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用陳平計,間疏楚君臣,項羽疑范增與漢有私,稍奪其權。
增大怒曰:「天下事大定矣,君王自為之,願賜骸骨,歸卒伍。
」未至彭城,疽發背,死。
蘇子曰:「增之去,善矣。
不去,羽必殺增。
獨恨其不早爾。
」然則當以何事去?增勸羽殺沛公,羽不聽,終以此失天下,當以是去耶?曰:「否。
增之欲殺沛公,人臣之分也;羽之不殺,猶有君人之度也。
增曷為以此去哉?《易》曰:『知幾其神乎!』《詩》曰:『如彼雨雪,先集為霰。
』增之去,當於羽殺卿子冠軍時也。
」陳涉之得民也,以項燕。
項氏之興也,以立楚懷王孫心;而諸侯之叛之也,以弒義帝。
且義帝之立,增為謀主矣。
義帝之存亡,豈獨為楚之盛衰,亦增之所與同禍福也;未有義帝亡而增獨能久存者也。
羽之殺卿子冠軍也,是弒義帝之兆也。
其弒義帝,則疑增之本也,豈必待陳平哉?物必先腐也,而後蟲生之;人必先疑也,而後讒入之。
陳平雖智,安能間無疑之主哉?吾嘗論義帝,天下之賢主也。
獨遣沛公入關,而不遣項羽;識卿子冠軍於稠人之中,而擢為上將,不賢而能如是乎?羽既矯殺卿子冠軍,義帝必不能堪,非羽弒帝,則帝殺羽,不待智者而後知也。
增始勸項梁立義帝,諸侯以此服從。
中道而弒之,非增之意也。
夫豈獨非其意,將必力爭而不聽也。
不用其言,而殺其所立,羽之疑增必自此始矣。
方羽殺卿子冠軍,增與羽比肩而事義帝,君臣之分未定也。
為增計者,力能誅羽則誅之,不能則去之,豈不毅然大丈夫也哉?增年七十,合則留,不合即去,不以此時明去就之分,而欲依羽以成功名,陋矣!雖然,增,高帝之所畏也;增不去,項羽不亡。
亦人傑也哉! 。
譯文劉邦採用了陳平的計策,離間疏遠楚國君臣。項羽懷疑范增和漢國私下勾結,漸漸剝奪他的權力。范增大怒,說:「天下大事已經大致確定了,君王自己處理吧。希望能讓我告老還鄉。」回鄉時,還沒到彭城,就因背上癰疽發作而死。蘇子說,范增離去是好事,若不離去,項羽一定會殺他。只遺憾他沒有早早離開而已。既如此,那麼范增應當在什麼時候離開呢?當初范增勸項羽殺沛公,項羽不聽;終因此而失去天下;應當在此時離去嗎?回答說,不。范增想要殺死沛公,是做臣子的職責。項羽不殺劉邦,還顯得有君王的度量。范增怎能在此時離去呢?《易經》說:「知道選擇恰當時機,那不是很神明嗎?」《詩經》說:「觀察那氣象,若要下雪,水氣必定先聚集成霰。」范增離去,應當在項羽殺卿子冠軍的時候。陳涉能夠得民心,因為打出了楚將項燕和公子扶蘇的旗幟。項氏的興盛,因為擁立了楚懷王孫心;而諸侯背叛他,也是因為他謀殺了義帝。況且擁立義帝,范增實為主謀。義帝的存亡,豈止決定楚國的盛衰;范增也與此禍福相關。絕沒有義帝被殺,而單單范增能夠長久得生的道理。項羽殺卿子冠軍;就是謀殺義帝的先兆;他殺義帝,就是懷疑范增的根本。難道還要等到陳平出反間之計嗎?物品必定先腐爛了,然後才能生蛆蟲;人必定先有了懷疑之心,然後讒言才得以聽入。陳平雖說智慧過人,又怎麼能夠離間沒有疑的君主呢?我曾經評論義帝;稱他是天下的賢君。僅僅是派遣沛公入關而不派遣項羽,在稠人廣眾之中識別卿子冠軍、並且提拔他做上將軍這兩件事,若不是賢明之君能做到這些嗎?項羽既然假託君王之命殺死了卿子冠軍,義帝必然不能容忍。因此,不是項羽謀殺義帝,就是義帝殺了項羽,這用不着智者指點就可知道了。范增當初勸項梁擁立義帝,諸侯因此而服從;中途謀殺義帝,必不是范增的主意;其實豈但不是他的主意;他必然力爭而卻沒有被接受。不採用他的忠告而殺死他所擁立之人,項羽懷疑范增,一定是從這時就開始了。在項羽殺卿子冠軍之時,項羽和范增並肩侍奉義帝,還沒有確定君臣之身份,如果替范增考慮,有能力誅殺項羽就殺了他,不能殺他就離開他,豈不是毅然決然的男子漢嗎?范增年齡已經七十歲,意見相合就留下來,意見不合就離開他,不在這個時候弄清去、留的分寸,卻想依靠項羽而成就功名,淺陋啊!即使這樣,范增還是被漢高祖所畏懼。范增不離去,項羽就不會滅亡。唉,范增也是人中的豪傑呀!
