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古籍 / 史部 / 紀事本末類 / 明季南略 / 卷二·南都甲乙紀(續
拼

卷二·南都甲乙紀(續

明季南略

〔史部〕

正月紀

大清順治二年(乙酉)、宏光元年正月初一乙酉朔,上御殿,受朝賀。

初六(庚寅),加史可法太師、馬士英少師、王鐸少保,予蔭;以士英掌文淵閣印,充首輔辦事。可法辭太師,許之。

初八(壬辰),流星入紫微垣。方允元、楊兆升為吏、兵科,馮志京、張茂梧、袁宏勛、周昌晉補御史,余颺為稽勛員外郎。史可法奏薦贊畫劉湘客;又奏擇將守邳。馬士英奏撰張捷、盧九德敕;又奏除禖官九十五員。阮大鋮報治江築堡,上嘉之;又請黃蜚、杜宏域聯絡水路。劉澤清請添水兵。制丹陽陸路視良鄉例,給郵符。

初九(癸巳),監軍衛胤文奏:已冒雪抵徐。吏侍郎陳盟奏:川事潰裂。貴撫李若星奏:川賊勢甚猖獗。贛撫李永茂奏:寇擾汀州。鍾斗添注太常少卿,郭如闇、方士亮補戶、刑科。進麗江土知府木增太僕卿。總兵劉洪起擊賊於襄城,俘斬五百餘人。馬士英請賜陸獻明撫黔功;予蔭,子入監。御史沈某請舉郊祀;命俟之。命黃得功、劉良佐進屯潁、亳;受命不行。高傑提兵直抵關、雒,進據虎牢。運司解銀萬兩渡江,為鎮江都督鄭彩截留;詔諭彩勿擅。

初十(甲午),修奉先殿及午門、左右掖門。鄒之麟為應天府丞。四川參議耿庭錄改遵義監軍。御史凌駉巡按河南,給吏部空札三十張、兵部空札一百,以待矢義南歸者。戶部尚書張有譽奏:江北各藩新舊兵餉額本有定,今所增萬不能支;令督輔議察。工部請裁御前料價以供楚餉;上不許。侍郎何楷定各鎮鼓鑄。太監高起潛言邊將不宜內轉;又請銀市馬,命給太僕寺銀五萬兩。

十一(乙未),馬士英奏楊御蕃五載戰功;着進左都督及馬進忠、王允成並加太子太保。晉眾臣迎駕之勞,補指揮、千戶等官。命各府推官稽察官役冒工料。允刑科鍾某言,凡監紀等官猾棍白丁借題募府騙錢者,悉行驅逐。許定國誘殺興平伯高傑於睢州。

十二(丙申),高允滋補御史。安撫黃某薦廢籍官李喬等。御史游有倫極言朝臣、鎮將背公植黨。部院劇震,分請馬士英飲酒。刑部尚書解學龍奏從逆六案;以登極初,停刑。

十三(丁酉),戶科陸某請覈學田輸谷裕國;從之。河南副將郭從寬縛長葛縣偽令來獻。

十四(戊戌),葉廷秀添注光祿少卿。戶部尚書張有譽言:舊制錢糧各處必解部,派發於外,宜着為令;從之。禁宗室入京朝見。太監高起潛請佃丹陽練湖,可歲得五萬金;從之。又奏浦口增建墩台;着工部估價鳩工。太監韓贊周告退;與其定策大功,不允辭。田仰奏敘效勞將領。凌駉請早定恢復大計;命專畀劉澤清、王永吉。太監孫某劾奏鹽臣李挺欠銀二十六萬;不許其報竣。

十五(己亥),劉澤清報年終措餉給兵;溫旨獎其忠義,又允行間事不中制。蔡秋卿廣東海北道。楊振宗奏皖兵缺餉。

十六(庚子),錢增為刑科。松江知府陳亨為四府兵道。張有譽酌定白糧每石折價一兩三錢。

十七(辛丑),吏部侍郎蔡奕琛兼東閣大學士,入閣辦事。

十八(壬寅),左良玉請留撫臣何騰蛟;有旨:『五省總督之設,不惟恢復荊、襄,且以接應巴蜀。騰蛟俟高斗樞到任,方行移鎮』。

十九(癸卯),劉孔昭請革內地監紀,並汰武弁。又言:『未嘗到王孫蕃榻前商量定策,孫蕃前奏欺妄,大為無恥;劉憲章聞變逋逃,自當與余日新同議』。貢生韓詩予職方主事。工科李清辨其祖思誠誤入魏黨「逆案」;命下部議。申紹芳為祖特行陳當年回護宮闈舊情;有旨慰勉。真人張應京入朝。史可程自北庭南奔。

