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曄治鄂州,民有爭舟而相毆致死者,獄久不決。
曄自臨其獄,坐囚於庭中,去其桎梏而飲食之,食訖,悉勞而還之獄。
獨留一人於庭,留者色變而惶顧。
曄曰:「殺人者汝也!」囚佯為不知所以。
曄曰:「吾觀食者皆以右手持箸,而汝獨以左。
今死者傷在右肋,非汝而誰?」囚無以對。
譯文宋朝人歐陽曄治理鄂州政事時,有州民為爭船互毆而死,案子懸了很久沒有判決。歐陽曄親自到監獄,把囚犯帶出來,讓他們坐在大廳中,除去他們的手銬與腳鐐,給他們吃食物。吃完後,善加慰問後再送回監獄,只留一個人在庭院中,這個人顯得很惶恐不安。歐陽曄說:「殺人的是你!」這個人假裝不知道,歐陽曄說:「我觀察飲食的人都使用右手,只有你是用左手,被殺的人傷在右邊肋骨,不是你是誰?」這個人無言以對。
注釋致:造成。獄:案件。臨:面對。獄:監。.訖:終了,完畢。色:臉色。惶:恐懼,驚慌。顧:四周看。佯:假裝。治:治理,管理。勞:安慰。箸 zhù:筷子。歐陽曄:複姓歐陽,名曄。鄂州:古州名,今湖北境內。決:決斷。獨:只。自:親自所以:......的原因民:老百姓去:去除坐:使.....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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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有陸廬峰者,於京城待用。
嘗於市遇一佳硯,議價未定。
既還邸,使門人往,以一金易歸。
門人持硯歸,公訝其不類。
門人堅稱其是。
公曰:「向觀硯有鴝鵒眼,今何無之?」答曰:「吾嫌其微凸,路值石工,幸有餘銀,令磨而平之。
」公大惋惜。
歐陽曄治鄂州,民有爭舟而相毆致死者,獄久不決。
曄自臨其獄,坐囚於庭中,去其桎梏而飲食之,食訖,悉勞而還之獄。
獨留一人於庭,留者色變而惶顧。
曄曰:「殺人者汝也!」囚佯為不知所以。
曄曰:「吾觀食者皆以右手持箸,而汝獨以左。
今死者傷在右肋,非汝而誰?」囚無以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