臣養萬民,亦訟而成之。」然則《序卦》亦雜以經師之言歟?

  劉夢得《辯易九六論》曰:「董生言本畢中和,中和本其師,師之學本一行。」朱文公曰:「畢氏揲法,視疏義為詳。柳子厚詆夢得膚末於學,誤矣。」

  《古易》五家:呂微仲、晁以道、睢陽王氏、東萊呂氏、九江周燔。又有程迥、吳仁傑二家。而洪興祖以一行所纂《古子夏傳》為正,以諸書附著其下,為考異釋疑。

  經說多依託,《易》為甚。《子夏傳》,張弘作也;《關子明傳》,阮逸作也;《麻衣正易》,戴師愈作也。

  《越絕外傳》范子曰:「道生氣,氣生陰,陰生陽。」愚謂:先陰後陽即《歸藏》先坤之義,闔而辟,靜而動也。

  《鄭志》張逸問《贊》云:「我先師棘下生,何時人?」答云:「齊田氏時。善學者所會處也,齊人號之棘下生,無常人也。」愚按:康成有《易贊》,所謂《贊》雲者,《易贊》也。棘下,即稷下也。劉向《別錄》:「談說之士,會於稷門下。」

  《京氏易》「積算法」引夫子曰:「八卦因伏犧,暨於神農,重乎八純。聖理玄微,易道難究。迄乎西伯父子,研理窮通,上下囊括。推爻考象,配卦世應,加乎星宿,局於六十四所,二十四氣。分天地之數,定人倫之理,驗日月之行,尋五行之端,災祥進退,莫不因茲而兆矣。故考天地、日月、星辰、山川、草木、蟲魚、鳥獸之情狀,運氣生死、休咎,不可執一隅。故曰:《易》含萬象。」又引孔子云:「《易》有四易:一世、二世為地易,三世、四世為人易,五世、六世為天易。遊魂、歸魂為鬼易。」此占候之學,決非孔子之言也。張文饒言「四易」,又異於是。《易》有四:體一用三。《伏羲》先天,體也。《連山》天易,《歸藏》地易,《周易》人易,用也。

  京氏謂:二至四為互體,三至五為約象。《儀禮疏》云:「二至四、三至五,兩體交互,各成一卦,先儒謂之互體。」

  《說卦》虞翻曰:「《乾》、《坤》五貴三賤,故定位。《艮》、《兌》同氣相求,故通氣。《震》、《巽》同聲相應,故相薄。《坎》戊《離》己,月三十日一會於壬,故不相射。《坤》消從午至亥,故順。《乾》息從子至巳,故逆。」蓋用納甲卦氣之說。

  「初九,潛龍」,辭也。有「九」則有「六」,變也。「潛龍」,象也。「勿用」,占也。輔漢卿謂:《易》須識辭、變、象、占四字。項氏曰:「不稱乾馬而稱震龍,震動也,乾之動自震始。」

  陽為大,陰為小。「大畜」、「小畜」,「大過」、「小過」,取陰陽為義。

  六爻有得有失,唯《謙》三吉三利,《家人》一爻悔亡,五爻皆吉。

  《漢書敘傳》「六世耽耽,其欲浟浟。」音滌。註:《頤》六四爻辭。浟浟,欲利之貌。今《易》作「逐逐」,《子夏傳》作「攸攸」。顏注以「浟浟」為欲利,輔嗣以「逐逐」為尚實,其義不同。

  上蔡謝子《為晁以道傳易堂記後序》,言安樂邵先生《皇極經世》之學,師承頗異。安樂之父,昔於廬山解後,文恭胡公從隱者老浮圖游。隱者曰:「鬍子世福甚厚,當秉國政。邵子仕雖不耦,學業必傳。」因同授《易》、《書》。上蔡之文今不傳,僅載於張稘《書文恭集後》。康節之父伊川丈人,名古,字天叟。

  邵子《觀物外篇》曰:「天地之氣運,北而南則治,南而北則亂,亂久則復北而南矣。」張文饒謂:《先天圖》自《泰》歷《蠱》而至《否》,自《否》歷《隨》而至《泰》,即南北之運數也。《聞見錄》載邵子之言,曰:「天下將治,地氣自北而南;將亂,自南而北。」蓋為聞杜鵑發也。陳忠肅謂:重南輕北,分裂有萌,則以人事知之。

  歐陽公以《河圖》、《洛書》為怪妄,東坡云:「著於《易》,見於《論語》,不可誣也。」南豐云:「以非所習見,則果於以為不然,是以天地萬物之變為可盡於耳目之所及,亦可謂過矣。」蘇、曾皆歐陽公門人,而論議不苟同如此。

  迂齋講《易》,謂伏犧未作《易》之前,天下之人心無非「易」。伏犧既作《易》之後,天下之萬事無非「易」。又《策問》謂:種明逸以易學名,而其後世衡至師道,累葉為名將。郭逵以將帥顯,而其後兼山、白雲皆明《易》。蓋《易》之為書,兵法盡備,其理一也。愚聞之先君雲。

  知識欲高明,故效天。操履貴篤實,故法地。

  晁景迂述郭敏修之言曰:「所以生生者,智水不可不崇,而禮火則卑之。此卦之所以『既濟』也。」養生之說,陰昇陽降。

  《史記》春申君說秦昭王,引《易》曰:「狐涉水,濡其尾。」此言始之易,終之難也。今《易·未濟》曰:「小狐汔濟,濡其尾。」

  「高宗伐鬼方」,《後漢·西羌傳》:武丁征西羌鬼方,三年乃克。《竹書紀年》:武丁三十五年,周王季伐西落鬼戎。然則鬼方即鬼戎與。《詩·殷武》「奮伐荊楚」,朱子《集傳》云:「《易》曰:『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蓋謂此。」愚按:《大戴禮·帝系篇》:陸終氏娶於鬼方氏。《楚世家》:陸終生子六人,六曰季連,羋姓,楚其後也。可以證《集傳》之說。

  《未濟》「三陽失位」,程子得之成都隱者,朱子謂《火珠林》已有,蓋伊川未曾看雜書。

  虞翻夢吞三爻而通《易》,陸希聲夢三聖人而舍象數作傳。然翻未知「言有序」之戒,希聲未知「比之匪人」之訓,踐履與《易》相違。

  張緒云:「何平叔不解《易》中七事。」伏曼容云:「何晏疑《易》中九事。」愚謂:晏以老、莊談《易》,系小子觀朵頤,所不解者,豈止七事哉!以義理解《易》,自王弼始,何晏非弼比也。清談亡晉,衍也,非弼也。范寧以王弼、何晏並言,過矣。

  上坎為雲,下坎為雨,虞翻之說也,郭子和從之。坎在上為雲,故云雷《屯》。坎在下為雨,故雷雨作《解》。女子貞不字,謂許嫁笄而字,耿氏之說也。朱文公從之。

  《咸》之感無心,感以虛也。《兌》之說無言,說以誠也。堯之於變時雍,孔子之綏來動和,其感至矣。文王「靈台」之樂,宣王「雲漢」之喜,其說深矣。

  德非日新,不足以言盛;義非入神,不足以言精。

  《館閣書目》:《周易元包》十卷,唐衛元嵩撰。今按:楊楫序云:「元嵩,益州成都人。明陰陽曆算。獻策後周,賜爵持節。蜀郡公武帝尊禮,不敢臣之。」《北史?藝術傳》:蜀郡衛元嵩,好言將來事,不信釋教,嘗上疏極論之。《書目》以為唐人,誤矣。

  揚雄《核靈賦》曰:「《大易》之始,河序龍馬,雒貢龜書。」劉牧謂:《河圖》、《洛書》,同出於伏犧之世。

  曾子固為《徐復傳》云:「康定中,仁宗命講《易》《乾》、《坤》、《既濟》、《未濟》。又問:『今歲直何卦?西兵欲出如何?』復對:『歲直《小過》而太一守中宮,兵宜內不宜外。』仁宗嘉其言。與林瑀同修《周易會元紀》。」今考侍講林瑀上《會元紀》,推帝王即位必遇辟卦,而真宗乃得卿卦。每開說皆諂諛之辭,緣飾以陰陽。賈昌朝奏瑀所學不經,不宜備顧問,遂絀之。復與瑀同修不經之書,未可謂知《易》也。《荀子》曰:「善為《易》者,不占。」

  「介於石」,古文作「砎」,晉孔坦書曰:「砎石之易悟。」

  《坤》曰「早辯」,《解》曰「夙吉」。治之於未亂,為之於未有,在周子謂之「幾」,在張子謂之「豫」。

  程子《易傳》,晚始授門人。止齋《春秋後傳》,亦曰:「此身後之書。」劉道原謂:柳芳《唐歷》本皆不同,由芳書未成而傳之故也。

  《易緯辨終備》曰:「煌煌之燿,乾為之岡。合凝之類,坤握其方。雄雌呿吟,六節搖通。萬物孳甲,日營始東。」六節,蓋謂六子。日營始東,震也。

  東坡曰:「左氏論《易》,唯南蒯、穆姜之事為近正。」知莊子曰:「師出以律,有律以如己也。」杜預註:法行則人從法,法敗則法從人。亦格言也。

  天地未嘗一日無陽,亦未嘗一日無君子,故十月為陽,純坤稱龍。朱子曰:「《復》之一陽,是《坤》卦積來。一日生一分,至十一月一陽始成。」

  《困》九五曰:「利用祭祀。」李公晦謂:明雖困於人,而幽可感於神。豈不以人不能知而鬼神獨知之乎!愚謂孔子云:「知我者,其天乎?」韓子云:「惟乖於時,乃與天通。」不求人知而求天知,處困之道也。

  《坎》之六四曰:「樽酒,簋貳,用缶。」在險之時,用禮之薄。它爻之言酒者三:《需》九五「需於酒食」,《困》九二「困於酒食」,《未濟》上九「有孚於飲酒」,卦皆有「坎」。文王、周公以《酒誥》戒,其象見於《易》,其言詳於《書》。三爻皆陽,剛制之意也。

  「莧陸夬夬」,項氏《玩辭》曰:「莧,音丸,山羊也。陸,其所行之路也。猶『鴻漸於陸』之陸。兌為羊,在上卦有山羊之象。」愚按《說文》:莧,山羊細角也。從兔足,苜聲,讀若丸。「寬」字從此。徐鍇按:《本草注》:莧羊似麢羊,角有文,俗作羱。

  聖人不以位為樂也,在《易》謂之「虎尾」,在《書》謂之「朽索深淵」。

  先甲先庚,吳秘注《法言》云:「《周禮》治象,挾日而斂之。」鄭司農云:「從甲至癸,謂之挾日,是以《易》稱『先甲三日』、『先庚三日』,皆為申命令之義。獨取甲、庚者,以甲木主仁,示其寬令也;庚金主義,示其嚴令也。」

  程子謂學《易》先看王弼,余謂輔嗣之注,學者不可忽也。於《乾》九三曰:「乾三以處下卦之上,故免亢龍之悔。坤三以處下卦之上,故免龍戰之災。」上九曰:「夫以剛健而居人之首,則物之所不與也。以柔順而為不正,則佞邪之道也。故『乾吉』在無首,『坤利』在永貞。」於《文言》曰:「進物之速者,義不若利;存物之終者,利不及義。」又曰:「文王明夷,則主可知矣;仲尼旅人,則國可知矣。」又曰:「不性其情,何能久行其正。」於《坤》曰:「方而又剛,柔而又圓,求安難矣。」初六曰:「陰之為道,本於卑弱而後積著者也,故取『履霜』以明其始。陽之為物,非基於始以至於著者也,故以『出處』明之,則以初為潛。」於《小畜》上九曰:「大畜者,畜之極也。畜而不已,畜極則通,是以其畜之盛在於四五,至於上九道乃大行。小畜積極而後乃能畜,是以四五可以進,而上九說征之輻。」於《大有》六五曰:「不私於物,物亦公焉;不疑於物,物亦誠焉。」於《豫》初六曰:「樂過則淫,志窮則凶,豫何可鳴?」於《觀》上九曰:「觀我生,自觀其道者也。觀其生,為民所觀者也。」於《賁》六五曰:「賁於束帛,丘園乃落。賁於丘園,帛乃戔戔。用莫過儉,泰而能約,故必吝焉,乃得終吉也。」於《復》曰:「凡動息則靜,靜非對動者也。語息則默,默非對語者也。」於《頤》初九曰:「安身莫若不競,修己莫若自保。守道則福至,求祿則辱來。」於《家人》初九曰:「凡教在初而法在始。家瀆而後嚴之,志變而後治之,則悔矣。」九三曰:「行與其慢,寧過乎恭。家與其瀆,寧過乎嚴。」上九曰:「凡物以猛為本者,則患在寡恩;以愛為本者,則患在寡威。故家人之道,尚威嚴也。」於《睽》上九曰:「見豕負塗,甚可穢也。見鬼盈車,吁可怪也。先張之弧,將攻害也。後說之弧,睽怪通也。往不失時,睽疑亡也。貴於遇雨,和陰陽也。陰陽既和,群疑亡也。」於《蹇》初六曰:「處難之始,居止之初,獨見前識。睹險而止,以待其時,知矣哉!」於《萃》之《象》曰:「聚而無防,則眾生心。」於《漸》上九曰:「進處高絜,不累於位,無物可以屈其心而亂其志。峨峨清遠,儀可貴也。」於《中孚》上九曰:「飛音者,音飛而實不從之謂也。」於《小過》六五曰:「小畜尚往而亨,則不雨也。小過陽不上交,亦不雨也。」

  乾稱父,純陽。坤稱母,純陰。震長男,陽在初。巽長女,陰在初。坎中男,陽在中。離中女,陰在中。艮少男,陽在末。兌少女,陰在末。

  知之崇,必欲其效天。義之精,必欲其入神。

  蒙之養,正察乎微。頤之養,正先乎近。《家人》卦辭曰:「利女貞。」男正易,女正難。二《南》之詩,以化行閨門為極致。上九之《象》曰:「反身之謂也。」身正則家正矣。

  《蒙》之初曰「發」,《家人》之初曰「閒」,《顏氏家訓》謂:教兒嬰孩,教婦初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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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書》

荀子 〔先秦〕

  《周官》外史掌三皇五帝之書,《春秋傳》所謂《三墳》、《五典》是也。前賢謂:皋、夔、稷、契有何書可讀?理實未然。黃帝、顓頊之道在丹書,武王所以端絻東面而受於師尚父也。少皞氏之紀官,夫子所以見郯子而學焉也。孰謂無書可讀哉?

  《呂氏春秋·序意》曰:「嘗得學黃帝之所以誨顓頊矣:爰有大圜在上,大矩在下,汝能法之,為民父母。」不韋《十二紀》成於秦八年,歲在瞊灘,上古之書猶存,前聖傳道之淵原猶可考也。

  《書大傳》:《虞傳》有《九共篇》,引書曰:「予辯下土,使民平平,使民無傲。」《殷傳》有《帝告篇》,引書曰:「施章乃服,明上下。」豈伏生亦見古文逸篇邪?《大傳》之《序》有「嘉禾揜誥」,今本闕焉。《隋志》有逸篇二卷,出齊、梁之間,似孔壁中書殘缺者。唐有三卷,徐邈注。鄭漁仲謂:《書》逸篇,仲尼之時已無矣。恐未然。

  漢初去聖未遠,帝王遺書猶有存者。《賈誼書·修政語》引黃帝曰:「道若川谷之水,其出無已,其行無止。」顓頊曰:「至道不可過也,至義不可易也。功莫美於去惡而為善,罪莫大於去善而為惡。故非吾善善而已也,善緣善也;非惡惡而已也,惡緣惡也。吾日慎一日。」帝嚳曰:「緣巧者之事而學為巧,行仁者之操而與為仁也,故節仁之器以修其財,而身專其美矣。德莫高於博愛人,而政莫高於博利人,故政莫大於信,治莫大於仁。吾慎此而已矣。」帝堯曰:「吾存心於先古,加志於窮民,痛萬姓之罹罪,憂眾生之不遂也。故一民或飢,曰此我飢之也;一民或寒,曰此我寒之也;一民有罪,曰此我陷之也。」帝舜曰:「吾盡吾敬而以事吾上,故見謂忠焉;吾盡吾敬以接吾敵,故見謂信焉;吾盡吾敬以使吾下,故見謂仁焉。吾取之以敬也,吾得之以敬也。」大禹諸侯會,則問於諸侯曰:「諸侯以寡人為驕乎?」朔日朝,則問於士曰:「諸大夫以寡人為汰乎?」又曰:「民無食也,則我弗能使也。功成而不利於民,我弗能勸也。」湯曰:「學聖王之道者,譬其如日;靜思而獨居,譬其若火。舍學聖之道而靜居獨思,譬其若去日之明於庭而就火之光於室也,可以小見而不可以大知。得賢而舉之,得賢而與之,譬其若登山乎!得不肖而舉之,得不肖而與之,譬其若下淵乎!是以明君慎其舉,而君子慎與。」又曰:「藥食嘗於卑,然後至於貴;藥言獻於貴,然後聞於卑。求道者不以目而以心,取道不以手而以耳。致道者以言,入道者以忠,積道者以信,樹道者以人。」又引周文王、武王、成王問粥子,武王問王子旦、師尚父。《淮南·人間訓》引《堯戒》曰:「戰戰慄栗,日慎一日。人莫跡於山而跡於垤。」此帝王大訓之存於漢者。若高帝能除挾書之律,蕭相國能收秦博士官之書,則倚相所讀者必不墜矣。幸而緒言尚在,知者鮮焉,好古之士盍玩繹於斯?

  墨子南使衛,載書甚多,弦唐子見而怪之。墨子曰:「昔周公旦朝讀書百篇,夕見七十二士,相天下猶如此,吾安敢廢此也?」今本闕。《墨子》七十一篇,今止十三篇。外史掌三皇五帝之書,大訓在西序,讀書百篇,謂此類也。

  《釋文序錄》云:「《尚書》之字,本為隸古。既是隸寫古文,則不全為古字。今宋、齊舊本,及徐、李等音所有古字,蓋亦無幾。穿鑿之徒,務欲立異,依傍字部,改變經文。」然則今所傳《古文尚書》,未必皆孔安國之本。宋景文《筆記》云:「楊備得《古文尚書釋文》,讀之大喜,書訊刺字皆用古文。」按《國史藝文志》唐孝明寫以今字,藏其舊本。開寶五年,別定《今文音義》。咸平二年,孫奭請摹印《古文音義》,與新定《釋文》並行。今亦不傳。然漢至唐所謂古文者,孔安國以隸存古,非科斗書也。今有《古文尚書》,呂微仲得本於宋次道、王仲至家。郭忠恕定《古文尚書》並《釋文》,今本豈忠恕所定歟?宣和六年,詔《洪範》復從舊文,以「陂」為「頗」,然監本未嘗復舊也。

  吳才老《書裨傳·考異》云:「伏氏口傳與經傳所引,有文異而有益於經,有文異而無益於經,有文異而音同,有文異而義同。」才老所述者,今不復著。「以閏月定四時成歲」,古文「定」作「正」,開元誤作「定」。晁景迂雲。「舜讓於德,弗嗣」,班固《典引》作「不台」。《史記自序》唐堯遜位,虞舜不台。「在治忽」,今文作「采政忽」,《史記》作「來始滑」,《漢書》作「七始詠」。「忽」又或作「曶」鄭康成曰:「笏也。」《大傳·大誥》曰:「民儀有十夫。」王莽作《大誥》曰:「民獻儀九萬夫。」蓋本於此。又《康誥》曰:「惟乃丕顯考文王,克明俊德。」今無「俊」字。《伊訓》「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漢歷志》作「惟太甲元年十有二月乙丑朔」。是朔旦冬至之歲。「高宗亮陰」,《禮記》作「諒闇」,注讀為「梁瘖」。《漢五行志》作「涼陰」,《大傳》作「梁闇」。「予若觀火」,《周禮注》謂今燕俗,名湯熱為觀。《微子》「我其發出狂」,《史記·宋世家》「狂」作「往」,注引鄭康成曰:「我其起作出往也。」《君奭》「天難諶」,《王莽傳》作「天應棐諶。」「欽明文思安安」,《考靈耀》作「晏晏」。鄭氏註:「寬容覆載謂之晏。」馮衍《顯志賦》:「思唐虞之晏晏。」第五倫上疏:「體晏晏之姿。」《無逸》「肆高宗之享國,五十有九年」,《石經》曰:「肆高宗之饗國百年。」漢杜欽亦曰:「高宗享百年之壽。」「費誓」,《說文》作「[北米]誓」,《史記》作「肹」,《大傳》作「鮮」。「度作刑以詰四方」,《周禮注》云:「度作詳刑。」「哀矜折獄」,《漢·於定國傳》作「哀鰥哲獄」。《大傳》:「哀矜哲獄。」「折民惟刑」,《漢刑法志》作「悊民」。「天齊於民,俾我一日」,楊賜封事作「假我一日」。賜通桓君章句,即歐陽《尚書》。劉愷引「上刑挾輕,下刑挾重。」《說文》「顧畏於民嵒」,多言也。尼輒切。

  《書》始二《典》,猶《詩》之首二《南》;取費、秦之《誓》,猶《詩》之有《魯頌》。

  《大傳》說《堯典》謂之《唐傳》,則伏生不以是為《虞書》。

  《夏小正》、《月令》、《時訓》詳矣,而《堯典》命羲和以數十言盡之;《天官書》、《天文志》詳矣,而《舜典》璣衡以一言盡之。敘事當以《書》為法。《堯典》以日中、宵中為春秋之別,《月令》兩言日夜分,無春秋之異。

  《堯典》日月星辰,孔注謂:星,四方中星;辰,日月所會。《益稷》日月星辰,謂日、月、星為三辰。五禮一也,孔注於《舜典》,以為吉、凶、賓、軍、嘉;於《皋陶謨》,則曰公、侯、伯、子、男五等之禮。

 

  《史記索隱》云:「春言東作,夏言南為,皆是耕作營為勸農之事。孔安國強讀為『訛』字,雖訓化,解釋紆迴。」今《史記》作「南訛」。

  《周禮注》引《書》曰:「分命和仲,度西曰柳谷。」虞翻云:「鄭玄所注《尚書》,古篆『丣』字,反以為『昧』。古大篆『丣』字,讀當為『柳』。古『柳』、『丣』同字,而以為『昧』。」裴松之謂:翻言為然。

  宅嵎夷,《釋文》云:「《尚書考靈耀》及《史記》作『禺鐵』。」今按《史記·堯本紀》「居郁夷」,《正義》「郁」音「隅」。《夏本紀》「嵎夷既略」,《索隱》云:「《今文尚書》及《帝命驗》並作『禺鐵』。」古「夷」字。薛氏曰:「今登州之地。」

  四岳,孔注云:「即上羲和四子,分掌四岳之諸侯。」按《周語》太子晉曰:「共之從孫四岳,佐禹胙國,命為侯伯,賜姓曰姜氏,曰有呂。」《左傳》許,大岳之胤也⑤。杜氏注謂大岳,神農之後,堯四岳也。當從《周語》之說。迂齋云:「申、呂、齊、許皆四岳之後。堯讓許由,亦其一也。」

  五典克從,孔安國《傳》本於《左氏》,程子《解》本於《孟子》。《左氏》言五教,不及君臣、夫婦、朋友,天敘有典而遺其三焉,唯《孟子》得之。

  程子謂:共、兜之徒,及舜登庸之始,側陋之人,顧居其上,此凶亂之人所不能堪,故其惡顯而舜誅之。韓非曰:「堯欲傳天下於舜,鯀諫,共工又諫曰:『孰以天下而傳之於匹夫乎?』堯不聽。」此可以證程子之說。韓非謂堯誅共、鯀,非也。

  范蜀公《正書》曰:「舜之五刑:流也,官也,教也,贖也,賊也。流宥五刑者,舜制五流,以宥三苗之劓、刵、剕、宮、大辟也。」《皇王大紀》之說本諸此,而以墨、劓、剕、宮、大闢為賊刑之科目。

  《書序》帝厘下土方,設居方,《釋文》云:「一讀至『方』字絕句。」《商頌》「禹敷下土方,外大國是疆」,朱文公亦以「方」字絕句,雲《楚辭·天問》「禹降省下土方」,蓋用此語。然《書序》已有此讀矣。

  鄭康成讀《舜典》云:「舜生三十,謂生三十年;登庸二十,謂歷試二十年。」

  《大禹謨》言「念哉」者二,《益稷》言「念哉」者一,皆禹告舜之辭。心者治之本,心斯須不存,治忽分焉。「共惟千載心,秋月照寒水」,於此見之。

  皋陶曰:「彰厥有常,吉哉!」周公曰:「庶常吉士。」召公曰:「吉士吉人。」帝王用人之法,一言以蔽之曰「吉」。舜所舉曰「元」、曰「愷」,吉德之實也;所去曰「凶」,吉德之反也。議論相傳,氣脈相續。在春秋時謂之善人,在西漢時謂之長者。惟吉則仁,所謂元者善之長,為天地立心者也。

  儆戒無虞,絜齋解云:「治安之時,危亂之萌已兆。漢宣帝渭上之朝,是年元後生成帝,新都篡漢已兆於極盛之日矣。無虞豈可不儆戒?愚謂匈奴衰而女戎興,倚伏果可畏哉!」又解「七旬有苗格」,云:「舜耕歷山之時,祗見厥父,惟知己之有罪而不見父之為頑,所以底豫。及其征苗也,自省未嘗有過而惟見苗民之作慝,所以逆命。至班師之後,誕敷文德,無異負罪引慝之心而遂格焉。滿損謙益,捷於影響,人心豈可以自滿哉?愚謂仲虺之誥成湯,召公之訓武王,戒其滿而自矜也。齊桓服楚,魏武得荊州,唐莊宗取汴,皆以滿失之。」

  九德,知人之法;三俊,用人之法。

  禹之告舜曰:「安汝止,盡天理而無人慾,得至善而止也。」尹之告太甲曰:「欽厥止,去人慾而復天理,求至善而止也。」

  《虞書》作服,天子自日月而下十二章,鄭康成注周禮謂:周以日月星辰畫於旌旗,而冕服九章。注《禮記·郊特牲》祭之日,王被袞以象天,謂:有日月星辰之章,此魯禮也。二禮之說自相背馳。魯秉周禮,周、魯之禮其有異乎?

  《古文尚書》及《說文》璪火黺[黹米]黼黻,艾軒曰:「黺[黹米]黼黻,當各為一物。『璪』當為『玉璪』之『璪』。『璪』,圜物也,意其為『璪』之狀而以火旁飾之,火因物而後見耳。《考工記》謂火以圜,得非指璪火為一物乎?鄭司農謂為圜形似火,此為近之。希冕,謂黺[黹米]黼黻皆從『黹』,同謂之『希冕』。陸德明『希』與『黹』同,蓋有由來也。」

  鳥獸蹌蹌,馬融以為筍虡,《七經小傳》用其說。《書裨傳》以「鳳凰來儀」為簫聲之和,艾軒亦曰:「制器尚象。」

  古文「箾瞉」,今文作「簫」,《左氏》曰:「韶箾,舜樂名也。」諸儒誤以簫管解之。

  《說文》「奡,嫚也」,引《虞書》「若丹朱、奡」、《論語》「奡蕩舟」。按《書》有「罔水行舟」之語,則「奡蕩舟」者,恐即謂丹朱。

  古文「天明畏,自我民明畏」,今文下「畏」字作「威」,蓋衛包所改,當從古。

  若稽古,稱堯、舜、禹三聖而皋陶與焉。舜以天下遜禹,禹獨推皋陶。孟子論道之正傳,亦曰:「若禹、皋陶,則見而知之。」又曰:「舜以不得禹、皋陶為己憂。」子夏亦云:「舜舉皋陶,觀於謨而見皋陶之學之粹也。」

  蠻夷猾夏,明刑治之而有餘;四夷交侵,征伐制之而不足。虞、周之德天淵矣。

  《淮南子》曰:「皋陶喑而為大理。」此猶夔一足之說也。皋陶陳謨賡歌謂之喑可乎?司馬公詩云:「法官由來少和泰,皋陶之面如削瓜。」然《荀子·非相》之言,亦未必然。

  《史記·秦本紀》:大費佐舜,調馴鳥獸,是為柏翳。《索隱》云:「《尚書》謂之『伯益』。」而《陳杞世家》謂:伯翳之後,封為秦,垂益夔龍,其後不知所封不見也,則「伯翳」非「伯益」矣。《水經注》偃師九山有百蟲將軍,《顯靈碑》云:「將軍姓伊氏,諱益,字隤敳,帝高陽之第二子伯益者也。」黃度文叔《書說》「益」即「隤敳」,本於此。

  《鄭語》史伯曰:「姜,伯夷之後也。伯夷能禮於神,以佐堯者也。」注謂:四岳之族。《大戴禮·誥志篇》虞史伯夷曰:「明,孟也。幽,幼也。」《史記·曆書》引之而其文小異,「虞夏之歷」為「昔在古歷」,「百草權輿,瑞雉無釋」為「百草奮興,秭鳺先滜。」

  《呂氏春秋》云:「舜欲以樂傳教於天下,乃令重黎舉夔於草莽之中而進之,舜以為樂正。」《呂刑》乃命重黎,即羲和也。《楚語》堯育重黎之後,重黎舉夔見於此。

  漢董賢冊文,言「允執其中」,蕭咸謂:此堯禪舜之文,非三公故事,班固筆之於史矣。而固紀竇憲之功曰:「納於大麓,惟清緝熙。」其諛甚於董賢之冊。當憲氣焰方張,有議欲拜之伏稱萬歲者,微韓棱正色,則無君之惡肆矣。此固所以文奸言而無忌憚也。倪正父駁「昆命元龜」之制,有以也夫。

  五行,《大禹謨》以相剋為次,《洪範》以生數為次。五德,鄒衍以相勝為義,劉向以相生為義。

  柔而立,無立為懦。柔惠且直,不直為諂。柔嘉維則,失其則非嘉也。

  《賈誼書·君道篇》引《書》曰:「大道亶亶,其去身不遠;人皆有之,舜獨以之。」此《逸書》也。

  《禹貢釋文》:《周公職錄》云:「黃帝受命,風后受圖,割地布九州。」《隋、唐志》無此書,《太平御覽》引《太一式占》,《周公城名錄》有此三句。夾漈《通志·藝文略》:《周公城名錄》一卷。「城」、「職」字相似,恐傳寫之誤。《世說注》云:「推《周公城錄》,冶城宜是金陵本里。」《抱朴子·內篇·登涉》引《周公城名錄》。

  《大傳》曰:「歌大化、大訓、六府、九原而夏道興。」注謂:四章皆歌禹之功。所謂「九敘惟歌」,「九德之歌」,於此猶可考。

  《說文》引《虞書》曰:「仁閔覆下,則稱旻天。」蓋《虞書》說也。

  豫州,滎波既豬,古文云:「滎嶓既都。」《職方氏》豫州,其浸波溠,鄭注云:「『波』讀為『播』,《禹貢》曰:『滎播既都』。」賈公彥疏云:「《禹貢》有播水無波。」然則《漢、唐書》本皆作「滎播」也。《史記·夏本紀》作「播」,音「波」。

  《史記》引《禹貢》二百里任國,《書》男邦,孔註:男,任也,任王者事。音壬。王莽封王氏女皆為任。註:任,充也,男服之義,男亦任也。「男」、「任」二字蓋通用。

  揚州,沿於江海,達於淮泗。東坡《書傳》云:「吳王夫差闕溝通水,而江始有入淮之道,禹時則無之。」愚按:吳之通水有二焉:《左氏傳·哀九年》吳城邗溝通江淮,注云:「今廣陵韓江。」此自江入淮之道也。《吳語》夫差起師北征,闕為深溝於商、魯之間,北屬之沂,西屬之濟,以會晉公午於黃池。《左氏傳·哀十三年》會黃池,注云:「陳留封丘縣南,有黃亭,近濟水。」此自淮入汴之道也。

  百川東注,弱水獨西,故《洪範》弱為六極。弱與柔異,柔如漢文帝,弱如元帝。

  過九江至於東陵,曾彥和謂:東陵,今之巴陵。余按:《史記正義》岳州有巴陵,蓋是東陵。曾說本此。

  「朔南暨」為句,下雲「聲教訖於四海」。《史記注》本如此。

  《說苑》子貢曰:「禹與有扈氏戰,三陳而不服。禹於是修教一年,而有扈氏請服。」《莊子》謂「禹攻有扈,國為虛厲」,皆與《書》異。《楚辭·天問》云:「該秉季德,厥父是臧。胡終斃於有扈,牧夫牛羊?」又云:「有扈牧豎,云何而逢?擊床先出,其命何從?」古事茫昧不可考矣。《呂氏春秋》曰:「夏後相與有扈戰於甘澤而不勝,六卿請復之,夏後相曰:『不可。吾地不淺,吾民不寡,戰而不勝,是吾德薄而不教不善也。』於是乎處不重席,食不貳味,琴瑟不張,鐘鼓不修,子女不飭,親親長長,尊賢使能,期年而有扈氏服。」愚謂:伐扈戰甘者,夏後啟也,誤以為相。然其事可以補《夏書》之闕。

  《甘誓》予則孥戮汝,《孔傳》謂「辱及汝子」,《王莽傳》作「奴」,顏注謂:「戮之以為奴也。」《泰誓》云:「囚奴正士。」豈及子之謂乎?

  蔡邕《銘論》:殷湯有《甘誓》之勒。

  《五子之歌》其二章皆述禹之訓。蔡氏自「予視天下」以後,謂「予」,五子自稱也,然「予臨兆民」之語,恐非五子自稱。

  《周語》單穆公引《夏書》曰:「關石和均,王府則有。」韋昭注云:「《逸書》也。關,門關之徵也。石,今之斛也。言征賦調均,則王之府藏常有也。一曰:關,衡也。」時未見古文,故云《逸書》。左思《魏都賦》關石之所和鈞,財賦之所厎慎,蓋亦用韋說。李善引賈逵《國語注》曰:「關,通也。」孔安國謂「金鐵曰石」,未詳。

  《左氏傳》夏有觀、扈,漢東郡有畔觀縣。今開德府觀城。《楚語》士亹曰:「堯有丹朱,舜有商均,啟有五觀,湯有太甲,文王有管、蔡,是五王者皆元德也,而有奸子。」韋昭注謂:五觀,啟子,太康昆弟也。觀,洛汭之地。《書序》曰:「太康失國,昆弟五人,須於洛汭。」《水經注》亦云:「太康弟曰五觀。」愚謂:五子述大禹之戒作歌,仁義之人,其言藹如也,豈朱、均、管、蔡之比?韋氏說非也。

  《史記》湯始居亳,從先王居,作《帝誥》,《索隱》云:「一作俈。從先王居,故作《帝俈》。」

  《史記》湯征諸侯,葛伯不祀,湯始伐之。湯曰:「予有言:人視水見形,視民知治不。」伊尹曰:「明哉!言能聽,道乃進。君國子民,為善者皆在王官。勉哉,勉哉!」湯曰:「汝不能敬命,予大罰殛之,無有攸赦!」作《湯征》。豈孔壁逸篇,太史公亦見之乎!後有補《湯征》者,蓋未之考。

  辰弗集於房,《大衍曆議》云:「《新曆》仲康五年癸巳歲,九月庚戌朔,日蝕在房二度。」按《皇極經世》仲康元年壬戌;征羲、和,五年丙寅。與《歷》不同。

  君子之去留,國之存亡系焉,故《夏書》終於《汝鳩》、《汝方》,《商書》終於《微子》。《湯誓》予則孥戮汝,罔有攸赦,孔安國以為古之用刑,父子兄弟罪不相及,今雲者,權以脅之,使勿犯。《酒誥》予其殺,安國以為擇罪重者而殺之。呂居仁謂:安國能明聖人未盡之意,實有大功於聖人者。

  鄭康成注《禹貢》九河云:「齊桓公塞之,同為一。」《詩正義》云:「不知所出何書。」愚按:《書正義》引《春秋緯寶乾圖》云:「移河為界,在齊呂,填閼八流以自廣。」鄭蓋據此文。九峰蔡氏曰:「曲防,齊之所禁,塞河非桓公所為也。」

  鄭康成《書》注,間見於疏義,如作服十二章、州十二師,孔注皆所不及。

  《呂氏春秋》引《夏書》曰:「天子之德廣運,乃聖乃神,乃武乃文。」《商書》曰:「五世之廟可以觀怪,萬夫之長可以生謀。」又曰:「仲虺有言曰:『諸侯之德,能自為取師者王,能自為取友者存。其所擇而莫如己者亡』」又曰:「刑三百,罪莫重於不孝。」《周書》曰:「若臨深淵,若履薄冰。」其舛異如此。

  《仲虺之誥》言仁之始也,《湯誥》言性之始也,《太甲》言誠之始也,《說命》言學之始也。皆見於《商書》。自古在昔,先民有作,溫恭朝夕,執事有恪,先聖王之傳恭也。亦見於《商頌》,孔子之傳有自來矣。

  孟子云:「伊尹、萊朱。」註:萊朱,亦湯賢臣,一曰仲虺是也。《春秋傳》曰:「仲虺居薛,為湯左相。」是則伊尹為右相。《唐宰相世系表》:仲虺為湯左相,臣扈祖己皆其胄裔也。未詳所據。

  孔安國謂湯始改正朔,鄭康成謂自古改正朔。葉少蘊云:「《甘誓》已言三正,則子、丑、寅迭以為正者,尚矣。」爰革夏正,林少穎謂:革正之事,古未嘗有,蓋始於湯,而武王因之。

  《漢律曆志》引《伊訓》伊尹祀於先王,誕資有牧方明,說者謂祀先王於方明。朱文公曰:「『方』當作『乃』,即所謂『乃明言烈祖之成德。』」

  鄭康成云:「祖乙居耿後,奢侈逾禮,土地迫近山川,嘗圯焉。至陽甲立,盤庚為之臣,乃謀徙居湯舊都。上篇是盤庚為臣時事,中篇、下篇是盤庚為君時事。」《正義》以為謬妄,《書裨傳》云:「鄭大儒必有所據而言。」

  《書序》祖乙圯於耿,孔氏注云:「圯於相,遷於耿。」《殷本紀》謂祖乙遷於邢。《皇極經世》祖乙踐位,圯於耿,徙居邢,蓋從《史記》。以《書序》考之,孔氏以「圯於耿」為「圯於相」,恐未通。蘇氏《書傳》云:「祖乙圯於耿,盤庚不得不遷。」以《經世》、《紀年》考之,祖乙以乙未踐位,後有祖辛、沃甲、祖丁、南庚、陽甲,而後盤庚立。祖乙曾孫。盤庚之立,以己亥,自祖乙踐位至此一百二十五年。若謂民盪析離居,因耿之圯,不應如是之久也。當闕所疑。

  盤庚之遷也,曰:「天其永我命於茲新邑。」消息盈虛之運,哲王其知之矣。唐朱朴議遷都以觀天地興衰為言,謂:關中文物,奢侈皆極焉,已盛而衰,難可興矣,而以襄、鄧為建都極選。陳同父上書孝廟,亦謂:錢塘山川之氣,發泄無餘,而以荊、襄為進取之機。其言與朴略同。朴不足道也,豈亦有聞於氣運之說乎?

