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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相矛盾 / 矛與盾》

韓非 〔先秦〕

楚人有鬻盾與矛者,譽之曰:「吾盾之堅,物莫能陷也。

」又譽其矛曰:「吾矛之利,於物無不陷也。

」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 其人弗能應也。

夫不可陷之盾與無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

自相矛盾 / 矛與盾 - 譯文及註釋

譯文有一個楚國人,既賣盾又賣矛。他誇耀自己的盾,說:「我的盾堅固無比,沒有什麼東西能夠穿透它。」又誇耀自己的矛,說:「我的矛鋒利極了,任何堅固的東西都穿得透。」有人問他:「如果用您的矛刺您的盾,結果會怎麼樣呢?」那人張口結舌,一句話也回答不上來。什麼都不能刺穿的盾與什麼都能刺穿的矛,不可能同時存在於這個世界上。

注釋矛:古代用來刺殺敵人的長柄兵器,矛的基本形制有狹葉、闊葉、長葉、葉刃帶系和凹口骹式等。盾:盾牌,古代作戰時遮擋刀劍用。譽:讚譽,誇耀。曰:說,講。吾:我。陷:穿透、刺穿的意思 。或:有人。以:使用;用。子:您,對人的尊稱。何如:怎麼樣。應:回答。利:鋒利,銳利。其:助詞。這裡指那個賣矛和盾的人。弗能:不能。弗,不。之:的。鬻(yù):賣。者:...的人。莫:沒有什麼。夫:用在句首,引起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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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

作者:韓非

韓非子生於周赧王三十五年(約公元前281年),卒於秦王政十四年(公元前233年),韓非為韓國公子(即國君之子),漢族,戰國末期韓國人(今河南省新鄭)。師從荀子,是中國古代著名的哲學家、思想家,政論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後世稱「韓子」或「韓非子」,中國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 

韓非其它诗文

《師曠撞晉平公》

韓非 〔先秦〕

晉平公與群臣飲,飲酣,乃喟然嘆曰:「莫樂為人君!惟其言而莫之違。

」師曠侍坐於前,援琴撞之。

公被衽而避,琴壞於壁。

公曰:「太師誰撞?」師曠曰:「今者有小人言於側者,故撞之。

」公曰:「寡人也。

」師曠曰:「啞!是非君人者之言也。

」左右請除之。

公曰:「釋之,以為寡人戒。

」。

《宋人酤酒》

韓非 〔先秦〕

  宋人有酤酒者,升概甚平,遇客甚謹,為酒甚美,懸幟甚高,然貯而不售,酒酸。怪其故,問其所知閭長者楊倩,倩曰:「汝狗猛邪?「曰:「狗猛,則酒何故而不售?「曰:「人畏焉。或令孺子懷錢挈壺罋而往酤,而狗迓而齕之,此酒所以酸而不售也。」夫國亦有狗。有道之士懷其術而欲以明萬乘之主,大臣為猛狗迓而齕之。此人主之所以為蔽,而有道之士所以不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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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易》

韓非 〔先秦〕

  危者使平,易者使傾,易之道也。處憂患而求安平者,其惟危懼乎!故《乾》以惕無咎,《震》以恐致福。

  修辭立其誠。修其內則為誠,修其外則為巧言。《易》以辭為重。《上系》終於默而成之,養其誠也。《下系》終於六辭,驗其誠不誠也。辭非止言語,今之文,古所謂辭也。

  「履霜」戒於未然,「月幾望」戒於將然。易貴未然之防,至於幾則危矣。

  潛龍以不見成德,管寧所以箴邴原也。全身以待時,杜襲所以戒繁欽也。《易》曰:「括囊,無咎無譽。」

  貞者,元之本。周公曰:「冬日之閉凍也不固,則春夏之長草木也不茂。」見《韓非?解老》。可以發明貞固之說。

  《乾》初九,復也,「潛龍勿用」,即閉關之義。《坤》初六,姤也,「履霜堅冰至」,即女壯之戒。

  《淮南·人間訓》云:「《易》曰『潛龍勿用』者,言時之不可以行也,故『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終日乾乾』,以陽動也。『夕惕若厲』,以陰息也。因日以動,因夜以息,唯有道者能行之。」以陰陽言日夕,《易》說所未及。

  蔡澤謂《易》曰:「『亢龍有悔』,此言上而不能下,信而不能詘,往而不能自反者也。」亦善言《易》矣。澤相秦數月而歸相印,非苟知之。賈誼《書》云:「亢龍往而不能反,故《易》曰『有悔』。潛龍入而不能出,故《易》曰『勿用』。龍之神也,其惟蜚龍乎!」

  《越絕》引《易》進退存亡之言曰:「進有退之義,存有亡之幾,得有喪之理。」陸宣公云:「喪者,得之理。得者,喪之端。」其語本此。

  《坤》之六五,程子以為羿、莽、媧、武,非常之變。干寶之說曰:「柔居尊位,若成昭之主、周霍之臣也。百官總己,專斷萬機,雖情體信順而貌近僭疑。言必忠信,行必篤敬,然後可以取信於神明,無尤於四海。」愚謂此說為長。

  《乾》、《坤》之次《屯》曰:「建侯。」封建與天地並立。一旅復夏,共和存周,封建之效也。匹夫亡秦,五胡覆晉,郡縣之失也。

  古者君臣之際,分嚴而情通。上天下澤《履》,其分嚴也。山上有澤《咸》,其情通也。不嚴則為《未濟》之三陽失位,不通則為《否》之天下無邦。

  《陰符經》云:「天地之道浸,故陰陽勝。」愚嘗讀《易》之《臨》曰:「剛浸而長。」《遁》曰:「浸而長也。」自《臨》而長為《泰》,自《遁》而長為《否》,浸者漸也,聖人之戒深矣。

  「繫於苞桑」,三柔在下而戒之也。「繫於金柅」,一柔方進而止之也。

  《蒙》之剛中,二也,占而求之曰「初筮」。《比》之剛中,五也,占而從之曰「原筮」。

  「童蒙」應於二之剛,則吉養之早也。「童觀」遠於五之剛,則吝見之小也。

  信君子者,治之原,《隨》之九五曰:「孚於嘉,吉。」信小人者,亂之機,《兌》之九五曰:「孚於剝,有厲。」

  鳴謙則吉,鳴豫則凶。鳴者,心聲之發也。「未知獲戾於上下」,鳴謙者歟?「二三子亦姑謀樂」,鳴豫者歟?

  柔而剛則能遷善,剛而柔則能順理。《復》之六三,柔而不中,勉為初之剛而屢失,故頻復。《巽》之九三,剛而不中,勉為初之柔而屢失,故頻巽。

  《小畜》上九,月幾望則凶,陰亢陽也。《歸妹》六五,月幾望則吉,陰應陽也。《中孚》六四,月幾望則無咎,陰從陽也。曰「幾」者,戒其將盈,陰盈則陽消矣。

  《同人》之初曰「出門」,《隨》之初曰「出門」,謹於出門之初,則不苟同,不詭隨。

  冥於豫而勉其有渝,開遷善之門也。冥於升而勉其不息,回進善之機也。

  「大蹇朋來」,進君子之真朋也。「渙其群」,退小人之偽朋也。泰言朋,否言群。

  君子進而眾賢聚,故《復》「朋來無咎」。眾賢盛而君子安,故《解》「朋至斯孚」。君子之志行而小人之心服,故《豫》「勿疑朋盍簪」。

  《易》言「密雲不雨」者二:《小畜》終於「既雨」者,陽之極為陰也;《小過》終於「已亢」者,陰之極為陽也。畜極則通,過極則亢。

  「謹乃儉德,惟懷永圖」,故甘節吉。「盜言孔甘,亂是用餤」,故甘臨無攸利。

  「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故曰:「舍車而徒,義弗乘也。」

  「萬鍾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故曰:「自求口實,觀其自養也。」

  召平、董公、四皓、魯兩生之流,士不以秦而賤也。伏生、浮丘伯之徒,經不以秦而亡也。萬石君之家,俗不以秦而壞也。《剝》之終曰:「碩果不食。」陽非陰之所能剝。

  下陽舉而虢亡,虎牢城而鄭懼,西河失而魏蹙,大峴度而燕危,故曰:「設險以守其國。」狄患攘而民怨結,宗藩弱而戚黨顓,柄臣揃而官寺恣,寇叛平而方鎮強,故曰:「思患而豫防之。」

  《復》曰「朋來」,所以致泰;《泰》曰「朋亡」,所以保泰。

  陽大陰小而言陰陽,闔而辟也;朔先晦後而言晦朔,終而始也。

  《爾雅》小罍謂之《坎》,大琴謂之《離》,萬物之象無非《易》也。

  《易》之終始皆陽也,始於《乾》之初九,終於《未濟》之上九。《易》於《蠱》,終則有始;於《剝》,消息盈虛;於《復》,反覆其道;皆曰天行也。然則無與於人事歟?曰:「聖人以天自處,扶陽抑陰,盡人事以回天運,而天在我矣。」

  言行可以欺於人,而不可以欺於家,故《家人》之《象》曰:「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恆。」

  《復》之初,即《乾》之元,碩果不食則生矣,復之所謂仁也。《乾》為木果,在春為仁,發生也,在冬為干,歸根也,終而復始。

  張子曰:「《易》為君子謀,不為小人謀。」朱子謂:聖人作《易》,示人以吉凶,言利貞,不言利不貞;言貞吉,不言不貞吉;言利禦寇,不言利為寇也。

  聞之前修曰:「《中庸》誠敬,自有乾坤,即具此理。」《乾》九二言:「龍,德正中。庸言之信,庸行之謹,閑邪存其誠。」《坤》六二言:「敬以直內。」

  「《復》以自知」,必自知,然後見天地之心。有不善,未嘗不知,自知之明也。

  致命遂志,命可致而志不可奪。行法俟命,命可制而法不可變。

  下學而上達,故《大畜》上九:「何天之衢,亨。」

  魏相以《易》相漢,能上陰陽之奏,而不能防戚宦之萌,不知繫於金柅之戒也。匡衡以《詩》相漢,能陳《關雎》之義,而不能止奄寺之惡,不知昏椓靡共之戒也。經術雖明,奚益焉?

  五陽之盛而一陰生,是以聖人謹於微。齊桓公七年始霸,十四年陳完奔齊,亡齊者已至矣。漢宣帝甘露三年,匈奴來朝,而王政君已在太子宮。唐太宗以武德丙戌即位,而武氏已生於前二年。我藝祖受命之二年,女真來貢,而宣和之禍乃作於女真。張芸叟曰:「《易》者極深而研幾。當潛而勿用之時,必知有亢;當履霜之時,必知有戰。」

  《易》言「積善」曰家,《大學》言「興仁興讓」曰家,家可以不正乎?

  世之治也,君子以直勝小人之邪。《易》曰:「田獲三狐,得黃矢。」世之亂也,小人以狡勝君子之介。《詩》曰:「有兔爰爰,雉離於羅。」

  《易》者,象也。木上有水為《井》,以木巽火為《鼎》,上止下動為《頤》,頤中有物為《噬嗑》,《小過》有飛鳥之象焉。余卦可以類求。王輔嗣忘象之說,蒙莊緒餘爾。

  《左傳疏》引《易》云:「伏羲作十言之教,曰:『乾、坤、震、巽、坎、離、艮、兌、消、息。』」朱子發以為鄭康成之語。愚謂:「正其本而萬物理,失之毫釐,差以千里。」見於《易緯通卦驗》。漢儒皆謂之《易》,則此所謂「《易》」雲者,蓋緯書也。

  鄭康成《詩箋》多改字,其注《易》亦然。如「包蒙」,謂「包」當作「彪」,文也;《泰》「包荒」,謂「荒」讀為「康」,虛也;《大畜》「豶豕之牙」,謂「牙」讀為「互」;《大過》「枯楊生荑」,謂「枯」音「姑」,無姑,山榆;《晉》「錫馬蕃庶」,讀為「藩遮」,謂蕃遮,禽也;《解》「百果草木皆甲宅」,「皆」讀如「解」,「解」謂「坼」,呼皮曰甲,根曰宅;《困》「劓刖」,當為「倪仉」;《萃》「一握為笑」,「握」讀為「夫三為屋」之「屋」;《繫辭》「道濟天下」,「道」當作「導」;「言天下之至賾」,「賾」當為「動」;《說卦》「為乾卦」,「乾」當為「干」。其說多鑿。鄭學今亡傳,《釋文》及《正義》間見之。

  《書序》:八卦之說,謂之八索,求其義也。而賈逵以為八王之法;張平子以為《周禮》八議之刑。索,空也,空設之。唯馬融以為八卦。杜預但云:「古書名。」蓋孔安國《書序》猶未行也。愚按:《國語》史伯曰:「平八索以成人。」韋昭註:謂八體以應八卦也。謂《乾》為首,《坤》為腹,《震》為足,《巽》為股,《離》為目,《兌》為口,《坎》為耳,《艮》為手。此足以證孔、馬之說。

  《易正義》云:「伏犧制卦,文王繫辭,孔子作十翼。」朱子謂:《繫辭》本文王、周公所作之辭,繫於卦爻之下者。《上系》、《下系》乃孔子所述《繫辭》之傳也。《彖》即文王所系之辭。《象》者,卦之上下兩象,及兩象之六爻,周公所系之辭也。《彖》、《象》、《上、下傳》者,孔子釋經之辭也。愚按:《釋文》云:「王肅本作《繫辭上傳》,訖於《雜卦》,皆有傳字。」《本義》從之。《漢儒林傳》云:「孔子晚而好《易》,讀之韋編三絕,而為之傳。」王肅本是也。

  阮逸云:「《易》著人事,皆舉商、周。帝乙歸妹、高宗伐鬼方、箕子之明夷,商事也。密雲不雨、自我西郊、王用亨於岐山,周事也。」朱子發云:「《革》存乎湯、武,《明夷》存乎文王、箕子,復存乎顏氏之子。故曰:存乎其人。」朱文公謂:疑皆帝乙、高宗、箕子占得此爻。

  《明夷》之《彖》曰「文王、箕子」者,《易》《洪範》道統在焉,用晦所以明道也。象數相為經緯,皆演於商之季世。

  桓譚《新論》云:「《連山》八萬言,《歸藏》四千三百言。」《夏易》詳而《殷易》簡,未詳所據。

  孔子卜得《賁》,孔子曰:「不吉。」子貢曰:「夫《賁》亦好矣,何謂不吉乎?」孔子曰:「夫白而白,黑而黑,夫賁又何好乎?」《呂氏春秋》:「賁,色不純也。」

  苕溪劉氏云:「《夬》以五君子決一小人,不曰小人道消,而曰道憂,蓋上下交而志同,如『泰』之時,然後小人之道不行。若以五君子臨一小人,徒能使之憂而已。惟其有憂,則將圖之,無不至矣。」愚謂:小人道消,嘉祐是也;小人道憂,元祐是也。

  《井》之九三,荊公解云:「求王明,孔子所謂異乎人之求也。君子之於君也,以不求求之;其於民也,以不取取之;其於天也,以不禱禱之;其於命也,以不知知之。《井》之道無求也,以不求求之而已。」文意精妙,諸儒所不及。

  王輔嗣以「寂然至無」為「復」。又云:「冬至陰之復,夏至陽之復。」蘇子美辨其非。愚謂:先儒云:「至靜之中,有動之端,所以見天地之心。」與「寂然至無」之說異矣。「冬至陰之復」,蓋如周子「利貞誠之復」,就歸處言之。荊公曰:「陽以進為復,初九是也;陰以退為復,六二、六三、六四是也。」

  薛氏曰:「《易》以初爻為七日者,舉前卦而雲也。《復》之『七日來復』,《震》、《既濟》之『七日得』,皆舉初爻。」

  葉少蘊謂:凡《易》見於有為者,皆言用。用之者何,體也,而《易》不以體對用,故別而論之曰:「《易》無體。」晁景迂曰:「體用本乎釋氏。」

  利貞者,性情也。王輔嗣註:「不性其情,何能久行其正?」程子《顏子好學》論性其情之語本此。

  君子道盛,小人自化,故舜、湯舉皋、伊而不仁者遠。玉泉喻氏云:「《泰》小人道消,非消小人也,化小人為君子也。」

  《泰》初九「拔茅茹以其匯,征吉」,《本義》云:「郭璞《洞林》讀至『匯』字絕句,下卦仿此。」愚按:《正義》曰:「以其匯者,匯,類也,以類相從。征吉者,征,行也。上坤而順,下應於乾,已去則納,故征行則吉。」亦以「匯」字絕句。《泰》之徵吉,引其類以有為;《否》之貞吉,絜其身以有待。

  儉德辟難,朱子謂:收斂其德,不形於外。申屠蟠以之。

  《泰》之三「無往不復」,陽之極也,而否將萌。《否》之四「有命無咎」,陽之復也,而泰將至。

  一許敬宗在文館,唐為武氏矣。一楊畏居言路,元祐為紹聖矣。羸豕之孚,左腹之入,可不戒哉!

