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縣有楊二相公者,精於拳勇。
能以兩肩負兩船而起,旗丁數百以篙刺之,篙所觸處,寸寸折裂.以此名重一時,率其徒行教常州。
每至演武場傳授槍棒,觀者如堵。
忽一日,有賣蒜叟,龍鍾傴僂,咳嗽不絕聲,旁睨而揶揄之。
眾大駭,走告楊。
楊大怒,招叟至前,以拳打磚牆,陷入尺許,傲之曰:「叟能如是乎?」叟曰:「君能打牆,不能打人。
」楊愈怒罵曰:「老奴能受我打乎?打死勿怨!」叟笑曰:「垂死之年,能以一死成君之名,死亦何怨?」乃廣約眾人,寫立誓劵。
令楊養息三日,老人自縛於樹,解衣露腹。
楊故取勢於十步外,奮拳擊之。
老人寂然無聲。
但見楊雙膝跪地,叩頭曰:「晚生知罪了。
」拔其拳,已夾入老人腹中,堅不可出,哀求良久,老人鼓腹縱之,已跌出一石橋外矣。
老人徐徐負蒜而歸,卒不肯告人姓氏。
吳、長洲二縣,在郡治所,分境而治。
而郡西諸山,皆在吳縣。
其最高者,穹窿、陽山、鄧尉、西脊、銅井。
而靈岩,吳之故宮在焉,尚有西子之遺蹟。
若虎丘、劍池及天平、尚方、支硎,皆勝地也。
而太湖汪洋三萬六千頃,七十二峰沉浸其間,則海內之奇觀矣。
余同年友魏君用晦為吳縣,未及三年,以高第召入為給事中。
君之為縣,有惠愛,百姓扳留之,不能得,而君亦不忍於其民。
由是好事者繪《吳山圖》以為贈。
夫令之於民,誠重矣。
令誠賢也,其地之山川草木,亦被其澤而有榮也;令誠不賢也,其地之山川草木,亦被其殃而有辱也。
君於吳之山川,蓋增重矣。
異時吾民將擇勝於岩巒之間,尸祝於浮屠、老子之宮也,固宜。
而君則亦既去矣,何復惓惓於此山哉?昔蘇子瞻稱韓魏公去黃州四十餘年而思之不忘,至以為《思黃州》詩,子瞻為黃人刻之於石。
然後知賢者於其所至,不獨使其人之不忍忘而已,亦不能自忘於其人也。
君今去縣已三年矣。
一日,與余同在內庭,出示此圖,展玩太息,因命余記之,噫!君之於吾吳有情如此,如之何而使吾民能忘之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