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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四經

〔子部〕

人主者,天地之[稽]也,號令之所出也,[為民]之命也。不天天則失其神,不重地則失其根,不順[時之度]而民疾。不處外內之立(位),不應動靜之化,則事宭(窘)於內而舉宭(窘)於[外]。正皆失,[與天地離]。[天天則得其神,重地]則得其根,順[時之度]□□□而民不[有]疾。[處]外[內之位,應動靜之化,則事]得於內而舉得於外。正不失,則與天地總矣。

天執,明[,定],建正,行法,然後[施於極,而極]之中無不[聽命]矣。岐(蚑)行喙息,扇蜚(飛)需(蠕)動,無□□□□□□□□□□不失其常者,天之也。天執以明,日信出信入,南北有極,[度之稽也。月信生信]死,進退有常,數之稽也。列星有數,而不失其行,信之稽也。天明以定,則壹晦壹明,[壹陰壹陽,壹短壹長]。天定以建正,則時有度,動靜有立(位),而外內有處。

天建正以行法:明以正者,天之道也。適者,天度也。信者,天之期也。極而[反]者,天之生(性)也。必者,天之命也。□□□□□□□□□者,天之所以為物命也。此之胃(謂)法。法各當其名,胃(謂)之物。物各[合於道者],胃(謂)之理。理之所在,胃(謂)之[順]。物有不合於道者,胃(謂)之失理。失理之所在,胃(謂)之逆。逆順各自命也,則存亡興壞可知[也]。

[強生威,威]生惠,惠生正,[正]生靜。靜則平,平則寧,寧則素,素則精,精則神。至神之極,[見]知不惑。帝王者,執此道也。是以守天地之極,與天俱見,盡[施]於極之中,執枋(柄)以令天下,審名以為萬事[稽],察逆順以觀於(霸)王危亡之理,知虛實動靜之所為,達於名實[相]應,盡知請(情)偽而不惑,然後帝王之道成。

枋(柄):曰觀,曰論,曰僮(動),曰槫,曰變,曰化。觀則知死生之國,論則知存亡興壞之所在,動則能破強興弱,槫則不失諱(韙)非之[分],變則伐死養生,化則能明德徐(除)害。枋(柄)備則王矣。名:曰正名立而偃,曰倚名法(廢)而亂,曰強主烕(滅)而無名。名察則事有應矣。

動靜不時,種樹失地之宜,[則天]地之道逆矣。臣不親其主,下不親其上,百族不親其事,則內理逆矣。逆之所在,胃(謂)之死國,[死國]伐之。反此之胃(謂)順,[順]之所在,胃(謂)之生國,生國養之。逆順有理,則請(情)偽密矣。實者視(示)[人]虛,不足者視(示)人有餘。以其有事,起之則天下聽;以其無事,安之則天下靜。名實相應則定,名實不相應則靜。勿(物)自正也,名自命也,事自定也。名察則盡知請(情)偽而[不]惑矣。有國將昌,當罪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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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帝四經
      《黃帝四經》是馬王堆漢墓出土帛書,初付於帛書老子乙本前,當時稱《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後經專家鑑定,認為此書是失傳已久的《黃帝四經》。《漢書.藝文志》曾經著錄此書,但漢以後就失傳了,學者根據書的內容、文字、篇章數目等研究,認為此書成書時期當晚於《老子》,早於《管子》、《孟子》、《莊子》。它體現了道家學說由老子一派變成黃老學派的轉變,對先秦各家各派都有直接或間接的影響。《黃帝四經》於經學研究有極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