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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內朝賀歸呈同官》

韓愈 〔唐代〕

薄雲蔽秋曦,清雨不成泥。

罷賀南內衙,歸涼曉淒淒。

綠槐十二街,渙散馳輪蹄。

余惟戇書生,孤身無所齎。

三黜竟不去,致官九列齊。

豈惟一身榮,佩玉冠簪犀。

滉盪天門高,著籍朝厥妻。

文才不如人,行又無町畦。

問之朝廷事,略不知東西。

況於經籍深,豈究端與倪。

君恩太山重,不見酬稗稊。

所職事無多,又不自提撕。

明庭集孔鸞,曷取於鳧鷖.樹以松與柏,不宜間蒿藜。

婉孌自媚好,幾時不見擠。

貪食以忘軀,鮮不調鹽醯。

法吏多少年,磨淬出角圭。

將舉汝愆尤,以為己階梯。

收身歸關東,期不到死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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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愈

作者:韓愈

韓愈(768年-824年12月25日),字退之,河南河陽(今河南省孟州市)人,自稱「祖籍昌黎郡」,世稱「韓昌黎」、「昌黎先生」。唐代中期大臣,文學家、思想家、政治家,秘書郎韓仲卿之子。元和十二年(817年),出任宰相裴度行軍司馬,從平「淮西之亂」。直言諫迎佛骨,貶為潮州刺史。宦海沉浮,累遷吏部侍郎,人稱「韓吏部」。長慶四年(824年),韓愈病逝,年五十七,追贈禮部尚書,諡號為「文」,故稱「韓文公」。元豐元年(1078年),追封昌黎郡伯,並從祀孔廟。韓愈作為唐代古文運動的倡導者,名列「唐宋八大家」之首,有「文章巨公」和「百代文宗」之名。與柳宗元並稱「韓柳」,與柳宗元、歐陽修和蘇軾並稱「千古文章四大家」。倡導「文道合一」、「氣盛言宜」、「務去陳言」、「文從字順」等寫作理論,對後人具有指導意義。著有《韓昌黎集》等。 

韓愈其它诗文

《和水部張員外宣政衙賜百官櫻桃詩》

韓愈 〔唐代〕

漢家舊種明光殿,炎帝還書本草經。

豈似滿朝承雨露,共看傳賜出青冥。

香隨翠籠擎初到,色映銀盤寫未停。

食罷自知無所報,空然慚汗仰皇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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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城南十六首。把酒》

韓愈 〔唐代〕

擾擾馳名者,誰能一日閒。

我來無伴侶,把酒對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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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城南十六首。出城》

韓愈 〔唐代〕

暫出城門蹋青草,遠於林下見春山。

應須韋杜家家到,只有今朝一日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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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城南十六首。晚雨》

韓愈 〔唐代〕

廉纖晚雨不能晴,池岸草間蚯蚓鳴。

投竿跨馬蹋歸路,才到城門打鼓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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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極贈李觀》

韓愈 〔唐代〕

北極有羈羽,南溟有沈鱗。

川源浩浩隔,影響兩無因。

風雲一朝會,變化成一身。

誰言道里遠,感激疾如神。

我年二十五,求友昧其人。

哀歌西京市,乃與夫子親。

所尚苟同趨,賢愚豈異倫。

方為金石姿,萬世無緇磷。

無為兒女態,憔悴悲賤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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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操十首。龜山操》

韓愈 〔唐代〕

(孔子以季桓子受齊女樂,諫不從,望龜山而作。

龜山在太山博縣。

古琴操云:予欲望魯兮,龜山蔽之。

手無斧柯,奈龜山何)龜之氛兮,不能雲雨。

龜之枿兮,不中樑柱。

龜之大兮,祗以奄魯。

知將隳兮,哀莫余伍。

周公有鬼兮,嗟余歸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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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曾江口示侄孫湘二首(湘,字北渚,老成之子)》

韓愈 〔唐代〕

雲昏水奔流,天水漭相圍。

三江滅無口,其誰識涯圻。

暮宿投民村,高處水半扉。

犬雞俱上屋,不復走與飛。

篙舟入其家,暝聞屋中唏。

問知歲常然,哀此為生微。

海風吹寒晴,波揚眾星輝。

仰視北斗高,不知路所歸。

舟行忘故道,屈曲高林間。

林間無所有,奔流但潺潺。

嗟我亦拙謀,致身落南蠻。

茫然失所詣,無路何能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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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榴花 / 題榴花》