  家聲之隤,隴西以為愧;城角之缺,新平以為恥。清議所以維持風俗也。清議廢,風俗壞,則有毀宗澤而譽張邦昌者,有貶張浚而褒秦檜者。觀民風設教,居賢德善俗,可不謹哉!

  齊德衰於召陵,晉志怠於蕭魚;淮平而異、鎛用,潞定而歸真惑。《易》曰:「日中則昃。」《玄》曰:「月闕其摶,不如開明於西。」

  制官刑,則具訓蒙士;無彝酒,則誥教小子。《易》曰:「童牛之梏。」《記》曰:「禁於未發之謂豫。」

  龜靈而焦,雉文而翳,是以衣錦尚絅。蘭薰而摧,玉剛而折,是以危行言孫。此白賁素履,所以無咎。

  知止而後有定,故觀身於《艮》。惻隱之心,仁之端也,故觀心於《復》。

  惟進賢可以正君,故公仲進牛畜、欣、越而歌者之田止;孔明進攸之、禕、允而宮府之體一。惟正己可以格君,故管仲有三歸不能諫六嬖之惑;魏相因許伯不能遏弘石之惡。《泰》曰「拔茅」,《漸》曰「進以正」。

  《乾·文言》曰:「寬以居之。」朱子謂:心廣而道積。程子《易?小畜傳》曰:「止則聚矣。」呂成公謂:心散則道不積。充拓收斂,當兩進其功。

  丹書「敬義」之訓,夫子於《坤》六二《文言》發之。孟子以「集義」為本,程子以「居敬」為先,張宣公謂「工夫並進,相須而相成」也。

  艮者,限也,限立而內外不越。天命,限之內也,不可出。人慾,限之外也,不可入。郭沖晦雲。

  《小畜》下體乾,《復》上體坤,乾、坤相應,故《小畜》初九「復自道」,九二「牽復吉」,與《復》六四「中行獨復」,六五「敦復無悔」,義甚相類。「牽復」中不自失,「敦復」中以自考,二、五皆得中故也。澹庵雲。

  「同人於野」,公之大也;「艮其背」,止之至也,皆見於《彖》,明一卦之義也。

  里克之中立,鄧析之兩可,終於邪而已,故《隨》之六二曰:「弗兼與也。」

  虛美薰心,秦亂之萌;浮文妨要,晉衰之兆,故賁受之以剝。

  廉恥,國之脈也,廉恥泯則國從之。是以楚瓦好賄,郢城危;晉盈求貨,霸業衰;秦賂讒牧,遷為虜;漢金間增,垓敗羽。利之覆邦可畏哉!《大學》之末,七篇之始,所以正人心,塞亂原也。在《益》之屯曰:「莫益之,或擊之。」

  「翰音登於天」,無實之名也,殷浩、房琯以之。

  君子無斯須不學也,黃霸之受《尚書》,趙岐之注《孟子》,皆在患難顛沛中,況優遊暇豫之時乎!《易》曰:「困而不失其所,亨。」

  《連山》首《艮》,《艮》萬物之所終始也。八風始於不周,卦氣始於《中孚》。冬至為曆元,黃鐘為律本。北方終陰而始陽,故謂之朔方。《太玄》紀日於牛宿,紀氣於中首,而以罔冥為元,《艮》之終始萬物也。虞仲翔云:「萬物成始《乾》甲,成終《坤》癸。《艮》東北是甲、癸之間。」沙隨程氏云:「醫家《難經》為《百刻圖》,一歲陰陽升降會於立春,一日陰陽昏曉會於艮時。」此說與《易》合。又云:「北方之氣,至陰而陽生焉。《彖》曰:『《習坎》,重險也。』於物為龜、為蛇,於方為朔、為北,於《太玄》配罔與冥,所以八純卦中獨冠以『習』。」

  日月為易,一奇一耦,陰陽之象也。王介甫《詩說》云:「彼曰『七月、九月』,此曰『一之日、二之日』,何也?陽生矣則言日,陰生矣則言月,與《易·臨》『至於八月有凶』,《復》『七日來復』同意。四月,正陽也,秀葽言月,何也?以言陰生也。陰始於四月,生於五月,而於四月言陰生者,氣之先至者也。」李子思云:「《復》剛長,以日雲者,幸其至之速;《臨》陽消,以月雲者,幸其消之遲。」沙隨程氏云:「陽極於九而少陰生於八,陰之義配月;陰極於六而少陽復於七,陽之義配日。」

  一卦變六十四,六十四卦變四千九十有六。六爻不變與六爻皆變者,其別各六十有四。一爻變與五爻變者,其別各三百八十有四。二爻變與四爻變者,其別各九百有六十。三爻變者,其別一千二百有八十。朱子發謂:《需》「利用恆」者,《需》之《恆》也;《蒙》六五「順以巽」者,《蒙》之《觀》也;《乾》九四「乾道乃革」者,《乾》之《小畜》也。《小畜》之中又有《離》、《兌》,故曰「革」,是謂天下之至變。張真父謂:《易》無所不變,《蒙》曰「困蒙」,《小畜》曰「復自道」,又曰「牽復」,《履》曰「夬履」,《離》曰「履錯然」,《歸妹》曰「跛能履」,《泰》曰「帝乙歸妹」,《臨》曰「咸臨」,《咸》曰「執其隨」,《艮》曰「不拯其隨」,《噬嗑》曰「頤中有物」,《睽》曰「厥宗噬膚」,《損》曰「弗損益之」,又曰「或益之」,《夬》曰「壯於前趾」,又曰「壯於頯」,《遁》曰「執之用黃牛之革」,《鼎》曰「鼎耳革」,《兌》曰「孚於剝」,《未濟》曰「震用伐鬼方」,皆有卦變之象。《小畜》以一陽為復,《兌》以一陰為剝,變之變者也。六十有四,相錯而不相亂。張文饒謂:《臨》之初二,皆曰「咸臨」,有《咸》象也,《咸》之用在《兌》之說也。《履》之九五曰「夬履」,有《夬》象也,《夬》與《履》,《乾》、《兌》相易之卦也。

  《臨》所謂八月,其說有三:一雲自丑至申為《否》;一雲自子至未為《遁》;一雲自寅至酉為《觀》。《本義》兼取《遁》、《觀》二說。《復》所謂七日,其說有三:一謂卦氣起《中孚》,六日七分之後為《復》;一謂過《坤》六位,至《復》為七日;一謂自五月《姤》一陰生,至十一月一陽生。《本義》取自《姤》至《復》之說。

  《易正義》云:「四月純陽,陰在其中,而靡草死;十月純陰,陽在其中,而薺麥生。」《漢和帝紀》「有司奏以為夏至則微陰起,靡草死,可以決小事」,與《月令》不同。張文饒曰:「陽雖生於子,實兆於亥,故十月薺麥生。陰雖生於午,實兆於巳,故四月靡草死。」《參同契》:「二月榆死,八月麥生。」

  「初六履霜,陰始凝也。」見於《魏文帝紀》注,太史丞許芝引《易傳》之言。沙隨程氏、朱文公皆從之。郭京本無「初六」字。

  龜山曰:「子見南子,包承者也。此大人處否而亨之道。」朱文公謂:非所以為訓,若使大人處否而包承小人以得亨利,則亦不足以為大人矣。

  《頤》初九,王輔嗣注云:「安身莫若不競,修己莫若自保。守道則福至,求祿則辱來。」至哉斯言!可書諸紳。

  「病從口入,禍從口出」,傅玄口銘也。《頤》「慎言語,節飲食」,《正義》用其語。

  聖人教人,用「蒙」而不用「復」。蓋「復」者,去其不善而復於善之謂也;若蒙,則無不善,亦未有所失也。周南仲雲。

  趾所以行,輔所以言。「艮其趾」,雖行猶不行也;「艮其輔」,雖言猶不言也。故能時行時止,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馮當可雲。《艮》六四「艮其身」,《象》以「躬」解之。傴背為躬,見背而不見面。朱文公詩云:「反躬艮其背。」止於所不見,止於至善也。

  「帝乙歸妹」,《子夏傳》謂湯之歸妹也。京房載湯嫁妹之辭曰:「無以天子之尊而乘諸侯,無以天子之富而驕諸侯。陰之從陽,女之順夫,本天地之義也。往事爾夫,必以禮義。」荀爽《對策》引「帝乙歸妹」,言湯以娶禮歸其妹於諸侯也。張說《鄎國公主銘》亦云:「帝唐降女,天乙歸妹。」若《左傳》筮遇《泰》之《需》曰:「微子啟,帝乙之元子也。」虞翻亦云:「紂父。」二說不同,《正義》皆略之。

  《離》言「明兩作」,《坎》言「水洊至」。起而上者作也,趨而下者至也。此陸農師之說,朱文公取之。

  范諤昌《證墜簡》:《震·彖辭》脫「不喪匕鬯」四字,程子取之。《漸》上六,疑「陸」字誤,胡安定取之。

  《釋文》引《子夏傳》云:「地得水而柔,水得地而流,故曰『比』。」《周禮疏》謂:坤為土,坎為水。水得土而流,土得水而柔。是水土和合,故象先王建萬國,親諸侯。

  《釋文》引鄭注異字,然《內則》注「明夷睇於左股」,猶有所遺。

  朋盍簪。簪,疾也。至侯果始有「冠簪」之訓。晁景迂云:「古者禮冠,未有簪名。」

  《說苑》周公戒伯禽曰:「《易》曰:『有一道,大足以守天下,中足以守國家,小足以守其身,謙之謂也。』」孔子曰:「《易》曰:『不損而益之,故損;自損而終,故益。』」今《易》無此言。又泄冶曰:「《易》曰:『夫君子居其室云云,君子之所以動天地,可不慎乎?天地動而萬物變化。』」今《易》無末一句,然泄冶在夫子之前,而引《易大傳》之言,殆非也。

  《鹽鐵論》:文學引《易》曰:「小人處盛位,雖高必崩。不盈其道,不恆其德,而能以善終身,未之有也。是以初登於天,後入於地。」《說文》引《易》曰:「地可觀者,莫可觀於木。」今《易》無之,疑《易傳》及《易緯》。

  後漢魯恭引《易》曰:「『潛龍勿用』,言十一月、十二月,陽氣潛藏,未得用事,雖煦噓萬物,養其根荄,而猶盛陰在上,地凍水冰,陽氣否隔,閉而成冬,故曰:『履霜堅冰,陰始凝也;馴致其道,至堅冰也。』言五月微陰始起,至十一月堅冰至也。」又云:「《易》十一月,『君子以議獄緩死。』」又云:「案《易》五月,《姤》用事,經曰:『後以施令,誥四方。』言君以夏至之日,施命令,止四方行者,所以助微陰也。」又引《易》曰:「『有孚盈缶,終來有它,吉』,言甘雨滿我之缶,誠來有我而吉已。」趙溫曰:「於《易》,一為過,再為涉,三而弗改,滅其頂兇。」漢儒說《易》,可以參考。

  王肅注《易》十卷,今不傳。其注「噬乾胏,得金矢」,曰:「四體離陰卦,骨之象。骨在乾肉,脯之象。金矢所以獲野禽,故食之反得金矢。君子於味必思其毒,於利必備其難。」見《太平御覽》。

  《漢郊祀志》引「西鄰之禴祭」,顏師古註:「瀹,煮新菜以祭。」蓋以「禴」為「瀹」。王輔嗣云:「禴,祭之薄者也。沼沚之毛,苹蘩之菜,可羞於鬼神。」亦與顏注同。鄭康成謂:禴,夏祭之名。

  《離》九三,蔡伯靜解云:「鼓缶而歌,當衰而樂也。大耋之嗟,當衰而哀也。盛衰之道,天之常也。君子之心,順其常而已。不樂則哀,皆為其動心而失其常者,故凶。」此說長於古注。

  《京氏易》「剝床以簠」,謂祭器。澹庵云:「《易》於《剝》、《坎》,取象簠簋,以精意寓焉。」

  「上天下澤,《履》」,此《易》之言禮。「雷出地奮,《豫》」,此《易》之言樂。呂成公之說,本於《漢書》「上天下澤,春雷奮作,先王觀象,爰制禮樂。」

  「渙其群」,蘇明允云:「群者,聖人所欲渙以一天下者也。」《本義》取之,謂《程傳》有所不及。

  充善端於「蒙泉」之始,絕惡念於「履霜」之萌。

  《坊記》曰:「不耕穫,不菑畬,凶。」《荀子》曰:「括囊無咎無譽,腐儒之謂也。」《左氏傳》穆姜以「元、亨、利、貞」為《隨》之四德,為是說者,其未見《彖》、《象》、《文言》歟?

