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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石頭庵》

林外 〔宋代〕

經秋成慘思,入夜始玄言。

霜白先微月,鍾清乍嘯猿。

澗流應閉葉,山雨未開門。

明日疏林外,能禁覽眺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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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石頭庵 - 賞析

林外

作者:林外

  林外(1106-1170年),宋福建晉江馬坪村人,為林知八世孫,字豈塵,號肇殷。生於宋徽宗崇寧五年(1106年),卒於宋孝宗乾道六年(1170年)。林外的科場之路很曲折,屢試不第,直到宋高宗紹興三十年(1160年),已超過了知天命的年齡,才登進士,他受命為興化縣令,仕途也就此止步。

林外其它诗文

《卷十三》

林外 〔宋代〕

  ○漢改秦曆始置閏

  余嘗考春秋置閏之異於前矣,後閱程氏《考古編》,謂漢初不獨襲秦正朔,亦因秦歷以十月為歲首,不置閏,當閏之歲,率歸餘於終為後九月,《漢紀》、《表》及《史記》,自高帝至文帝,其書後九月皆同,是未嘗推時定閏也。至太初九年,改用夏正,以建寅為歲首,然猶歷十四載,至征和二年,始於四月後書閏月,豈史失書耶?抑自此始置閏也。余因其說深疑之,精思其故,頗得其說焉。蓋閏月之不書者,亦偶以其時無可書之事耳。正如《春秋經》桓公四年、七年,其所紀事至夏而止,以是年秋、冬無可紀之事也。定公十四年,至秋而止,亦以是年冬無可紀之事也。魯史紀事之法,大率如此,其餘閏月亦然。觀文公六年,《經》書閏月不告月,《春秋》書閏,方見於此。復以杜預《長曆》考之,自隱至哀凡更三十餘閏,至此方書,豈曰前乎此者,皆史失書,抑豈曰,自此始有閏也。今漢紀事,正效《春秋》,如太初元年、三年,天漢元年、三年皆止於秋,太始元年則止於夏,皆以其後無事可紀,故不書耳。然則閏月不書,亦若是乎?蓋三歲一閏,五歲再閏,古曆法也。若謂自此始置閏,則合自此後三歲、五歲,累累書之。然自征和二年至後元元年,當置閏而不書,自後元二年至昭帝始元元年,乃因事而後書。其後當閏歲,又皆不書,是知不書者,偶無事耳。然則非史失書,亦非自此置閏也。雖然,此非余臆說也,復證以《史記·曆書》,自太初更歷以至征和也,如太初二年,天漢元年、四年,太始二年皆有閏,則知余言似可信雲。

  ○《綱目》誤書

  《綱目》一書,朱夫子擬經之作也。然其間不能無誤,而學者又從而為之說。蓋著書之難,自昔而然。今漫摭數事與同志評之,非敢指摘前輩以為能也。北齊高緯,以六月游南苑,從官死者六十人,見《本紀》。《通鑑》書曰:"賜死。"賜,乃之訛耳。《綱目》乃直書曰:"殺其從官六十人。"而不言其故,其誤甚矣。尹起莘乃為之說曰:"此朱子書法所寓。"且引《孟子》殺人以挺與刃與政之說,固善矣,然其實則《通鑑》誤之於前,《綱目》承之於後耳。緯荒游無時,不避寒暑,於從官死者尚六十人,則其餘可知矣。據事直書,其罪自見,何必沒其實哉!

