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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祿

潛夫論

〔子部〕

太古之時〔二〕,烝黎初載〔三〕,未有上下,而自順序,天未事焉,君未設焉。後稍矯虔〔四〕,或相陵虐〔五〕,侵漁不止〔六〕,為萌巨害〔七〕。於是天命聖人使司牧之,使不失性〔八〕,四海蒙利〔九〕,莫不被德〔一0〕,僉共奉戴,謂之天子〔一一〕。

〔一〕○鐸按:孟子萬章下篇:「周室班爵祿也,如之何?」趙註:「班,列也。」訓本方言。鄭玄三禮目錄云:「名曰王制者,以其記先王班爵授祿祭祀養老之法度。」今周禮地官司祿闕其職,而孟子答北宮錡問,已謂其詳不可得聞,及漢孝文時,始命博士諸生採集傳記以為王制。此篇說班祿本之。然王制與孟子有不合者,則以其書後出,而諸儒又復有損益也。自當以孟子為正。

〔二〕禮記郊特牲鄭註:「唐、虞以上曰太古。」

〔三〕漢書司馬相如傳云:「覺寤黎烝」,顏師古註:「黎烝,眾庶也。」「烝黎」與「黎烝」同。蔡中郎集陳留太守胡公碑銘亦云:「悠悠蒸黎。」藝文類聚十一引此文「烝」作「兆」。「兆黎」見上篇。詩大明云:「文王初載」,毛傳:「載,識。」按此文「初載」 ,即爾雅釋詁「初、哉」,並取始義。載、哉古字通。

〔四〕書呂刑云:「奪攘矯虔。」「後稍」類聚作「末後」。

〔五〕襄十八年左傳云:「陵虐神主」,杜註:「神主,民也。」

〔六〕漢書宣帝紀神爵三年詔曰:「侵漁百姓」,顏師古註:「漁者,若言漁獵也。」

〔七〕呂氏春秋高義篇高誘註:「萌,民也。」按「萌」為「甿」之借,說文云:「民,眾萌也。氓,民也。讀若盲。」新書大政下篇云:「民之為言也,暝也。萌之為言也,盲也。」漢書楚元王傳劉向疏云:「民萌何以勸勉」,顏師古註:『「萌」與「甿」同。』陳勝項借傳贊云:「甿隸之人」,如淳曰:「甿,古文萌字。萌,民也。」

〔八〕襄十四年左傳:『師曠曰:「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使不」類聚作「勿令」。

〔九〕漢書食貨志云:「百姓蒙利。」

〔一0〕「莫不」類聚作「草木」。按淮南子泛論訓云:「禽獸草木,莫不被其澤。」

〔一一〕「僉共」類聚作「恭儉」,誤。說文云:「撿,拱也。拱,斂手也。」二字連文,「僉共」即「撿拱」省文。襄廿五年左傳:『子產云:「奉戴厲公。」』杜註:『「奉戴」猶「奉事」。』文十八年傳云:「同心戴舜,以為天子。」新書威不信篇云:「古之正義,東西南北,苟舟車之所達,人跡之所至,莫不率服,而後雲天子。」按管子君臣下篇云:「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別,未有夫婦妃匹之合,獸處群居,以力相征。於是智者詐愚,強者凌弱,老幼孤獨,不得其所。故智者假眾力以禁強虐,而暴人止,為民興利除害,正民之德,而民師之。」此文意與彼同。○鐸按:說文:「僉,皆也。」禮記內則註:『「共」猶「皆」也。』僉共奉戴,言四海之民皆奉戴之也。箋以為「撿拱」,非。