  《易緯坤鑿度》注云:「虞世南曰:『不讀《易》,不可為宰相。』」注者未詳其人,亦天下名言也。

  「乾乾」、「夬夬」皆九三重剛也,「謙謙」初六居下卦之下也,「坎坎」六三居重險之間也,「蹇蹇」六二陰居陰也。

  諸卦之爻,皆及卦名。《坤》、《小畜》、《泰》、《大畜》、《既濟》六爻悉無之。

  八卦之象,又有六焉:巽曰木,坎曰云、曰泉、曰雨,離曰明、曰電。

  曾子《天圓篇》:火日外景,金水內景。薛士龍詩云:「嘗聞曾子書,金火中外明。圓方遞含施,二景參黃庭。」愚謂《周髀》云:「日猶火,月猶水。火則外光,水則含景。」其說本於《易》之坎、離。坎內陽外陰,故為水、為月;離內陰外陽,故為火、為日。

  《繫辭正義》云:「韓氏親受業於王弼,承王弼之旨,故引弼雲以證成其義。」愚考王弼終於魏正始十年。韓康伯,東晉簡文帝引為談客。二人不同時,相去甚遠,謂之親受業,誤矣。

  程子言《易》,謂得其義則象數在其中。朱子以為先見象數,方說得理,不然事無實證,則虛理易差。愚嘗觀顏延之《庭誥》云:「馬、陸得其象數,取之於物;荀、王舉其正宗,得之於心。」其說以荀、王為長。李泰發亦謂:一行明數而不知其義,管輅明象而不通其理,蓋自輔嗣之學行,而象數之說隱。然義理、象數一以貫之,乃為盡善。故李鼎祚獨宗康成之學,朱子發兼取程、邵之說。

  馮當可謂:王輔嗣蔽於虛無而《易》與人事疏,伊川專於治亂而《易》與天道遠。又謂:近有伊川,然後《易》與世故通,而王氏之說為可廢。然伊川往往舍畫求《易》,故時有不合。又不會通一卦之體,以觀其全,每求之爻辭離散之間,故其誤十猶五六。晁子止為《易廣傳》,當可《答書》曰:「判渾全之體,使後學無以致其思,非傳遠之道。」

  呂元鈞云:「求於八卦之先而牽於數,故謂坎、離先天地;得於六爻之後而惑乎氣,故謂卦氣起《中孚》。」

  伏犧之《易》,當以圖觀,文王以後始有書。艾軒云:「《易》不畫,《詩》不歌,無悟入處。」誠齋云:「卦者其名,畫者非卦也。此伏犧氏初制之字也。」愚按:《易緯乾鑿度》以八卦之畫為古文「天、地、風、山、坎、火、雷、澤」字。

  《上系》七爻起於《中孚》「鳴鶴在陰」,《下系》十一爻起於《咸》「憧憧往來」。《卦氣圖》自《復》至《咸》八十八陽、九十二陰,自《姤》至《中孚》八十八陰、九十二陽。《咸》至《姤》凡六日七分,《中孚》至《復》亦六日七分,陰陽自然之數也。

  龜山曰:「《乾》、《坤》兩卦,聖人釋其義於後,是解《易》之法。」沙隨曰:「《乾》、《坤》,《易》之門。《文言》於《乾》,四致意焉,《坤》則一而已。舉《乾》、《坤》之義,則它卦可知。《上系》解七爻,《下系》解十一爻,大略類《文言》。學者可以三隅反。」

  「何以守位曰人」,《釋文》云:「桓玄,明僧紹作『仁』。」今本乃從桓玄,誤矣。《本義》作「人」,云:「呂氏從古,蓋所謂非眾罔與守邦。」

  筮法,依七、八、九、六之爻而記之。古用木畫地。《少牢》云:「卦者在左坐,卦以木。」《特牲》云:「卒筮寫卦,筮者執以示主人。」卦者,主畫地識爻。六爻備,乃以方版寫之。今則用錢,以三少為重,錢九也;三多為交,錢六也;兩多一少為單,錢七也;兩少一多為坼,錢八也。見《儀禮疏》。

  《易》者,數之原也。《屯》「十年乃字」,《需》「三人」,《訟》「三百戶」、「三禠」,《師》「三錫」,《比》「三驅」,《同人》「三歲」,《蠱》「先甲、後甲三日」,《臨》「八月」,《復》「七日」、「十年」,《頤》「十年」,《坎》「簋貳」、「三歲」,《晉》「三接」,《明夷》「三日不食」,《睽》「二女」、「一車」,《解》「三狐」,《損》「二簋」、「三人」、「一人」、「十朋」,《益》「十朋」,《夬》「五剛」,《萃》「一握」,《困》「三歲」,《革》「三就」,《震》「七日」,《漸》「三歲」,《豐》「三歲」,《旅》「一矢」,《巽》「先庚、後庚三日」、「三品」,《既濟》「七日」、「三年」,《未濟》「三年」。其數例總釋於《乾鑿度》。如「月幾望」、「巳日乃孚」,皆陰陽氣數之變。

  卦具四德者七:《乾》、《坤》、《屯》、《隨》、《臨》、《無妄》、《革》也。唯《乾》不言所利。

  遏惡揚善所以順天休命,內君子外小人所以財成天地之道。

  乾坤既位,人居其中。屯以建侯作之君,蒙以養正作之師。

  《大畜》為學,《賁》為文。能止健而後可以為學,文明以止而後可以為文。止者,篤實而已。不以篤實為本,則學不足以成德,文不足以明理。

  易立乎其中,體也;易行乎其中,用也。朱子謂:行以造化言,立以卦位言。

  《旅》初六「斯其所,取災」,王輔嗣注云:「為斯賤之役。」唐郭京謂:「斯」合作「亻斯」。愚按:《後漢?左雄傳》「職斯祿薄」,注云:「斯,賤也。」不必改「亻斯」字。

  「城復於隍,其命亂也」,湯伯紀云:「亂,如『疾病則亂』之『亂』。」愚謂:唐玄宗極熾而豐,泰之極也。以李林甫、楊國忠為周、召,以安祿山、哥舒翰為方、虎,非命亂而何?

  《漢·郊祀志》劉向引《易大傳》曰:「誣神者,殃及三世。」愚按:《大戴禮·本命篇》「誣鬼神者罪及二世」,《易大傳》豈即此篇歟?

  《說卦釋文》引荀爽《九家集解》,得八卦逸象三十有一。《隋、唐志》十卷,唯《釋文序錄》列九家名氏,云:「不知何人所集,稱荀爽者,以為主故也。」其序有荀爽、京房、馬融、鄭玄、宋衷、虞翻、陸績、姚信、翟子玄為《易》義注。內又有張氏、朱氏,並不詳何人。荀悅《漢紀》云:「馬融著《易解》,頗生異說。爽著《易傳》,據爻象承應,陰陽變化之義。以十篇之文,解說經意。由是兗豫言《易》者,咸傳荀氏學。」今其說見於李鼎祚《集解》。若「乾升於坤曰云行,坤降於乾曰雨施;乾起坎而終於離,坤起離而終於坎;離坎者,乾坤之家而陰陽之府,故曰大明終始」,皆諸儒所未發。

  王昭素謂:《序卦》雲「離者麗也」,「麗必有所感,故受之以咸。咸者感也。」凡十四字,晁以道《古易》取此三句增入正文,謂後人妄有上下經之辯。吳仁傑亦從王、晁之論。沙隨程氏按《繫辭》曰:「二篇之策,從韓康伯本。」張文饒云:「《序卦》上經不言《乾》、《坤》,下經不言《咸》者,天地人物之本,必藏諸用也。」朱新仲謂:一行《易纂》引孟喜《序卦》曰:「陰陽養萬物,必訟而成之。君臣養萬民,亦訟而成之。」然則《序卦》亦雜以經師之言歟?

  劉夢得《辯易九六論》曰:「董生言本畢中和,中和本其師,師之學本一行。」朱文公曰:「畢氏揲法,視疏義為詳。柳子厚詆夢得膚末於學,誤矣。」

  《古易》五家:呂微仲、晁以道、睢陽王氏、東萊呂氏、九江周燔。又有程迥、吳仁傑二家。而洪興祖以一行所纂《古子夏傳》為正,以諸書附著其下,為考異釋疑。

  經說多依託,《易》為甚。《子夏傳》,張弘作也;《關子明傳》,阮逸作也;《麻衣正易》,戴師愈作也。

  《越絕外傳》范子曰:「道生氣,氣生陰,陰生陽。」愚謂:先陰後陽即《歸藏》先坤之義,闔而辟,靜而動也。

  《鄭志》張逸問《贊》云:「我先師棘下生,何時人?」答云:「齊田氏時。善學者所會處也,齊人號之棘下生,無常人也。」愚按:康成有《易贊》,所謂《贊》雲者,《易贊》也。棘下,即稷下也。劉向《別錄》:「談說之士,會於稷門下。」

  《京氏易》「積算法」引夫子曰:「八卦因伏犧,暨於神農,重乎八純。聖理玄微,易道難究。迄乎西伯父子,研理窮通,上下囊括。推爻考象,配卦世應,加乎星宿,局於六十四所,二十四氣。分天地之數,定人倫之理,驗日月之行,尋五行之端,災祥進退,莫不因茲而兆矣。故考天地、日月、星辰、山川、草木、蟲魚、鳥獸之情狀,運氣生死、休咎,不可執一隅。故曰:《易》含萬象。」又引孔子云:「《易》有四易:一世、二世為地易,三世、四世為人易,五世、六世為天易。遊魂、歸魂為鬼易。」此占候之學,決非孔子之言也。張文饒言「四易」,又異於是。《易》有四:體一用三。《伏羲》先天,體也。《連山》天易,《歸藏》地易,《周易》人易,用也。

  京氏謂:二至四為互體,三至五為約象。《儀禮疏》云:「二至四、三至五,兩體交互,各成一卦,先儒謂之互體。」

  《說卦》虞翻曰:「《乾》、《坤》五貴三賤,故定位。《艮》、《兌》同氣相求,故通氣。《震》、《巽》同聲相應,故相薄。《坎》戊《離》己,月三十日一會於壬,故不相射。《坤》消從午至亥,故順。《乾》息從子至巳,故逆。」蓋用納甲卦氣之說。

  「初九,潛龍」,辭也。有「九」則有「六」,變也。「潛龍」,象也。「勿用」,占也。輔漢卿謂:《易》須識辭、變、象、占四字。項氏曰:「不稱乾馬而稱震龍,震動也,乾之動自震始。」

  陽為大,陰為小。「大畜」、「小畜」,「大過」、「小過」,取陰陽為義。

  六爻有得有失,唯《謙》三吉三利,《家人》一爻悔亡,五爻皆吉。

  《漢書敘傳》「六世耽耽,其欲浟浟。」音滌。註:《頤》六四爻辭。浟浟,欲利之貌。今《易》作「逐逐」,《子夏傳》作「攸攸」。顏注以「浟浟」為欲利,輔嗣以「逐逐」為尚實,其義不同。

  上蔡謝子《為晁以道傳易堂記後序》,言安樂邵先生《皇極經世》之學,師承頗異。安樂之父,昔於廬山解後,文恭胡公從隱者老浮圖游。隱者曰:「鬍子世福甚厚,當秉國政。邵子仕雖不耦,學業必傳。」因同授《易》、《書》。上蔡之文今不傳,僅載於張稘《書文恭集後》。康節之父伊川丈人,名古,字天叟。

  邵子《觀物外篇》曰:「天地之氣運,北而南則治,南而北則亂,亂久則復北而南矣。」張文饒謂:《先天圖》自《泰》歷《蠱》而至《否》,自《否》歷《隨》而至《泰》,即南北之運數也。《聞見錄》載邵子之言,曰:「天下將治,地氣自北而南;將亂,自南而北。」蓋為聞杜鵑發也。陳忠肅謂:重南輕北,分裂有萌,則以人事知之。

  歐陽公以《河圖》、《洛書》為怪妄,東坡云:「著於《易》,見於《論語》,不可誣也。」南豐云:「以非所習見,則果於以為不然,是以天地萬物之變為可盡於耳目之所及,亦可謂過矣。」蘇、曾皆歐陽公門人,而論議不苟同如此。

  迂齋講《易》,謂伏犧未作《易》之前,天下之人心無非「易」。伏犧既作《易》之後,天下之萬事無非「易」。又《策問》謂:種明逸以易學名,而其後世衡至師道,累葉為名將。郭逵以將帥顯,而其後兼山、白雲皆明《易》。蓋《易》之為書,兵法盡備,其理一也。愚聞之先君雲。

  知識欲高明,故效天。操履貴篤實,故法地。

  晁景迂述郭敏修之言曰:「所以生生者,智水不可不崇,而禮火則卑之。此卦之所以『既濟』也。」養生之說,陰昇陽降。

  《史記》春申君說秦昭王,引《易》曰:「狐涉水,濡其尾。」此言始之易,終之難也。今《易·未濟》曰:「小狐汔濟,濡其尾。」

  「高宗伐鬼方」,《後漢·西羌傳》:武丁征西羌鬼方,三年乃克。《竹書紀年》:武丁三十五年,周王季伐西落鬼戎。然則鬼方即鬼戎與。《詩·殷武》「奮伐荊楚」,朱子《集傳》云:「《易》曰:『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蓋謂此。」愚按:《大戴禮·帝系篇》:陸終氏娶於鬼方氏。《楚世家》:陸終生子六人,六曰季連,羋姓,楚其後也。可以證《集傳》之說。

  《未濟》「三陽失位」,程子得之成都隱者,朱子謂《火珠林》已有,蓋伊川未曾看雜書。

  虞翻夢吞三爻而通《易》,陸希聲夢三聖人而舍象數作傳。然翻未知「言有序」之戒,希聲未知「比之匪人」之訓,踐履與《易》相違。

  張緒云:「何平叔不解《易》中七事。」伏曼容云:「何晏疑《易》中九事。」愚謂:晏以老、莊談《易》,系小子觀朵頤,所不解者,豈止七事哉!以義理解《易》,自王弼始,何晏非弼比也。清談亡晉,衍也,非弼也。范寧以王弼、何晏並言,過矣。

  上坎為雲,下坎為雨,虞翻之說也,郭子和從之。坎在上為雲,故云雷《屯》。坎在下為雨,故雷雨作《解》。女子貞不字,謂許嫁笄而字,耿氏之說也。朱文公從之。

  《咸》之感無心,感以虛也。《兌》之說無言,說以誠也。堯之於變時雍,孔子之綏來動和,其感至矣。文王「靈台」之樂,宣王「雲漢」之喜,其說深矣。

  德非日新,不足以言盛;義非入神,不足以言精。

  《館閣書目》:《周易元包》十卷,唐衛元嵩撰。今按:楊楫序云:「元嵩,益州成都人。明陰陽曆算。獻策後周,賜爵持節。蜀郡公武帝尊禮,不敢臣之。」《北史?藝術傳》:蜀郡衛元嵩,好言將來事,不信釋教,嘗上疏極論之。《書目》以為唐人,誤矣。

  揚雄《核靈賦》曰:「《大易》之始,河序龍馬,雒貢龜書。」劉牧謂:《河圖》、《洛書》,同出於伏犧之世。

  曾子固為《徐復傳》云:「康定中,仁宗命講《易》《乾》、《坤》、《既濟》、《未濟》。又問:『今歲直何卦?西兵欲出如何?』復對:『歲直《小過》而太一守中宮,兵宜內不宜外。』仁宗嘉其言。與林瑀同修《周易會元紀》。」今考侍講林瑀上《會元紀》,推帝王即位必遇辟卦,而真宗乃得卿卦。每開說皆諂諛之辭,緣飾以陰陽。賈昌朝奏瑀所學不經,不宜備顧問,遂絀之。復與瑀同修不經之書,未可謂知《易》也。《荀子》曰:「善為《易》者,不占。」

  「介於石」,古文作「砎」,晉孔坦書曰:「砎石之易悟。」

  《坤》曰「早辯」,《解》曰「夙吉」。治之於未亂,為之於未有,在周子謂之「幾」,在張子謂之「豫」。

  程子《易傳》,晚始授門人。止齋《春秋後傳》,亦曰:「此身後之書。」劉道原謂:柳芳《唐歷》本皆不同,由芳書未成而傳之故也。

  《易緯辨終備》曰:「煌煌之燿,乾為之岡。合凝之類,坤握其方。雄雌呿吟,六節搖通。萬物孳甲,日營始東。」六節,蓋謂六子。日營始東,震也。

  東坡曰:「左氏論《易》,唯南蒯、穆姜之事為近正。」知莊子曰:「師出以律,有律以如己也。」杜預註:法行則人從法,法敗則法從人。亦格言也。

  天地未嘗一日無陽,亦未嘗一日無君子,故十月為陽,純坤稱龍。朱子曰:「《復》之一陽,是《坤》卦積來。一日生一分,至十一月一陽始成。」

  《困》九五曰:「利用祭祀。」李公晦謂:明雖困於人,而幽可感於神。豈不以人不能知而鬼神獨知之乎!愚謂孔子云:「知我者,其天乎?」韓子云:「惟乖於時,乃與天通。」不求人知而求天知,處困之道也。

  《坎》之六四曰:「樽酒,簋貳,用缶。」在險之時,用禮之薄。它爻之言酒者三:《需》九五「需於酒食」,《困》九二「困於酒食」,《未濟》上九「有孚於飲酒」,卦皆有「坎」。文王、周公以《酒誥》戒,其象見於《易》,其言詳於《書》。三爻皆陽,剛制之意也。

