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詩人 / 宋代 / 仲並
江都(今江蘇揚州)人。高宗紹興二年(一一三二)進士,調平江府學教授。五年,通判湖州。七年,以張浚薦召至闕,為秦檜所阻,出通判鎮江府。十六年,為言者所劾,降二官(《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五五),自是閒退二十年。孝宗隆興元年(一一六三),擢光祿丞,晚知蘄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