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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制篇

顏氏家訓

〔子部〕

死者,人之常分,不可免也。吾年十九,值梁家喪亂,其間與白刃為伍者,亦常數輩,幸承餘福,得至於今。古人云:「五十不為夭。」吾已六十餘,故心坦然,不以殘年為念。先有風氣之疾,常疑奄然,聊書素懷,以為汝誡。

先君先夫人皆未還建鄴舊山,旅葬江陵東郭。承聖末,已啟求揚都,欲營遷靨,蒙詔賜銀百兩,已於揚州小郊北地燒磚。便值本朝淪沒,流離如此。數十年間,絕於還望。今雖混一,家道馨窮,何由辦此奉營資費?且揚都污毀,無復遺,還被下濕,未為得計。自咎自責,貫心刻髓。

孔子之葬親也,云:「古者墓而不墳,丘東西南北之人也,不可以弗識也。」於是封之崇四尺。然則君子應世行道,亦有不守墳墓之時,況為事際所逼也。吾今羈旅,身若浮雲,竟未知何鄉是吾葬地,唯當氣絕便埋之耳。汝曹宜以傳業揚名為務,不可顧戀朽壤,以取湮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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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顏氏家訓
      南北朝時期記述個人經歷、思想、學識以告誡子孫的著作。編。七卷,共二十篇。顏之推(531年~591以後),字介。顏氏原籍琅邪臨沂(今山東臨沂北),先世隨東晉渡江,寓居建康。侯景之亂,梁元帝蕭繹自立於江陵,之推任散騎侍郎。承聖三年(554),西魏破江陵,之推被俘西去。他為回江南,乘黃河水漲,從弘農(今河南三門峽西南)偷渡,經砥柱之險,先逃奔北齊。但南方陳朝代替了梁朝,之推南歸之願未遂,即留居北齊,官至黃門侍郎。577年齊亡入周。隋代周后,又仕於隋。家訓一書在隋滅陳(589)以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