二十(甲辰),馬思理添注左通政、張時暢尚寶司丞。主事李爾育奉旨宣諭劉洪起、李際遇二人,俱無見;遇張縉彥,即至睢陽而回。命刪定「三朝要典」。朱國弼、張孫振劾解學龍。

二十一(乙巳),蔭故山東巡撫陳應元子入監。郎中趙明鐸為雲南提學、黎永慶為貴州提學。賜侍郎阮大鋮蟒服。雪推官周之夔罪。諭吏部:『鄒之麟清修自守,着起用』。諭刑部:『朱一馮身為大臣,多藏厚亡,大喪縉紳之體;其入官七萬外,田宅所值幾何?九千六百畝之外有無餘產?察明』!奪解學龍職。

二十二(丙午),起唐世濟左都御史,管右都事。葛寅亮為大理卿、戴英為兵科左。蔭故輔丁紹軾子入監。吏侍郎陳盟辭任。太平推官胡爾愷辨罪;有旨:『壬午南闈關節濫行,縉紳子弟幾干半榜;公議沸騰,何止周正儀一人。爾愷已經薄處,姑不究』。

二十三(丁未),劉孔昭請汰多官。尚寶丞耿奉光辨父如杞勤王之禍;上念其首倡可憐,下部察。

二十四(戊申),安遠侯柳祚昌蔭子入監。尚書黃道周、侍郎梁雲構到任。兵科王之晉奏南陽為賊所踞,家鄉難歸。

二十五(己酉),御史黃耳鼎兼巡上、下江。上林監丞賀儒修論管紹寧貪髦陰奸;詔不問。議修徐州城。

二十六(庚戌),劉應賓太常卿、王夢陽浙江按察使、文士昂雲南布政使。趙之龍言章服違制;上是之。令武臣自公侯伯而下,非賜肩輿,並遵騎馬;坐蟒、鬥牛非奉賜,麒麟、白澤非勳爵,不許借用。御史劉光斗請鑑別大臣;詔衰頹庸鈍者,自行引退。

二十七(辛亥),戎政張國維給假歸;李希沆代署。前參政陳堯言:『嘗任待詔,侍福恭王有舊勞』;下部寢之。先,貴陽楊師孔與陳同侍,竟得禮部侍郎;蓋馬士英戚也。加衛胤文兵部左侍郎,總督興平標下鎮將,經略開、歸防剿事務。

二十八(壬子),蔭徐大綬子入監。吳希哲為工科。贈邱禾嘉左副都御史、馮任右都御史,各蔭一子入監。

二月紀

初一甲寅朔,命於嘉興、紹興二府選淑女。

初二(乙卯),時東川侯勛衛胡家奴作橫;兵部言:『東川久已革襲。又戚畹向無勛衛,草創濫冒』。命清厘之。覈北京錦衣衛官南奔實跡,不許輕題。蔭杜鏘太倉百戶。袁繼咸報鄖鎮重圍。刑科梁某奏:全蜀已無完土。

初三(丙辰),王驥右副都御史,巡撫湖廣。李清添注大理丞、徐復陽御史,甘惟、邢大忠雲南、廣東各按察使。譚振舉蘇松糧儲道、田有年貴州驛傳道。嚴究司庫侵欺。諡桂王曰「端」。高起潛請開納銀贖罪之例,上以『納銀免死,則富豪墨吏何所不至;流罪以下或可贖』;下部酌議。

初四(丁巳),太監王肇基條奏京城購捕方略。錢繼登、周端豹各添注尚寶少卿,陸懷玉福建按察使。胡世宗自稱越公八世孫,求附勛衛。

初五(戊午),蔭故輔未國祚子入監。贈許土柔詹事兼侍讀學士,蔭子入監。行人朱統{金類}訐御史周粲;命勿究。工科吳某薦起被察官李永昌、周文夔。安廬撫程某奏:『獲假弁王夢旭,自稱藩府都司;搶掠民商,辱及關吏。又有銅陵縣盜大船,牌額上寫「天子一家」』。

