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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能

人物誌

〔子部〕

材能大小,其准不同。量力而授,所任乃濟。或曰:人材有能大而不能小,猶函牛之鼎不可以烹雞;愚以為此非名也。夫能之為言,已定之稱;豈有能大而不能小乎?凡所謂能大而不能小,其語出於性有寬急;性有寬急,故宜有大小。寬弘之人,宜為郡國,使下得施其功,而總成其事;急小之人,宜理百里,使事辦於己。然則郡之與縣,異體之大小者也;以實理寬急論辨之,則當言大小異宜,不當言能大不能小也。若夫雞之與牛,亦異體之小大也,故鼎亦宜有大小;若以烹犢,則豈不能烹雞乎?故能治大郡,則亦能治小郡矣。推此論之,人材各有所宜,非獨大小之謂也。

夫人材不同,能各有異:有自任之能,有立法使人之能,有消息辨護之能,以德教師人之能,有行事使人譴讓之能,有司察紏摘之能,有權奇之能,有威猛之能。

夫能出於材,材不同量;材能既殊,任政亦異。是故:

自任之能,清節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冢宰之任;為國,則矯直之政。

立法之能,治家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司寇之任;為國,則公正之政。

計策之能,術家之材也,故在朝也,則三孤之任;為國,則變化之政。

人事之能,智意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冢宰之佐;為國,則諧合之政。

行事之能,譴讓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司寇之佐;為國,則督責之政。

權奇之能,伎倆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司空之任;為國,則藝事之政。

司察之能,臧否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師氏之佐;為國,則刻削之政。

威猛之能,豪傑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將帥之任;為國,則嚴厲之政。

凡偏材之人,皆一味之美;故長於辦一官,而短於為一國。何者?夫一官之任,以一味協五味;一國之政,以無味和五味。又國有俗化,民有劇易;而人材不同,故政有得失。是以:

王化之政,宜於統大,以之治小則迂。

辨護之政,宜於治煩,以之治易則無易。

策術之政,宜於治難,以之治平則無奇。

矯抗之政,宜於治侈,以之治弊則殘。

諧和之政,宜於治新,以之治舊則虛。

公刻之政,宜於紏奸,以之治邊則失眾。

威猛之政,宜於討亂,以之治善則暴。

伎倆之政,宜於治富,以之治貧則勞而下困。

故量能授官,不可不審也。

凡此之能,皆偏材之人也。故或能言而不能行,或能行而不能言;至於國體之人,能言能行,故為眾材之雋也。人君之能異於此:故臣以自任為能,君以用人為能;臣以能言為能,君以能聽為能;臣以能行為能,君以能賞罰為能;所能不同,故能君眾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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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物誌
      《人物誌》是一部系統品鑑人物才性的玄學著作,也是一部研究魏晉學術思想的重要參考書。全書共三卷十二篇,三國魏劉劭所作,南北朝時西涼劉炳曾為之作注。書中講述的識鑒人才之術、量能用人之方及對人性的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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