  又郭威弒二君,《綱目》於隱帝書殺,於湘陰王書弒。尹又為之說云:"此二君有罪無罪之別也,此書法所寓也。"然均之弒君,隱帝立已數年,湘陰未成乎君,不應書法倒置如此,亦恐誤書耳。

  又隋開皇十七年,詔諸司論屬官罪,聽律外決杖。《綱目》條下雲,蕭摩訶子世略在江南作亂,摩訶當從坐。大理少卿趙綽固諫,上命綽退,綽曰:"臣奏獄未決,不敢退。"帝乃釋之。按《通鑑》,摩訶當從坐,上曰:"世略年未二十,亦何能為?以其名將之子為人所逼耳。"因赦摩訶。綽固諫不可,上不能奪,欲綽去而赦之,因命綽退。綽曰:"臣奏獄未決,不敢退。"上曰:"大理其為朕特舍摩訶也。"因命左右釋之。此乃綽欲令摩訶從坐,而帝特赦之耳,《綱目》誤矣。

  又《通鑑》貞觀元年,杜淹薦邸懷道云:"親見其諫煬帝幸江都。"上曰:"卿何自不諫?"曰:"臣不居重任,知諫不從。"上曰:"知不可諫,何為立其朝?卿仕世充尊顯,何亦不諫?"曰:"臣非不諫,但不從耳。"上曰:"世充若拒諫,卿何得免禍?"淹不能對。按此實責其知煬帝之不可諫,而猶立其朝耳。今《綱目》乃於上言世充拒諫,易其語曰:"然則何以立於其朝?"失其實矣。

  又《綱目》開元九年冬十一月罷諸王都督刺史以後凡四條。按《通鑑》,是年之末十二月幸驪山云云;是歲諸王為都督刺史者悉召還云云。此非十一月事,亦非十二月事也,當依《通鑑》作是歲為是。

  又《綱目》書德宗貞元二年十一月皇后崩,不書氏。按《通鑑》,是年十一月甲午立淑妃王氏為後,至丁酉崩,特四日耳。此承《通鑑》所書,而逸其上文耳。

  尹又謂唐史妃久疾,帝念之,遂立為後,冊訖而崩,必有所寓意者,亦過也。

  ○秦會之收諸將兵柄

  秦會之既主和,懼諸將不從命,於是詔三大將入覲。一日,至都堂,問以克復之期曰:"上驅馳霜露十餘年,似厭兵矣,今決在何時可了,遲速進退之計當若何?"張、韓對曰:"前者提兵,直趨某地,請糧若干,率裁量不盡得。而退軍出某所,某人坐視不肯併力,或申請輒不報,常若不能專力云云。檜曰:"有是乎?諸公今不過欲帶行一職事,足以誰何士大夫者,朝廷不靳也。"岳最後至,意大略同,而語加峻曰:"如今文臣不愛錢,武臣不惜命,欲了即了耳。"檜頷之,於是三樞密拜矣。三人累表辭謝,檜與上約,答詔視常時率遲留一二日,凡諸禮例恩賜,各自倍多。檜別下詔,三大屯皆改隸御前矣。始諸將苦鬥,積職已為廉車正任,然皆起卒伍,父事大將,常不得舉首,或溷其家室。岳師律尤嚴,將校有犯,大則誅殺,小亦鞭撻痛毒,用能役使深入如意。命既下,諸校新免所隸,可自結知,人人便寬,喜其命,就應已略定,三人擾擾,未暇問也。稍從容,見檜,始以置銜漏掛兵權為請。檜笑曰:"諸君知宣撫制置使乎?此邊官爾。諸公今為樞庭官,顧不役屬耶?"三人者悵悵而退,始悟失兵柄焉。

  ○張才彥

  歷陽張邵才彥,乃總得居士祁晉彥之兄也。建炎三年,自承務郎上書賜對,假大宗伯奉使撻覽軍前,拘留幽燕者凡十五年。及和議成,紹興十三年,始與洪皓、朱弁俱還。後為敷文閣待制,奉祠累年。乙亥更化,得知池陽,卒。初,總得為小官時,嘗為常子正同、胡明仲寅論薦。其後子正死,明仲斥久矣。紹興二十四年,總得之子安國由鄉薦試得對集英,考官置第七,秦塤為冠。塤試浙漕、南宮,皆第一。先臚傳一夕,進御安國卷,紙既厚,筆墨復精妙,上覽之喜甚,擢為首選,實以抑秦,秦不能堪,曰:"胡寅雖遠斥,力猶能使故人子為狀元邪!"已而廷唱,上又稱其詩,安國詣謝。秦問:"學何書?"曰:"顏書。"又曰:"上愛狀元詩,常觀誰詩?"曰:"杜詩。"秦色莊,笑曰:"好底盡為君占卻。"