初六(己未),阮大鋮升兵部尚書,協理部事;仍管巡閱江防。高倬刑部尚書,吏部陳盟改左侍郎、王志道右侍郎。吳本泰添注尚寶丞、關守箴廣西布政使。調浙江巡按彭遇颽於淮揚,以淮揚按何綸移浙(遇颽癸未進士,避亂南渡,首附馬士英,誕說蜂湧,遂授職方主事,改御史。身任募兵十萬,或問餉安出?曰:『搜括可辦也』。才抵任,即移家入杭,縱強奴掠市錢。撫臣張秉貞以問,士英以遇颽邊才調用)。有上書言開化、德興有雲霧山為先朝封禁,開之可以助國;命太監李國輔會同撫按勘視。

初七(庚申),贈馮垣登太僕少卿、鄒逢吉太僕丞。李長春添注太僕少卿。太監孫元德覈報蘇州七年欠餉七十四萬兩、金花銀七萬兩。

初八(辛酉),朱國弼核勛臣世系無容幸襲;命飭之(天啟、崇禎之際冒襲最多,惟有力者得之;如王先通以王守仁異毋弟之後、劉孔昭之父藎臣系劉尚忠出婢外生之子,竟自奪嫡,莫之敢問)。顧元鏡為廣東嶺西道、孫時偉浙江驛傳道。遣戶科倪嘉慶、中書胡承善掣鹽於瓜、儀,加鹽課每引五分。

初九(壬戌),杭州機匠疏稱舊撫潘汝楨舊澤難忘,□建逆祠系前任事;上以會稿甚明,不允(蓋汝楨事,久有言其誤者)。

初十(癸亥),馬士英以京師水陸各營雜務,全造小印號色分別。高起潛奏分汛築台事宜。點用雲南、貴州試差徐復儀、林志遠等。

十一(甲子),兵科戴英論陳洪範所請敘錄從行員役,有何勞績?濫予非宜;上是之。太常卿張元始請虔祀社稷。陸康稷改文選郎中,加沈廷揚參議。宮繼闌、曹燁廣東、江西副使。葉紹顒太僕卿。考選林有本、沈應昌、張利民、韓祖、錢源、徐方來、莊則敬為給事中,王錫袞、劉襄、夏維虞、郝錦、王大捷、畢十臣、張兆熊、王養、郭貞一為御史。諡思宗皇太子曰「獻愍」、定王曰「哀」、永王曰「悼」。

十二(乙丑),上始御經筵。阮大鋮請江上築堡助工;命張亮、程世昌嚴督州縣經營。中書陳爊自陳擁護有勞,願與考選;不許。故巡撫蔡懋德之子為父求恤;內批:『懋德縱賊渡河,一死何贖』?不允。戶部言兵餉日增;有旨:『各督折兵十八萬,一切舊兵應並銷入數內』。都督楊振宗請裁見糜各餉,以供鼓鑄。太監高起潛請餉;着於浙、閩增派二十萬。孫元德催解軍前餉。史可法請用高傑部將李本深為提督;不許。遣黃道周祭告禹陵。張孫振奏劾禮部尚書顧錫疇。

十三(丙寅),靖江王亨嘉表賀登極,因奏全、永、連三州皆為土賊所踞,撫按匿不以聞。兵部右侍郎徐人龍罷。諭祭兵部尚書張希武。命於蘇州織造大婚冠服。

十四(丁卯),諭:『都督牟文綬久任江上,大肆騷擾。戶部所欠之餉,何不速發?坐視流毒。即征鹽抵補,催兵起行』。御史鄭瑜劾前總督朱大典侵贓百萬;上謂『大典創立軍府,所養士馬豈容枵腹?歲餉幾何,不必妄計』!命衰劣在京諸臣俱着自陳。賜罪誅內官劉元斌、王裕茂祭葬,蔭子錦衣衛、指揮使。舊府廚役各授百戶。姚思孝、沈胤培大理左、右少卿。蔭方孝孺裔孫樹節五經博士。撤高傑部兵回。遣太監高起潛安撫興平營將士駐揚州。

