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公將如棠觀魚者。
臧僖伯諫曰:「凡物不足以講大事,其材不足以備器用,則君不舉焉。
君將納民於軌物者也。
故講事以度軌量,謂之『軌』;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
不軌不物,謂之亂政。
亂政亟行,所以敗也。
故春蒐、夏苗、秋獮、冬狩,皆於農隙以講事也。
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歸而飲至,以數軍實。
昭文章,明貴賤,辨等列,順少長,習威儀也。
鳥獸之肉不登於俎,皮革、齒牙、骨角、毛羽不登於器,則君不射,古之制也。
若夫山林川澤之實,器用之資,皂隸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公曰:「吾將略地焉。
」遂往,陳魚而觀之。
僖伯稱疾不從。
書曰:「公矢魚於棠。
」非禮也,且言遠地也。
。
譯文春天,隱公準備到棠地觀看漁民捕魚。臧僖伯進諫說:「凡是物品不能用到講習祭祀、軍事等大事上,或者所用材料不能製作禮器和兵器,那麼,國君就不要親自去接觸它。國君是把民眾引向社會規範和行為準則的人。所以,講習大事以法度為準則進行衡量,叫做『軌』,選取材料製作器物以顯示它的文彩,叫做『物』。事情不合乎軌、物,叫做亂政。屢屢亂政,這就是所以敗亡的原因了。所以,春、夏、秋、冬四季的狩獵活動,都是在農閒時節進行,並(借這個機會)講習軍事。每三年演練一次,回國都要對軍隊進行休整。並要到宗廟進行祭告,宴飲慶賀,清點軍用器物和獵獲物。(在進行這些活動的時候,)要(使車馬、服飾、旌旗等)文彩鮮艷,貴賤分明,等級井然,少長有序:這都是講習大事的威儀啊!鳥獸的肉不能拿來放到祭祀用的器具里,皮革、牙齒、骨角和毛羽不能用來製作軍事器物,這樣的鳥獸,君主就不會去射它,這是自古以來的規矩啊!至於山林川澤的物產,一般器物的材料,這都是僕役們去忙活,有關官吏按職分去管理的事,而不是君主所應涉足的事。」隱公說:「我準備到那裡去巡視。」於是就去了(棠地),讓漁民把各種漁具都擺出來捕魚,他在那裡觀賞。僖伯推說有病沒有隨同前往。《春秋》上說:「隱公在棠地陳設漁具。」(這是說他棠地觀魚這一行為)不合禮法啊,並且說他去的地方遠離國都。
注釋春:指魯隱公五年(前718)春季。公:指魯隱公。公元前722年至公元前712年在位。按《春秋》和《左傳》的編著體例,凡是魯國國君都稱公,後邊《曹劌論戰》等篇均如是。魯國是姬姓國,其開國君主是周公旦之子伯禽,其地在今山東西南部。如:往。如:往。棠:也寫作唐,魯國邑名,在今山東魚台縣東。魚:通「漁」,動詞,捕魚。臧僖伯:魯孝公之子、魯惠公之兄、魯隱公之伯父,名彄(又作「驅」「弓區」)(kōu),字子臧,封於臧(今郯城縣),伯為排行,僖是諡號。 丗本:孝公生僖伯彄,彄生哀伯達(臧哀伯或臧孫達),達生伯氏缾,缾生文仲辰(臧文仲),辰是臧僖伯曾孫。講:講習,訓練。大事:指祭祀和軍事活動等。材:材料,原料。器用:指祭祀所用的器具與軍事物資。舉:指行動。納:納入。軌物:法度和準則。度(duó):計量。量:軌則,法度。章:通「彰」,彰明,發揚。采:物之有華飾者又彩色也,五彩相間曰采。亟:多次,屢次。春蒐(sōu):指春天打獵。蒐,搜尋,謂搜尋不產卵、未懷孕的禽獸。夏苗:指夏天打獵,謂捕獵傷害莊稼的禽獸。秋獮(xiǎn):指秋天打獵。獮,殺,謂順秋天肅殺之氣,進行捕獵活動。冬狩(shòu):指冬天打獵。狩,圍守,謂冬天各種禽獸都已長成,可以不加選擇地加以圍獵。按:「春蒐、夏苗、秋獮、冬狩」云云,說明我們的先民在狩獵活動中已有生態平衡意識,也同時說明大凡有組織的狩獵活動,都帶有軍事演習的性質,並不單單是為狩獵而狩獵。治兵:指練兵、比武等軍事演習活動。振旅:整頓部隊。飲至:古代的一種禮儀活動。凡盟會、外交和重大軍事行動結束以後,都要告於宗廟,並舉行宴會予以慶賀。