  先是太母歸自北方,將發,得與天族別。淵聖偃臥車前,泣曰:"幸語丞相歸我,處我一郡足矣。"才彥時亦聞之,痛憤。至是,服中遺相書,謂彼雖欲留淵聖以堅和好,然所貪者金帛,實不難於還,宜亟遣使。因大忤之,悔已莫及。更為好詞,上疏頌其靖康乞立趙氏,冀贖失言之罪。上方褒秦和戎之功,才彥遂自秘選躐進敷文待制,秦愈疑之。才彥居四明,杜門絕交不出,懼禍,乃為佯狂。初,出使未還,妻李卒於家已累年。至是妄言吾妻死非命,且指總得為辭。蓋是時,實由已病言,或出於狂易;抑知安國得罪,冀以自免。語轉上聞,於是逮總得赴大理獄,鞫殺嫂事,囚系甚苦。其年十月,秦死。逼歲,安國叫閽,中批命刑部尚書韓仲通特入棘寺,始得釋去。方被逮時,道無錫,夢大士告以無恐,蓋預知秦亡。然因是總得亦病狂惑。

  安國更八郡,有德愛。以當暑送虞雍公飲蕪湖舟中,中暑卒,年才三十餘,士論惜之。

  ○韓通立傳

  舊傳焦千之學於歐陽公,一日,造劉貢父,劉問:"《五代史》成邪?"焦對將脫稿。劉問:"為韓瞠眼立傳乎?"焦默然。劉笑曰:"如此,亦是第二等文字耳。"

  《唐余錄》者,直集賢院王子融所撰,寶元二年上之。時惟有薛居正《五代史》,歐陽書未出也。此書有紀、志、傳,又博採諸家之說,效裴松之《三國志注》,附見下方。表韓通於《忠義傳》,且冠之以國初褒贈之典,《新》、《舊史》皆所不及焉。乃王沂公曾之弟,後以元杲反,乞以字為名。其後呂伯恭編《文鑒》,制、詔一類,亦以褒贈通制為首,蓋祖干融之意也。

  ○老蘇族譜記

  滄洲先生程公許,字季與,眉山人,仕至文昌,寓居上,與先子從容談蜀中舊事,歷歷可聽。其言老泉《族譜亭記》,言鄉俗之薄,起於某人,而不著其姓名者,蓋蘇與其妻黨程氏大不咸,所謂某人者,其妻之兄弟也。老泉有《自尤》詩,述其女事外家,不得志以死,其辭甚哀,則其怨隙不平也久矣。其後東坡兄弟以念母之故,相與釋憾。程正輔於坡為表弟,坡之南遷,時宰聞其先世之隙,遂以正輔為本路憲將,使之甘心焉。而正輔反篤中外之義,相與周旋之者甚至。坡詩往復倡和,中亦可概見矣。

  正輔上世為縣錄事,縣有殺人者,獄已具,程獨疑之,因緩其事,多方物色之,果得真殺人者,而系者遂得釋。他日,役滿家居,夢神告之曰:"汝有活冤獄之功,當令汝子孫名宦相繼,為衣冠盛族。"至其子遂擢第,其後益大,如夢言,然多行不義,德馨弗聞。