  《大傳》引《盤庚》「若德明哉!湯任父言卑應言」,皆古文所無。

  《論語》予小子履,敢用玄牡,敢昭告於皇皇后帝,孔安國注云:「《墨子》引《湯誓》,其辭若此。」疏云:「《尚書·湯誓》無此文,而《湯誥》有之,又與此小異。唯《墨子》引《湯誓》,其辭與此正同。」

  爾惟德罔小,萬邦惟慶;爾惟不德罔大,墜厥宗漢。昭烈曰:「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蓋得此意。

  桑穀之祥,大戊問伊陟,《韓詩外傳》以為「穀生湯之廷,三日而大拱,湯問伊尹」,誤也;《漢·五行志》劉向以為「殷道既衰,高宗承敝而起,怠於政事,故桑穀之異見」,又誤也;《書大傳》謂「武丁之時,先王道虧,刑罰犯,桑穀俱生於朝,武丁問諸祖己」,劉向蓋襲《大傳》之誤。

  說築傅岩之野,吳氏《裨傳》、蔡氏《集傳》以築為居。愚按:《孟子》曰:「傅說舉於版築之間。」當從古注。傅岩在陝州平陸縣北。

  《魯語》展禽曰:「上甲微能帥契者也,商人報焉。」《孔叢子》引《書》曰:「維高宗報上甲微。」蓋《逸書》也。

  學立志而後成,遜志而後得。立志,剛也;遜志,柔也。

  西伯戡黎,孔注云:「文王貌雖事紂,內秉王心。」豈知文王之心哉!文王之德之純,心與貌異乎?

  西伯既戡黎,祖伊恐。商都朝歌,黎在上黨壺關,乃河朔險要之地。朝歌之西境,密邇王畿,黎亡則商震矣。故武王渡孟津,莫之或御。周以商墟封衛,狄人迫逐黎侯,衛為方伯連率,不能救,而《式微》、《旄丘》之詩作。唇亡齒寒,衛終為狄所滅。衛之亡,猶商之亡也。秦拔上黨而韓、趙危,唐平澤潞而三鎮服,形勢其可忽哉!

  《泰誓》古文作《大誓》,孔氏註:「大會以誓眾。」晁氏曰:「開元間,衛包定今文,始作『泰』。」或以交泰為說,真燕書哉!或說謂新經以「泰」為「否泰」之「泰」,紂時上下不交,天下無邦,武王大會諸侯往伐,以傾紂之否。非經意也。《大誓》與《大誥》同。音「泰」者非。

  雖有周親,不如仁人。孔安國注《論語》,言「雖有管、蔡為周親,不如箕子、微子之仁人」,與注《尚書》異。《書傳》云:「紂至親雖多,不如周家之少仁人。」朱文公《集注》從《書傳》。

  《論語釋文》:予有亂十人。《左傳》叔孫穆子亦曰:「武王有亂十人。」劉原父謂:子無臣母之理,婦人蓋邑姜。然本無「臣」字,舊說不必改。

  《左氏傳》云:「太伯不從。」《楚辭·天問》云:「叔旦不嘉。」與夷、齊之心一也。此武所以未盡善。

  《武成》式商容閭,《正義》引《帝王世紀》云:「商容及殷民觀周軍之入,見畢公至,殷民曰:『是吾新君也。』容曰:『非也。視其為人,嚴乎將有急色,故君子臨事而懼。』見太公至,民曰:『是吾新君也。』容曰:『非也。視其為人,虎據而鷹趾;當敵將眾,威怒自倍;見利即前,不顧其後。故君子臨眾,果於進退。』見周公至,民曰:『是吾新君也。』容曰:『非也。視其為人,忻忻休休,志在除賊。是非天子,則周之相國也。故聖人臨眾知之。』見武王至,民曰:『是吾新君也。』容曰:『然。聖人為海內討惡,見惡不怒,見善不喜,顏色相副,是以知之。』」愚按:《韓詩外傳》云:「商容嘗執羽龠,馮於馬徒,欲以伐紂而不能。遂去,伏於太行。及武王克殷,立為天子,欲以為三公。商容辭曰:『吾嘗馮於馬徒,欲以伐紂而不能,愚也;不爭而隱,無勇也。愚且無勇,不足以備乎三公。』固辭不受命。君子聞之曰:『商容可謂內省而不誣能矣。君子哉!去素餐遠矣。』」《史記》燕王《遺樂間書》曰:「紂之時,商容不達,身祗辱焉,以冀其變。」《樂記》釋箕子之囚,使之行商容而復其位,鄭注乃謂:使箕子視商禮樂之官,賢者所處,皆令反其居。蓋康成不見古文《武成》,故以容為禮樂。張良云:「武王入殷,表商容閭。」《史記·周紀》云:「表商容之閭。」皆與《書》合。

  顏師古《刊謬正俗》云:「《武成序》往伐歸獸,當依『獸』字。《費誓序》東郊不[門艸],案《說文》及《古今字詁》,[門艸],古『辟』字,辟訓開,故孔氏釋云:『東郊不開。』不得徑讀『辟』為『開』。」愚按:《古文尚書》,師古之說是也。虞翻謂「分北三苗」,「北」古「別」字。

  《大傳·洪範》曰:「不葉於極,不麗於咎,毋侮矜寡,而畏高明。」《史記·宋世家》亦云:「毋侮鰥寡。」

  《周禮·大卜注》引《洪範》曰雨,曰濟,曰圛,曰蟊,曰克,《詩》「齊子豈弟」箋:《古文尚書》以「弟」為「圛」。《正義》云:「《洪範稽疑》論卜兆有五,『曰圛』注云:『圛者,色澤光明。』蓋古文作『悌』,今文作『圛』。賈逵以今文校之,定以為『圛』。鄭依賈氏所奏。」《說文》引《書》「圛圛升雲,半有半無」,今按「圛」即《洪範》「曰驛」,其下乃注文。《古文尚書》曰塗,曰圛,與《周禮注》同。

  《詩》「或聖或否,或哲或謀,或肅或艾」,《莊子》「天有六極五常,帝王順之則治,逆之則凶。九洛之事,治成德備」,皆為《洪範》之學。

  曾子固奏疏曰:「《洪範》所以和同天人之際,使之無間,而要其所以為始者,思也。《大學》所以誠意正心修身治其國家天下,而要其所以為始者,致其知也。正其本者,在得之於心而已。得之於心者,其術非他,學焉而已矣。古之人自可欲之善而充之,至於不可知之神。自十五之學而積之,至於從心不逾矩,豈他道哉?由是而已矣。」二程子以前,告君未有及此者。

  《韓非》謂先王之法曰:「臣毋或作威,毋或作利,從王之指。無或作惡,從王之路。」蓋述《洪範》之言而失之也。

  天命有德,天討有罪,故無作好惡。惟天聰明,惟聖時憲,故無作聰明。以天之德,行天之權,故惟闢作福威。

  司馬彪注《莊子》云:「箕子名胥余。」《史記正義》:《尸子》雲。

  巢伯來朝,注云:「南方之遠國。」《正義》謂「南巢」,李杞解曰:「成湯放桀於南巢,巢人納之。意者終商之世,義不朝商乎?誠如是,亦足以見巢之忠,商之盛德矣。商亡而周興,於是巢始來朝。」其說美矣,然無所據。

  金縢之書,其異說有二焉:《魯世家》云:「周公卒後,秋未獲,暴風雷雨,禾盡偃,大木盡拔。周國大恐,成王與大夫朝服以開金縢書。」《梅福傳》云:「昔成王以諸侯禮葬周公,而皇天動威,雷風著災。」此皆《尚書大傳》之說,蓋伏生不見古文故也。《蒙恬傳》云:「成王有病,甚殆,公旦自揃其爪,以沉於河,乃書而藏之記府。及王能治國,有賊臣言周公欲為亂,周公走而奔於楚。成王觀於記府,得周公沉書,乃流涕曰:『孰謂周公旦欲為亂乎?』」此又以武王有疾為成王。《索隱》曰:「不知出何書?」《魯世家》亦與《恬傳》同。譙周云:「秦既燔書,時人慾言金縢之事,失其本末。」南軒曰:「至誠可以回造化,若金縢策祝之辭,則不無妄傳者。」

  我之弗辟,朱文公謂:當從鄭氏,以「辟」為「避」。

  《武成》惟九年大統未集,《通鑑外紀》引《尚書大傳》文王受命一年,斷虞芮之質;《帝王世紀》文王即位四十二年,歲在鶉火,更為受命之元年;《周書·文傳》:文王受命九年,時惟暮春,在鎬召太子發。按《史記》秦惠王十四年,更為元年;《汲冢紀年》魏惠成王三十六年,改元稱一年,或有因於古也。

  文公賞雍季以義而不以謀,襄子賞高共以禮而不以功,故曰「崇德報功」。

  若爾三王,是有負子之責於天,《史記》以「丕」為「負」,《索隱》引鄭玄曰:「『丕』讀曰『負』。」隗囂《移檄》曰:「庶無負子之責。」蓋本此。晁以道解「丕子之責」,如《史傳》中「責其侍子」之「責」,蓋雲「上帝責三王之侍子」,指武王也。

  唐叔得禾,成王命唐叔以饋周公於東土,作《饋禾》。《史記》以「歸」為「饋」。二字通用,見《論語》。

  三監,孔氏謂管、蔡、商。《漢·地理志》:殷畿內為三國,邶、鄘、衛是也。邶封武庚;鄘,管叔尹之;衛,蔡叔尹之,以監殷民。唯鄭康成以三監為管、蔡、霍。蘇氏從孔說,林氏、蔡氏從鄭說。三亳,孔氏謂亳人之歸文王者三所,為之立監。康成云:「湯舊都之民,服文王者分為三邑:其長居險,故言阪尹,蓋東成皋,南盝轅,西降谷也。」皇甫謐以蒙為北亳,穀熟為南亳,偃師為西亳。林氏從鄭說,呂氏從皇甫說。《詩譜》以三叔為三監。孫毓云:「三監當有霍叔,鄭義為長。」

  「民獻有十夫,予翼」,「亦惟十人,迪知上帝命」,周公以賢人卜天意。史失其名,不獨魯兩生也。

  《周書·作雒》曰:「俾康叔宇於殷,俾中旄父宇於東。」注云:「東謂衛、殷、邶、鄘。」《詩譜》自紂城而北謂之邶,南謂之鄘,東謂之衛。康叔宇於殷,即衛也。注以殷為邶、鄘,非是。殷地在周之東,故曰東征。邶、鄘、衛皆東也。《康誥》曰:「在茲東土。」中旄父其邶、鄘之一歟?《顧命》有南宮毛。

  《法言》謂:《酒誥》之篇,「俄空焉」。愚按:《酒誥》古今文皆有之,豈揚子未之見歟?《藝文志》云:「劉向以中古文校歐陽、大、小夏侯三家經文,《酒誥》脫簡一。」而《大傳》引《酒誥》曰:「王曰:封,唯曰若圭璧。」今無此句,豈即脫簡歟?

  「矧惟若疇,圻父薄違,農父若保,宏父定辟」,荊公以「違」、「保」、「辟」絕句,朱文公以為夐出諸儒之表。《洛誥》復子明辟,荊公謂:周公得卜,復命於成王也。漢儒「居攝還政」之說,於是一洗矣。山谷云:「荊公六藝學,妙處端不朽。」信夫!

  「厥或告曰:『群飲。』汝勿佚,盡執拘以歸於周,予其殺無隱。」張氏以為此告者之詞云爾。勸汝執而盡殺之也,汝當思之曰:「是商之諸臣,化紂為淫湎者,而可遽殺乎?亦姑惟教之而已。若不教而使陷於罪,是亦我殺之也。周公戒康叔,皆止殺之詞,奈何以為勸哉!」愚謂:此說得忠厚之意。

  《梓材》曰:「以厥庶民暨厥臣,達大家。」周封建諸侯與大家臣室共守之,以為社稷之鎮。九兩,所謂宗以族得民。公劉之雅,所謂君之宗之。此封建之根本也。魯之封有六族焉,衛之封有七族焉,唐之封有九宗、五正焉,皆所以系人心,維國勢。不特諸侯為然,周公作《皇門》之書曰:「維其有大門宗子,茂揚肅德,勤王國王家,乃方求論擇元聖。武夫羞於王所,咸獻言助王恭明祀,敷明刑,用能承天嘏命。先人神祇報職用休,俾嗣在王家,萬子孫用末被先王之靈光。」然則王室之不壞,繄大門宗子是賴。自封建之法廢,國如木之無根,其亡也忽焉。然古者,世臣必有家學,內有師保氏之教,外有外庶子之訓。國子之賢者,命之導訓諸侯,若魯孝公是也。使惇惠者教之,文敏者道之,果敢者諗之,鎮靖者修之,若晉公族大夫是也。教行而俗美,然後托以安危存亡之寄,而國有與立矣。

  商之澤深矣,周既翦商,歷三紀而民思商不衰。考之《周書》,《梓材》謂之「迷民」,《召誥》謂之「讎民」,不敢有忿疾之心焉,蓋皆商之忠臣義士也。至《畢命》始謂之「頑民」,然猶曰:「邦之安危,惟茲殷士。」兢兢不敢忽也。孔子刪《詩》,存邶、鄘於《風》,系商於《頌》。吁,商之澤深矣。

  《召誥正義》引《周書·月令》云:「三日粵朏。」《漢·律曆志》引古文《月采篇》曰:「三日曰昢。」顏註:謂說月之光采。愚以《書正義》考之,「采」字疑當作「令」。

  婁敬曰:「成王即位,周公營成周,以為此天下中,有德則易以王,無德則易以亡。」《呂氏春秋》南宮括曰:「成王定成周,其辭曰:『惟餘一人,營居於成周。惟餘一人,有善易得而見也,有不善易得而誅也。』」《說苑》南宮邊子曰:「昔周成王之卜居成周也,其命龜曰:『予一人兼有天下,辟就百姓,敢無中土乎!使予有罪,則四方伐之,無難得也。』」三說大意略同。

  周公為師,召公為保。鄭康成不見《周官》之篇,以師保為《周禮》師氏、保氏,大夫之職。《師氏、保氏注》亦引《書敘》云:「聖賢兼此官。」《禮記·文王世子注》謂大司成、司徒之屬師氏也。兩注自不同。

  有若散宜生,《孔氏傳》云:「散氏,宜生名。」愚按:《漢書·古今人表》:女皇堯妃,散宜氏女。當以「散宜」為氏。

  《多方》越惟有胥伯小大多正,《大傳》云:「古者,十稅一,多於十稅一謂之大桀小桀,少於十稅一謂之大貊小貊。王者十一而稅,而頌聲作矣。故《書》曰:『越維有胥賦小大多政。』」古今文之異如此。

  《無逸》,《大傳》作「毋逸」。毋者,禁止之辭,其義尤切。

  《無逸》中宗、高宗、祖甲、文王之享國,以在位言;《呂刑》穆王享國百年,以壽數言。

  祖甲,孔安國、王肅云:「湯孫太甲也。」馬融、鄭玄云:「武丁子帝甲也。」《書正義》以鄭為妄。《史記正義》按帝王年代,歷帝甲十六年,太甲三十三年,明王、孔說是。王肅云:「先中宗,後祖甲,先盛德,後有過。」蔡氏《書傳》從鄭說,謂非太甲。按邵子《經世書》高宗五十九年,祖庚七年,祖甲三十三年,世次歷年皆與《書》合,亦不以太甲為祖甲。

  《無逸》多言不敢,《孝經》亦多言不敢,堯、舜之兢業,曾子之戰兢,皆所以存此心也。

  天命自度,天與我一;自作元命,我與天一。

  民之疾苦常在目,故曰:「顧畏於民碞,天之監臨常在目。」故曰:「顧諟天之明命。」

  文王罔攸兼於庶言庶獄庶慎,司馬公曰:「人君急於知人,緩於知事。」愚謂:漢宣帝綜核名實,非不明也,而不能知弘、石之奸;唐宣宗抉擿細微,非不察也,而不能知令狐綯之佞,明於小而闇於大也。故堯、舜之知,不遍物而急先務。

  觀蔡仲之命,知周所以興;觀中山靖王之對,知漢所以亡。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方且封建親戚,以蕃屏周;漢懲七國之難,抑損諸侯,以成外戚之篡。心有公私之殊,而國之興亡決焉。

  君陳,蓋周公之子,伯禽弟,見《坊記注》,它無所考。《傳》有「凡、蔣、邢、茅、胙、祭」,豈君陳其一人歟?凡伯、祭公、謀父,皆周公之裔,世有人焉,家學之傳遠矣。

  命君陳分正東郊、成周,鄭註:周之近郊五十里,今河南、洛陽相去則然。鄭以目驗知之。《儀禮疏》。

  爾乃順之於外,曰:「斯謀斯猷,惟我後之德。」先儒謂:成王失言。蓋將順其美,善則稱君,固事君之法,然君不可以是告其臣。「順」之一字,其弊為諛。有善歸主,李斯所以亡秦也,曾是以為良顯乎?闇愎之君,誦斯言則歸過,求名之疑不可解矣。承弼昭事,稱文武而不及成王,其有以夫。

  推誠以待士,則欒氏之勇,亦子之勇;用賢以及民,則田單之善,亦王之善。故曰:「有容德乃大。」

  史伯論周之敝曰:「去和而取同。」與晏子之論齊,子思之論衛,一也。西漢之亡,亦以群臣同聲,故曰:「庶言同則繹。」

  《周官》「諸侯各朝於方岳,大明黜陟」,黜陟明而後封建定。柳子謂天子不得變其君,殆未考周制也。

  康王釋喪服而被袞冕,且受黃朱圭幣之獻,諸儒以為禮之變,蘇氏以為失禮。朱文公謂:天子諸侯之禮與士庶人不同,故孟子有「吾未之學」之語。如《伊訓》元祀十二月朔,奉嗣王祗見厥祖,固不可用凶服矣。漢、唐即位行冊禮,君臣亦皆吉服,追述先帝之命,以告嗣君。蓋易世傳授,國之大事,當嚴其禮也。蔡氏《書傳》取蘇氏而不用文公之說。愚觀孝宗初上太上帝後尊號,有欲俟欽宗服除奉冊者,林黃中議:唐憲宗上順宗冊,在德宗服中,謂行禮無害,第備樂而不作可也。劉韶美議曰:「唐自武德以來,皆用易月之制,既葬之後,謂之無服。群臣上尊號,亦多在即位之年。與本朝事體大相遠也。」觀韶美之言,則文公《語錄》所云「漢唐冊禮」,乃一時答問,未為定說也。

  《史記·周紀》:康王命作策畢公,分居里,成周郊。《書序》缺「公」字。

  《畢命》一篇,以風俗為本。殷民既化,其效見於東遷之後,盟向之民不肯歸鄭,陽樊之民不肯從晉。及其末也,周民東亡而不肯事秦,王化之入人深矣。唐賈至議取士,以安史之亂為鑑,謂:先王之道消,則小人之道長;小人之道長,則亂臣賊子生焉。蓋國之存亡在風俗。四維不張而秦歷促,恥尚失所而晉祚覆。至其知本之言哉!

  周之興也,商民後革,百年化之而不足;周之衰也,衛風先變,一日移之而有餘。

  「雖收放心,閒之惟艱」,孟子求放心之說也。「繩愆糾謬,格其非心」,孟子格君心之說也。

  衛石碏以義厲一國,而寧、蘧之類萃焉;晉趙衰以遜化一國,而知、范之賢繼焉。故曰:「樹之風聲。」

  齊大史之守官,尚父之德遠矣;魯宗人之守禮,周、孔之澤深矣。故曰:「惟德惟義,時乃大訓。」

  皇帝,始見於《呂刑》。趙岐注《孟子》引《甫刑》曰:「帝清問下民。」無「皇」字。然岐以「帝」為「天」,則非。

  兵以恭行天罰,謂之天吏。刑以具嚴天威,謂之天牧。

  《中說》薛收曰:「古人作元命,其能至乎?」阮逸注云:「《元命包》,《易書》也。」愚按:《春秋緯》有《元命包》,《易書》有《元包》。薛收蓋謂「自作元命」,其言見於《呂刑》,阮注誤矣。

  張子韶《書說》於《君牙》、《冏命》、《文侯之命》,其言峻厲激發,讀之使人憤慨,其有感于靖康之變乎?胡文定《春秋傳》於夫椒之事,亦致意焉。朱子《詩傳》,其說《王風·揚之水》,亦然。

  子夏問金革之事無辟,孔子曰:「吾聞諸老聃曰:『昔者,魯公伯禽有為為之也。』」鄭注云:「有徐戎作難,喪,卒哭,而征之,急王事也。征之作《粊誓》。」後世起復者,皆以伯禽藉口。嘗考《書·多方》王來自奄,孔注云:「周公歸政之明年,淮夷奄又叛。魯征淮夷,作《費誓》。」《魯世家》伯禽即位之後,有管、蔡等反,淮夷、徐戎並興,於是伯禽率師伐之於[北米],作《[北米]誓》。據此則伯禽征淮、徐,在周公未沒之時,非居喪即戎也。《左傳》「殽之役,晉始墨」,若伯禽行之,則晉不言「始」矣。記《禮》之言,恐非謂《費誓》也。

  魏觴諸侯於范台,魯共公舉觴擇言,以酒、味、色、台池為戒。漢高帝圍魯,諸儒尚講誦習《禮》、《樂》,弦歌之音不絕。周公、伯禽之化,歷戰國秦、楚,猶一日也。

  周益公謂:《文苑英華》賦多用「員來」,非讀《秦誓正義》,安知今之「雲」字,乃「員」之省文。愚按:《漢書》韋孟諫詩,顏師古注引《秦誓》:雖則員然。古文作「員」。

  《文心雕龍》云:「《書》摽七觀。」孔子曰:「《六誓》可以觀義,《五誥》可以觀仁,《甫刑》可以觀誠,《洪範》可以觀度,《禹貢》可以觀事,《皋陶謨》可以觀治,《堯典》可以觀美。」見《大傳》。《孔叢子》云:「《帝典》觀美,《大禹謨》、《禹貢》觀事,《皋陶謨》、《益稷》觀政,《泰誓》觀義。」此其略略異者。

  春秋時,郤缺之言「九功《九歌》」,穆姜之言「元亨利貞」,子服惠伯之言「黃裳元吉」,叔向之言「《昊天有成命》」,單穆公之言「《旱鹿》」,叔孫穆子之言「《鹿鳴》之三」,成鱄之言「《皇矣》之《雅》」,閔馬父之言「商《那》之《頌》」,左史倚相之言「《懿》戒」,觀射父之言「重、黎」,白公子張之言「《說命》」,其有功於經學,在漢儒訓故之先。蓋自遲任、史佚以來,統緒相承,氣脈未嘗絕也。

  《顏氏家訓》云:《王粲集》中難鄭玄《尚書》事,今僅見於唐元行沖《釋疑》。王粲曰:「世稱伊、雒以東,淮、漢以北,康成一人而已。咸言先儒多闕,鄭氏道備,粲竊嗟怪,因求所學,得《尚書注》。退思其意,意皆盡矣,所疑猶未諭焉,凡有二篇。」《館閣書目》:粲集八卷,詩賦論議垂六十篇。

  官師相規,注謂:官眾。《左傳》官師從單靖公,註:天子官師,非卿也。《漢·賈誼傳》官師小吏,注云:「一官之長。」愚謂:漢注得之。周官皆有師。

  王景文謂:「文章根本在《六經》」,張安國欲記《考古圖》,曰:「宜用《顧命》。」游廬山序所歷,曰:「當用《禹貢》。」

  伊尹之始終,《書序》備矣。陸士衡《豪士賦序》伊生抱明,允以嬰戮,蓋惑於《汲冢紀年》之妄說也。皇甫謐云:「伊尹百有餘歲。」應劭云:「周公年九十九。」王充《論衡》云:「召公百八十。」故趙岐注《孟子》云:「壽若召公。」

  《呂氏春秋·孝行覽》云:「《商書》曰:『刑三百,罪莫重於不孝。』」註:商湯所製法也。三百,商之刑。三千,周之刑。其繁簡可見。

  《周禮·大司馬注》引《書》曰:「前師乃鼓譟。」疏謂:《書傳》說武王伐紂時事。《二禮疏》引《書傳·略說》,皆書「《大傳》」也。

  《洪範》五者來備,《史記》云:「五是來備。」荀爽謂之「五韙」,李雲謂之「五氏」,傳習之差如此,近於郢書燕說矣。

  土氣為風,水氣為雨。箕屬東方木,克土,土為妃,故好風。畢屬西方金,克木,木為妃,故好雨。此鄭康成說也。吳仁傑謂:《易》以坎為水,北方之卦。又曰「雨以潤之」,則雨屬水。《漢志》:軫星亦好雨。

  五福不言貴而言富,先王之制。貴者始富,賤者不富也。

  趙岐注《孟子》,不見古文,以「其助上帝寵之」斷句。又「我武惟揚」,注云:「古《尚書》百二十篇之時《太誓》也。」又「帝使其子九男二女」,注云:「《堯典》曰『釐降二女』,不見九男,孟子時《尚書》凡百二十篇。《逸書》有《舜典》之敘,亡失其文。孟子諸所言舜事,皆《堯典》及《逸書》所載。」又「不及貢,以政接於有庳」,謂皆逸篇之辭。又引《書》:禹拜讜言。

  葛伯仇餉,非《孟子》詳述其事,則異說不勝其繁矣。孟子之時,古書猶可考,今有不可強通者。

  《易乾鑿度》曰:「《易》之帝乙為湯,《書》之帝乙六世王,名同不害以明功。」帝乙,湯玄孫之孫也。按《史記》湯至帝乙二十九王,謂六世王,未詳。唐陳正節曰:「殷自成湯至帝乙十二君,其父子世六易。」謂十二君,亦未詳。

  林少穎《書說》至《洛誥》而終,呂成公《書說》自《洛誥》而始。朱文公曰:「蘇氏傷於簡,林氏傷於繁,王氏傷於鑿,呂氏傷於巧,然其間盡有好處。」

  制治於未亂,保邦於未危。泰之極,則城復於隍;既濟之極,則濡其首。不於其未,而於其極,則無及矣。

  伊尹以辯言亂政戒其君,盤庚以度乃口告其民。商俗利口,其敝久矣。邵子曰:「天下將治,則人必尚行;天下將亂,則人必尚言。」周公訓成王,勿以憸人,所以反商之敝也。張釋之諫文帝,超遷嗇夫,所以監秦之失也。《周官》曰:「無以利口。」《冏命》曰:「無以巧言。」此周之家法。將相功臣,少文多質;安靜之吏,悃愊無華。此漢之家法。

  恭在貌,敬在心,《書正義》之說也。中心為忠,如心為恕,《詩、春秋正義》之說也。

  堯、舜之世,名臣止任一事;仲尼之門,高第皆為一科。故曰:「無求備於一夫。」

  強恕而行,忍也,原憲之克伐怨欲,不行焉也。一視同仁,容也,顏子之克己復禮,天下歸仁也。忍言事,容言德。習忍則至於容。

  式和民則,順帝之則,有物有則,動作、禮義、威儀之則,皆天理之自然,有一定之成法。聖賢傳心之學,唯一「則」字。

  若農服田力穡,乃亦有秋,故民生在勤則不匱。先知稼穡之艱難,乃逸,故君子能勞則有繼。

  乃命三後,先儒曰:「人心不正,則入於夷狄禽獸,雖有土不得而居,雖有谷不得而食,故先伯夷而後及禹、稷。」此說得孔子「去食」、孟子「正人心」之意。《小雅》盡廢,其禍烈於洚水。四維不張,其害憯於阻飢。

  《周禮·司刑》五刑之屬二千五百,穆王雖多五百章,而輕刑增,重刑減。班固以《周禮》為中典,《甫刑》為重典,非也。

  舜、皋陶曰「欽」、曰「中」,蘇公曰「敬」、曰「中」,此心法之要也。《呂刑》言「敬」者七,言「中」者十,所謂「惟克天德」,在此二字。

  禹有典則貽厥子孫,而有盤游無度者;湯以義禮垂裕後昆,而有顛覆典刑者。是以知嗣德之難也。宋武帝留葛燈籠、麻蠅拂於陰室;唐太宗留柞木梳、黑角篦於寢宮。作法於儉,其敝猶侈,況以侈示後乎!

  因岱柴而封禪,因時巡而逸游,因《洛書》而崇飾符瑞,因建極而雜糅正邪,因享多儀而立享上之說。塞忠諫,謂之浮言;錮君子,謂之朋比。慘礉少恩,曰威克厥愛;違眾妄動,曰惟克果斷。其甚焉者,丕之奪漢,托之舜、禹;衍之篡齊,托之湯、武。邵陵海西之廢,托之伊尹;新都之攝,臨湖之變,托之周公。侮聖言以文奸慝,豈經之過哉!

  蘇綽《大誥》近於莽矣,《太玄》所謂童牛角馬,不今不古者歟?蘇威《五教》,綽之遺風也。

  《史記·秦紀》:繆公三十三年,敗於殽。三十六年,自茅津渡河,乃誓於軍。申思不用蹇叔、百里傒之謀,令後世以記余過。君子聞之,皆為垂涕,曰:「嗟乎!秦繆公之與人周也,卒得孟明之慶。」《書序》云:「敗崤歸,作《誓》。」與《史》不同。邵子謂:修夫聖者,秦穆之謂也。穆公是霸者第一,悔過自誓之言,幾於王道。此聖人所以錄於書末。

  《大傳》太子年十八曰「孟侯」,於四方諸侯來朝,迎於郊者,問其所不知。唐《冊太子文》云:「盡謙恭於齒胄,審方俗於迎郊。」愚謂:孟侯見《康誥》,謂諸侯之長,蓋方伯也。《大傳》說非。

  《漢·藝文志》:《周書》七十一篇。劉向云:「周時誥誓號令,蓋孔子所論百篇之餘。」《隋、唐志》系之汲冢,然汲冢得竹簡書在晉咸寧五年,而兩漢已有《周書》矣。太史公引「克殷度邑」,鄭康成注《周禮》云:「《周書·王會》備焉。」注《儀禮》云:「《周書》北唐以閭。」許叔重《說文》引《逸周書》「大翰若翬雉」,又引「豲有爪而不敢以撅」,馬融注《論語》引《周書·月令》,皆在漢世。杜元凱解《左傳》時,汲冢書未出也,「千里百縣」、「轡之柔矣」,皆以《周書》為據,則此書非始出於汲冢也。按《晉·束皙傳》:太康二年,汲郡得竹書七十五篇。其目不言《周書》。紀云:「咸寧五年,《左傳後序》雲太康元年。當考。」《左傳正義》引王隱《晉書》云:「竹書七十五卷,六十八卷有名題,七卷不可名題。」其目錄亦無《周書》。然則系《周書》於汲冢,其誤明矣。

  《書大傳》載四海、河江、五湖、鉅野、鉅定、濟中、孟諸、隆谷、大都之貢物,此禹時也。《周書》載伊尹為四方獻令,此湯時也。《王會》載八方會同,各以其職來獻。自稷慎以下,其贄物二十一;自義渠以下,其贄物二十;自高夷以下,其贄物十四;自權扶以下,其贄物九。此成王時也。愚謂:《旅獒》之訓曰:「畢獻方物,惟服食器用珍異之貢。」恐非三代之制。

  《王會》曰:「堂下之右,唐公、虞公南面立焉。堂下之左,殷公、夏公立焉。」唐公、虞公,《樂記》所謂祝陳也。殷公、夏公,《樂記》所謂杞宋也。然則《郊特牲》云:「尊賢不過二代。」其說非矣。

  《周書·史記篇》穆王召左史戎夫,取遂事之要戒,言皮氏、華氏、夏後、殷商、有虞氏、平林、質沙、三苗、扈氏、義渠、平州、林氏、曲集、有巢、有鄶、共工、上衡氏、南氏、有果氏、畢程氏、陽氏、榖平、阪泉、縣宗、玄都、西夏、績陽、有洛之亡。國名多傳記所未見。

  《周書·大聚篇》「若冬日之陽,夏日之陰,不召而民自來」,亦見《文子》。張文潛《祭司馬公文》「冬晹夏冰,赴者爭先」,蓋本於此。

  《周書·諡法》惟三月既生魄,周公旦、太師望相嗣王發既賦憲,受臚於牧之野。將葬,乃製作諡。今所傳《周書》云:「維周公旦、太公望開嗣王業,建功於牧之野。終葬,乃制諡。」與《六家諡法》所載不同。蓋今本缺誤,《文心雕龍》雲「賦憲之諡」出於此。呂成公《策問》旦以文名,奭以康名,閎夭以尊顯。閎夭諡當考。

  《文心雕龍》夏、商二《箴》,余句頗存。《夏箴》見《周書·文傳篇》,《商箴》見《呂氏春秋·名類篇》。

  《周書·小武開篇》周公曰:「在我文考,順道九紀:一辰以紀日,二宿以紀月,三日以紀德,四月以紀刑,五春以紀生,六夏以紀長,七秋以紀殺,八冬以紀藏,九歲以紀終。」「九紀」與《洪範》「五紀」相表里。《文選》任彥升曰:「不改參辰,而九星仰止。」注引《周書》王曰:「余不知九星之光。」周公曰:「星、辰、日、月、四時、歲,是謂九星。」九星即九紀也。

  任章引《周書》曰:「將欲敗之,必姑輔之;將欲取之,必姑與之。」《戰國策》。蕭何引《周書》曰:「天予不取,反受其咎。」此豈蘇秦所讀《周書·陰符》者歟!老氏之言,范蠡、張良之謀,皆出於此。朱子云:「老子為柱下史,故見此書。」

  《三墳》書無傳,宓犧唯《易》存,而商高所云「周天曆度」,《周髀》。《管子》所云「造六峜以迎陰陽者」,不復見。《管子·輕重戊篇》:慮戲作造六峜以迎陰陽⒃,作九九之數以合天道,而天下化之。周人之王,循六峜,行陰陽。「峜」字,未詳。許行為神農之言,晁錯述神農之教,列子稱黃帝之書。陰陽五行,兵法醫方,皆托之農、黃而大道隱矣。今有山氣形之書,謂之《連山》、《歸藏》、《坤乾》。元豐中,毛漸得之西京。或云:「張天覺得之比陽民家,非古也。」《列子》引黃帝書,即《老子》穀神不死章。

  有言遜於汝志,艮之不拯其隨也;惟學遜志,謙之卑以自牧也。遜一也,而善惡異。君體剛而用柔,臣體柔而用剛。君不遜志,則為唐德宗之強明;臣而遜言,則為梁丘據之苟同。

  周人乘黎,祖伊恐。商受能如《震》上六之「畏鄰戒」,則無咎矣。蜀漢之亡也,吳華核詣宮門上表曰:「成都不守,社稷傾覆。臣以草芥,竊懷不寧。陛下至仁,必垂哀悼。臣不勝忡悵之情,謹拜表以聞。」吁,華核亦吳之祖伊歟!

