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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新竹县采访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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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朝龙〕

目录

碑碣(上)

竹堑堡碑碣(上)

碑碣(下)

竹堑堡碑碣(下)

竹南堡碑碣

竹北堡碑碣

碑碣(上)

碑碣(下)

碑碣(上)

竹堑堡碑碣(上)

竹堑堡碑碣(上)

钦定卧碑

——在县城内东南隅明伦堂左畔。高五尺七寸,宽三尺五分;座高一尺,宽三尺六寸。正书二十三行,行二十九字。

顺治九年题准刊立卧碑,置于明伦堂之左,晓示生员。

朝廷建立学校,选取生员,免其丁粮、厚以廪膳,设学院、学道、学官以教之,各衙门官以礼相待,全要养成贤才以供朝廷之用。诸生皆当上报国恩,下立人品。所有教条,开列于后:

一、生员之家父母贤智者,子当受教;父母愚鲁或有非为者,子既读书明理,当再三恳告,使父母不陷于危亡。

一、生员立志,当学为忠臣清官。书史所载忠清事迹,务须互相讲究。凡利国爱民之事,更宜留心。

一、生员居心忠厚正直,读书方有实用,出仕必作良吏;若心术邪刻,读书必无成就,为官必取祸患。行害人之事者,往往自杀其身,常宜思省。

一、生员不可干求官长、结交势要,希图进身。若果心善德全,上天知之,必加以福。

一、生员当爱身忍性,凡有司官衙门不可轻入。即有切已之事,止许家人代告,不许干与他人词讼;他人亦不许牵连生员作证。

一、为学者当尊敬先生。若讲说,皆须诚心听受。如有未明,从容再问,毋妄行辨难。为师者亦当尽心教训,勿致怠惰。

一、军民一切利病,不许生员上书陈言。如有一言建白,以违制论,黜革治罪。

一、生员不许纠党多人立盟结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所作文字,不许妄行刊刻。违者,听提调官治罪。

同治六年八月□□□日,署淡水同知严金清恭录勒石。

新建台湾府淡水厅城埤

——在县城北门城下。西畔高七尺一寸,宽三尺四寸。座高八寸,宽四尺四寸。正书二十六行,行八十字。

赐进士出身、诰授朝议大夫、福建台湾府知府、前鹿仔港理番同知、闽县武平罗源三县知县、充嘉庆戊辰巳卯两科乡试同考官,浮梁邓传安撰。

赐进士出身、诰授奉直大夫、候补知州、借补福建台湾府澎湖通判署台防同知事、前连江县知县、充嘉庆丁卯癸酉丙子道光辛已四科乡试同考官,黄梅蒋镛书。

赐进士出身、敕授承德郎、福建台湾府噶玛兰通判署淡水同知事、前台湾晋江沙县清流等县知县、充嘉庆戊辰癸酉道光壬午三科乡试同考官,威远李慎彝篆额。

淡水厅治,距郡城三百里而遥。厥初环植莿竹为卫,故以竹堑名城。后又增炮台于四门楼上;生聚日久,周遭皆居民,四门如故,竹堑已有名无实。夫民保于城,无城何恃以固?台郡自南而北,若台、若凤、若嘉、若彰,或先、或后并仡崇墉;独淡水阙焉。道光六年,闽、粤分类之扰,淡水受害最后,而势甚岌岌。赖制府孙公东来,克奏肤功。去疾既尽,即请建城垣;捐廉千金以劝输将,得旨嘉许。时信斋李君慎彝以台湾令权同知篆,实肩其事。淡水民本好义,感信斋之实心保障,益赴功如恐不及。经始于是冬十一月,至九年之八月竣工。传安前后治郡,与闻是役之详。既已遹观厥成,可无文以应信斋请邪!

考「春秋传」,楚蒍艾猎城沂、晋士弥牟营成周,功皆豫立,不愆于素。古今事势不同,今南方城多用砖石,不似古之择地取土、峙干束版以筑,则无所谓平版干称畚筑、物土方、议远迩者。淡水其难其慎而兴斯役,欲求工坚,先朝料实。料之大,无如砖石矣。信斋念海外砖皆松脆,难以经久,内外两面易砖为石。石条采自内山、石柱运自内地,难计程期,欲如内传之毕事不过三旬得乎!淡城周四里,计八百有四十丈:即传所谓计丈数、略基址也。基底掘深寻仞,用石填实,然后层累而筑。下既厚,宅更安矣。计城高一丈八尺,基阔一丈六尺,顶宽一丈二尺:即传所谓揣高卑、度厚薄也。四里之城,约分一十二段,每段各派绅士督工。其自下而上分为三层,石条与细石相间;砌至五尺,乃用长石一道为眉。内外如一,中用三合土、碎石层层坚筑,至第三层乃砖石相间。城面铺砖,黏以石灰,不留罅隙。城垛共九百七十四座,炮台之建如前。其纵横曲直之布置,皆集群策而成。工用捐输,皆属殷户司出纳,不假手于在官:所谓属役赋丈也,所谓度有司虑、财用也。信斋相度有方,然戴星不常厥居。其朝夕巡视、谐协绅耆、奖励工匠并程劲积事以禀承于信斋者,则为竹堑巡检易金杓。信斋职任司马,易君为其属吏,殆传所谓书以授师而临以承令者乎!有城不可无池;城既毕,乃浚濠而桥其上,并为水涵以走潦水。向之竹,今既为城;向之堑,今复成濠。而又以其余力修治内外道路皆平,城工于是无憾。

信斋非擅聚米画沙之韬略也,惟是虑事必周、临事必果,积诚所动,人自无贰,乐于效命。故虽三年报竣,而人不以为迟;虽糜白金至十有余万,而人不以为费;虽聚绅韠蓑城,严寒酷暑无少暇豫,而人不以为劳。维亿之费,出于官捐者十之之二,余皆取于士庶捐助,虽计亩输粟、按船出算,而人不以为苛。盖惟公故溥师古而不泥古,讵仅无负上官之委任,并足副当宁之勤求矣。

溯台地初辟,北路最为荒凉。其植莿竹为城之徐君治民,为设淡水厅之第三同知,尚侨寓彰化;至王君锡缙,乃自彰移治竹堑;承其后者,即增炮台之杨君愚也。大约自南而北,无不如履虎尾,栗栗危惧。不谓六十年后,竟得苞桑之固、盘石之安若此。王君创建衙署于先、信斋创建城垣于后,皆籍隶四川之威远,亦一异也。信斋已升通守,复以获盗列荐简;大工之竣,仍须优叙。行见入觐天颜,必得显擢酬庸。民思旧德,雉堞即甘棠矣。

维时始终此役者:署淡水同知事、今升噶玛兰通判、前台湾县知县李慎彝,四川威远县人,嘉庆戊辰进士;署竹堑巡检兼司狱事易金杓,江苏仪征县人。总其成,则候选知县进士郑用锡、员外郎林国华、生员林祥麟。襄厥事,则副贡生刘献廷、州同职衔林国宝、监生吴国治、监生罗秀丽、监生周邦正、监生林德修、监生曾青华、监生苏国珍、监生郑琛、里人林维蕃、陈大彬、陈光义、王呈标、吴文锐、洪德梁等。官海外者,前署台湾镇事,金门镇总兵官陈化成,福建同安县人;今台湾镇总兵官刘廷斌,四川温江县人;前署台澎兵备道、今升陕西按察使孔昭虔,山东曲阜县人,嘉庆辛酉进士;今台澎兵备道加按察使衔兼提督学政刘重麟,陕西朝邑县人,廪贡生;前台湾府知府、今升四川成绵龙茂道徐镛,安徽桐城县人,嘉庆己巳进士;今台湾府知府循例引见、卸事邓传安,江西浮梁县人,嘉庆乙丑进士;署台湾府事、台防同知王衍庆,山东聊城县人,乾隆壬子举人。其乐输姓名,书于另碑。

道光九年(岁次己丑)秋九月壬辰朔、二十七日戊午建。

按此碑载在「厅志」卷十五「文征(上)」。『台郡自南而北』下,脱「若台」二字。『可无文以应信斋请邪』,「邪」讹作「耶」。『取土峙干』,「干」讹作「干」。『料之大,无如砖石矣』,「无」讹作「莫」。『四里之城,约分一十二段』下,脱「每段」二字。『奖励工匠』,「励」讹作「劝」。『虽糜白金至十有余万』,「白金」下,脱一「至」字。『无负上官之委任』,「上」字下脱一「官」字。『至王君锡缙』,「王」字上脱一「至」字。『民思旧德』,「旧」讹作「藩」。『监生吴国治』,「治」讹作「梁」。『前署台湾镇事,金门镇总兵官陈化成』,「台湾镇」下脱一「事」字。『加按察使衔兼提督学政』,「按察使」下脱一「衔」字。『前台湾府知府、今升四川成绵龙茂道』,「台湾」下脱一「府」字:今据原碑订正。