  有名唐者,宣政間附王、蔡,最貴顯。又有名敦厚字子山者,亦知名。邵康節之孫溥公濟守眉日,子山與之不咸,廉得其罪狀,用匹絹大書,櫝盛之,遣介持抵成都帥府治之前逆旅舍,委之而去。逆旅人得之以告帥,蕭振德起得之,以為奇貨,逮公濟赴成都獄,嚴鞫之。獄吏知其冤,遂教公濟一切承之,不然,死無以自明,公濟悟,如其教不復辯。獄上,朝論以為匿名書,法不當受,而制司非得旨,不應擅逮守臣,遂皆罷之。公濟雖得勿問,而憤憤不能堪,訴之於天,許黃十壇,至其子始償如數。子山之居極壯麗,一夕大火,不遺寸椽。子山本附秦檜,至右史,後忤意,謫安遠縣令以死焉。

  ○中謝中賀

  今臣僚上表,所稱惟誠惶誠恐,及誠歡誠喜、頓首稽首者,謂之中謝中賀。自唐以來,其體如此。蓋臣某以下,亦略敘數語,便入此句,然後敷陳其詳。如柳子厚《平淮西賀表》:"臣負罪積釁,違尚書箋表,十有四年"云云,"懷印曳紱,有社有人",語意未竟也。其下既雲"誠惶誠恐",蓋以此一句,結上數語云爾。

  今人不察,或於首聯之後,湊用兩短句,言震惕之義,而復接以中謝之語,則遂成重複矣。前輩表章如東坡、荊公,多不失此體。近時周益公為相,《謝復封表》云:"華陽黑水,裂地而封,舊物青氈,從天而下。磨玷之勤未泯,執圭之寵彌加。臣誠惶誠恐。"或以為疑,嘗以問公,公答之正如此。

  ○復、覆、伏三字音義

  復、覆、伏三字音義相出入,易於混亂,今各疏於左。復有三字音,房六切者,復歸之復也,字書訓以往來,是也。《易卦》之《復》,《毛詩》"復古復竟",《論語》"言可復也","克己復禮",皆是也。《易注》雲"還",《語注》"猶覆",與《詩》"為恢復之復",其義一也。扶富切者,又之義也,字書訓以又,是也。《書》"復歸於亳",《詩》"復會諸侯",《語》"復夢周公","則不復也",及"復見復聞"之類,皆是也。芳六切,與覆同音者,反覆之復也。《易乾象贊》"反覆道也",《釋文》"芳六反,本亦作覆,是也"。

  覆亦有三音,芳六反者,反覆之覆也,字書訓以反,是也。《中庸》"傾者覆之",註:"敗也。"與《易》"反覆道也"之復,音同義異。敷救切者,覆幬之覆也,字書訓以蓋,是也。扶又切者,伏兵也。《左傳》"君為三覆以待之"是也。

  伏亦有三音,房六切者,伏羲之伏也,字書訓以伺也、匿也、隱也,是也。三伏之伏,及伏羲、優生、赤伏符,皆是也。扶富切者,鳥抱卵也。《莊子》"越雞不能伏鵠卵",及《後漢》"大丈夫當雄飛,安能雌伏"皆是也。《前漢·五行志》"元帝初元中,丞相府史家雌雞伏子",顏云:"房富反。"用字者,不可以不辨焉。

  ○岳武穆逸事

  杜充之駐建康也,岳飛軍立硬寨於宜興,命親將守之。飛兵出不利,夫人密諭親將選精銳、具餱糧,潛為策應之備。未幾,飛兵還,即入教場呼問之曰:"汝欲何為?"曰:"聞太尉軍小不利,故擇敢戰之士以備策應,此男女孝順耳。"飛曰:"吾命汝堅守根本,天不能移,地不能動。汝今不待吾令,擅自動搖,是無師律也。"立命責短狀,將大懼,祈哀吐實,謂此非某所自為,蓋夫人亦曾有命耳。飛愈怒,竟斬之。