  學古入官然後能議事以制,伯夷以《禮》折民,漢儒以《春秋》決獄。子產曰:「學而後入政,未聞以政學者也。」荀卿始為法後王之說,李斯師之,謂諸生不師今而學古。太史公亦惑於流俗之見,《六國表》云:「傳曰:法後王何也?以其近己而俗變相類,議卑而易行也。」文帝謂:卑之毋甚高論。宣帝謂:俗儒好是古非今。秦既亡,而李斯之言猶行也。《孟子》曰:「為政不因先王之道,可謂智乎?」

  舜之克艱,文王之無逸,心也。後之勤政者,事為而已。

  勿以憸人,立政之戒也。爻辭,周公所作,《師》之上六、《既濟》之九三,皆曰:「小人勿用。」

  《左氏傳》引《商書》曰:「沈漸剛克⒄,高明柔克。」《洪範》言:惟十有三祀,箕子不忘商也,故謂之《商書》。陶淵明於義熙後,但書甲子,亦箕子之志也。陳咸用漢臘亦然。

  既獲仁人,武所以克商也。養民以致賢人,興漢在於一言。延攬英雄,務悅民心,復漢在於一言。

  張文饒曰:「堯之曆象,蓋天法也。舜之璣衡,渾天法也。」

  李仁父《宰相年表序》曰:「孔子序三代之《書》,其稱相者,獨伊尹、伊陟、傅說、周公、召公、畢公六人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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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詩》

荀子 〔先秦〕

  《經典序錄》:河間人大毛公為《詩故訓傳》,一雲魯人。失其名。《初學記》:荀卿授魯國毛亨,作《詁訓傳》以授趙國毛萇。時人謂亨為大毛公,萇為小毛公。大毛公之名,唯見於此。《正義》云:「《儒林傳》毛公,趙人。」不言其名。《後漢書》趙人毛萇《序錄》亦云「名長」,今《後漢書》作「萇」,此小毛公也。程子曰:「毛萇最得聖賢之意。」

  徐整云:「子夏授高行子。」即《詩序》及《孟子》所謂高子也。以《絲衣》繹賓屍為靈星之屍,以《小弁》為小人之詩,則已失其義矣。趙歧云:「高子,齊人。」謂禹之聲尚文王之聲,亦高子也。

  《序錄》:子夏傳曾申,申傳李克。《讀詩記》引陸璣《草木疏》,以曾申為申公,以克為尅,皆誤。

  《詩》六義,三經三緯,鄭氏注《周禮》「六詩」及孔氏《正義》,其說尚矣,朱子《集傳》從之。而程子謂:《詩》之六體隨篇求之,有兼備者,有偏得一二者。《讀詩記》謂:風非無雅,雅非無頌。蓋因《鄭箋》「豳雅」、「豳頌」之說。然朱子疑《楚茨》至《大田》四篇為「豳雅」,《思文》、《臣工》、《噫嘻》、《豐年》、《戴芟》、《良耜》等篇為「豳頌」,亦未知是否也。呂成公云:「豳雅、頌恐逸。」

  《逸詩》篇名,若《貍首》、《射義》。《驪駒》、《大戴禮》、《漢書注》。《祈招》、《左傳》。《轡之柔矣》,《左傳》、《周書》。皆有其辭,唯《采薺》、《周禮》。《河水》、《新宮》、《茅鴟》、《左傳》。《鳩飛》《國語》。無辭。或謂《河水》,《沔水》也;《新宮》,《斯干》也;《鳩飛》,《小宛》也。周子醇《樂府拾遺》曰:「孔子刪《詩》,有全篇刪者,《驪駒》是也。有刪兩句者,「月離於畢,俾滂沱矣。月離於箕,風揚沙矣」是也。有刪一句者,「素以為絢兮」是也。愚考之《周禮疏》引《春秋緯》云:「月離於箕,風揚沙」,非詩也。「素以為絢兮」,朱文公謂:《碩人》詩四章,而章皆七句,不應此章獨多一句,蓋不可知其何詩,然則非刪一句也。若全篇之刪,亦不止《驪駒》。《論語》《唐棣之華》之類。

  近世說《詩》者,以《關雎》為畢公作,謂得之張超,或謂得之蔡邕。未詳所出。

  鶴林吳氏《論詩》曰:「興之體足以感發人之善心。毛氏自《關雎》而下,總百十六篇,首系之興:《風》七十,《小雅》四十,《大雅》四,《頌》二。注曰:『興也。』而比、賦不稱焉,蓋謂賦直而興微,比顯而興隱也。朱氏又於其間增補十九篇,而摘其不合於興者四十八條,且曰:『《關雎》,興詩也,而兼於比;《綠衣》,比詩也,而兼於興;《頍弁》一詩,而興、比、賦兼之。』則析義愈精矣。」李仲蒙曰:「敘物以言情謂之賦,情物盡也。索物以托情謂之比,情附物也。觸物以起情謂之興,物動情也。」《文心雕龍》曰:「毛公述傳,獨標興體,以比顯而興隱。」鶴林之言本於此。

  太史公云:「周道缺而《關雎》作。」艾軒謂:三家說《詩》,各有師承。今齊、韓之《詩》,字與義多不同。毛公為趙人,未必不出於《韓詩》。太史公所引,乃一家之說。《古文尚書》與子長並出,今所引非古文,如「祖飢」、「惟刑之謐」,當有來處,非口傳之失也。晁景迂曰:「齊、魯、韓三家,以《關雎》、《葛覃》、《卷耳》、《鵲巢》、《采繁》、《采苹》、《騶虞》、《鹿鳴》、《四牡》、《皇皇者華》之類,皆為康王詩,《王風》為魯詩。」薛士龍曰:「《關雎》作刺之說,是賦其詩者。」

  艾軒謂:《詩》之萌芽,自楚人發之,故云:「江、漢之域,《詩》一變而為《楚辭》,屈原為之唱。」是文章鼓吹,多出於楚也。

  《周南》之詩,曰「公侯干城」,曰「王室如燬」,當文王與紂之事,於君臣之分嚴矣。此周之所以為至德。

  朱子《詩傳》云:「舊說扶風雍縣南有召亭。今雍縣析為岐山、天興兩縣,未知召亭的在何縣。」愚按:《史記正義》引《括地誌》,召亭在岐山縣西南。

  橫渠《策問》云:「湖州學興,竊意遺聲寓之塤龠,因擇取二《南》、《小雅》數十篇,使學者朝夕詠歌。今其聲無傳焉。」朱子《儀禮通解》有《風雅十二詩譜》,乃趙彥肅所傳雲,即開元遺聲也。

  《詩正義》曰:「《儀禮》歌《召南》三篇,越《草蟲》而取《采苹》,蓋《采苹》舊在《草蟲》之前。」曹氏《詩說》謂:齊詩先《采苹》而後《草蟲》。

  馬永卿問劉元城曰:「《王·黍離》在《邶》、《鄘》、《衛》之後,且天子可在諸侯後乎?」曰:「非諸侯也。周既滅商,分畿內為三國,邶、鄘、衛是也。序《詩》者,以其地本商之畿內,故在《王·黍離》上。」

  《新序》云:「衛宣公子壽,閔其兄伋之見害,作憂思之詩,《黍離》是也。」《魯詩》出於浮丘伯,以授楚元王交。劉向乃交之孫,其說蓋本《魯詩》。然《黍離》,《王風》之首,恐不可以為衛詩也。《韓詩》云:「《黍離》,伯封作。」陳思王植《令禽惡鳥論》曰:「昔尹吉甫信後妻之讒而殺孝子伯奇,其弟伯封求而不得,作《黍離》之詩。」其《韓詩》之說歟。伯封事,唯見於此。

  南豐謂:《列女傳》稱《詩》、《芣苢》、《柏舟》、《大車》之類,與令序《詩》者之說尤乖異。《式微》一篇,又謂二人之作。

  韓文公為《施士丐銘》曰:「先生明毛、鄭《詩》,通《春秋左氏傳》,善講說,朝之賢士大夫從而執經、考疑者繼於門。」《唐語林》云:「劉禹錫與韓、柳詣士丐聽說《詩》,曰:『《甘棠》勿拜,如人身之拜,小低屈也。勿拜則不止勿翦,言召伯漸遠,人思不可及。』」《讀詩記》董氏引士丐說。

  周有《房中》之樂,《燕禮注》謂:弦歌《周南》、《召南》之詩。漢《安世房中樂》,唐山夫人所作。魏繆襲謂《安世歌》「神來燕享,永受厥福」,無有二《南》后妃風化天下之言。謂《房中》為后妃之歌,恐失其意。《通典》:平調、清調、瑟調,皆周《房中》之遺聲。

  《白虎通·諫諍篇》:妻得諫夫者,夫婦榮恥共之。《詩》云:「相鼠有體,人而無禮。人而無禮,胡不遄死?」此妻諫夫之詩也。亦齊、魯、韓之說歟。

  《韓詩外傳》:高子問於孟子曰:「夫嫁娶者,非己所自親也,衛女何以得編於《詩》也?」孟子曰:「有衛女之志則可,無衛女之志則怠。若伊尹於太甲,有伊尹之志則可,無伊尹之志則篡。」

  晁景迂《詩序論》云:「序《騶虞》:『王道成也』,風其為雅歟!序《魚麗》:『可以告神明』,雅其為頌歟!」《解頤新語》云:「文王之風終於《騶虞》,《序》以為王道成則近於雅矣。文、武之雅終於《魚麗》,《序》以為可告神明則近於頌矣。」潏水李氏曰:「《小雅》雖言政,猶有風之體。《大雅》之正,幾於頌矣。」

  歐陽公曰:「霸者興,變風息焉。」然《詩》止於陳靈,在桓、文之後。

  八能之士,見《易緯通卦驗》:或調黃鐘,或調六律,或調五音,或調五聲,或調五行,或調律歷,或調陰陽,或調正德所行。大夫九能,見《毛詩·定之方中傳》:建邦能命龜,田能施命,作器能銘,使能造命,升高能賦,師旅能誓,山川能說,喪紀能誄,祭祀能語。君子能此九者,可謂有德音,可以為大夫。

  《定之方中傳》引仲梁子曰:「初立楚宮也。」《鄭志》張逸問:「仲梁子何時人?」答曰:「仲梁子,先師魯人,當六國時,在毛公前。」《正義》:春秋時,魯有仲梁懷,故言魯人。《韓非子》八儒,有仲良氏之儒。陶淵明《群輔錄》云:「仲梁氏傳樂為道,以和陰陽,為移風易俗之儒。」史失其名。

  劉孝孫為《毛詩正論》,演毛之簡,破鄭之怪。李邦直亦謂毛之說簡而深,此河間獻王所以高其學也。鄭之釋繁塞而多失。鄭學長於《禮》,以《禮》訓《詩》,是案跡而議性情也。「綠衣」,以為褖;「不諫亦入」,以為入宗廟;「庭燎」,以為不設雞人之官。此類不可悉舉。

  艾軒云:「讀《風詩》不解《芣苢》,讀《雅詩》不解《鶴鳴》,此為無得於《詩》者。傳至樂讀《詩》至《鴛鴦》之二章,因悟比興之體。

  「江漢之女,不可犯以非禮」,可以見周俗之美;「范滂之母,勉其子以名節」,可以見漢俗之美。

  《大雅》之變,作於大臣,召穆公、衛武公之類是也。《小雅》之變,作於群臣,家父、孟子之類是也。《風》之變也,匹夫匹婦皆得以風刺。清議在下,而世道益降矣。

  騶虞、騶吾、騶牙,一物也,聲相近而字異。《解頤新語》既以「虞」為「虞人」,又謂「文王以騶牙名囿」,蓋惑於異說。《魯詩傳》曰:「梁鄒,天子之田。」見《後漢注》與《賈誼書》同,不必以「騶牙」為證。

  《射義》天子以《騶虞》為節,樂官備也。鄭康成注云:「於嗟乎騶虞!嘆仁人也。」《周禮疏》引《韓、魯說》:騶虞,天子掌鳥獸官。其說與《射義》合。《文選注》引《琴操》曰:「《鄒虞》,邵國之女所作也。古者役不逾時,不失嘉會。」《墨子》曰:「成王因先王之樂,命曰《騶吾》。」豈即《詩·騶虞》歟?

  《大戴禮·投壺》云:「凡雅二十六篇,其八篇可歌,歌《鹿鳴》、《貍首》、《鵲巢》、《采蘩》、《采苹》、《伐檀》、《白駒》、《騶虞》;八篇廢,不可歌;七篇《商》、《齊》可歌也;三篇閒歌。《上林賦》掩群雅,張揖注云:「《詩·小雅》之材七十四人,《大雅》之材三十一人。」愚謂:八篇可歌者,唯《鹿鳴》、《白駒》在《小雅》,《貍首》今亡。鄭氏以為《射義》所引曾孫侯氏之詩,余皆風也,而亦謂之雅,豈風亦有雅歟?劉氏《小傳》或曰:「《貍首》,《鵲巢》也,篆文似之。」此有《貍首》,又有《鵲巢》,則或說非矣。張揖言「二雅之材」,未知所出。

  《無衣》非美晉,蓋閔周也。自僖王命曲沃伯為晉侯,而篡臣無所忌。威烈王之命,晉大夫襲僖之跡也。有曲沃之命,則有三大夫之命,出爾反爾也。

  《詩》亡然後《春秋》作。胡文定謂:自《黍離》降為《國風》,天下不復有《雅》。《春秋》作於隱公,適當《雅》亡之後。《孟子集注》同。呂成公謂:蓋指筆削《春秋》之時,非謂《春秋》之所始也。《詩》既亡,則人情不止於禮義,天下無復公好惡,《春秋》所以不得不作歟。艾軒曰:「《文中子》以為詩者民之情性,人之情性不應亡。使孟子復出,必從斯言。」

  《泉水》云:「出宿於干,飲餞於言。」說《詩》者,未詳其地。《隋志》邢州內丘縣,有干言山。李公《緒記》云:「柏人縣有干山、言山。柏人,邢州堯山縣。」《魯頌》徂來之松,《後漢注》:兗州博城縣有徂來山。一名尤來。新甫之柏,《傳注》不言山之所在,唯《後魏·地形志》魯郡汶陽縣有新甫山。《通典》:漢汶陽故城在兗州泗水縣東南。太史公聞之董生曰:「《詩》記山川溪谷,禽獸草木,則山川不可不考也。」

  檜有疾恣之詩,《周語》富辰曰:「鄶之亡,由叔妘。」

  《豳風》於十月,雲「曰為改歲」,言農事之畢也。《祭義》於三月,雲「歲既單矣」,言蠶事之畢也。農桑一歲之大務,故皆以歲言之。

  《七月箋、傳》言豳土晚寒者三。孫毓云:「寒鄉率早寒,北方是也。熱鄉乃晚寒,南方是也。」《毛傳》言晚寒者,豳土寒多,雖晚猶寒,非謂寒來晚也。

  《鄭志》十一卷,魏侍中鄭小同撰。《詩·七月正義》:《吳志》孫皓問:《月令》季夏火星中,答曰:「日永星火,舉中而言,非心星也。是鄭以日永星火,與心星別。」今按:康成答問,蓋《鄭志》所載,孫皓乃康成弟子,後人因孫皓名氏,遂改《鄭志》為《吳志》。康成不與吳孫皓同時,《吳志》亦無此語。

  熠燿宵行,《傳》云:「熠燿,燐也。」朱子謂:熠燿,明不定貌。宵行,蟲名,如蠶夜行,有光如螢。其說本董氏。《說文》引《詩》熠燿宵行,熠,盛光也。末章云:「倉庚於飛,熠燿其羽。」其義一也。

  《七月》,見王業之難,亦見王道之易。孟子以農桑言王道,周公之心也。

  《風》終於周公,《雅》終於《召旻》。有周、召之臣,則變者可以復於正。

  子擊好《晨風》、《黍離》,而慈父感悟;周磐誦《汝墳》卒章,而為親從仕;王裒讀《蓼莪》,而三複流涕;裴安祖講《鹿鳴》,而兄弟同食,可謂興於《詩》矣。李楠和伯亦自言:吾於《詩·甫田》悟進學,《衡門》識處世。和伯弟樗迂仲,呂成公所謂二李伯仲也。此可為學《詩》之法。

  太史公謂:仁義陵遲,《鹿鳴》刺焉。蔡邕《琴操》:《鹿鳴》,周大臣所作也。王道衰,大臣知賢者幽隱,彈弦風諫。漢太樂食舉十三曲:一曰《鹿鳴》。《杜夔傳》舊雅樂四曲:一曰《鹿鳴》,二曰《騶虞》,三曰《伐檀》,四曰《文王》,皆古聲辭。《琴操》曰:「古琴有詩歌五曲,曰:《鹿鳴》、《伐檀》、《騶虞》、《鵲巢》、《白駒》。」蔡邕《琴賦》云:「《鹿鳴》三章。」《鹿鳴》在《宵雅》之首。馬、蔡以為風刺,蓋齊、魯、韓三家之說,猶《關雎》刺時作諷也。呂元鈞謂:陳古以諷,非謂三詩作於衰周。

  宵雅肄三,《麗澤論說》以為夜誦,此門人記錄之失。《讀詩記》取鄭、董二子,以「宵」為「小」,則夜誦之說非矣。

  劉原父曰:「《南陔》以下六篇,有聲無詩,故云笙,不雲歌。有其義亡其辭,非亡失之亡,乃無也。」朱子謂:古經篇題之下,必有譜焉。如《投壺》魯、薛鼓之節,而亡之。《儀禮疏》曰:「堂上歌者不亡,堂下笙者即亡。」

  《詩》芑有三:「薄言采芑」,菜也;「豐水有芑」,草也;「維糜維芑」,白粱粟也。《禮記》引「豐水有芑」,鄭氏註:芑,枸檵也。杞有三:「無折我樹杞」,柳屬也;「南山有杞」、「在彼杞棘」,梓杞也;「集於苞杞」、「言采其杞」、「隰有杞桋」,枸檵也。荼有三:「誰謂荼苦」,苦菜也;「有女如荼」,茅秀也;「以薅荼蓼」,陸草也。

  薄伐瞈狁,至於太原。《後漢·西羌傳》:穆王西征犬戎,遷戎於太原。夷王衰弱,荒服不朝。乃命虢公率六師伐太原,而戎至於俞泉。宣王遣兵伐太原戎,不克。蓋自穆王遷戎於太原,而太原為戎狄之居,宣王僅能驅之出境而已。其後料民太原,而戎患益深。酈山之禍,已兆於此。其端自穆王遷戎始,西周之亡,猶西晉也。籍談曰:「晉居深山,戎狄之與鄰,而遠於王室。王靈不及,拜戎不暇。太原,晉地。書此以補《詩說》之遺。

  《史記·周紀》:懿王之時,王室遂衰,詩人作刺。《漢·匈奴傳》:懿王時,王室遂衰,戎狄交侵,暴虐中國,中國被其苦。詩人始作,疾而歌之曰:「靡室靡家,獫允之故。豈不日戒,獫允孔棘。」注云:「《小雅·採薇》之詩也。」《古今人表》懿王堅詩作,註:「政道既衰,怨刺之詩始作。」然則《採薇》為懿王之詩矣。《史記·匈奴傳》不雲懿王。《詩譜序》:懿王始受譖烹齊哀公,夷王失禮之後,邶不尊賢。《正義》謂:變風之作,齊、衛為先。齊哀公當懿王,衛頃公當夷王,故先言此也。愚謂:《採薇》正雅,當從毛氏,若變風則始於懿王。

  《史記·匈奴傳》周襄王與戎狄伐鄭,戎狄逐襄王,於是戎狄或居於陸渾,東至於衛,侵盜暴虐中國,中國疾之。故詩人歌之曰:「戎狄是應」、「薄伐獫狁,至於太原」、「出輿彭彭,城彼朔方。」《漢·匈奴傳》則曰:「宣王興師命將,以征伐之。詩人美大其功曰:『薄伐獫允,至於太原』、『出車彭彭,城彼朔方。』」以《六月》為宣王詩是也。以《魯頌》、《六月》、《出車》為襄王詩,以《出車》為宣王詩,而《史》、《漢》又不同,皆未詳。

  《文王》之詩曰:「文王孫子,本支百世。凡周之士,不顯亦世。」此周所以興也。宣王之後為幽王,《斯干》之祥,《黍離》之萌也。太師皇父之後為皇父卿士,尹吉甫之後為尹氏太師,蹶父之後為蹶維趣馬,申伯之後為申侯,則與犬戎滅宗周矣。君臣皆弗克紹,周焉得不替乎!

  吉甫作誦,美詩以名著者也。家父作誦,以究王訩。寺人孟子作為此詩,刺詩以名著者也。為吉甫易,為家父、孟子難。

  「皇父孔聖」,自謂聖也。「具曰予聖」,君臣俱自謂聖也。自聖者,亂亡之原。光武詔:上書者不得言聖。大哉言乎!

  「既克有定,靡人弗勝」,言天之勝人也。「藐藐昊天,無不克鞏」,言天之終定也。申包胥曰:「人眾者勝天。」人曷嘗能勝天哉?天定有遲速耳。《詩》所以明天理也,故不雲「人勝天」。

  凡百君子,各敬爾身。胡不相畏?不畏於天?荊公謂:世雖昏亂,君子不可以為惡。自敬故也,畏人故也,畏天故也。愚謂:《詩》雲「周宗既滅」,哀痛深矣,猶以敬畏相戒。聖賢心學,守而勿失。中夏雖亡,而義理未嘗亡;世道雖壞,而本心未嘗壞,君子修身以俟命而已。

  「豈不欲往,畏我友朋」,畏人也。「胡不相畏?不畏於天?」畏天也。不畏人則亦云可使,怨及朋友。畏天則神之聽之,介爾景福。

  「鄭用三良未可間」,「衛多君子未有患」,「季梁忠謀強敵畏」,「汲直守節亂萌弭」,《詩》曰:「無競維人,四方其訓之。」「正先諫誅嬴運促」,「李雲忠隕漢宗覆」,「章華罹僇陳業隳」,「昭圖嬰禍唐鼎移」,《詩》曰:「曾是莫聽,大命以傾。」

  君子在下位,猶足以美風俗,漢之清議是也。小人在下位,猶足以壞風俗,晉之放曠是也。《詩》云:「君子是則是效。」

  「巧言如簧」,顏之厚矣,羞惡之心未亡也。「不愧於人,不畏於天」,無羞惡之心矣。天人一也,不愧則不畏。

  《車攻》東有甫草,鄭《箋》云:「鄭有甫田。」謂圃田,鄭藪也。止齋《周禮說》云:「《詩》不以圃田系鄭。」愚謂:宣王封弟友於鄭,在畿內咸林。今華州鄭縣。圃田澤,《左氏》謂之原圃。在今開封之中牟。宣王時非鄭地,《小雅》安得繫於鄭乎?《爾雅》鄭有圃田,蓋指東遷後之鄭言之。

  《詩小傳》云:「《詩》有夏正,無周正。七月陳王業、六月北伐、十月之交,刺純陰用事而日食。四月維夏,六月徂暑,言暑之極其致,皆夏正也,而獨謂十月之交為周正可乎?漢歷幽王無八月朔食,而唐歷則有之。識者疑其傅會而為此也。」愚按:《正義》謂校之無術,而《大衍曆·日蝕議》云:「虞[廣刂]以歷推之,在幽王六年。」虞[廣刂]造《梁大同歷》,非始於唐也。《鄭箋》謂周之十月,夏之八月,故歷家因之。孫莘老解《春秋》用鄭說,謂八月秋之分,日食秋分,而詩人丑之,安得曰「分至不為災也」?蘇子由、陳少南皆以十月為陽月,朱文公從之。《宋書·禮志》載魏史官之言曰:「黃帝、顓頊、夏、殷、周、魯六歷,皆無推日蝕法,但有考課疏密而已。」《大衍曆議》云:「黃初已來,治歷者始課日蝕疏密,及張子信而益詳。」嘗考《通鑑》、《皇極經世》,秦始皇八年,歲在壬戌。《呂氏春秋》云:「維秦八年,歲在瞊灘。」申。歷有二年之差,後之算曆者,於夏之辰弗集房,周之十月之交,皆欲以術推之,亦已疏矣。沈存中云:「日食正陽之月,先儒止謂四月,非也。正謂四月,陽謂十月。」子由《詩說》與存中同。

  元城謂:《韓詩》有《雨無極篇》,序云:「《雨無極》,正大夫刺幽王也。」篇首多「雨無其極,傷我稼穡」八字。朱子曰:「第一、二章皆十句,增之則長短不齊。又此詩正大夫離居之後,執御之臣所作。其曰『正大夫刺幽王者』,非是。」《解頤新語》亦云:「《韓詩》世罕有其書,或出於好事者之傅會。」

  《鹽鐵論》引《詩》曰:「『方叔元老,克壯其猶』,故商師若烏,周師為荼。」蓋謂商用少而周用老也。

  《小弁》,趙岐謂伯奇之詩。伯奇仁人而父虐之,故作《小弁》之詩曰:「何辜於天?」親親而悲怨之辭也。又謂《鴟鴞》之篇刺邠君。蓋漢儒言詩多異說。《論衡》亦云:「伯奇放流,首發早白。《詩》云:『惟憂用老』。」

  《韓詩》箌彼甫田,箌,卓也。《爾雅·釋詁》:箌,大也。郭璞注云:「箌義未聞,豈未見《韓詩》故邪?」《疏》引《韓詩》。

  《大東》維北有斗,或以為南斗,或以為北斗,朱子《集傳》兼取二說。

  《呂氏春秋》謂:舜自為詩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疑與咸丘蒙同一說,而托之於舜。

  袁孝政釋《劉子》曰:「魏武公信讒,詩刺之曰:『營營青蠅,止於藩。豈弟君子,無信讒言。』此《小雅》也,謂之魏詩可乎?」

  朱子《詩傳》:《采菽》,天子所以答《魚藻》也。《黍苗》,宣王時美召穆公之詩,皆非刺詩。愚按:《國語注》:《采叔》,王賜諸侯命服之樂也。《黍苗》,道召伯述職,勞來諸侯也。韋昭已有是說。

  鄭康成先通《韓詩》,故注二《禮》,與箋《詩》異。如「先君之思,以畜寡人」,為定姜之詩。「生甫及申」,為仲山甫、申伯。又「不濡其翼」、「惟禹敶之」、「上天之載」、「匪革其猶」、「汭泦之即」、「至於湯齊」,是也。注《禮記》與注《易》異,如「東鄰西鄰」是也。

  亂離瘼矣,爰其適歸,《新經義》云:「亂出乎上,而受患常在下。及其極也,乃適歸乎其所出矣。」噫,宣、靖之際,其言驗矣。而兆亂者誰歟?言與行違,心與跡異,荊舒之謂也。

  單穆公曰:「旱麓之榛楛殖,故君子得以易樂干祿焉。若夫山林匱竭,林麓散亡,藪澤肆既,君子將險哀之不暇,而何易樂之有焉?」誦「險哀」二字,此《文中子》所以有「帝省其山」之嘆也。天地變化,草木蕃,況賢者而不樂其生乎!天地閉,賢人隱,況草木而得遂其性乎!

  《旱麓》毛氏云:「旱,山名也。」曹氏按:《漢·地理志》漢中南鄭縣有旱山,沱水所出,東北入漢。旱山在梁州之境,與漢廣相近,故取以興焉。

  鼉鳴如鼓,《新經》之說也。《解頤新語》取之,鑿矣。

  《賈誼書·容經篇》諺曰:「君子重襲,小人無由入。正人十倍,邪辟無由來。」古之人,其謹於所近乎!《詩》曰:「芃芃棫樸,薪之槱之。濟濟辟王,左右趨之。」此言左右日以善趨也。此即選左右之說。爰延亦云:「善人同處,則日聞嘉訓;惡人從游,則日生邪情。」

  維申及甫,維周之翰。申甫之地,為形勢控扼之要。「甫」即「呂」也,《呂刑》一曰《甫刑》。史伯曰:「當成周者,南有申、呂。」《左氏傳》:楚子重請申、呂以為賞田。申公巫臣曰:「不可。此申、呂所以邑也,是以為賦,以御北方。」蓋楚得申、呂而始強,茲所以為周室之屏翰歟。《漢·地理志》南陽宛縣,申伯國。《詩》、《書》及《左氏注》不言呂國所在。《史記正義》引《括地誌》云:「故呂城在鄧州南陽縣西。」徐廣云:「呂在宛縣。」《水經注》亦謂:宛西呂城,四岳受封。然則申、呂,漢之宛縣也。高帝入關,光武起兵,皆先取宛,其形勢可見。李忠定曰:「天下形勢,關中為上,襄、鄧次之。」《輿地廣記》云:「蔡州新蔡,古呂國。今按新蔡之地,屬蔡,未嘗屬楚。子重不當請為賞田,則呂國在宛明矣。」

  《禮記·孔子閒居》:《詩》曰:「惟岳降神,生甫及申。」鄭康成註:言周道將興,五嶽為之生賢輔佐。仲山甫及申伯,為周之干臣。《正義》云:案《鄭志》注《禮》在先,未得《毛傳》。愚謂:仲山甫,猶《儀禮》所謂伯某甫也。《周語》云:「樊仲山父」,蓋「甫」與「父」同。若以仲山甫為「甫」,則尹吉甫、蹶父、皇父、程伯休父,亦可以言「甫」矣。近世說《詩》者,乃取此而舍《箋》、《傳》,愛奇之過也。《權德輿集》云:「魯獻公仲子曰山甫,入輔於周,食采於樊。」

  《左氏傳》曰:「諸侯釋位,以間王政。宣王有志而後效官。」《雲漢》之序曰:「內有撥亂之志,非立志何以成中興之功?」

  宣王晏起,姜後請愆,則《庭燎》之箴,始勤終怠可見矣。殺其臣杜伯而非其罪,則《沔水》之規,讒言其興可見矣。

  《祈父傳》謂:宣王之末,司馬職廢,羌戎為敗。按《通鑑外紀》:三十三年,王伐太原戎,不克。三十八年,王伐條戎、奔戎,王師敗績。三十九年,戰於千畝,王師敗績於姜氏之戎。四十一年,王征申戎,破之,轉予於恤。蓋謂此四役也。

  尹氏不平,此幽王所以亡。《春秋》於平王之末,書尹氏卒,見權臣之繼世也。於景王之後,書尹氏立王子朝,見權臣之危國也。《詩》之所刺,《春秋》之所譏,以此坊民,猶有五侯擅漢、三馬食曹之禍。

  召彼故老,訊之占夢,於是即我御事,罔或耆壽,俊在厥服矣。好讒慝暗昧,近頑童窮固矣。商之咈其耇長,吳之播棄黎老,與亂同事也。

  宣三十年,有兔舞於鎬京,而赫赫宗周,有寖微之象矣。幽二年,三川竭,岐山崩,而陵谷易處,有將亡之形矣。匪降自天,職競由人。致此者人也,豈天所為哉?

  《裳裳者華》,興賢者功臣之子孫,世臣與國升降者也。王朝則周、召二公夾輔王室,家父仍叔,二《雅》舊人。歷汾王之亂,平王之遷,猶在也。侯國則翼之九宗,遂之四氏,與封建之法相維持。彼漢之彧、群,魏之荀、何,江左之淵、儉,唐季之崔、柳,豈世臣之謂乎?

  「執我仇仇,亦不我力」,周所以替也。「雖不能用,吾憗寘之於耳」,楚所以亂也。「君且休矣,吾將思之」,漢所以微也。

  「擇三有事,亶侯多藏」,貪墨之臣為蟊賊;「小東大東,杼柚其空」,聚斂之臣為斧斤,《文侯之命》所謂「殄資澤於下民」也。是時虢石父好利用事,而皇父以卿士為群邪之宗。

  「神之聽之,終和且平」,朋友之信,可質於神明。「神之聽之,式榖以女」,正直之道,無愧於幽隱。

  楊泉《物理論》曰:「稻粱菽各二十種為六十,疏果之實助谷各二十,凡為百穀。故《詩》曰:『播厥百穀』。」

  《詩譜》引《傳》曰:「文王基之,武王鑿之,周公內之。」《疏》云:「未知此《傳》在何書。」

  三代之禮有損益,而所因者未之有改也。以《公劉》之詩考之:「君之宗之」,宗法始於此;「其軍三單」,軍制始於此;「徹田為糧」,徹法始於此。《周禮》有自來矣。

  咨女殷商,猶賈山之借秦為諭也。周公戒成王「無若殷王受」,又曰:「宜監於殷,駿命不易。」人君常聞危亡之言,則可保其安存矣。

  「靡哲不愚」,司空圖之耐辱也。「善人載屍」,裴度之晚節也。

  孔子於《烝民》,加四字而意自明;於《緡蠻》曰:「於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鳥乎?」此說《詩》之法。韓子於「菁菁者莪」,屑屑訓釋,蓋少作也。晚歲引《詩》,言「老成人重於典刑」,簡而當矣。

  考之《周語》立魯公子戲,則仲山甫諫。料民太原,則仲山甫又諫。然聽之藐藐也。當時公卿,唯虢文公諫「不籍千畝」,而他無聞焉。此詩人所以有愛莫助之之嘆。

  溥彼韓城,燕師所完。《鄭箋》以「燕」為「燕安」;王肅云:「今涿郡方城縣有韓侯城。見《水經注》。燕,北燕國。」愚謂:《詩》云:「奄受北國。」肅說為長。

  韓侯出祖,出宿於屠,《毛氏》曰:「屠,地名。」不言所在。潏水李氏以為同州[屠阝]谷。今按《說文》有左馮翊[屠阝]陽亭,同都切。馮翊即同州也。潏水之言信矣。

  《漢·恩澤侯表》曰:「帝舅緣《大雅》申伯之意。」後之寵外戚者,率以是藉口。自宣王褒申伯,而申侯終以召戎禍,猶可以為萬世法乎?外戚秉政,未或不亡。漢亡於王莽、何進,晉亡於賈謐,唐幾亡於楊國忠,石晉亡於馮玉。

  「盜言孔甘,寇攘式內」,皆孟子所謂民賊也。有民賊,則賊民興。漢傅燮曰:「天下之禍,不由於外,皆興於內。」唐裴度曰:「欲平賊,當先清朝廷。」真文忠公曰:「內有衣冠之盜,而後外有干戈之盜。」

  大師維垣,《鄭箋》以為三公,王介甫以為大眾。朱子《集傳》從王說。

  《維天之命傳》引孟仲子曰:「大哉!天命之無極,而美周之禮也。」《詩譜》云:「子思論《詩》於穆不已,孟仲子曰:『於穆不似』。」仲子,子思之弟子。《閟宮傳》引孟仲子曰:「是禖宮也。」《序錄》云:「子夏傳曾申,申傳魏人李克,克傳魯人孟仲子。」《孟子注》:孟仲子,孟子之從昆弟。學於孟子者,豈名氏之同歟?