故天之立君,非私此人也,以役民,蓋以誅暴除害利黎元也〔一〕。是以人謀鬼謀,能者處之〔二〕。詩云:「皇矣上帝!臨下以〔三〕赫。監觀四方,求民之瘼〔四〕。惟此二國,其政不獲。惟此〔五〕四國,爰究爰度。上帝指之〔六〕,憎其式惡〔七〕。乃睠〔八〕西顧,此惟與度〔九〕。」蓋此言也,言夏、殷二國之政不得,乃用奢夸廓大〔一○〕,上帝憎之,更求民之瘼聖人〔一一〕,與天下四國究度而使居之也。

〔一〕荀子大略篇云:「天之生民,非為君也。天之立君,以為民也。」淮南子兵略訓云:「所為立君者,以禁暴討亂也。」又云:「明王之用兵也,為天下除害,而與萬民共享其利。」漢書嚴安傳云:「興利除害,誅暴禁邪。」蕭望之後育傳云:「其於為民除害安元元而已。」谷永傳云:「天下黎元,咸安家樂業。」按嚴安傳云:「元元黎民。」「黎元」即「元元黎民」也。史記文帝紀索隱引姚察云:『古者謂人云「善人」也,因「善」為「元」,故云「黎元」。其言「元元」者,非一人也。』○鐸按:「以役民」疑當在「立君」下。

〔二〕注見思賢篇。

〔三〕「以」今詩作「有」。○李富孫詩經異文釋云:『桓七年左傳「有信有義」四句,論衡詰術皆引作「以」,義並通。』○鐸按:有,助詞,作「以」蓋聲之誤。或謂「有」猶「以」,非。

〔四〕「瘼」今詩作「莫」。蔡中郎集和熹鄧後諡議云:「參圖考表,求人之瘼。」蜀志馬超傳云:「兼董萬里,求民之瘼。」晉書武帝紀云:「皇天鑒下,求人之瘼。」後漢書循吏傳序:「廣求民瘼。」蓋本三家詩。此文當本作「瘼」,後人或據毛詩改之。孫侍御云:『文選齊安陸昭王碑文云:「慮深求瘼」,李善注云:「詩:求民之莫。班固漢書引詩而為此瘼,爾雅曰:瘼,病也。」今漢書敘傳亦作「莫」,顏師古訓「莫」為「定」,與毛、鄭同,宋書符瑞志引漢書作「瘼」。』○鐸按:馬瑞辰亦謂匡謬正俗「不知民瘼」,義本三家詩。「瘼」蓋今「毛病」字。陳喬樅魯詩遺說考十五云:『王符用魯詩,引詩當同蔡邕作「瘼」字,下文「更求民之瘼」,可證也。』

〔五〕「此」今作「彼」。○文四年左傳引詩彼、此二字互易。陳喬樅詩經四家異文考云:『潛夫論引詩上下皆作「惟此」,疑原本上句作「惟彼」,與左傳同,後人依毛改「彼」作「此」耳。』馬瑞辰曰:「彼、此蓋隨言之,非有異義。」○鐸按:「此」字重複無理,或當依左傳。

〔六〕「指」今作「耆」。按詩正月:「有皇上帝,伊誰雲憎。」鄭箋云:「欲天指害其所憎而已。」所用詩與此同。○鐸按:指、耆同從旨聲,故得通用。馬瑞辰曰:『玉篇:「耆,怒訶也。」廣雅釋言:「指,斥也。」「指斥」亦怒責之義。』胡承珙毛詩後箋云:『「耆」疑即「指」之借字。「美服患人指,高明逼神惡」,是「指」有惡義。』

〔七〕「惡」今作「廓」。○鐸按:陳喬樅云:『「惡」字乃「廓」之誤,下文云:「乃用奢夸廓人,上帝憎之」,是潛夫論引詩文本作「式廓」也。』鄒漢勛讀書偶識卷三說略同。

〔八〕「睠」今作「眷」,釋文云:『本又作「睠」。』○鐸按:眷、睠同字。初學記一、北堂書鈔四、文選長楊賦注、頭陀寺碑注引詩並作「睠」。

〔九〕「度」今作「宅」。論衡初稟篇亦作「度」。漢書韋玄成傳注臣瓚曰:「按古文宅、度同。」○臧琳經義雜記云:『古文尚書「宅」字,兩漢人所引皆作「度」。然以「宅」為「度」者,今文形聲之誤。毛詩為古文,凡「宅居」字皆作「宅」,「度謀」字皆作「度」。』○鐸按:此引詩正是今文,故「宅」作「度」。