文庙碑

——在县城内东南隅文庙东庑后墙外。高七尺二寸,宽二尺五寸六分;座高一尺三寸,宽三尺七寸。正书二十行,行四十八字;双抬在内。

圣天子累洽重熙,声教暨讫,海隅日出罔不率俾矣。台,东海澳区也;自入版图来,人文藯起。台、凤、嘉、彰兴学建考,多历年所;淡距郡最远,向祗附彰考试。嘉庆十五年,制宪方恭膺简命,巡视台邦。时府宪汪前曾任淡水同知,素稔文风骎骎日上,嘱令绅士等就制宪递呈,援照江西莲花厅例,请奏设学。嗣奉部议行查,二十一年抚宪王复据实具奏,奉旨恩准二十三年开考。维时莅淡水厅事司马张公集诸绅士谋及劝捐建庙之举,诸绅士踊跃急公,佥曰「唯唯」。第思文庙之风水,关于文运之盛衰,非扶舆磅礡之所结、山川灵秀之所锺,无以为卜吉地也。堑有郭尚安者,邃于堪舆之术,诸绅士以设厅时曾选学宫基址在于城内较场地方,因就其地请而筹之,深得许可。凡大小规模、坐向之方位,皆其指画。郭君为人轻财重义,诸绅士谢之金,不受;且曰:『此庙一筑,淡之科甲蝉联,余之名亦不朽矣;金何足羡哉』!越二年戊寅科,郑子用锡果登贤书,为淡学倡。迨癸未科,且冠东瀛而成进士焉。自郑子登科启用两次以来,转瞬才八、九年耳,踵其后者文武联镳,齐名蕊榜;继继绳绳,焕然丕变。郭堪舆之言,信乎其不谬也!

是役也,倡谋捐建、不惮勤劳者:正总理则有林玺、林绍贤等,副总理则有郑用锡、郭成金等;若吴振利、罗秀丽、陈建兴、吴金吉、庄炳文共董其事,亦与有力焉。糜金三万一千六百有奇,不费公帑一丝。肇工于嘉庆二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告竣于道光四年四月初十日。盖自夫子之庙成,而淡始获睹整齐严肃之规也。

余来守是疆,适当落成之际。越日,斋祓谒圣,瞻仰庙貌,岿然一新。中为大成殿,东西两庑夹其旁;外为棂星门,又其外为泮宫门,泮池在焉。周围缭绕,卫以丹墙。其礼门、义路,则出入之通衢也。庙之规模,斯略具矣。至庙之东边为明伦堂,后为五王祠。其教官廨舍,则建于旧文昌宫之左畔;礼乐器库附之。若此者,余既详览其地,又为深羡其人之争先好义、慷慨就捐,尤羡肩斯任日之克相与有成也。诸绅士缕陈情绪,请记于余,并求所以教之者。余谓黉宫为教化风俗所自出,厕其间者可徒拘拘于文辞之末哉!将明体以达用,入有守而出有为,为里党树典型、为国家宣德教;师道既立,善人愈多,庶无负我朝作养海隅之至意。官斯土者,有原望焉。余为详创建始末,并述其意以书诸石。捐赀之姓氏数目,则更勒一碣云。

道光五年花月吉旦,台湾北路淡水同知吴性诚撰记。

按「厅志」卷十五「文征(上)」载此碑。『时府宪汪前曾任淡水同知』,脱「曾」字。『授照江南莲花厅例请奏『下,脱设学。嗣奉部议行查,二十一年抚宪王复据实专折具奏』,计二十字。『凡大小规模句,「厅志」「大小」下有「之」字、今考碑文无「之」字,然观下句『坐向之方位』有「之」字,应是碑文脱。『郭君为人轻财重义,诸绅士谢之金,不受』,「厅志」脱「士」字。『越二年戊寅科,郑子用锡果登贤书』,「厅志」讹「二」为「三」。『陈建兴、吴金吉』下,「厅志」脱「庄炳文」三字,而多一「等」字。『糜金三万一千六百有奇』,「厅志」讹「三」为「二」而脱「一」、「六」两字。『肇工于嘉庆二十二年』,「厅志」讹「二」为「一」。『余既详览其地,又为深羡其人之争先好义』,「厅志」于「深羡其人」下多「羡其人」三字。『并述其意以书诸石』,「厅志」讹「述」为「书」:今谨依原碑校正。

武庙碑

——在县城南门内武庙东畔。高七尺四寸,宽三尺四寸四分;座高七寸;宽四尺一寸。正书十八行,行三十四字;双抬在内。

乾隆丙申秋七月,我皇上表章前烈、柔百神,典举褒忠,明禋咸秩。远惟关帝在当时力扶炎汉,志节凛然;史册所垂,不无遗美。爰颁谕旨,定谥「忠义」,裨补「蜀志」,传诸永久;正前史之微词,昭大义于旷代。大哉王言!其所以着神明而起顽懦者,莫盛于此。

维时台湾淡防厅治新建,关帝庙适告成功。盖厅治移驻斯境逾二十年所,地处荒远,一切规制阙如。今司马王公来莅,隐然念斯地荒则恒昧于所向,远则宜设教以神;遂亟谋建庙,用崇秩祀。竹城地颇闲旷,考卜厥址,倡捐廉俸,畴咨兴创,购材饩工,蠲吉具举。凡构享殿崇十有七尺,广三倍而弱;深如广之数而杀其一,门寝崇广以次递杀。左稍前为更衣所;后筑寮舍,司香火者居之。周缭以垣,全甃皆甓。及夫丽性之庭、合乐之榭,靡弗赅备。计费金钱八千九百有奇,十阅月而蒇事。自是,胆拜者肃然、过庙者怵然;年谷顺成,义回弭戢:信夫忠义之感召为甚神也。 

尝稽帝言曰:『日在天之上、心在身之内,忠之谓也』。庄生有云:『君臣之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是故非义,则忠不足以扶质而立干』。孟子言浩然之气,极之配义与道,比物此志也。际兹上溯神迹、仰绎明诏,实征忠诚义烈,昭垂万古。然则王公建庙之本意,洵属立政之大端,讵非凡有土地民人之责者所当效法也哉!

王公名右弼,字万长,号亮齐;山东济东县人。

乾隆四十二年(岁次丁酉)仲春之吉,福建台湾府北路理番同知武陵朱景英撰。

创建试院碑

——在县城内考棚仪门外北首。高五尺五寸,宽二尺二寸五分;座高一尺,宽二尺八寸五分。正书十五行,行三十六字。

余以乙酉冬,调任新邑。越明春,适奉檄举行邑试;集多士于公庭,杂沓拥挤,无以严防范而重甄陶,甚非圣朝作育人材之意与士君子怀才欲试之心也。粤稽新竹为竹堑故址,其邑试先附于彰化;嘉庆十五年间,先伯祖勤襄公总制闽浙,巡视台疆,始奏归淡水厅治。迄同治十有三年,沈文肃公巡台,复请旨分置郡县。前人经营改设,具有精心;官斯土者,顾可因陋就简,听其校士无所而不为创建试院之举乎!