  《筆談》云:「彼徂矣岐,有夷之行,《朱浮傳》作『彼岨者岐,有夷之行。』」今按《後漢·朱浮傳》無此語。《西南夷傳》朱輔上疏曰:「《詩》云:彼徂者岐,有夷之行。」注引《韓詩·薛君傳》曰:「徂,往也。」蓋誤以「朱輔」為「朱浮」,亦無「岨」字。

  歐陽公《時世論》曰:「《昊天有成命》『二後受之,成王不敢康』,所謂二後者,文、武也,則成王者,成王也。當是康王已後之詩。《執競》『不顯成、康』,所謂成、康者,成王、康王也。當是昭王已後之詩。《噫嘻》曰『噫嘻成王』者,亦成王也。」范蜀公《正書》曰:「《昊天有成命》言文、武受天命以有天下,而成王不敢以逸豫為也。此揚雄所謂『康王之時,頌聲作於下』。『自彼成、康,奄有四方』,祀武王而述成、康,見子孫之善繼也。班孟堅曰:『成、康沒而頌聲寢。』言自成、康之後,不復有見於頌也。」朱子《集傳》與歐、范之說合。

  《昊天有成命》二後受之,成王不敢康。朱子引《國語》叔向曰:「是道成王之德也。成王能明文昭,定武烈者也。其為祀成王之詩無疑。」愚觀《賈誼書·禮容語》引叔向曰:「二後,文王、武王。成王者,武王之子,文王之孫也。文王有大德而功未就,武王有大功而治未成,及成王承嗣,仁以臨民,故稱昊天焉。」其義尤明。

  歐陽公《詩論》:古今諸儒謂「來牟為麥」者,更無他書所見,直用二《頌》毛、鄭之說。「來牟為麥」,始出於毛、鄭,而二家所據,乃臆度偽《大誓》不可知之言。愚按:劉向《封事》,引「飴我釐麰」,釐麰,麥也,始自天降。《文選注》引《韓詩》「貽我嘉[敄麥]」,薛君曰:「[敄麥],大麥也。」毛、鄭之說,未可以為非。《毛氏傳》:牟,麥也。《鄭箋》:赤烏以牟麥俱耒。《廣雅》:始以為耒小麥,牟大麥。以劉向說參考,當從古注。

  陳少南不取《魯頌》,然「思無邪」一言,亦在所去乎?

  《晉姜鼎銘》曰:「保其孫子,三壽是利。」《魯頌》「三壽作朋」,蓋古語也。先儒以為「三卿」,恐非。

  商、周之《頌》,皆以告神明。太史公曰:「成王作《頌》,推己懲艾,悲彼家難。」至《魯頌》始為溢美之言,所謂善頌、善禱者,非商、周之體也。後世作頌,效魯而近諛,又下矣。

  或謂:文之繁簡,視世之文質。然商質而周文,《商頌》繁而《周頌》簡,文不可以一體觀也。

  《法言》曰:「正考甫常睎尹吉甫矣,公子奚斯常睎正考甫矣。」司馬公注《楊子》,謂正考甫作《商頌》,奚斯作《閟宮》之詩,故云然。愚按:《史記·宋世家》:襄公之時,修仁行義,欲與盟主。其大夫正考甫美之,故追道契、湯、高宗,殷所以興,作《商頌》。注云:「《韓詩章句》美襄公。」《樂記》:溫良而能斷者,宜歌《商》。鄭康成註:謂商宋詩。蓋用《韓詩》說也。考之《左傳》正考甫佐戴武、宣。《世本》:正考甫生孔父嘉,為宋司馬,華督殺之而絕其世。皆在襄公之前,安得作《頌》於襄公之時乎?《後漢·曹褒傳》奚斯頌魯,考甫詠殷,注引《韓詩》「新廟奕奕,奚斯所作。」《薛君傳》云:「是詩,公子奚斯所作。」正考甫,孔子之先也,作《商頌》十二篇。《詩正義》云:「奚斯作新廟,而漢世文人班固、王延壽謂《魯頌》奚斯作,謬矣。」然揚子之言,皆本《韓詩》,時《毛詩》未行也。薛漢世習《韓詩》,父子以章句著名。《馮衍傳》注引薛夫子《韓詩章句》,即漢也。

  「《長發》,大禘」,《箋》云:「郊,祭天也。」「《雝》,禘太祖」,《箋》云:「大祭也,大於四時而小於祫。」鄭康成以祭天為禘,與宗廟大祭同名。《春秋纂例》趙子已辯其失矣。王肅以禘、祫為一祭,亦非也。禘與祫異,祫則太祖東向,毀廟及群廟之主,昭南穆北,合食於太祖。禘則祖之所自出者,東向惟以祖配之。今混禘於祫,宗廟有祫無禘。

  范寧《穀梁序》:孔子就太師正《雅》、《頌》,因魯史修《春秋》,列《黍離》於《國風》,齊王德於邦君,明其不能復《雅》,政化不足以被群後也。然《左傳》襄二十九年,季札觀樂於魯,已為之歌《王》矣。孔子至哀十一年,始自衛反魯,樂正,《雅》、《頌》得所,則降《王》於《國風》,非孔子也。

  《隰有萇楚》箋云:「人少而端愨,則長大無情慾。」胡邦衡《解學記》取之。

  《呂氏春秋》:寧戚飯牛,居車下,望桓公而悲,擊牛角疾歌。高誘注以為歌《碩鼠》,不知何所據?《三齊記》載寧戚歌,所謂「南山矸,白石爛」者是也。

  四月秀葽,諸儒不詳其名,唯《說文》引劉向說,以為苦葽。曹氏以《爾雅》、《本草》證之,知其為遠志。

  董氏舉侯包言:衛武公作《抑》詩,使人日誦於其側。朱子謂:不知此出在何處?愚考侯包之說,見於《詩正義》。《隋經籍志》:《韓詩翼要》十卷,侯包撰。然則包學《韓詩》者也。

  《秦詩》在其板屋,西戎地寒,故以板為屋。張宣公《南嶽唱酬序》云:「方廣寺皆板屋,問老宿,云:用瓦輒為冰雪凍裂。自此如高台上封皆然。」《漢·地理志》:天水隴西,民以板為屋。以南嶽觀之,非獨西陲也。

  《唐棣之華》維常之華,協「車」字;《黍稷》方華,協「塗」字;隰有荷華,協「且」字。曹氏謂:「華」當作「花」,音「敷」。蓋古「車」本音「居」。《易》曰:「睽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來徐徐,困於金車。」其音皆然。至《說文》有尺遮之音,乃自漢而轉其聲。愚按:《何彼穠矣》,《釋文》或雲「古讀『華』為『敷』」,與「居」為韻。後仿此。朱文公《集傳》並著二音,而以音「敷」為先。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揚婉兮。漙,音「團」,《集傳》葉上兗反。顏氏《正俗》云:「按呂氏《字林》作『專』,上兗反。訓云:露貌。音與『婉』類。」

  藝麻如之何?衡從其畝。顏氏云:「《禮》今也衡縫,衡,即『橫』也,不勞借音。徐氏音『橫』,失之矣。」

  《干旄》四馬,至於五之、六之,猶《緇衣》之「改為」也。《權輿》四簋,至於每食不飽,猶《醴酒》之「不設」也。君子之去就,於其心,不於其禮。

  營謝戍申,其篤於母家一也。一美焉,一刺焉。宣王親親,平王忘讎也。

  《孝經》言卿大夫之孝曰:「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孟子謂曹交曰:「服堯之服,誦堯之言,行堯之行。」聖賢之訓,皆以服在言行之先,蓋服之不衷,則言必不忠信,行必不篤敬。《中庸》修身,亦先以齊明盛服,《都人士》之「狐裘黃黃」,「所以出言有章,行歸於周」也。

  「召公是似」,「南仲大祖」,世濟其美也。「逵有充,超叛鑒」,蘇文忠慨焉。「彧附曹,群忘漢」,朱文公悕焉。

  敬之,群臣進戒嗣王。《荀子》云:「天子即位,上卿進曰:『能除患則為福。』中卿進曰:『先事慮事,先患慮患。』下卿進曰:『敬戒無怠。』」群臣進戒始以敬,三卿授策終以敬,此心學之原也。伊尹訓太甲曰:「祗厥身。」召、畢告康王曰:「今王敬之哉!」皆以此為告君第一義。

  葉氏云:「漢世文章,未有引《詩序》者。魏黃初四年詺云:『《曹詩》刺遠君子,近小人。』蓋《詩序》至此始行。」

  朱子《詩序辯說》多取鄭漁仲《詩辯妄》。艾軒謂:歐陽公《詩本義》不當謂之《本義》,古人旨意精粹,何嘗如此費辭?

  《唐志》:《毛詩草木蟲魚圖》二十卷。開成中,文宗命集賢院修撰,並繪物象。學士楊嗣復、張次宗上之。按《名賢畫錄》:太和中,文宗好古重道,以晉明帝朝,衛協畫《毛詩圖》,草木鳥獸、古賢君臣之像,不得其真,召程修己圖之。皆據經定名,任意采掇。由是冠冕之制,生植之姿,遠無不詳,幽無不顯。然則所圖非止草木蟲魚也。《隋志》:梁有《毛詩古賢聖圖》二卷。

  格物之學,莫近於《詩》。「關關之雎」,摯有別也;「呦呦之鹿」,食相呼也。「德如癅鳩」,言均一也;「德如羔羊」,取純潔也;「仁如騶虞」,不嗜殺也。「鴛鴦在梁」,得所止也;「桑扈啄粟」,失其性也。「倉庚」,陽之候也;「鳴癆」,陰之兆也。「蒹葭露霜」,變也;「桃蟲拚飛」,化也。「鶴鳴於九皋,聲聞於野」,誠不可掩也;「鳶飛戾天,魚躍於淵」,道無不在也。「南有喬木」,正女之操也;「隰有荷華」,君子之德也。「匪鱣匪鮪」,避危難也;「匪兕匪虎」,慨勞役也。「蓼莪、常棣」,知孝友也;「蘩苹、行葦」,見忠信也。「葛屨」褊,而「羔裘」怠也;「蟋蟀」儉,而「蜉蝣」奢也。「爰有樹檀,其下維榖」,美必有惡也;「周原膴膴,堇荼如飴」,惡可為美也。「黍以為稷」,心眩於視也;「蠅以為雞」,心惑於聽也。「綠竹猗猗」,文章著也;「皎皎白駒」,賢人隱也。「贈以勺藥,貽我握椒」,芳馨之辱也;「焉得諼草,言采其虻」,憂思之深也。「柞棫斯拔,侯薪侯蒸」,盛衰之象也;「鳳凰于飛,雉離於羅」,治亂之符也。「相鼠、碩鼠」,疾惡也;「采葛、采苓」,傷讒也。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有多識之益也。

  誦《詩》三百,不能專對,不足以一獻。皆誦言而忘味者也。自賜、商之後,言《詩》莫若孟子,其述孔子之言,以為知道者二:《鴟鴞》、《烝民》是也。如《靈台》、《皇矣》、《北山》、《雲漢》、《小弁》、《凱風》,深得詩人之心,以意逆志,一言而盡說《詩》之要。學《詩》必自孟子始。

  申、毛之《詩》皆出於荀卿子,而《韓詩外傳》多述《荀書》。今考其言「采采卷耳」、「癅鳩在桑」、「不敢暴虎,不敢馮河」,得《風》、《雅》之旨。而引《逸詩》尤多,其孔筆所刪歟?

  《法言》曰:「守儒:轅固,申公。」二子無愧於言《詩》矣。王式以《三百五篇》諫,亦其次也。彼語《詩》解頤者,能無愧乎?

  《草木鳥獸蟲魚疏》,陸璣字元恪所撰,非陸機也。

  鄭氏《詩譜》,徐整暢,太叔裘隱。見《釋文序錄》。《隋志》:太叔求及劉炫注。《古今書錄》云:「徐正陽注。」《館閣書目》謂:注者為太叔求,而不考《序錄》。徐正陽,疑即徐整,誤以「整」為「正」,「暢」為「陽」也。整,字文操,吳太常卿。

  《詩緯含神霧》曰:「集微揆著,上統元皇,下序四始,羅列五際。」又曰:「《詩》者,天地之心,君德之祖,百福之宗,萬物之戶也。」《推度災》曰:「建四始五際,而八節通。」《泛歷樞》曰:「午亥之際為革命,卯酉之際為改正。辰在天門,出入候聽。卯,《天保》也。酉,《祈父》也。午,《采芑》也。亥,《大明》也。《大明》在亥,水始也。《四牡》在寅,木始也。《嘉魚》在巳,火始也。《鴻雁》在申,金始也。翼奉學《齊詩》,聞五際之要,《十月之交篇》。郎顓曰:「四始之缺,五際之厄。」五際本於《齊詩》,四始與《毛詩序》異。蓋習聞其說,而失之也。

  曹氏《論詩》云:「詩之作本於人情,自生民以來則然:太始天皇之策,包羲罔罟之章,葛天之八闋,康衢之民謠。」愚按:《素問·天元紀大論》鬼臾區曰:「積考太始,天元冊文曰:『太虛寥廓,肇基化元。萬物資始,五運終天。布氣真靈,總統坤元。九星懸朗,七曜周旋。曰陰曰陽,曰柔曰剛。幽顯既位,寒暑弛張。生生化化,品物咸章』。」蓋古詩之體始於此,然伊川謂《素問》出於戰國之末。

  《文粹》李行修云:「劉迅《說詩》三千言,言《詩》者尚之。」今考迅作《六說》以繼《六經》,自孔氏至考亂,凡八十九章。取漢史、詔書及群臣奏議以擬《尚書》。又取《房中歌》至《後庭鬥百草》、《臨春樂》、《小年子》之類,凡一百四十二篇,以擬《雅》章。又取《巴渝歌》、《白頭吟》、《折楊柳》至《談容娘》,以比《國風》之流。然文中子嘗續經矣。朱子謂:高、文、武、宣之制,豈有精一執中之傳?曹、劉、顏、謝之詩,豈有物則秉彝之訓?況迅乎!

  艾軒曰:「《九德》、《九夏》,《雅》、《頌》之流也。《貍首》,《風》也。豳之《雅》、《頌》猶《魯頌》也。」薛士龍曰:「《詩》之音律,猶《易》之象數。」

  說《詩》者,謂宋襄公作《[音巠]鍾》之樂。案《博古圖》有宋公成[音巠]鍾。《大晟樂書》:應天得六鍾,篆其帶曰「莖鍾」。詔謂:獲英莖之器於受命之邦。此奸諛傅會之言。宋公成亦非襄公,用以說《詩》,陋矣。

  《大學》止於至善,引《詩》者五;齊家,引《詩》者三。朱子謂:詠嘆淫液,其味深長,最宜潛玩。《中庸》末章,凡八引《詩》,朱子謂:「衣錦尚絅」至「不顯維德」,始學成德之序也。「不大聲以色」至「無聲無臭」,贊不顯之德也。反覆示人,至深切矣。《孝經》引《詩》十,引《書》一,張子韶云:「多與《詩》、《書》意不相類,直取聖人之意而用之。是《六經》與聖人合,非聖人合《六經》也。或引或否,卷舒自然,非先考《詩》、《書》而後立意也。《六經》即聖人之心,隨其所用,皆切事理。此用經之法。」

  束睝《補亡詩》循彼南陔,釋曰:「陔,隴也。」《群經音辯》云:「序曰:『孝子相戒以養。』『陔』當訓『戒』。鄉飲酒,《燕禮》賓醉而出,奏《陔夏》,鄭氏註:陔之言戒也,以《陔》為節,明無失禮。與《詩序》義協。」愚按:《春官·樂師》鄭司農註:今時行禮於大學,罷出,以鼓《陔》為節。

  荀子曰:「善為《詩》者不說。」程子之優遊玩味,吟哦上下也。董子曰:「《詩》無達詁。」孟子之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志也。

  曹子建《表》:忍垢苟全,則犯詩人胡顏之譏。《詩》無此句。李善引《毛詩》曰:「何顏而不速死也。」今《相鼠》注無之。

  《說文敘》云:其稱《詩毛氏》者,皆古文也。以今《詩》考之,其文多異。「得此蠤蠒」,為「蟾蠩」;「碩大且媨」,為「重頤」,皆《韓詩》之說也。

  蔡邕《正交論》云:「周德始衰,頌聲既寢,《伐木》有鳥鳴之刺。」是以《正雅》為刺也。

  春秋時,諸侯急攻戰而緩教化,其留意學校者,唯魯僖公能修泮宮,衛文公敬教勸學,它無聞焉。鄭有《子衿》城闕之刺,子產僅能不毀鄉校而已。

  吳才老《詩叶韻補音序》曰:「《詩》音舊有九家,唐陸德明定為一家之學。開元中,修《五經文字》,「我心慘慘」為懆,七到反。「伐鼓淵淵」為鼘。於巾反。皆與《釋文》異。乃知德明之學,當時亦未必盡用。

  取蕭祭脂,曰「其香始升」;為酒為醴,曰「有飶其香。」古所謂香者如此。韋彤《五禮精義》云:「祭祀用香,今古之禮,並無其文。《隋志》曰:『梁天監初,何佟之議郁鬯蕭光,所以達神。與其用香,其義一也。』考之殊無依據,開元、開寶禮不用。」

  誕后稷之穡,有相之道。疏云:「種之必好,似有神助。」《呂氏春秋》后稷曰:「子能使子之野,盡為泠風乎?六尺之耜,所以成畝也。其博八寸,所以成甽也。耨柄尺,此其度也。其耨六寸,所以間稼也。」漢趙過曰:「后稷始甽田。」

  「興雨祁祁」,雨欲徐,徐則入土。《鹽鐵論》云:「周公太平之時,雨不破塊,旬而一雨,雨必以夜。」

  以按徂旅,《孟子》作「以遏徂莒」,《韓非》云:「文王克莒。」

  夏屋渠渠,《箋》云:「設禮食大具,其意勤勤。」《正義》王肅云:「大屋。」崔癙《七依》說宮室之美云:「夏屋渠渠。」《文選·靈光殿賦注》引《七依》作「蘧蘧。」《檀弓》見若覆夏屋者矣,註:「夏屋,今之門廡。其形旁廣而卑。」《正義》:「殷人以來,始屋四阿。夏家之屋,唯兩下而已,無四阿,如漢之門廡。」鄭康成於《詩》、《禮》注異如此。

  文王之治,由身及家。《風》始於《關雎》,《雅》始於《大明》,而《思齊》又《關雎》之始也。《家人》之九五曰:「王假有家。」不顯亦臨。謹獨者,齊家之本。故《家人》之吉,在於反身。

  衛武公自警曰:「慎爾出話,敬爾威儀,無不柔嘉。」古之君子,剛中而柔外,仲山甫之德,「柔嘉維則」,隨會「柔而不犯」。韓文公為王仲舒銘曰:「氣銳而堅,又剛以嚴。哲人之常,與其友處,順若婦女,何德之光!」

  「爾土宇昄章」,必曰:「俾爾彌爾性。」務廣地而不務廣德者,人君之深戒也。不務德而勤遠略,齊之霸所以衰。狄之廣莫於晉為都,晉之亂所以萌。

  風俗,世道之元氣也。觀《葛生》之詩,堯之遺風變為北方之強矣。觀《駟鐵》、《小戎》之詩,文、武好善之民變為山西之勇猛矣。晉、秦以是強於諸侯,然晉之分為三,秦之二世而亡,風俗使然也。是以先王之為治,威強不足而德義有餘。商之季也,有故家遺俗焉。周之衰也,懷其舊俗焉。

  皇皇后帝,皇祖后稷。魯以稷配天,周之東遷,始僭禮矣。夫子以為周公之衰,而史克何美焉?齊百庭燎,晉請王章,習以為常,禮樂安得不自大夫出乎?

  朱子發曰:「《詩》全篇削去者二千六百九十四篇,如《貍首》、《曾孫》之類是也。篇中刪章者,如『唐棣之華,偏其反而。豈不爾思?室是遠而』之類是也。章中刪句者,如『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為絢兮』是也。句中刪字者,如『誰能秉國成,不自為政,卒勞百姓』是也。」

  止齋曰:「《國風》作而二《南》之正變矣。邶、鄘、曹、鄶,特微國也,而《國風》以之終始。蓋邶、鄘自別於衛,而諸侯侵無統紀,及其厭亂思治,追懷先王先公之世,有如曹、鄶然,君子以為是二《南》之可復。世無周公,誰能正之?是故以豳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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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儀禮》

荀子 〔先秦〕

  《三禮義宗》云:「《儀禮》十七篇,吉禮三,凶禮四,賓禮三,嘉禮七,軍禮皆亡。」《禮器注》:《曲禮》謂今《禮》也。即指《儀禮》。而《儀禮疏》云:「亦名《曲禮》。」晉荀崧亦云。朱文公從《漢書》臣瓚注,謂《儀禮》乃《經禮》也。《曲禮》皆微文小節,如今《曲禮》、《少儀》、《內則》、《玉藻》、《弟子職》,所謂「威儀三千」也。《逸禮·中霤》在《月令註疏》。《奔喪》、《投壺》,《釋文》引鄭氏云:「實《曲禮》之正篇。」又《遷廟》、《釁廟》,見《大戴記》,可補《經禮》之闕。

  韓文公讀《儀禮》,謂:考於今無所用。愚謂:天秩有禮,小大由之。冠昏喪祭,必於是稽焉。文公大儒,猶以為無所用,毋怪乎冠禮之行,不非鄭尹而快孫子也。

  《藝文志》謂之《禮》,古經未有《儀禮》之名。張淳云:「疑後漢學者見十七篇中有『儀』有『禮』,遂合而名之。」孔壁古文多三十九篇,康成不注,遂無傳焉。注謂:古文作某者,即十七篇古文也。《論衡》以為宣帝時,河內女子壞老屋,得佚《禮》,恐非。天子巡狩禮、朝貢禮、王居明堂禮、烝嘗禮、朝事儀,見於三《禮》注。學禮,見於《賈誼書》。古大明堂之禮,見於蔡邕《論》。雖寂寥片言,如斷圭碎璧,猶可寶也。

  《六藝論》五傳弟子,謂高堂生之學,蕭奮、孟卿、后蒼、戴德、戴聖也。

  《士冠禮注》:今之未冠笄者,著卷幘頍,象之所生。滕薛名「蔮」為「頍」。,古內反。《續漢·輿服志》:簪珥。《集韻》有「簂」、「幗」,無「蔮」字。疏云:「卷幘之類。」《隸釋·武榮碑》云:「闕幘。」

  兄弟畢袗玄,註:袗,同也。古文「袗」為「均」,疏云:「當讀如《左傳》『均服振振』。」按《後漢·輿服志》:秦郊祀之服,皆以袀玄。蓋「袀」字誤為「袗」。《釋文》之忍反,亦誤。

  《士冠禮》有醮用酒,註:以為用舊俗。《士喪禮》雲「商祝、夏祝」,則禮之兼夏、殷者。

  二十為字,未呼伯仲,至五十乃加而呼之。此《儀禮》賈疏也。二十已有伯某甫、仲叔季,雖雲伯仲,皆配某甫而言,至五十直呼伯仲。此《禮記》孔疏也。朱文公曰:「疑孔疏是。石林謂:五十為大夫,去某甫,言伯仲而冠以氏,如南仲、榮叔、南季之類。然仲山甫、尹吉甫皆卿士,亦以字為重。」

  冠辭「令月吉日」、「吉月令辰」,互見其言。《論語》「迅雷風烈」、《九歌》「吉日兮辰良」,相錯成文。

  《士昏禮目錄》日入三商為昏,疏云:「商,謂商量,是漏刻之名。故《三光靈曜》亦日入三刻為昏,不盡為明。案馬氏云:『日未出,日沒後,皆二刻半。前後共五刻。』今雲三商者,據整數而言,其實二刻半也。」《詩正義》云:「《尚書緯》謂刻為商。」夏文莊《蓮華漏銘》「五夜持宵,三商定夕」,蓋取此。蘇子美亦云:「三商而眠,高舂而起。」

  《鄉飲酒疏》曰:「鄉大夫飲酒,尚德也;黨正飲酒,尚齒也。」公是劉氏曰:「謀賓介於先生,尚德也;旅酬以齒,老者異秩,尚年也;大夫為僎,坐於賓東,尚爵也。」

  《鄉射禮》「設豐」,《燕禮》「有豐」,註:豐形似豆而卑。《三禮圖》云:「罰爵,作人形。豐,國名也。坐酒亡國,戴盂戒酒。」崔癙《酒箴》:豐侯沉酒,荷罌負缶,自戮於世。圖形戒後。李尤《豐侯銘》:豐侯醉亂,乃象其形。

  《燕禮疏》:四向流水曰東霤,《考工記》之四阿,《上林賦》之四注也。兩下屋曰東榮,《檀弓》之夏屋也。《士冠禮注》:周制自卿大夫以下,其室為夏屋。

  夏侯勝善說禮服,謂《禮》之喪服也。蕭望之以禮服授皇太子,則漢世不以喪服為諱也。唐之奸臣以凶事非臣子所宜言,去《國恤》一篇,而凶禮居五禮之末。五服如父在為母,叔嫂之類,率意輕改,皆不達《禮》意者。五服制度附於令,自後唐始。見《五代史·馬縞傳》。

  《宋·何承天傳》云:「先是《禮論》有八百卷,承天刪減併合為三百卷。」又王儉別鈔《條目》為十三卷,梁孔子祛續一百五十卷,隋《江都集禮》,亦撮《禮論》為之。朱文公謂:六朝人多精於《禮》,當時專門名家有此學。朝廷有禮事,用此等人議之。唐時猶有此意。潘徽《江都集禮序》曰:「《明堂》、《曲台》之記,南宮、東觀之說,鄭、王、徐、賀之答,崔、譙、何、庾之論,簡牒雖盈,菁華蓋鮮。」杜之松借王無功《家禮問》、《喪禮新義》,無功條答之。又借王儉《禮論》,則謂往於處士程融處,曾見此本。觀其製作,動多自我周、孔規模,十不存一。今諸儒所著,皆不傳,蓋禮學之廢久矣。

  《禮》特牲,不言牢。《楚語》天子舉以大牢,註:牛、羊、豕也。卿舉以少牢,註:羊、豕。《漢昭紀》祠以中牢,註:中牢即少牢,謂羊、豕也。唐《牛羊日曆》:牛僧孺、楊虞卿有「太牢筆,少牢口」之語,然太牢非止於牛,少牢非止於羊也。

  歐陽公自云:「平生何嘗讀儀禮?」而《濮議》為言者所詆。高抑崇於「鄉飲」,考《儀禮》不詳,而朱文公譏之。禮學不可不講也。

  布八十縷為一升,鄭謂:「升」當作「登」,登,成也。吳仁傑曰:「今織具曰鴚,以成之多少,為布之精粗。大率四十齒為一成,而兩縷共一齒。」正合康成之說。衰三升,其粗者。緇布冠三十升,其細者。

  《聘禮注》:君行一,臣行二。疏謂:出《齊語》。今按此晏子之言,見《韓詩外傳》:衛孫文子聘魯,公登亦登。叔孫穆子曰:「子不後寡君一等。」

  皮樹,注云:「獸名。」張鎰《三禮圖》云:「皮樹,人面獸形。」它書未見。

  《詩》、《禮》相為表里。《賓之初筵》、《行葦》可以見大射儀;《楚茨》可以見少牢饋食禮。

  《燕禮》公與客燕曰:「寡君有不腆之酒,以請吾子之與寡君須臾焉。使某也以請。」對曰:「寡君,君之私也。君無所辱賜於使臣,臣敢辭?」《春秋》辭命之美,有自來矣。

  《覲禮》:諸侯覲於天子,為宮方三百步,四門,壇十二尋,深四尺,加方明於其上。陳宣帝大建十年,立方明壇於婁湖,以始興王叔陵為王官伯,臨盟百官。此與蘇綽之「六官」、蘇威之「五教」何以異?《傳》曰:「不協而盟,無故而盟百官,不幾於戲乎!」

  《士相見義》曰:「古者,非其君不仕,非其師不學,非其人不友,非其大夫不見。」

  鄉先生,謂父師、少師,教於閭塾也。古者仕焉而已者,歸教於閭里,《書大傳》謂之父師、少師,《白虎通》謂之右師、左師。

  庠為鄉學,有堂有室。序為州學,有堂無室。有室則四分其堂,去一以為室,故淺。無室則全得其四分以為堂,故深。

  禮記

  《魏徵傳》曰:「以《小戴禮》綜匯不倫,更作《類禮》二十篇,數年而成。太宗美其書,錄寘內府。」《藝文志》云:「《次禮記》二十卷。」《舊史》謂采先儒訓注,擇善從之。《諫錄》載詔曰:「以類相從,別為篇第。並更註解,文義粲然。」《會要》云:「為五十篇,合二十卷。」《傳》以卷為篇。《元行沖傳》開元中,魏光乘《集賢註記》:魏哲。請用《類禮》列於經,命行沖與諸儒集義作疏,將立之學。乃採獲刊綴為五十篇。張說言:戴聖所錄,向已千載,與經並立,不可罷。魏孫炎始因舊書,擿類相比,有如鈔掇,諸儒共非之。至征更加整次,乃為訓注,恐不可用。帝然之,書留中不出。行沖著《釋疑》曰:「鄭學有孫炎,雖扶鄭義,乃易前編。條例支分,箴石間起。馬伷增革,向逾百篇;葉遵刪修,僅全十二。」魏氏采眾說之精簡,刊正芟礱。《集賢註記》張說曰:「孫炎始改舊本以類相比。征因炎舊書,整比為注。」朱文公惜征書之不復見。此張說文人不通經之過也。行沖謂章句之士,疑於知新,果於仍故。比及百年,當有明哲君子,恨不與吾同世者。觀文公之書,則行沖之論信矣。《隋志》:《禮記》三十卷,魏孫炎注。

  道德仁義,非禮不成。至是以君子恭敬撙節退讓以明禮。見賈誼《新書·禮篇》。劉原父謂:「若夫坐如屍,立如齊」,乃《大戴記·曾子事父母》篇之辭,「若夫」二字,失於刪去。然則《曲禮》之所採摭,非一書也。

  恆言不稱老。漢胡廣年已八十,繼母在堂,言不稱老。

  賜果於君前。《說苑》晏子曰:「賜人主前者,瓜桃不削,橘柚不剖。」漢桓榮詔賜奇果,舉手捧之以拜。

  擬人必於其倫。《說苑》魏文侯封子擊中山,倉唐奉使。文侯顧指左右曰:「子之君長,孰與是?」倉唐曰:「擬人必於其倫。諸侯無偶,無所擬之。」曰:「長大,孰與寡人?」倉唐曰:「君賜之外府之裘,則能勝之;賜之斥帶,則不更其造。」

  《列女傳》孟母曰:「《禮》,將入門,問孰存;將上堂,聲必揚;將入戶,視必下。」今《曲禮》闕二句。《孟子》曰:「放飯流歠,而問無齒決。」亦本於《曲禮》。

  在醜夷不爭。唐沈季詮事母孝,未嘗與人爭,皆以為怯。季詮曰:「吾怯乎?為人子者,可遺憂於親乎哉?」

  古者,王司敬民,豈有獻民虜?田以井授,豈有獻田宅?無總於貨寶,豈有受珠玉?記《禮》者,周之末造也。

  張拱,出《曲禮注》。室中不翔,註:行而張拱,曰翔。葉拱,出《書大傳》。子夏葉拱而進。又《家語》:師襄子避席葉拱而對。註:兩手薄其心。

  君子欠伸一章,余在經筵進講,謂:君以自強不息為剛,臣以陳善閉邪為敬。講經理,討古今,有夜分日昃而不倦者。上無厭斁之心,下無顧望之意。是故學以聚之而德益進;問以辯之而理益明。蓋因以規諷雲。

  古以車戰。春秋時,鄭、晉有徒兵,而騎兵蓋始於戰國之初。《曲禮》「前有車騎」,《六韜》言「騎戰」,其書當出於周末。然《左氏傳》「左師展將以昭公乘馬而歸」,《公羊傳》「齊、魯相遇,以鞍為幾」,已有騎之漸。

  《曲禮》、《禮器》、《內則》疏引《隱義》云:「按《隋志》:《禮記音義隱》一卷,射氏撰。」又《音義隱》七卷。

  《檀弓》載申生辭於狐突曰:「伯氏不出而圖吾君。」澹庵胡氏謂:狐突事晉未嘗去,此雲不出,記《禮》者誤。愚考《晉語》,申生敗翟於稷桑而反,讒言益起。狐突杜門不出,申生使猛足言於狐突曰:「伯氏不出,奈吾君何?」胡氏蓋未考此,非記之誤也。

  檀弓筆力,左氏不逮也,於申生、杜蕢《傳》作屠蒯。二事見之。致堂胡氏曰:「檀弓,曾子門人。其文與《中庸》之文有似《論語》。子思、檀弓皆纂修《論語》之人也。」

  《家語·終記》云:「泰山其頹,則吾將安仰?梁木其壞,吾將安杖?哲人其萎,吾將安放?」《檀弓》無「吾將安杖」四字。或謂:廬陵劉美中家古本《禮記》「梁木其壞」之下,有「則吾將安仗」五字,蓋與《家語》同。

  九嶷山在零陵,而雲「舜葬蒼梧」者,文穎曰:「九嶷半在蒼梧,半在零陵。」

  曾子之子元、申,子張之子申祥,子游之子言思,皆見檀弓。

  《春秋繁露》言爵五等,其分土與《王制》、《孟子》同。又云:「附庸字者方三十里,名者方二十里,人氏者方十五里。」蓋公羊家之說。

  《王制注》:小城曰附庸。庸,古墉字。王莽曰:「附城。」蓋以庸為城也。

  馬融云:「東西為廣,南北為輪。」《王制》:南北兩近一遙,東西兩遙一近。是南北長,東西短。

  范蜀公曰:「周兼用十寸、八寸為尺,漢專用十寸為尺。」

  《夏小正》曰:「正月啟蟄。」《月令》:孟春,蟄蟲始振,仲春始雨水。注云:「漢始以驚蟄為正月中,雨水為二月節。」《左傳》啟蟄而郊,建寅之月。《正義》云:「太初以後,更改氣名,以雨水為正月中,驚蟄為二月節,迄今不改。」改「啟」為「驚」,蓋避景帝諱。《周書·時訓》:雨水之日,獺祭魚。驚蟄之日,桃始華。《易通卦驗》:先雨水,次驚蟄。此漢《太初後歷》也。《月令正義》云:「劉歆作《三統曆》改之。」又按《三統曆》:穀雨三月節,清明中。而《時訓》、《通卦驗》,清明在穀雨之前,與今歷同。然則二書皆作於劉歆之後,《時訓》非周公書明矣。是以朱子集《儀禮》,取《夏小正》而不取《時訓》。馬融注《論語》,謂《周書·月令》有更火之文,其篇今亡。

  《周書序》:周公辯二十四氣之應,以明天時,作《時訓》。《唐大衍曆議》:七十二候,原於周公《時訓》。《月令》雖頗有增益,然先後之次則同。自後魏始載於歷,乃依《易軌》所傳,不合經義。今改從古。李業興以來,迄《麟德歷》,凡七家,皆以雞始乳為立春初候,東風解凍為次候,與《周書》相校,二十餘日。一行改從古義。《漢上易圖》云:「《夏小正》具十二月而無中氣,有候應而無日數。《時訓》乃五日為候,三候為氣,六十日為節。二書詳略雖異,大要則同。《易通卦驗》所記氣候,比之《時訓》,晚者二十有四,早者三。當以《時訓》為定。故揚子云《太玄》二十四氣、關子明《論七十二候》,皆以《時訓》。」

  《時訓》、《月令》七十二候,雁凡四見:孟春,鴻雁來,《夏小正》曰「雁北向」,《呂氏春秋》、《淮南·時則訓》曰「候雁北」;《月令注》:今《月令》「鴻」皆為「候」,而不言「北」,蓋「來」字本「北」字。康成時猶未誤,故曰:「雁自南方來,將北反其居。」其後,傳寫者因「仲秋鴻雁來」,誤以「北」為「來」。仲秋,鴻雁來,《呂氏》、《淮南》曰「候雁來」;季秋,鴻雁來賓,爵入大水為蛤,《小正》曰「九月,遰鴻雁」,《呂氏》、《淮南》曰「候雁來」,高誘、許叔重註:以「候雁來」為句;賓爵,老爵也。棲宿人堂宇之間,有似賓客,故曰賓爵。季冬,雁北向,《小正》在正月,《易說》在二月。《正義》謂:節氣有早晚。

  魚上冰,《夏小正》曰:「魚陟負冰。」陟,升也。負冰雲者,言解蟄也。《淮南》曰:「魚上負冰。」註:鯉魚應陽而動,上負冰也。《鹽石新論》謂:《小戴》去一「負」字,於文為闕。然《時訓》與《月令》同。《呂氏春秋》亦無「負」字。

  仲冬,虎始交。《易通卦驗》云:「小寒季冬,鵲始巢。」《詩推度災》云:「復之日,雉雊雞乳。」《通卦驗》云:「立春。」皆以節氣有早晚也。

  《月令正義》穹天,虞氏所說,不知其名。按《天文錄》云:「虞昺作《穹天論》。」《晉·天文志》云:「虞聳立《穹天論》。」聳、昺,皆虞翻子也。虞喜《安天論》云:「族祖河間立《穹天》。」聳為河間相,然則非昺也。

  宿離不貸,蔡邕曰:「宿日所在,離月所歷。」

  地氣上騰,註:農書曰:「土上冒橛,陳根可拔,耕者急發。」《正義》云:「《氾勝之書》也。」唐中和節進農書,按《會要》,乃武后所撰《兆人本業記》三卷。呂溫進表云:「書凡十二篇。」《館閣書目》云:「載農俗四時種蒔之法,凡八十事。」

  《月令》:冬祀行。《淮南·時則訓》:冬祀井。《太玄數》云:「冬為井。」《唐月令》:冬祀井,而不祀行。

  鷹化為鳩,陰為陽所化;爵化為蛤,陽為陰所化。堇荼如飴,惡變而美;荃蕙為茅,美變而惡。

  《曲禮》,隋王劭勘晉、宋古本,皆無「稷曰明粢」一句,立八疑十二證,以為無此一句。

  公孫弘云:「好問近乎知。」今《中庸》作「好學」。

  《王制》:太史典禮,執簡記,奉諱惡。《保傅傳》謂:不知日月之時節,不知先王之諱,與大國之忌,不知風雨雷電之眚,太史之任也。愚謂:人君所諱言者,災異之變;所惡聞者,危亡之事。太史奉書以告君,召穆公所謂史獻書也。

  《曾子問》於變禮無不講,《天圓篇》言天地萬物之理。曾子之學,博而約者也。

  《禮運》,致堂胡氏云:「子游作。」呂成公謂:蠟賓之嘆,前輩疑之,以為非孔子語。不獨「親其親」,「子其子」,而以堯、舜、禹、湯為「小康」,是老聃、墨氏之論。朱文公謂:程子論堯、舜事業,非聖人不能。三王之事,大賢可為。恐亦微有此意。但《記》中分裂太甚,幾以帝王為有二道,則有病。

  《夏時》、《坤乾》,何以見夏、殷之禮?《易象》、《魯春秋》,何以見周禮?此三代損益大綱領也,學者宜切磋究之。

  《白虎通》云:「《禮運記》曰:『六情,所以扶成五性也。』今《禮運》無此語。五性:仁、義、禮、智、信。」《韓子·原性》與此合。

  人者,天地之心也。仁,人心也。人而不仁,則天地之心不立矣。為天地立心,仁也。

  《內則》:桑弧、蓬矢六,射天地四方。賈誼《新書·胎教篇》:懸弧之禮,東方之弧以梧,南方之弧以柳,中央之弧以桑,西方之弧以棘,北方之弧以棗。五弧五分矢,東南、中央、西北皆三射。其四弧餘二分矢,懸諸國四通門之左。中央之弧餘二分矢,懸諸社稷門之左。《內則》國君世子之禮,《新書》王太子之禮也。

  上帝降衷於民,後王命冢宰降德於民。降德,所以全所降之衷也。元後作民父母,而作之師;冢宰建六典,而教典屬焉。故曰:「周公師保萬民。」此君相之職也。二《南》之化以身教,《內則》之篇以言教。

  養老,在《家語》則孔子之對哀公,在《書大傳》則春子之對宣王。記《禮》者兼取之。宣王問於春子曰:「寡人慾行孝弟之義,為之有道乎?」春子曰:「昔者,衛聞之樂正子曰:『文王之治岐也。』」云云。《呂氏春秋》春居問於齊宣王曰:「今王為太室,群臣莫敢諫。敢問王為有臣乎?」王曰:「為無。」春居曰:「臣請辟矣。」趨而出。王曰:「春子,春子,反,何諫寡人之晚也?」此即《大傳》所謂春子,但其名不同。《大傳》名衛,《呂氏春秋》名居。

  蒙以養正,罔不在厥初生。古者能食能言而教之,自天子至庶人,一也。《慎子》曰:「昔者,天子手能衣而宰夫設服,足能行而相者導進,口能言而行人稱辭,故無失言失禮也。」《淮南·主術訓》、魏文帝《成王論》、袁宏《後漢紀論》,皆用其語。《通鑑》裴子野論「古者人君養子,能言而師授之辭,能行而傅相之禮」,亦本於此。《淮南》云:「心知規而師傅諭導,耳能聽而執正進諫。」魏文帝云:「相者導儀。」袁宏云:「身能衣。」今《慎子》存者五篇,其三十七篇亡。此在亡篇。

  六年,教數與方名。數者,一至十也。方名,《漢志》所謂五方也。九年,教數日,《漢志》所謂六甲也。十年,學書計。六書,九數也。計者,數之詳,百千萬億也。《漢志》六甲、五方、書計,皆以八歲學之。與此不同。

  四十始仕,道合則服從,不可則去。古之人自其始仕,去就已輕。「色斯舉矣」,去之速也。「翔而後集」,就之遲也。故曰:「以道事君,不可則止。」

  孟母曰:「婦人之禮,精五飯,羃酒漿,養舅姑,縫衣裳而已。」程子之母誦古詩曰:「女人不夜出,夜出秉明燭。」唐時有不識廳屏,而言笑不聞於鄰者。其習聞《內則》之訓歟!