〔一0〕○鐸按:程本作「奢夸廓人」。○鄒漢勛云:『奢夸者為廓人。今世俗尚有「廓人」之語,其由來久矣。潛夫所舉,殆三家詩說也。』○鐸按:「奢夸廓」,猶潛嘆篇「幽隱囚人」,皆以三同義詞為定語。「廓人」即「闊人」,新方言釋言:「今謂人奢泰為闊綽」,「闊人」謂闊綽之人也。叔子此解雖臆創,然核之辭例語義皆合,自不得以悖於雅訓而棄之。

〔一一〕○鐸按:鄒氏讀「更求民之瘼聖人」七字為句,云:『語不順,殆是「更求知民瘼之聖人」,倒奪而如此。』

前哲良人〔一〕,疾□□〔二〕無紀極也〔三〕,乃惟度法象,〔四〕明着禮秩〔五〕,為優〔六〕憲藝,縣之無窮〔七〕。故傳曰:「制禮,上物不過十二,天之道也〔八〕。」是以先聖籍田有制,〔九〕供神有度〔一○〕,奉己有節〔一一〕,禮賢有數,上下大小,貴賤親疏,皆有等威,階級衰殺〔一二〕,各足祿其爵位〔一三〕,公私達其等級,禮行德義〔一四〕。

〔一〕「哲」舊作「招」。成八年左傳云:「賴前哲以免也。」詩黃鳥云:「殲我良人。」

〔二〕空格程本作「奢夸廓」三字。○鐸按:此承上文「奢夸廓人」,言前哲疾其無紀極,故為之製法修憲,文義甚明,程本是也。

〔三〕文十八年左傳云:「聚斂積實,不知紀極。」

〔四〕周禮太宰:「縣治象之法於象魏,使萬民觀治象。」○鐸按:此言取法於天,非懸法於象魏之謂。

〔五〕莊八年左傳云:「衣服禮秩如適。」○鐸按:「秩」與「■」同,說文:「■,爵之次弟也。」

〔六〕「優」疑「修」。

〔七〕文六年左傳云:「陳之藝極」,杜註:「藝,准也。」漢書蕭望之傳云:「作憲垂法,為無窮之規。」○鐸按:爾雅釋詁:「憲,法也。」「憲藝」猶「法則」。

〔八〕哀七年左傳,「天之道」作「天之大數」。○鐸按:廣雅釋言:「數,術也。」吳語:「道將不行」,韋註:「道,術也。」是數、道同義,此引以意易之。

〔九〕禮記祭義云:「天子為借千畝,諸侯為借百畝。」

〔一0〕周語:『襄王曰:「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規方千里以為甸服,以供上帝山川百神之祀。」』昭七年左傳云:「上所以共神也。」

〔一一〕毛詩鴛鴦序云:「思古明王,交於萬物有道,自奉養有節焉。」

〔一二〕宣十二年左傳云:「君子小人,物有服章,貴有常尊,賤有等威。」杜註:「威儀有等差。」桓二年傳云:「皆有等衰」,杜註:「衰,殺也。」禮記月令云:「以為旗章,以別貴賤等級之度。」