十五(戊辰),史可法奏擒賊臣程維孔;又奏左懋第抗節。

十六(己巳),諭部:『捐助原聽民樂輸,抄沒乃朝廷偶行;豈刁民獻媚報仇之事。宗藩、勛戚、武臣須敬禮士夫,與地方相安;不得聽奸人撥置,非法罔利』!李嗣京御史。

十七(庚午),諭吏部:『吏貪民困,全由撫按婪賄。林摯、李仲熊互訐事情,延擱已經十月,虛實應與立剖;何必復行外勘,以滋延卸』!予罪譴尚書劉榮嗣昭雪。予蘇松殉節王鍾彥、宋文顯、施溥祭葬。太常卿張元始請改皇考諡號。

十八(辛未),馬士英請免朱一馮籍產。「逆案」楊維垣起用,補通政使。獎盧九德營糧就緒。

十九(壬申),蔡奕琛進尚書文淵閣。起朱大典、吳光義、易應昌戶、兵、工部各左侍郎,陳洪諡太僕少卿。侍郎錢謙益請即家開局修史;不允。獎劉廷元保全慈孝有功,特予優恤。王驥驚聞滇信,辭任;不許。

二十(癸酉),令劉良佐駐歸德。馬士英請褫中書唐允甲。李維樾為兵科。存問大學士錢士升。兵部侍郎練國事罷。張亮請立鹽稅局於皖城;不允。二十一(甲戌),改諡先帝「毅宗烈皇帝」。王鐸六請告歸。

二十二(乙亥),諭阮大鋮:『江上奸人出沒、亂兵縱橫,以致商旅梗塞;不可不嚴備』。太監孫元德搜覈常州府欠金花銀九萬五千、積欠三餉至三十三萬;命勒限嚴征。

二十三(丙子),衛胤文奏:『柳城土寨金高自築土城、集勇壯,不受偽官;乞授何□進、錢式命、葛舍馨考功郎,陳瑞大理寺副。□以副總兵職,以六筋四兩為準』。

二十四(丁丑),張承志襲惠安伯。來方煒添注太僕少卿、吳適兵科右。吏科馬嘉植轉嶺西道、御史沈荃蘇松兵備道、御史高允茲湖南道、文選主事余颺廣東水利道。戶科熊維典奏:『四府逋欠三年內三百三十一萬八千五百,皆屬應徵;又已征不解九十五萬六千有奇』。又奏:『正項輒借支贖鍰侵那弊藪,至批詳才下、提差已至,撫按身先不法』等語。又戶部王某奏:『守令失職,賦額不清;飛派朦朧,火耗太虐』。袁宏勛疏攻袁繼咸,左良玉救之,並言「要典」宜焚;諭解之。

二十五(戊寅),貴督李若星奏以兵勤王,諭止;如已到常德,即留隸何騰蛟。戶科熊維典察覈嘉定漕折胥吏侵匿至五萬兩。管紹寧於寓所失去部印。李自成走承天。

二十六(己卯),奉安御容於武英殿。吏部恭報剪除群賊,加馬士英太保、王鐸少傅。

二十七(庚辰),朱國弼請治郭維經庇逆。盧九德等九員加級。

二十八(辛巳),大興伯鄒存義請加提舉公署。

二十九(壬午),馬士英殉管紹寧之私,請更鑄各衙門印,去「南京」字;其舊印悉令繳入。進都督趙民懷太子太保,蔭子世錦衣百戶。陸朗、吳希哲為戶、工科左。劉孔昭請益操江書役俸糧。吳希哲奏都城五方雜處,假宗、冒戚、偽勛、奸弁橫行不道,虐民戾商;有旨嚴編。

三十(癸未),起熊化太僕少卿、水佳胤尚寶司丞,皆添注。僧大悲伏誅。李向中嘉湖道。鴻臚少卿高夢箕密奏先帝皇太子自北來;遣內臣蹤跡之。三月紀

初一甲申朔,上受朝賀,始御日講。命高起潛安撫揚州。御史徐復陽訐吏部以文德翼、夏元彝匿表升補;上功責之。刑部郎中申繼揆請嚴責左光先抗題。內臣自杭州送北來太子至京,駐興善寺;夜移至錦衣衛都督同知馮可京邸,□□□視。大學士王鐸叱為假,嚴究主使;自供王之明,旋下中城兵馬司獄。