軍實:指軍用車輛、器物和戰鬥中的俘獲等。昭:表明。文章:服飾、旌旗等的顏色花紋。登:裝入,陳列。俎(zǔ):古代舉行祭祀活動時用以盛牛、羊等祭品的禮器。射:激矢及物曰射。山林:材木樵薪之類。川澤:菱芡魚龜之類。資:材資也。皂(zào)隸:本指奴隸,這裡指做各種雜務的僕役。略地:到外地巡視。陳:陳設,張設也。稱疾:推說有病。(注意:古代分言「疾」和「病」,輕者為「疾」,重者為「病」。)書:指《春秋》。矢:通「施」,實施,陳設。這一句的意思是:隱公在棠陳列漁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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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罷此文,讀者也許會提出這樣的問題:魯隱公作為一國之君,到棠地看看漁民怎樣捕魚,有什麼了不得,也值得這位臧大夫大驚小怪,還要苦口婆心、掰開揉碎地講那麼多大道理?難道國君連這點自由也沒有嗎?馬克思主義認為:分析、考察和認識任何一種歷史現象,都必須把該歷史現象放回到產生它的歷史環境中去。臧僖伯之所以諫阻隱公到棠地觀魚,是因為隱公這一活動,不符合那個時代一個國君應該遵循並身體力行的行為規範。不符合,就會「亂政」;而屢屢「亂政」,就會導致國家的敗亡。況且,隱公遠離國都,到棠地觀魚,並非為了體察民情,更不是與民同樂,而僅僅是他本人的一種遊樂活動。也正因為如此,他才不敢對臧僖伯的諫言說一個「不」字,最後不得不以「吾將略地焉」為藉口,堅持到那裡尋樂去。
這篇諫辭的最大特點,是緊緊圍繞着一個「禮」字展開勸諫,從觀點到為闡明觀點所舉述的諸多理由及作為論據的事物和行為,都沒有稍稍離開這個「禮」字。也就是說,沒有稍稍離開制約當時國君行為的規範和準則。另一個也很明顯的特點是,勸諫的緣起雖然是「公將如棠觀魚」,勸諫的直接目的也是阻止隱公「如棠觀魚」,但諫辭中對此事卻不着一語。這不單單是婉言法,更重要的是,這種表達法反映出進諫者進諫的着眼點,並不在於隱公「如棠觀魚」這一具體行為,而是當時的整個禮制。如果隱公聽了臧僖伯這番諫辭明白了「禮」對他的制約性,「如棠觀魚」這種「非禮」的事自然也就不會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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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王夫差敗越於夫椒,報槜李也。
遂入越。
越子以甲楯五千保於會稽,使大夫種因吳太宰嚭以行成。
吳子將許之。
伍員曰:「不可。
臣聞之:『樹德莫如滋,去疾莫如盡。
』昔有過澆殺斟灌以伐斟鄩,滅夏後相。
後緡方娠,逃出自竇,歸於有仍,生少康焉,為仍牧正。
惎澆能戒之。
澆使椒求之,逃奔有虞,為之庖正,以除其害。
虞思於是妻之以二姚,而邑諸綸,有田一成,有眾一旅。
能布其德,而兆其謀,以收夏眾,撫其官職;使女艾諜澆,使季杼誘豷,遂滅過、戈,復禹之績。
祀夏配天,不失舊物。
今吳不如過,而越大於少康,或將豐之,不亦難乎?勾踐能親而務施,施不失人,親不棄勞,與我同壤而世為仇讎。
於是乎克而弗取,將又存之,違天而長寇讎,後雖悔之,不可食已。
姬之衰也,日可俟也。
介在蠻夷,而長寇讎,以是求伯,必不行矣。
」 弗聽。
退而告人曰:「越十年生聚,而十年教訓,二十年之外,吳其為沼乎!」 。
吳公子札來聘。
……請觀於周樂。
使工為之歌《周南》、《召南》,曰:「美哉!始基之矣,猶未也,然勤而不怨矣。
為之歌《邶》、《鄘》、《衛》,曰:「美哉,淵乎!憂而不困者也。
吾聞衛康叔、武公之德如是,是其《衛風》乎?」為之歌《王》曰:「美哉!思而不懼,其周之東乎!」為之歌《鄭》,曰:「美哉!其細已甚,民弗堪也。
是其先亡乎!」為之歌《齊》,曰:「美哉,泱泱乎!大風也哉!表東海者,其大公乎?國未可量也。