  又紹興和議初成,金人以河南歸我。判宗正事士亻,銜命道荊、襄、宛、洛,只謁鞏襄原。道過南鄧,岳飛止之曰:"金虜無信,君宜少駐。"士亻以上命有程,辭去。不數舍,煙塵四起,軍聲囂然,於是失色南奔。忽遇大軍,望之,岳幟也,遂馳就之。飛笑曰:"固謂君勿行,正恐此耳。然已遣董御帶、牛觀察在前與之交鋒矣。兵勝敗無常,君王人,且近屬,吾當以自己兵衛送君。"行數里,兩將捷書至,蓋亻未行前一日出師也。其後飛得罪下獄,亻極辯其無辜,且以百口保之。非惟感恩,蓋親見其用兵神速故耳。朝臣並論亻身為宗室,不應交結將帥,因指為飛黨,遂罷宗司與祠雲。

  又張魏公之出督也,陛辭之日,與高宗約曰:"臣當先驅清道,望陛下六龍夙駕,約至汴京,作上元帥。"飛聞之曰:"相公得非睡語乎?"於是魏公憾之終身。

  ○若干如干

  若干二字,出古禮鄉射。《大射》數射算云:若干純、若干奇。若,如也;干,求也。言事本不定,嘗如此求之。又《曲禮》:"問天子之年,聞之始服衣若干尺矣。"《前漢·食貨志》顏注云:"設數之言也。干如個,謂當如個數也,亦曰如干。"《文選·任彥升竟陵王狀》:"食邑如干戶。"注云:"如干戶即若干戶也。"

  然又為複姓,後周有若干鳳,及右將軍若干惠。若,音人者反。《釋文》云:"以國為姓。"然則若干又國名也。

  ○祠山應語

  余世祀祠山張王,動止必禱,應如蓍龜,姑志奇驗數事於此,以彰神休。先子需澄江次,為有力者攘去,再以毗陵等三壘干祀地,逾月不報。先妣時留,禱於南關之祠,有"水邊消息的非遙"之語,及收杭信,則聞霍山所祈,亦得此簽,越日臨汀之命下矣。

  戊辰年,鑄子甫五歲,病骨蒸,勢殆甚,凡藥皆弗效。禱簽得《蠱之上九》云:"蠱有三頭,紛紛擾擾,如蟲在皿,執一則了。"退謀之醫,試投逐蟲之劑,凡去尤蛔二,其色如丹,即日良愈。

  甲寅春往桐川炷香,得簽云:"不堪疾病及東床"云云。是歲外舅捐館。壬午五月二十八日,杭城金波橋馮氏火作,次日,勢益張,雖相去幾十里,而人情惶惶不自安。時楊大芳、潘夢得皆同居,相慰勞曰:"巫言神語皆吉,毋庸輕動。"余不能決,因卜去就於神,得五十六云:"遭人彈劾失官資,火欲相焚盜欲窺。"於是挈家湖濱,是夕四鼓,遂成焦土。

  ○傅伯壽以啟擢用

  傅伯壽為浙西憲。韓胄用事,伯壽首以啟贄之曰:"澄清方效於范滂,跋扈遽逢於梁冀。人無恥矣,咸依右相之山;我則異歟,獨仰韓公之斗。首明趨向,願出熔陶。"由是擢用至僉書樞密院事。韓敗,追三官,奪執政恩。

  ○林外

  林外字豈塵,泉南人。詞翰瀟爽,詼譎不羈,飲酒無算。在上庠,暇日獨游西湖,幽寂處得小旗亭,飲焉。外美風姿,角巾羽氅,飄飄然神仙中人也。豫市虎皮錢篋數枚藏腰間,每出其一,命酒家保傾倒,使視其數,酬酒直即藏去。酒且盡,復出一篋,傾倒如初。逮暮,所飲幾斗余,不醉,而篋中錢若循環無窮者,肆人皆驚異之。將去,索筆題壁間曰:"藥爐丹灶舊生涯,白雲深處是吾家。江城戀酒不歸去,老卻碧桃無限花。"明日都下盛傳某家酒肆有神仙至雲。又嘗為《垂虹亭》詞,所謂"飛梁遏水者",倒題橋下,人亦傳為呂翁作。惟高廟識之曰:"是必閩人也,不然,何得以鎖字協埽字韻。"已而知其果外也。此詞已有紀載,茲不復書。

