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詩人 / 明代 / 葉向高
(1559—1627)明福州府福清人,字進卿,號台山。萬曆十一年進士。進編修。歷南京禮部右侍郎,改吏部,數上疏言礦稅之害。以忤首輔沈一貫,久滯南京。三十五年,入閣,任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次年為首輔。數陳時政得失,帝輒不省,所救正者不過十二三,遂累章乞休,四十二年,得歸。天啟元年,復為首輔。魏忠賢擅政,興大獄,向高數有匡救。忠賢恨之,而朝士與忠賢抗者皆倚向高。楊漣劾忠賢二十四大罪疏上,向高謂事且決裂,不以為然。乃奏請聽忠賢歸私第保全終始。忠賢益恨,藉故指為東林黨魁。向高以時事不可為,遂力請歸。四年,罷去。卒諡文忠。有《說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