」為之歌《豳》,曰:「美哉,盪乎!樂而不淫,其周公之東乎?」為之歌《秦》,曰:「此之謂夏聲。
夫能夏則大,大之至也,其周之舊乎!」為之歌《魏》,曰:「美哉,渢渢乎!大而婉,險而易行,以德輔此,則明主也!」為之歌《唐》,曰:「思深哉!其有陶唐氏之遺民乎?不然,何憂之遠也?非令德之後,誰能若是?」為.之歌《陳》,曰:「國無主,其能久乎!」自《鄶》以下無譏焉!為之歌《小雅》,曰。
「美哉!思而不貳,怨而不言,其周德之衰乎?猶有先王之遺民焉!」為之歌《大雅》,曰:「廣哉!熙熙乎!曲而有直體,其文王之德乎?」為之歌《頌》,曰:「至矣哉!直而不倨,曲而不屈;邇而不逼,遠而不攜;遷而不淫,復而不厭;哀而不愁,樂而不荒;用而不匱,廣而不宣;施而不費,取而不貪;處而不底,行而不流。
五聲和,八風平;節有度,守有序。
盛德之所同也!」見舞《象箾》、《南龠》者,曰:「美哉,猶有憾!」見舞《大武》者,曰:「美哉,周之盛也,其若此乎?」見舞《韶濩》者,曰:「聖人之弘也,而猶有慚德,聖人之難也!」見舞《大夏》者,曰:「美哉!勤而不德。
非禹,其誰能修之!」見舞《韶箾》者「,曰:「德至矣哉!大矣,如天之無不幬也,如地之無不載也!雖甚盛德,其蔑以加於此矣。
觀止矣!若有他樂,吾不敢請已!」 。
夏四月,取郜大鼎於宋,納於大廟,非禮也。
臧哀伯諫曰:「君人者,將昭德塞違,以臨照百官;猶懼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孫。
是以清廟茅屋,大路越席,大羹不致,粢食不鑿,昭其儉也;袞冕黻珽,帶裳幅舄,衡紞紘綖,昭其度也;藻率鞞鞛,鞶厲游纓,昭其數也;火龍黼黻,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鍚鸞和鈴,昭其聲也;三辰旂旗,昭其明也。
夫德,儉而有度,登降有數。
文物以紀之,聲明以發之,以臨照百官,百官於是乎戒懼,而不敢易紀律。
今滅德立違,而置其賂器於大廟,以明示百官。
百官象之,其又何誅焉?國家之敗,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寵賂章也。
郜鼎在廟,章孰甚焉?武王克商,遷九鼎於雒邑,義士猶或非之,而況將昭違亂之賂器於大廟。
其若之何?」公不聽。
(周內史聞之,曰:「臧孫達其有後於魯乎!君違,不忘諫之以德。
」)。
春,公將如棠觀魚者。
臧僖伯諫曰:「凡物不足以講大事,其材不足以備器用,則君不舉焉。
君將納民於軌物者也。
故講事以度軌量,謂之『軌』;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
不軌不物,謂之亂政。
亂政亟行,所以敗也。
故春蒐、夏苗、秋獮、冬狩,皆於農隙以講事也。
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歸而飲至,以數軍實。
昭文章,明貴賤,辨等列,順少長,習威儀也。
鳥獸之肉不登於俎,皮革、齒牙、骨角、毛羽不登於器,則君不射,古之制也。
若夫山林川澤之實,器用之資,皂隸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公曰:「吾將略地焉。
」遂往,陳魚而觀之。
僖伯稱疾不從。
書曰:「公矢魚於棠。
」非禮也,且言遠地也。
。
衛莊公娶於齊東宮得臣之妹,曰莊姜。
美而無子,衛人所為賦《碩人》也。
又娶於陳,曰厲媯。
生孝伯,蚤死。
其娣戴媯生桓公,莊姜以為己子。
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
有寵而好兵,公弗禁,莊姜惡之。
石碏諫曰:「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弗納於邪。
驕奢淫佚,所自邪也。
四者之來,寵祿過也。