韓愈 〔唐代〕

五月榴花照眼明,枝間時見子初成。

可憐此地無車馬,顛倒青苔落絳英。

《山石》

韓愈 〔唐代〕

山石犖确行徑微,黃昏到寺蝙蝠飛。

升堂坐階新雨足,芭蕉葉大梔子肥。

僧言古壁佛畫好,以火來照所見稀。

鋪床拂席置羹飯,疏糲亦足飽我飢。

夜深靜臥百蟲絕,清月出嶺光入扉。

天明獨去無道路,出入高下窮煙霏。

山紅澗碧紛爛漫,時見松櫪皆十圍。

當流赤足踏澗石,水聲激激風吹衣。

人生如此自可樂,豈必局束為人鞿?嗟哉吾黨二三子,安得至老不更歸。

《左遷至藍關示侄孫湘》

韓愈 〔唐代〕

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貶潮州路八千。

雲橫秦嶺家何在?雪擁藍關馬不前。

知汝遠來應有意,好收吾骨瘴江邊。

《琴曲歌辭•越裳操》

韓愈 〔唐代〕

雨之施,物以孳。我何意於彼為?自周之先,其艱其勤。

以有疆宇,私我後人。我祖在上,四方在下。

厥臨孔威,敢戲以侮。孰荒於門,孰治于田。四海既均,

越裳是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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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佛骨表》

韓愈 〔唐代〕

  臣某言:伏以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後漢時流入中國,上古未嘗有也。昔者黃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歲;少昊在位八十年,年百歲;顓頊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歲;帝嚳在位七十年,年百五歲;帝堯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歲;帝舜及禹,年皆百歲。此時天下太平,百姓安樂壽考,然而中國未有佛也。其後殷湯亦年百歲,湯孫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書史不言其年壽所極,推其年數,蓋亦俱不減百歲。周文王年九十七歲,武王年九十三歲,穆王在位百年。此時佛法亦未入中國,非因事佛而致然也。

  漢明帝時,始有佛法,明帝在位,才十八年耳。其後亂亡相繼,運祚不長。宋、齊、梁、陳、元魏已下,事佛漸謹,年代尤促,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後三度捨身施佛,宗廟之祭,不用牲牢,晝日一食,止於菜果,其後竟為侯景所逼,餓死台城,國亦尋滅。事佛求福,乃更得禍。由此觀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

  高祖始受隋禪,則議除之。當時群臣材識不遠,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闡聖明,以救斯弊,其事遂止,臣常恨焉。伏維睿聖文武皇帝陛下,神聖英武,數千百年已來,未有倫比。即位之初,即不許度人為僧尼道士,又不許創立寺觀。臣常以為高祖之志,必行於陛下之手,今縱未能即行,豈可恣之轉令盛也?

  今聞陛下令群僧迎佛骨於鳳翔,御樓以觀,舁入大內,又令諸寺遞迎供養。臣雖至愚,必知陛下不惑於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直以年豐人樂,徇人之心,為京都士庶設詭異之觀,戲玩之具耳。安有聖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易惑難曉,苟見陛下如此,將謂真心事佛,皆云:「天子大聖,猶一心敬信;百姓何人,豈合更惜身命!」焚頂燒指,百十為群,解衣散錢,自朝至暮,轉相仿效,惟恐後時,老少奔波,棄其業次。若不即加禁遏,更歷諸寺,必有斷臂臠身以為供養者。傷風敗俗,傳笑四方,非細事也。

  夫佛本夷狄之人,與中國言語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義,父子之情。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國命,來朝京師,陛下容而接之,不過宣政一見,禮賓一設,賜衣一襲,衛而出之於境,不令惑眾也。況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凶穢之餘,豈宜令入宮禁?

  孔子曰:「敬鬼神而遠之。」古之諸侯,行吊於其國,尚令巫祝先以桃茢祓除不祥,然後進吊。今無故取朽穢之物,親臨觀之,巫祝不先,桃茹不用,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舉其失,臣實恥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諸水火,永絕根本,斷天下之疑,絕後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聖人之所作為,出於尋常萬萬也。豈不盛哉!豈不快哉!佛如有靈,能作禍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鑒臨,臣不怨悔。無任感激懇悃之至,謹奉表以聞。臣某誠惶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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