〔一三〕「祿」當作「保」,慎微篇亦誤「保」為「祿」。孝經云:「保其祿位。」

〔一四〕文有脫誤。成二年左傳云:「器以藏禮,禮以行義。」杜註:「車服所以表尊卑,尊卑有禮,各得其宜。」此文大意蓋與傳同。

當此之時也,九州之內,合三千里,爾八百國〔一〕。其班祿也,以上農為正,始於庶人在官者,祿足以代耕,蓋食九人。諸侯下士亦然。中士倍下士,食十八人。上士倍中士,食三十六人。大夫倍之,食七十二人。小國之卿,二於大夫。次國之卿,三於大夫。大國之卿,四於大夫,食二百八十八人。君各什其卿。天子三公〔二〕采視公侯,蓋方百里。卿采視伯,方七十里。大夫視子男,方五十里。元士視附庸,方三十里〔三〕。功成者封〔四〕。是故官政專公,不慮私家〔五〕;子弟事學,不干〔六〕財利,閉門自守〔七〕,不與民交爭,而無饑寒之道〔八〕,而不陷〔九〕;臣養優而不隘〔一0〕,吏愛官而不貪〔一一〕,民安靜而強力〔一二〕,此則太平之基立矣〔一三〕。乃惟慎貢選,明必黜陟,官得其人,人任其職;欽若昊天,敬授民時〔一四〕,同我婦子,饁彼南畝〔一五〕;上務節禮,正身示下,下悅其政,各樂竭己奉戴其上〔一六〕。是以天地交泰,〔一七〕陰陽和平〔一八〕,民無奸匿〔一九〕,機衡不傾〔二0〕,德氣流布而頌聲作也〔二一〕。

〔一〕禮記王制云:「凡四海之內九州,州方千里。」又云:「凡四海之內,斷長補短,方三千里。」又云:「凡九州千七百七十三國。」漢書賈山傳云:「昔者周蓋千八百國,以九州之民,養千八百國之君。」地理志云:「周爵五等,而土三等,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滿為附庸,蓋千八百國。」此有脫誤。○鐸按:「爾」疑當作「千」。「千」與「■」草書形近,「千」誤為「■」,後人又改為「爾」也。

〔二〕「公」下舊衍「侯」字。

〔三〕本王制。

〔四〕白虎通考黜篇云:「以德封者,必試之為附庸,三年有功,因而封之五十里。元士有功者,亦為附庸,世其位。大夫有功成,封五十里。卿功成,封七十里。公功成,封百里。」

