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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史過論晉惠公必無後

國語

〔子部〕

襄王使邵公過及內史過賜晉惠公命,呂甥,郤芮相晉侯不敬,晉侯執玉卑,拜不稽首。

內史過歸,以告王曰:「晉不亡,其君必無後。且呂、郤將不免。」王曰:「何故?」對曰:「《夏書》有之曰:『眾非元後,何戴?後非眾,無與守邦。』在《湯誓》曰:『餘一人有罪,無以萬夫;萬夫有罪,在餘一人。』在《盤庚》曰:『國之臧,則惟女眾。國之不臧,則惟餘一人,是有逸罰。』如是則長眾使民,不可不慎也。民之所急在大事,先王知大事之必以濟眾也,是故祓除其心,以和惠民。考中度衷以蒞之,昭明物則以訓之,制義庶孚以行之。祓除其心,精也;考中度衷,忠也;昭明物則,禮也;制義庶孚,信也。然則長眾使民之道,非精不和,非忠不立,非禮不順,非信不行。今晉侯即位而背外內之賂,虐其處者,棄其信也;不敬王命,棄其禮也;施其所惡,棄其忠也;以惡實心,棄其精也。四者皆棄,則遠不至而近不和矣,將何以守國?

「古者,先王既有天下,又崇立於上帝、明神而敬事之,於是乎有朝日、夕月以教民事君。諸侯春秋受職於王,以臨其民;大夫、士日恪位著,以儆其官;庶人、工、商各守其業,以共其上。猶恐其有墜失也,故為車服、旗章以旌之,為贄幣、瑞節以鎮之,為班爵、貴賤以列之,為令聞嘉譽以聲之。猶有散、遷、懈慢而著在刑辟,流在裔土,於是乎有蠻、夷之國,有斧鉞、刀墨之民,而況可以淫縱其身乎?夫晉侯非嗣也,而得其位,亹亹怵惕,保任戒懼,猶曰未也。若將廣其心而遠其鄰,陵其民而卑其上,將何以固守?夫執玉卑,替其贄也。拜不稽首,誣其王也。替贄無鎮,誣王無民。夫天事恆象,任重享大者必速及,故晉侯誣王,人亦將誣之;欲替其鎮,人亦將替之。大臣享其祿,弗諫而阿之,亦必及焉。」

襄王三年而立晉侯,八年而隕於韓,十六年而晉人殺懷公。懷公無胄,秦人殺子金、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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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語
      《國語》相傳是春秋時期所撰的一部國別體著作。宋代以來,包括康有為在內的多位學者懷疑《國語》為西漢劉歆的偽作。該著作記錄範圍為上起周穆王十二年(公元前990年)西征犬戎(約公元前947年),下至智伯被滅(公元前453年)。《國語》中包括各國貴族間朝聘、宴饗、諷諫、辯說、應對之辭以及部分歷史事件與傳說。《國語》是我國第一部國別體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