將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猶未也,階之為禍。
夫寵而不驕,驕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鮮矣。
且夫賤妨貴,少陵長,遠間親,新間舊,小加大,淫破義,所謂六逆也。
君義,臣行,父慈,子孝,兄愛,弟敬,所謂六順也。
去順效逆,所以速禍也。
君人者,將禍是[通「事」]務去,而速之,無乃不可乎?」弗聽。
其子厚與州吁游,禁之,不可。
桓公立,乃老。
鄭武公、莊公為平王卿士。
王貳於虢,鄭伯怨王。
王曰:「無之。
」故周鄭交質。
王子狐為質於鄭,鄭公子忽為質於周。
王崩,周人將畀虢公政。
四月,鄭祭足帥師取溫之麥。
秋,又取成周之禾。
周鄭交惡。
君子曰:「信不由中,質無益也。
明恕而行,要之以禮,雖無有質,誰能間之?苟有明信,澗溪沼沚之毛,蘋蘩薀藻之菜,筐筥錡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薦於鬼神,可羞於王公,而況君子結二國之信,行之以禮,又焉用質?《風》有《采蘩》、《采蘋》,《雅》有《行葦》、《泂酌》,昭忠信也。
」。
會於向,將執戎子駒支。
范宣子親數諸朝。
曰:「來,姜戎氏。
昔秦人迫逐乃祖吾離於瓜州,乃祖吾離被苫蓋,蒙荊棘,以來歸我先君。
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與女剖分而食之。
今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蓋言語漏泄,則職女之由。
詰朝之事,爾無與焉!與,將執女。
」對曰:「昔秦人負恃其眾,貪於土地,逐我諸戎。
惠公蠲其大德,謂我諸戎是四岳之裔胄也,毋是翦棄。
賜我南鄙之田,狐狸所居,豺狼所嗥。
我諸戎除翦其荊棘,驅其狐狸豺狼,以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至於今不貳。
昔文公與秦伐鄭,秦人竊與鄭盟而舍戍焉,於是乎有餚之師。
晉御其上,戎亢其下,秦師不復,我諸戎實然。
譬如捕鹿,晉人角之,諸戎掎之,與晉踣之,戎何以不免?自是以來,晉之百役,與我諸戎相繼於時,以從執政,猶餚志也,豈敢離逷?今官之師旅,無乃實有所闕,以攜諸侯,而罪我諸戎。
我諸戎飲食衣服不與華同,贄幣不通,言語不達,何惡之能為?不與於會,亦無瞢焉。
」賦《青蠅》而退。
宣子辭焉,使即事於會,成愷悌也。
子皮欲使尹何為邑。
子產曰:「少,未知可否。
」子皮曰:「願,吾愛之,不吾叛也。
使夫往而學焉,夫亦愈知治矣。
」子產曰;「不可。
人之愛人,求利之也。
今吾子愛人則以政。
猶未能操刀而使割也,其傷實多。
子之愛人,傷之而已,其誰敢求愛於子?子於鄭國,棟也。
棟折榱崩,僑將厭焉,敢不盡言?子有美錦,不使人學制焉。
大官大邑,身之所庇也,而使學者制焉。
其為美錦,不亦多乎?僑聞學而後入政,未聞以政學者也。
若果行此,必有所害。
譬如田獵,射御貫,則能獲禽;若未嘗登車射御,則敗績厭覆是懼,何暇思獲?子皮曰:「善哉!虎不敏。
吾聞君子務知大者、遠者,小人務知小者、近者。
我,小人也。
衣服附在吾身,我知而慎之;大官、大邑,所以庇身也,我遠而慢之。
微子之言,吾不知也。
他日我曰:『子為鄭國,我為吾家,以庇焉,其可也。
』今而後知不足。
自今請雖吾家,聽子而行。
」子產曰:「人心之不同,如其面焉。
吾豈敢謂子面如吾面乎?抑心所謂危,亦以告也。
」子皮以為忠,故委政焉。
子產是以能為鄭國。
。
夏,會於葵丘,尋盟,且修好,禮也。
王使宰孔賜齊侯胙,曰:「天子有事於文武,使孔賜伯舅胙。
」齊侯將下拜。
孔曰:「且有後命。
天子使孔曰:『以伯舅耋老,加勞,賜一級,無下拜!」』對曰:「天威不違顏咫尺,小白余敢貪天子之命『無下拜』!恐隕越於下,以遺天子羞,敢不下拜?」下,拜,登,受。
齊侯與蔡姬乘舟於囿,盪公。
公懼變色;禁之,不可。
公怒,歸之,未之絕也。
蔡人嫁之。
