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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襄公論郤至佻天之功

國語

〔子部〕

晉既克楚於鄢,使郤至告慶於周。未將事,王叔簡公飲之酒,交酬好貨皆厚,飲酒宴語相說也。明日,王叔子譽諸朝。

郤至見邵桓公,與之語。邵公以告單襄公曰:「王叔子譽溫季,以為必相晉國,相晉國必大得諸侯,勸二三君子必先導焉,可以樹。今夫子見我,以晉國之克也,為己實謀之,曰:『微我,晉不戰矣!楚有五敗,晉不知乘,我則強之。背宋之盟,一也;德薄而以地賂諸侯,二也;棄壯之良而用幼弱,三也;建立卿士而不用其言,四也;夷、鄭從之,三陳而不整,五也。罪不由晉,晉得其民,四軍之帥,旅力方剛,卒伍治整,諸侯與之。是有五勝也:有辭,一也,得民,二也;軍帥強御,三也;行列治整,四也;諸侯輯睦,五也。有一勝猶足用也,有五勝以伐五敗,而避之者,非人也。不可以不戰。欒、范不欲,我則強之。戰而勝,是吾力也。且夫戰也微謀,吾有三伐;勇而有禮,反之以仁。吾三逐楚軍之卒,勇也;見其君必下而趨,禮也;能獲鄭伯而赦之,仁也。若是而知晉國之政,楚、越必朝。』

「吾曰:『子則賢矣。抑晉國之舉也,不失其次,吾懼政之未及子也。』謂我曰:『夫何次之有?昔先大夫荀伯自下軍之佐以政,趙宣子未有軍行而以政,今欒伯自下軍往。是三子也,吾又過於四之無不及。若佐新軍而升為政,不亦可乎?將必求之。』是其言也,君以為奚若?」

襄公曰:「人有言曰『兵在其頸』,其郤至之謂乎!君子不自稱也,非以讓也,惡其蓋人也。夫人性,陵上者也,不可蓋也。求蓋人,其抑下滋甚,故聖人貴讓。且諺曰:『獸惡其網,民惡其上。』《書》曰:『民可近也,而不可上也。』《詩》曰:『愷悌君子,求福不回。』在禮,敵必三讓,是則聖人知民之不可加也。故王天下者必先諸民,然後庇焉,則能長利。今郤至在七人之下而欲上之,是求蓋七人也,其亦有七怨。怨在小丑,猶不可堪,而況在侈卿乎?其何以待之?

「晉之克也,天有惡於楚也,故儆之以晉。而郤至佻天之功以為已力,不亦難乎?佻天不祥,乘人不義,不祥則天棄之,不義則民叛之。且郤至何三伐之有?夫仁、禮、勇,皆民之為也。以義死用謂之勇,奉義順則謂之禮,畜義豐功謂之仁。奸仁為佻,奸禮為羞,奸勇為賊。夫戰,盡敵為上,守和同順義為上。故制戎以果毅,制朝以序成。叛戰而擅舍鄭君,賊也;棄毅行容,羞也;叛國即仇,佻也。有三奸以求替其上,遠於得政矣。以吾觀之,兵在其頸,不可久也,雖吾王叔未能違難。在《太誓》曰:『民之所欲,天必從之。』王叔欲郤至,能勿從乎?」

郤至歸,明年死難。及伯輿之獄,王叔陳生奔晉。

國語
國語
  《國語》相傳是春秋時期所撰的一部國別體著作。宋代以來,包括康有為在內的多位學者懷疑《國語》為西漢劉歆的偽作。該著作記錄範圍為上起周穆王十二年(公元前990年)西征犬戎(約公元前947年),下至智伯被滅(公元前453年)。《國語》中包括各國貴族間朝聘、宴饗、諷諫、辯說、應對之辭以及部分歷史事件與傳說。《國語》是我國第一部國別體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