爰亟集款捐廉,谋诸绅,择县署之阳、地名巡司口者,平基定向、庀材鸠工,经始于夏五月、告成于月之辛丑。院宇凡三重,堂区规模宏敞,两廊列坐一千号。门楼前拱甬道,围墙井列。后建阁高耸,供奉奎星神像。计费番银八千九百八拾四元六角九点正有奇。

是役也,则有训导施天钧、府经历李继昆、典史傅若金、绅董林祥叆、林汝梅、陈浚芝、郑如兰、李联萼、高廷琛、陈其德等共商厥成,余何力之有!然窃冀诸生之发轫于斯者,日就月将,以经术为经济,勉为国家有用之才,俾学校扬庥而海邦生色;余亦可无愧司牧矣!是为记。

光绪十三年正月谷旦,补授埔里抚民通判、权知新竹县事桐城方祖荫立。

创建试院捐名碑

——同上。

今将题捐芳名数目,开列于左。计开:

一、新竹县方捐银一百元。

一、杜汉淮捐银三千元。

一、苏团芳捐银一千五百元。

一、林恒茂捐银四百元。

一、郑如兰捐银二百元。

一、蔡景熙捐银六百元。

一、李陵茂捐银五十元。

一、郑以典捐银一千元。

一、叶祥孚捐银二百元。

一、陈其德捐银二十元

一、高廷琛捐银二十元。

一、何、柳、万等生捐银九十八元。

一、黄照卿捐银一百元。

一、郭□合捐银一百元。

一、何锦泉捐银一百元。

一、杜镜滨捐银二百元

一、张维岩捐银二百元。

一、黄胜吉捐银一百元

一、林凤仪捐银一百元。

一、黄仕配捐银一百元。

一、张程材捐银六十五元。

一、陈凤岐捐银一百元。

一、陈万顺捐银一百元。

一、王瑶记捐银二百七十五元。

一、廖赞元本庄内因案赔款剩余缴捐银四百元。

一、郭程铭捐银二十元。

以上共捐银九千一百四十八元正。

光绪十三年(岁次丁亥)冬阳月谷旦立石。

光绪十五年孟冬之月,以修书院余款添盖中道川亭。特记。

重修明志书院碑

——在县城内明志书院。高一尺六寸五分,宽三尺一寸。正书三十二行,行二十一字。

邑侯桐城方公治新之三年,政和人清,百废俱兴;竹之父老群聚叹息,以为他侯莫逮也。旧治建置百六十年矣,而试院犹不立;侯首捐清俸,又大集资以治之。数月试院告蒇,两举邑试,得士皆称最。于是新士咸伟侯所为,而侯之礼新士也亦逾厚。

新有书院一区,为士课聚之所,前制府杨公廷璋命之曰「明志」。乾隆二十八年,邑绅胡君焯猷捐租舍宅,院之规模乃粗具。三十四年,郭君宗嘏续捐学租。迨四十六年,司马成公履泰改建今所。道光九年,李公慎彝重葺而新之。于是生童肄业之地益拓,来学者亦益广。道光逮今又五、六十年,门宇坍坏;厮役、釜灶、溷湢之属横陈呈露,无所敛避。官兹土者,咸欲治之,以费巨而止。侯既莅事,月试士于院;患其芜废,复谋于邑绅高君廷琛、陈君朝龙,集资庀材,大召匠徒,漶者新之、阙者弥之,增学舍若干所。构小亭一于敬业堂之前,旷其游观。经始于秋八月,落于冬十一月,糜白金八百圆。又以其余金二百五十圆,增筑试院甬道。久废之后,至侯而尽复其旧矣。

我朝胡文忠有言曰:『世未有不养士而能治民,亦未有不察吏而能安民者』。侯赋性刚果,豪右中慑,无敢齮龁其乡里者;胥役尤惮侯神明,未尝舞能骫法:故民安于侯之治若昵父母。而士之硕学高行者,侯又极力奖进之;厚其资给,课其殿最。又别储千金权其子母,以为幼童月课奖赏之费。三年以来,士民大治。今侯且去,而书院适丁落成之期;士有用以为叹,私冀侯之复来者。愚以为士民之报侯,当以名位高远为侯祝,勿留侯而徒为为吾新之私也。然而侯之精神教泽留于士林者,讵以侯之去而遂置之耶!故略举侯之政迹为文以记之,且以表去思之意云。

拣选知县壬午科举人林群玉敬撰,赐进士出身翰林院庶吉士方家□敬书。

光绪壬辰年六月望日,合邑生童敬立。

长和宫碑

我堑郊创建长和宫,由来已久。前殿崇祀天上圣母,而后盖则崇祀水仙尊王。庙宇亦自清肃,然径迂而曲、堂窅而深,未甚轩昂豁达。同治二年十二月间,公议将老抽分东畔店地重新起建,以为水仙王殿,其规模较为宏敞可观。爰询诸老抽分绅士,咸乐献其地;谋及新抽分绅士,则乐供其费。因倡是举以成厥事者,则职员林君福祥之力居多。

兹值落成,谨溯始末事由勒书于石,以垂不朽。

老抽分芳名开列

金和祥、金逢源、谢宝兴、林泉兴、金协吉、金集源、范殖兴、金振吉、陈振合、郭振德、金振芳、周茶春、吴金吉、陈建兴、金德隆、吴万德、王益三、吴振利、杨源发、金东兴、吴金镒、王振盛、王元顺、金协丰、杜銮振、陈振荣、吴振镒、吴万隆、金瑞芳、金瑞吉、吴金兴、吴万裕、林万兴:捐公店一座三进,计本银一千二百大员;又出佛银七百大员。

陈协丰:捐银三百大员正。

各船户芳名开列

金洽吉、金胜顺:以上捐银十六员。

张吉发:捐银四十员。

林德兴、曾瑞吉:各捐二十员。

曾复吉、曾万和、曾顺益、金庆顺:以上各捐银十大员。

金益胜、金振吉:以上各捐银九员。

曾顺成、曾振发、曾盛发、张和兴、陈镒隆、张吉盛、金顺兴:以上各捐银八员。

金顺盛:捐银七员。

许泉胜、曾顺吉:各捐银六员。

金泉顺、金瑞顺、金成兴:各捐银四员。

金顺安、陈捷顺、金新兴:以上各捐银三员。

总理:郑用鉴。董事:恒隆号、吴源美、吴福美、陈振合、郑恒升、李陵茂、郭怡齐、吴金吉、吴金兴、郑恒刑、郑吉利、郑同利、何锦泉、恒吉号、怡顺号、利源号、集源号、吴銮胜、振益号、振荣号、义荣号、曾德美、王和利、魏恒振、茂盛号、泉泰号、恒益号、义和号、正香号、胜兴号。

一、收老抽分店并缘共捐一千九百大员正。

一、收新抽分捐出佛银一千八百大员正。

一、收缘金佛银五百二十大员正。

一、总共收来佛银四千二百二十四大员正。

一、总计开出佛银四千二百二十四大员正。

同治五年(岁次乙丑)腊月□□日,堑郊众绅士同立。

獭江祀碑

钦加五品衔、特授埔里分府、署新竹县正堂方,为给照管业事。

本年闰四月初八日,据本城廪生陈春元禀称:『伊獭窟澳船户金惠兴先年备价向童元勋公置鹿场芒头埔庄田业,以为北门外圣母祀田,历来贌佃收租纳课无异。共田经丈量一甲,并带大溪圳水通流,灌溉充足,年纳业户大租栗八石;东至林其回田毗连为界,西至林延黄田毗连为界,南至十张犁大圳为界,北至土牛沟圳为界。其印契经先人投交曾镒吉收存。不意事久年湮,人既云亡,其子及孙分枝茂盛,住取无从觅出,粘结禀请给执』等情。查此案先据该廪生具禀,当经批饬分别具结呈候核办去后,兹据该廪生取具郊户金长和并左右田邻林其回、林延黄各结续禀前来。据此,除批示外,合行给执。为此照给该契户廪生陈春元(即金惠兴)即便遵照,循前管业,毋得违混。须至执照者。

董事林文海督刻宝舟,金和成运儎。

右照给陈春元(即金惠兴)准此。

光绪十三年六月十五日给。

重修竹莲寺碑

——在县城南门外竹莲寺。计碑十四块,高一尺五、六寸,宽窄不一。中列捐户姓名银数及开用款项,条目太繁,兹不具载;录其碑文及年月,以存修建缘起。

竹莲寺者,竹堑东南之宝剎也。金山有面,冷水无心;虎峦耸峙,蜈窝俯临;隙溪纡回,荆桥幽深。地高三浙,胥峰与越水交辉;名号六合,铎韵共梵音互答。爱江山之佳丽,白叟句留;俯城郭之逶迤,苏公啸咏:翠竹金莲,灵有以自也。

自我堑开创之始,农人筑一小庵于御史崎之平埔,朝夕供奉世尊,甚有灵感。时有土番扰境,出没无常;世尊慈航普济,预先指点近处居民,出入无虞,得保于其间,至今遗迹着为观音埔焉。迨嘉庆年间,新兴庄居民杂处,朝廷设立巡检莅治。本城有庄仕德者,倡首捐资,遂移建于此地,今俗传为巡司埔。其寺坐向艮坤丑未,即立庄公为檀樾主矣。

