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詩人 / 清代 / 李之芳
(1622—1694)清山東武定人,號鄴園。順治四年進士。授金華府推官,以卓異擢刑部主事,累遷為御史。康熙間,進左副都御史。在台十三年,所上奏章皆有關治體。十二年以兵部侍郎總督浙江軍務。次年,耿精忠反,之芳督諸將扼衢州,大小百四十餘戰。尋以兵部尚書調吏部,授文華殿大學士,卒諡文襄。有《棘聽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