〔五〕漢書賈誼傳云:「國耳忘家,公耳忘私。」鮑宣傳云:「志但在營私家。」

〔六〕「干」舊作「於」,何本改「與」,並誤。「干」誤為「於」,又轉誤為「於」也。

〔七〕漢書王莽傳云:「閉門自守,又坐鄰伍鑄錢挾銅,奸吏因以愁民。」

〔八〕漢書董仲舒傳云:「受祿之家,食祿而已,不與民爭業,然後利可均布,而民可家足。」

〔九〕「而」上脫三字。

〔一0〕漢書韋賢后玄成傳:『玄成友人侍郎章上疏云:「宜優養玄成。」』禮記禮器云:「君子以為隘矣」,鄭註:『「隘」猶「狹陋」也。』

〔一一〕史記平準書云:「守閭閻者食粱肉,為吏者長子孫,居官者以為姓號,故人人自愛而重犯法。」

〔一二〕漢書成帝紀陽朔四年詔曰:「先帝劭農,薄其租稅,寵其強力,令與孝弟同科。」

〔一三〕毛詩南山有台序云:「立太平之基。」

〔一四〕書堯典。

〔一五〕詩七月。

〔一六〕毛詩吉日序云:「能慎微接下,無不自盡以奉其上焉。」

〔一七〕易泰彖曰:「天地交而萬物通。」

〔一八〕淮南子泛論訓云:「陰陽和平,風雨時節。」

〔一九〕「匿」讀為「慝」。魯語云:「下無奸慝」,韋昭註:「慝,惡也。」

〔二0〕書堯典云:「在璇機玉衡。」史記天官書云:「北斗七星,所謂旋機玉衡,以齊七政。」漢書揚雄傳云:「玉衡正而泰階平。」

〔二一〕宣十一年公羊傳云:「什一行而頌聲作。」

其後忽養賢而鹿鳴思〔一〕,背宗族而采蘩怨〔二〕,履畝稅而碩鼠作〔三〕,賦斂重而譚告通〔四〕,班祿頗而傾甫刺〔五〕,行人定而綿蠻諷〔六〕,故遂耗亂衰弱。

〔一〕此後所述詩義,皆與毛傳異,蓋本三家之說。○鐸按:史記十二諸侯年表序:「仁義陵遲,鹿鳴刺焉。」文選嵇康琴賦李善注引蔡邕琴操:「鹿鳴者,周大臣之所作也。王道衰,大臣知賢者幽隱,故彈弦諷諫。」御覽五百七十八引同。陳喬樅魯詩遺說考云:「皆本魯詩之說。」

〔二〕○鐸按:馬瑞辰曰:『「采蘩」當為「采苹」之訛。蓋三家詩或因詩有「宗室牖下」一語,遂以為背宗族而作也。』陳喬樅云:「潛夫論以鹿鳴為怨詩,與司馬遷史記年表、蔡邕琴操、高誘淮南注(詮言訓)幷合,又以行葦為詠公劉詩,亦與劉向列女傳(晉弓工妻傳)合,是其用魯詩之明證。然則此以采蘩為怨詩者,當亦據魯說也。」

〔三〕鹽鐵論取下篇云:「周之末塗,德惠塞而嗜欲眾,君奢侈而上求多,民困於下,怠於公乎(鐸按:「公乎」當作「上公」,張敦仁說),是以有履畝之稅,碩鼠之詩作也。」○鐸按:魏風碩鼠序云:「刺重斂也。」陳奐曰:「三家與毛序刺重斂合。」顧廣圻曰:『公羊宣十五年傳云:「稅畝者何?履畝而稅也。」又云:「什一行而頌聲作矣。」正為碩鼠詩而言。三家詩、公羊皆今文,宜其說之相近。』陳喬樅云:「桓寬用齊詩,然則此詩魯、齊說同矣。」皮錫瑞師伏堂筆記一云:「碩鼠詩是魏風。魏滅於春秋初,豈是時已有履畝之稅乎?據春秋經、傳則始於宣公,或魯是時初用之耳。」

〔四〕舊脫「而」字,「譚」作「譯」。按毛詩大東序云:「東國困於役而傷於財,譚大夫作是詩以告病。」

〔五〕顧茂才廣圻云:『「傾」當作「頎」。隸釋高陽令楊着碑:「頎甫班爵。」頎甫即毛詩祈父,頎、傾字形相近而誤。』繼培按:志氏姓篇以單傾公為頎公,誤正類此。「刺」舊亦誤作「賴」。治要載陸景典語謂「周褒申伯,吉甫着誦,祈父失職,詩人作刺,官人封爵,不可不慎。」說與此合。按毛傳:「圻父,司馬也。」鄭箋申之云:「司馬掌祿士,故司士屬焉。」其說蓋采之三家。隸釋繁陽令楊君碑云:「民思遺愛,奔告於王,頎不審真,莫肯慰揚。」頎亦謂頎甫。安平相孫根碑又云:「圻甫考績。」

〔六〕顧茂才云:『「定」當作「乏」。』繼培按:尚書大傳云:「行而無資謂之乏。」呂氏春秋季春紀:「振乏絕」,高誘註:「行而無資曰乏。」是行人得言乏矣。或云:「定」當為「●」之誤,說文云:「●,貧病也。」●、定字形亦相近。○鐸按:僖三十年左傳:「行李之往來,共其乏困。」「行李」即行人之官,是行人言乏之證。詩綿蠻箋:「古者卿大夫出行,士為末介。士之祿薄,或睏乏於資財,則當賙贍之。」與此說合,並本三家。或說未允。邵本作「蹙」,吳闓生詩義會通作「病」,皆臆改。陳喬樅疑「畏」字之訛,亦非。

