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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踐滅吳

國語

〔子部〕

越王勾踐棲於會稽之上,乃號令於三軍曰:「凡我父兄昆弟及國子姓,有能助寡人謀而退吳者,吾與之共知越國之政。」大夫種進對曰:「臣聞之:賈人夏則資皮,冬則資絺,旱則資舟,水則資車,以待乏也。夫雖無四方之憂,然謀臣與爪牙之士,不可不養而擇也。譬如蓑笠,時雨既至必求之。今君王既棲於會稽之上,然後乃求謀臣,無乃後乎?」勾踐曰:「苟得聞子大夫之言,何後之有。」執其手而與之謀。

遂使之行成於吳,曰:「寡君勾踐乏無所使,使其下臣種,不敢徹聲聞於天王,私於下執事曰:寡君之師徒不足以辱君矣。願以金玉、子女賂君之辱;請勾踐女女於王,大夫女女於大夫,士女女於士。越國之寶器畢從,寡君帥越國之眾,以從君之師徒,唯君左右之。若以越國之罪為不可赦也,將焚宗廟,系妻孥,沈金玉於江,有帶甲五千人將以致死,乃必有偶。是以帶甲萬人事君也,無乃即傷君王之所愛乎?與其殺是人也,寧其得此國也,其孰利乎?」

夫差將欲聽與之成,子胥諫曰:「不可。夫吳之與越,仇讎敵戰之國也。三江環之,民無所移,有吳則無越,有越則無吳,將不可改於是矣。員聞之,陸人居陸,水人居水。夫上黨之國,我攻而勝之,吾不能居其地,不能乘其車。夫越國,吾攻而勝之,吾能居其地,吾能乘其舟。此其利也,不可失也已,君必滅之。失此利也,雖悔之,必無及已。」

越人飾美女八人納之太宰嚭,曰:「子苟赦越國之罪,又有美於此者將進之。」太宰嚭諫曰:「嚭聞古之伐國者,服之而已。今已服矣,又何求焉?」夫差與之成,而去之。

勾踐說於國人曰:「寡人不知其力之不足也,而又與大國執讎,以暴露百姓之骨於中原,此則寡人之罪也。寡人請更。」於是葬死者,問傷者,養生者,吊有憂,賀有喜,送往者,迎來者,去民之所惡,補民之不足。然後卑事夫差,宦士三百人於吳,其身親為夫差前馬。

勾踐之地,南至於句無,北至於御兒,東至於鄞,西至於姑篾,廣運百里。乃致其父母昆弟而誓之曰:「寡人聞,古之賢君,四方之民歸之,若水之歸下也。今寡人不能,將帥二三子夫婦以蕃。」令壯者無取老婦,令老者無取壯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將免者以告,公令醫守之。生丈夫,二壺酒,一犬;生女子,二壺酒,一豚。生三人,公與之母;生二人,公與之餼。當室者死,三年釋其政;支子死,三月釋其政。必哭泣葬埋之,如其子。令孤子、寡婦、疾疹、貧病者,納宦其子。其達士,潔其居,美其服,飽其食,而摩厲之於義。四方之士來者,必廟禮之。勾踐載稻與脂於舟以行,國之孺子之游者,無不也,無不歠也,必問其名。非其身之所種則不食,非其夫人之所織則不衣,十年不收於國,民俱有三年之食。

國之父兄請曰:「昔者夫差恥吾君於諸侯之國,今越國亦節矣,請報之。」勾踐辭曰:「昔者之戰也,非二三子之罪也,寡人之罪也。如寡人者,安與知恥?請姑無庸戰。」父兄又請曰:「越四封之內,親吾君也,猶父母也。子而思報父母之仇,臣而思報君之讎,其有敢不盡力者乎?請復戰。」勾踐既許之,乃致其眾而誓之曰:「寡人聞古之賢君,不患其眾之不足也,而患其志行之少恥也。今夫差衣水犀之甲者億有三千,不患其志行之少恥也,而患其眾之不足也。今寡人將助天滅之。吾不欲匹夫之勇也,欲其旅進旅退。進則思賞,退則思刑,如此則有常賞。進不用命,退則無恥,如此則有常刑。」果行,國人皆勸,父勉其子,兄勉其弟,婦勉其夫,曰:「孰是君也,而可無死乎?」是故敗吳於囿,又敗之於沒,又郊敗之。

夫差行成,曰:「寡人之師徒,不足以辱君矣。請以金玉、子女賂君之辱。」勾踐對曰:「昔天以越賜吳,而吳不受命;今天以吳予越,越可以無聽天之命,而聽君之令乎?吾請達王甬句東,吾與君為二君乎。」夫差對曰:「寡人禮先壹飯矣,君若不忘周室,而為弊邑宸宇,亦寡人之願也。君若曰:『吾將殘汝社稷,滅汝宗廟。』寡人請死,余何面目以視於天下乎!越君其次也。」遂滅吳。

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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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語》相傳是春秋時期所撰的一部國別體著作。宋代以來,包括康有為在內的多位學者懷疑《國語》為西漢劉歆的偽作。該著作記錄範圍為上起周穆王十二年(公元前990年)西征犬戎(約公元前947年),下至智伯被滅(公元前453年)。《國語》中包括各國貴族間朝聘、宴饗、諷諫、辯說、應對之辭以及部分歷史事件與傳說。《國語》是我國第一部國別體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