四年春,齊侯以諸侯之師侵蔡,蔡潰,遂伐楚。
楚子使與師言曰:「君處北海,寡人處南海,唯是風馬牛不相及也。
不虞君之涉吾地也,何故?」管仲對曰:「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太公曰:『五侯九伯,女實征之,以夾輔周室。
』賜我先君履:東至於海,西至於河,南至於穆陵,北至於無棣。
爾貢包茅不入,王祭不共,無以縮酒,寡人是征;昭王南征而不復,寡人是問。
」對曰:「貢之不入,寡君之罪也,敢不共給?昭王之不復,君其問諸水濱。
」師進,次於陘。
夏,楚子使屈完如師。
師退,次於召陵。
齊侯陳諸侯之師,與屈完乘而觀之。
齊侯曰:「豈不榖是為? 先君之好是繼,與不榖同好,如何?」對曰:「君惠徼福於敝邑之社稷,辱收寡君,寡君之願也。
」齊侯曰:「以此眾戰,誰能御之!以此攻城,何城不克!」對曰:「君若以德綏諸侯,誰敢不服? 君若以力,楚國方城以為城,漢水以為池,雖眾,無所用之!」屈完及諸侯盟。
吳王夫差乃告諸大夫曰:「孤將有大志於齊,吾將許越成,而無拂吾慮。
若越既改,吾又何求?若其不改,反行,吾振旅焉。
」申胥諫曰:「不可許也。
夫越非實忠心好吳也,又非懾畏吾甲兵之強也。
大夫種勇而善謀,將還玩吳國於股掌之上,以得其志。
夫固知君王之蓋威以好勝也,故婉約其辭,以從逸王志,使淫樂於諸夏之國,以自傷也。
使吾甲兵鈍弊,民人離落,而日以憔悴,然後安受吾燼。
夫越王好信以愛民,四方歸之,年穀時熟,日長炎炎,及吾猶可以戰也。
為虺弗摧,為蛇將若何?」吳王曰:「大夫奚隆于越?越曾足以為大虞乎?若無越,則吾何以春秋曜吾軍士?」乃許之成。
將盟,越王又使諸稽郢辭曰:「以盟為有益乎?前盟口血未乾,足以結信矣。
以盟為無益乎?君王舍甲兵之威以臨使之,而胡重於鬼神而自輕也。
」吳王乃許之,荒成不盟。
。
穆王將征犬戎,祭公謀父諫曰:「不可。先王耀德不觀兵。夫兵,戢而時動,動則威;觀則玩,玩則無震。是故周文公之《頌》曰:『載戢干戈,載櫜弓矢;我求懿德,肆於時夏。允王保之。』先王之於民也,茂正其德,而厚其性;阜其財求,而利其器用;明利害之鄉,以文修之,使務利而避害,懷德而畏威,故能保世以滋大。
昔我先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也,棄稷弗務,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竄於戎翟之間。不敢怠業,時序其德,纂修其緒,修其訓典;朝夕恪勤,守以惇篤,奉以忠信,奕世戴德,不忝前人。至於武王,昭前之光明,而加之以慈和,事神保民,莫不欣喜。商王帝辛,大惡於民,庶民弗忍,欣戴武王,以致戎於商牧。是先王非務武也,勤恤民隱,而除其害也。
夫先王之制:邦內甸服,邦外侯服,侯、衛賓服,夷、蠻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賓服者享,要服者貢,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時享,歲貢,終王,先王之訓也。
有不祭,則修意;有不祀,則修言;有不享,則修文;有不貢,則修名;有不王,則修德。序成而有不至,則修刑。於是乎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讓不貢,告不王。於是乎有刑罰之辟,有攻伐之兵,有征討之備,有威讓之令,有文告之辭。布令陳辭,而又不至,則又增修於德,無勤民於遠。
是以近無不聽,遠無不服。今自大畢、伯士之終也,犬戎氏以其職來王,天子曰:『予必以不享征之』,且觀之兵,其無乃廢先王之訓,而王幾頓乎?吾聞夫犬戎樹惇,能帥舊德,而守終純固,其有以御我矣。」王不聽,遂征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歸。自是荒服者不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