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司農竹虛言,其族兄自歙往揚州,途經友人家。
時盛夏,延坐書屋,甚軒爽,暮欲下榻其中。
友人曰:「是有魅,夜不可居。
」曹強居之。
夜半,有物自門隙蠕蠕入,薄如夾紙。
入室後,漸開展作人形,乃女子也。
曹殊不畏。
忽披髮吐舌作縊鬼狀。
曹笑曰:「猶是發,但稍亂;猶是舌,但稍長,亦何足畏?」忽自摘其首置案上。
曹又笑曰:「有首尚不足畏,況無首也。
」鬼技窮,倏然。
及歸途再宿,夜半,門隙又蠕蠕,甫露其首,輒唾曰:「又此敗興物耶?」竟不入。
曹司農竹虛言,其族兄自歙往揚州,途經友人家。時盛夏,延坐書屋,甚軒爽,暮欲下榻其中。友人曰:「是有魅,夜不可居。」曹強居之。夜半,有物自門隙蠕蠕入,薄如夾紙。入室後,漸開展作人形,乃女子也。曹殊不畏。忽披髮吐舌作縊鬼狀。曹笑曰:「猶是發,但稍亂;猶是舌,但稍長,亦何足畏?」忽自摘其首置案上。曹又笑曰:「有首尚不足畏,況無首也。」鬼技窮,倏然。及歸途再宿,夜半,門隙又蠕蠕,甫露其首,輒唾曰:「又此敗興物耶?」竟不入。
滄州一帶濱海煮鹽之地,謂之灶泡。袤延數百里,並斥鹵不可耕種,荒草粘天,略如塞外,故狼多窟穴於其中。捕之者掘地為井,深數尺,廣三四尺,以板覆其上,中鑿圓孔如盂大,略如枷狀。人蹲井中,攜犬子或豚子,擊使嗥叫。狼聞聲而至,必以足探孔中攫之。人即握其足立起,肩以歸。狼隔一板,爪牙無所施其利也。然或遇其群行,則亦能搏噬。故見人則以喙據地嗥,眾狼畢集,若號令然,亦頗為行客道途患。有富室偶得二小狼,與家犬雜畜,亦與犬相安。稍長,亦頗馴,竟忘其為狼。一日,晝寢廳室,聞群犬嗚嗚作怒聲,驚起周視無一人。再就枕將寢,犬又如前,乃偽睡以俟。則二狼伺其未覺,將齧其喉,犬阻之不使前也。乃殺而取其革。此事從侄虞惇言。狼子野心,信不誣哉!然野心不過遁逸耳。陽為親昵,而陰懷不測,更不止於野心矣。獸不足道,此人何取而自貽患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