  「莧陸夬夬」,項氏《玩辭》曰:「莧,音丸,山羊也。陸,其所行之路也。猶『鴻漸於陸』之陸。兌為羊,在上卦有山羊之象。」愚按《說文》:莧,山羊細角也。從兔足,苜聲,讀若丸。「寬」字從此。徐鍇按:《本草注》:莧羊似麢羊,角有文,俗作羱。

  聖人不以位為樂也,在《易》謂之「虎尾」,在《書》謂之「朽索深淵」。

  先甲先庚,吳秘注《法言》云:「《周禮》治象,挾日而斂之。」鄭司農云:「從甲至癸,謂之挾日,是以《易》稱『先甲三日』、『先庚三日』,皆為申命令之義。獨取甲、庚者,以甲木主仁,示其寬令也;庚金主義,示其嚴令也。」

  程子謂學《易》先看王弼,余謂輔嗣之注,學者不可忽也。於《乾》九三曰:「乾三以處下卦之上,故免亢龍之悔。坤三以處下卦之上,故免龍戰之災。」上九曰:「夫以剛健而居人之首,則物之所不與也。以柔順而為不正,則佞邪之道也。故『乾吉』在無首,『坤利』在永貞。」於《文言》曰:「進物之速者,義不若利;存物之終者,利不及義。」又曰:「文王明夷,則主可知矣;仲尼旅人,則國可知矣。」又曰:「不性其情,何能久行其正。」於《坤》曰:「方而又剛,柔而又圓,求安難矣。」初六曰:「陰之為道,本於卑弱而後積著者也,故取『履霜』以明其始。陽之為物,非基於始以至於著者也,故以『出處』明之,則以初為潛。」於《小畜》上九曰:「大畜者,畜之極也。畜而不已,畜極則通,是以其畜之盛在於四五,至於上九道乃大行。小畜積極而後乃能畜,是以四五可以進,而上九說征之輻。」於《大有》六五曰:「不私於物,物亦公焉;不疑於物,物亦誠焉。」於《豫》初六曰:「樂過則淫,志窮則凶,豫何可鳴?」於《觀》上九曰:「觀我生,自觀其道者也。觀其生,為民所觀者也。」於《賁》六五曰:「賁於束帛,丘園乃落。賁於丘園,帛乃戔戔。用莫過儉,泰而能約,故必吝焉,乃得終吉也。」於《復》曰:「凡動息則靜,靜非對動者也。語息則默,默非對語者也。」於《頤》初九曰:「安身莫若不競,修己莫若自保。守道則福至,求祿則辱來。」於《家人》初九曰:「凡教在初而法在始。家瀆而後嚴之,志變而後治之,則悔矣。」九三曰:「行與其慢,寧過乎恭。家與其瀆,寧過乎嚴。」上九曰:「凡物以猛為本者,則患在寡恩;以愛為本者,則患在寡威。故家人之道,尚威嚴也。」於《睽》上九曰:「見豕負塗,甚可穢也。見鬼盈車,吁可怪也。先張之弧,將攻害也。後說之弧,睽怪通也。往不失時,睽疑亡也。貴於遇雨,和陰陽也。陰陽既和,群疑亡也。」於《蹇》初六曰:「處難之始,居止之初,獨見前識。睹險而止,以待其時,知矣哉!」於《萃》之《象》曰:「聚而無防,則眾生心。」於《漸》上九曰:「進處高絜,不累於位,無物可以屈其心而亂其志。峨峨清遠,儀可貴也。」於《中孚》上九曰:「飛音者,音飛而實不從之謂也。」於《小過》六五曰:「小畜尚往而亨,則不雨也。小過陽不上交,亦不雨也。」

  乾稱父,純陽。坤稱母,純陰。震長男,陽在初。巽長女,陰在初。坎中男,陽在中。離中女,陰在中。艮少男,陽在末。兌少女,陰在末。

  知之崇,必欲其效天。義之精,必欲其入神。

  蒙之養,正察乎微。頤之養,正先乎近。《家人》卦辭曰:「利女貞。」男正易,女正難。二《南》之詩,以化行閨門為極致。上九之《象》曰:「反身之謂也。」身正則家正矣。

  《蒙》之初曰「發」,《家人》之初曰「閒」,《顏氏家訓》謂:教兒嬰孩,教婦初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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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春秋》

韓非 〔先秦〕

  《春秋》之法,韓文公「謹嚴」二字盡之。學《春秋》之法,呂成公「切近」二字盡之。

  《詩》亡然後《春秋》作。《詩》、《春秋》相表里,《詩》之所刺,《春秋》之所貶也。《小雅》盡廢,有宣王焉,《春秋》可以無作也。《王風》不復《雅》,君子絕望於平王矣。然《雅》亡而《風》未亡,清議蓋凜凜焉。《擊鼓》之詩,以從孫子仲為怨,則亂賊之黨猶未盛也。《無衣》之詩,待天子之命然後安,則篡奪之惡猶有懼也。更齊、宋、晉、秦之伯,未嘗無《詩》,禮義之維持人心如此。魯有《頌》而周益衰,變風終於陳靈而《詩》遂亡。夏南之亂,諸侯不討而楚討之,中國為無人矣。《春秋》所為作與。

  春王正月,程氏《傳》曰:「周正月,非春也,假天時以立義耳。」胡氏《傳》曰:「以夏時冠月,垂法後世。以周正紀事,示無其位,不敢自專。」朱文公謂:以《書》考之,凡書月皆不著時,疑古史記事例如此。至孔子作《春秋》,然後以天時加王月,以明上奉天時,下正王朔之義。而加春於建子之月,則行夏時之意亦在其中。以程子「假天時以立義」考之,則是夫子作《春秋》時,特加此四字以系年,見行夏時之意。如胡氏之說,則周亦未嘗改月,而夫子特以夏正建寅之月為歲首,月下所書之事,是周正建子月事。自是之後,月與事常差兩月,恐聖人製作,不如是錯亂無章也。劉質夫說,似亦以「春」字為夫子所加,但《魯史》謂之《春秋》,似元有此字。石林葉氏考《左傳》「祭足取麥,谷鄧來朝」,以為《經》、《傳》所記,有例差兩月者,是《經》用周正,而《傳》取國史。有自用夏正者,失於更改也。陳氏《後傳》曰:「以夏時冠周月,則《魯史》也。夫子修《春秋》,每孟月書時,以見《魯史》每正月書王以存周正,蓋尊周而罪魯也。」張氏《集傳》曰:「周官布治,言正月之吉,此周正也,而以夏正為正歲。《詩·七月》言月,皆夏時,而以周正為一之日。可見兼存之法。」沙隨程氏曰:「周正之春,包子、丑、寅月。呂成公《講義》,於春字略焉,蓋闕疑之意。」

  胡文定《春秋傳》曰:「元,即仁也。仁,人心也。」龜山謂:其說似太支離,恐改元初無此意。東萊《集解》亦不取。

  隱元年有正月,後十年皆無正月。陸淳曰:「元年有正,言隱當立而不行即位之禮。十年無正,譏隱合居其位而不正以貽禍。」

  《春秋》書「侵」者才五十八,而書「伐」者至於二百一十三。蘇氏謂:三《傳》侵伐之例,非正也。有隙曰「侵」,有辭曰「伐」。愚謂:《孟子》曰:「春秋無義戰。」非皆有辭而伐也。

  《金石錄》:《鼎銘》有云:「王格大室即立。」按:古器物銘,凡言「即立」,或言「立中庭」,皆當讀為「位」,蓋古字假借。其說見鄭氏注《儀禮》。秦泰山刻石猶如此。愚按:《周禮·小宗伯》「掌建國之神位」,故書「位」作「立」,鄭司農云:「立讀為位。古者立、位同字。古文《春秋經》『公即位』為『公即立』。」蓋古字通用。《詛楚文》「變輸盟刺」,即「渝」字,朱文公引以證《公》、《谷》「鄭人來輸平」即《左氏》「渝平」也。胡文定謂以物求平,恐不然。

  《史記·孔子世家》:文辭有可與人共者,至於為《春秋》,筆則筆,削則削,子夏之徒不能贊一辭。曹子建《與楊德祖書》:昔尼父之文辭,與人通流。至於制《春秋》,游、夏之徒乃不能措一辭。李善注引《史記》曰:「子游、子夏之徒,不能贊一辭。」今本無「子游」二字。

  《公羊疏》:案閔因敘云:「昔孔子制《春秋》之義,使子夏等十四人,求《周史記》,得百二十國寶書。」今《經》止有五十餘國。通戎夷宿潞之屬,僅有六十。莊七年《傳》云:「不修《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復』;君子修之,曰『星霣如雨』。」何氏曰:「不修《春秋》,謂『史記』也。古者謂『史記』為『春秋』。」劉原父謂:何休以不修「春秋百二十國寶書」、「三禮春秋」。朱文公謂:二書不傳,不得深探聖人筆削之意。

  王介甫《答韓求仁問春秋》曰:「此《經》比他《經》尤難,蓋三《傳》不足信也。」尹和靜云:「介甫不解《春秋》,以其難之也。廢《春秋》,非其意。」朱文公亦曰:「《春秋》義例,時亦窺其一二大者,而終不能自信於心,故未嘗敢措一辭。」

  鶴山曰:「《春秋》由懼而作,書成而亂賊懼。亂賊蓋陷溺之深者,而猶懼焉,則人性固不相遠也。」其說本於呂成公《講義》。

  書尹氏卒,此尹氏立王子朝之始也。書齊崔氏出奔衛,此崔杼弒其君之始也。比事觀之,履霜堅冰之戒明矣。聖人絕惡於未萌,必謹其微。

  薛士龍《春秋旨要序》謂:先王之制,諸侯無史,天子有外史,掌四方之志,而職於周之太史。隱之時,始更《魯歷》而為《魯史》。諸侯之有史,其周之衰乎!《費誓》、《秦誓》列於《周書》,《甘棠》、《韓奕》編之《南》、《雅》,烏在諸侯之有史也。晉乘始於殤叔,秦史作於文公。王室之微,諸侯之力政焉爾。止齋《後傳》因之。朱文公以為:諸侯若無史,外史何所稽考而為史?古人生子,則閭史書之。閭尚有史,況一國乎!愚謂:《酒誥》曰「矧太史友、內史友」,則諸侯有史矣。

  《春秋》日食三十六,有甲乙者三十四,歷家推驗精者,不過二十六,有日朔者二十六,以《周曆》考之,朔日失二十五,《魯歷》校之,又失十三。唐一行得二十七。朔差者半。本朝衛朴得三十五,獨莊十八年三月,古今算不入食法。

  漢日食五十三,後漢七十二,唐九十三。《曆法》:一百七十三日有餘一交會。然《春秋》隱元年至哀二十七年,凡三千一百五十四月,唯三十七食,是雖交而不食也。襄二十一年九月、十月,二十四年七月、八月,頻食,是頻交而食也。漢高帝三年十月、十一月亦頻食。

  西疇崔氏曰:「《春秋》桓四年、七年無秋冬,定十四年無冬,桓十七年書夏五而闕其月,莊二十二年書夏五月而闕其事,僖二十八年書壬申而不系之月,桓十年書五月而不系之夏,昭十二年書十二月而不系之冬。郭公、仲孫忌與凡日食而不系朔與日者,皆闕也。

  《孟子題辭》仲尼有云:「我欲托之空言,不如載之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太史公自序》聞之董生曰:「子曰:『我欲載之空言,不如見之行事之深切著明也。』」《正義》云:「此《春秋緯》文。」愚謂:緯書起哀、平間,董生時未有之,蓋為緯書者述此語耳。

  公矢魚於棠,朱文公曰:「據《傳》曰『則君不射』,是以弓矢射之,如漢武親射蛟江中之類。按《淮南·時則訓》『季冬,命漁師始漁,天子親往射魚』,則《左氏》陳魚之說非矣。」

  《春秋》,正月書王者九十二,二月書王者二十有三,三月書王者一十九。元年,不以有事無事,皆書王。何休謂:二月、三月,皆有王者,以存二王之後。二月,殷之正月。三月,夏之正月。先儒以為妄。

  紀侯大去其國,陳齊之謂:聖人蓋生名之。大,名也。若漢欒大是也。愚按:以「大」為紀侯之名,本劉質夫說。

  魯哀公問仲尼曰:「《春秋》之記曰:『冬十二月,霣霜不殺菽。』何為記此?」仲尼對曰:「此言可以殺而不殺也。夫宜殺而不殺,桃李冬實。天失道,草木猶犯干之,而況於人君乎!」此《韓非》書所載也。以《魯論》「焉用殺」之言觀之,恐非夫子之言也。法家者流,托聖言以文其峭刻耳。胡文定公《春秋傳》取之,未詳其意。

  沙隨《春秋例目》云:「有蜮,或考隸古《春秋》作有蟘。《爾雅》:食葉蟘,音特。」《爾雅》:蜚,蠦蜰。郭璞註:蜰,即負盤臭蟲。劉歆曰「負蠜」,誤矣。江休復《雜誌》:唐彥猷有舊本《山海經》,說「蜚處淵則涸,行木則枯」,疑《春秋》所書即此物。若是「負蠜」,不當雲有,謂之多可也。

  郎顗謂:魯僖遭旱,修政自敕,時雨自降。然《春秋》於僖公初書雨,已而書雩,已而書大旱,公之德衰矣。

  名不可不謹也。《春秋》或名以勸善,或名以懲惡,袞鉞一時,薰蕕千載。東漢豪傑恥不得豫黨錮,慕其流芳也。我朝鐫工之微,不肯附名黨碑,懼其播惡也。名教立而榮辱公,其轉移風俗之機乎!