越道光间,建立城池。诸董事等怅禅堂之穿漏、思旧物之维新,虞独力之难支、卜同人之是叶,改立坐向而重修焉。余于三春祭扫之辰、九日登高之节,即礼世尊,知其经营造(?)久,剥落荒多;柱础虽存,辉煌非旧。际时会之升平,备梓材而鸠庀。爰是邀同诸君同心协力,冒风踏雨,不辞跋涉辛苦;自癸酉年四月起,倡首捐缘。赖诸大宰官身(?)善信男女咸沾法雨均施,靡不乐事勷功,推诚报德;集腋成裘,重新修造。凭签立筶,再改旧向艮坤丑未,至十月间而完竣焉。庶几法鼓将沈而更震,经楼已堕而重新。噫嘻!始基具美,何难指日更新;众力易擎,自可崇朝而造极。将见坤维奠位,廿四庄顿消回禄之虞;震泽朝宗,千百年永获慈航之庆。谨记。

同治癸酉年十月□□日,董事陈长水等立石。

捐充竹莲寺祀业碑

——同上。

陈维经、曾呈敕、曾瑞德、林振财(即陈金钿)、曾天庆、曾长水、林辉壬同四合兴等商议,愿将此田园埔地等业喜充竹莲寺佛祖圣诞之资。其田址,在渡船头溪洲仔庄树林边,其东西四至界址在大印契内明白。现今被洪水冲坏为荒埔,日后如有浮成田业,听从诸董事开辟成田业,与四合兴人等无干。此乃诚心喜献,并无抑勒。合应批照。

同治十三年(岁次甲戌)三月□□日,诸董事立。

大众庙中元祀业碑(一)

——在县城南门外大众庙。高五尺五寸,宽二尺零八分;座高一尺,宽二尺五寸。正书十五行,行三十七字。

候补府正堂、摄淡防总捕分府、加五级、纪录十次杨,为禀垦出示勒石,以垂永远事。

嘉庆十六年五月初八日,据衿士林绍贤、益川号吴振利、林光成、林元玮、黄联芳、陈建兴、吴金兴、王益三、金和祥、金逢泰、罗德春、张文吉、洪赞光、潘文助等呈称:『窃惟竹堑南门外大众神庙创建已久,每值中元佳节,向有兰盆胜会,以祀孤魂。近因捐题维难,废而莫举。贤等用是捐银九百三十员,买过潘文助北庄仑仔尾水田四甲七分,带园四坵,并厝五间,东至姜蔕生田、西至大车路、南至大圳、北至林珠生田,四至界址分明;充入大众庙,付首事轮流掌管,贌佃耕种,按年收租。除完业户大租外,余剩小租以为大众庙中元普施之用。但恐久而无稽,被人废坠;合将买契黏禀,佥乞电验恩准出示勒石,以垂久远』等情;计缴买契一纸。据此,查该生等公捐置产,助入大众庙以为中元祀孤用费,洵属善举堪嘉,合行给示勒石。为此,示仰合属诸色人等知悉:所有潘文助北庄仑子尾水田园屋已经衿士林绍贤等捐金买置,助入南门外大众庙,以充中元祀孤用费。首事按年轮管,毋许田邻侵占;亦不许庙祝私(?)侵用,盗典盗卖。倘敢故违,定行严拿治罪。各宜懔遵,毋违!特示。

陈建兴捐银六十员。益三号捐银五十员。林绍贤捐银一百员。林光成捐银一百员。吴金兴捐银六十员。潘文助捐银五十员。吴振利捐银一百员。林元玮捐银八十员。金和祥捐银五十员。洪赞光捐银四十员。益川号捐银一百员。罗德春捐银六十员。金逢泰捐银五十员。张文吉捐银三十员:以上共捐银九百三十员。

嘉庆十六年五月十七日给。

大众庙中元祀业碑(二)

——同上。小碑数块,黏于右厢壁。摹搨中间开列被欠字号账码,兹不具载。姑撮录其首尾,以存梗概。

为乐充祀业,以垂久远事。

缘同治六年间,有本城恒义号(即麦悔官)生理倒罢,积欠和等众郊户银货账项,核算数千元,付悔再行整顿生理,按期摊还。不意账货复被侵蚀,仅存瓦屋四座;变价分还,十不偿一。爰是和等邀集众铺户人等酌议,愿将此瓦店四座充入南坛为祀业,以备历年中元费用之需。聚铺户等俱各心悦诚服,从兹勒石以垂久远。店契禀官存案。

所有乐充芳名,开列于左(以下各铺字号被欠账码不录):

收王作官癸酉年讨去店一座银……。

收陈南山官讨癸酉去店一座银……。

收厝税并利计银……。

对扣外,尚存银二百余元,厝二间。

捐充文昌帝君永租并会课田租碑

——在县东二十二里九芎林广福宫。

里人锺宝顺施出会课田租六石。

温新来施中元田租四石。

郡庠刘维翰施出会课田租八石。

贡生张云龙施出会课田租二石。

郡庠加六品军功宗卿刘维翰接办大约三十六佃人等遗下三、四重埔等处埔园,被人争夺年久,经翰出身极力吊回管耕,贌定租额二十余石;分拨十四石以为文昌帝君祭祀之用,又拨六石以为中元普度之资,又拨五石以为国王宫首油之需。一拨为定,永无加减。每年配纳潘卫社业主大租榖一石,勒石为照。

咸丰五年十月吉日,梯云社立。

九芎林文昌祠捐献地基并祀租碑

——在县东二十二里九芎林文昌祠,一名文林阁。

官九和献本庙地基一所。彭阿庆献外坪地基二丈。

彭武才充祀典租十五石。刘维翰充祀典租十石。

锺枝顺充祀典租六石。张云龙充祀典租二石。

林寿记充祀典埔一所。林其奢充祀典租一所。

彭开日、曾新魁合充祀典埔一所。郑益丰充祀典埔一所。

六合成充祀典园租银六元。

光绪二年十一月□□□立。捐建总董:彭殿华、林学源、陈鸿宾、邱学德。

明善堂经收德化社番大租章程碑

——在县城南门内义仓左畔。高五尺三寸,宽二尺二寸;座高九寸,宽二尺八寸。正书十五行,行四十六字。

署台湾北路淡水总捕分府富,为出示晓谕征收交纳事。

照得淡辖各屯番社之附近一带荒山圹地,向归各社番丁招给汉民开垦成田,约纳租谷,谓之大租;大社可收千余石、小社亦有数百石,是为番社公业。由本厅饬就该社公举妥番承充业户,名为番业户;责成经收大租,完纳正供钱粮,开销社中公费,按给番众口粮。惟收支各款均归该户一手经收,不准汉民干预,以杜侵蚀。嗣因业户不得其人,一经充当,即希图中饱,任意侵渔;如大甲德化社原设业户巧万珍病故,接充之巧联成虽有其人,乃系汉民买嘱顶替,弊窦百出。当经改立新章,将业户改为佃首,责成催收。其出纳各款,由大甲巡司及经管绅董监同给发办理在案。 

兹据堑城明善堂绅董等佥禀称:『大甲德化社番祖业户,历年缠讼不休。先蒙提讯察悉,断归堑城明善堂绅董办理。嗣蒙核定章程,准给示谕印串;每年征收租榖,除给发番丁口粮、支用诸费以外,付堂作义塾经费公用:足见宪台慎重义举之至意。惟事经持久,诚恐复滋弊端。佥垦每年由堑城明善堂公刊串根征收,并乞勒碑定案,以垂久远』等情。据此,查德化社番租,前经议归该绅董督同大甲明善堂绅董妥为经理,嗣该绅等禀请公选妥人协佃坐地收租给粮。因恐人地生疏、玩佃抗纳,是以派拨丁胥并饬大甲绅董会同办理。兹据禀称,由该绅等公同刊串征收支放,专司其事,又属可行。除批示谕饬堑城明善堂绅董办理并饬差押纳外,合行出示晓谕。为此,示仰德化社佃首管下各佃户人等知悉:尔等所有历年应纳租榖,务须向堑城明善堂督收绅董交纳,掣串执凭,以抵课项诸费。不准仍向该佃首等私相受授,希图短折拖延。倘敢抗违,定即严拿究办,决不姑宽。各宜懔遵,毋违!特示。

