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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神

風俗演義

〔子部〕

《孝經》說:「社者,土地之主。土地廣博,不可遍敬,故封土以為社而祀之,報功也。」《周禮》說:「二十五家置一社,但為田祖報求。」詩云:「乃立冢土。」又曰:「以御田祖,以祈甘雨。」

謹按《春秋左氏傅》曰:「共工有子曰勾龍,佐顓頊,能平九土,為后土。」故封為上公,祀以為社,非地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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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風俗演義
     該書記述了當時的社會風俗和一些破除迷信的故事,內容生動通俗,富有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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