  公如京師,非禮也。晉、楚可以言如,京師不可以言如,於是朝覲之禮廢矣。

  仲子之賵,宰書其名;成風之賵,王不書天。正三綱也。《公羊氏》乃有「母以子貴」之說,謂之知《春秋》之義可乎?漢章帝不以尊號加於賈貴人,晉明帝不以尊號加於荀豫章君,猶近古也。

  齊侯、衛侯胥命於蒲,《荀子》曰:「《春秋》善胥命。」程子、胡文定皆善之。劉原父以為自相命,非正也。止齋亦以為相推長也。於是齊僖稱小伯,黎之臣子亦以方伯責衛宣。愚謂:齊、衛胥命,此霸者之始。其末也,齊、魏會於徐州以相王。霜凝冰堅,其來漸矣。

  書郊九,皆卜不吉。失時、牛災,則書之。書大雩二十一,皆在午、未、申之月。建巳之雩,常事不書。

  三書蒐於昭公之時,兵權在大夫。再書蒐於定公之時,兵權在陪臣。

  定公六月即位,而於春夏書元年。《正義》謂:漢、魏以來,雖於秋冬改元,史於春夏即以元年冠之,因於古也。《通鑑》漢建安二十五年之初,漢尚未亡,即以為魏黃初元年,朱文公謂:奪漢太速,與魏太遽,非《春秋》存陳之意。

  《春秋》三書「孛」,而昭十七年:有星孛於大辰,申須曰:「彗,所以除舊布新也。」《史記·天官書》劉更生封事云:「《春秋》彗星三見。」則彗、孛一也。《晏子春秋》:齊景公睹彗星,使伯常騫禳之。晏子曰:「孛又將出,彗星之出,庸何懼乎?」則孛之為變,甚於彗矣。齊有彗星,見於《傳》而《經》不書。

  星孛東方,在于越入吳之後;彗見西方,在衛鞅入秦之前。天之示人著矣。

  齊桓之將興也,恆星不見,星隕如雨;晉文之將興也,沙鹿崩。自是諸侯無王矣。晉三大夫之命為侯也,九鼎震。自是大夫無君矣。人事之感,天地為之變動,故董子曰:「天人相與之際,甚可畏也。」

  晉自武、獻以來,以詐力強其國,故《傳》曰:「晉人虎狼也。」「晉人無信。」「晉所以霸,師武臣力也。」《春秋》書「晉人納捷菑於邾,弗克納。」「晉士瞃帥師侵齊,至榖,聞齊侯卒乃還。」此《孟子》所謂彼善於此者,君子與之,義理之在人心,不可泯也。《剝》之上九,一陽尚存。《春秋》之作,見人心之猶可正也。

  列國之變,極於吳、越。通吳以疲楚者,晉也。通越以撓吳者,楚也。《春秋》於是終焉。唐以南詔攻吐蕃,而唐之亡以南詔。本朝以女真滅契丹,而中原之亡以女真。女真之將亡也,吾國又不監宣和,而用夾攻之策。不知《春秋》之義也。

  邢有狄難,已遷於夷儀,三國之師城邢。俾反其國都,故列三國稱師,以著其功。淮夷病杞,方伯不能斥逐蠻夷,使杞人安其都邑,乃城緣陵使遷,故書諸侯而不列序。狄入衛,逾年,齊侯方城楚丘以處文公,故但書城楚丘而不著其城之者。書愈略者,功愈降也。沙隨程氏雲。

  齊桓之霸,自盟於幽,至會於淮,凡十有二會,而孔子稱九合諸侯。劉氏《意林》曰:「始於幽,終於淮,合者九。」崔氏曰:「道其不以兵車而已。莊十六年,九國盟於幽。二十七年,五國又盟於幽。僖元年,六國會於檉。二年,四國盟於貫。五年,八國會王世子於首止。七年,五國盟於寧母。八年,王人與七國會於洮。九年,宰周公與七國會於葵丘。十三年,七國會於咸。凡九合諸侯也。牡丘之盟,陽榖之會,淮之會,蓋有兵車矣。」胡氏《通旨》曰:「桓公霸四十二年,會盟凡二十有一,獨稱九合,舉衣裳之會爾。」《穀梁傳》衣裳之會十有一,《論語疏》謂:不取北杏及陽榖為九。《史記》兵車之會三,乘車之會六。其說不同。朱文公謂:九,《春秋傳》作「糾」,展喜犒師之詞云爾。李氏韶《世紀》云:「桓公會不邇三川,盟不加王人;文公會畿內,盟子虎矣。桓公寧不得鄭,不納子華,懼其獎臣抑君;文公則為元咺執衛侯矣。此夫子所以有正譎之辨。」

  《春秋繁露》曰:「《春秋》甚幽而明,無傳而著。」又曰:「《易》無達吉,《詩》無達詁,《春秋》無達例。」陸農師稱之。又曰:「不由其道而勝,不如由其道而敗。」攻媿謂:真得夫子心法。

  董仲舒《春秋決獄》,其書今不傳,《太平御覽》載二事。其一引《春秋》許止進藥,其一引夫人歸於齊。《通典》載一事,引《春秋》之義,父為子隱。應劭謂:仲舒作《春秋決獄》二百三十二事,《隋、唐志》:十卷。今僅見三事而已。御史中丞眾議薛況之罪,孔季彥斷梁人之獄,皆以《春秋》合於《經》誼。終軍之詰徐偃,則論正而心刻矣。呂步舒使治淮南獄,窮驗其事,蓋仲舒弟子不知其師書者也。公孫弘以《春秋》之義繩臣下,張湯請博士弟子治《尚書》、《春秋》,補廷尉史。是以《春秋》為司空城旦書也。胡文定公曰:「《春秋》立法謹嚴,而宅心忠恕。」斯言足以正漢儒之失。《鹽鐵論》文學曰:「呂步舒弄口而見戮。」

  劉原父深於《春秋》,然議郭后祔廟,引《春秋》「禘於太廟,用致夫人」,致者不宜致也,且古者不二嫡,當許其號而不許其禮。張洞非之曰:「按《左氏》,哀姜之惡,所不忍道,而二《傳》有非嫡之辭。敞議非是。」然則稽經議禮,難矣哉!

  桓以許田賂鄭,宣以濟西田賂齊,身為不義而以賂免。取宋郜鼎,納莒仆寶玉,人慾橫流,天理滅矣。末流之敝,貨范鞅而昭公不入矣。竊寶弓而盜臣肆行矣。受女樂而孔子遂去矣。三叛人以邑來,知利而不知義矣。《孟子》是以有「不奪不饜」之戒。

  公如京師者一,朝王所者二,卿大夫如京師者五,其簡如是,而朝聘於大國,史不絕書。尊卑之分不明,強弱之力是視。記《禮》者以魯為有道之國,道焉在哉?

  衛人立晉,不稱公子者,宣公淫亂,此狄入衛之兆也。居中國,去人倫,變華而狄,以滅其國。東徙渡河,終不復還舊封。《詩》以《鶉之奔奔》在《定之方中》之前,其戒深矣。故於晉始立名之。

  書狄入衛,書楚子入陳,不忍諸夏見滅於夷狄,故稱「入」焉。書吳入郢,楚昭出奔,猶有君也;申包胥求救,猶有臣也,故不言楚。書于越入吳,國無人焉,如升虛邑,故言吳。

  禮樂自天子出,而獻六羽焉;非天子不制度,而稅畝焉,故皆書曰「初」。《史記·表》於秦書「初立西畤」、「初租禾」、「初為賦」,取法乎《春秋》。

  陳同甫《春秋屬辭》:公會戎於潛,公及戎盟於唐,曰:「聖人不與戎狄共中國,故中國不與戎狄共禮文。」齊侯使其弟年來聘,鄭伯使其弟語來盟,曰:「諸侯以國事為家事,聖人以國事為王事。」鄭世子忽復歸於鄭,許叔入於許,曰:「不能大復國於諸侯,則力不足以君國;不能公復國於諸侯,則義不足以有國。」公如齊納幣,大夫宗婦覿用幣,曰:「父子之大義,不以夫婦而遂廢;夫婦之常禮,不以強弱而有加。」鄭伯逃歸不盟,鄭伯乞盟,曰:「去就不裁於大義,則舉動無異於匹夫。」宋公會於盂,戰於泓,曰:「與夷狄共中國者,必不能與夷狄爭中國。」盟於翟泉,晉人、秦人圍鄭,曰:「銳於合諸侯者,必有時而惰;工於假大義者,必有時而拙。」狄圍衛,衛遷於帝丘;衛人侵狄,衛人及狄盟,曰:「避夷狄之兵,以見小國之無策;要夷狄之好,以見中國之無霸。」遂城虎牢,戍鄭虎牢,曰:「公其險於天下,所以大霸者制敵之策;歸其險於一國,所以成霸者服叛之功。」城杞,城成周,曰:「大夫之於諸侯不自嫌,則列國之於王室何以辨?」其發明《經》旨,簡而當。

  《晉語》司馬侯曰:「羊舌肸習於《春秋》。」《楚語》申叔時曰:「教之《春秋》。」皆在孔子前,所謂《乘》、《檮杌》也。魯之《春秋》,韓起所見,《公羊傳》所云:「不修《春秋》也。」

  康節邵子學於李挺之,先視以陸淳《春秋》,欲以表儀《五經》。既可語《五經》大旨,則授《易》終焉。此學自《春秋》而始也。橫渠張子謂:非理明義精,殆未可學。朱子謂:《春秋》乃學者最後事。此學至《春秋》而終也。

  孫明復《春秋總論》曰:「《周禮》九命作伯,得專征諸侯。孟子所謂五霸者伯也。」李泰伯常語司馬公《迂書》,皆用此說。《通鑑》謂王霸無異道,先儒非之。愚按:五伯,見《左傳》成二年,杜氏注云:「夏伯昆吾、商伯大彭、豕韋、周伯齊桓、晉文。」以霸為伯可也,而非孟子則過矣。邵子於五霸,取秦穆、晉文、齊桓、楚莊。

  錫桓公命,葬成風,王不書天。桓四年、七年,去秋冬二時,此天法也。不書即位,名天子之宰,貶諸侯,討大夫,此王法也。孟子謂天子之事,邵子謂盡性之書,胡文定謂傳心之要典也。

  明天理,正人倫,莫深切於《春秋》。三忠臣書及,而為義者勸焉;三叛人書名,而不義者懼焉。書克段、許止而孝悌行矣,書仲子、成風而綱常立矣,書郜鼎、衛寶而義利辨矣,書遇於清、會於稷而亂賊之黨沮矣。

  宣之於仲遂,定之於意如,以私勞忘大誼,不若叔孫昭子遠矣。晉文公以定襄王而請隧,王弗許曰:「班先王之大物,以賞私德。」又曰:「余敢以私勞變前之大章?」真文忠《文章正宗》以此篇為首,其有感於寶慶之臣乎?懍懍焉《春秋》之法也。

  「晉陽以叛」書,聖筆嚴矣,《公羊氏》乃謂逐君側之惡,《穀梁》亦云:「以地正國。」漢之亂賊,晉之強臣,唐之悍將,假此名以稱亂,甚於《詩》、《禮》發冢者也。

  平王之遷,戎為之也;襄王之出,狄為之也。《春秋》之筆,戎為先,狄次之。其末也,淮夷列諸侯之會,天下之變極矣。

  《春秋》以道名分,其特書皆三綱之大者:曰成宋亂,以宋督弗討,而貨賂是取也;曰宋災故,以蔡般弗討,而細故是恤也;曰用致夫人,以嫡妾無辨,而宗廟之禮亂也;曰大夫盟,以君弱臣強,而福威之柄移也。吁,其嚴乎!

  沈既濟書中宗曰:「帝在房陵。」孫之翰、范淳夫用其例,《春秋》「公在乾侯」之比也。沙隨程氏謂:三子不以敬王之例書居,而引諸侯之在他國者,其考《春秋》而未熟者歟。朱文公詩,以為范太史受說伊川,然既濟之議,乃其始也。

  大雩,大閱,大蒐,肆大眚,凡以「大」言者,天子之禮也。書魯之僭,《月令》曰:「大雩帝。」天子雩上帝,諸侯雩山川。《經》書「大雩」二十有一,非禮也。賈逵云:「言大,別山川之雩。」諸侯雩上帝,於是季氏旅泰山矣。

  湨梁之盟,大夫無君;申之會,諸侯皆狄。春秋之大變也。有雞澤之盟,而後有湨梁之盟;有宋之盟,而後有申之會。君臣、夷夏之分,謹其微而已。

  諸侯之主盟,自齊桓始也。北杏、鄄之會,魯不至,及幽之盟而始會焉,則魯不亟於從霸也。夷狄之主盟,自楚靈始也。申之會,魯不至,及薳啟強之召,而後如楚焉,則魯不亟於從狄也。故曰:「魯一變,至於道。」

  幽王之尹氏,不能世吉甫之賢,而秉國不平,西周所以夷於列國也。景王之尹氏,又世太師之惡,而私立子朝,東周所以降於戰國也。

  魯,秉禮之國也,大夫不止僭諸侯而旅泰山,以《雍》徹僭天子矣。陪臣不止僭大夫而竊寶弓,祀先公,僭諸侯矣。

  左氏傳

  三《傳》皆有得於《經》而有失焉。《左氏》善於《禮》,《公羊》善於讖,《穀梁》善於《經》,鄭康成之言也。《左氏》艷而富,其失也巫;《穀梁》清而婉,其失也短;《公羊》辯而裁,其失也俗,范武子之言也。《左氏》之義有三長,二《傳》之義有五短,劉知幾之言也。《左氏》拘於赴告,《公羊》牽於讖緯,《穀梁》窘於日月,劉原父之言也。《左氏》失之淺,《公羊》失之險,《穀梁》失之迂,崔伯直之言也。《左氏》之失專而縱,《公羊》之失雜而拘,《穀梁》不縱不拘而失之隨,晁以道之言也。事莫備於《左氏》,例莫明於《公羊》,義莫精於《穀梁》;或失之誣,或失之亂,或失之鑿,胡文定之言也。《左氏》傳事不傳義,是以詳於史而事未必實;《公羊》、《穀梁》傳義不傳事,是以詳於《經》而義未必當,葉少蘊之言也。《左氏》史學,事詳而理差;《公》、《谷》經學,理精而事誤,朱文公之言也。學者取其長,舍其短,庶乎得聖人之心矣!啖趙以後,憑私臆決,甚而閣束三《傳》,是猶入室而不由戶也。

  呂成公謂:《左氏》有三病:周、鄭交質,不明君臣之義,一也;以人事傅會災祥,二也;記管、晏之事則善,說聖人之事則陋,三也。王介甫疑《左氏》為六國時人者十一事。介甫《左氏解》一卷。其序謂:為《春秋》學餘二十年。《館閣書目》以為依託。

  漢武帝好《公羊》,宣帝善《穀梁》,皆立學官。《左氏》嘗立而復廢。賈逵以為明劉氏之為堯後,始得立。不以學之是非,而以時之好惡,末哉!漢儒之言《經》也。

  「八世之後,莫之與京」,其田氏篡齊之後之言乎?「公侯子孫,必復其始」,其三卿分晉之後之言乎?「其處者為劉氏」,其漢儒欲立《左氏》者所附益乎?皆非《左氏》之舊也。新都之篡,以沙麓崩為祥;釋氏之熾,以恆星不見為證。蓋有作俑者矣。

  《正義》云:「和帝元興十一年,鄭興父子奏上《左氏》,始得立學,遂行於世。至章帝時,賈逵上《春秋大義》四十條。」愚嘗考和帝元興止一年,安得有十一年?一誤也。鄭興子眾終於章帝建初八年,不及和帝時,二誤也。章帝之子為和帝,先後失序,三誤也。《釋文序錄》亦云「元興十一年」,皆非也。

  「優而柔之,使自求之」,《大戴禮》孔子之言也。東方曼倩、杜元凱皆用之。

  老泉《諡論》云:「婦人有諡,自周景王穆後始。」愚按:魯惠公聲子,已有諡,在春秋之初。

  眾仲對羽數,服、杜之說不同。服虔云:「天子八八,至士二八。」則每佾八人。杜預云:「天子六十四人,至士四人。」則人數如其佾數。宋太常傅隆以杜注為非,謂:八音克諧,然後成樂,故必以八人為列。降殺以兩,減其二列爾。預以為一列又減二人,至士止餘四人,豈復成樂?劉原父謂:士無舞,特牲、少牢皆士禮,無用樂舞之儀。

  石碏曰:「陳桓公方有寵於王。」《公羊傳》公子翬曰:「吾為子口隱矣。」《荀子》周公曰:「成王之為叔父。」《穆天子傳》亦云:「穆滿。」皆生而稱諡,紀事之失也。

  富辰言:周公封建親戚,凡二十六國。成鱄言:武王兄弟之國十有五人,姬姓之國四十人。《史記》云:「文、武、成、康所封數百,而同姓五十五。」與此同。《荀子》謂:周公立七十一國,姬姓獨居五十三人。《漢表》謂:周封國八百,同姓五十有餘。後漢章和元年詔,謂:周之爵封千有八百,姬姓居半。當以成皔之言為正。皇甫謐亦云:「武王伐紂之年,夏四月乙卯,祀於周廟,將率之士皆封,諸侯國四百人,兄弟之國十五人,同姓之國四十人。」

  宋人請猛獲於衛,衛人慾勿與,石祁子曰:「天下之惡一也。」名臣之言,可訓萬世。蓋祁子之學識,見於不沐浴佩玉之時。衛多君子,淵源有自來矣。

  原繁曰:「臣無二心,天之制也。」此天下名言,萬世為臣之大法。《西山讀書記》取之,《博議》貶繁,恐未為篤論。

  鄭伯謂燭之武曰:「若鄭亡,子亦有不利焉。」觀《魏受禪碑》、《唐六臣傳》,利菑而樂亡者有矣。

  君之於民亦曰忠,季梁云:「上思利民,忠也。」子之於親亦曰慈,《內則》云:「慈以旨甘。」聖賢言忠,不顓於事君,為人謀必忠,於朋友必忠告,事親必忠養。以善教人,以利及民,無適非忠也。

  《素問》:立端於始,表正於中,推余於終,而天度畢矣。註:謂立首氣於初節之日,示斗建於月半之辰,退餘閏於相望之後。此可以發明《左氏》正時之義。《通鑑外紀目錄》云:「杜預《長曆》,既違五歲再閏,又非歸餘於終。但據《春秋》經傳,考日辰朔晦。前後甲子不合,則置一閏,非歷也。」《春秋分記》云:「《長曆》於隱元年正月朔則辛巳,二年則乙亥。諸歷之正皆建子,而預之正獨建丑焉。日有不在其月,則改易閏余,強以求合。故閏月相距,近則十餘月,遠或七十餘月。」劉羲叟起漢元以來為《長曆》,《通鑑目錄》用之。

  王貳於虢,王叛王孫蘇。曰「貳」,曰「叛」,於君臣之義失矣,不可以訓。《通鑑》書燕叛齊,而《大事記》非之;書蜀漢寇魏,而《綱目》非之;書晉寇梁,而《讀史管見》非之。況天子之於臣乎!

