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太史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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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汾五贤咏五首 其四 太史公

薛瑄 〔明代〕

愛有所見忘,忠有所見疑。

古來非一朝,人道每如茲。

悠悠太史公,言論適有期。

謂必情可白,寧知事參差。

奇文雖自解,驟驥諒難追。

巷伯彼何人,千載存其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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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史公自序》

司马迁 〔两汉〕

太史公曰:「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歲而有孔子。

孔子卒後至於今五百歲,有能紹明世、正《易傳》,繼《春秋》、本《詩》、《書》、《禮》、《樂》之際?』」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讓焉!上大夫壺遂曰:「昔孔子何為而作《春秋》哉」?太史公曰:「余聞董生曰:『周道衰廢,孔子為魯司寇,諸侯害之,大夫雍之。

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為天下儀表,貶天子,退諸侯,討大夫,以達王事而已矣。

』子曰:『我欲載之空言,不如見之於行事之深切著明也。

』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紀,別嫌疑,明是非,定猶豫,善善惡惡,賢賢賤不肖,存亡國,繼絕世,補弊起廢,王道之大者也。

《易》著天地、陰陽、四時、五行,故長於變;《禮》經紀人倫,故長於行;《書》記先王之事,故長於政;《詩》記山川、溪谷、禽獸、草木、牝牡、雌雄,故長於風;《樂》樂所以立,故長於和;《春秋》辨是非,故長於治人。

是故《禮》以節人,《樂》以發和,《書》以道事,《詩》以達意,《易》以道化,《春秋》以道義。

撥亂世反之正,莫近於《春秋》。

《春秋》文成數萬,其指數千。

萬物之散聚皆在《春秋》。

《春秋》之中,弒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勝數。

察其所以,皆失其本已。

故《易》曰『失之毫釐,差之千里。

』故曰『臣弒君,子弒父,非一旦一夕之故也,其漸久矣』。

故有國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前有讒而弗見,後有賊而不知。

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守經事而不知其宜,遭變事而不知其權。

為人君父而不通於《春秋》之義者,必蒙首惡之名。

為人臣子而不通於《春秋》之義者,必陷篡弒之誅,死罪之名。

其實皆以為善,為之不知其義,被之空言而不敢辭。

夫不通禮義之旨,至於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

夫君不君則犯,臣不臣則誅,父不父則無道,子不子則不孝。

此四行者,天下之大過也。

以天下之大過予之,則受而弗敢辭。

故《春秋》者,禮義之大宗也。

夫禮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後;法之所為用者易見,而禮之所為禁者難知。

」壺遂曰:「孔子之時,上無明君,下不得任用,故作《春秋》,垂空文以斷禮義,當一王之法。

今夫子上遇明天子,下得守職,萬事既具,咸各序其宜,夫子所論,欲以何明?」太史公曰:「唯唯,否否,不然。

余聞之先人曰:『伏羲至純厚,作《易》八卦。

堯舜之盛,《尚書》載之,禮樂作焉。

湯武之隆,詩人歌之。

《春秋》采善貶惡,推三代之德,褒周室,非獨刺譏而已也。

』漢興以來,至明天子,獲符瑞,建封禪,改正朔,易服色,受命於穆清,澤流罔極,海外殊俗,重譯款塞,請來獻見者不可勝道。

臣下百官力誦聖德,猶不能宣盡其意。

且士賢能而不用,有國者之恥;主上明聖而德不布聞,有司之過也。

且余嘗掌其官,廢明聖盛德不載,滅功臣世家賢大夫之業不述,墮先人所言,罪莫大焉。

余所謂述故事,整齊其世傳,非所謂作也,而君比之於《春秋》,謬矣。

」於是論次其文。

七年而太史公遭李陵之禍,幽於縲紲。

乃喟然而嘆曰:「是余之罪也夫。

是余之罪也夫!身毀不用矣!」退而深惟曰:「夫《詩》、《書》隱約者,欲遂其志之思也。

昔西伯拘羑里,演《周易》;孔子厄陳、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離騷》;左丘失明,厥有《國語》;孫子臏腳,而論兵法;不韋遷蜀,世傳《呂覽》;韓非囚秦,《說難》、《孤憤》;《詩》三百篇,大抵賢聖發憤之所為作也。

此人皆意有所鬱結,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來者。

」於是卒述陶唐以來,至於麟止,自黃帝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