初二(乙酉),御史袁某請起罪廢諸人;諭史{范土}、陳啟新、張文郁不准。福府舊役乞恩者百餘人。吏科張希夏升太常少卿。

初三(丙戌),錢謙益進宮保兼翰林學士,陳燕翼、楊兆升為禮、工科右。

初四(丁亥),吏部尚書張捷奏故輔溫體仁清忠謹恪,當復「文忠」之諡;顧錫疇以私憾,議削文震孟宜改諡。上命溫允復、文免議。

初五(戊子),命太監喬上總理兩淮鹽課,嚴察兵馬糧餉。李自成逼承天府,左良玉遣使告急;命督臣何騰蛟等御之。大清兵取郾城,又取西平。

初八(辛卯),劉澤清自陳棄家南奔,予注鴻臚卿。右都唐世濟到。大清兵取上蔡。

初九(壬辰),馬士英自剖誅盜程繼孔之功;又奏李天培等各錦衣指揮世襲。耿廷籙巡撫四川、朱之臣添注兵部左侍郎、劉應賓通政使、吳希哲吏科都。汝寧鎮將劉洪起以無餉,撤兵還楚。工科楊兆升奏江南有司既征本色在倉,不肯還民;又征漕折。命百官會審王之明、高夢箕、穆虎於午門外。藩邸元妃童氏在河南自東,劉良佐送至京;上怒,目為妖婦,下錦衣衛獄。李自成兵寇潛江。

初十(癸巳),禮部請恤甲申殉難諸臣;有旨:『閣部大臣謀國無能,致茲顛覆;雖殉節堪憐,贈恤已渥。先帝斬焉不永,諸臣延世加恩,臣誼何安?通着另議』。劉理順、成德准蔭子入監。戶部尚書張有譽請於文武廩祿外,各加公費;不許。加鄭芝龍太子太保;其弟及將士二千人各升授。御史郝某奏各鎮分隊於村落打糧,劉澤清尤狠,掃蕩民舍幾盡。又奏:官買私賂,量出剩餘助公,以佐民急。時買官者,大縣多至二十餘家,少亦有數家。然止兩殿中書及改貢各有事例,其職方、待詔、監納、追蔭、起廢皆向權門投納,故郝言之。錦衣衛請添旗役。遙祭諸陵。

十一(甲午),李守貞蔭都督同知。停八、九品官移封及援納待詔等官。

十二(乙未),史可法自劾師久無功。馬士英請蔭內官三人各錦衣千戶世襲。阮大鋮薦馬錫充總兵,仍蒞京營;錫即士英長子,以白衣徑仕。左懋第抗節死。左僉都郭維經告病去,江中遭寇甚慘;人皆惜之(或雲阮大鋮密遣兵劫之也)。

十三(丙申),廬撫張亮飛報闖賊分股南來,求解職;放歸。賀世壽、曹勛回籍。

十四(丁酉),起罪廢陳於鼎掌翰林院。張捷奏:嘉靖間侍郎瞿景淳補蔭。李若星加一品服、李干德加一級、於元煒八人紀錄。李希沆兵部左侍郎。戶部張有譽奏鄖兵三千,先解五萬兩,運至九江,交袁繼咸送去;又奏:浙省銀十二萬、閩省銀八萬解至高起潛軍前開銷。

十五(戊戌),復會審太子。

十六(己亥),徙崇王居福州。命黃得功移鎮廬州,與劉良佐合力防禦。

十九(壬寅),思宗忌辰,上於宮中舉哀;百官於太平門外設壇遙祭。

二十(癸卯),命三法司覆審太子,毀黃得功疏以絕奸謀。

二十一(甲辰),封黃九鼎雒中伯;其弟金鼎都督同知。許定國前哨抵歸德,王之綱屯宿州。

二十二(乙巳),黔將包琳為其下所殺。黃希憲以擅棄封疆,逮戍。大清豫王從河南下,是日取歸德;巡按御史凌駉及其子潤生死之。

二十三(丙午),朱大典尚書,提督江上。兵科戴英訟故罪輔薛國觀之冤,株累葉有聲、林棟諸臣;上是之,下部議覆。許定國降大清,封平南侯。張天福請於史可法,回揚安頓家口;留防之兵,遂離象山,幾至瓦解。罷安慶巡撫。