  張彥遠云:「鄭玄未辯楂梨。」按《內則注》「柤梨之不臧者」,謂之未辯可乎?

  《玉藻注》士以下皆襌,不合而繂積,如今作幧頭為之也。幧,七消反。《後漢》向栩著絳綃頭,註:字當作「幧」,古詩云:「少年見羅敷,脫巾著幧頭。」《儀禮注》:如今著幓頭,自項中而前交額上,卻繞髻也。

  紫,間色也,孔子惡其奪朱。周衰,諸侯服紫。《玉藻》云:「玄冠紫,自魯桓公始。」《管子》云:「齊桓公好服紫衣,齊人尚之,五素易一紫。」鄭康成以紫為宋王者之後服,賈逵、杜預以紫衣為君服,皆周衰之制也。

  皮弁以日視朝,沙隨程氏云:「皮弁視朝,明目達聰。若黈纊塞耳,前旒蔽明,乃祀天大裘,而冕,專誠絜也。」

  《明堂位》成王命魯公祀周公以天子之禮樂,《春秋意林》曰:「魯之有天子禮樂,殆周之末王賜之,非成王也。魯惠公使宰讓請郊廟之禮於天子,天子使史角往,惠公止之,其後在魯,實始為墨翟之學。使成王之世魯已郊矣,則惠公奚請?惠公之請也,殆由平王以下乎?」惠公事見《呂氏春秋·仲春紀》。公是始發此論,博而篤矣。石林、止齋皆因之。

  魯公之廟,文世室也。武公之廟,武世室也。按《春秋》成公六年,立武宮。武公非始封之君,毀已久而復立,蓋僭用天子文、武二祧之禮。《春秋》之所譏,而《記》以為禮乎?

  《魯世家》伯禽之孫[氵費],弒幽公而自立,周昭王之十四年也。諸侯篡弒之禍自此始。《記》謂君臣未嘗相弒,不亦誣乎!太史公曰:「揖讓之禮則從矣,行事何其戾也。」

  孔子曰:「魯之郊禘,非禮也。周公其衰矣。」《春秋》屢書以譏其僭,又書「新作南門」、「新作雉門」及「兩觀」,皆僭王制也。若以王,禮為當用,則如泮宮、閟宮,《春秋》不書矣。

  《少儀》「朝廷曰退」,進不可貪也。「燕遊曰歸」,樂不可極也。《學記》以「發慮憲」為第一義,謂所發之志慮,合於法式也。「一年視離經辨志」,一年者,學之始;辨雲者,分別其心所趨向也。慮之所發必謹,志之所趨必辨。為善不為利,為己不為人,為君子儒不為小人儒,此學之本也。能辨志,然後能繼志,故曰:「士先志。」

  畿內為學二,為序十有二,為庠三百,諸侯之國半之,王無咎之言也,陸務觀取焉。天子諸侯有君師之職,公卿有師保之義,里居有父師、少師之教。

  《列子》云:「古詩言:良弓之子,必先為箕;良冶之子,必先為裘。」張湛注云:「學者必先攻其所易,然後能成其所難。」

  《文子》曰:「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物而動,性之害也。物至而應,智之動也。智與物接,而好憎生焉。好憎成形,而智怵於外,不能反己,而天理滅矣。」與《樂記》相出入,古之遺言歟。致堂云:「《樂記》,子貢作。」

  大學之教也,時教必有正業。朱子曰:「古者唯習《詩》、《書》、《禮》、《樂》,如《易》則掌於太卜,《春秋》則掌於史官,學者兼通之,不是正業。」子思曰:「夫子之教,必始於《詩》、《書》,而終於《禮》、《樂》,雜說不與焉。」

  「天理」二字,始見於《樂記》,如孟子「性善」、「養氣」,前聖所未發也。

  《史記·樂書》引《樂記》而注兼存王肅說,《通典》引《大傳》亦取肅注。肅字子雍,《魏志》有傳。《集說》以肅為元魏人,誤也。有兩王肅,在元魏者,字恭懿,不以經學名。

  禮主其減,《史記·樂書》作「禮主其謙」。王肅曰:「自謙損也。」禮有報而樂有反,鄭註:「報」讀為「褒」。孫炎曰:「報,謂禮尚往來,以勸進之。」石聲磬,鄭註:「磬」當為「罄」。《樂書》作「石聲硜口鼎反。硜以立別」。《史記正義》:《樂記》,公孫尼子次撰。

  《南風》之詩出《尸子》及《家語》,鄭氏注《樂記》云:「其辭未聞。」

  艾軒曰:「五音十二律,古也。舜彈五弦之琴以歌《南風》,是琴之全體具五音也。琴之有少宮、少商,則不復有琴;樂之有少宮、少徵,則不復有樂,以繁脆噍殺之調,皆生於二變也。」

  三老五更,按《列子》云:「禾生子伯宿于田更商丘開之舍。」更,亦老之稱也。

  《雜記》里尹主之,註:《王度記》曰:「百戶為里,里一尹,其祿如庶人在官者。」《正義》:按《別錄》,《王度記》似齊宣王時,淳于髠等所說也。

  孔子曰:「少連、大連善居喪。東夷之子也。」唐扶餘璋之子義慈,號海東曾子;頡利之子疊羅支,其母后至,不敢嘗品肉。孰謂夷無人哉?

  《祭法注》:司命主督察三命。《孝經援神契》謂:命有三科,有受命以保慶,有遭命以謫暴,有隨命以督行。《孟子注》云:「命有三名,行善得善,曰受命;行善得惡,曰遭命;行惡得惡,曰隨命。」孫子荊詩「三命皆有極」,皆本《援神契》。

  《祭義》曰:「術省之。」賈山《至言》:術追厥功。「術」與「述」同。

  《孔悝鼎銘》:六月丁亥,公假於大廟。注謂:以夏之孟夏,禘祭。《正義》:哀十五年冬,荊聵得國。十六年六月,衛侯飲孔悝酒而逐之。此雲「六月」命之者,蓋命後即逐之也。愚按《通鑑外紀目錄》,是年六月丁未朔,則無「丁亥」,當闕疑。裴松之曰:「孔悝之銘,行是人非。」

  《經解》以《詩》為首;《七略》、《藝文志》、阮孝緒《七錄》用《易》居前;王儉《七志》,《孝經》為初。

  《坊記》引《論語》曰:「三年無改於父之道。」《論語》成於夫子之門人,則《記》所謂「子云」者,非夫子之言也。

  《坊記注》引《孟子》曰:「舜年五十而不失其孺子之心。」今本云:「五十而慕。」康成注《禮》,必有所據。

  孔子曰:「國家有道,其言足以治;國家無道,其默足以容。」蓋銅鍉伯華之行也。《大戴禮》、《家語》。曾子曰:「孝子之事親也,居易以俟命,不興險行以僥倖。」《中庸》之言本此。

  仁者人也,註:人也,讀如「相人偶」之「人」,以人意相存問之言。朱文公問呂成公:「相人偶」,此句不知出於何書?疏中亦不說破。呂答未見,當考。《禮記集說》削此二句。《周禮注》,璂讀如「薄借綦」之「綦」。盠,讀如「旃仆」之「仆」。疏皆以為未聞。

  期之喪,達乎大夫。呂與叔之說詳矣。朱文公謂:古人貴貴之義。然亦是周公制《禮》以後方如此。故《檀弓》又云:「古者不降,上下各以其親。」

  大經大本,註:大經,《春秋》也。大本,《孝經》也。蓋泥於緯書「志在《春秋》,行在《孝經》」之言,其說疏矣。

  衣錦尚絅,《書大傳》作「尚蘔」,註:蘔,讀為「絅」,或為「絺」。

  朱文公《答項平父書》云:「子思以來,教人之法,惟以尊德性、道問學兩事,為用力之要。子靜所說,專是尊德性事。而某平日所論,問學上多,所以為彼學者,多持守可觀,而看義理不細。而某自覺於為己為人,多不得力,今當反身用力,去短集長,庶幾不墮一邊」,即此書觀之,文公未嘗不取陸氏之所長也。《太極》之書,豈好辯哉!

  徐彥伯《樞機論》曰:「中庸鏤其心,左階銘其背。」中庸鏤心,未詳所出,但有服膺之語。

  《樂記》:倒載干戈,包之以虎皮,名曰「建櫜」。字或作「建皋」。服虔引以解《左傳》「蒙皋比」。

  《緇衣》葉公之顧命曰:「毋以小謀敗大作,毋以嬖御人疾莊後,毋以嬖御士疾莊士大夫、卿、士。」《周書·祭公篇》公曰:「汝無以嬖御固莊後,汝無以小謀敗大作,汝無以嬖御士疾大夫、卿、士,汝無以家相亂王室而莫恤其外。」葉公,當作「祭公」,疑記《禮》者之誤。

  深衣方領,朱文公謂:衣領之交,自有如矩之象。續衽鈎邊者,連續裳旁,無前後幅之縫。左右交鈎,即為鈎邊,非有別布一幅裁之,如鈎而綴於裳旁也。康成註:鈎邊,若今曲裾。文公晚歲去曲裾之制而不用。愚以《漢史》考之,朱勃之衣方領,謂之古制可也。江充之衣曲裾,謂之古制可乎?此文公所以改司馬公之說。

  《大戴記·投壺篇》末云:「弓既平張,四侯且良。決拾有常,既順乃讓。乃揖乃讓,乃[阝齊]其堂。乃節其行,既志乃張。射夫命射,射者之聲。御車之旌,既獲卒莫。」此命射之辭也。

  哀公之問,非切問也,故孔子於問舜冠則不對,於問儒服則不知。

  《儒行》言自立者二,言特立者一,言特立獨行者一。人所以參天地者,其要在此。如有所立卓爾,顏子言之。立天下之正位,先立乎其大者,孟子言之。

  《大學》之「親民」,當為「新」,猶《金縢》之「新逆」,當為「親」也。皆傳寫之誤。

  古之人,文以達意,非有意於傳也。湯《盤銘》以《大學》傳,《虞人箴》、《祈招詩》、《讒鼎銘》以《左氏》傳,楚狂《滄浪之歌》以孔、孟氏之書傳。

  知止而後有定,《章句》云:「志有定向。」或問云:「事事物物,皆有定理。」其說似不同,當以《章句》為正。

  子罕卻玉,韓起辭環,有無窮之名;季氏之璠璵,向魋之夏璜,有無窮之惡。故曰:「惟善以為寶。」

  《鄉飲酒義》立三賓以象三光,註:三光,三大辰也。天之政教,出於大辰焉。《公羊傳》:大火、心。伐、參。北辰北極。為大辰。漢文帝詔:上以累三光之明。顏註:謂日、月、星。

  《春秋正義》引《辨名記》云:「倍人曰『茂』,十人曰『選』,倍選曰『俊』,千人曰『英』,倍英曰『賢』,萬人曰『桀』,倍桀曰『聖』。」《禮記正義》引之,以為蔡氏。《白虎通》引《禮別名記》曰:「五人曰『茂』,十人曰『選』,百人曰『俊』,千人曰『英』,倍英曰『賢』,萬人曰『桀』,萬桀曰『聖』。」蓋《禮記》逸篇也。

  《後漢》崔琦對梁冀曰:「將使玄黃改色,馬鹿易形乎?」註:言馬鹿而不言玄黃。按《禮器》或素或青,夏造殷因,注云:變白黑言素青者,秦二世時,趙高欲作亂,或以青為黑,黑為黃,民言從之。至今語猶存也。琦所謂「玄黃改色」,即此事也。

  《荀子》引《聘禮志》曰:「『幣厚則傷德,財侈則殄禮。』禮雲,禮雲,玉帛云乎哉?」此即《聘義》所謂「輕財重禮」也。

  《後漢·東夷傳》:徐夷率九夷以伐宗周,西至河上。穆王畏其方熾,乃分東方諸侯,命徐偃王主之。《檀弓》載:徐容居之對曰:「昔我先君駒王西討,濟於河。」然則駒王即偃王歟?濟河即所謂西至河上也。

  《易乾鑿度》:水為信,土為知。《中庸注》:水神則信,土神則知。服氏註:《左傳》土為信。朱文公謂:信猶五行之土。服說是也。

  《儒行》云:「其過失可微辨,而不可面數也。」子路喜聞過,善人能受盡言,如諱人之面數,則面諛之人至,而曾子不當三數子夏矣。以是為剛毅,焉得剛?故程子謂遊說之士,所為誇大之說。

  方愨解《王制》云:「爵欲正其名,故官必特置;祿欲省其費,故職或兼掌。」愚嘗聞淳熙中,或言秦檜當國時,遴於除授,一人或兼數職,未嘗廢事,又可省縣官用度,於是要官多不補。御史中丞蔣繼周論之曰:「往者權臣用事,專進私黨,廣斥異己,故朝列多闕。今獨何取此?朝臣俸祿有限,其省幾何?而遺才乏事,上下交病,且一官治數司而收其稟,裴延齡用以欺唐德宗也。」以是觀之,則兼職省費,豈王者之制乎?

  《周官》上公九命,《王制》有加則賜,不過九命。伏生《大傳》謂:諸侯三年一貢士,一適謂之好德,再適謂之賢賢,三適謂之有功。有功者,天子一賜以車服弓矢,再賜以秬鬯,三賜以虎賁百人,號曰命諸侯。此言三賜而已。《漢武紀》元朔元年,有司奏議曰:「古者諸侯貢士,一適謂之好德,再適謂之賢賢,三適謂之有功,乃加九錫。」九錫始見於此。遂為篡臣竊國之資,自王莽始。《禮緯含文嘉》有九錫之說,亦起哀、平間。飾經文奸以覆邦家,漢儒之罪大矣。

  《表記》殷人先罰而後賞,漢武帝謂殷人執五刑以督奸,皆言殷政之嚴也。《書》曰:「代虐以寬。」《詩》曰:「敷政優優。」豈尚嚴哉?

  仁右道左,仁對道而言。張宣公以為言周流運用處。右為陽,而用之所行也;左為陰,而體之所存也。

  國君沐粱,大夫沐稷,士沐粱。司馬公曰:「禮別嫌明微。大夫貴,近於君,故推而遠之,以防僭逼之端。士賤,遠於君,雖與之同物,無所嫌也。」

  善教者,使人繼其志。弟子累其師,李斯、韓非之於荀卿也。弟子賢於師,盧植、鄭玄之於馬融也。

  《曲禮》:刑不上大夫。《家語》:冉有問刑,不上於大夫。孔子曰:「凡治君子,以禮御其心,所以屬之以廉恥之節也。」其言與《賈誼書》同,而加詳焉。誼蓋述夫子之言也。《秋官·條狼氏》誓大夫曰:「鞭」,恐非周公之法。

  《文子》曰:「聖人不慚於影,君子慎其獨也。」《劉子》曰:「獨立不慚影,獨寢不愧衾。」高彥先《謹獨銘》曰:「其出戶如見賓,其入虛如有人。其行無愧於影,其寢無愧於衾。」四句並見《劉子》。

  《大學章句》詠嘆淫液,刊本誤為「淫泆」。

  《月令》言「來歲」者二:季秋為來歲受朔日,秦正建亥也;季冬待來歲之宜,夏正建寅也。《月令》作於秦,雖用夏時,猶存秦制。《淮南·時則訓》與《月令》同。漢太初以前,猶以十月為歲首。

  《理道要訣》云:「周人尚以手摶食,故《記》云:『共飯不澤手。』蓋弊俗漸改未盡。今夷狄及海南諸國、五嶺外人,皆手摶食,豈若用匕箸乎?三代之制祭立屍,自秦則廢,後魏文成時,高允獻書云:『祭屍久廢,今俗父母亡,取狀貌類者為屍,敗化黷禮,請釐革。』又周、隋《蠻夷傳》:巴、梁間為屍以祭。今郴道州人祭祀,迎同姓伴神以享,則立屍之遺法,乃本夷狄風俗,至周未改耳。以人殉葬,至周方革,猶未能絕。秦穆公魏顆之父陳乾昔。今戎狄尚有之,中華久絕矣。」

  《少儀》盩,警枕也。謂之盩者,盩然警悟也。司馬文正公以圓木為警枕,少睡則枕轉而覺,乃起讀書。

  舜葬蒼梧之野,薛氏曰:「《孟子》以為卒於鳴條。《呂氏春秋》:舜葬於紀。蒼梧山,在海州界,近莒之紀城。鳴條亭,在陳留之平丘。」今考《九域志》,海州東海縣,有蒼梧山。

  《儒行》言儒之異十有七條,程子以為非孔子之言,胡氏謂游、夏門人所為,其文章殆與荀卿相類。

  古者,無一民不學也。二十五家為閭,閭同一巷。巷有門,門有兩塾。上老坐於右塾,為右師;庶老坐於左塾,為左師。出入則里胥坐右塾,鄰長坐左塾,察其長幼揖遜之序。新谷已入,餘子皆入學。距冬至四十五日,始出學。所謂家有塾也。聞之先儒曰:「先王之時,其人則四民也,其居則六鄉、三采、五比、四閭也,其田則一井、二牧、三屋、九夫也,其官則三吏、六聯、五侯、九伯也,其教則五典、十義、六德、六行也,其學則五禮、六樂、五射、六馭、六書、九數也。少而習焉,其心安焉。正歲孟月之吉,黨正社禜之會,讀法飲射,無非教也。弟子之職,攝衣、沃盥、執帚、播灑、饌饋、陳膳、執燭、奉席,無非學也。漢猶有三老,掌教化,父兄之教,子弟之率,餘論未泯。清議在鄉黨,而廉恥興焉;經學有師法,而義理明焉。吁,古道何時而復乎!

  絜矩,學者之事也。從心所欲而不逾矩,聖人之事也。

  孔子射於矍相之圃,呂與叔曰:「孔子溫良恭讓,其於鄉黨,似不能言,未聞拒人如是之甚,疑不出於聖人,特門人弟子逆料聖人之意而為此說。將以推尊聖人,而不知非聖人之所當言。」此言可以厲浮薄之俗,故表而出之。

  大戴禮記

  

  《大戴禮》《哀公問》、《投壺》二篇,與小戴無甚異。《禮察篇》首與《經解》同,《曾子大孝篇》與《祭義》相似,而《曾子》書十篇皆在焉。《勸學》、《禮三本》見於《荀子》。《保傅篇》,則《賈誼書》之《保傅》、《傅職》、《胎教》、《容經》四篇也,《漢書》謂之《保傅傳》。

  《大戴禮》盧辯注,非鄭氏。朱文公引《明堂篇》鄭氏注云:「『法龜文』,未考《北史》也。」

  《易本命篇》與《家語》同,但《家語》謂:子夏問於孔子,孔子曰:「然。吾昔聞老聃,亦如汝之言。」子夏曰:「商聞《山書》曰。」云云。大戴以「子曰」冠其首,疑此篇子夏所著,而大戴取以為《記》。

  《踐阼篇》載武王十七銘,《後漢·朱穆傳》注引《太公陰謀》,武王衣之銘曰:「桑蠶苦,女工難,得新捐故後必寒。」鏡銘曰:「以鏡自照見形容,以人自照見吉凶。」觴銘曰:「樂極則悲,沉湎致非,社稷為危。」《崔癙傳》注引《太公金匱》,武王曰:「吾欲造起居之誡,隨之以身。」幾之書曰:「安無忘危,存無忘亡。熟惟二者,必後無凶。」杖之書曰:「輔人無苟,扶人無咎。」《太平御覽》諸書引《太公陰謀》:筆之書曰:「毫毛茂茂,陷水可脫,陷文不活。」箠之書曰:「馬不可極,民不可劇。馬極則躓,民劇則敗。」又引《金匱》,其冠銘曰:「寵以著首,將身不正,遺為德咎。」書履曰:「行必慮正,無懷僥倖。」書劍曰:「常以服兵,而行道德。行則福,廢則覆。」書車曰:「自致者急,載人者緩。取欲無度,自致而反。」書鏡曰:「以鏡自照,則知吉凶。」門之書曰:「敬遇賓客,貴賤無二。」戶之書曰:「出畏之,入懼之。」牖之書曰:「窺望審,且念所得,可思所忘。」鑰之書曰:「昏謹守,深察訛。」硯之書曰:「石墨相著而黑,邪心讒言,無得汙白。」書鋒曰:「忍之須臾,乃全汝軀。」書刀曰:「刀利磑磑,無為汝開。」書井曰:「原泉滑滑,連旱則絕。取事有常,賦斂有節。」蔡邕《銘論》謂:武王踐阼,咨於太師。作席幾、楹杖、器械之銘十有八章。參考《金匱》、《陰謀》之書,則不止於十八章矣。書於篇後,俾好古者有考。

  武王東面而立,師尚父西面道丹書之言。皇氏曰:「王在賓位,師尚父在主位,此王廷之位。若尋常師徒之教,則師東面,弟子西面,與此異。」

  山谷以太公所誦丹書及武王銘,書於坐之左右,以為息黥補劓之方。朱文公亦求程可久,寫《武王踐阼》一篇,以為左右觀省之戒。《儀禮經傳》刪「且臣聞之」至「必及其世」。《大學或問》因湯盤銘及武王之銘。

  《大戴記》之《夏小正》,《管子》之《弟子職》,《孔叢子》之《小爾雅》,古書之存者,三子之力也。

  《誥志篇》孔子曰:「古之治天下者必聖人。聖人有國,則日月不食,星辰不孛。」慈湖謂:堯、舜、禹之時,歷年多無日食。至太康失邦,始日食。歷家謂日月薄食,可以術推者,衰世之術也,而亦不能一一皆中。一行歸之君德,頗與孔子之言合。一行之術精矣,而有此論,則誠不可委之數。

  《說苑》引子思曰:「學所以益才也,礪所以致刃也。吾嘗幽處而深思,不若學之速;吾嘗跂而望,不若登高之博見。故順風而呼,聲不加疾,而聞者眾;登丘而招,臂不加長,而見者遠。故魚乘於水,鳥乘於風,草木乘於時。」與《大戴禮》、《荀子·勸學篇》略同。隋、唐《志》又有蔡邕《勸學篇》一卷,《易正義》引之云:「鼫鼠五能,不成一伎術。」晉蔡謨讀《爾雅》不熟,幾為《勸學》死。謂《勸學篇》也。《荀子》梧鼠,大戴雲「鼫鼠」。蟹六跪二螯,大戴雲「二螯八足」。

  《曾子》曰:「與君子游,如長日加益而不自知也。」董仲舒之言本於此。「行其所聞,則廣大矣。」仲舒云:「行其所知,則光大矣。」

  《曾子制言》曰:「良賈深藏如虛,君子有盛教如無。」與《史記》、《老子》之言略同。

  《公符篇》載孝昭冠辭,其後氏曲台所記歟?《後漢·禮儀志》注引《博物記》雲。迎日辭,亦見《尚書大傳》。三句與《洛誥》同。

  《哀公問五義》云:「穆穆純純,其莫之能循。」《荀子》云:「繆繆肫肫,其事不可循。」蓋古字通用。楊倞註:繆,當為「膠」。「肫」與「訰」同。非也。

  賈誼「審取捨」之言,見《禮察篇》。

  《四代篇》引《詩》云:「『東有開明』,避景帝諱也。於時雞三號,以興庶虞,庶虞動,蜚征作。嗇民執功,百草咸淳。」庶虞,蓋山虞、澤虞之屬。馬融《廣成頌》用「飛征」。

  《虞戴德篇》:昔商老彭及仲隗,政之教大夫,官之教士,技之教庶人。仲隗當考。

  《小辨篇》子曰:「綴學之徒,安知忠信?」劉歆書「綴學之士」,本此。

  傳言以象,反舌皆至。象者,象胥,舌人之官也。

  《爾雅》以觀於古,足以辨言矣。注謂:依於《雅》、《頌》。張揖云:即《爾雅》也。《爾雅》之名,始見於此。

  《保傅篇》:靈公殺洩冶,而鄧元去陳以族從。鄧元事唯見於此,當考。

  《文王官人篇》:其少不諷誦,其壯不論議,其老不教誨,亦可謂無業之人矣。此言可以儆學者。

  傅氏《夏小正序》:鄭注《月令》引《小正》者八。今按《月令》孟冬講武,注引《夏小正》十一月王狩,凡引《小正》者九。《詩·七月》箋引《小正》者一。朱子發曰:「《夏小正》具十二月而無中氣,有候應而無日數。至《時訓》乃五日為候,三候為氣,六十日為節。豈《時訓》因《小正》而加詳歟?」

  孔子《三朝》七篇,《藝文志注》:孔子對魯哀公語也。三朝見公,故曰三朝。《大戴禮記》《千乘》、《四代》、《虞戴德》、《誥志》、《小辨》、《用兵》、《少間》,凡七篇。

  樂

  《樂緯動聲儀》顓頊之樂曰《五莖》,帝嚳之樂曰《六英》,《漢志》、《白虎通》云:「《六莖》、《五英》。」《帝王世紀》:高陽作《五英》、高辛作《六莖》。《列子注》以《六瑩》為帝嚳樂,《淮南子注》以《六瑩》為顓頊樂。《通鑑外紀》云:「《漢志》、《世紀》仿六樂撰其名,故多異。」

  徐景安《樂章文譜》曰:「五音合數,而樂未成文。案旋宮以明均律,迭生二變,方協七音。乃以變徵之聲,循環正徵;復以變宮之律,回演清宮。其變徵以變字為文,其變宮以均字為譜。唯清之一字,生自正宮,倍應聲同,終歸一律。」陳晉之《樂書》謂:二變四清,樂之蠹也。四清之名,起於鐘磬二八之文;二變之名,起於六十律旋宮之言,非古制也。朱文公曰:「半律,《通典》謂之子聲,此是古法。但後人失之,而唯存黃鐘、大呂、太簇、夾鍾四律,有四清聲,即半聲是也。變宮、變徵,始見於《國語注》。《後漢志》乃十二律之本聲,自宮而下,六變七變而得之者,非清聲也。凡十二律皆有二變,一律之內通五聲,合為七均。祖孝孫、王朴之樂皆同。所以有八十四調者,每律各添二聲而得之也。」正聲是全律之聲,如黃鐘九寸是也。子聲是半律之聲,如黃鐘四寸半是也。宮與羽,角與徵,相去獨遠,故於其間制變宮、變徵二聲。《仁宗實錄·敘皇祐新樂》云:「古者黃鐘為萬事根本,故尺量權衡,皆起於黃鐘。至晉、隋間,累黍為尺而以制律,容受卒不能合。及平陳得古樂,遂用之。唐興,因其聲以制樂,其器雖無法,而其聲猶不失於古。王朴始用尺定律,而聲與器皆失之。太祖患其聲高,特減一律,至是又減半律。然太常樂比唐之聲猶高五律,比今燕樂高三律,失之於以尺而生律也。」其言皆見於范蜀公《樂書實錄》,蓋蜀公之筆也。房庶言以律生尺,蜀公謂黃帝之法也。司馬公謂:胡、李之律生於尺,房庶之律生於量,皆難以定是非。蔡季通謂:律度量衡言蓋有敘,若以尺寸求之,是律生於度;若以累黍為之,是律生於量,皆非也。故自為律吹之而得其聲。蜀公父名度,故以度量為尺量。然《實錄》不宜避私諱。

  《淮南子·天文訓》云:「律以當辰,音以當日。一律而生五音,十二律而為六十音。因而六之,故三百六十音,以當一歲之日。」京房六十律,錢樂之三百六十律,本於此。

  《考工記·磬氏》疏:案《樂》云:「磬前長三律二尺七寸,後長二律尺八寸。」朱文公問蔡季通,不知所謂「樂」雲者是何書?今考《三禮圖》,以為《樂經》。《書大傳》亦引《樂》曰:「舟張辟雍,鶬鶬相從。」漢元始四年,立《樂經》。《續漢志》鮑鄴引《樂經》。今其書無傳。

  晉戴邈上表曰:「上之所好,下必有過之者焉。是故雙劍之節崇,而飛白之俗成;挾琴之容飾,而赴曲之和作。」蓋用阮籍《樂論》之語。《樂論》云:「吳有雙劍之節,趙有挾琴之容。」

  樂名,周以「夏」,宋以「永」,梁以「雅」,周、隋以「夏」,唐以「和」,本朝以「安」。

  傅玄《琴賦》:齊桓曰「號鍾」,楚莊曰「繞樑」,相如曰「燋尾」,伯喈曰「綠綺」。《宋書·樂志》曰:「世雲燋尾,伯喈琴。以傅氏言之,非伯喈也。」今按《蔡邕傳》注引《琴賦序》:相如「綠綺」,蔡邕「焦尾」。《宋志》恐誤。

  嵇叔夜《琴賦》:曲引所宜,則《廣陵》、《止息》。李善註:應璩《與劉孔才書》曰:「聽《廣陵》之清散。」傅玄《琴賦》曰:「馬融譚思於《止息》。」明古有此曲。韓皋謂:嵇康為是曲,當晉、魏之際,以魏文武大臣敗散於廣陵始;晉雖暴興,終止息於此。今以《選》注考之,《廣陵散》、《止息》,皆古曲,非叔夜始撰也。魏揚州刺史治壽春,亦非廣陵。顧況《廣陵散記》云:「曲有《日宮散》、《月宮散》、《歸雲引》、《華岳引》,然則『散』猶『引』也,敗散之說非矣。」

  銅山西崩,靈鍾東應,《世說注》引東方朔樊英事。《樂纂》又謂:晉人有銅澡盤自鳴,張茂先曰:「此器與洛陽鐘聲諧,宮中撞鐘,故鳴。」

  《朱子語錄》云:「《漢·禮樂志》劉歆說樂處亦好。」《漢志》無劉歆說樂,此記錄之誤。《近思續錄》亦誤取之。隋牛弘引劉歆《鐘律書》,出《風俗通》。

  周無射之鐘,至隋乃毀。唐顯慶之輅,至本朝猶存。物之壽亦有數邪!

  徐氏之禮,善盤辟之容,而不能明其本;制氏之樂,紀鏗槍之聲,而不能言其義。漢世所謂禮樂者,叔孫通之儀,李延年之律爾。禮缺而樂遂亡,徐氏之容,制氏之聲,亦不復傳矣。

  夏侯太初《辯樂論》:伏羲有《網罟》之歌,神農有《豐年》之詠,黃帝有《龍袞》之頌。元次山《補樂歌》有《網罟》、《豐年》二篇。《文心雕龍》云:「二言肇於黃世,《竹彈》之謠是也。」《竹彈歌》見《吳越春秋》。

  韓文公《琴操》十首,琴有十二操,不取《水仙》、《壞陵》二操。

  范蜀公《議樂》曰:「秬一稃二米,今秬黍皆一米。」楊次公非之曰:「《爾雅》秬,黑黍。秠,一稃二米。其種異。以為必得秠然後制律,未之前聞也。」晁子止曰:「縱黍為之則尺長,律管容黍為有餘,王朴是也。橫黍為之則尺短,律管容黍為不足,胡瑗是也。」

  《新唐書·樂志》多取劉貺《太樂令壁記》。

  《呂才傳》云:「制尺八,凡十二枚,長短不同,與律諧契。」尺八,樂器之名見《摭言》、《逸史》。《仙隱傳》:房介然善吹竹笛,名曰「尺八」。

  《文子》曰:「聽其音則知其風,觀其樂即知其俗,見其俗即知其化。」與《樂記》意同⑥。

  《呂氏春秋》「齊之衰也,作為大呂。」即《樂毅書》所云「大呂陳於元英」者。

  孔子鼓瑟,有鼠出遊,狸微行造焉,獲而不得,而曾子以為有貪狼之志。客有彈琴,見螳螂方向鳴蟬,惟恐螳螂之失也,而蔡邕以為有殺心。二事相類。

  《琴操》曰:「聶政父為韓王治劍不成,王殺之。時,政未生。及長,入太山,遇仙人,學鼓琴。七年,琴成入韓。」豈韓有兩聶政與?

