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縣有楊二相公者,精於拳勇。
能以兩肩負兩船而起,旗丁數百以篙刺之,篙所觸處,寸寸折裂.以此名重一時,率其徒行教常州。
每至演武場傳授槍棒,觀者如堵。
忽一日,有賣蒜叟,龍鍾傴僂,咳嗽不絕聲,旁睨而揶揄之。
眾大駭,走告楊。
楊大怒,招叟至前,以拳打磚牆,陷入尺許,傲之曰:「叟能如是乎?」叟曰:「君能打牆,不能打人。
」楊愈怒罵曰:「老奴能受我打乎?打死勿怨!」叟笑曰:「垂死之年,能以一死成君之名,死亦何怨?」乃廣約眾人,寫立誓劵。
令楊養息三日,老人自縛於樹,解衣露腹。
楊故取勢於十步外,奮拳擊之。
老人寂然無聲。
但見楊雙膝跪地,叩頭曰:「晚生知罪了。
」拔其拳,已夾入老人腹中,堅不可出,哀求良久,老人鼓腹縱之,已跌出一石橋外矣。
老人徐徐負蒜而歸,卒不肯告人姓氏。
天生一將定三分,才貌遭逢總出群。
大母早能知國士,小喬何幸嫁夫君。
能拋戎馬聽歌曲,未許蛟龍得雨雲。
千載墓門松柏冷,東風猶自識將軍。
旌旗指日控巴襄,底事泉台遽束裝?
一戰已經燒漢賊,九原應去告孫郎。
管蕭事業江山在,終賈年華玉樹傷。
我有醇醪半尊酒,為公惆悵奠斜陽。
男兒年二十,漸衰珠玉顏。況乃遠行役,風霜悴其間。
飲酒未及醉,坐看白石還。所著一尺高,不供史家刪。
勉旃崇節業,銀管長斑斑。否亦鍊玉液,金骨列仙寰。
生人皆山水,且共耐清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