同治八年九月□□□日立。

明善堂开销义举条款碑

——在县城南门内义仓右畔。高五尺四寸八分,宽二尺一寸八分;座高一尺零五分,宽二尺八寸二分。正书二十三行,每行仅存三十六字、或三十七字,以下皆阙。

署台湾北路淡水总捕分府、加十级、纪录十次(以下阙),立定条款,谕饬遵办,以垂久远事。

照得淡辖各屯番社之附近一带荒山圹地,向归各社番丁(以下阙)租,大社可收千余石、小租亦有数百石不等,是为番社公业。由本厅饬就该社公举妥番承充业(以下阙)正供钱粮,开销社中公费,按给番众口粮。惟支收各款,均归该业户一手经收,不准汉民干预(以下阙)。即图中饱,任意侵渔;如大甲德化社原设业户巧万珍病故,接充之巧联成虽有其人,乃系汉(以下阙)分府察核利弊,创立新章,将业户改为佃首,责成催收。其收纳各款,由大甲司及堑城明善堂绅(以下阙)。据该绅董佥禀,复经饬差押纳,并出示晓谕各去后。续经本分府确查德化社年额收支存租(以下阙)侵蚀。即据绅董公禀前来。除批示外,合定条款,谕饬永远遵办。为此,谕仰明善堂绅董等即便遵(以下阙)条款,各义举认真办理。各凭心地,广种福田;毋许以私冒公,有名无实。至办理外嬴余若干,如(以下阙)该绅董等永远遵行,无稍懈忽,是为至要。切切,恃谕。

今将德化社年额收支存■〈剩,贝代月〉项下,酌定义举,核实开销各条款开列于左:

一、文庙大成又后殿、东西两庑每逢春秋祭丁,届期油香灯烛虔备足用,以昭盛典。

一、城内外庙宇每逢岁杪,各捐油香二元,以昭诚敬。

一、每月雇工检收字纸,由本堂酌给薪劳。其破碎磁器及瓦片上有字者,概行收检,无间风雨。

一、建设义塾,俾贫寒子弟无力栽培者从学肆业,免送修金,以资成材。

一、湳仔庄大路并暨西门外香山一带之冲衢,如有崩圯,及时修理完固,以便行人。

一、南门外义冢,如有无主坟墓穿塌者,即雇工修复,以安孤魂。

一、各处沙滩有浮尸飘流、白骨暴露者,随时雇工检埋,以免抛弃。

一、每年逢五、六、七等月,制造药茶、药丸施送,以袪暑疫。

一、地方如有拿获真正劫棺之盗,送官审明确实。其在场帮同拿获者,各分别酌量给赏。

一、遇地方事有关义举者,虽未经登列款内,该董事等不妨随时酌议举行,以广善行。

以上各善事,永远归本城明善堂诸绅董秉公办理,无稍懈怠。须至条款者。

同治八年九月。

义渡碑(一)

——在县署头门内福德祠口。高七尺,宽二寸五寸三分;座高一尺二寸,宽三尺七寸。正书二十四行,行六十二字。

尝思劳民期在利民,利民必先劳民。劳民者,未必尽利于民;利民者,无不先劳其民也。特民情惮劳而趋利,未利之而先劳之,民必滋怨。故子产孰杀之歌,先于谁嗣。此固从政之不遑恤者。

余尝三至台瀛,从事于师徒戎马间,周历南北。见夫曲溪陂泽,不可以梁、病于济涉之处甚多。迨丙甲承乏淡水,所属绵亘几四百里,所谓曲溪陂泽不可以梁者,未能悉数。其间土人驾舟以济,相安于定章者弗计。惟大甲溪块石层迭、支派杂流,水势西冲,直入大海;遇春夏盛涨,极目汪洋,诚险道也。此外如中港、房里、柑尾,虽险阻稍减,然或溪面广阔、或急湍汹涌,皆迫邻海汊,亦危险莫测者也。此数处、非无驾舟待济之人,大率土豪撑驶,藉索多赀;少不如愿,即肆剥掠者有之。行旅之受害也久矣。义渡其容缓欤!

余甫下车,即欲筹是举。顾与吾民周旋日浅,未信而劳,贤者所让,或恐贻以怨讟乎!适又重建文庙以崇礼教、增造书院以励英才,亦既屡兴大工重劳吾民,几卒卒无须臾暇,讵可复兴义渡之举哉!然继而思之:择可劳而劳,因民利而利,从政之道也。若义渡者,吾民所便利而乐劳者也,岂有惮劳而不从事者乎!余又何怨之弗可任也。爰集绅士、郊商、耆庶而谕以意,且先捐廉以为之倡。乃无弗踊跃乐输,不数旬共捐洋银八千九百余员。其不敷者,则搜罗充公租榖以足之。更于四要溪外,若井水港、盐水港一律设渡,共凡六处。又于堑南之白沙墩、堑北之金门厝,每于九月间各设浮桥以济,是又因地制宜者也。其捐项为置田甲,岁收租息以资经费。并将筹议置舟、选夫、岁修、工食一切章程存诸案牍,详明各宪,勒石以垂永久。

今而后,劳者安、利者普矣,怨讟余知其免矣。是则劳乃利之功,而利乃劳之验也;且劳于一时,而利于无穷也。利以余而成,劳由民而致,是余与民相与有成也。是为记。

计开章程项下:

一、大甲溪设大小渡船三只,大小渡夫三十名、中水五名、小水两名。每名日给工食钱一百九十文,年额共钱三百九十三千三百文。

一、房里河、柑尾溪设大小渡船两只,大小渡夫十一名、中水四名、小水两名。每名日给工食钱一百七十文,年额共钱三百千零九百文。

一、中港溪不分大小水,长年设大小渡船两只,渡夫六名。每名日给工食钱二百二十文,年额共钱四百七十五千二百文。

一、盐水港渡船一只,渡夫一名。半月给工食钱二百四十文,年额共钱八十六千四百文。

一、各义渡大小船只,每年共给修理器具等项钱一百零五千文。

一、年给金门厝、白沙墩架搭木桥工费洋银四十五圆。

一、井水港渡船一只,渡夫一名。日给工食钱一百二十文,年额共钱四十三千二百文。

一、中港溪渡船日受潮水冲渍,易于朽坏;按五年大修一次,共给工料洋银八十五圆。

一、每年给经承纸张、饭食洋银二十四圆,遇闰加给二圆。

一、每年给城隍庙香灯洋银二十四圆,遇闰加给二圆。

一、各渡夫工食应扣小建,留给闰月。

计开田甲租额项下:

一、置买民人廖看承典黄茶田业一段,坐落土名大姑崁内栅,年纳租洋二十四圆。

一、置买民人孙振洲田业一段,坐落土名东势庄(即枕头山),年纳租洋三百四十圆。

一、置买民人何一宽等田业一段,坐落土名芝兰保草山前山猪湖,年纳租洋一百圆。

一、置买民人余智祥等田业两段,坐落土名大甲龟壳北溪洲,年纳租洋一百三十圆。

一、职员高锺意等呈请岁捐租榖四十石折缴洋五十二圆。

一、业户林金福之孙林庆添呈请岁捐租榖一百五十石折缴洋银一百五十圆。

一、业户徐淡(即徐文彬),呈请岁捐租榖六十石折缴洋银六十圆。

一、佃民杨诸等呈请岁捐租榖四十石折缴洋银四十圆。

按「厅志」卷十五「文征」「(上)」载此碑。『不可以梁者未能悉数』,「未能」讹作「不可」。『几卒卒无须臾暇』,讹作「几乎无须臾暇」。『而利乃劳之验也』,讹作「而劳乃利之验也」。『且劳于一时』,「劳」字下脱「于」字:今据原碑订正。

义渡碑(二)

——同上。高六尺八寸,宽二尺五寸二分;座高一尺二寸,宽三尺五寸。正书二十八行,行七十字。

一、万顺寮董事□□货、隘首高阳等呈请岁捐租榖五十石折缴洋银五十圆。

一、业户陈有容(即陈五湖)原充石碎仑隘粮改拨义渡租榖洋四十圆。

一、番业户潘锐卿原充石碎仑隘粮改拨义渡租榖洋四十圆。

一、殷户张抛禀明岁捐租榖二十石零四斗折缴洋银二十圆零四角。

一、佃民叶标香(即叶阿崁)原充石碎仑隘粮改拨义渡租洋三十圆。

计开捐户姓名:

钦加知府衔同知淡水厅事山阴娄云捐廉银三百两。加主簿衔淡水竹堑巡政厅汪昱捐廉银五十两。礼部正郎郑用锡捐洋一百圆。加五品衔林祥云捐洋一千圆。职员周智仁捐洋五十圆。举人刘献廷捐洋三十圆。新艋泉厦郊公捐洋银一千圆。职员何宗焕捐洋一千圆。三重埔民公捐洋九百五十圆。监生陈毓英捐洋五百圆。堑城全长和公捐洋银三百圆。后垄众行铺公捐洋银四百圆。监生锺国英捐洋三百圆。摆接堡民妇廖刘氏捐洋三百圆。摆接堡民游阿印捐洋三百圆。中港庄民公捐洋银二百圆。职员姜秀銮等公捐洋一百圆。职员杨仰峰捐洋一百圆。监生方玉斌捐洋一百七十圆。业户徐淡等捐洋二百五十圆。堑城金瑞华捐洋二百五十圆。摆接堡民游朝阳捐洋一百圆。大甲金济川盐馆捐洋八十圆。廪生陈嘉猷捐洋五十圆。佾生巧化成捐洋五十圆。粤庄谢千五捐洋五十圆。艋舺陈悦记捐洋五十圆。海山堡民林信记捐洋四十圆。监生廖春波捐洋三十圆。摆接堡民简应都捐洋三十圆。职员王玺捐洋三十圆。监生林康捐洋三十圆。彰化举人林廷凤捐洋三十圆。彰化监生陈世辉捐洋二十圆。职员李应光捐洋三十圆。监生高玉峰捐洋三十圆。监生林俊清捐洋三十圆。贡生刘文进捐洋二十四圆。监生周云龙捐洋二十圆。贡生刘志杰捐洋二十圆。监生郑尚德捐洋二十圆。水尾庄民李殖春捐洋二十圆。田寮庄民郑合顺捐洋二十圆。艋舺林荣泰捐洋二十圆。艋舺杜远记捐洋二十圆。本厅粮、税总彭栋、周升合捐洋五十圆。中港总理叶廷禄捐洋五十圆。大甲总理林□捐银二十圆。监生王国珍捐洋二十圆。摆接堡民游登俊捐洋二十圆,艋舺珍瑞记捐洋二十圆。生员周应□捐洋一十五圆。乡饮宾林□□捐洋一十五圆。职员□□□捐洋一十二圆。粤庄□□□捐洋一十二圆。粤庄周启永捐洋一十二圆。监生卢世忠捐洋一十二圆,监生陈国珍捐洋一十圆。宛里西势庄□二妹捐洋一十圆。监生陈词裕捐洋一十圆。本厅典吏胡海捐洋三十圆。职员曾清华捐洋银三十圆。监生陈澄捐洋一十圆。业户王崇山捐洋一十圆。增生王奠邦捐洋一十圆。大加蚋堡周敦成捐洋一十圆。监生林启贤捐洋一十圆。大甲铺户新义号捐洋一十圆。大甲童生叶信辉捐洋一十圆。艋舺铺户铺济和捐洋一十圆。监生林修德捐洋一十圆。生员陈锡福捐洋一十圆。大甲铺户协泰号捐洋一十圆。大甲铺户新振兴捐洋一十圆。船头埔庄正李歉捐洋一十圆。本厅户书吕宜捐洋四圆。大甲等堡铺民长成、恒胜、金狮、振成、振泉、林宝、振胜、吴言念、瑞兴、活兰、苏监、林百达、大义、陈江、德春、复盛、万泉、德昌、金鹤、盛发、金凤、林□、茂兴、刘石、妹恒德、大珍、益胜、振裕、清源、陈传、饶双、宋清良、金源、林江、泉合、盛兴、金义、郑同、成美、陈基、吴补、王清和、柯夏、林四美、泉顺、林祖求、姚三槐、王克昌、恒义、合成、陈义、张妈喜、王金英、郭音、王义和、恒茂、许林养等五十七户共捐洋银一百六十四圆。粤庄铺民生监邱凤池、源升、元利、协和、万兴、协吉、荣发、德和、燮理、维新、谢智达、赖世权、复兴、恒义、振源、董振兴、万生、邱日山、锦和、振利、荣利、傅世恭、陈树基、何启德、邱瑞福、谢在宜、张福钦、吴立松、邱超梧、涂福佳、张三远、傅连尧、吴世英、何献华、施在清、何干华、徐成荣、谢佳华、刘必达、叶朝汉、罗福发、李新义、罗阿贵、黄任实、廖贵生、徐辉龙、锺声龙、谢海生、孩秀兰、邱子□、谢廷标、邱福生、温文增、林生开、徐鸿缙、李阿东等五十六户共捐洋银一百九十五圆。

大清道光十八年(岁次戊戌)孟春谷旦,加知府衔同知台湾府淡水厅事山阴娄云撰立。

湳子河义渡碑

——在县东北八里新社庄。高四尺九寸,宽二尺二寸五分,正书十八行,行三十六字。

署台湾北路淡防总捕分府、加五级、纪录五次翟,为蒙断归施,恳恩给示勒石,以垂不朽事。

照得本年八月二十二日,据庄耆庄承裕、王建昌、黄宗旺等呈请义渡前来。竹北一堡,土名湳仔洋,有河一道。嘉庆元年,竹堑社屯千总钱茂祖呈明何前□□□□□□□□□□□□逆匪肆扰,渡船遭毁,行人维艰。兹茂祖等仍复举义重修建□□□□□□□□□□□□□。据此,除批准该庄耆等募船建寮协济外,合给示禁。为此,示仰合属士庶人等知悉:□□□□湳子河渡船系钱茂祖、庄承裕等呈请协济,急公便民。嗣后凡属土棍庄□毋□□□□□□滋事端;亦不许该渡夫窥外来面生,索取钱文。如敢故违,定即严拿重究,决不宽贷。毋违!特示。

计列各捐施渡夫口粮田租:

一、屯官钱茂祖捐施土名员山子水田五甲,对田底佃人永收租榖三十石正。又猫儿锭水田一甲七分一厘,对田底佃人永收租榖一十三石七斗正。

一、郎官林先坤捐施土名番仔陂水田七分,付贌永收田底利谷二十二石正。

一、监生王廷用捐施土名瓦窑湖水田一处,付贌永收田底利谷五石正。

一、职员王延昌捐施土名瓦窑湖水田一处,付贌永收田底利谷五石正。

一、处士范昌睦捐施土名新社北势水圳田一处,付贌永收田底利谷□石正。

以上所施租榖,每年除□渡夫口粮五十二石,其外谷石存□修(以下阙),众佥殷实君子收理。其各庄捐金刊列木榜,张挂义亭,永扬芳徽。

嘉庆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示镌。

湳子河义渡碑

署台湾北路淡防总捕分府、加五级、纪录五次翟,为蒙断归施,恳恩给示勒石,以垂不朽事。

照得本年八月二十二日,据庄耆庄承裕、王廷昌、黄宗旺等呈请义渡前来。竹北一堡,土名湳子洋,有河一道。嘉庆元年竹堑社屯千总钱茂祖呈明何□□□湳逆匪肆扰,渡船遭毁,行人维艰。兹茂租等仍复举义重修造□渡。据此,除批准该庄耆等募船建寮协济外,合给示禁。为此示仰合庄士庶人:湳子河渡船系钱茂祖、庄承裕等呈请协济,急公便民。嗣后凡属土棍庄□,毋滋事端;亦不许该渡夫窥外来面生,索取钱文。如敢故违,定即严拿重究,决不食言。毋违!特示。

计列各捐施渡夫口粮田租:

一、屯官钱茂祖捐施土名员山子水田五甲,对田底佃人永收租榖三十石正。又猫儿锭水田一甲七分一厘,对田底佃人永收租榖一十三石七斗正。

一、郎官林先坤捐施土名番仔陂水田七分,付贌永收田底利谷二十二石正。

一、监生王廷用捐施土名瓦窑湖水田一处,付贌永收田底租榖五石正。

一、职员王延昌捐施土名瓦窑湖水田一处,付贌永收田底利谷五石正。

一、处士范昌睦捐施土名新社北势水圳田一处,付贌永收田底租榖四石正。

以上所施租榖,每年除渡夫口粮五十二石,其外谷石存普□众佥殷实君子收理。其各庄捐金刊列木榜,张挂义亭,永扬芳薇。

嘉庆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示镌。

登瀛桥碑

——在县城南门外登瀛桥南畔。高二尺九寸,宽一尺五寸;座高一尺二寸,宽一尺九寸。正书九行,行二十字。

窃维道路之康庄,原以通行旅之来往;桥梁之造设,足以济跋涉之难辛。是以诗有「周道如砥」之词、书有「徒杠可成」之语也。我堑城自南门外至竹莲寺一带路途,羊肠偏仄,凹凸兼形,鼍梁迭架,危险如见。兹因竹莲寺重修告成,诸同人功力未及于此;梁爰邀我族人鸠集捐赀,重谋坚筑,不计费工;非敢云将以成人之美也,毋亦体此「修数百年崎岖之路、造千万人来往之桥」之遗意焉尔。

