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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罰卷第十一

羅織經

〔子部〕

致人於死,莫逾構其反也;誘人以服,非刑之無得焉。刑有術,罰尚變,無所不施,人皆授首矣。

智者畏禍,愚者懼刑;言以誅人,刑之極也。明者識時,頑者辯理;勢以待人,罰之肇也。

死之能受,痛之難忍,刑人取其不堪。士不耐辱,人患株親,罰人伐其不甘。人不言罪,加其罪逾彼;證不可得,偽其證率真。刑有不及,陷無不至;不患罪無名,患上不疑也。

人刑者非人也,罰人者非罰也。非人乃賤,非罰乃貴。賤則魚肉,貴則生死。人之取捨,無乃得此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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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織經
      《羅織經》是武周酷吏來俊臣所著的一部專講如何羅織罪名,陷害殺人的書。酷吏周興臨死之際,看過此書,自嘆弗如,竟甘願受死;一代人傑宰相狄仁傑閱罷此書,冷汗直冒,卻不敢喊冤;女皇武則天面對此書,嘆道:如此機心,朕未必過也。殺機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