  范蜀公曰:「清聲不見於經,唯《小胥注》云:『鐘磬者編次之二八十六枚,而在一虡,謂之堵。』至唐又有十二清聲,其聲愈高。國朝舊有四清聲,置而弗用。至劉幾用之,與鄭、衛無異。」今考皇祐二年,王堯臣等言:准正聲之半,以為十二子聲之鐘,故有正聲、子聲各十二。子聲即清聲也。唐制以十六為小架,二十四為大架,今太常鍾垂十六。舊傳正聲之外,有黃鐘至夾鍾四清聲。又樂工所陳,自磬、簫、琴、龠、巢笙五器,本有清聲。塤、篪、竽、築、瑟五器,本無清聲。劉幾用四清聲,未可以為非。

  西山先生曰:「禮中有樂,樂中有禮。朱文公謂:嚴而泰,和而節。禮勝則離,以其太嚴,須用有樂。樂勝則流,以其太和,須用有禮。」

  致堂胡氏曰:「禮、樂之書,其不知者,指《周官》、《戴記》為《禮經》,指《樂記》為《樂經》。其知者曰:『禮、樂無全書。』此考之未深者。孔子曰:『吾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是《詩》與《樂》相須,不可謂樂無書。《樂記》則子夏所述也。至於禮,夫子欲為一書而不果成,夏杞、殷宋之嘆是也。」

  魯雖賜以天子之禮樂,其實與天子固有隆殺也。樂有夷蠻而無戎狄也;門有雉、庫而無皋、應也。尊用四代之尊,而爵無虞氏之爵也;俎用四代之俎,而豆無虞氏之豆也。其後魯公僭天子之制,三家僭魯公之制,陪臣僭三家之制。然魯有郊廟之禮,始於惠公之請,在平王東遷之後。說見前。

  鄉飲酒,升歌三終,《鹿鳴》、《四牡》、《皇皇者華》。笙入三終,《南陔》、《白華》、《華黍》。間歌三終,歌《魚麗》,笙《由庚》。歌《南有嘉魚》,笙《崇丘》。歌《南山有台》,笙《由儀》。合樂三終。《周南》、《關雎》、《葛覃》、《卷耳》。《召南》、《鵲巢》、《采蘩》、《采蘋》。《周南》、《召南》,《燕禮》謂之鄉樂,亦曰「房中之樂」。大射,歌《鹿鳴》三終,《鹿鳴》、《四牡》、《皇皇者華》。管《新宮》三終。其篇亡。笙詩無辭,則管詩亦無辭。《左傳》:宋公享昭子,賦《新宮》。則《新宮》有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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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春秋》

荀子 〔先秦〕

  《春秋》之法,韓文公「謹嚴」二字盡之。學《春秋》之法,呂成公「切近」二字盡之。

  《詩》亡然後《春秋》作。《詩》、《春秋》相表里,《詩》之所刺,《春秋》之所貶也。《小雅》盡廢,有宣王焉,《春秋》可以無作也。《王風》不復《雅》,君子絕望於平王矣。然《雅》亡而《風》未亡,清議蓋凜凜焉。《擊鼓》之詩,以從孫子仲為怨,則亂賊之黨猶未盛也。《無衣》之詩,待天子之命然後安,則篡奪之惡猶有懼也。更齊、宋、晉、秦之伯,未嘗無《詩》,禮義之維持人心如此。魯有《頌》而周益衰,變風終於陳靈而《詩》遂亡。夏南之亂,諸侯不討而楚討之,中國為無人矣。《春秋》所為作與。

  春王正月,程氏《傳》曰:「周正月,非春也,假天時以立義耳。」胡氏《傳》曰:「以夏時冠月,垂法後世。以周正紀事,示無其位,不敢自專。」朱文公謂:以《書》考之,凡書月皆不著時,疑古史記事例如此。至孔子作《春秋》,然後以天時加王月,以明上奉天時,下正王朔之義。而加春於建子之月,則行夏時之意亦在其中。以程子「假天時以立義」考之,則是夫子作《春秋》時,特加此四字以系年,見行夏時之意。如胡氏之說,則周亦未嘗改月,而夫子特以夏正建寅之月為歲首,月下所書之事,是周正建子月事。自是之後,月與事常差兩月,恐聖人製作,不如是錯亂無章也。劉質夫說,似亦以「春」字為夫子所加,但《魯史》謂之《春秋》,似元有此字。石林葉氏考《左傳》「祭足取麥,谷鄧來朝」,以為《經》、《傳》所記,有例差兩月者,是《經》用周正,而《傳》取國史。有自用夏正者,失於更改也。陳氏《後傳》曰:「以夏時冠周月,則《魯史》也。夫子修《春秋》,每孟月書時,以見《魯史》每正月書王以存周正,蓋尊周而罪魯也。」張氏《集傳》曰:「周官布治,言正月之吉,此周正也,而以夏正為正歲。《詩·七月》言月,皆夏時,而以周正為一之日。可見兼存之法。」沙隨程氏曰:「周正之春,包子、丑、寅月。呂成公《講義》,於春字略焉,蓋闕疑之意。」

  胡文定《春秋傳》曰:「元,即仁也。仁,人心也。」龜山謂:其說似太支離,恐改元初無此意。東萊《集解》亦不取。

  隱元年有正月,後十年皆無正月。陸淳曰:「元年有正,言隱當立而不行即位之禮。十年無正,譏隱合居其位而不正以貽禍。」

  《春秋》書「侵」者才五十八,而書「伐」者至於二百一十三。蘇氏謂:三《傳》侵伐之例,非正也。有隙曰「侵」,有辭曰「伐」。愚謂:《孟子》曰:「春秋無義戰。」非皆有辭而伐也。

  《金石錄》:《鼎銘》有云:「王格大室即立。」按:古器物銘,凡言「即立」,或言「立中庭」,皆當讀為「位」,蓋古字假借。其說見鄭氏注《儀禮》。秦泰山刻石猶如此。愚按:《周禮·小宗伯》「掌建國之神位」,故書「位」作「立」,鄭司農云:「立讀為位。古者立、位同字。古文《春秋經》『公即位』為『公即立』。」蓋古字通用。《詛楚文》「變輸盟刺」,即「渝」字,朱文公引以證《公》、《谷》「鄭人來輸平」即《左氏》「渝平」也。胡文定謂以物求平,恐不然。

  《史記·孔子世家》:文辭有可與人共者,至於為《春秋》,筆則筆,削則削,子夏之徒不能贊一辭。曹子建《與楊德祖書》:昔尼父之文辭,與人通流。至於制《春秋》,游、夏之徒乃不能措一辭。李善注引《史記》曰:「子游、子夏之徒,不能贊一辭。」今本無「子游」二字。

  《公羊疏》:案閔因敘云:「昔孔子制《春秋》之義,使子夏等十四人,求《周史記》,得百二十國寶書。」今《經》止有五十餘國。通戎夷宿潞之屬,僅有六十。莊七年《傳》云:「不修《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復』;君子修之,曰『星霣如雨』。」何氏曰:「不修《春秋》,謂『史記』也。古者謂『史記』為『春秋』。」劉原父謂:何休以不修「春秋百二十國寶書」、「三禮春秋」。朱文公謂:二書不傳,不得深探聖人筆削之意。

  王介甫《答韓求仁問春秋》曰:「此《經》比他《經》尤難,蓋三《傳》不足信也。」尹和靜云:「介甫不解《春秋》,以其難之也。廢《春秋》,非其意。」朱文公亦曰:「《春秋》義例,時亦窺其一二大者,而終不能自信於心,故未嘗敢措一辭。」

  鶴山曰:「《春秋》由懼而作,書成而亂賊懼。亂賊蓋陷溺之深者,而猶懼焉,則人性固不相遠也。」其說本於呂成公《講義》。

  書尹氏卒,此尹氏立王子朝之始也。書齊崔氏出奔衛,此崔杼弒其君之始也。比事觀之,履霜堅冰之戒明矣。聖人絕惡於未萌,必謹其微。

  薛士龍《春秋旨要序》謂:先王之制,諸侯無史,天子有外史,掌四方之志,而職於周之太史。隱之時,始更《魯歷》而為《魯史》。諸侯之有史,其周之衰乎!《費誓》、《秦誓》列於《周書》,《甘棠》、《韓奕》編之《南》、《雅》,烏在諸侯之有史也。晉乘始於殤叔,秦史作於文公。王室之微,諸侯之力政焉爾。止齋《後傳》因之。朱文公以為:諸侯若無史,外史何所稽考而為史?古人生子,則閭史書之。閭尚有史,況一國乎!愚謂:《酒誥》曰「矧太史友、內史友」,則諸侯有史矣。

  《春秋》日食三十六,有甲乙者三十四,歷家推驗精者,不過二十六,有日朔者二十六,以《周曆》考之,朔日失二十五,《魯歷》校之,又失十三。唐一行得二十七。朔差者半。本朝衛朴得三十五,獨莊十八年三月,古今算不入食法。

  漢日食五十三,後漢七十二,唐九十三。《曆法》:一百七十三日有餘一交會。然《春秋》隱元年至哀二十七年,凡三千一百五十四月,唯三十七食,是雖交而不食也。襄二十一年九月、十月,二十四年七月、八月,頻食,是頻交而食也。漢高帝三年十月、十一月亦頻食。

  西疇崔氏曰:「《春秋》桓四年、七年無秋冬,定十四年無冬,桓十七年書夏五而闕其月,莊二十二年書夏五月而闕其事,僖二十八年書壬申而不系之月,桓十年書五月而不系之夏,昭十二年書十二月而不系之冬。郭公、仲孫忌與凡日食而不系朔與日者,皆闕也。

  《孟子題辭》仲尼有云:「我欲托之空言,不如載之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太史公自序》聞之董生曰:「子曰:『我欲載之空言,不如見之行事之深切著明也。』」《正義》云:「此《春秋緯》文。」愚謂:緯書起哀、平間,董生時未有之,蓋為緯書者述此語耳。

  公矢魚於棠,朱文公曰:「據《傳》曰『則君不射』,是以弓矢射之,如漢武親射蛟江中之類。按《淮南·時則訓》『季冬,命漁師始漁,天子親往射魚』,則《左氏》陳魚之說非矣。」

  《春秋》,正月書王者九十二,二月書王者二十有三,三月書王者一十九。元年,不以有事無事,皆書王。何休謂:二月、三月,皆有王者,以存二王之後。二月,殷之正月。三月,夏之正月。先儒以為妄。

  紀侯大去其國,陳齊之謂:聖人蓋生名之。大,名也。若漢欒大是也。愚按:以「大」為紀侯之名,本劉質夫說。

  魯哀公問仲尼曰:「《春秋》之記曰:『冬十二月,霣霜不殺菽。』何為記此?」仲尼對曰:「此言可以殺而不殺也。夫宜殺而不殺,桃李冬實。天失道,草木猶犯干之,而況於人君乎!」此《韓非》書所載也。以《魯論》「焉用殺」之言觀之,恐非夫子之言也。法家者流,托聖言以文其峭刻耳。胡文定公《春秋傳》取之,未詳其意。

  沙隨《春秋例目》云:「有蜮,或考隸古《春秋》作有蟘。《爾雅》:食葉蟘,音特。」《爾雅》:蜚,蠦蜰。郭璞註:蜰,即負盤臭蟲。劉歆曰「負蠜」,誤矣。江休復《雜誌》:唐彥猷有舊本《山海經》,說「蜚處淵則涸,行木則枯」,疑《春秋》所書即此物。若是「負蠜」,不當雲有,謂之多可也。

  郎顗謂:魯僖遭旱,修政自敕,時雨自降。然《春秋》於僖公初書雨,已而書雩,已而書大旱,公之德衰矣。

  名不可不謹也。《春秋》或名以勸善,或名以懲惡,袞鉞一時,薰蕕千載。東漢豪傑恥不得豫黨錮,慕其流芳也。我朝鐫工之微,不肯附名黨碑,懼其播惡也。名教立而榮辱公,其轉移風俗之機乎!

  公如京師,非禮也。晉、楚可以言如,京師不可以言如,於是朝覲之禮廢矣。

  仲子之賵,宰書其名;成風之賵,王不書天。正三綱也。《公羊氏》乃有「母以子貴」之說,謂之知《春秋》之義可乎?漢章帝不以尊號加於賈貴人,晉明帝不以尊號加於荀豫章君,猶近古也。

  齊侯、衛侯胥命於蒲,《荀子》曰:「《春秋》善胥命。」程子、胡文定皆善之。劉原父以為自相命,非正也。止齋亦以為相推長也。於是齊僖稱小伯,黎之臣子亦以方伯責衛宣。愚謂:齊、衛胥命,此霸者之始。其末也,齊、魏會於徐州以相王。霜凝冰堅,其來漸矣。

  書郊九,皆卜不吉。失時、牛災,則書之。書大雩二十一,皆在午、未、申之月。建巳之雩,常事不書。

  三書蒐於昭公之時,兵權在大夫。再書蒐於定公之時,兵權在陪臣。

  定公六月即位,而於春夏書元年。《正義》謂:漢、魏以來,雖於秋冬改元,史於春夏即以元年冠之,因於古也。《通鑑》漢建安二十五年之初,漢尚未亡,即以為魏黃初元年,朱文公謂:奪漢太速,與魏太遽,非《春秋》存陳之意。

  《春秋》三書「孛」,而昭十七年:有星孛於大辰,申須曰:「彗,所以除舊布新也。」《史記·天官書》劉更生封事云:「《春秋》彗星三見。」則彗、孛一也。《晏子春秋》:齊景公睹彗星,使伯常騫禳之。晏子曰:「孛又將出,彗星之出,庸何懼乎?」則孛之為變,甚於彗矣。齊有彗星,見於《傳》而《經》不書。

  星孛東方,在于越入吳之後;彗見西方,在衛鞅入秦之前。天之示人著矣。

  齊桓之將興也,恆星不見,星隕如雨;晉文之將興也,沙鹿崩。自是諸侯無王矣。晉三大夫之命為侯也,九鼎震。自是大夫無君矣。人事之感,天地為之變動,故董子曰:「天人相與之際,甚可畏也。」

  晉自武、獻以來,以詐力強其國,故《傳》曰:「晉人虎狼也。」「晉人無信。」「晉所以霸,師武臣力也。」《春秋》書「晉人納捷菑於邾,弗克納。」「晉士瞃帥師侵齊,至榖,聞齊侯卒乃還。」此《孟子》所謂彼善於此者,君子與之,義理之在人心,不可泯也。《剝》之上九,一陽尚存。《春秋》之作,見人心之猶可正也。

  列國之變,極於吳、越。通吳以疲楚者,晉也。通越以撓吳者,楚也。《春秋》於是終焉。唐以南詔攻吐蕃,而唐之亡以南詔。本朝以女真滅契丹,而中原之亡以女真。女真之將亡也,吾國又不監宣和,而用夾攻之策。不知《春秋》之義也。

  邢有狄難,已遷於夷儀,三國之師城邢。俾反其國都,故列三國稱師,以著其功。淮夷病杞,方伯不能斥逐蠻夷,使杞人安其都邑,乃城緣陵使遷,故書諸侯而不列序。狄入衛,逾年,齊侯方城楚丘以處文公,故但書城楚丘而不著其城之者。書愈略者,功愈降也。沙隨程氏雲。

  齊桓之霸,自盟於幽,至會於淮,凡十有二會,而孔子稱九合諸侯。劉氏《意林》曰:「始於幽,終於淮,合者九。」崔氏曰:「道其不以兵車而已。莊十六年,九國盟於幽。二十七年,五國又盟於幽。僖元年,六國會於檉。二年,四國盟於貫。五年,八國會王世子於首止。七年,五國盟於寧母。八年,王人與七國會於洮。九年,宰周公與七國會於葵丘。十三年,七國會於咸。凡九合諸侯也。牡丘之盟,陽榖之會,淮之會,蓋有兵車矣。」胡氏《通旨》曰:「桓公霸四十二年,會盟凡二十有一,獨稱九合,舉衣裳之會爾。」《穀梁傳》衣裳之會十有一,《論語疏》謂:不取北杏及陽榖為九。《史記》兵車之會三,乘車之會六。其說不同。朱文公謂:九,《春秋傳》作「糾」,展喜犒師之詞云爾。李氏韶《世紀》云:「桓公會不邇三川,盟不加王人;文公會畿內,盟子虎矣。桓公寧不得鄭,不納子華,懼其獎臣抑君;文公則為元咺執衛侯矣。此夫子所以有正譎之辨。」

  《春秋繁露》曰:「《春秋》甚幽而明,無傳而著。」又曰:「《易》無達吉,《詩》無達詁,《春秋》無達例。」陸農師稱之。又曰:「不由其道而勝,不如由其道而敗。」攻媿謂:真得夫子心法。

  董仲舒《春秋決獄》,其書今不傳,《太平御覽》載二事。其一引《春秋》許止進藥,其一引夫人歸於齊。《通典》載一事,引《春秋》之義,父為子隱。應劭謂:仲舒作《春秋決獄》二百三十二事,《隋、唐志》:十卷。今僅見三事而已。御史中丞眾議薛況之罪,孔季彥斷梁人之獄,皆以《春秋》合於《經》誼。終軍之詰徐偃,則論正而心刻矣。呂步舒使治淮南獄,窮驗其事,蓋仲舒弟子不知其師書者也。公孫弘以《春秋》之義繩臣下,張湯請博士弟子治《尚書》、《春秋》,補廷尉史。是以《春秋》為司空城旦書也。胡文定公曰:「《春秋》立法謹嚴,而宅心忠恕。」斯言足以正漢儒之失。《鹽鐵論》文學曰:「呂步舒弄口而見戮。」

  劉原父深於《春秋》,然議郭后祔廟,引《春秋》「禘於太廟,用致夫人」,致者不宜致也,且古者不二嫡,當許其號而不許其禮。張洞非之曰:「按《左氏》,哀姜之惡,所不忍道,而二《傳》有非嫡之辭。敞議非是。」然則稽經議禮,難矣哉!

  桓以許田賂鄭,宣以濟西田賂齊,身為不義而以賂免。取宋郜鼎,納莒仆寶玉,人慾橫流,天理滅矣。末流之敝,貨范鞅而昭公不入矣。竊寶弓而盜臣肆行矣。受女樂而孔子遂去矣。三叛人以邑來,知利而不知義矣。《孟子》是以有「不奪不饜」之戒。

  公如京師者一,朝王所者二,卿大夫如京師者五,其簡如是,而朝聘於大國,史不絕書。尊卑之分不明,強弱之力是視。記《禮》者以魯為有道之國,道焉在哉?

  衛人立晉,不稱公子者,宣公淫亂,此狄入衛之兆也。居中國,去人倫,變華而狄,以滅其國。東徙渡河,終不復還舊封。《詩》以《鶉之奔奔》在《定之方中》之前,其戒深矣。故於晉始立名之。

  書狄入衛,書楚子入陳,不忍諸夏見滅於夷狄,故稱「入」焉。書吳入郢,楚昭出奔,猶有君也;申包胥求救,猶有臣也,故不言楚。書于越入吳,國無人焉,如升虛邑,故言吳。

  禮樂自天子出,而獻六羽焉;非天子不制度,而稅畝焉,故皆書曰「初」。《史記·表》於秦書「初立西畤」、「初租禾」、「初為賦」,取法乎《春秋》。

  陳同甫《春秋屬辭》:公會戎於潛,公及戎盟於唐,曰:「聖人不與戎狄共中國,故中國不與戎狄共禮文。」齊侯使其弟年來聘,鄭伯使其弟語來盟,曰:「諸侯以國事為家事,聖人以國事為王事。」鄭世子忽復歸於鄭,許叔入於許,曰:「不能大復國於諸侯,則力不足以君國;不能公復國於諸侯,則義不足以有國。」公如齊納幣,大夫宗婦覿用幣,曰:「父子之大義,不以夫婦而遂廢;夫婦之常禮,不以強弱而有加。」鄭伯逃歸不盟,鄭伯乞盟,曰:「去就不裁於大義,則舉動無異於匹夫。」宋公會於盂,戰於泓,曰:「與夷狄共中國者,必不能與夷狄爭中國。」盟於翟泉,晉人、秦人圍鄭,曰:「銳於合諸侯者,必有時而惰;工於假大義者,必有時而拙。」狄圍衛,衛遷於帝丘;衛人侵狄,衛人及狄盟,曰:「避夷狄之兵,以見小國之無策;要夷狄之好,以見中國之無霸。」遂城虎牢,戍鄭虎牢,曰:「公其險於天下,所以大霸者制敵之策;歸其險於一國,所以成霸者服叛之功。」城杞,城成周,曰:「大夫之於諸侯不自嫌,則列國之於王室何以辨?」其發明《經》旨,簡而當。

  《晉語》司馬侯曰:「羊舌肸習於《春秋》。」《楚語》申叔時曰:「教之《春秋》。」皆在孔子前,所謂《乘》、《檮杌》也。魯之《春秋》,韓起所見,《公羊傳》所云:「不修《春秋》也。」

  康節邵子學於李挺之,先視以陸淳《春秋》,欲以表儀《五經》。既可語《五經》大旨,則授《易》終焉。此學自《春秋》而始也。橫渠張子謂:非理明義精,殆未可學。朱子謂:《春秋》乃學者最後事。此學至《春秋》而終也。

  孫明復《春秋總論》曰:「《周禮》九命作伯,得專征諸侯。孟子所謂五霸者伯也。」李泰伯常語司馬公《迂書》,皆用此說。《通鑑》謂王霸無異道,先儒非之。愚按:五伯,見《左傳》成二年,杜氏注云:「夏伯昆吾、商伯大彭、豕韋、周伯齊桓、晉文。」以霸為伯可也,而非孟子則過矣。邵子於五霸,取秦穆、晉文、齊桓、楚莊。

  錫桓公命,葬成風,王不書天。桓四年、七年,去秋冬二時,此天法也。不書即位,名天子之宰,貶諸侯,討大夫,此王法也。孟子謂天子之事,邵子謂盡性之書,胡文定謂傳心之要典也。

  明天理,正人倫,莫深切於《春秋》。三忠臣書及,而為義者勸焉;三叛人書名,而不義者懼焉。書克段、許止而孝悌行矣,書仲子、成風而綱常立矣,書郜鼎、衛寶而義利辨矣,書遇於清、會於稷而亂賊之黨沮矣。

  宣之於仲遂,定之於意如,以私勞忘大誼,不若叔孫昭子遠矣。晉文公以定襄王而請隧,王弗許曰:「班先王之大物,以賞私德。」又曰:「余敢以私勞變前之大章?」真文忠《文章正宗》以此篇為首,其有感於寶慶之臣乎?懍懍焉《春秋》之法也。

  「晉陽以叛」書,聖筆嚴矣,《公羊氏》乃謂逐君側之惡,《穀梁》亦云:「以地正國。」漢之亂賊,晉之強臣,唐之悍將,假此名以稱亂,甚於《詩》、《禮》發冢者也。

  平王之遷,戎為之也;襄王之出,狄為之也。《春秋》之筆,戎為先,狄次之。其末也,淮夷列諸侯之會,天下之變極矣。

  《春秋》以道名分,其特書皆三綱之大者:曰成宋亂,以宋督弗討,而貨賂是取也;曰宋災故,以蔡般弗討,而細故是恤也;曰用致夫人,以嫡妾無辨,而宗廟之禮亂也;曰大夫盟,以君弱臣強,而福威之柄移也。吁,其嚴乎!

  沈既濟書中宗曰:「帝在房陵。」孫之翰、范淳夫用其例,《春秋》「公在乾侯」之比也。沙隨程氏謂:三子不以敬王之例書居,而引諸侯之在他國者,其考《春秋》而未熟者歟。朱文公詩,以為范太史受說伊川,然既濟之議,乃其始也。

  大雩,大閱,大蒐,肆大眚,凡以「大」言者,天子之禮也。書魯之僭,《月令》曰:「大雩帝。」天子雩上帝,諸侯雩山川。《經》書「大雩」二十有一,非禮也。賈逵云:「言大,別山川之雩。」諸侯雩上帝,於是季氏旅泰山矣。

  湨梁之盟,大夫無君;申之會,諸侯皆狄。春秋之大變也。有雞澤之盟,而後有湨梁之盟;有宋之盟,而後有申之會。君臣、夷夏之分,謹其微而已。

  諸侯之主盟,自齊桓始也。北杏、鄄之會,魯不至,及幽之盟而始會焉,則魯不亟於從霸也。夷狄之主盟,自楚靈始也。申之會,魯不至,及薳啟強之召,而後如楚焉,則魯不亟於從狄也。故曰:「魯一變,至於道。」

  幽王之尹氏,不能世吉甫之賢,而秉國不平,西周所以夷於列國也。景王之尹氏,又世太師之惡,而私立子朝,東周所以降於戰國也。

  魯,秉禮之國也,大夫不止僭諸侯而旅泰山,以《雍》徹僭天子矣。陪臣不止僭大夫而竊寶弓,祀先公,僭諸侯矣。

  左氏傳

  三《傳》皆有得於《經》而有失焉。《左氏》善於《禮》,《公羊》善於讖,《穀梁》善於《經》,鄭康成之言也。《左氏》艷而富,其失也巫;《穀梁》清而婉,其失也短;《公羊》辯而裁,其失也俗,范武子之言也。《左氏》之義有三長,二《傳》之義有五短,劉知幾之言也。《左氏》拘於赴告,《公羊》牽於讖緯,《穀梁》窘於日月,劉原父之言也。《左氏》失之淺,《公羊》失之險,《穀梁》失之迂,崔伯直之言也。《左氏》之失專而縱,《公羊》之失雜而拘,《穀梁》不縱不拘而失之隨,晁以道之言也。事莫備於《左氏》,例莫明於《公羊》,義莫精於《穀梁》;或失之誣,或失之亂,或失之鑿,胡文定之言也。《左氏》傳事不傳義,是以詳於史而事未必實;《公羊》、《穀梁》傳義不傳事,是以詳於《經》而義未必當,葉少蘊之言也。《左氏》史學,事詳而理差;《公》、《谷》經學,理精而事誤,朱文公之言也。學者取其長,舍其短,庶乎得聖人之心矣!啖趙以後,憑私臆決,甚而閣束三《傳》,是猶入室而不由戶也。

  呂成公謂:《左氏》有三病:周、鄭交質,不明君臣之義,一也;以人事傅會災祥,二也;記管、晏之事則善,說聖人之事則陋,三也。王介甫疑《左氏》為六國時人者十一事。介甫《左氏解》一卷。其序謂:為《春秋》學餘二十年。《館閣書目》以為依託。

  漢武帝好《公羊》,宣帝善《穀梁》,皆立學官。《左氏》嘗立而復廢。賈逵以為明劉氏之為堯後,始得立。不以學之是非,而以時之好惡,末哉!漢儒之言《經》也。

  「八世之後,莫之與京」,其田氏篡齊之後之言乎?「公侯子孫,必復其始」,其三卿分晉之後之言乎?「其處者為劉氏」,其漢儒欲立《左氏》者所附益乎?皆非《左氏》之舊也。新都之篡,以沙麓崩為祥;釋氏之熾,以恆星不見為證。蓋有作俑者矣。

  《正義》云:「和帝元興十一年,鄭興父子奏上《左氏》,始得立學,遂行於世。至章帝時,賈逵上《春秋大義》四十條。」愚嘗考和帝元興止一年,安得有十一年?一誤也。鄭興子眾終於章帝建初八年,不及和帝時,二誤也。章帝之子為和帝,先後失序,三誤也。《釋文序錄》亦云「元興十一年」,皆非也。

  「優而柔之,使自求之」,《大戴禮》孔子之言也。東方曼倩、杜元凱皆用之。

  老泉《諡論》云:「婦人有諡,自周景王穆後始。」愚按:魯惠公聲子,已有諡,在春秋之初。

  眾仲對羽數,服、杜之說不同。服虔云:「天子八八,至士二八。」則每佾八人。杜預云:「天子六十四人,至士四人。」則人數如其佾數。宋太常傅隆以杜注為非,謂:八音克諧,然後成樂,故必以八人為列。降殺以兩,減其二列爾。預以為一列又減二人,至士止餘四人,豈復成樂?劉原父謂:士無舞,特牲、少牢皆士禮,無用樂舞之儀。

  石碏曰:「陳桓公方有寵於王。」《公羊傳》公子翬曰:「吾為子口隱矣。」《荀子》周公曰:「成王之為叔父。」《穆天子傳》亦云:「穆滿。」皆生而稱諡,紀事之失也。

  富辰言:周公封建親戚,凡二十六國。成鱄言:武王兄弟之國十有五人,姬姓之國四十人。《史記》云:「文、武、成、康所封數百,而同姓五十五。」與此同。《荀子》謂:周公立七十一國,姬姓獨居五十三人。《漢表》謂:周封國八百,同姓五十有餘。後漢章和元年詔,謂:周之爵封千有八百,姬姓居半。當以成皔之言為正。皇甫謐亦云:「武王伐紂之年,夏四月乙卯,祀於周廟,將率之士皆封,諸侯國四百人,兄弟之國十五人,同姓之國四十人。」

  宋人請猛獲於衛,衛人慾勿與,石祁子曰:「天下之惡一也。」名臣之言,可訓萬世。蓋祁子之學識,見於不沐浴佩玉之時。衛多君子,淵源有自來矣。

  原繁曰:「臣無二心,天之制也。」此天下名言,萬世為臣之大法。《西山讀書記》取之,《博議》貶繁,恐未為篤論。

  鄭伯謂燭之武曰:「若鄭亡,子亦有不利焉。」觀《魏受禪碑》、《唐六臣傳》,利菑而樂亡者有矣。

  君之於民亦曰忠,季梁云:「上思利民,忠也。」子之於親亦曰慈,《內則》云:「慈以旨甘。」聖賢言忠,不顓於事君,為人謀必忠,於朋友必忠告,事親必忠養。以善教人,以利及民,無適非忠也。

  《素問》:立端於始,表正於中,推余於終,而天度畢矣。註:謂立首氣於初節之日,示斗建於月半之辰,退餘閏於相望之後。此可以發明《左氏》正時之義。《通鑑外紀目錄》云:「杜預《長曆》,既違五歲再閏,又非歸餘於終。但據《春秋》經傳,考日辰朔晦。前後甲子不合,則置一閏,非歷也。」《春秋分記》云:「《長曆》於隱元年正月朔則辛巳,二年則乙亥。諸歷之正皆建子,而預之正獨建丑焉。日有不在其月,則改易閏余,強以求合。故閏月相距,近則十餘月,遠或七十餘月。」劉羲叟起漢元以來為《長曆》,《通鑑目錄》用之。

  王貳於虢,王叛王孫蘇。曰「貳」,曰「叛」,於君臣之義失矣,不可以訓。《通鑑》書燕叛齊,而《大事記》非之;書蜀漢寇魏,而《綱目》非之;書晉寇梁,而《讀史管見》非之。況天子之於臣乎!

  晉假道於虞,曰:「冀為不道,入自顛軨,伐鄍三門。」杜氏以冀亭為冀國。嘗考之《東漢·西羌傳》渭首有冀戎,《史記》云:「秦武公伐而縣之。」漢天水郡之冀縣也。入顛軨者,蓋冀戎。前此虢公敗犬戎於渭汭,蓋亦渭首之戎。但秦之縣冀,在晉假道於虞之前,蓋其餘種也。晉自有冀邑。冀缺為卿,復與之冀。

  子犯曰:「民未知禮,未生其共。」「生」之一字,與《樂記》「易直子諒之心,油然生矣」、《孟子》「樂則生矣」之「生」同。溫公省試《民受天地之中以生論》,以「生」為「活」,其說以為民受天地之中,則能活也。朱文公謂此說好。

  楚箴曰:「民生在勤。」生,如「生於憂患」之「生」,蓋心生生不窮。勤則生矣,生則烏可已也;怠焉則放,放則死矣。故公父文伯之母曰:「民勞則思,思則善心生。」

  古者以德為才,十六才子是也。如狄之酆舒,晉之知伯,齊之盆成括,以才稱者,古所謂不才子也。

  禹,鯀之子也。史克於鯀曰:「世濟其凶。」而於禹曰:「世濟其美。」論其世,則鯀非美也。於此見立言之難。

  貴而能貧,張文節、司馬公有焉。能賤而有恥,劉道原、陳無己有焉。

  楚有夏州,以夏變夷。衛有戎州,以夷變夏。

  《管子·大匡篇》管仲曰:「君會其君臣父子,則可以加政矣。」公曰:「會之道奈何?」曰:「諸侯無專立妾以為妻,毋專殺大臣,無國勞,毋專予祿士庶人,毋專棄妻,毋曲隄,毋貯粟,無禁材。行此卒歲,則始可以罰矣。君乃布之於諸侯,諸侯許諾,受而行之。」《孟子》所謂「五禁」,略見於此。呂成公曰:「如內政之類,桓公於五命之戒,亦未免有所犯,故《左氏》隱而不書,使後世不知桓公躬言之而躬自蹈之也。」《說苑》:晉文公合諸侯而盟曰:「無以美妾疑妻,無以聲樂妨政,無以姦情害公,無以貨利示下。」亦五禁之意,傳記不載。

  趙衰以壺餐從徑,餒而弗食,故使處原。《韓非子》曰:「晉文公出亡,箕鄭挈壺餐而從。迷而失道,與公相失,餓而不敢食。及文公反國,曰:『輕忍飢餒之患,而必全壺餐,是將不以原叛。』乃舉以為原令。」此即趙衰事也。

  杜預解《傳》云:「諸侯諒闇,國事皆用吉禮。」議太子服云:「高宗無服喪之文,唯稱不言而已。」飾經舞禮,不可以訓。

  伯宗伐潞,曰:「後之人,或者將敬奉德義,以事神人,而申固其命,若之何待之?」樂毅伐齊曰:「待彼悔前之非,改過恤下而撫其民,則難慮也。」羊祜伐吳曰:「若更立令主,雖有百萬之眾,長江未可窺也。」此皆兵家權謀,惟恐人之遷善,豈所謂以善養人者哉!

  西陸朝覿,其說有三:服氏謂春分奎晨見東方,杜氏謂三月奎朝見,鄭氏謂四月昴朝見。《爾雅》:西陸,昴也。劉炫云:「鄭為近之。」《詩》三星在天,其說有二:毛氏以為參,十月始見;鄭氏以為心,三月見東方。朱文公從鄭說。

  季氏有嘉樹,韓宣子譽之。服虔云:「譽,游也。宣子游其樹下。夏諺曰:『一游一譽,為諸侯度。』」《孟子注》引范宣子豫焉。範字誤。

  宋伯姬,先儒謂婦人之伯夷。《左氏》謂女而不婦,非也。陸淳又以為非可繼可傳之道。胡文定譏之,謂以此卜其貪生惜死,不知命矣。愚謂:淳黨叔文而不羞,由其不知命也。

  衛侯賜北宮喜諡曰「貞子」,賜析朱鉏諡曰「成子」,是人臣生而諡也。魏明帝,有司奏帝製作興治,為「魏烈祖」,是人君生而諡也。

  蔡墨曰:「國有豢龍氏,有御龍氏。」後漢有侍御史擾龍宗,豈其苗裔歟?

  甯殖愧諸侯之策,賈充憂諡傳,其惡不可掩也,是以知可欲之謂善。

  《左氏》曰:「先二子鳴。」《莊子》曰:「子以堅白鳴。」昌黎《送東野序》言「鳴」字,本於此。

  人生求富,而子文逃之;富人之所欲,而晏子弗受。庶幾乎無欲矣!

