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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曄破案》

馮夢龍 〔明代〕

歐陽曄治鄂州,民有爭舟而相毆致死者,獄久不決。

曄自臨其獄,坐囚於庭中,去其桎梏而飲食之,食訖,悉勞而還之獄。

獨留一人於庭,留者色變而惶顧。

曄曰:「殺人者汝也!」囚佯為不知所以。

曄曰:「吾觀食者皆以右手持箸,而汝獨以左。

今死者傷在右肋,非汝而誰?」囚無以對。

歐陽曄破案 - 譯文及註釋

譯文宋朝人歐陽曄治理鄂州政事時,有州民為爭船互毆而死,案子懸了很久沒有判決。歐陽曄親自到監獄,把囚犯帶出來,讓他們坐在大廳中,除去他們的手銬與腳鐐,給他們吃食物。吃完後,善加慰問後再送回監獄,只留一個人在庭院中,這個人顯得很惶恐不安。歐陽曄說:「殺人的是你!」這個人假裝不知道,歐陽曄說:「我觀察飲食的人都使用右手,只有你是用左手,被殺的人傷在右邊肋骨,不是你是誰?」這個人無言以對。

注釋致:造成。獄:案件。臨:面對。獄:監。.訖:終了,完畢。色:臉色。惶:恐懼,驚慌。顧:四周看。佯:假裝。治:治理,管理。勞:安慰。箸 zhù:筷子。歐陽曄:複姓歐陽,名曄。鄂州:古州名,今湖北境內。決:決斷。獨:只。自:親自所以:......的原因民:老百姓去:去除坐:使.....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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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夢龍

作者:馮夢龍

馮夢龍(1574-1646),明代文學家、戲曲家。字猶龍,又字子猶,號龍子猶、墨憨齋主人、顧曲散人、吳下詞奴、姑蘇詞奴、前周柱史等。漢族,南直隸蘇州府長洲縣(今江蘇省蘇州市)人,出身士大夫家庭。兄夢桂,善畫。弟夢熊,太學生,曾從馮夢龍治《春秋》,有詩傳世。他們兄弟三人並稱「吳下三馮」。 

馮夢龍其它诗文

《硯眼》

馮夢龍 〔明代〕

明有陸廬峰者,於京城待用。

嘗於市遇一佳硯,議價未定。

既還邸,使門人往,以一金易歸。

門人持硯歸,公訝其不類。

門人堅稱其是。

公曰:「向觀硯有鴝鵒眼,今何無之?」答曰:「吾嫌其微凸,路值石工,幸有餘銀,令磨而平之。

」公大惋惜。

《歐陽曄破案》

馮夢龍 〔明代〕

歐陽曄治鄂州,民有爭舟而相毆致死者,獄久不決。

曄自臨其獄,坐囚於庭中,去其桎梏而飲食之,食訖,悉勞而還之獄。

獨留一人於庭,留者色變而惶顧。

曄曰:「殺人者汝也!」囚佯為不知所以。

曄曰:「吾觀食者皆以右手持箸,而汝獨以左。

今死者傷在右肋,非汝而誰?」囚無以對。

《醒世恆言》

馮夢龍 〔明代〕

富貴本無根,盡從勤里得。

請觀懶惰者,面待饑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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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鳥移巢》

馮夢龍 〔明代〕

  翠鳥先高作巢以避患,及生子,愛之,恐墜,稍下作巢。子長羽毛,復益愛之,又更下巢,而人遂得而取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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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昂碎琴》

馮夢龍 〔明代〕

  子昂初入京,不為人知。有賣胡琴者,價百萬,豪貴傳視,無辨者。子昂突出,顧左右曰:「輦千緡市之!」眾驚問,答曰:「余善此樂。」皆曰:「可得聞乎?」曰:「明日可集宣陽里。」如期偕往,則酒肴畢具,置胡琴於前。食畢,捧琴語曰:「蜀人陳子昂,有文百軸,馳走京轂,碌碌塵土,不為人知!此樂賤工之役,豈宜留心!」舉而碎之,以其文軸遍贈會者。一日之內,聲華溢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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