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詩人 / 宋代 / 章得象
(978—1048)建州浦城人,字希言。真宗咸平五年進士。授大理丞、知玉山縣。歷知台、南雄、洪州。入翰林為學士,積官禮部侍郎兼龍圖閣學士,進承旨兼侍講學士。在翰林十二年,劉太后聽政時能獨立自守,為仁宗所賞識。景祐三年,擢同知樞密院事,改戶部侍郎。寶元元年拜相。居中書八年,不用宗黨親戚。慶曆中,於范仲淹等推行新政持緘默態度,遂以久居相位無所建明遭劾。五年,出判陳州及河南府,尋以疾致仕。卒諡文憲,改文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