  僑不以防怨為善,而怨自弭,故僑與鄭俱昌;斯以分過為忠,而過益彰,故斯與秦俱亡。

  韓非曰:「宋君失刑,而子罕用之,故宋君見劫。」李斯曰:「司城子罕相宋,身行刑罰,以威行之,期年遂劫其君。」愚按:襄九年,宋樂喜為司城以為政,即子罕也。《左氏》載其言行,《檀弓》亦稱之賢大夫也。《宋世家》無子罕劫君之事,非、斯乃與田常並言,不亦誣乎!《戰國策》謂:忠臣令誹在己,譽在上。宋君奪民時以為台而民非之。子罕釋相為司空,民非子罕而善其君。此即《左氏》分謗之事。司城,宋之司空也。宋無兩子罕,則非、斯之言妄矣。《史記》鄒陽曰:「宋信子罕之計而囚墨翟。」《漢書》作「子冉」,文穎註:以「子冉」為「子罕」,皆所未詳。

  臧文仲廢六關,《家語》云:「置六關。」註:謂文仲置關以稅行者,故為不仁。

  氣、志有交勝之理,治、亂有可易之道,故君相不可以言命。多福自我求,哲命自我貽,故聖賢可以言天。天者,理而已。以萇叔為違天,是人臣不當扶顛持危也;以楚克有陳為天道,是夷狄可以猾夏亂華也。趙氏震揆曰:「《左氏》之害義,未有甚於記女寬之論萇弘也。自昔聖賢,未嘗以天廢人。殷既錯天命,王子則曰:『自靖自獻。』周天命不又,大夫則曰:『黽勉從事。』治亂安危,天之天也;危持顛扶,人之天也。以忠臣孝子為違天,則亂臣賊子為順天矣,而可哉?」

  劉文公合諸侯於召陵。及皋鼬,將長蔡於衛。衛侯使祝佗私於萇弘,乃長衛侯於盟。考之《春秋》,是年三月會於召陵,蔡侯已在衛侯之上矣。五月盟於皋鼬,不序諸侯。《經》無長衛之文,《傳》未足信也。

  《韓詩外傳》:受命者必以其祖命之。孔子為魯司寇,命之曰:「宋公之子,弗甫何孫,魯孔丘,命爾為司寇。」古重世族,故命必以祖。

  《文選·補亡詩》:蕩蕩夷庚。李善註:夷,常也。《辯亡論》:旋皇輿於夷庚。註:引繁欽《辨惑》:吳人以舡楫為輿馬,以巨海為夷庚。庚者,藏車之所。愚按:《左傳》成十八年,披其地以塞夷庚。《正義》謂:平道也。二字出於此,《選注》誤。

  齊伐晉,入孟門。孟門山在慈州文城。林成己《春秋論》謂孟門即孟津,誤矣。晉裴秀客、京相璠撰《春秋土地名》,其說多見於《水經注》。

  匠慶謂季文子曰:「子為正卿,而小君之喪不成,不終君也。君長,誰受其咎?」呂文靖於李宸妃之喪,其意本於此。

  衛公叔發,注謂公叔文子,《論語》孔注作「公孫拔」。《集注》云:「公孫枝。」蓋傳寫之誤。

  《史記》:仲尼弟子顏高,字子驕。《定八年傳》:公侵齊,門於陽州。士皆坐列,曰:「顏高之弓六鈞。」皆取而傳觀之。陽州人出,顏高奪人弱弓,籍丘子鉏擊之,與一人俱斃。豈即斯人歟?《家語》作「顏刻」。《孔子世家》云:「過匡,顏刻為仆。」古者文武同方,冉有用矛,樊遲為右;有若與微虎之宵攻,則顏高以挽強名,無足怪也。

  《攻媿跋語》用「飛矢在上,行人在下」,迂齋引熙寧八年,舊弼「韓、富、文三公」之對。愚考《春秋釋例》曰:「使以行言,言以接事,信令之要,於是乎在。舉不以怒,則刑不濫。刑不濫,則兩國之情得通。兵有不交而解者,皆行人之勛也。是以雖飛矢在上,走驛在下。」見《正義》。《攻媿》之言本此。嘉熙庚子,愚試胄闈,王圖南發策,亦用此二語。

  《釋例》終篇云:「稱凡者五十,其別四十有九。蓋以『母弟』二凡,其義不異故也。」《隋志》有《春秋五十凡義疏》二卷。

  魏絳曰:「靡自有鬲氏,收二國之燼,以滅浞而立少康。」杜氏謂:靡,夏遺臣,事羿者。真文忠辯之曰:「靡忠於王室如此,考其本末,乃事相,非羿也。豈有夏之忠臣而肯事羿者哉?」張宣公曰:「若靡可謂忠之盛者矣!」

  師曠驟歌北風,又歌南風。服氏註:北風,無射,夾鍾以北。南風,姑洗,南呂以南。律是候氣之管,氣則風也。

  讒鼎之銘,服氏註:疾讒之鼎,《明堂位》所云「崇鼎」是也。一云:「讒,地名。禹鑄九鼎於甘讒之地,故曰讒鼎。」《正義》謂:二說無據。愚考《韓子·說林》曰:「齊伐魯,索讒鼎,魯以其贗往。齊人曰:『贗也。』魯人曰:『真也。』齊曰:『使樂正子春來,吾將聽子。』」《新序》、《呂氏春秋》皆曰「岑鼎」,二字音相近。然則讒鼎,魯鼎也。《明堂位》魯有崇鼎,服注不為無據。

  謂之鄭志,以明兄弟之倫;謂之宋志,以正君臣之分。

  宋人取長葛,《經》以為冬,《傳》以為秋。劉原父謂:《左氏》雜取諸侯史策,有用夏正者,有用周正者。

  《公羊疏》:《左氏》先著竹帛,故漢時謂之古學。《公羊》,漢世乃興,故謂之今學。是以《五經異義》云:「古者《春秋》左氏說,今者《春秋》公羊說。」鄭眾作《長義》十九條十七事,論《公羊》之短,《左氏》之長。賈逵作《長義》四十條,雲《公羊》理短,《左氏》理長。魏鍾繇謂:《左氏》為太官,《公羊》為賣餅家。

  權載之問《左氏》雲「夏五之闕」、「艮八之占」,名對也。

  史趙曰:「自幕至於瞽瞍,無違命,舜重之以明德,寘德於遂。」《魯語》:幕,能帥顓頊者也,有虞氏報焉。韋昭注云:「幕,舜之後,虞思也,為夏諸侯。」《鄭語》:虞幕能聽協風,以成樂物生者也。注亦以為舜後虞思。按《左氏》,則幕在瞽瞍之先,非虞思也。

  穆有塗山之會,註:在壽春東北。《說文》:嵞,會稽山。一曰九江當嵞也。民以辛壬癸甲嫁娶。按《漢·地理志》九江郡當塗,應劭註:禹所娶塗山,侯國。有禹虛。蘇鶚《演義》謂宣州當塗,誤也。東晉以淮南當塗流民,寓居於湖,僑立當塗縣以治之,唐屬宣州。漢之當塗,乃今濠州鍾離也。

  季平子卒,陽虎將以璵璠斂,仲梁懷弗與。《呂氏春秋》云:「孔子徑庭而趨,歷級而上,曰:『以寶玉收,譬之猶暴骸中原也。』」《說文》云:「孔子曰:『美哉璵璠!遠而望之,奐若也;近而視之,瑟若也。一則理勝,二則孚勝。』」《初學記》引《逸論語》曰:「璠璵,魯之寶玉也。」下與《說文》同。其即季孫之事歟。

  范武子之德,本於家事治。宣子不能守家法,乃縱女祁之惡,信子鞅之讒,錮逐欒盈,幾危晉國,忝厥祖矣。再傳而吉射亡,宜哉!

  「子,周公之孫也,多饗大利,猶思不義」,子贛之責公孫成也。劉歆亦少愧哉!

  「猶秉周禮」,「齊猶有禮」,觀「猶」之一字,則禮廢久矣。

  呂向注《雪賦》曰:「隱公之時,大雪平地一尺。是歲大熟為豐年。桓公之時,平地廣一丈,以為陽傷陰盛之證。」按《左氏》於隱公雲「平地尺為大雪」,不言是歲大熟。桓公事無所據,其說妄矣。桓八年冬十月,雨雪。建酉之月而雪,未聞其廣一丈也。

  柳子晉問:魏絳之言:「近寶則公室乃貧。」按《左傳》成六年,此乃韓獻子之言。

  劉勰《辨騷》:班固以為羿、澆、二姚與《左氏》不合。洪慶善曰:「《離騷》用羿、澆等事,正與《左氏》合。」孟堅所云,謂劉安說耳。

  《列子》載「隨會知政,群盜奔秦」、「趙襄子勝翟,有憂色」,皆格言也。而謂隨會時有趙文子,又謂孔子聞襄子之言,其先後差齵。凡諸子紀事,若此者眾。《說苑》載祁奚救叔向,以欒盈為樂達,范宣子為范桓子,皆誤。

  《考古編》謂:歐陽公論二帝三王世次差舛,發端於杜佑《通典》。按《釋例》,《世族譜》已有此疑,則發端乃杜預也。

  雍熙中,校九經,史館有宋臧榮緒、梁岑之敬所校《左傳》,諸儒引以為證,孔維謂:不可。按據杜鎬引《貞觀敕》,以經籍訛舛,由五胡之亂,學士多南遷,中國經術浸微。今並以六朝舊本為證,持以詰維,維不能對。見《談苑》。太平興國中,校《漢書》,安德裕取《西域傳》山川名號,字之古者,改附近人集語。錢熙謂人曰:「予於此書,特經師授,皆有訓說,豈可胸臆塗竄,以合詞章?」見晏元獻公書。觀鎬、熙之言,則經史校讎,不可以臆見定也。

  前輩學識,日新日進。東坡《詠三良》,其和淵明者,與在鳳翔時所作,議論敻殊。呂成公《博議》,論公孫敖二子,及《續說》則謂「宗子有君道」,趙宣子使臾駢送賈季帑,則謂「古人風俗尚厚」,《博議》非是,可以見進德修業之功。

  齊、晉、楚之霸,皆先服鄭。范睢、李斯之謀,皆先攻韓。蓋虎牢之險,天下之樞也。在虢曰制,在鄭曰虎牢,在韓曰成皋。虢叔恃險而鄭取之,鄭不能守而韓滅之,韓又不監而秦並之,秦之亡也,漢、楚爭之。在德不在險,佳兵者好還,信夫!

  欲治國者先齊家,家之不齊,莫甚於魯、衛,觀《詩》可見已。衛不足言也。魯自括戲之爭,而桓、宣皆篡兄矣。自文姜之亂,而哀姜襲其跡矣。自成風事季友,而敬嬴事襄仲矣。家法不修,故曰:「魯、衛之政,兄弟也。」然衛多君子。魯無君子者,斯焉取斯,風化猶媺也。畏清議者,亦曰:「何以見魯、衛之士?」政治雖濁,風俗不衰,與漢之東都同。

  周人以諱事神,名終將諱之。《曲禮注》云:「生者不相辟名,衛侯名惡,大夫有石惡。君臣同名,《春秋》不非。」《理道要訣》云:「自古至商,子孫不諱祖父之名,周制方諱。」夷狄皆無諱。漢宣帝詔曰:「古天子之名,難知而易諱也。其更諱詢。」則生而稱諱矣。《博議》謂:名子者當為孫地。出《顏氏家訓》。

  《河圖》曰:「崑山出五色流水,其白水入中國,名為河。」故晉文公投璧於河,曰:「有如白水。」

  狐偃曰:「求諸侯莫如勤王。」荀彧以此勸曹操迎獻帝。彧之言曰:「晉文公納周襄王,而諸侯景從。」豈誠於為義者?故曰:「譎而不正。」《淮南》之書,謂晉文得之乎閨內,失之乎境外。非也。辰嬴之事,閨內之法安在哉?《詩》於《衛風·木瓜》,猶美齊桓,而《唐風》不錄晉文,亦以是夫。

  介之推曰:「身將隱,焉用文之?」君子之潛也,名不可得聞。先儒謂召平高於四皓,申屠蟠賢於郭泰。

  邵子曰:「修夫聖者,秦穆之謂也,蓋取其悔過自誓。」胡文定謂:文四年,見伐不報,始能踐自誓之言矣。《尸子》稱穆公明於聽獄,斷刑之日,揖士大夫曰:「寡人不敏,使民入於刑,寡人與有戾焉。二三子各據爾官,無使民困於刑。」此雖大禹之泣辜,無以過。以此坊民,猶有立威於棄灰者。

  楚之興也,篳路藍縷;其衰也,翠被豹舄。國家之興衰,視其儉侈而已。

  樂王鮒毀叔向,以平公不好賢也。梁丘據不毀晏子,以景公好賢也。二臣皆從君者,易地則皆然。劉貢父詩云。顧子曰:「昔梁丘據之諫景公也,於房;晏嬰之諫景公也,於朝。然晏嬰之忠,著於竹素;梁丘之佞,於今不絕。」顧夷《義訓》,《唐志》在儒家。梁丘據豈能諫景公哉,斯言繆矣!

  或求名而不得,如向戌欲以弭兵為名,而宋之盟,其名不列焉。或欲蓋而名章,如趙盾偽出奔,崔杼殺太史,將以蓋弒君之惡,而其惡益著焉。推此類言之,可見謹嚴之法。求名非謂齊豹,名章不止三叛也。

  孫郃論春秋無賢臣,蓋諸侯不知有王,其臣不能正君以尊王室。此孟子所以卑管、晏也。

  周之替也,自原伯魯之不說學;秦之亡也,自子楚之不習誦。

  史墨對趙簡子曰:「天生季氏以貳魯侯。」又曰:「君臣無常位,自古以然。」簡子在晉,猶季氏在魯也。史墨之對,其何悖哉!張睢陽責尹子奇曰:「未識人倫,焉知天道?」

  「今天或者大警晉也」,畏而能自修者也。「雖晉之強,能違天乎?」怠而不自強者也。

  叔向曰:「楚辟我衷,若何效辟?」王魏公之於寇萊公,曰:「不可學他不是。」

  公山不狃曰:「君子違,不適讎國。所託也則隱。」斯言也,蓋有聞於君子矣。背君父以覆宗國者,不狃之罪人也。

  齊人歌曰:「唯其儒書,以為二國憂。」春秋之季,已輕儒矣,至戰國而淳于髠有賢者無益之譏,秦昭王有儒無益之問,末流極於李斯。

  申包胥似張子房,天下士也。楚破矣,請秦師以卻吳;韓亡矣,借漢兵以滅秦。其相似一也。入郢之仇未報,則使越,為之謀以滅吳;見《吳語》。韓王成之仇未報,則從漢,為之謀以滅項。其相似二也。楚君既入而逃賞;漢業既成而謝事。其相似三也。自夏靡之後,忠之盛者,二子而已。然楚國復興,而韓祀不續,天也,子房之志則伸矣。我思古人,唯漢諸葛武侯可以繼之,鞠躬盡力,死而後已。其志一也。若梁之王琳、唐之張承業,功雖不就,抑可以為次矣,不當以功之成否論。吁,春秋亡國五十二,未見其人也。遂之四氏,僅能殲齊戍。其亡而復存者,唯一包胥,豈不難哉?太史公傳伍員而不傳包胥,非所以勸忠也。《戰國策》楚莫敖子華曰:「昔吳與楚戰於柏舉,三戰入郢。棼冒勃蘇贏糧潛行,上崢山,逾深溪,蹠穿膝暴,七日而薄秦朝。鶴立不轉,晝吟宵哭。七日不得告。水漿無入口。秦遂出革車千乘,卒萬人,屬之子滿《左氏》作「蒲」。與子虎,下塞以東,與吳人戰於濁水,大敗之。」棼冒勃蘇即申包胥也,豈蚡冒之裔,楚之同姓歟?《淮南·修務訓》云:「申包胥贏糧跣走,跋涉谷行,上峭山,赴深溪,游川水,犯津關,獵蒙籠,蹶沙石,蹠達膝曾繭重胝,七日七夜,至於秦庭。鶴跱而不食,晝吟宵哭,面若死灰,顏色黴黑,涕液來集,以見秦王。」亦與子華之言同。所謂「莫敖大心深入吳軍而死」,以《左氏》考之,即左司馬戌也。戌者,葉公諸梁之父也。諸梁定白公之亂,不有其功而老於葉。其聞包胥之風而師法之歟?

  邾文公之知命,楚昭王之知大道,惠王之知志,其所知有在於卜祝史巫之外者。裨灶言鄭之將火,或中或否,子產謂:焉知天道?梓慎言魯之將水,昭子曰:「旱也。」秋大旱,如昭子之言。亦非知天者也。故聖人以人占天。

  鉏麑之於趙宣子,沐謙之於司馬楚之,誠敬之感人至矣。商君載甲操戟,李林甫重關複壁,不亦愚乎!

  《春秋》書災異,不書祥瑞,所以訓寅畏,防怠忽也。災異,古史官之職。隕石六鷁,宋襄以問周內史。有雲夾日,楚昭以問周大史。在漢則太史公掌天官,張衡為日官。我朝舊制,太史局隸秘書,凡天文失度,三館皆知之。淳熙中,熒惑入斗,同修國史李燾,類次漢元鼎至宣和四十五事以進。熒惑犯氐,秘書丞蔣繼周言:氐者邸也,驛傳宜備非常。不淹旬,都進奏院災。蓋每有星變,館吏以片紙錄報,故得因事獻言。自景定後,枋臣欲末殺災異,三館遂不復知。甲子,彗星宮中見之,乃下求言之詔,則蒙蔽可見。壬申,地生毛,明年失襄陽。災異其可忽哉?為人臣不知《春秋》之義,其禍天下極矣,叔輒所以哭日食也。

  宋襄求諸侯而敗於泓,楚靈卜得天下而辱於乾溪。《淮南子》曰:「侯而求霸者,必失其侯;霸而求王者,必喪其霸。」

  臧孫於魯曰:「國有人焉。」師慧於宋,曰:「必無人焉。」襄仲於秦,曰:「不有君子,其能國乎?」有士五人,晉文所以霸也;有大叔儀,有母弟皔,衛獻所以入也;有趙孟,有伯瑕,有史趙、師曠,有叔向、女齊,晉所以未可媮也。曰:「子無謂秦無人。」曰:「無善人,則國從之。」國之存亡輕重,視其人之有無而已。舜有臣五人,武王有亂臣十人,殷有三仁,周有八士。之人也,始可謂之有。虞有宮之奇,項有范增,不能有其有矣。魏之窺吳,則曰:「彼有人焉。」賈生言天下倒縣,則曰:「猶為國有人乎?」此皆以人為盛衰也。

  隱公之大夫多不氏,猶可言未命也。宋昭公之大夫多不名,則說者不一矣。

  《春秋》誅亂臣賊子,《左氏》謂「稱君,君無道也」,《穀梁》謂「稱國以弒其君,君惡甚矣」。安定先生曰:「是啟亂臣賊子之言也。其為害教大矣。」

  宗人釁夏之守禮,聖人遺化也。後世犯葵丘之禁者多矣,漢之劉輔、魏之棧潛、我朝之鄒浩,守經據古,其有魯宗人之風乎!

  夫差之報越,其志壯矣。燕昭報齊似之,取其大節而略其成敗可也。慕容盛之討蘭汗,其言曰:「免不同天之責。凡在臣民,皆得明目當世。」君子猶有取焉,況吳乎!

  周之大寶鎮河圖大訓列焉。《易象》在魯,《三墳》、《五典》在楚,周不能有其寶矣。然而老聃之禮,萇弘之樂,文獻猶存。及王子朝以典籍奔楚,於是觀射父、倚相,皆誦古訓以華其國,以得典籍故也。區區一鼎,與懷璧同,其能國乎?

  古之謀國者,知彼知己,如良醫察脈,如善弈觀棋,德、刑、政、事、典、禮不易。「楚自克庸以來」,此晉臣之知楚也。「晉君類能而使之」,此楚臣之知晉也。皆以紀綱風俗知之。楚自邲之後,晉自蕭魚之後,精神景象非昔矣。

  請討陳恆之年,《春秋》終焉。夫子之請討也,將以見之行事。請討不從,然後托之空言。

  杜氏注云:「仲尼之徒,皆忠於魯國。」《史記》載夫子之言曰:「夫魯,父母之國。國危如此,二三子何為莫出?」此夫子之訓也。

  仲子有文在手,曰「為魯夫人」。成季、唐叔有文在手,曰「友」、曰「虞」。《正義》云:「《石經》古文『虞』作『[仌仌]』,『魯』作『歨』,手文容或似之。『友』及『夫人』當有似之者。」

  《藝文志》:《春秋虞氏微傳》二篇。按劉向《別錄》云:「虞卿作《抄撮》九卷,授荀卿,卿授張蒼,然則張蒼師荀卿者也。《左氏傳》漢初出,蒼家亦有功於斯文矣。浮丘伯亦荀卿門人,申公事之受《詩》,是為《魯詩》。《經典序錄》:根牟子傳趙人荀卿子,荀卿子傳魯人大毛公,是為《毛詩》。荀卿之門有三人焉,李斯、韓非不能玷其學也。《毛詩傳》以平平為辯治,又以五十矢為束,皆與《荀子》同。

  御孫曰:「儉,德之共也;侈,惡之大也。」古之格君心者,必以儉。董仲舒《對策》,乃謂儉非聖人之中制。公孫弘亦云:「人主病不廣大舒弘。正邪雖殊,而啟武帝之侈心則一。」

  伯宗好直言,而不容於晉;國武子好盡言,而不容於齊。小人眾而君子獨也。漢士習於諂諛,而以汲長孺為戇、朱游為狂;晉士習於曠達,而以卞望之為鄙。君子之所守,不以習俗移也。

  列國大夫之無君,晉為之也。會於戚而不討孫林父,會於夷儀而不討崔杼,會於適歷而不討季孫意如,君臣之義不明,而大夫篡奪之禍,晉自及矣。《晉語》趙宣子曰:「大者天地,其次君臣。」然宣子能言之,而躬自犯之。

  寺人披之斬袪,芋尹無宇之斷旌,其讎一也。披請見而晉文讓之,無宇執人於宮而楚靈赦之。楚靈之量,優於晉文矣。漢高帝之赦季布,魏武帝之免梁鵠,吳景帝之遣李衡,皆有君人之量。

  楚伍參曰:「晉之從政者新。」謂荀林父也。士彌牟曰:「晉之從政者新。」謂范鞅也。一以喪師,一以失諸侯。《書》曰:「人惟求舊。」

  以近事為鑑,則其言易入,申叔豫以子南戒薳子馮是也。告君亦然。樊噲諫高帝曰:「獨不見趙高之事乎?」爰盎諫文帝曰:「獨不見人彘乎?」

  劉炫謂:《國語》非丘明作。《傳》言鄢陵之敗,苗賁皇之為。《楚語》云:「雍子之為。」與《傳》不同。傅玄云:「《國語》非丘明作,有一事而二文不同。」葉少蘊云:「古有左氏、左丘氏。太史公稱『左丘失明,厥有《國語》。』」今《春秋傳》作左氏,而《國語》為左丘氏,則不得為一家。文體亦自不同,其非一家書明甚。左氏王荊公以為六國時人。蓋左史之後,以官氏者。朱文公謂:左氏乃左史倚相之後,故其書說楚事為詳。鄭漁仲云:「左氏世為楚史。」司馬氏謂:左氏欲傳《春秋》,先作《國語》。《國語》之文,不及《傳》之精也。

  臧文仲以玉磬告糴於齊,見《魯語》。《容齋三筆·書博古圖》謂:《左傳》無玉磬之說。非也。

  《晉語》:伯宗索士庇州犁,得畢陽。及欒弗忌之難,諸大夫害伯宗,畢陽實送州犁於荊。畢陽之孫豫讓,見《戰國策》。祖孫皆以義烈著,所謂「是以似之」者。太史公不書於《傳》,故表而出之。

  《晉語》:知宣子將以瑤為後,知果曰:「不如宵也。」弗聽。知果別族於太史,為輔氏。《通鑑》取此。《戰國策》:張孟談因朝智伯,而出遇智過轅門之外。智過入見智伯曰:「二主殆將有變。」智過言之不聽,出更其姓為輔氏。《韓非子》同雲「更其族」。智過即智果也。二說之先後不同。

  《楚語》伍舉曰:「德義不行,則邇者騷離,而遠者距違。」註:騷,愁也。離,畔也。伍舉所謂「騷離」,屈平所謂「離騷」,皆楚言也。揚雄為《畔牢愁》,與《楚語》注合。

  《皇王大紀》景王二年,襄三十年。楚公子圍至晉,晉趙武子鞅鳴玉以相。按《楚語》王孫圉聘於晉,定公饗之,趙簡子鳴玉以相。蓋楚昭王時,鞅者武之孫也。今以王孫圉為公子圍,以鞅為武之子,皆誤。

  古者,孫以王父字為氏。子產,子國之子,《國語》謂公孫成子,《左傳》謂公孫僑。子產之子,始為國氏。致堂作《子產傳》,曰「國僑」,非也。

  《鄭語》依、鰇、歷、莘,《史記·鄭世家》註:「莘」作「華」,《水經注》:黃水經華城西。史伯曰:「華君之土也。」韋昭曰:「華,國名。秦白起攻魏,拔華陽。」司馬彪曰:「華陽在密縣。《括地誌》:華陽城在鄭州管城縣南。」可以證今本之誤。按下文「前華後河⑨」,則上文當作「華」。

  《晉語》竇犨對趙簡子曰:「君子哀無人,不哀無賄;哀無德,不哀無寵;哀名之不令,不哀年之不登。」味其言,見其賢矣。《史記》:孔子將西見趙簡子,聞竇鳴犢之死,臨河而嘆。《索隱》云:「鳴犢,犨字。」《通鑑外紀》於周敬王二十八年,書簡子殺鳴犢。三十年,書竇犨對簡子。誤也。

  江端禮嘗病柳子厚作《非國語》,乃作《非非國語》。東坡見之曰:「久有意為此書,不謂君先之也。」然子厚《非國語》,而其文多以《國語》為法。

  古以一句為一言。《左氏傳》:子大叔九言。《論語》:一言蔽之曰:「思無邪。」秦、漢以來,乃有句稱。今以一字為一言,如五言、六言、七言詩之類,非也。

  史墨曰:「越得歲而吳伐之,必受其凶。」杜牧注《孫子》曰:「歲為善星,不福無道;火為罰星,不罰有德。」嘉定中,日官言五福太一臨吳分。真文忠公奏:漢之肇造,以寬仁得民,而不在五星之聚井;晉之卻敵,以將相有人,而不在歲星之臨吳。

  子產鑄《刑書》,趙鞅、荀寅鑄《刑鼎》,至鄧析《竹刑》,則書於竹簡矣。然《甫刑》云:「明啟《刑書》。」其來已久。《漢·杜周傳》不循三尺法,註:謂以三尺竹簡書法律也。朱博亦云:「奉三尺律令以從事。」《鹽鐵論》乃云:「二尺四寸之律,古今一也。」蓋律書以二尺四寸簡,舉其大數,謂之三尺。曹褒《新禮》,寫以二尺四寸簡。漢禮與律令同錄,其制一也。

  趙襄子曰:「以能忍恥,庶無害趙宗乎?」《說苑·談叢》云:「能忍恥者安,能忍辱者存。」呂居仁謂:「忍詬」二字,古之格言,學者可以詳思而致力。

  內有疑妻之妾,此宮亂也;庶有疑室之子,此家亂也;朝有疑相之臣,此國亂也。管子之言,即辛伯之諗周桓公也。然管子能言之,而不能格齊桓之心。

  朱子曰:「《左氏》之失,在以成敗論人。」愚嘗觀蔡邕《獨斷》引王仲任曰:「君子無幸而有不幸,小人有幸而無不幸。」韓文公謂:君子得禍為不幸,而小人得禍為常;君子得福為常,而小人得福為不幸。亦仲任之意。斯言可以正《左氏》之失。

  宋人享趙文子,叔向為介。司馬置折俎,禮也。仲尼使舉是禮也,以為多文辭。服虔云:「以其多文辭,故特舉而用之。後世謂之『孔氏聘辭』。以孔氏有其辭,故《傳》不復載也。」《正義》謂:「孔氏聘辭」,不知事何所出。

  是謂一終,一星終也。今俗語云:「一匝。」《淮南子》:以數雜之壽,憂天下之亂,猶憂河水之少,泣而益之也。《文子》作「數集」。註:雜,匝也。人生子,從子至亥為一匝。俗語出於此。

  或以益為皋陶之子。《列女傳》睪子生五歲而贊禹,曹大家註:皋陶之子伯益也。李邕為《李思訓碑》云:「睪子贊禹,甘生相秦。」「睪」與「皋」同。林少穎謂:伯益即伯翳,其後為秦。臧文仲聞六、蓼滅,曰:「皋陶、庭堅不祀忽諸。」使皋陶猶有後於秦,則文仲之言,不若此之甚也。《列子》:夷堅聞而志之。服虔註:即庭堅也。〕

  嫠不恤緯,齊女有禮。漆室女憂君,況委質為臣者乎?《列女傳》魯漆室女,《韓詩外傳》云:「魯監門之女嬰。」莒婦投紡,復其夫之讎而不知有君,與不恤緯者異矣。

  漢世祖罷郡國都尉,晉武帝去州郡武備,其害皆見於後。唐穆宗之銷兵,則不崇朝而變生焉。故曰:「誰能去兵?」

  劉知幾曰:「能言吾祖,郯子見師;不識其先,籍談取誚。」鄧名世曰:「春秋時善論姓氏者,魯有眾仲,晉有胥臣,見《晉語》。鄭有行人子羽,皆能探討本源,自炎、黃而下,如指諸掌。」鄭漁仲曰:「《世本》、《公子譜》二書,皆本《左傳》。」

  子皮曰:「君子務知大者遠者,小人務知小者近者。」程子謂:君子之志,所慮者豈止一身,直慮及天下千萬世;小人之慮,一朝之忿,不遑恤其身。

  莊公寤生,《風俗通》云:「俗說兒墮地,未能開目視者,謂之寤生。」

  黃池之會,王孫雄曰:「必會而先之。」吳、晉爭先,雄之謀也,然不能救吳之亡,故《呂氏春秋》曰:「吳王夫差染於王孫雄、太宰嚭。」然則雄亦嚭之流耳。

  晉有四姬,鄭子產有男女辨姓之言。考之《穆天子傳》,穆王有盛姬。蓋周禮之壞自王朝始,諸侯何誅焉?

  叔向習《春秋》,為平公之傅,而不能諫四姬之惑,何也?曰:「正己則可以格君心之非。叔向娶於申公巫臣氏,違母之訓而從君之命。無諸己而後非諸人,自反而不縮,其能正君乎?先儒有言:寡慾之臣,然後可以言王佐。」

  季武子曰:「有叔向、女齊以師保其君。」公室之卑,私言於晏嬰;杞田之治,僅及於侵小。師保固如是乎?

  魯用田賦,仲尼曰:「有周公之典在。」晉鑄刑鼎,仲尼曰:「晉國將守唐叔之所受法度。」周公之典、唐叔之法度,魯、晉所以立國也。是以漢循高祖之法則治,唐變太宗之制則亂。夏有「典則」,商雲「成憲」,周雲「舊章」。

  古也有志:克己復禮,仁也。或謂:克己復禮,古人所傳,非出於仲尼。致堂曰:「夫子以克己復禮為仁,非指克己復禮即仁也。胥臣曰:『出門如賓,承事如祭,仁之則也。』蓋《左氏》粗聞闕里緒言,每每引用,而輒有更易。穆姜於隨舉文言亦此類。」

  《晉語》欒氏之臣辛俞曰:「三世仕家君之,再世以下主之。」註:大夫稱主。優施謂里克妻曰:「主孟啗我。」註:大夫之妻稱主。《左傳》醫和謂趙孟曰:「主是謂矣。」魏戊曰:「主以不賄聞於諸侯。」此大夫稱主也。齊侯使高張來唁公,稱主君。子家子曰:「齊卑君矣。」主君,大夫之稱也。《史記·甘茂傳》:樂羊拔中山,魏文侯示之謗書。樂羊曰:「此非臣之功也,主君之力也。」《戰國策》:梁王魏嬰觴諸侯於范台,魯君曰:「主君之尊,儀狄之酒也;主君之味,易牙之調也。」魏以大夫為諸侯,故猶稱主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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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孟子》

荀子 〔先秦〕

  《孟子集注序說》引《史記列傳》以為《孟子》之書,孟子自作。《韓子》曰:「軻之書,非自著。」謂《史記》近是。而《滕文公》首章「道性善」,注則曰:「門人不能盡記其詞。」又第四章「決汝漢」,注曰:「記者之誤。」吳伯豐以問朱文公,文公答曰:「前說是,後兩處失之。熟讀七篇,觀其筆勢,如鎔鑄而成,非綴緝所就也。」

  趙氏《孟子章指》引《論語》曰:「力行近仁。」誤以《中庸》為《論語》。無垢《孝經解》,誤以「臨深履薄」為衛武公之詩。致堂《無逸傳》誤以「不解於位」為《泂酌》。吳才老《書裨傳·臣辯》誤以晉侯重耳為申生。誠齋《易傳後序》誤以韓宣子為季札。

  《文選》陳孔璋《為曹洪書》云:「有子勝斐然之志。」注引《墨子》曰:「二三子復於子墨子曰:『告子勝仁。』子墨子曰:『未必然也。告子為仁,猶跂以為長,偃以為廣,不可久也。』」勝蓋告子之名,豈即《孟子》所謂告子歟?

  《文選注》引《孟子》曰:「墨子兼愛,摩頂致於踵。」趙岐曰:「致,至也。今本作放踵。」注無「致,至也」三字。

  《元和郡縣誌》:齊雪宮故趾,在青州臨淄縣東北六里。《晏子春秋》所謂「齊侯見晏子於雪宮。」

  《孟子》:以齊王,由反手也。趙岐註:謂譏管、晏不勉其君以王業。文王望道而未之見,註:謂殷錄未盡,尚有賢臣道未得至。王無咎非之曰:「岐名通《孟子》,而實汩之。」

  琴張,註:謂子張善鼓琴。蓋未知《左傳》有琴張。

  周公思兼三王,以施四事。注云:「四事,禹、湯、文、武所行事也。」而伏生《大傳》云:「周公兼思三王之道,以施於春秋冬夏。」其說陋矣。

  滕定公、文公,按趙氏註:《古紀世本》滕國有考公麇、元公弘,即定公、文公也。《世本》今無傳,此可備參考。

  《志》曰:「喪祭從先祖。」註:引《周禮》小史掌邦國之志。愚謂:邦國之志,若「周志」、「史佚之志」、「鄭書」、「楚書」、「秦記」之類。

  《孟子疏》謂:齊王悅南郭先生吹竽,喜鄒忌鼓琴,安知與眾樂樂?愚考之《史記》,騶忌以鼓琴見齊威王,非宣王也。唯南郭處士吹竽,乃宣王時。見《韓非·內儲說》。

  《說苑》:景差相鄭,鄭人有冬涉水者,出而脛寒。後景差過之,下陪乘而載之,覆以上衽。叔向聞之曰:「景子為人國相,豈不固哉?吾聞良吏居之三月而溝渠修,十月而津梁成。六畜且不濡足,而況人乎?」此即《孟子》所言子產以乘輿濟人之事也。叔向之時,鄭無景差,當以《孟子》為正。

  曾西,註:以為曾子之孫,《集注》因之。《經典序錄》:曾申,字子西,曾參之子。子夏以《詩》傳曾申,左丘明作《傳》以授曾申。曾西之學,於此可考。楚斗宜申、公子申,皆字子西,則曾西之為曾申無疑。

  郅惲曰:「孟軻以強其君之所不能為忠,量其君之所不能為賊。」與今《孟子》語小異。

  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矣。愚按:《書大傳》云:「歲事既畢,餘子皆入學。十五入小學,十八入大學。距冬至四十五日,始出學,傅農事。上老平明坐於右塾,庶老坐於左塾,餘子畢出,然後歸。夕亦如之。餘子皆入,父之齒隨行,兄之齒雁行。朋友不相逾。輕任並重任分,頒白不提挈。出入皆如之。此之謂造士。」《漢書·食貨志》云:「春將出民,里胥平旦坐於右塾,鄰長坐於左塾。云云。入者必持薪樵,輕重相分,班白不提挈。」孝悌之義,當以是觀之。

  棄禮捐恥,秦所以敗;恥尚失所,晉所以替。恥之於人大矣。

  陳蕃諫校獵曰:「齊景公欲觀於海,放乎琅邪。晏子為陳百姓惡聞旌旗輿馬之音,舉首嚬眉之感,景公為之不行。」此以《孟子》二章為一事。

  梁惠王西喪地於秦七百里,潏水李氏曰:「初北地郡屬魏,後盡為秦並。喪於秦,不止七百里也。」

  《法言·修身篇》引《孟子》曰:「夫有意而不至者有矣,未有無意而至者也。」今《孟子》無此語,其在《外書》歟?

