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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令

反經

〔子部〕

孫子曰:「卒未專親而罰之,則不服,不服則難用。卒已專親而罰不行,則不可用矣。故曰:視卒如嬰兒,故可與之赴深溪;視卒如愛子,故可與之居死地。厚而不能使,愛而不能令,亂而不知理,譬若驕子,不可用也。」《經》曰:「兵以賞為表,以罰為里。」又曰:「令之以文(文,惠也。),齊之以武(武,法。),是謂必取。」故武侯之軍禁有七(孫子曰:「無法之懸,無政之令。」《司馬法》曰:「見敵作誓,贍功作賞,此蓋圍急之時,不可格以常制。」其敵國理戎,周旋中野,機要綱目,不得不預領矣):一曰輕,二曰慢,三曰盜,四曰欺,五曰背,六曰亂,七曰誤,此治軍之禁也。

若期會不到,聞鼓不行,乘寬自留,迴避務止,初近而後遠,喚名而不應,軍甲不具,兵器不備,此謂「輕軍」(有此者,斬之。)。

受令不傳,傳之不審,以惑吏士。金鼓不聞,旌旗不睹,此謂之「慢軍」(有此者,斬之。)。

食不廩糧,軍不部兵,賦賜不均,阿私所親,取非其物,借貸不還,奪人頭首,以獲功名,此謂「盜軍」(有此者,斬之。)。

若變易姓名,衣服不鮮,金鼓不具,兵刃不磨,器仗不堅,矢不着羽,弓弩無弦,主者吏士,法令不從,此所謂「欺軍」(有此者,斬之。)。

聞鼓不行,叩金不止,按旗不伏,舉旗不起,指麾不隨,避前在後,縱發亂行,折兵弩之勢,卻退不鬥。或左或右,扶傷輿死,因托歸還,此謂「背軍」(有此者,斬之。)。

出軍行將,士卒爭先,紛紛擾擾,軍騎相連,咽塞道路,後不得前,呼喚喧譁,無所聽聞,失行亂次,兵刃中傷,長將不理,上下縱橫,此謂「亂軍」(有此者,斬之。)。

屯營所止,問其鄉里,親近相隨,共食相保,呼召不得,越入他位,干誤次第,不可呵止。度營出入,不由門戶,不自啟白。奸邪所起,知者不告,罪同一等。合人飲食,阿私所受,大言驚語,疑惑吏士,此謂「誤軍」(有此者,斬之。)。

斬斷之後,萬事乃理。所以鄉人盜笠,呂蒙先涕而後斬。馬逸犯麥,曹公割發而自刑。故太公曰:「刑上極,賞下通。」孫子曰:「法令孰行?賞罰孰明?吾以此知勝。」此之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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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經
      《反經》(亦稱《長短經》)是一本謀略奇書,由唐朝大詩人李白的老師道家末枝縱橫家所著。它以唐以前的華夏歷史為論證素材,集諸子百家學說於一體,融合儒、道、兵、法、陰陽、農等諸家思想,所講內容涉及政治、外交、軍事等各種領域,並且還能自成一家,形成一部邏輯體系嚴密、涵蓋文韜武略的謀略全書。為歷代有政績的帝王將相所共悉,被尊奉為小《資治通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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