  南劍黯淡灘,湍險善覆舟,行人多畏避之。外嘗戲題灘傍驛壁曰:"千古傳名黯淡灘,十船過此九船翻。惟有泉南林上舍,我自岸上走,你怎奈何我?"雖一時戲語,頗亦有味。

  ○甄雲卿

  永嘉甄雲卿字龍友,少有俊聲,詞華奇麗。而資性浮躁,於鄉人無不狎侮,木待問蘊之為尤甚。木生朝,為詞賀之,末云:"聞道海壇沙漲也,明年。"蓋諺云:"海壇沙漲,溫州出相。"明年者,俗言且待也。又嘗損益前人酒令曰:"金銀銅鐵鋪,絲綿綢絹綱,鬼魅魍魎魁。"蓋木以癸未魁天下也。

  甄辯給雄一時,謔笑皆有餘味。一日登對,上戲問云:"卿安得與龍為友?"甄倉忙占奏,殊不能佳。及退殿陛,自恨失言曰:"何不雲堯舜在上,臣安得不與夔龍為友?"聞者惜之。

  競渡日,着彩衣立龍首,自歌所作《思遠樓前》之詞,旁若無人。然於性理解悟,凡禪衲機鋒,皆莫能答。將亡之日,命其子閻湯,且召蘊之,將囑以後事。甄居城外,昏暮門闔不得入,其子白之,甄曰:"然則勿閻以待旦。"既旦,木聞之亟來,甄喜曰:"吾將行,得君主吾喪,則濟矣。"木許諾,乃入浴更衣,與木訣,坐而逝。既復開目曰:"吾儒無此也。"復臥,乃絕。

  ○西林道人

  端平間,周文璞、趙師秀數詩人,春日薄游湖山,極飲西林橋酒壚,皆大醉熟睡。忽有ヮ髻道人過而睨之,哂曰:"詩仙醉邪?"顧酒家:"善看客,我當代償酒錢。"索水小盂,以瓢中藥少投之,入口略嗽,巽之地上,則皆精銀也。時遊人方盛,皆環視駭嘆,忽失道人所在。薄暮,諸公始醒,酒家具道所以,皆悵然自失。其家持銀往市,得錢止可酬所直,了無贏餘。明日,喧傳都下,酒家圖其事於壁,自以為遇仙酒肆。好事者競趨之,遂為湖山旗亭之甲,而諸公亦若有悟雲。

  ○崔福

  崔福,故群盜也,嘗為官軍所捕。會夜大雪,方與嬰兒同榻,兒寒夜啼,不得睡覺。捕者至,因以故衣擁兒口,兒得衣,身暖啼止,遂得逸去。因隸籍軍伍,累從陳子華捕賊,積功至刺史、大將軍。後從陳往江西,留南昌。既而子華易閫金陵,兼節制淮西,而崔仍留洪。時ヘ攝郡,一日,ヘ與郡僚宴滕王閣,崔怒其不見招,憾之。適至府治前,民有立牌訴冤者,崔乃攜其人,直至飲所,責以郡官不理民事。嗾諸卒盡碎其飲器,官吏皆奔逸竄去,莫敢嬰其鋒。子華知之,遂檄還建康。會淮西有警,命王鑑出師,鑒請福為援。福不樂為鑑用,托以葬女擅歸。鑒怒,遂白其前後過惡,且必正其慢令之罪。會子華亦厭忌之,於是遂從軍法,然後聲其罪於朝。