同治十二年十月吉日、候选道郑如梁、如云、如椿、如淇、如兰、如汉等泐石。

湳子庄万年桥碑

——在县北二里水田尾庄。高六尺,宽三尺三寸。正书十二行,行三十八字。

盖闻道路修则荡平足乐,桥梁设则险阻无忧。况以南北之通衢、为往来之要地,而顾令经斯土者履足维艰,好行善德者,有不慨然兴叹者乎!堑城北门外有孔道焉,自水田尾至湳子庄,绵亘不止一里。所有从前修筑,俱用零星小石乱杂堆砌。虽阴雨注湿,尚无泥泞;而历落崎岖,不免倾跌之虑。今则历久愈坏,而其间两头断截,为田间水道所通流;当时设有木桥,亦经朽烂。爰集同人倡义捐修,即日兴工砌造。中间纯用石板,夹以石块,倾者使平、窄者使宽,其桥板亦灿然一新。自此周行视履,咸庆康庄。所愿后之视今,亦如今之视昔;则有举莫废,岂非有心人所属望哉!谨为序以泐诸石。

堑郊金长和捐银九十八元。郑用锺捐银九十元。郑用哺捐银三十元。吴奠邦捐银十二元。李锡金捐银四十元。陵胜号捐银十二元。源泰号、郑文谟各捐银十元。镒泰号、协裕号、德隆号各捐银八元。泉吉号捐银六元。万成号捐银五元。

道光二十二年三月吉旦立石。

重修湳子庄万年桥碑记

——上有碑亭,在县北二里水田尾庄。高四尺八寸,宽一尺四寸;座高六寸,宽二尺二寸。正书十四行,行四十八字。

堑北,通衢也。山澳之溪,一十有八;有涉者、有舟者,有跨木为梁者。距厅治北里许,地名湳仔;有小溪发源内山,湍流海岛。每值水涨,奔腾洋溢,行人病之。昔人竖木成桥,以济行旅;然日暴雨淋,木质易朽。堑郊商民恒縻资修葺,终非久常之计。职员林君福祥来廨谒见,陈颠末,拟仿三江运河式,仍其旧址,累石为圆洞桥。余曰:「善」。用是倡捐廉银,林君任其事暨各绅郊共襄资焉。于同治七年四月吉日兴工,阅五月而事蒇,请额于余。余曰:『淡疆开辟垂二百年矣,熙熙攘攘,毂击肩摩,往来行人十倍于昔。前之建木桥已历年久,今易而石之,不亦有亿万年之巩固乎』!因颜之曰「万年桥」、征其久也、志其盛也。是为记。

同治七年(岁次戊辰)八月□□□日,知府衔、前署淡水同知严金清撰。

今开捐户芳名计列:

淡水分府严捐银八十大元。林恒茂捐银八十元。郑永承捐银四十员。金长和捐银一百大元正。李陵茂、陈振合、吴万吉:以上各捐银二十大元。郑恒升、翁贞记、恒隆号、金泉和、集源号、恒吉号、义荣号、振荣号、怡顺号、锦泉号、利源号、和利号、魏河清、郑吉利:以上各捐银十大元正。通共捐计银五百大元。

董事:林福祥、郑永承、林恒茂、郭襄绣、陈紫垣、魏河清、郑如堃、翁林萃、郑程材、吴士敬、李联英、彭衍庆、林文烂、王春塘、郑秉经、何祥瑞、高廷琛、陈联兴、郑如川、郑如铸、陈汉章、傅纯青、黄应祥、蔡朝阳、陈清辉、叶瑞阳、魏振鳌、王登云。

高枧桥碑

粤稽舟车之制,以济不通;而徒杠、舆梁,又以济舟车之所不可及也。故雨毕除道,水深成渠。昔先王诚以悯斯民之病涉,不惮经营以利济,意至良且殷矣。今圣天子建极,四海庆山川之安奠,万邦诵王道之荡平。惟磺溪之东,九芎林而入,有曰高枧,地枕西北、河界东南。周道逶迤,止争盈盈一水;旅况历落,盼断缈缈长堤。叹行人之心急足违,临流而返;悲过客之趋前恐后,望洋兴嗟。目睹斯况,情切难安。是以首倡有志,爰障狂澜;众皆乐捐,以安砥柱。行见此日梁成,无烦厉揭;从兹尽人利涉,不劳乘舆!用是勒石志诸君子芳名,共山高水长矣。

嘉庆戊寅二十三年蒲月谷旦立。林先坤、徐熙振等倡捐建造。

重修高枧桥碑

——同上。改名永安桥。

堑城之东,行二十里,名其乡曰九芎林。由公馆而上,其庄曰高涧。高涧者何谓?其地有高下深涧也。其路东达石壁潭内庄一带,北通盐菜瓮等庄,实往来之通衢。先年设架桥梁,由来久矣。迩年来桥柱倾颓、桥板败坏,亟宜修整,以济行人。爰是倡议重修。然依旧制以架木柱,水冲浸渍,易致朽败;不若结砌石脚、石磊,庶可以垂久远。众皆曰「善」。但工大而用繁,恐独力之难持,思众擎之易举。惟冀诸庄善信捐题乐助,共勷事美。行见先年善政,犹存然哉!

咸丰六年(丙辰)正月□□□日立。谢观连等重修。

重修高枧桥碑

——同上,改名长生桥。

窃思舟楫之设,所以济行人;桥梁之设,所以辅舟楫。故古者王政,凡徒杠、舆梁各成于十一、二月。我九芎林高枧桥梁建造,重修数次;内通石潭横山、外达堑垣府郡,诚内外通衢之桥梁也。但多历年所,几同折索。二三君子不忍其颓败,则议章程;各庄捐题踊跃乐助,随即鸠工建造。功同炼石,影若垂虹。春夏不至望洋、秋冬免其病涉,诸君子与有力焉。兹值桥成,廷伟邓氏援笔以记。

兹将绅殷等助芳名登明石右。同治三年(岁次甲子)季冬吉日,经理林上华、刘如栋、黄坤南等重修立。

申明亭碑

——在县署头门外北首。高三尺二寸,宽一尺三寸五分。正书,大小计五十六字。

申明亭凡钦奉教民敕谕,缮写刊刻,敬谨悬挂于申明亭。如有毁此亭者,杖一百、流三千里。

道光十八年孟春谷旦,加知府衔淡水同知娄云刊立。

新苗分界碑

——在县南四十六里接隘仔山。高二尺八寸,宽一尺四寸。正书,计六十五字。

前署新竹县正堂方、调署新竹县张、代理曲栗县林会勘定界:中港口达南港溪过接隘仔庄抵内山,溪南边归曲栗、溪以北归新竹县管辖。

光绪十五年十二月□□日吉立。

碑碣(下)

竹堑堡碑碣(下)

竹堑堡碑碣(下)

福德祠碑

——在县南三里余土地公坑山麓福德祠石壁。高一尺二寸六分,宽二尺六寸。正书二十四行,行十字。

城东南,皆山也。山之中有两坑、坑水互潆山麓。里人以祠福神颇灵应,因以土地公坑名。余每登山览胜,常憩息树下,见其草生意盎然、其水声韵锵然,觉会心之不在远也。登高以望,则巨浸汪洋、群山拱翠,又别有天焉。意神之所栖,殆以佳山水故欤!