  晉假道於虞,曰:「冀為不道,入自顛軨,伐鄍三門。」杜氏以冀亭為冀國。嘗考之《東漢·西羌傳》渭首有冀戎,《史記》云:「秦武公伐而縣之。」漢天水郡之冀縣也。入顛軨者,蓋冀戎。前此虢公敗犬戎於渭汭,蓋亦渭首之戎。但秦之縣冀,在晉假道於虞之前,蓋其餘種也。晉自有冀邑。冀缺為卿,復與之冀。

  子犯曰:「民未知禮,未生其共。」「生」之一字,與《樂記》「易直子諒之心,油然生矣」、《孟子》「樂則生矣」之「生」同。溫公省試《民受天地之中以生論》,以「生」為「活」,其說以為民受天地之中,則能活也。朱文公謂此說好。

  楚箴曰:「民生在勤。」生,如「生於憂患」之「生」,蓋心生生不窮。勤則生矣,生則烏可已也;怠焉則放,放則死矣。故公父文伯之母曰:「民勞則思,思則善心生。」

  古者以德為才,十六才子是也。如狄之酆舒,晉之知伯,齊之盆成括,以才稱者,古所謂不才子也。

  禹,鯀之子也。史克於鯀曰:「世濟其凶。」而於禹曰:「世濟其美。」論其世,則鯀非美也。於此見立言之難。

  貴而能貧,張文節、司馬公有焉。能賤而有恥,劉道原、陳無己有焉。

  楚有夏州,以夏變夷。衛有戎州,以夷變夏。

  《管子·大匡篇》管仲曰:「君會其君臣父子,則可以加政矣。」公曰:「會之道奈何?」曰:「諸侯無專立妾以為妻,毋專殺大臣,無國勞,毋專予祿士庶人,毋專棄妻,毋曲隄,毋貯粟,無禁材。行此卒歲,則始可以罰矣。君乃布之於諸侯,諸侯許諾,受而行之。」《孟子》所謂「五禁」,略見於此。呂成公曰:「如內政之類,桓公於五命之戒,亦未免有所犯,故《左氏》隱而不書,使後世不知桓公躬言之而躬自蹈之也。」《說苑》:晉文公合諸侯而盟曰:「無以美妾疑妻,無以聲樂妨政,無以姦情害公,無以貨利示下。」亦五禁之意,傳記不載。

  趙衰以壺餐從徑,餒而弗食,故使處原。《韓非子》曰:「晉文公出亡,箕鄭挈壺餐而從。迷而失道,與公相失,餓而不敢食。及文公反國,曰:『輕忍飢餒之患,而必全壺餐,是將不以原叛。』乃舉以為原令。」此即趙衰事也。

  杜預解《傳》云:「諸侯諒闇,國事皆用吉禮。」議太子服云:「高宗無服喪之文,唯稱不言而已。」飾經舞禮,不可以訓。

  伯宗伐潞,曰:「後之人,或者將敬奉德義,以事神人,而申固其命,若之何待之?」樂毅伐齊曰:「待彼悔前之非,改過恤下而撫其民,則難慮也。」羊祜伐吳曰:「若更立令主,雖有百萬之眾,長江未可窺也。」此皆兵家權謀,惟恐人之遷善,豈所謂以善養人者哉!

  西陸朝覿,其說有三:服氏謂春分奎晨見東方,杜氏謂三月奎朝見,鄭氏謂四月昴朝見。《爾雅》:西陸,昴也。劉炫云:「鄭為近之。」《詩》三星在天,其說有二:毛氏以為參,十月始見;鄭氏以為心,三月見東方。朱文公從鄭說。

  季氏有嘉樹,韓宣子譽之。服虔云:「譽,游也。宣子游其樹下。夏諺曰:『一游一譽,為諸侯度。』」《孟子注》引范宣子豫焉。範字誤。

  宋伯姬,先儒謂婦人之伯夷。《左氏》謂女而不婦,非也。陸淳又以為非可繼可傳之道。胡文定譏之,謂以此卜其貪生惜死,不知命矣。愚謂:淳黨叔文而不羞,由其不知命也。

  衛侯賜北宮喜諡曰「貞子」,賜析朱鉏諡曰「成子」,是人臣生而諡也。魏明帝,有司奏帝製作興治,為「魏烈祖」,是人君生而諡也。

  蔡墨曰:「國有豢龍氏,有御龍氏。」後漢有侍御史擾龍宗,豈其苗裔歟?

  甯殖愧諸侯之策,賈充憂諡傳,其惡不可掩也,是以知可欲之謂善。

  《左氏》曰:「先二子鳴。」《莊子》曰:「子以堅白鳴。」昌黎《送東野序》言「鳴」字,本於此。

  人生求富,而子文逃之;富人之所欲,而晏子弗受。庶幾乎無欲矣!

  僑不以防怨為善,而怨自弭,故僑與鄭俱昌;斯以分過為忠,而過益彰,故斯與秦俱亡。

  韓非曰:「宋君失刑,而子罕用之,故宋君見劫。」李斯曰:「司城子罕相宋,身行刑罰,以威行之,期年遂劫其君。」愚按:襄九年,宋樂喜為司城以為政,即子罕也。《左氏》載其言行,《檀弓》亦稱之賢大夫也。《宋世家》無子罕劫君之事,非、斯乃與田常並言,不亦誣乎!《戰國策》謂:忠臣令誹在己,譽在上。宋君奪民時以為台而民非之。子罕釋相為司空,民非子罕而善其君。此即《左氏》分謗之事。司城,宋之司空也。宋無兩子罕,則非、斯之言妄矣。《史記》鄒陽曰:「宋信子罕之計而囚墨翟。」《漢書》作「子冉」,文穎註:以「子冉」為「子罕」,皆所未詳。

  臧文仲廢六關,《家語》云:「置六關。」註:謂文仲置關以稅行者,故為不仁。

  氣、志有交勝之理,治、亂有可易之道,故君相不可以言命。多福自我求,哲命自我貽,故聖賢可以言天。天者,理而已。以萇叔為違天,是人臣不當扶顛持危也;以楚克有陳為天道,是夷狄可以猾夏亂華也。趙氏震揆曰:「《左氏》之害義,未有甚於記女寬之論萇弘也。自昔聖賢,未嘗以天廢人。殷既錯天命,王子則曰:『自靖自獻。』周天命不又,大夫則曰:『黽勉從事。』治亂安危,天之天也;危持顛扶,人之天也。以忠臣孝子為違天,則亂臣賊子為順天矣,而可哉?」

  劉文公合諸侯於召陵。及皋鼬,將長蔡於衛。衛侯使祝佗私於萇弘,乃長衛侯於盟。考之《春秋》,是年三月會於召陵,蔡侯已在衛侯之上矣。五月盟於皋鼬,不序諸侯。《經》無長衛之文,《傳》未足信也。

  《韓詩外傳》:受命者必以其祖命之。孔子為魯司寇,命之曰:「宋公之子,弗甫何孫,魯孔丘,命爾為司寇。」古重世族,故命必以祖。

  《文選·補亡詩》:蕩蕩夷庚。李善註:夷,常也。《辯亡論》:旋皇輿於夷庚。註:引繁欽《辨惑》:吳人以舡楫為輿馬,以巨海為夷庚。庚者,藏車之所。愚按:《左傳》成十八年,披其地以塞夷庚。《正義》謂:平道也。二字出於此,《選注》誤。

  齊伐晉,入孟門。孟門山在慈州文城。林成己《春秋論》謂孟門即孟津,誤矣。晉裴秀客、京相璠撰《春秋土地名》,其說多見於《水經注》。

  匠慶謂季文子曰:「子為正卿,而小君之喪不成,不終君也。君長,誰受其咎?」呂文靖於李宸妃之喪,其意本於此。

  衛公叔發,注謂公叔文子,《論語》孔注作「公孫拔」。《集注》云:「公孫枝。」蓋傳寫之誤。

  《史記》:仲尼弟子顏高,字子驕。《定八年傳》:公侵齊,門於陽州。士皆坐列,曰:「顏高之弓六鈞。」皆取而傳觀之。陽州人出,顏高奪人弱弓,籍丘子鉏擊之,與一人俱斃。豈即斯人歟?《家語》作「顏刻」。《孔子世家》云:「過匡,顏刻為仆。」古者文武同方,冉有用矛,樊遲為右;有若與微虎之宵攻,則顏高以挽強名,無足怪也。

  《攻媿跋語》用「飛矢在上,行人在下」,迂齋引熙寧八年,舊弼「韓、富、文三公」之對。愚考《春秋釋例》曰:「使以行言,言以接事,信令之要,於是乎在。舉不以怒,則刑不濫。刑不濫,則兩國之情得通。兵有不交而解者,皆行人之勛也。是以雖飛矢在上,走驛在下。」見《正義》。《攻媿》之言本此。嘉熙庚子,愚試胄闈,王圖南發策,亦用此二語。

  《釋例》終篇云:「稱凡者五十,其別四十有九。蓋以『母弟』二凡,其義不異故也。」《隋志》有《春秋五十凡義疏》二卷。

  魏絳曰:「靡自有鬲氏,收二國之燼,以滅浞而立少康。」杜氏謂:靡,夏遺臣,事羿者。真文忠辯之曰:「靡忠於王室如此,考其本末,乃事相,非羿也。豈有夏之忠臣而肯事羿者哉?」張宣公曰:「若靡可謂忠之盛者矣!」

  師曠驟歌北風,又歌南風。服氏註:北風,無射,夾鍾以北。南風,姑洗,南呂以南。律是候氣之管,氣則風也。

  讒鼎之銘,服氏註:疾讒之鼎,《明堂位》所云「崇鼎」是也。一云:「讒,地名。禹鑄九鼎於甘讒之地,故曰讒鼎。」《正義》謂:二說無據。愚考《韓子·說林》曰:「齊伐魯,索讒鼎,魯以其贗往。齊人曰:『贗也。』魯人曰:『真也。』齊曰:『使樂正子春來,吾將聽子。』」《新序》、《呂氏春秋》皆曰「岑鼎」,二字音相近。然則讒鼎,魯鼎也。《明堂位》魯有崇鼎,服注不為無據。

  謂之鄭志,以明兄弟之倫;謂之宋志,以正君臣之分。

  宋人取長葛,《經》以為冬,《傳》以為秋。劉原父謂:《左氏》雜取諸侯史策,有用夏正者,有用周正者。

  《公羊疏》:《左氏》先著竹帛,故漢時謂之古學。《公羊》,漢世乃興,故謂之今學。是以《五經異義》云:「古者《春秋》左氏說,今者《春秋》公羊說。」鄭眾作《長義》十九條十七事,論《公羊》之短,《左氏》之長。賈逵作《長義》四十條,雲《公羊》理短,《左氏》理長。魏鍾繇謂:《左氏》為太官,《公羊》為賣餅家。

  權載之問《左氏》雲「夏五之闕」、「艮八之占」,名對也。

  史趙曰:「自幕至於瞽瞍,無違命,舜重之以明德,寘德於遂。」《魯語》:幕,能帥顓頊者也,有虞氏報焉。韋昭注云:「幕,舜之後,虞思也,為夏諸侯。」《鄭語》:虞幕能聽協風,以成樂物生者也。注亦以為舜後虞思。按《左氏》,則幕在瞽瞍之先,非虞思也。

  穆有塗山之會,註:在壽春東北。《說文》:嵞,會稽山。一曰九江當嵞也。民以辛壬癸甲嫁娶。按《漢·地理志》九江郡當塗,應劭註:禹所娶塗山,侯國。有禹虛。蘇鶚《演義》謂宣州當塗,誤也。東晉以淮南當塗流民,寓居於湖,僑立當塗縣以治之,唐屬宣州。漢之當塗,乃今濠州鍾離也。

  季平子卒,陽虎將以璵璠斂,仲梁懷弗與。《呂氏春秋》云:「孔子徑庭而趨,歷級而上,曰:『以寶玉收,譬之猶暴骸中原也。』」《說文》云:「孔子曰:『美哉璵璠!遠而望之,奐若也;近而視之,瑟若也。一則理勝,二則孚勝。』」《初學記》引《逸論語》曰:「璠璵,魯之寶玉也。」下與《說文》同。其即季孫之事歟。

  范武子之德,本於家事治。宣子不能守家法,乃縱女祁之惡,信子鞅之讒,錮逐欒盈,幾危晉國,忝厥祖矣。再傳而吉射亡,宜哉!

  「子,周公之孫也,多饗大利,猶思不義」,子贛之責公孫成也。劉歆亦少愧哉!

  「猶秉周禮」,「齊猶有禮」,觀「猶」之一字,則禮廢久矣。

  呂向注《雪賦》曰:「隱公之時,大雪平地一尺。是歲大熟為豐年。桓公之時,平地廣一丈,以為陽傷陰盛之證。」按《左氏》於隱公雲「平地尺為大雪」,不言是歲大熟。桓公事無所據,其說妄矣。桓八年冬十月,雨雪。建酉之月而雪,未聞其廣一丈也。

  柳子晉問:魏絳之言:「近寶則公室乃貧。」按《左傳》成六年,此乃韓獻子之言。

  劉勰《辨騷》:班固以為羿、澆、二姚與《左氏》不合。洪慶善曰:「《離騷》用羿、澆等事,正與《左氏》合。」孟堅所云,謂劉安說耳。

  《列子》載「隨會知政,群盜奔秦」、「趙襄子勝翟,有憂色」,皆格言也。而謂隨會時有趙文子,又謂孔子聞襄子之言,其先後差齵。凡諸子紀事,若此者眾。《說苑》載祁奚救叔向,以欒盈為樂達,范宣子為范桓子,皆誤。

  《考古編》謂:歐陽公論二帝三王世次差舛,發端於杜佑《通典》。按《釋例》,《世族譜》已有此疑,則發端乃杜預也。

  雍熙中,校九經,史館有宋臧榮緒、梁岑之敬所校《左傳》,諸儒引以為證,孔維謂:不可。按據杜鎬引《貞觀敕》,以經籍訛舛,由五胡之亂,學士多南遷,中國經術浸微。今並以六朝舊本為證,持以詰維,維不能對。見《談苑》。太平興國中,校《漢書》,安德裕取《西域傳》山川名號,字之古者,改附近人集語。錢熙謂人曰:「予於此書,特經師授,皆有訓說,豈可胸臆塗竄,以合詞章?」見晏元獻公書。觀鎬、熙之言,則經史校讎,不可以臆見定也。

  前輩學識,日新日進。東坡《詠三良》,其和淵明者,與在鳳翔時所作,議論敻殊。呂成公《博議》,論公孫敖二子,及《續說》則謂「宗子有君道」,趙宣子使臾駢送賈季帑,則謂「古人風俗尚厚」,《博議》非是,可以見進德修業之功。

  齊、晉、楚之霸,皆先服鄭。范睢、李斯之謀,皆先攻韓。蓋虎牢之險,天下之樞也。在虢曰制,在鄭曰虎牢,在韓曰成皋。虢叔恃險而鄭取之,鄭不能守而韓滅之,韓又不監而秦並之,秦之亡也,漢、楚爭之。在德不在險,佳兵者好還,信夫!