  福勇悍善戰有聲,其死也軍中惜之。然其跋扈之跡已不可掩,殺身之禍,實有以自取之也。

  ○張林叔弓

  張,延平人。少負才入太學,有聲,為節性齋長,既又為時中齋長。其人眇小而好作為,動以苛禮律諸生,同舍多不平之。

  莆田林叔弓,亦輕浮之士也,於是以其名字作詩賦各一首嘲之。其警聯云:"身材短小,欠曹交六尺之長;腹內空虛,乏劉叉一點之墨。"詩警句云:"中分爻兩段,風使十橫斜。文上元無分,人前強出些。"曲盡形容之妙,聞者絕倒。又私試《辟四門》賦云:"想帝女下嬪,大展親家之禮;諒商均不肖,幾成太子之游。"《天子之堂九尺》云:"假令晏子來朝,莫窺其面;縱使曹交入見,僅露其頭。"《顏淵具體而微》賦云:"博我以文,約我以禮,望之儼然;道與之貌,天與之形,眇乎小爾。"亦皆叔弓之所為也。

  ○優語

  宣和中,童貫用兵燕薊,敗而竄。一日內宴,教坊進伎為三四婢,首飾皆不同。其一當額為髻,曰蔡太師家人也;其二髻偏墜,曰鄭太宰家人也;又一人滿頭為髻如小兒,曰童大王家人也。問其故,蔡氏者曰:"太師覲清光,此名朝天髻。"鄭氏者曰:"吾太宰奉祠就第,此懶梳髻。"至童氏者曰:"大王方用兵,此三十六髻也。"

  近者己亥歲,史之為京尹,其弟以參政督兵於淮。一日內宴,伶人衣金紫,而幞頭忽脫,乃紅巾也。或驚問曰:"賊裹紅巾,何為官亦如此?"傍一人答云:"如今做官底,都是如此。"於是褫其衣冠,則有萬回佛自懷中墜地。其旁者云:"他雖做賊,且看他哥哥面。"

  又女官吳知古用事,人皆側目。內宴日,參軍四筵張樂,胥輩請僉文書,參軍怒曰:"我方聽栗,可少緩。"請至三四,其答如前。胥擊其首曰:"什事不被栗壞了。"蓋是俗呼黃冠為栗也。

  王叔知吳門日,名其酒曰徹底清。錫宴日,伶人持一樽夸於眾曰:"此酒名徹底清。"既而開樽,則濁醪也。旁誚之云:"汝既為徹底清,卻如何如此?"答云:"本是徹底清,被錢打得渾了。"此類甚多,而蜀優尤能涉獵古今,援引經史,以佐口吻資笑談。

  當史丞相彌遠用事,選人改官,多出其門。制閫大宴,有優為衣冠者數輩,皆稱為孔門弟子。相與言,吾儕皆選人,遂各言其姓曰:吾為常從事,吾為於從政,吾為吾將仕,吾為路文學。別有二人出曰:"吾宰予也。夫子曰:'於予與改。'可謂僥倖。"其一曰:"吾顏回也。夫子曰:'回也不改。'吾為四科之首而不改,汝何為獨改?"曰:"吾鑽故改,汝何不鑽?"回曰:"吾非不鑽,而鑽彌堅耳。"曰:"汝之不改宜也,何不鑽彌遠乎?"其離析文義,可謂侮聖言,而巧發微中,有足稱言者焉。

  有袁三者,名尤著。有從官姓袁者,制蜀,頗乏廉聲。群優四人,分主酒色財氣,各誇張其好尚之樂,而余者互譏誚之。至袁優,則曰:"吾所好者財也。"因極言財之美利,眾亦譏誚之不已。徐以手自指曰:"任你譏笑,其如袁丈好此何?"