二十四(丁未),方國安佩「鎮南將軍」印。張有譽酌議賣官、贖罪納銀事例。

二十五(戊申),左良玉舉兵,以奉太子密旨誅奸臣馬士英為名;焚武昌東下。

二十六(己酉),劉良佐奏荊州失陷。錢維登僉都御史,總理兩淮鹽法。贈故興平伯高傑太子太保,蔭一子錦衣百戶。

二十七(庚戌),登萊巡撫王溁繳納印敕。大清兵向徐州,總兵李成棟登舟南遁。

二十八(辛亥),贈故輔李標少傅。王國賓太常少卿,提督四夷館。

二十九(壬子),進李本深太子少保、左都督。蔭左良玉世錦衣指揮使。大清兵取潁州、太和,劉良佐檄各路兵防壽州。

四月紀

初一癸丑朔,頒各官新印。王永吉報大清兵已過河,自歸德以達象山共八百里,無一兵防,揚、泗、邳、徐勢同鼎沸;命史可法馳扼徐、泗。黔兵殺掠徽境,徽人汪爵率眾御之,殺其凶者數人,詔擒爵抵罪;御史黃耳鼎請赦,不允。詹有桓混入宮門穢言辱罵:着杖一百。

初二(甲寅),罷練河屯兵太監高起潛。湖撫何騰蛟請解任;不允。

初三(乙卯),馬士英告退;慰留之。

初四(丙辰),遣內官守十三門,禁各官家眷不許出京城。徐元爵嗣魏公。惠安伯張養志論選郎陸康稷貪污;詔勿問。御史畢十臣言:『孟夏享太廟,文武班陪祀寥寥』;命戒其後。左良玉兵陷九江府,尋死,其子夢庚自稱「留後」;命阮大鋮、劉孔昭率師出御。

初五(丁巳),左夢庚兵陷建德。追恤三案諸臣劉廷元等二十人,並復原官,仍各蔭贈有差。

初六(戊午),左夢庚兵陷彭澤。梁雲構、李喬皆兵部左侍郎。逮前巡撫陳潛夫於家。

初七(己未),左夢庚兵陷東流,京師戒嚴;以公侯分守長安等門及都城十三門,征靖南、廣昌、東平鎮兵入衛,命史可法至江北調度。祁逢吉總督倉場侍郎;王驥加侍郎,仍巡撫。周宗文光祿少卿、劉呈瑞御史。兵科錢某奏:警報日至,劉澤清、劉良佐退兵近郊。鎮兵避大清南遷,占奪民房民物。

初八(庚申),馬士英自出五十金,委黃金種招募健卒;即以同知補用。馬士英薦白衣李毓新知兵,即補職方主事。衛胤文以緊急辭任。

初九(辛酉),決從逆賊臣光時亨、周鍾、武愫於市,周鑣、雷演祥勒令自盡;余盡革職放還。路振飛自明守淮有功,朱國弼復論之;有旨慰國弼、責振飛。王時敏起太常少卿。李沾請聽民搬運柴米入京。大清兵自歸德分道:一趨亳州、一趨碭山、徐州;總兵李成棟奔揚州。

初十(壬戌),御史何某請禁四六文章、坊間社草。封常澄為襄王,命居汀州。都督黃斌〔卿〕等與左兵戰於銅陵之灰河敗之,明日復沈其船三千艘;命勞諸將銀幣。

十一(癸亥),馬士英奏大清兵與西寇並急,請征皖餉。戶部奏催各府兵練餉。

十二(甲子),戶部請催徽、寧等府預征來年之銀。劉澤清陳文武考察舊例不許借題羅織,驅除異己。皇親黃九鼎言皇親滿街作橫,請查核之。十三(乙丑),左夢庚陷安慶。大清兵取泗州。