及周室微而五伯作,六國弊而暴秦興,背義理而尚威力,滅典禮而行貪叨〔一〕,重賦斂以厚己,強臣下以弱枝〔二〕,文德不獲封爵〔三〕,列侯不獲〔四〕。是以賢者不能行禮以從道〔五〕,品臣不能無枉以從利〔六〕。君又驟赦以縱賊〔七〕,民無恥而多盜竊。

〔一〕韓詩外傳五云:「自周室壞以來,王道廢而不起,禮義絕而不繼。秦之時,非禮義,棄詩、書,略古昔,大滅聖道,專為苟妄,以貪利為俗,以告獵為化,而天下大亂。」燕策:『太子丹曰:「今秦有貪饕之心,而欲不可足也。」』說文云:「饕,貪也。」重文作「叨」。按考績篇作「貪饕」。

〔二〕春秋繁露盟會要篇云:「強幹弱枝,以明大小之職。」

〔三〕漢書公孫弘傳封弘詔云:「古者任賢以序位,量能以授官,勞大者厥祿厚,德盛者獲爵尊,故武功以顯重,而文德以行褒。」按三式篇引崧高、烝民詩而釋之云:「申伯、山甫,文德致昇平,而王封以樂土,賜以盛服。」「文德獲封」,蓋三家詩說有之。

〔四〕下脫二字,當是「不獲治民」,即三式篇所云「列侯或有德宜子民,而道不得施」也。

〔五〕詩北門云:「終寠且貧」,毛傳:「寠者,無禮也。」箋云:「君於己祿厚,終不足以為禮。」

〔六〕「品臣」猶言「眾臣」。通典卅五引應劭漢官儀載張敞、蕭望之言曰:「夫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今小吏奉率不足,常有憂父母妻子之心,雖欲潔身為廉,其勢不能。」後漢書仲長統傳昌言損益篇云:「選用必取善士。善士富者少而貧者多,祿不足以供養,安能不少營私門乎?」崔實政論云:「今所使分威權御民人理獄訟干賦庫者,皆群臣之所為,而其奉祿甚薄,仰不足以養父母,俯不足以活妻子。父母者,性所愛也;妻子者,性所親也。所愛所親,方將凍餒,雖冒刃求利,尚猶不避,況可令臨財御眾乎?是所謂渴馬守水,餓犬護肉,欲其不侵,亦不幾矣。」

〔七〕○鐸按:「驟赦」即「數赦」。宣三年左傳:「宣子驟諫」,賈逵註:「驟,疾也。」爾雅釋詁:「數,疾也。」小爾雅廣言:「驟,數也。」二字古音同部,故義亦相通。

何者?咸氣加而化上風〔一〕,患害切而迫饑寒〔二〕,此臧紇〔三〕所以不能詰其盜者也〔四〕。詩云:「大風有隧,貪人敗類。〔五〕」「爾之教矣,民斯效矣〔六〕。」是故先王將發號施令〔七〕,諄諄如也〔八〕,惟恐不中而道於邪,故作典以為民極〔九〕,上下共之,無有私曲〔一0〕,三府製法〔一一〕,未聞赦彼有罪,〔一二〕獄貨惟寶者也〔一三〕。

