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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吴、耿、尚三王与郑氏之关系

匪石郑成功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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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匪石〕

欲明郑氏之所以亡,当先知三王之所为与三王与郑氏之关系。

三王者何?平西王吴三桂、平南王尚之信、靖南王耿精忠也。何以为王?曰:清以其能亡明而封之也。亡明者众矣,何以及三王?曰:三王者已覆明,欲复明,而其终并郑氏而覆之也。郑得三王,或且谓助长势力,而且覆郑者何也?曰:郑氏以十余年休养之力,一泄之于三王;又是时清已弃郑,卒以三王而并及郑氏,是速其亡也。故就其终始关系之点,而区分之为三时期:

第一时期:三王举兵及与郑氏之合从三王之覆明也以自王,其复明也以自帝,而其主动为吴三桂。是时吴据云南、贵州、四川,耿据福建,尚据广东;其地连亘西南,占中原之半。吴以据地广,且经历久,故以康熙十二年十一月起兵叛清。遂遣使告耿、尚,耿、尚应之。又遣使告郑氏。于是以翌年四月,郑经以檄告天下(檄文甚长,兹略)。一时采薇之客、蹈海之子,所在消匿山洞,各以千人、二千人相率奔走于三王之麾下。至是合从抗清之策以成。

第二时期:耿、郑交恶与其媾和耿、郑以起兵异趣故、壤土相接故,遂生种种冲突之原因。一、经东迁后,安逸日久,故兵甲钝敝,舟亦不多。耿以为易侮,欲离郑氏独自进取。二、经向耿借漳、泉二州地募兵,耿难之。三、耿使海澄总兵赵得胜起兵,得胜不役,降于经,经授得胜为兴明伯左都督,耿衔之,遂构兵。郑将取同安、降守将张学尧。王进者,清勇将也,降于耿。王进功子藩锡逐之以降于郑,进功亦寻降。于是耿命进与郑师争泉州。是时合从军且解散,而吴三桂之仲裁大使适至。是年十月,吴命礼曹周文骥平耿、郑。时耿、郑方战于兴化,得三桂命,以强敌未灭、内相争非谋,各议罢兵。翌年正月,耿遣使台湾,正疆境,以枫亭为界,通盟好,修婚姻焉。

第三时期:三王降灭与郑氏之孤立自合从军兴,清廷大震,几殆矣。然未尝合围,又未尝各以兵北向,清廷得分兵应战,且又以各有顾恋也。

尚虽约合从,然不敢出兵,又翻覆无常。其弟之孝又不从命,清授为平南将军。之信心动,乃以康熙十六年再降于清,至十九年被诛。

耿虽与郑通好,内实不慊。十五年八月,耿出兵仙霞岭,其将士大半亡归于郑。耿氏故封,日渐削减,清攻其外,郑攻其内,耿忧愤不知所出。适清康亲王招耿,耿遂降;时亦为康熙十六年。

是时清以攻耿兵攻郑,郑氏将屡败,经遁入台湾。郑去而吴三桂益孤。康熙十七年八月,三桂死,其孙世璠立,兵力益弱。清得专意于郑氏军。

综此三时期,前后凡五年,而合从军解。而其影响及于郑氏者,则使清廷对于郑氏而生二大主义。

第一为弃地主义,清将赖塔主之。方经归于台湾也,赖塔以书与经曰:“自海上用兵以来,朝廷屡下招抚之令,而议终不成,皆由封疆诸臣执泥。台地本非中国版籍,足下父子自辟荆棘,生聚教训,有年于兹。本朝亦何惜海外一弹丸地,不听田横壮士逍遥其间乎?今三藩殄灭,中外一家,若能保境息民,则从此不必登岸,不必易衣冠,称臣入贡可也,不称臣入贡亦可也。以台湾为箕子之朝鲜、为徐市之日本,于世无患,于人无争,而沿海生灵,永息涂炭。惟足下图之!”第二为略地主义,清将姚启圣、施琅等主之。姚屡阻梗和议,施本郑将,善水战,亡归于清,自陈台湾必可取之。此主义属于外臣者多。

而使清廷从第二主义以行者,其分因则以经对于第一主义而要求海澄为互市之地。至其总因,以是时海外孤岛,又忽有意外之风云,而与清廷以大好机会。国家多难,重以内忧,明王不兴,既伤逝者。呜呼!此何事?此何事?吾闻之故国民,明招讨大将军郑经以归台后五年,即永历三十五年正月,卒于台湾之东宁府。

匪石郑成功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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匪石撰。十七节。资料大半依据日本书籍如《郑成功》、《台湾郑氏记事》、《郑成功传碑》、《野史台湾传》,以及申报馆《台湾外纪》、黄澄《泣闽录》等。叙述明末时势,郑成功的幼年及其起兵抗清、收复台湾,以及成功死后,其孙克塽降清的情况。末附《郑成功世系表》、《郑成功年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