十四(丙寅),大清兵渡淮,史可法退保揚州。劉良佐提兵入衛。

十五(丁卯),太監屈尚忠奏催大禮措辦;着部火速那借。馬士英言開洋之船,每隻或二百、三百金,設太監給批放行;於崇明等處起稅,如臨清關例。選淑女於元暉殿。潞王在杭州,上書請僻靜一郡。

十八(庚午),王永吉改總河兼督淮、安、鳳、廬,錢繼登兼撫揚州,田仰撤回另用,衛胤文事定再定議。浙按柯倫束裝赴任,着門軍放行。太僕丞張如惠丁憂,着留其攜貲充餉。左夢庚兵至池州;詔暴良玉罪狀。

十九(辛未),大清兵圍揚州。范鳳翌光祿少卿、黃國琦試兵科。御史劉某奏緝奸嚴密,丁役四出擾害。命申紹芳親至浙直催餉。德清縣大荒之後,一縣民逃亡殆盡;實征三萬三千兩,着有司那借。

二十(壬申),命參政馬鳴霆駐江陰、副使印司奇往京、楊文驄專監鎮軍;凡逃軍南渡,用炮打回,不許過江一步。王永吉奏棄徐萬分可惜,乞敕劉澤清固守淮安,勿托勤王移鎮。命差風力科臣督催「江南賦役全書」。令廩生輸銀准貢。高起潛言闖賊尾後、我兵擊前,左黨窮蹙,自當授首,不煩過慮。前山東提學翁鴻業之子求父褒恤;下部察議(國亡後鴻業尚存,逾年乃歿)。

二十一(癸酉),劉澤清大掠淮安,席捲輜重西奔。

二十二(甲戌),劉澤清南奔,大清兵渡淮。

二十五(丁丑),大清兵攻陷揚州,督師史可法死之;知府任民育、知縣周志畏等不屈死,總兵劉肇基戰死,原任兵部侍郎張伯鯨、都督兵部右侍郎衛胤文、監紀主事何剛先後殉難。

五月紀

初一壬午朔,進封黃得功為靖國公,世襲;諸將升蔭有差。李彬為僉都御史,巡撫河南。

初二(癸未),移惠王於嘉興。遣京營兵二百迎黃得功移守板子磯;得功擊左兵於板子磯,敗之。大清兵駐瓜州。

初五(丙戌),百官進賀,上不視朝;以串戲無暇也。

初六(丁亥),午後,馬士英入大內,與韓贊周、盧九德二監商議,傳令各門下閘,辰開申閉。劉澤清率兵至浦口。分蘇、松、常、鎮為二巡撫。楊文驄僉都御史,巡撫常、鎮二府兼轄揚州沿海等處軍務。

初七(戊子),集百官清議堂議事,預坐者十六人;馬士英、王鐸、蔡奕琛、陳於鼎、張捷、陳盟、張有譽、錢謙益、李喬、李沾、唐世濟、楊維垣、秦鑣、張孫振、錢增、趙之龍各竊竊偶語,百官皆不與聞。臨散,李喬、唐世濟相和曰:『便降志奪身,也說不得了』。後有叩諸大僚者,皆云:『大清信雖急,如今不妨了』(蓋密議藉之龍納款於大清也)。是日晝晦,大風猛雨,人心洶洶。

初九(庚寅),大清豫王渡江,援師悉潰;楊文驄走蘇州、鄭鴻逵走福建。

初十(辛卯),閉京師各城門。二鼓後,上奉太后、一妃與內官四、五十人從通濟門走出。劉孔昭斬關遁。上如黃得功營;旋如蕪湖,命揚州府同知李繼晟巡撫安慶,命阮大鋮、朱大典督師。

十一(壬辰),馬士英奔浙。京城潰亂,兵民擁立王之明。

明季南略
明季南略
本書凡十六卷,上起清順治元年(1644,明崇禎十七年)五月、止於康熙四年(1665)二月,記述南明史略與鄭成功事跡。本書編年為綱,雜以紀事本末、傳記形式。各卷按年分事記述,但編年不編月,有些事目中,又多以事件為題,也有傳記、章奏、詩文。每卷幾乎都有「誌異」,專記星象變化和天災異象。
 

更多目錄古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