  ○譏不肖子

  有士赴考,其父充役,為貼書勉其子,登第則可免。子方浪遊都城,窘無資用,即答曰:"大人慾某勉力就試,則宜多給其費,否則至場中定藏行也。"奕者以不露機為藏行雲。

  又有士父使從學,月與油燭一千,其子請益,不可,子以書白云:"所謂焚膏繼晷者,非為身計,正為門戶計。且異日恩封,庶幾及父母耳。有如吝小費,則大人承事,娘子孺人,遼乎邈哉!"聞者絕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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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百詠和馮學士海粟作 其十一》

林外 〔宋代〕

遺情極像白拈神,仙與吟翁意氣真。月曉憶同林外飲,酒醒愁恨曲中人。

荒溪獨照山初靜,寒影相持雪亦塵。每惜半檐風露重,起披玉毳伴瓊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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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荔園》

林外 〔宋代〕

紅塵笑罷宴紅雲,二百餘載荔子繁。十國祇知漢花塢,晚唐誰憶咸通園。

咸通嶺南鄭節度,風流曾見詩人言。曹松陪游老文筆,丹砂濕濕霞軒軒。

前此英詞接扶荔,曲江一賦傳開元。荔香曲破妃子去,貢騎不復馳中原。

後此年年荔支熟,那堪屈指巢與溫。桑田有改荔林在,隱岩得地皆唐恩。

茉莉不強牡丹勝,昌華廢苑成荒村。方今承平嶺海盛,夷賨十倍唐崑崙。

貢獻屏絕尤物賤,百蠻共仰朝廷尊。節使公餘但緩帶,荔灣一任開園垣。

士民競赴半塘社,家家畫舫傾芳樽。燕脂林外立白鵠,芙蓉塘底飛文鴛。

所惜游談但南漢,何曾買夏唐園論。劉家暫竊枝與葉,豈知本是仙李根。

曹詩巋然見文苑,古園不泯因詩存。喜從新構得陳跡,社詩千首題園門。

詩人精魄自千古,一亭便可乾與坤。更向夢徵追老杜,試擘重碧輕紅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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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雨泊青縣二首 其一》

林外 〔宋代〕

野泊昏林外,風濤睡未能。深秋荒岸雨,殘夜小船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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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五日與程思正醉步溪上有作 其一》

林外 〔宋代〕

路分青草曲如蛇,五里清浮直更斜。晚磬忽從林外出,梵宮應被白雲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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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夏江村》

林外 〔宋代〕

輕衣軟履步江沙,樹暗前村定幾家。

水滿乳鳧翻藕葉,風疏飛燕拂桐花。

渡頭正見橫漁艇,林外時聞響緯車。

最是黃梅時節近,雨余歸路有鳴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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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路樵歸》

林外 〔宋代〕

羊腸遠接白雲鄉,歸路行歌傍晚涼。薪擔寒挑林外月,芒鞋香帶草頭霜。

依稀酒幔搖村店,縹緲鐘聲度上方。聖主只今求隱逸,芻蕘應見入堯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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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日太平驛晚泊》

林外 〔宋代〕

百年壯志空懷劍,九日遊人不到家。村晚漁依林外火,山寒月傍夜歸查。

江湖夢轉衣初冷,歲月心非鬢欲華。何處霜橋通酒市,將因系纜問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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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山行》

林外 〔宋代〕

行盡平原路,今朝始入山。馬前花氣重,林外鳥聲閒。

草徑緣岡曲,溪田趁水灣。孤鍾夕陽寺,杳杳翠微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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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霽晚景》

林外 〔宋代〕

秋霽禁城晚,六街煙雨殘。牆頭山色健,林外鳥聲歡。

翹日樓台麗,清風劍佩寒。玉人襟袖薄,斜憑翠闌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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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渾河晚渡》

林外 〔宋代〕

暮山銜落日,野色動高秋。鳥下空林外,人來古渡頭。

微風飄短髮,纖月傍輕舟。十里城南望,鐘聲咽戍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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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大唐西域記十三首 其七》

林外 〔宋代〕

尼連林外池,香象侍母處。采藕汲清泉,於世復何與。

林外有人聲,徬徨悲失路。象導人以歸,人指象往捕。

豈待兩臂落,方知鬼神怒。幽厄本自甘,盲母誰為哺。

仁王自有心,上帝日臨汝。名利終當盡,此心安可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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