  周子靜端朝。為學官。小司成襲蓋卿以「守氣不如守約」命題,子靜曰:「『氣』不與『約』字對,兩『守』字著略點,晦翁注甚明,豈可破句讀《孟子》?」

  《尸子》引孔子曰:「誦詩讀書,與古人居。」《金樓子》曰:「曾生謂:誦詩讀書,與古人居;讀書誦詩,與古人期。」《孟子》:頌其詩,讀其書,不知其人可乎?斯言亦有所本。

  命不可委,故孟子言立命,心不可委;故南軒以陶淵明委心之言為非。

  仁曰仁術,儒曰儒術,術即道也。申不害以術治韓,晁錯言術數,公孫弘謂智者術之原,君子始惡乎術矣。故學者當擇術。

  致堂曰:「楊朱與老聃同時,墨翟又在前,宗師大禹,而晏嬰學之。以為楊、墨出於師商,考之不詳甚矣。」朱文公曰:「莊周之學,出於老氏。韓子始謂子夏之後有田子方,子方之後流而為莊周。以其書之稱子方者考之,則子方之學子夏,周之學子方者,皆不可見。」愚謂:觀此二說,則異端之學,非孔門弟子傳流之差也。

  莊子曰:「為善無近名,為惡無近刑,緣督以為經。」又曰:「將處夫材與不材之間。」此子莫之執中也。

  楊之學似老,墨之學似佛。楊朱書,唯見於《列子》。

  董仲舒云:「以仁治人,以義治我。」劉原父云:「仁字從人,義字從我,豈造文之意邪?」愚謂:告子仁內義外之說,孟子非之。若以人我分仁義,是仁外義內,其流為兼愛為我矣。

  《孟子》引費惠公之言,謂小國之君也。春秋時,費為魯季氏之邑。《史記·楚世家》有鄒、費、郯、邳,蓋戰國時以邑為國,意者魯季氏之僭歟?

  仁,人心也。求其放心,此孟子直指本心處。但禪學有體無用。

  曹交,註:謂曹君之弟。按《左傳》哀公八年,宋滅曹。至孟子時,曹亡久矣。曹交,蓋以國為氏者。

  老泉《三子知聖人汙論》,誤以「汙」字為句。趙岐謂:孟子知其言大過,故貶謂之汙下。亦非孟子之意。

  《史記·六國表注》:皇甫謐曰:「《孟子》稱禹生石紐,西夷人也。」今無此語。

  孟子字未聞。《孔叢子》云:「子車。」註:一作子居。居貧坎軻,故名軻,字子居。亦稱字子輿。疑皆傅會。《聖證論》云:「子思書《孔叢子》,有孟子居,即是軻也。」《傅子》云:「孟子輿。」

  《孟子正義》云:「唐林謹思《續孟子》書二卷,謂《孟子》七篇非軻自著,乃弟子共記其言。」與韓文公之說同。

  《正義序》云:「孫奭,《崇文總目》、《館閣書目》、《讀書志》皆無之。」朱文公謂:邵武士人作。不解名物制度,其書不似疏。

  《呂氏春秋》:舜行德三年,而三苗服。孔子聞之曰:「通乎德之情,則孟門、太行不為險矣。」故曰:「德之速,疾乎以郵傳命。」此可以證《孟子》引孔子之言。

  墨之治喪以薄。《宋書·禮志》引《尸子》:禹治水,為喪法曰:「桐棺三寸,制喪三日。」蓋墨家托於禹也。

  好樂,好勇,好貨色,齊宣王所以不能用孟子也;文帝好清靜,故不能用賈誼;武帝好紛更,故不能用汲黯。

  上有好者,下必甚焉。光武封一卓茂,而節義之俗成;太宗誅一德儒,而諫爭之門辟。信乎,如風之偃草也。

  不仁而得天下,未之有也。秦皇以不仁得之矣,二世而失,猶不得也。

  惟尹躬暨湯,咸有一德,克享天心,故湯曰「天吏」,尹曰「天民」。

  孟子學伊尹者也。「當今之世,捨我其誰也?」是亦聖之任。

  仁在乎熟之而已矣。子路,未熟之五穀;管仲,已熟之荑稗;楊、墨,五穀之螟螣。

  照乘之珠,和氏之璧,戰國之君以為寶,故曰諸侯之寶三。

  為天吏則可以伐燕,於漢、楚見之。董公未說漢王之前,以強弱角勝負,所謂以燕伐燕也。三軍縞素之後,則為天吏矣。仁義之言,齊、梁以為迂闊者,董公一言而漢、楚之興亡決焉。可謂豪傑之士。

  弱而不可輕者民也,古先哲王曰「敬民」,曰「畏民」。石守道謂:湯以七十里亡夏,文王以百里亡商,陳勝以匹夫亡秦,民可不畏乎?故曰:「民為貴。」太史公以陳涉與湯、武並言,涉豈能為湯、武哉?蓋楚、漢間豪傑之餘論也。

  善推其所為,此心之充拓也;求其放心,此心之收斂也。致堂曰:「心無理不該,去而不能推,則視之不見,聽之不聞,癢痾疾痛之不知;存而善推,則潛天地,撫四海,致千歲之日至,知百世之損益。」此言充拓之功也。西山曰:「心一而已。由義理而發,無以害之,可使與天地參;由形氣而發,無以檢之,至於違禽獸不遠。」此言收斂之功也。不闔則無辟,不涵養則不能推廣。

  守孰為大?守身為大。有猷有為矣,必曰有守;不虧其義矣,必曰不更其守。何德將嘆習曰:「入時愈深,則趨正愈遠。」以守身為法,以入時為戒,可謂士矣。

  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為也。諸葛武侯謂漢賊不兩立,其義正矣,然取劉璋之事,可謂義乎?

  君子可欺以其方,難罔以非其道。日無再中之理,而新垣平言之;日無漸長之理,而袁充言之。漢文、隋文皆以是改元。漢文悟平之詐,而隋文終受充之欺,此存亡之判歟!

  夫道一而已矣。為善而雜於利者,非善也;為儒而雜於異端者,非儒也。

  堯使契為司徒,教以人倫,學所以明人倫。舜察於人倫,居中國。去人倫,無君子,如之何其可也。孟子道性善,稱堯、舜,莫大於人倫。此正人心之本原也。

  《晏子春秋》曰:「有賢而不知,一不祥;知而不用,二不祥;用而不任,三不祥。」《孟子》謂:言無實不祥,不祥之實,蔽賢者當之。蓋古有此言也。

  孺子《滄浪之歌》,亦見於《楚辭·漁父》。考之《禹貢》:漢水東為滄浪之水,則此歌楚聲也。《文子》亦云:「混混之水濁,可以濯吾足乎!泠泠之水清,可以濯吾纓乎!」

  無恆產而有恆心者,惟士為能,古之士所以異於民也。蘇秦無二頃田,而奔走遊說,豈所謂士哉?水心葉氏云:「周衰不復取士,孔、孟不以其不取而不教也;孔、孟之徒不以其不取而不學也。道在焉故也。」

  不得志,修身見於世。上蔡謝子曰:「天下皆亂而己獨治,不害為太平。」蜀士楊肩吾曰:「天下雖不治平,而吾國未嘗不治且平者,岐周是也。一國雖不治平,而吾家未嘗不治且平者,曾、閔是也。一家雖不治平,而吾身吾心未嘗不治且平者,舜與周公是也。」《文子》亦云:「不憂天下之亂,而樂其身治者,可與言道矣。」

  《鹽鐵論》引《孟子》曰:「居今之朝,不易其俗,而成千乘之勢,不能一朝居也。」又云:「今之士,今之大夫,皆罪人也。」又云:「王者與人同,而如彼者,居使然也。」與今本不同。

  民心之得失,此興亡之大幾也。林少穎云:「民之思漢,則王莽不能脅之使忘;民之忘漢,則先主不能強之使思。」唐與政云:「民心思漢,王郎假之而有餘;民心去漢,孔明扶之而不足。」

  《論語》終於《堯曰篇》,《孟子》終於堯、舜、湯、文、孔子,而《荀子》亦終於《堯問》,其意一也。

  利與善之間,君子必審擇而明辨焉。此天理人慾之幾,善惡正邪之分界也。孟子之言公。不夷不惠,可否之間,材與不材之間,楊、莊之言私。

  若將終身焉,窮不失義;若固有之,達不離道。能處窮,斯能處達。

  養心莫善於寡慾,注云:「欲,利也。」雖非本指,「廉者招福,濁者速禍」,亦名言也。道家者流謂:丹經萬卷,不如守一。愚謂:不如《孟子》之七字。不養其心而言養生,所謂「舍爾靈龜,觀我朵頤」也。

  《呂氏春秋·開春論》云:「《神農之教》曰:『士有當年而不耕者,則天下或受其飢矣;女有當年而不績者,則天下或受其寒矣。』故身親耕,妻親績,所以見致民利也。」《管子》引《神農之數》,《文子》亦引《神農之法》,此即許行所為《神農之言》歟?《漢·藝文志》農家,有《神農》二十篇,劉向《別錄》云:「疑李悝、商君所說。」

  孔子、孟子皆不之秦。荀子嘗入秦而譏其無儒。孔子順曰:「秦為不義,義所不入。」其志如魯仲連。

  句容有盜,改置社稷而盜止。下邳多盜,遷社稷於南山之上,盜亦衰息。見陳後山《談叢》。岳州田鼠害稼,雍明遠曰:「迎貓之祭不修也。」命祭之,鼠隨以斃。見《范蜀公集》。《孟子》有變置社稷,《禮記》有八蜡,孰謂古制不可行於今乎?

  求在我者,盡性於己;求在外者,聽命於天。李成季曰:「與其有求於人,曷若無欲於己?與其使人可賤,不若以賤自安?」呂居仁亦以見人有求為非。

  宿於晝,《水經注》云:「[氵晝]水出時水東,去臨淄城十八里,所謂[氵晝]中也。俗以[氵晝]水為宿留水,以孟子三宿出[氵晝]。」或云:當作畫,後漢耿進軍畫中。《史記》畫邑人王蠋,《通鑑》作晝邑。

  以刃與政,有以異乎?邵子之論秦曰:「殺人之多,不必以刃。謂天下之人,無生路可趨也。」

  商鞅富強之術,誘三晉之民力耕於內,而使秦民應敵於外。使梁王用孟子之言,施仁政於民,秦焉得誘之?仁勝不仁,如春融冰泮,故曰:「仁者無敵。」

  蓋大夫王驩,漢泰山郡蓋縣故城,在沂州沂水縣西北。

  趙氏《春秋論》曰:「五伯者,三王之罪人,謂其三代而春秋之也,齊桓其作俑也。今之諸侯,五伯之罪人,謂其春秋而戰國之也,晉定其作俑也。今之大夫,今之諸侯之罪人,謂其戰國而七國之也,晉之韓、趙、魏其作俑也。」

  止齋曰:「人多言常平出漢耿中丞,顏師古以壽昌為權道,豈知常平蓋古法?孟氏言『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檢,塗有餓莩而不知發』,今文作『檢』,班氏《食貨志》作『斂』是也。夫豐歲不斂,飢歲不發,豈所謂無常平乎?」

  陳烈讀「求其放心」,而悟曰:「我心不曾收,如何記書?」遂閉門靜坐,不讀書百餘日,以收放心。然後讀書,遂一覽無遺。前賢之讀書如此。

  「若民則無恆產,因無恆心」,孟子言戰國之民也。周之盛時,以井牧授田,以鄉遂設教,攸介攸止,烝我髦士,士亦田野之秀民也。不惟士有常心,民亦有常心矣。故曰:「文、武興,而民好善。」

  小學

  

  《爾雅注》:漢武帝時,得豹文鼮鼠,孝廉郎終軍知之,賜絹百匹。《文選注》引《竇氏家傳》,以為竇攸,世祖詔諸侯子弟從攸受《爾雅》。二說不同。

  《爾雅》:西至於邠國,謂之四極。朱文公曰:「邠國近在秦隴,非絕遠之地。」愚按:《說文》引《爾雅》曰:「西至汃國,謂四極。汃,西極之水也。」府巾切。

  《爾雅疏》:案《尸子·廣澤篇》云:「墨子貴兼,孔子貴公,皇子貴衷,田子貴均,列子貴虛,料子貴別囿。其學之相非也,數世矣而已,皆弇於私也。天、帝、後、皇、辟、公、弘、廓、閎、博、介、忳、夏、幙、蒙、贖、昄,皆大也,十有餘名而實一也。若使兼、公、虛、均、衷、平易、別囿一實也,則無相非也。」《仁意篇》述太平之事云:「燭於玉燭,飲於醴泉,暢於永風。春為青陽,夏為朱明,秋為白藏,冬為玄英。四氣和為正光,此之謂玉燭。其雨時降,萬物以嘉,高者不少,下者不多,此之謂醴泉。其風,春為發生,夏為長嬴,秋為方盛,冬為安靜。四氣和為通正,此之謂永風。」

  《爾雅疏》引舍人云:「按《經典序錄》:《爾雅》有犍為文學注二卷。」一云:「犍為郡文學,卒史臣舍人,漢武帝時待詔。」

  《白虎通》引《親屬記》,即《爾雅·釋親》也。《通典》顏延之曰:「伯叔有父名,則兄弟之子不得稱侄。從母有母名,則姊妹之子不可言甥。且甥侄唯施於姑舅耳。」雷次宗曰:「侄字有女,明不及伯叔。甥字有男,見不及從母。」劉共父刊《二程先生集》,改「侄」為「猶子」,朱文公謂:古人固不謂兄弟之子為侄,亦無雲「猶子」者,記禮者言猶己之子。但云兄之子、弟之子。然從俗稱侄,亦無害於義理也。

  傅負版,郭璞註:未詳。即柳子所為作《蝜蝂傳》者也。《西京賦》戎葵懷羊,《爾雅》藱懷羊,璞亦曰未詳。

  陸璣為《詩草木疏》,劉杳為《離騷草木疏》,王方慶有《園庭草木疏》,李文饒有《山居草木記》,君子所以貴乎多識也。然《爾雅》不釋蔝蔜,字書不見栮榿,學者恥一物之不知,其可忽諸?

  檟苦荼,註:今呼早采者為荼,晚取者為茗,一名荈。《說文》:茗,荼芽也。東坡詩:「周詩記苦荼,茗飲出近世。」

  《急就篇注》:牡蒙,一名黃昬。後山詩「黃昬湯」,疑即此也。

  終軍之對「鼮鼠」,盧若虛之辯「鼨鼠」,江南進士之問「天雞」,劉原父之識「六駁」,可謂善讀《爾雅》矣。蔡謨不識「彭蜞」,人謂讀《爾雅》不熟。田敏不知「日及」,學之陋也。

  唐玄度《十體書》曰:「周宣王太史籀,始變古文,著大篆十五篇。秦焚《詩》、《書》,唯《易》與史篇得全。逮王莽亂,此篇亡失,建武中獲九篇。章帝時王育為作解說,所不通者十有二三。」按《說文》多引王育說,如「天屈西北為無」,「蒼頡出見禿人伏禾中,因以制字」。

  《說文敘》:尉律試八體,大篆、小篆、刻符、蟲書、摹印、署書、殳書、隸書。亡新使甄豐等改定古文,時有六書。古文、奇字、篆書、佐書、繆篆、鳥蟲書。佐即隸也。《書正義》亦云:「秦有八體,亡新六書。」去大篆、刻符、殳書、署書,加古文、奇字。《藝文志》謂:漢興,蕭何《草律》著其法,曰:「太史試學童,以六體試之。」古文、奇字、篆書、隸書、繆篆、蟲書。律即尉律也。六體非漢興之法,當從《說文敘》,改六為八。

  《急就篇》「長樂無極老復丁」,顏氏解為「蠲其子孫之役」,非也,即《參同契》所謂「老翁復丁壯」。朱文公詩:「自慶樽前老復丁。」《黃庭經》亦有此三字。

  董彥遠《除正字謝啟》,敘字學,涉獵該洽,其略云:「殘經不悟於郭亡,闕文徒存於夏有。馬不足一者,既失其全;虎多於六者,自乖其數。書殘武殪,頌亂湯齊;烏寫混淆,魚魯雜糅。增河南之邑為雒,減漢東之國為隋;避上則辠不從辛,絕下則對因去口。棗合而棘氏微,足省而踈姓絕。定文於六穗之禾,訓同於導;分序於八寸之策,執異為宗。丁尾亂真,鈎須失實。書立書肖,而既謬國名;為卷為端,而遂乖服制。篆形誤偽,誰正雲興之祁祁;隸體散亡,共守鸞聲之鉞鉞。鎖定銀鐺之名,車改金根之目;知一束二縫之為來,指二首六身之為亥。郡章立信,救時唯正於四羊;國史傳疑,考義共惑於三豕。傅會作九禾之秀,離析為三刀之州。合樂之奏,妄加文武之為斌;定經之名,誤合日月之為易。字失部居,改白水真人之兆;書忘形象,作非衣小兒之謠。四十八安取於桑?三十七未足語世。梁父七十二家,名雖俱在;尉律四十九類,書蓋已亡。誤存舟二間之為航,安識門五日之為閏?」學者遍觀異書而求其事之所出,亦多識之一也。彥遠有《古文集類敘》云:「孔安國以隸古易科斗,故漢人不識古字。開元又廢漢隸,易以今文,故唐人不識隸古。」

  宋景文公云:「蕭何自題蒼龍、白虎二闕,後世署書由何始。」《說文》篇,署也,從戶冊。戶冊者,署門戶之文也。

  夾漈《金石略》云:「祀巫咸《大湫文》,李斯篆。」愚按:方氏跋《詛楚文》,以為秦惠文王二十六年。石湖亦謂:當惠文王之世,後百餘年,東巡泰山刻石。則小篆非出於李斯。古器銘雲「十有三月」、「十有四月」、「十有九月」,雲「正月乙子」,或雲「丁子」。呂與叔《考古圖》謂:嗣王逾年未改元,故以月數乙子即甲子,丁子即丙子。世質人淳,取其同類,不然,殆不可考。曾子固謂:古字皆重出,此文作亖者,特二字耳。

  《毛伯敦》「祝」下一字,劉原父以為「鄭」,曰:「文、武時,毛叔鄭也。」而呂與叔以為「[弁阝]」。《簠銘》「中」上一字,歐陽公以為「張」,曰:「宣王時,張仲也。」而與叔以為「[弓巨]」。《周姜敦》「伯」下一字,歐陽公以為「冏」,曰:「穆王時,伯冏也。」而與叔以為「百」。古文難考,幾於郢書燕說。

  《博古圖》:《晉姜鼎銘》用蘄綽綰眉壽,《伯碩父鼎銘》用祈丐百祿眉壽綰綽,《孟姜敦銘》綰綽眉壽,石湖云:「似是古人祝延常語。」愚謂:《漢書·安世房中歌》雲「克綽永福」,顏氏註:綽,緩也。亦謂延長。

  張燕公《謝碑額表》云:「孔篆吳札之墳,秦存展季之壠。」言孔子篆者,始見於此。

  《金石錄·汲縣太公碑》云:「晉太康二年,得竹策之書。其《紀年》曰:『康王六年,齊太公望卒。』參考年數,蓋壽一百一十餘歲。今按《書·顧命》雲『齊侯呂伋』,則成王之末,伋已嗣太公為齊侯矣。」

  潏水李氏云:「古印有文曰『祭尊』,非姓名,乃古之鄉官也。《說苑》載鄉官,又有祭正,亦猶祭酒也。」

  秦《詛楚文》作於惠文王之時,所詛者楚懷王也。懷王遠屈平,邇靳尚,而受商於之欺,致武關之執,非不幸也。然入秦不反,國人憐之,如悲親戚。積怨深怒,發於陳、項,而秦亡也忽焉。六國之滅,楚最無罪。反爾好還,天人之理也。南公曰:「楚雖三戶,亡秦必楚。」吁,秦詛楚邪?楚詛秦邪?

  徐楚金《說文系傳》有《通釋》、《部敘》、《通論》、《祛妄》、《類聚》、《錯綜》、《疑義》、《系述》等篇。呂太史謂:元本斷爛,每行滅去數字,故尤難讀。若得精小學者,以許氏《說文》參繹,恐猶可補也。今浙東所刊,得於石林葉氏、蘇魏公本也。

  《說文》:飲器象爵者,取其鳴節節足足也。《宋·符瑞志》:鳳凰其鳴,雄曰節節,雌曰足足。然則爵即鳳凰歟?

  宣和中,陝右人發地,得木簡於瓮,字皆章草,檄雲「永初二年,六月丁未朔,廿日丙寅」。朱文公《答吳斗南書》謂:東漢討羌檄,日辰與《通鑑長曆》不同,蓋指此也。今考《通鑑目錄》,漢安帝永初二年,六月乙未朔。《後漢紀》五月有丙寅,七月有戊辰,恐當以《長曆》為正。

  《漢·西域傳》:安息國書革,旁行為書記。顏氏註:今西方胡國及南方林邑書,皆橫行不直下。《法苑珠林》云:「造書凡有三人,長名曰梵,其書右行;次曰佉盧,其書左行;少者蒼頡,其書下行。」夾漈《六書略》云:「梵書左旋,其勢向右;華書右旋,其勢向左。」

  韓文公曰:「凡為文辭,宜略識字。」杜子美曰:「讀書難字過。」字豈易識哉?李衡《識字說》曰:「讀書須是識字,固有讀書而不識字者。如孔光、張禹、許敬宗、柳宗元,非不讀書,但不識字。孔光不識『進退』字,張禹不識『剛正』字,許敬宗不識『忠孝』字,柳宗元不識『節義』字。」此可為學者之戒。

  《周越書苑》云:「郭忠恕以為小篆散而八分生,八分破而隸書出,隸書悖而行書作,行書狂而草書聖。」以此知隸書乃今真書。趙明誠謂:誤以八分為隸,自歐陽公始。庾肩吾云:「隸書,今之正書。」張懷瓘云:「隸書者,程邈造。字皆真正,亦曰真書。」《千文》云:「杜藁鍾隸。」《王羲之傳》:尤善隸書。

  康節邵子之父古,字天叟,定律呂聲音,以正天下音及古今文。謂天有陰陽,地有剛柔;律有辟翕,呂有唱和。一陰一陽交,而日月星辰備焉;一剛一柔交,而金木水火備焉。一辟一翕,而平、上、去、入備焉;一唱一和,而開發收閉備焉。律感呂,而聲生焉;呂應律,而音生焉。《觀物》之書本於此。謂辟翕者律天,清濁者呂地。先閉後開者春也,純開者夏也,先開後閉者秋也,冬則閉而無聲。東為春聲,陽為夏聲,此見作韻者,亦有所至也。銜、凡,冬聲也。橫渠張子曰:「商、角、徵、羽,皆有主出於唇齒喉舌,獨宮聲全出於口,以兼五聲也。」夾漈鄭氏曰:「聲為經,音為緯。平、上、去、入,四聲也,其體縱,故為經。宮、商、角、徵、羽、半徵、半商,七音也,其體橫,故為緯。」

  七音三十六字母,出於西域,豈所謂學在四夷者歟?司馬公以三十六字母,總三百八十四聲,為二十圖。夾漈謂:梵人長於音,所得從聞入;華人長於文,所得從見入。華則一音詠一字,梵則一字或貫數音。鳩摩羅什曰:「天竺國俗,甚重文制。其宮商體韻,以入管弦為善。凡覲國王,必有贊德。《佛經》中偈頌,皆其式也。」

  諧聲,六書之一也,聲韻之學尚矣。夾漈謂:五書有窮,諧聲無窮。五書尚義,諧聲尚聲。《釋文序錄》云:「古人音書,止為譬況之說,孫炎始為反語。」《考古編》謂周顒始有翻切,非也。

  隋陸法言為《切韻》五卷,後有郭知玄等九人增加。唐孫愐有《唐韻》,今之《廣韻》則本朝景德、祥符重修。今人以三書為一,或謂《廣韻》為《唐韻》,非也。鶴山魏氏云:「《唐韻》於二十八刪、二十九山之後,繼以三十先、三十一仙。今平聲分上下,以一先二仙為下平之首,不知『先』字蓋自『真』字而來。」愚考徐景安樂書,凡宮為上平、商為下平、角為入、徵為上、羽為去,則唐時平聲已分上下矣。米元章云:「五聲之音,出於五行自然之理。沈隱侯只知四聲,求其宮聲不得,乃分平聲為二。」然後魏江式曰:「晉呂靜仿李登《聲類》之法,作《韻集》五卷,宮商角徵羽各為一篇。」則韻分為五,始於呂靜,非自沈約始也。約《答陸厥》曰:「宮商之聲有五,文字之別累萬。以累萬之繁,配五聲之約,高下低昂,非思力所學。」沈存中云:「梵學入中國,其術漸密。」

  《潛虛》以「[艹曳]」為「天」,古文也。見《廣韻》,而《集韻》不載。《古文韻》[艹曳]字,《碧落》文。

  《廣韻》言姓氏甚詳,然充字有充虞,見《孟子》。歸字有齊歸,見《左傳》。其遺闕多矣。賁、育,謂孟賁、夏育也。《廣韻》以「賁」為姓,古有勇士賁育,謬矣。

  顏魯公在湖州,集文士,摭古今文字,為《韻海鏡源》三百六十卷,以包荒萬匯。其廣如海,自末尋源,照之如鏡。《崇文總目》僅存十六卷,今不傳。

  《韓非·五蠹》曰:「蒼頡之作書也,自環者謂之私,背私謂之公。」《說文》云:「自營為厶,背厶為公。」

  宋元憲寶玩《佩觿》三篇;蘇文忠每出,必取聲韻音訓文字,置篋中;晁以道晚年,日課識十五字。

  夾漈謂:《說文》定五百四十類,為字之母。然母能生而子不能生,誤以子為母者,二百十類。

  吳孫休自製名字以命其子,武曌、劉龑因之,皆字書所無。《梁四公記》亦然。

  《隋志》以《蒼頡》、《訓纂》、《滂喜》為《三蒼》,《說文系傳》以《蒼頡》、《爰歷》、《博學》為《三蒼》,並《訓纂》為四篇。

  《急就篇》沐浴、揃搣、寡合同,《莊子·外物篇》眥媙可以休老,亦作「揃搣」。

  「不」字,本方久反,凡書之「不」字,皆點入聲。「其」字本音箕,夜如何其。凡書之「其」字,皆點平聲。《攻媿集》。

  李瀚《蒙求》,以平聲與上去入相間。近世續《蒙求》者,不知此。攻媿雲。

  經說

  

  「六經」,始見於《莊子·天運篇》。孔子曰:「治《詩》、《書》、《禮》、《樂》、《易》、《春秋》六經。」以《禮》、《樂》、《詩》、《書》、《易》、《春秋》為「六藝」,始見於太史公《滑稽列傳》。孔子曰:「六藝於治,一也。」或雲「七經」。後漢趙典學孔子七經。蜀秦宓謂:文翁遣相如東受七經。或以六經、六緯為十二經。《莊子·天道篇》。或以「五經」、「五緯」為「十經」。《南史·周續之》。或雲「九經」。《釋文序錄》:《易》、《書》、《詩》、《周禮》、《儀禮》、《禮記》、《春秋》、《孝經》、《論語》。《唐·谷那律傳》九經庫,始有九經之名。《樂經》既亡,而有「五經」,自漢武立博士始也。邵子定以《易》、《書》、《詩》、《春秋》為「四經」,猶春夏秋冬,皇帝王伯。

  《漢·藝文志》云:「六藝之文,《樂》以和神,仁之表也;《詩》以正言,義之用也;《禮》以明體,故無訓;《書》以廣聽,知之術也;《春秋》以斷事,信之符也。五者蓋五常之道,相須而備,而《易》為之原。」《白虎通》云:「有五常之道,故曰『五經』:《樂》仁,《書》義,《禮》禮,《易》智,《詩》信也。」二說不同,然「五經」兼五常之道,不可分也。

  後漢翟酺曰:「文帝始置一經博士。」考之漢史,文帝時,申公、韓嬰皆以《詩》為博士。所謂《魯詩》、《韓詩》。《五經》列於學官者,唯《詩》而已。景帝以轅固為博士,所謂《齊詩》。而余經未立。武帝建元五年春,初置《五經》博士。《儒林傳贊》曰:「武帝立《五經》博士,《書》唯有歐陽,《禮》後,《易》楊,《春秋》公羊而已。」立《五經》而獨舉其四,蓋《詩》已立於文帝時,今並《詩》為五也。

  石經有七,漢熹平則蔡邕,魏正始則邯鄲淳,晉裴頠,唐開成中唐玄度,後蜀孫逢吉等。本朝嘉祐中楊南仲等。中興高廟御書。後蜀石經,於高祖、太宗諱,皆缺畫。唐之澤深矣。

  《唐·儒學傳序》:文宗定《五經》,鑱之石,張參等是正訛文。按《文粹》,劉禹錫《國學新修五經壁記》云:「初大曆中,名儒張參為司業,始詳定《五經》,書於論堂東西廂之壁。」《序》以參為文宗時,誤矣。參所定乃書於壁,非鑱石也。《舊史紀》云:「開成二年十月癸卯,宰臣判祭酒鄭覃進石壁《九經》一百六十卷。」《會要》載是年八月,覆定石經字體官唐玄度狀,今所詳覆,多因司業張參《五經字》為準。《藝文志》:參有《五經文字》三卷,玄度有《九經字樣》一卷。文宗時是正訛文,乃玄度,非參也。

  《皇覽·冢墓記》曰:「漢明帝時,公卿大夫諸儒八十餘人,論《五經》誤失。符節令宋元上言:秦昭王與呂不韋好書,皆以書葬。王至尊,不韋久貴,冢皆以黃腸題湊,處地高燥未壞。臣願發昭王、不韋冢,視未燒《詩》、《書》。」愚謂:儒以《詩》、《禮》發冢,《莊子》譏假經以文奸者爾。乃欲發冢以求《詩》、《書》,漢儒之陋至此。

  歐陽文忠公《筆說》云:「安昌侯張禹曰:『書必博見,然後識其真偽。』」當考所出。

  艾軒云:「日用是根株,文字是註腳。」此即象山「《六經》注我」之意。蓋欲學者,於踐履實地用工,不但尋行數墨也。

  虞溥《厲學》曰:「聖人之道,淡而寡味,故學者不好也。及至期月,所觀彌博,所習彌多,日聞所不聞,日見所不知,然後心開意朗,敬業樂群,忽然不覺大化之陶己,至道之入神也。學者不患才不及,而患志不立。」任子曰:「學所以治己,教所以治人。不勤學無以為智,不勤教無以為仁。」愚謂:此皆天下名言,學者宜書以自儆。

  《文中子》言聖人述史三焉,《書》、《詩》、《春秋》三者,同出於一。陸魯望謂:六籍之中,有經有史,《禮》、《詩》、《易》為經,《書》、《春秋》實史耳。舜、皋陶之《賡歌》、《五子之歌》,皆載於《書》,則《詩》與《書》一也。《文中子》之言當矣。

  王微之云:「觀書每得一義,如得一真珠船。」見陸農師詩注。

  古未有板本,好學者患無書。桓譚《新論》謂:梁子初、楊子林所寫萬卷,至於白首。南齊沈[馬粦]士年過八十,手寫細書,滿數十篋。梁袁峻自寫書課,日五十紙。《抱朴子》所寫,反覆有字。《金樓子》謂:細書經、史、《莊》、《老》、《離騷》等,六百三十四卷,在巾箱中。後魏裴漢借異書,躬自錄本。其勤與編蒲緝柳一也。《國史·藝文志》:唐末,益州始有墨板,多術數、字學小書。後唐詔儒臣田敏,校《九經》鏤本於國子監。國初廣諸義疏音釋,令孔維、邢昺讎定頒布。

  《春秋正義》云:「傅咸為《七經詩》,王羲之寫。」今按《藝文類聚》、《初學記》載傅咸《周易》、《毛詩》、《周官》、《左傳》、《孝經》、《論語》詩,皆四言,而闕其一。

  鄭康成注二《禮》,引《易說》、《書說》、《樂說》、《春秋說》、《禮家說》、《孝經說》,皆緯候也。《河》、《洛》、七緯合為八十一篇:《河圖》九篇,《洛書》六篇,又別有三十篇;《七經》緯三十六篇。《易》緯:《稽覽圖》、《乾鑿度》、《坤靈圖》、《通卦驗》、《是類謀》、《辨終備》。《書》緯:《琁璣鈐》、《考靈曜》、《刑德放》、《帝命驗》、《運期授》。《詩》緯:《推度災》、《氾歷樞》、《含神務》。《禮》緯:《含文嘉》、《稽命徵》、《斗威儀》。《樂》緯:《動聲儀》、《稽耀嘉》、《汁圖徵》。《孝經》緯:《援神契》、《鈎命決》。《春秋》緯:《演孔圖》、《元命包》、《文耀鈎》、《運斗樞》、《感精符》、《合誠圖》、《考異郵》、《保乾圖》、《漢含孳》、《佑助期》、《握誠圖》、《潛潭巴》、《說題辭》。又有《尚書中候》、《論語讖》在七緯之外。按李尋有「五經六緯」之言,蓋起於哀、平,至光武篤信之,諸儒習為內學。隋焚其書,今唯《易》緯存焉。《正義》多引讖緯,歐陽公欲取《九經》之疏,刪去讖緯之文,使學者不為怪異之言惑亂,然後經義純一。其言不果行。

  朱文公謂:《五經疏》,《周禮》最好,《詩》、《禮記》次之,《書》、《易》為下。愚考之《隋志》,王弼《易》、孔安國《書》至齊、梁始列國學,故諸儒之說不若《詩》、《禮》之詳實。

  司馬文正公曰:「新進後生,口傳耳剽,讀《易》未識卦爻,已謂《十翼》非孔子之言;讀《禮》未知篇數,已謂《周官》為戰國之書;讀《詩》未盡《周南》、《召南》,已謂毛、鄭為章句之學;讀《春秋》未知十二公,已謂三《傳》可束之高閣。」朱文公曰:「近日學者,病在好高,《論語》未問學而時習,便說一貫;《孟子》未言梁惠王問利,便說盡心;《易》未看六十四卦,便讀《繫辭》。此皆躐等之病。」

  《宋·符瑞志》云:「孔子齋戒,向北辰而拜,告備於天曰:《孝經》四卷,《春秋》、《河》、《洛》凡八十一卷,謹已備矣。」見《援神契》。是以聖人為巫史也。緯書謬妄,而沈約取之,無識甚矣。

  《家語》:齊太史子余嘆美孔子云:「天其素王之乎!」素,空也,言無位而空王之也。董仲舒《對策》云:「見素王之文。」賈逵《春秋序》云:「立素王之法。」鄭玄《六藝論》云:「自號素王。」盧欽《公羊序》云:「制素王之道。」皆因《家語》之言而失其義,所謂郢書燕說也。《莊子》云:「玄聖素王之道。」祥符中,諡孔子為玄聖。後避聖祖名,改至聖。

  自漢儒至於慶曆間,談經者守訓故而不鑿。《七經小傳》出,而稍尚新奇矣。至《三經義》行,視漢儒之學若土梗。古之講經者,執卷而口說,未嘗有講義也。元豐間,陸農師在經筵,始進講義。自時厥後,上而經筵,下而學校,皆為支離曼衍之詞。說者徒以資口耳,聽者不復相問難,道愈散而習愈薄矣。陸務觀曰:「唐及國初,學者不敢議孔安國、鄭康成,況聖人乎?自慶曆後,諸儒發明經旨,非前人所及,然排《繫辭》,毀《周禮》,疑《孟子》,譏《書》之《胤征》、《顧命》,黜《詩》之《序》,不難於議經,況傳注乎?」斯言可以箴談經者之膏肓。

  西山先生《大學衍義後序》謂:有進奸言於經幄者,嘗以問西山之子仁甫,答云:「講《易·乾》之《文言》,知進退存亡,為奸言以罔上。」

  秦有《誓》而《書》亡;魯有《頌》而《詩》亡;魯郊禘,秦僭畤,而《禮》亡;大夫肆夏,三家《雍》徹,而《樂》亡。

  《法言》曰:「古之學者,耕且養,三年通一經。」《藝文志》曰:「古之學者,耕且養,三年而通一藝。」蓋劉歆《七略》取《法言》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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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賢》

荀子 〔先秦〕

聖賢性分良難並,好惡情懷豈得同。

荀子書猶非孟子,召公心未悅周公。

況令樹立追高遠,而使裁量屬闇蒙。

舉世不知何足怪,力行無顧是豪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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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引古言》

荀子 〔先秦〕

衣與繆與。不女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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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引民語》

荀子 〔先秦〕

欲富乎。忍恥矣。傾絕矣。故舊矣。與義分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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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引語》

荀子 〔先秦〕

流丸止於甌臾。

流言止於知者。

淺不可與測深。

愚不足與謀知。

坎井之龜。

不可與語東海之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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