注釋1.幾:事物發生變化的細微跡象。2.卿子冠軍:指宋義。公元前207年,秦圍趙,楚懷王封宋義為上將軍,項羽為次將軍,范增為末將軍,救趙,途中,宋義畏縮不前,羽矯詔殺之。3.楚懷王孫心:即楚懷王的孫子熊心,項梁擁立他為王,仍稱懷王。項羽稱霸後尊稱熊心為義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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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增論》屬於史論,是一篇翻案文題。蘇軾善於讀書,能從書縫中看出問題。一般人讀史,見項羽與范增君臣不能善始善終,常為之嘆息,認為這是楚失敗的原因之一。蘇軾卻相反,獨恨范增不早離開,認為項羽早一殺增之心,還認為義帝之存亡,關乎楚之盛衰,也關乎范增之禍福。全篇並沒一貶低范增,篇末還高度肯增范增是人傑,只是惋惜項羽和范增的關係早一裂痕,范增不明「去就之分」。
全文圍繞「去就之分」這一中心論旨,逐層展開:首先,簡敘歷史史實,提出論點:「增之去善矣。不去,羽必殺增。獨恨其不早耳。」「增之去,當於羽殺卿子冠軍時也。」其次,具體論證觀點。文題反覆分析了項羽殺掉宋義之後,勢必要謀害義帝,能范增必然力諫,項羽肯增不從,最終必然疑忌范增等等情勢,論證了范增應當在此時離開項羽的主張,批駁了那種認為陳平反間計離間項范二人的傳統看法。然後,作者替范增設想,「合則留,不合則去」,「力能誅羽則誅之,不能則去之」,仍然不失為大丈夫作為;批評范增不明去就之分,「能欲依羽以成功名,陋矣!」最後,又從另一側面論述:「增不去,項羽不亡」,「增亦人傑也哉」。作者對范增的謀略、才幹表示了肯增,實際上批評了項羽的不知人、不善任。
該文學《公羊傳》《穀梁傳》解《春秋》經文的表現手法,設為問答,層層推論。如由義帝之立,范增為謀主,推斷義帝之興廢關乎范增之禍福,又進能推斷項羽弒義帝,范增必反對。由義帝之明推測項羽之殺宋義,義帝必不能堪,又推測義帝必殺項羽,項羽故必殺義帝。一環套一環,一很強的邏輯性。作者徵引史料不多,才識、才氣勝過才學;在語言表達上多用反詰句,多用感嘆句。全文共一七個反詰句、六個感嘆句,冷靜的理性思考與熱烈深切的讚嘆、惋惜相結合,使文題筆調變幻無端,抑揚頓挫之至。▲
鄧英樹,劉德煊,黃建寧,徐沛.古文觀止譯註.四川:巴蜀書社,1997年8月:第664頁—第665頁
(清)吳楚材,吳調侯編著.古文觀止.上海:崇文書局,2010年4月:第449頁—第450頁
君子可以寓意於物,而不可以留意於物。
寓意於物,雖微物足以為樂,雖尤物不足以為病。
留意於物,雖微物足以為病,雖尤物不足以為樂。
老子曰:「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騁田獵令人心發狂。
」然聖人未嘗廢此四者,亦聊以寓意焉耳。
劉備之雄才也,而好結髦。
嵇康之達也,而好鍛煉。
阮孚之放也,而好蠟屐。
此豈有聲色臭味也哉,而樂之終身不厭。
凡物之可喜,足以悅人而不足以移人者,莫若書與畫。
然至其留意而不釋,則其禍有不可勝言者。
鍾繇至以此嘔血發冢,宋孝武、王僧虔至以此相忌,桓玄之走舸,王涯之複壁,皆以兒戲害其國凶此身。
