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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悲剧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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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采〕

第六章

关于阿奇洛科斯,学者们的研究发现他曾把民歌传入文学中,由于这功绩,希腊人普遍地评定他值得同荷马并列的特殊地位。但是,民歌同梦神型叙事诗对照之下是甚么呢?它岂不是梦神与酒神相结合的Perpetuum vestigum(永恒的迹象)吗?民歌广泛流行于所有民族之间,而且不断滋乳蕃生,日益壮大,足证性灵的这种两重性艺术冲动是多么强大,它在民歌中留下痕迹,正如一个民族的秘仪活动赖其音乐而流传后世。真的,历史可以指证:民歌最丰富的时代往往是受酒神祭潮流冲击得最猛烈的时代,我们应该常常把这浪潮当作民歌的根源和先决条件。

然而,我们要首先把民歌当作反映世界的音乐镜子,当作是原始曲调现在找到对应的梦境而把它表现为诗歌。所以曲调是第一性的和普遍性的。从而可以在多种歌词中受到多种客观化。再则,照民间的天真的想法,曲调是最重要最必需的因素。曲调自动地产生诗歌,而且是不断地新陈代谢。民歌的乐章形式就证明是如此——这一现象,我以前往往愕然不解,及后我终于找到如下的说明。凡是以这原理来研究一部民歌集子(例如,"儿童之魔笛)的人,将会发现无数的例子:不断滋生的曲调怎样向周围撒播如画的火花,五彩斑烂,瞬息万变,有如天花乱坠,表现出细水长流的史诗所完全没有的一种力量。从史诗的角度来看,抒情诗的既不均衡又不整齐的画景是不值得一顾的,忒潘德(Ter-pander)时代阿波罗祭的庄严的史诗朗诵者就是这样宣判它的罪状。

因此,我们在民歌创作中,看见语言紧张到极点,以模仿音乐。所以,从阿奇洛科斯起,开始了抒情诗的新世界,它根本上是同荷马史诗的世界相反的。这样说来,我们已经指出了诗与音乐、词句与声音之间的关系:词句,画景,概念,现在找到了类似音乐的表现,而且感受到音乐的力量。在这意义上,我们可以判别希腊民族语言史上的两个主潮,视乎他们的语言是模仿现象和想象的境界,抑或是模仿音乐的境界。你只须深究荷马与品达的语言在色彩、句法、词汇上的不同,便能了解这种对照的意义。真的,显而易见,在荷马与品达之间的时期,奥林匹斯秘仪的笛声定响彻希腊,甚至在亚里士多德时代,当音乐已经极其发展之时,这笛声还能荡气回肠,使人陶然若醉,而且在其发展的原始阶段,确实曾激发当时人们的一切诗歌表现方法去模仿它。我请您注意今日一种常见的,而为我们美学所反对的现象。我们常常能体会到:一首贝多芬交响曲使得各个听众不得不用比喻来描述它,即使一篇乐章所产生的种种画景在结构上是如何狂乱斑烂,甚至矛盾百出。搜索枯肠来评论这样的结构,而独忽略了一个确实值得阐明的现象,今日美学的能事尽在于此。不错,纵使这位音乐诗人用形象来说明他的制作,例如,他把某一交响曲命名为"田园交响曲",或者把其中一乐章称为"溪边景色",另一乐章称为"乡人欢聚"。这些名称也不过是从音乐产生的象征标题而已,——也许并不是指音乐所模仿的对象,——至于醉境音乐的内容,这些标题并没有告诉我们甚么。其实,放在别种画题旁一比,它们也没有甚么特独的价值。现在,我们要把这音乐通过形象爆发的过程,让与那些朝气蓬勃、富有语言创造力的民族了。以便推测乐章式的民歌是怎样形成的,一切语言表现力是怎样由"模仿性音乐"这个新原理激发的。

因此,假如我们不妨把抒情诗看作模仿性音乐通过形象与概念闪出的光辉,我们就要追问:"音乐在象征和概念之镜中以甚么形式出现呢?"它作为意志出现(叔本华所指的意志),也就是说,作为审美的、纯粹静观的、无意志的心情之对立面。然而,这里我们必须尽可能严格判别本质与现象这两个概念。因为音乐就其本质来说绝不能是意志,如果音乐是意志,它就会完全被排斥于艺术领域之外了,因为意志是自在的非审美因素;虽然如此,但是音乐在现象上却表现为意志。因为,为了把音乐现象表现为形象,抒情诗人就需要一切热情的激发,从喁喁细语以狂呼怒号。在必须用梦境象征来表达音乐的这种冲动下,他就不得不把全部自然,连同他自己,只当作永恒的意志欲望,憧憬。但是,当他凭借形象以阐明音乐之际,他自己始终是处在静海无波似的静观之梦境中,虽则他通过音乐媒介来观照的周围事物是纷纭错乱的。真的,当他通过音乐媒介来看自己时,他觉得他的形象好象有一腔热情未得满足。他的志向,憧憬,呻吟,欢笑,都好象是象征,他可以借此来阐明音乐。这就是抒情诗人的现象;作为梦境天才,他是通过意志的形象来阐明音乐的,但是他自己完全摆脱了意志的欲望,而成为洞烛秋毫的慧眼。

在以上所论,我们坚持:抒情诗依存于音乐的精神,正如音乐有独立的主权,不必依赖概念,但仅仅容忍它们为伴。抒情诗所能表现的,莫不包涵在音乐的广大一般性和普遍有效性中,音乐迫使诗人运用比喻。因此,语言绝不能把音乐的世界象征表现得恰到好处,因为只有音乐能够象征在太一之中心的原始矛盾和原始痛苦,所以它能象征在一切现象以外和以前的领域。反之,一切现象之于音乐毋宁是象征而已;所以,语言既然是现象的表现工具和象征,它就无论如何也不能揭示音乐的深奥之处,语言在企图模仿音乐时只能在表面上同音乐接触;同时抒情诗以一切动听的词藻也不能使我们更深地体会音乐的最深刻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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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悲剧的诞生
    德国尼采(Friedrich Wilhelm Nietzsche,1844~1900)著。该书于1872年初版。作者通过分析希腊艺术阐述了自己对悲剧的根本看法。作者认为:早在古希腊,艺术就包括两种精神:一是酒神,即狄奥尼苏斯;二是日神,即阿波罗。在这两者中,酒神精神更为原始,它使人沉酣人生,狂歌醉舞,在酣醉之中感受生命的欢悦,从而忘记人生的悲惨和苦痛。而日神如梦,它让人把人生当成梦境和意象去赏玩。这两种不同的精神作用,产生了两种不同的艺术。前者体现在音乐和舞蹈中,后者体现在造型艺术和史诗中。前种艺术为力的艺术,感情常常冲破理性;后种艺术为美的艺术,理性常常控制感情。作者认为,在古希腊悲剧中,酒神精神和日神精神达到了基本的调和,它一方面是动的,像音乐一样,是苦闷从内心中发出的呼号;另一方面又是静的,像雕刻一样,是一种光辉灿烂的形象。在这两种精神中,作者更倾向于酒神的反理性本能冲动精神,主张艺术家极大地扩张自我,表现自我,使之向“潜意识”、“生命的冲动”等方面发展。和叔本华一样,尼采也认为现实是痛苦的。但就悲剧而言,作者认为酒神的苦难被日神的神力点化之后,就摆脱了痛苦,获得了美的外形,变成使人愉快的东西。因而悲剧使人超越了现世的苦痛,用永恒的目光审视人生的价值,产生了继续生活的勇气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