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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制第二十

颜氏家训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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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之推〕

【原文】

死者,人之常分①,不可免也。吾年十九,值梁家丧乱,其间与白刃为伍者,亦常数辈②;幸承馀福,得至于今。古人云:“五十不为夭。”吾已六十馀,故心坦然,不以残年③为念。先有风气④之疾,常疑奄然⑤,聊书素怀,以为汝诫。

【注释】

①常分:定分。

②辈:次。

③残年:人将尽的岁月。指晚年。

④风气:病名。

⑤奄然:奄忽。此指死亡。

【译文】

死亡是人间常有的事,不可避免。在我十九岁的时候,恰好梁朝动荡不安,许多日子是在刀剑丛中度过的,多亏祖上的保佑,我才活到了今天。正如古人所说的:“活到50岁就不算短命了。”我已经有六十多岁了,所以心里异常平静,也很坦然,没有后顾之忧。以前我患有风湿病,常常会怀疑自己突然死去,因此在这里记下我自己的一些想法,也算是对你们的嘱咐或者训诫吧。

【原文】

今年老疾侵,傥然奄忽①,岂求备礼乎?一日放臂,沐浴而已,不劳复魄,殓②以常衣。先夫人弃背之时,属世荒馑③,家涂空迫,兄弟幼弱,棺器率薄,藏④内无砖。吾当松棺二寸,衣帽已外,一不得自随,床上唯施七星板;至如蜡弩牙、玉豚、锡人之属,并须停省,粮罂⑤明器,故不得营,碑志旒旐⑥,弥在言外。载以鳖甲车,衬土而下,平地无坟;若惧拜扫不知兆域⑦,当筑一堵低墙于左右前后,随为私记耳。灵筵勿设枕几,朔望祥禫,唯下白粥清水干枣,不得有酒肉饼果之祭。亲友来醊酹⑧者,一皆拒之。汝曹若违吾心,有加先妣,则陷父不孝,在汝安乎?其内典功德,随力所至,勿刳竭生资,使冻馁也。四时祭祀,周、孔所教,欲人勿死其亲,不忘孝道也。求诸内典,则无益焉。杀生为之,翻增罪累。若报罔极之德,霜露之悲,有时斋供,及七月半盂兰盆,望于汝也。

【注释】

①奄忽:死亡。

②殓(liàn):给死者穿衣入棺。

③荒馑:饥荒。

④藏:墓穴、坟墓。

⑤粮罂:盛粮的陶器,大肚小口,古代墓葬用为明器。

⑥旒旐(liú zhào):指铭旌。

⑦兆域:墓地四周的疆界,亦称墓地。

⑧酹(lèi):以酒浇地,表示祭奠。

【译文】

我现在年纪已老且疾病缠身,倘若突然死去,是不是会要求你们对我礼仪周备呢?哪一天我死了,只要求为我沐浴遗体而已,不劳你们行复魄之礼,身上只须穿着普通的衣服。你们的祖母去世的时候,正碰上闹饥荒,家庭境况空乏窘迫,我们几兄弟都还年幼单弱,因此,你们祖母的棺木就很简朴单薄,墓内连砖也没有一块。我也只应当备办二寸厚的松木棺材一口,除了衣服帽子以外,其他东西一概不要随身带去,棺材底部只须放一块七星板。至于像蜡弩牙、玉豚、锡人这类东西,都应该裁撤不用,粮罂明器,本来就不要去料理,更不用提碑志铭旌了。棺材用鳖甲车运载,墓底用土衬垫就可下葬,墓的上面是平地而不要垒坟。如果你们担心拜祭扫坟时不知道墓地的界线,就要在墓地的左右前后修筑一堵低墙,顺便在上面做一个标志。灵床上不要设置枕几,每逢朔日望日祥禫祭奠,只须用白粥清水干枣等物,不许用酒肉饼果作祭品。亲友们来奠祭的,要一概谢绝。你们如果违反了我的心愿,把我的丧礼规格置于你们祖母之上,那就是把我陷于不孝的境地,你们能够心安吗?至于念佛诵经等佛教功德,可量力而行,不要因此而耗尽资财,使你们遭受冻馁之苦。一年四季对先辈行祭祀之礼,这是周公、孔子所教于我们的,是希望人们不要忘记他们死去的亲人,不要忘记孝道。如果要到佛经中去寻找根据,就没有什么好处了。靠杀生来进行祭祀活动,反而会增加我们的罪过。如果你们要报达父母的恩德,抒发思念亲人的伤悲,那么除了有时候供奉斋品外,到每年七月十五的盂兰盆节,我也是盼望能得到你们的斋供的。

【原文】

孔子之葬亲也,云:“古者,墓而不坟。丘东西南北之人①也,不可以弗识②也。”于是封③之崇四尺。然则君子应世行道④,亦有不守坟墓之时,况为事际⑤所逼也!吾今羁旅,身若浮云,竟未知何乡是吾葬地;唯当气绝便埋之耳。汝曹宜以传业扬名为务,不可顾恋朽壤⑥,以取堙没⑦也。

【注释】

①东西南北之人:指到处漂泊,居无定所。

②识:标志,记号。

③封:积土为坟。

④应世:应付世事。行道:实践自己的主张。

⑤事际:情势。

⑥朽壤:腐土,此指坟墓。

⑦堙(yān)没:埋没。

【译文】

孔子在安葬父母亲的时候说:“古时候,只筑墓而不垒坟。我孔丘是东西南北漂泊不定之人,墓上不可以没有标志。”于是就垒了四尺高的坟。那么君子应付世事,实践自己的主张,也有不能守着坟墓的时候,何况是为情势所逼迫啊!我现在客居他乡,身子像浮云一样飘泊不定,竟然不知道哪方乡土是我的埋葬之地,只应该断气后便就地埋葬。你们应该以传承家业播扬名声为己任,不可顾恋我葬身的墓地,以致埋没了自己。

【评析】

所谓《终制》,就是送终的礼制。这是作者给后人提出的要求,相当于现在的遗嘱。作者一生坎坷,历经风雨,在当时大环境的影响下,家世不断衰败,自己也日渐衰老,骨肉离别已成定局。经过大风大浪的颜之推,嘱咐子女:自己死后不要厚葬,不要搞铺张浪费,要以自己的前途为重,不要过度悲伤而误了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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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颜氏家训译注
    北齐颜之推著。二卷二十篇。作者痛心于魏晋以来“士大夫耻涉农商,羞务工伎,射既不能穿,札笔则才记姓名,饱食醉酒,忽忽无事,以此销日,以此终年”的社会风气,以《论语》、《孝经》等儒家经典为据,从整饬家庭关系入手,企图扭转时弊。强调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义妇顺等封建伦理道德规范及维系此规范的家教、家法,宣称“笞怒废于家,则竖子之过立见,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治家之宽猛亦犹国焉。”认为“生民之本要,当稼穑而食,桑麻以衣”,重视家庭的经济职能。提倡“应世经务”,反对“高谈虚论,左琴右书,以费人君禄位”。对教子学鲜卑语及弹琵琶以服事公卿的风气,尤深恶痛绝。对魏晋玄学各派人物,均有评论。为研究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思潮的重要著作之一。此为《颜氏家训》译文注释以及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