〔一〕「咸」當作「戾」,「戾氣」與下「和氣」相對。說苑貴德篇云:「天子好利則諸侯貪,諸侯貪則大夫鄙,大夫鄙則庶人盜。上之變下,猶風之靡草也。」

〔二〕漢書魏相傳云:「饑寒在身則亡廉恥,寇賊奸軌所由生也。」

〔三〕「臧紇」舊作「滅絕」。

〔四〕襄廿一年左傳。

〔五〕桑柔。○鐸按:遏利篇亦引。

〔六〕角弓。今詩作「胥效」,白虎通三教篇引詩作「斯效」。○鐸按:陳喬樅謂作「斯」者魯詩。

〔七〕淮南子本經訓云:「發號施令,天下莫不從風。」

〔八〕詩抑云:「誨爾諄諄。」按禮記中庸:「肫肫其仁」,鄭註:『「肫肫」讀如「誨爾忳忳」之「忳」。忳忳,懇誠貌也。』春秋繁露相生篇云:「孔子為魯司寇,斷獄屯屯,與眾共之。」說苑至公篇作「敦敦」。敦敦、諄諄、屯屯、忳忳義並同。○鐸按:孟子萬章上篇云:「諄諄然命之乎?」「諄諄如」即「諄諄然」。「如」猶「然」也。訓見經傳釋詞卷七。

〔九〕周禮云:「太宰掌建邦之六典。」又云:「設官分職,以為民極。」

〔一0〕管子五輔篇云:「公法行而私曲止。」

〔一一〕後漢書郎顗傳云:「委任三府」,章懷註:「三公也。」按太尉、司徒、司空皆開府,故曰:「三府」。

〔一二〕詩小弁云:「舍彼有罪」,釋文:「舍,音舍,又音赦。」周禮司刺鄭註:「赦,舍也。」

〔一三〕書呂刑云:「獄貨非寶。」

是故明君臨眾,必以正軌〔一〕,既無厭有〔二〕,務節禮而厚下,復德而崇化,使皆阜於養生〔三〕而競於廉恥也〔四〕。是以官長正而百姓化,邪心黜而奸匿絕〔五〕,然後乃能協和氣而致太平也〔六〕。易曰:「聖人養賢以及萬民〔七〕。」為本,君以臣為基,然後高能可崇也〔八〕;馬肥,然後遠能可致也〔九〕。人君不務此而欲致太平,此猶薄趾〔一0〕而望高牆〔一一〕,驥瘠而責遠道,其不可得也必矣。

〔一〕隱五年左傳云:「講事以度軌量謂之軌。」

〔二〕句有誤字。

〔三〕周語云:「所以阜財用衣食」,韋昭註:「阜,厚也。」

〔四〕管子牧民篇云:「國有四維:一曰禮,二曰義,三曰廉,四曰恥。」淮南子泰族訓云:「民無廉恥,不可治也。非修禮義,廉恥不立。」

〔五〕「匿」讀為「慝」。

〔六〕漢書楚元王傳劉向封事云:「和氣致祥,乖氣致異。祥多者其國安,異眾者其國危。」

〔七〕頤彖辭。

〔八〕文有脫誤,當雲「國以民為本,君以臣為基,基厚,然後高能可崇也」。鹽鐵論未通篇云:「築城者先厚其基而後求其高,畜民者先厚其業而後求其贍。」考工記云:「匠人,牆厚三尺,崇三之。」鄭註:「高厚以是為率,足以相勝。」○鐸按:「能」猶「乃」也。下同。

〔九〕詩有駜毛傳:「駜,馬肥強貌。馬肥強則能升高進遠,臣強力則能安國。」鄭箋云:「此喻僖公之用臣,必先致其祿食,祿食足而臣莫不盡忠。」

〔一0〕「薄趾」二字當乙。

〔一一〕淮南子泰族訓云:「不益其厚而張其廣者毀,不廣其基而增其高者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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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潛夫論
    《潛夫論》是東漢思想家王符的作品,凡十卷三十六篇。其內容多數是討論治國安民之術的政論文章,廣泛涉及哲學、政治、經濟、法律、軍事、教育、歷史、思想、文化等多個領域,為後人了解和研究東漢社會提供了珍貴的歷史資料。《潛夫論》對東漢後期政治社會提出廣泛尖銳的批判,深刻揭露了社會上本末倒置、名實相違的黑暗情形,認為這些皆出於「衰世之務」,並引經據典,用歷史教訓對統治者加以勸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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