  欲治國者先齊家,家之不齊,莫甚於魯、衛,觀《詩》可見已。衛不足言也。魯自括戲之爭,而桓、宣皆篡兄矣。自文姜之亂,而哀姜襲其跡矣。自成風事季友,而敬嬴事襄仲矣。家法不修,故曰:「魯、衛之政,兄弟也。」然衛多君子。魯無君子者,斯焉取斯,風化猶媺也。畏清議者,亦曰:「何以見魯、衛之士?」政治雖濁,風俗不衰,與漢之東都同。

  周人以諱事神,名終將諱之。《曲禮注》云:「生者不相辟名,衛侯名惡,大夫有石惡。君臣同名,《春秋》不非。」《理道要訣》云:「自古至商,子孫不諱祖父之名,周制方諱。」夷狄皆無諱。漢宣帝詔曰:「古天子之名,難知而易諱也。其更諱詢。」則生而稱諱矣。《博議》謂:名子者當為孫地。出《顏氏家訓》。

  《河圖》曰:「崑山出五色流水,其白水入中國,名為河。」故晉文公投璧於河,曰:「有如白水。」

  狐偃曰:「求諸侯莫如勤王。」荀彧以此勸曹操迎獻帝。彧之言曰:「晉文公納周襄王,而諸侯景從。」豈誠於為義者?故曰:「譎而不正。」《淮南》之書,謂晉文得之乎閨內,失之乎境外。非也。辰嬴之事,閨內之法安在哉?《詩》於《衛風·木瓜》,猶美齊桓,而《唐風》不錄晉文,亦以是夫。

  介之推曰:「身將隱,焉用文之?」君子之潛也,名不可得聞。先儒謂召平高於四皓,申屠蟠賢於郭泰。

  邵子曰:「修夫聖者,秦穆之謂也,蓋取其悔過自誓。」胡文定謂:文四年,見伐不報,始能踐自誓之言矣。《尸子》稱穆公明於聽獄,斷刑之日,揖士大夫曰:「寡人不敏,使民入於刑,寡人與有戾焉。二三子各據爾官,無使民困於刑。」此雖大禹之泣辜,無以過。以此坊民,猶有立威於棄灰者。

  楚之興也,篳路藍縷;其衰也,翠被豹舄。國家之興衰,視其儉侈而已。

  樂王鮒毀叔向,以平公不好賢也。梁丘據不毀晏子,以景公好賢也。二臣皆從君者,易地則皆然。劉貢父詩云。顧子曰:「昔梁丘據之諫景公也,於房;晏嬰之諫景公也,於朝。然晏嬰之忠,著於竹素;梁丘之佞,於今不絕。」顧夷《義訓》,《唐志》在儒家。梁丘據豈能諫景公哉,斯言繆矣!

  或求名而不得,如向戌欲以弭兵為名,而宋之盟,其名不列焉。或欲蓋而名章,如趙盾偽出奔,崔杼殺太史,將以蓋弒君之惡,而其惡益著焉。推此類言之,可見謹嚴之法。求名非謂齊豹,名章不止三叛也。

  孫郃論春秋無賢臣,蓋諸侯不知有王,其臣不能正君以尊王室。此孟子所以卑管、晏也。

  周之替也,自原伯魯之不說學;秦之亡也,自子楚之不習誦。

  史墨對趙簡子曰:「天生季氏以貳魯侯。」又曰:「君臣無常位,自古以然。」簡子在晉,猶季氏在魯也。史墨之對,其何悖哉!張睢陽責尹子奇曰:「未識人倫,焉知天道?」

  「今天或者大警晉也」,畏而能自修者也。「雖晉之強,能違天乎?」怠而不自強者也。

  叔向曰:「楚辟我衷,若何效辟?」王魏公之於寇萊公,曰:「不可學他不是。」

  公山不狃曰:「君子違,不適讎國。所託也則隱。」斯言也,蓋有聞於君子矣。背君父以覆宗國者,不狃之罪人也。

  齊人歌曰:「唯其儒書,以為二國憂。」春秋之季,已輕儒矣,至戰國而淳于髠有賢者無益之譏,秦昭王有儒無益之問,末流極於李斯。

  申包胥似張子房,天下士也。楚破矣,請秦師以卻吳;韓亡矣,借漢兵以滅秦。其相似一也。入郢之仇未報,則使越,為之謀以滅吳;見《吳語》。韓王成之仇未報,則從漢,為之謀以滅項。其相似二也。楚君既入而逃賞;漢業既成而謝事。其相似三也。自夏靡之後,忠之盛者,二子而已。然楚國復興,而韓祀不續,天也,子房之志則伸矣。我思古人,唯漢諸葛武侯可以繼之,鞠躬盡力,死而後已。其志一也。若梁之王琳、唐之張承業,功雖不就,抑可以為次矣,不當以功之成否論。吁,春秋亡國五十二,未見其人也。遂之四氏,僅能殲齊戍。其亡而復存者,唯一包胥,豈不難哉?太史公傳伍員而不傳包胥,非所以勸忠也。《戰國策》楚莫敖子華曰:「昔吳與楚戰於柏舉,三戰入郢。棼冒勃蘇贏糧潛行,上崢山,逾深溪,蹠穿膝暴,七日而薄秦朝。鶴立不轉,晝吟宵哭。七日不得告。水漿無入口。秦遂出革車千乘,卒萬人,屬之子滿《左氏》作「蒲」。與子虎,下塞以東,與吳人戰於濁水,大敗之。」棼冒勃蘇即申包胥也,豈蚡冒之裔,楚之同姓歟?《淮南·修務訓》云:「申包胥贏糧跣走,跋涉谷行,上峭山,赴深溪,游川水,犯津關,獵蒙籠,蹶沙石,蹠達膝曾繭重胝,七日七夜,至於秦庭。鶴跱而不食,晝吟宵哭,面若死灰,顏色黴黑,涕液來集,以見秦王。」亦與子華之言同。所謂「莫敖大心深入吳軍而死」,以《左氏》考之,即左司馬戌也。戌者,葉公諸梁之父也。諸梁定白公之亂,不有其功而老於葉。其聞包胥之風而師法之歟?

  邾文公之知命,楚昭王之知大道,惠王之知志,其所知有在於卜祝史巫之外者。裨灶言鄭之將火,或中或否,子產謂:焉知天道?梓慎言魯之將水,昭子曰:「旱也。」秋大旱,如昭子之言。亦非知天者也。故聖人以人占天。

  鉏麑之於趙宣子,沐謙之於司馬楚之,誠敬之感人至矣。商君載甲操戟,李林甫重關複壁,不亦愚乎!

  《春秋》書災異,不書祥瑞,所以訓寅畏,防怠忽也。災異,古史官之職。隕石六鷁,宋襄以問周內史。有雲夾日,楚昭以問周大史。在漢則太史公掌天官,張衡為日官。我朝舊制,太史局隸秘書,凡天文失度,三館皆知之。淳熙中,熒惑入斗,同修國史李燾,類次漢元鼎至宣和四十五事以進。熒惑犯氐,秘書丞蔣繼周言:氐者邸也,驛傳宜備非常。不淹旬,都進奏院災。蓋每有星變,館吏以片紙錄報,故得因事獻言。自景定後,枋臣欲末殺災異,三館遂不復知。甲子,彗星宮中見之,乃下求言之詔,則蒙蔽可見。壬申,地生毛,明年失襄陽。災異其可忽哉?為人臣不知《春秋》之義,其禍天下極矣,叔輒所以哭日食也。

  宋襄求諸侯而敗於泓,楚靈卜得天下而辱於乾溪。《淮南子》曰:「侯而求霸者,必失其侯;霸而求王者,必喪其霸。」

  臧孫於魯曰:「國有人焉。」師慧於宋,曰:「必無人焉。」襄仲於秦,曰:「不有君子,其能國乎?」有士五人,晉文所以霸也;有大叔儀,有母弟皔,衛獻所以入也;有趙孟,有伯瑕,有史趙、師曠,有叔向、女齊,晉所以未可媮也。曰:「子無謂秦無人。」曰:「無善人,則國從之。」國之存亡輕重,視其人之有無而已。舜有臣五人,武王有亂臣十人,殷有三仁,周有八士。之人也,始可謂之有。虞有宮之奇,項有范增,不能有其有矣。魏之窺吳,則曰:「彼有人焉。」賈生言天下倒縣,則曰:「猶為國有人乎?」此皆以人為盛衰也。

  隱公之大夫多不氏,猶可言未命也。宋昭公之大夫多不名,則說者不一矣。

  《春秋》誅亂臣賊子,《左氏》謂「稱君,君無道也」,《穀梁》謂「稱國以弒其君,君惡甚矣」。安定先生曰:「是啟亂臣賊子之言也。其為害教大矣。」

  宗人釁夏之守禮,聖人遺化也。後世犯葵丘之禁者多矣,漢之劉輔、魏之棧潛、我朝之鄒浩,守經據古,其有魯宗人之風乎!

  夫差之報越,其志壯矣。燕昭報齊似之,取其大節而略其成敗可也。慕容盛之討蘭汗,其言曰:「免不同天之責。凡在臣民,皆得明目當世。」君子猶有取焉,況吳乎!

  周之大寶鎮河圖大訓列焉。《易象》在魯,《三墳》、《五典》在楚,周不能有其寶矣。然而老聃之禮,萇弘之樂,文獻猶存。及王子朝以典籍奔楚,於是觀射父、倚相,皆誦古訓以華其國,以得典籍故也。區區一鼎,與懷璧同,其能國乎?

  古之謀國者,知彼知己,如良醫察脈,如善弈觀棋,德、刑、政、事、典、禮不易。「楚自克庸以來」,此晉臣之知楚也。「晉君類能而使之」,此楚臣之知晉也。皆以紀綱風俗知之。楚自邲之後,晉自蕭魚之後,精神景象非昔矣。

  請討陳恆之年,《春秋》終焉。夫子之請討也,將以見之行事。請討不從,然後托之空言。

  杜氏注云:「仲尼之徒,皆忠於魯國。」《史記》載夫子之言曰:「夫魯,父母之國。國危如此,二三子何為莫出?」此夫子之訓也。

  仲子有文在手,曰「為魯夫人」。成季、唐叔有文在手,曰「友」、曰「虞」。《正義》云:「《石經》古文『虞』作『[仌仌]』,『魯』作『歨』,手文容或似之。『友』及『夫人』當有似之者。」

  《藝文志》:《春秋虞氏微傳》二篇。按劉向《別錄》云:「虞卿作《抄撮》九卷,授荀卿,卿授張蒼,然則張蒼師荀卿者也。《左氏傳》漢初出,蒼家亦有功於斯文矣。浮丘伯亦荀卿門人,申公事之受《詩》,是為《魯詩》。《經典序錄》:根牟子傳趙人荀卿子,荀卿子傳魯人大毛公,是為《毛詩》。荀卿之門有三人焉,李斯、韓非不能玷其學也。《毛詩傳》以平平為辯治,又以五十矢為束,皆與《荀子》同。

  御孫曰:「儉,德之共也;侈,惡之大也。」古之格君心者,必以儉。董仲舒《對策》,乃謂儉非聖人之中制。公孫弘亦云:「人主病不廣大舒弘。正邪雖殊,而啟武帝之侈心則一。」

  伯宗好直言,而不容於晉;國武子好盡言,而不容於齊。小人眾而君子獨也。漢士習於諂諛,而以汲長孺為戇、朱游為狂;晉士習於曠達,而以卞望之為鄙。君子之所守,不以習俗移也。

  列國大夫之無君,晉為之也。會於戚而不討孫林父,會於夷儀而不討崔杼,會於適歷而不討季孫意如,君臣之義不明,而大夫篡奪之禍,晉自及矣。《晉語》趙宣子曰:「大者天地,其次君臣。」然宣子能言之,而躬自犯之。

  寺人披之斬袪,芋尹無宇之斷旌,其讎一也。披請見而晉文讓之,無宇執人於宮而楚靈赦之。楚靈之量,優於晉文矣。漢高帝之赦季布,魏武帝之免梁鵠,吳景帝之遣李衡,皆有君人之量。

  楚伍參曰:「晉之從政者新。」謂荀林父也。士彌牟曰:「晉之從政者新。」謂范鞅也。一以喪師,一以失諸侯。《書》曰:「人惟求舊。」

  以近事為鑑,則其言易入,申叔豫以子南戒薳子馮是也。告君亦然。樊噲諫高帝曰:「獨不見趙高之事乎?」爰盎諫文帝曰:「獨不見人彘乎?」

  劉炫謂:《國語》非丘明作。《傳》言鄢陵之敗,苗賁皇之為。《楚語》云:「雍子之為。」與《傳》不同。傅玄云:「《國語》非丘明作,有一事而二文不同。」葉少蘊云:「古有左氏、左丘氏。太史公稱『左丘失明,厥有《國語》。』」今《春秋傳》作左氏,而《國語》為左丘氏,則不得為一家。文體亦自不同,其非一家書明甚。左氏王荊公以為六國時人。蓋左史之後,以官氏者。朱文公謂:左氏乃左史倚相之後,故其書說楚事為詳。鄭漁仲云:「左氏世為楚史。」司馬氏謂:左氏欲傳《春秋》,先作《國語》。《國語》之文,不及《傳》之精也。

  臧文仲以玉磬告糴於齊,見《魯語》。《容齋三筆·書博古圖》謂:《左傳》無玉磬之說。非也。

  《晉語》:伯宗索士庇州犁,得畢陽。及欒弗忌之難,諸大夫害伯宗,畢陽實送州犁於荊。畢陽之孫豫讓,見《戰國策》。祖孫皆以義烈著,所謂「是以似之」者。太史公不書於《傳》,故表而出之。

  《晉語》:知宣子將以瑤為後,知果曰:「不如宵也。」弗聽。知果別族於太史,為輔氏。《通鑑》取此。《戰國策》:張孟談因朝智伯,而出遇智過轅門之外。智過入見智伯曰:「二主殆將有變。」智過言之不聽,出更其姓為輔氏。《韓非子》同雲「更其族」。智過即智果也。二說之先後不同。

  《楚語》伍舉曰:「德義不行,則邇者騷離,而遠者距違。」註:騷,愁也。離,畔也。伍舉所謂「騷離」,屈平所謂「離騷」,皆楚言也。揚雄為《畔牢愁》,與《楚語》注合。

  《皇王大紀》景王二年,襄三十年。楚公子圍至晉,晉趙武子鞅鳴玉以相。按《楚語》王孫圉聘於晉,定公饗之,趙簡子鳴玉以相。蓋楚昭王時,鞅者武之孫也。今以王孫圉為公子圍,以鞅為武之子,皆誤。

  古者,孫以王父字為氏。子產,子國之子,《國語》謂公孫成子,《左傳》謂公孫僑。子產之子,始為國氏。致堂作《子產傳》,曰「國僑」,非也。

  《鄭語》依、鰇、歷、莘,《史記·鄭世家》註:「莘」作「華」,《水經注》:黃水經華城西。史伯曰:「華君之土也。」韋昭曰:「華,國名。秦白起攻魏,拔華陽。」司馬彪曰:「華陽在密縣。《括地誌》:華陽城在鄭州管城縣南。」可以證今本之誤。按下文「前華後河⑨」,則上文當作「華」。