爰商诸林君祥云,鸠工庇材,更新而拓大之;俾诸同好者,得以时游览于其间。顾或以地小为疑。余曰:一叶一世界。彼神眼色相俱空,亦何小之非大!董应举云:「从他五岳,我止八仙」;可知风景随处不同,妙趣在人自领。倘欲为樵夫牧竖之所舍,则其小之也固宜。然此特可为知者道耳。是为记。

道光癸已年蒲月谷旦,扬之高华。

宪禁冢碑

——在县城内北鼓楼下右畔。高六尺四寸,宽二尺九寸;座高一尺八寸,宽三尺八寸。正书二十三行,行五十一字。

署福建台湾北路淡水总捕分府、加十级、纪录十次张,为勒石示禁,以垂久远事。

案据举人许超英、贡生魏绍华、叶呈芳暨生监总理郊行铺户人等佥禀:『台地乃属界外荒山,凡无耕无赋之地、或畬或麓之区,均听流寓民人随处筑坟瘗葬,经于嘉庆年间钦奉皇上恩诏、大宪札行。即如我堑垣,自入版图,生斯葬斯,相安相乐。查乾隆四十二年间,息庄佃民及绅士人等先后佥请各前宪准以香山、牛埔、内外狮山一带山麓旷地并巡司埔、枕头山、蜈蜞窝、鸡蛋面设为义冢各在案。又蒙各大宪行饬,准以界外番山之金山面、大崎、双溪、青草湖、石碎仑、茄冬湖至盐水港、荖衢崎止,概为冢牧之地。至道光年间,李前宪捐廉买郭陈苏之土地公坑以东大崎、双溪口、金山面等处横直各三千余丈,以为义冢,俾民人随处埋葬,合堑久蒙厚泽。至道光十五年间,堑南界外之番山,有垦户金广福奉谕设隘堵御凶番,自树杞林起、至中港三湾,连络七十余里。未垦以前,附近民人葬坟不少;自垦以后,藉垦混界,戕害甚多。破礶露骸,漫山遍野。为子若孙,谁不酸鼻;往来行旅,莫不伤心!虽经各前宪先后设立义冢,奈历年既久,生齿日象,各义冢已鱼鳞层迭。且被垦户藉垦需索,威逼迁移;稍拂所欲,辄加锥锄,盗挖碑记,抽灭骸礶。有力者用银买好,给予山批;无能者恳求还骸,尚不可得。纵令争较互控,反言物各有主。独不思皇恩广大,恩诏频颁;宪德高深,札饬屡催!是枯骨久沾厚泽,何市利竟敢居奇?实属上负皇仁、下悖宪章也。爰是相率筹议,将前定各处冢界,合请勒石严禁,毋许私垦田园、混占冢界,致藉垦滋端。即金广福所垦之处,有不堪为田园、不便以耕种之山畬巅麓,应听附近民人随便安葬;该垦户、佃人不得藉端刁难,亦不得恃为奇货,致起争端。即垦内旱瘠埔窝无碍田地陂圳者,亦应听人瘗葬。如谓垦费所需、隘粮攸关,似应酌给帮贴,或五元、或三元,随力措办。倘若修筑,毋许阻索。即在平时,亦戒戕伤。是否妥协,恳请鸿裁!佥乞恩准核案出示,勒石严禁。切禀』等情。据此,当经前分府朱饬差查勘,未据报到;本分府莅任,据该差高升、蔡云勘明各处冢牧界址及金广福承垦地方山场,逐一绘明图说,明白禀复前来。除批示外,合行出示,勒石严禁。为此,示仰合属绅耆垦户、佃民人等知悉:尔等当知掩骼埋胔,古有明训;岂容藉端阻葬,任意践踏!自后如系山场埔地,经各前宪先后捐买义冢牧场界内,概听民人随处瘗葬。该处居民不得再行混占冢界,私垦耕种。即金广福垦界内旱瘠埔窝、无碍田地坡圳者,亦应听人瘗葬。惟垦费所需、隘粮攸关,准予酌给番银帮贴垦户,或三元、或五元,随力措办。倘若修筑,毋许阻索。即在平时,亦戒戕伤。庶几生养有地、死葬有方,以安幽魂。该民人等亦不得在别人契买界内,藉端占筑虚堆,希图售卖渔利,致干查究。各宜懔遵,毋违!特示。

咸丰元年九月□□日给。立冢碑人举人许超英、贡生魏绍华、叶呈芳暨生监、总理、郊行、铺户人等同勒石。

示禁碑记

——在县城南门楼下右畔。高五尺,宽二尺六寸;座高九寸,宽二尺九寸。正书十六行,行二十八字。

钦加同知衔、署新竹县正堂施,为出示严禁事。

本年二月三十日,据举人矣士敬、生员陈朝英、梁昌年、陈朝龙暨绅耆、郊铺等佥禀:『合堑自入版图以来,迭蒙列宪捐廉置买及垦户开垦,先后奉谕设立义冢,香山、牛埔、内外狮山一带又巡司埔、枕头川、蜈蜞窝、鸡蛋面、土地公坑横直各三千余丈,又自树杞林起、至中港三湾联络七十余里,概准民间随处埋葬,有案可据,并泐石竖鼓楼下可考。近来南门口、巡司埔突有不良之人,立心不端。不特移界毁冢,栽种营私;而且私设小车,一车可驾一牛,不论崎岖平坦,牛可以行,车即能到,戕坏冢山坟墓孔多,棺骸暴露。伊等目击心伤,连名佥乞核案重新示禁,迅饬查拘严禁』等情。据此,查此案前因违禁戕毁,经前厅严禁在案。今该处又有奸民私设小车,戕坏官山坟墓,尤属可恶!急应示禁,以安窀穸。兹据前情,除批示并饬差查拘究惩外,合行出示严禁。为此,示仰合邑军民人等一体知悉:自示之后,所有官山冢地界内,皆系民间埋葬棺骸;无论崎岖平坦,不准再行混占营私以及私设一牛小车,致令戕害坟墓。倘敢故违,立即差拘究治,决不宽贷。各宜懔遵,毋违!特示。

光绪七年六月□□日给。

义冢碑

——在县南二里中冢小祠内。高四尺二寸六分,宽一尺九寸八分。正书十四行,行四十字。

玉厅宪倡立义冢序:

盖闻掩骼埋胔,记于「礼经」;祭冢立碑,传之古史:皆所以抚阴灵、安窀穸。自古仁人君子,未尝不于此兢兢致意也。予去冬奉檄渡台,分防竹堑;访诸父老,即稔南关外大众寺每于秋间有普度之举。近日公余稍暇,询其巅末,始悉二十余年以来,远近民人寄停骸罐,竟积三百余具之多。其间罐破骨残者有之、头颅暴露者有之;或男或女,为寿为夭。生前居处室家,各安其所;殁后飘零流落,环集于斯。碧磷青草,聚哭天阴,亦可悲已。夫死者长已矣,无能起白骨而肉之;幽魂无定也,雇可入黄土以安之。爰查义冢旧牍,去秋曾有里人呈请示葬,前任谕以三月为期。乃无有应期而为之者,毋乃悠忽而仍如故乎!再查大众寺旁有公山一区,平原爽垲,可以卜葬。然一切经费,筹款维艰。缘出薄俸以为之倡,尤喜幕中诸友赞成捐助。尚冀文武同寅、此方善士,共襄义举!昔东汉曹褒为射声校对尉,葬停柩百余所且祭之;陈宠为广汉太守,尽葬洛县城南骸骨:之二人者,子孙繁盛,简册照垂,为先代所美。予不敏,夙仰其高风懿行,乐与诸君共之。其骸罐之无标记、无可查考者,则先办理。其有标记者,仍出示如前,限以三月;过期不至,并归义冢。是事也,捐银以资经费、出力以为赞襄,皆出于好善之诚,原非藉以来福。书云「降福」,易云「余庆」;圣贤遗训,理固然也。是为序。

道光十六年(岁次丙申)仲春之告,润堂玉题于淡厅公应。

义冢捐名碑

——同上。高四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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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县采访册
    地理杂志。清陈朝龙等撰。十二卷。该县旧无专志,光绪年间,奉檄设局,聘人采访,由朝龙等编辑,约于光绪二十年(1884)成册,约十九万字。悉依台湾省通志局颁发程式。冠总目、总括。正文分沿革、城池、山川、庄社、街市、水利、碑碣、风俗等三十二目。一部分系陈氏实地勘查采访记录,另一部分摘抄府志、厅志和档册中有关新竹县资料,分门别类,加工整理成篇。其中山川分堡记述,山以百计,河港数十,各载起顶分脉,源流汇合,纪胜五十处。所收碑碣文字六十二通并附考异。全书共有人物简历四百余条。史料价值较高,有传抄本,1962年《台湾文献丛刊》本, 1968年《台湾丛书》本。另有台北《中国方志丛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