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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学易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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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简〕

【臣】等谨案学易记九卷元李简撰简里贯未详自序称已未嵗承乏倅泰安已未为延祐六年盖仁宗时也其书所采自子夏易传以逮张特立刘肃之説凡六十四家一一各标姓氏其集数人之説为一条者亦注曰兼采某某其不注者则简之新义矣大抵仿李鼎祚集觧房审权义海之例自序称在东平时与张中庸刘佚庵王仲徽聚诸易觧节取之张与王意在省文刘之设心务归一説仆之所取宁失之多以俟后来观者去取又称已未嵗取向所集重加去取则始博终约盖非茍作故所言多淳实不支其所见杨彬夫五十家解单沨三十家解今并不存即所列六十四家遗书亦多散佚因简所辑犹有什一之传则其功亦不在鼎祚审权下也乾隆四十四年七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校官【臣】陆费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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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卷,元李简著。自序称:“在东平时,与张中庸、刘佚庵、王仲徽聚诸家《易》,节解取之。张与王意在省文, 刘之设心务归一说,仆之所取,宁失之多,以俟后来观者去取。”又称:“己未(1319年)岁取向所集,重加去取。”则始博终约,盖非苟作,故多根据之说。《通志堂经解》本。此书以采辑历代《易》家之说为主,凡录《子夏易传》以下六十四家解说,一一标明姓氏;或有集数人之说为一条者,亦注曰“兼采某某”;又有不注者,则为李简自立之新义。《四库全书提要》指出:“大抵仿李鼎祚《集解》、房审权《义海》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