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桑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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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怿传》

欧阳修 〔宋代〕

桑懌,開封雍丘人。

其兄慥,本舉進士有名,懌亦舉進士,再不中,去游汝、潁間,得龍城廢田數頃,退而力耕。

歲凶,汝旁諸縣多盜,懌白令: 「願為耆長,往來里中察奸民。

」因召里中少年,戒曰:「盜不可為也!吾在此,不汝容也!」少年皆諾。

里老父子死未斂,盜夜脫其衣; 里父老怯,無他子,不敢告縣,臝其屍不能葬。

懌聞而悲之,然疑少年王生者,夜人其家,探其篋,不使之知覺。

明日遇之,問曰:「爾諾我不為盜矣,今又盜里父子屍者,非爾邪?」少年色動;即推仆地,縛之。

詰共盜者,王生指某少年,懌呼壯丁守王生,又自馳取某少年者,送縣, 皆伏法。

又嘗之郟城,遇尉方出捕盜,招懌飲酒,遂與俱行。

至賊所藏,尉怯,陽為不知以過,懌曰:「賊在此,何之乎?」下馬獨格殺數人,因盡縛之。

又聞襄城有盜十許人,獨提一劍以往,殺數人,縛其餘。

汝旁縣為之無盜。

京西轉運使奏其事,授郟城尉。

天聖中,河南諸縣多盜,轉運奏移澠池尉。

崤,古險地,多深山,而青灰山尤阻險,為盜所恃。

惡盜王伯者,藏此山,時出為近縣害。

當此時,王伯名聞朝廷,為巡檢者,皆授名以捕之。

既懌至,巡檢者偽為宣頭以示懌,將謀招出之。

懌信之,不疑其偽也。

因諜知伯所在,挺身人賊中招之,與伯同臥起十餘日,乃出。

巡檢者反以兵邀於山口,懌幾不自免。

懌曰:「巡檢授名,懼無功爾。

」即以伯與巡檢,使自為功,不復自言。

巡檢俘獻京師,朝廷知其實,罪黜巡檢。

懌為尉歲余,改授右班殿直、永安縣巡檢。

明道、景祐之交,天下旱蝗,盜賊稍稍起,其間有惡賊二十三人,不能捕,樞密院以傳召懌至京,授二十三人名,使往捕。

懌謀曰:「盜畏吾名,必已潰,潰則難得矣,宜先示之以怯。

」至則閉柵,戒軍吏無一人得輒出。

居數日,軍吏不知所為,數請出自效,輒不許。

既而夜與數卒變為盜服以出, 跡盜所嘗行處,入民家,民皆走,獨有一媼留,為作飲食,饋之如盜。

乃歸,復避柵三日,又往,則攜其具就媼饌,而以其餘遺媼,媼待以為真盜矣。

乃稍就媼,與語及群盜輩。

媼曰:「彼聞桑懌來,始畏之,皆遁矣;又聞懌閉營不出,知其不足畏,今皆還也。

某在某處,某在某所矣。

」懌盡鈎得之。

復三日,又往,厚遺之,遂以實告曰:「我,桑懌也,煩媼為察其實而慎勿泄!後三日,我復來矣。

」後又三日往,媼察其實審矣。

明旦,部分軍士,用甲若干人於某所取某盜,卒若干人於某處取某盜。

其尤強者在某所,則自馳馬以往,士卒不及從,惟四騎追之,遂與賊遇,手殺三人。

凡二十三人者,一日皆獲。

二十八日,復命京師。

樞密吏謂曰:「與我銀,為君致閣職。

」懌曰:「用賂得官,非我欲,況貧無銀;有,固不可也。

」吏怒,匿其閥,以免短使送三班。

三班用例,與兵馬監押。

未行,會交趾獠叛,殺海上巡檢,昭、化諸州皆警,往者數輩不能定。

因命懌往,盡手殺之。

還,乃授閣門祗候。

懌曰:「是行也,非獨吾功,位有居吾上者,吾乃其佐也,今彼留而我還,我賞厚而彼輕,得不疑我蓋其功而自伐乎?受之徒慚吾心。

」將讓其賞歸己上者,以奏稿示予。

予謂曰:「讓之,必不聽,徒以好名與詐取譏也。

」懌嘆曰:「亦思之,然士顧其心何如爾,當自信其心以行,譏何累也?若欲避名,則善皆不可為也已。

」余慚其言。

卒讓之,不聽。

懌雖舉進士,而不甚知書,然其所為,皆合道理,多此類。

始居雍丘,遭大水,有粟二廩,將以舟載之,見民走避溺者,遂棄其粟,以舟載之。

見民荒歲,聚其里人飼之,粟盡乃止。

懌善劍及鐵簡,力過數人,而有謀略。

遇人常畏,若不自足。

其為人不甚長大,亦自修為威儀,言語如不出其口,卒然遇人,不知其健且勇也。

廬陵歐陽修曰:勇力人所有,而能知用其勇者,少矣。

若懌可謂義勇之士,其學問不深而能者,蓋天性也。

余固喜傳人事,尤愛司馬遷善傳,而其所書皆偉烈奇節,士喜讀之,欲學其作,而怪今人如遷所書者何少也!乃疑遷特雄文,善壯其說,而古人未必然也?及得桑懌事,乃知古之人有然焉,遷書不誣也,知今人固有而但不盡知也。

懌所為壯矣,而不知予文能如遷書,使人讀而喜否?姑次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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