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詩人 / 清代 / 李先復
(1651—1728)清四川南部人,字曲江。康熙十一年舉人,授山東曹縣知縣。遷陝西道御史,請復會試及順天鄉試內簾設御史之制,以杜弊端。累官兵部侍郎,曾受命督理西征軍糧。官至工部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