  《晉語》竇犨對趙簡子曰:「君子哀無人,不哀無賄;哀無德,不哀無寵;哀名之不令,不哀年之不登。」味其言,見其賢矣。《史記》:孔子將西見趙簡子,聞竇鳴犢之死,臨河而嘆。《索隱》云:「鳴犢,犨字。」《通鑑外紀》於周敬王二十八年,書簡子殺鳴犢。三十年,書竇犨對簡子。誤也。

  江端禮嘗病柳子厚作《非國語》,乃作《非非國語》。東坡見之曰:「久有意為此書,不謂君先之也。」然子厚《非國語》,而其文多以《國語》為法。

  古以一句為一言。《左氏傳》:子大叔九言。《論語》:一言蔽之曰:「思無邪。」秦、漢以來,乃有句稱。今以一字為一言,如五言、六言、七言詩之類,非也。

  史墨曰:「越得歲而吳伐之,必受其凶。」杜牧注《孫子》曰:「歲為善星,不福無道;火為罰星,不罰有德。」嘉定中,日官言五福太一臨吳分。真文忠公奏:漢之肇造,以寬仁得民,而不在五星之聚井;晉之卻敵,以將相有人,而不在歲星之臨吳。

  子產鑄《刑書》,趙鞅、荀寅鑄《刑鼎》,至鄧析《竹刑》,則書於竹簡矣。然《甫刑》云:「明啟《刑書》。」其來已久。《漢·杜周傳》不循三尺法,註:謂以三尺竹簡書法律也。朱博亦云:「奉三尺律令以從事。」《鹽鐵論》乃云:「二尺四寸之律,古今一也。」蓋律書以二尺四寸簡,舉其大數,謂之三尺。曹褒《新禮》,寫以二尺四寸簡。漢禮與律令同錄,其制一也。

  趙襄子曰:「以能忍恥,庶無害趙宗乎?」《說苑·談叢》云:「能忍恥者安,能忍辱者存。」呂居仁謂:「忍詬」二字,古之格言,學者可以詳思而致力。

  內有疑妻之妾,此宮亂也;庶有疑室之子,此家亂也;朝有疑相之臣,此國亂也。管子之言,即辛伯之諗周桓公也。然管子能言之,而不能格齊桓之心。

  朱子曰:「《左氏》之失,在以成敗論人。」愚嘗觀蔡邕《獨斷》引王仲任曰:「君子無幸而有不幸,小人有幸而無不幸。」韓文公謂:君子得禍為不幸,而小人得禍為常;君子得福為常,而小人得福為不幸。亦仲任之意。斯言可以正《左氏》之失。

  宋人享趙文子,叔向為介。司馬置折俎,禮也。仲尼使舉是禮也,以為多文辭。服虔云:「以其多文辭,故特舉而用之。後世謂之『孔氏聘辭』。以孔氏有其辭,故《傳》不復載也。」《正義》謂:「孔氏聘辭」,不知事何所出。

  是謂一終,一星終也。今俗語云:「一匝。」《淮南子》:以數雜之壽,憂天下之亂,猶憂河水之少,泣而益之也。《文子》作「數集」。註:雜,匝也。人生子,從子至亥為一匝。俗語出於此。

  或以益為皋陶之子。《列女傳》睪子生五歲而贊禹,曹大家註:皋陶之子伯益也。李邕為《李思訓碑》云:「睪子贊禹,甘生相秦。」「睪」與「皋」同。林少穎謂:伯益即伯翳,其後為秦。臧文仲聞六、蓼滅,曰:「皋陶、庭堅不祀忽諸。」使皋陶猶有後於秦,則文仲之言,不若此之甚也。《列子》:夷堅聞而志之。服虔註:即庭堅也。〕

  嫠不恤緯,齊女有禮。漆室女憂君,況委質為臣者乎?《列女傳》魯漆室女,《韓詩外傳》云:「魯監門之女嬰。」莒婦投紡,復其夫之讎而不知有君,與不恤緯者異矣。

  漢世祖罷郡國都尉,晉武帝去州郡武備,其害皆見於後。唐穆宗之銷兵,則不崇朝而變生焉。故曰:「誰能去兵?」

  劉知幾曰:「能言吾祖,郯子見師;不識其先,籍談取誚。」鄧名世曰:「春秋時善論姓氏者,魯有眾仲,晉有胥臣,見《晉語》。鄭有行人子羽,皆能探討本源,自炎、黃而下,如指諸掌。」鄭漁仲曰:「《世本》、《公子譜》二書,皆本《左傳》。」

  子皮曰:「君子務知大者遠者,小人務知小者近者。」程子謂:君子之志,所慮者豈止一身,直慮及天下千萬世;小人之慮,一朝之忿,不遑恤其身。

  莊公寤生,《風俗通》云:「俗說兒墮地,未能開目視者,謂之寤生。」

  黃池之會,王孫雄曰:「必會而先之。」吳、晉爭先,雄之謀也,然不能救吳之亡,故《呂氏春秋》曰:「吳王夫差染於王孫雄、太宰嚭。」然則雄亦嚭之流耳。

  晉有四姬,鄭子產有男女辨姓之言。考之《穆天子傳》,穆王有盛姬。蓋周禮之壞自王朝始,諸侯何誅焉?

  叔向習《春秋》,為平公之傅,而不能諫四姬之惑,何也?曰:「正己則可以格君心之非。叔向娶於申公巫臣氏,違母之訓而從君之命。無諸己而後非諸人,自反而不縮,其能正君乎?先儒有言:寡慾之臣,然後可以言王佐。」

  季武子曰:「有叔向、女齊以師保其君。」公室之卑,私言於晏嬰;杞田之治,僅及於侵小。師保固如是乎?

  魯用田賦,仲尼曰:「有周公之典在。」晉鑄刑鼎,仲尼曰:「晉國將守唐叔之所受法度。」周公之典、唐叔之法度,魯、晉所以立國也。是以漢循高祖之法則治,唐變太宗之制則亂。夏有「典則」,商雲「成憲」,周雲「舊章」。

  古也有志:克己復禮,仁也。或謂:克己復禮,古人所傳,非出於仲尼。致堂曰:「夫子以克己復禮為仁,非指克己復禮即仁也。胥臣曰:『出門如賓,承事如祭,仁之則也。』蓋《左氏》粗聞闕里緒言,每每引用,而輒有更易。穆姜於隨舉文言亦此類。」

  《晉語》欒氏之臣辛俞曰:「三世仕家君之,再世以下主之。」註:大夫稱主。優施謂里克妻曰:「主孟啗我。」註:大夫之妻稱主。《左傳》醫和謂趙孟曰:「主是謂矣。」魏戊曰:「主以不賄聞於諸侯。」此大夫稱主也。齊侯使高張來唁公,稱主君。子家子曰:「齊卑君矣。」主君,大夫之稱也。《史記·甘茂傳》:樂羊拔中山,魏文侯示之謗書。樂羊曰:「此非臣之功也,主君之力也。」《戰國策》:梁王魏嬰觴諸侯於范台,魯君曰:「主君之尊,儀狄之酒也;主君之味,易牙之調也。」魏以大夫為諸侯,故猶稱主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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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律 其三》

韓非 〔先秦〕

義正本仁育,信立智不違。上下親疏間,尤指禮為歸。

咄哉申不害,但矜恣睢威。何者為《孤憤》,說更陋韓非。

律學包五德,出彼乃入茲。堂堂復正正,誰似當代規。

第雲民可由,安得民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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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詠史 其二》

韓非 〔先秦〕

韓非韓公子,說秦欲亡韓;謀策未見用,身先死說難。

李斯師荀卿,燔書發難端;富貴三十年,三族並誅殘。

非死因斯譖,斯死墜高奸;中懷既不祥,禍伏似鋒攢。

偉哉張子房,報韓心力殫;功成從赤松,身退名亦完。

悠悠千載下,去取隨所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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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調歌頭 予兒時在遺山家,阿姊嘗教誦先叔》

韓非 〔先秦〕

韓非死孤憤,虞叟坐窮愁。懷沙千古遺恨,郊島兩詩囚。堪笑並蛙褲虱,不道人生能幾,肝肺自相仇。政有一朝樂,不抵百年憂。嘆悠悠,江上水,自東流。紅顏不暇一惜,白鬢忽盈頭。我欲拂衣遠行,直上崧山絕頂,把酒勸浮丘。藉此兩黃鵠,浩蕩看齊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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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蕭十六人名 其三》

韓非 〔先秦〕

贛陽嶠北氣鬱滯,晨興何晏惟昏睡。江左雄豪每自奇,學孟希韓非不至。

奈何進取位尚卑,上官儀檢多輕視。金朱浮華奚足戀,策馬週遊窮海涘。

從茲岩谷永遁逃,請師丹灶捐塵事。廬山簡寂尋舊隱,雪竇參禪入初地。

誰能榮謝混流俗,居常袞袞隨升墜。鋪張翰墨作小詩,聊陳平昔煙霞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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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病聞吉中孚拜官寄元秘書昆季》

韓非 〔先秦〕

漢家采使不求聲,自慰文章道欲行。毛遂登門雖異賞,

韓非入傳濫齊名。雲歸暫愛青山出,客去還愁白髮生。

年少奉親皆願達,敢將心事向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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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言》

韓非 〔先秦〕

韓非死孤憤,虞卿著窮愁。長沙一湘纍,郊島兩詩囚。

人生定能幾,肺肝日相讎。井蛙奚足論,褌虱良足羞。

正有一朝樂,不償百年憂。古來帝王師,或從赤松游。

大笑人間世,起滅真浮漚。曾是萬戶封,不博一掉頭。

有來且當避,未至吾何求。悠悠復悠悠,大川日東流。

紅顏不暇惜,素髮忽已稠。我欲升嵩高,揮杯勸浮丘。

因之兩黃鵠,浩蕩觀齊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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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史公自序》

韓非 〔先秦〕

  太史公曰:「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歲而有孔子。孔子卒後至於今五百歲,有能紹明世、正《易傳》,繼《春秋》、本《詩》、《書》、《禮》、《樂》之際?』」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讓焉!

  上大夫壺遂曰:「昔孔子何為而作《春秋》哉」?太史公曰:「余聞董生曰:『周道衰廢,孔子為魯司寇,諸侯害子,大夫雍之。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為天下儀表,貶天子,退諸侯,討大夫,以達王事而已矣。』子曰:『我欲載之空言,不如見之於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紀,別嫌疑,明是非,定猶豫,善善惡惡,賢賢賤不肖,存亡國,繼絕世,補弊起廢,王道之大者也。《易》著天地、陰陽、四時、五行,故長於變;《禮》經紀人倫,故長於行;《書》記先王之事,故長於政;《詩》記山川、溪谷、禽獸、草木、牝牡、雌雄,故長於風;《樂》樂所以立,故長於和;《春秋》辨是非,故長於治人。是故《禮》以節人,《樂》以發和,《書》以道事,《詩》以達意,《易》以道化,《春秋》以道義。撥亂世反之正,莫近於《春秋》。《春秋》文成數萬,其指數千。萬物之散聚皆在《春秋》。《春秋》之中,弒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勝數。察其所以,皆失其本已。故《易》曰『失之毫釐,差之千里。』故曰『臣弒君,子弒父,非一旦一夕之故也,其漸久矣』。故有國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前有讒而弗見,後有賊而不知。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守經事而不知其宜,遭變事而不知其權。為人君父而不通於《春秋》之義者,必蒙首惡之名。為人臣子而不通於《春秋》之義者,必陷篡弒之誅,死罪之名。其實皆以為善,為之不知其義,被之空言而不敢辭。夫不通禮義之旨,至於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夫君不君則犯,臣不臣則誅,父不父則無道,子不子則不孝。此四行者,天下之大過也。以天下之大過予之,則受而弗敢辭。故《春秋》者,禮義之大宗也。夫禮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後;法之所為用者易見,而禮之所為禁者難知。」

  壺遂曰:「孔子之時,上無明君,下不得任用,故作《春秋》,垂空文以斷禮義,當一王之法。今夫子上遇明天子,下得守職,萬事既具,咸各序其宜,夫子所論,欲以何明?」

  太史公曰:「唯唯,否否,不然。余聞之先人曰:『伏羲至純厚,作《易》八卦。堯舜之盛,《尚書》載之,禮樂作焉。湯武之隆,詩人歌之。《春秋》采善貶惡,推三代之德,褒周室,非獨刺譏而已也。』漢興以來,至明天子,獲符瑞,封禪,改正朔,易服色,受命於穆清,澤流罔極,海外殊俗,重譯款塞,請來獻見者不可勝道。臣下百官力誦聖德,猶不能宣盡其意。且士賢能而不用,有國者之恥;主上明聖而德不布聞,有司之過也。且余嘗掌其官,廢明聖盛德不載,滅功臣世家賢大夫之業不述,墮先人所言,罪莫大焉。余所謂述故事,整齊其世傳,非所謂作也,而君比之於《春秋》,謬矣。」

  於是論次其文。七年而太史公遭李陵之禍,幽於縲紲。乃喟然而嘆曰:「是余之罪也夫。是余之罪也夫!身毀不用矣!」退而深惟曰:「夫《詩》、《書》隱約者,欲遂其志之思也。昔西伯拘羑里,演《周易》;孔子厄陳、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離騷》;左丘失明,厥有《國語》;孫子臏腳,而論兵法;不韋遷蜀,世傳《呂覽》;韓非囚秦,《說難》、《孤憤》;《詩》三百篇,大抵賢聖發憤之所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鬱結,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來者。」於是卒述陶唐以來,至於麟止,自黃帝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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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子喻山水》

韓非 〔先秦〕

  子曰:「譬如為山,未成一簣,止,吾止也;譬如平地,雖覆一簣,進,吾往也。 《論語·子罕》

  上不天則下不遍覆,心不地則物不必載。太山不立好惡,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擇小助,故能成其富。故大人寄形於天地而萬物備,歷心於山海而國家富。上無忿怒之毒,下無伏怨之患,上下交朴,以道為舍。故長利積,大功立,名成於前,德垂於後,治之至也。《韓非子·大體》

  海不辭水,故能成其大;山不辭土石,故能成其高;明主不厭人,故能成其眾;士不厭學,故能成其聖。 《管子·形勢解》

  子曰:「知者樂水,仁者樂山;知者動,仁者靜;知者樂,仁者壽。」 《論語·雍也》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 《論語·子罕》

  徐子曰:「仲尼亟稱於水,曰:『水哉,水哉!』何取於水也?」

  孟子曰:「源泉混混,不舍晝夜,盈科而後進,放乎四海。有本者如是,是之取爾。苟為無本,七、八月之間雨集,溝澮皆盈,其涸也,可立而待也。故聲聞過情,君子恥之。」《孟子·離婁下》

  孟子曰:「孔子登東山而小魯,登泰山而小天下。故觀於海者難為水,游於聖人之門者難為言)。觀水有術,必觀其瀾。日月有明,容光必照焉。流水之為物也,不盈科不行;君子之志於道也,不成章不達。」《孟子·盡心上》

  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所惡,故幾於道。居善地,心善淵,與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動善時。夫唯不爭,故無尤。《老子》第八章

  江海所以能為百穀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為百穀王。 《老子》第66章

  天下莫柔弱於水,而攻堅強者莫之能勝,以其無以易之。弱之勝強,柔之勝剛,天下莫不知,莫能行。 《老子》第78章

  夫兵形象水,水之形避高而趨下,兵之形避實而擊虛;水因地而制流),兵因敵 而制勝。故兵無常勢,水無常形。能因敵變化而取勝者,謂之神。 《孫子·虛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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