此留意之禍也。
始吾少時,嘗好此二者,家之所有,惟恐其失之,人之所有,惟恐其不吾予也。
既而自笑曰:吾薄富貴而厚於書,輕死生而重於畫,豈不顛倒錯繆失其本心也哉?自是不復好。
見可喜者雖時復蓄之,然為人取去,亦不復惜也。
譬之煙雲之過眼,百鳥之感耳,豈不欣然接之,然去而不復念也。
於是乎二物者常為吾樂而不能為吾病。
駙馬都尉王君晉卿雖在戚里,而其被服禮義,學問詩書,常與寒士角。
平居攘去膏粱,屏遠聲色,而從事於書畫,作寶繪堂於私第之東,以蓄其所有,而求文以為記。
恐其不幸而類吾少時之所好,故以是告之,庶幾全其樂而遠其病也。
熙寧十年七月二十日記。
今年春淺臘侵年,冰雪破春妍。
東風有信無人見,露微意、柳際花邊。
寒夜縱長,孤衾易暖,鐘鼓漸清圓。
朝來初日半銜山,樓閣淡疏煙。
遊人便作尋芳計,小桃杏、應已爭先。
衰病少悰,疏慵自放,惟愛日高眠。
《水經》云:「彭蠡之口有石鐘山焉。
」酈元以為下臨深潭,微風鼓浪,水石相搏,聲如洪鐘。
是說也,人常疑之。
今以鐘磬置水中,雖大風浪不能鳴也,而況石乎!至唐李渤始訪其遺蹤,得雙石於潭上,扣而聆之,南聲函胡,北音清越,桴止響騰,餘韻徐歇。
自以為得之矣。
然是說也,余尤疑之。
石之鏗然有聲者,所在皆是也,而此獨以鍾名,何哉?元豐七年六月丁丑,余自齊安舟行適臨汝,而長子邁將赴饒之德興尉,送之至湖口,因得觀所謂石鐘者。
寺僧使小童持斧,於亂石間擇其一二扣之,硿硿焉。
余固笑而不信也。
至莫夜月明,獨與邁乘小舟,至絕壁下。
大石側立千尺,如猛獸奇鬼,森然欲搏人;而山上棲鶻,聞人聲亦驚起,磔磔雲霄間;又有若老人咳且笑於山谷中者,或曰此鸛鶴也。
余方心動欲還,而大聲發於水上,噌吰如鐘鼓不絕。
舟人大恐。
徐而察之,則山下皆石穴罅,不知其淺深,微波入焉,涵淡澎湃而為此也。
舟回至兩山間,將入港口,有大石當中流,可坐百人,空中而多竅,與風水相吞吐,有窾坎鏜鞳之聲,與向之噌吰者相應,如樂作焉。
因笑謂邁曰:「汝識之乎?噌吰者,周景王之無射也;窾坎鏜鞳者,魏莊子之歌鐘也。
古之人不余欺也!」事不目見耳聞,而臆斷其有無,可乎?酈元之所見聞,殆與余同,而言之不詳;士大夫終不肯以小舟夜泊絕壁之下,故莫能知;而漁工水師雖知而不能言。
此世所以不傳也。
而陋者乃以斧斤考擊而求之,自以為得其實。
余是以記之,蓋嘆酈元之簡,而笑李渤之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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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堂上霜月苦,弟子讀書喧兩廡。
推門入室書縱橫,蠟紙燈籠晃雲母。
先生骨清少眠臥,長夜默坐數更鼓。
耐寒石硯欲生冰,得火銅瓶如過雨。
郎君欲出先自贊,坐客斂衽誰敢侮。
明朝阮籍過阿戎,應作羲之羨懷祖。
山川不改舊,歲月逝肯留。
百年一俯仰,五勝更王囚。
同僚比岑范,德業前人羞。
坐令老鈍守,嘯諾獲少休。
卻思二十年,出處非人謀。
齒發付天公,缺壞不可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