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古籍 / 史部 / 雜史類 / 貞觀政要 / 卷六(論貪鄙)
拼 译文

論貪鄙

貞觀政要

〔史部〕

貞觀初,太宗謂侍臣曰:「人有明珠,莫不貴重。若以彈雀,豈非可惜?況人之性命甚於明珠,見金錢財帛不懼刑網,徑即受納,乃是不惜性命。明珠是身外之物,尚不可彈雀,何況性命之重,乃以博財物耶?群臣若能備盡忠直,益國利人,則官爵立至。皆不能以此道求榮,遂妄受財物,贓賄既露,其身亦殞,實可為笑。帝王亦然。恣情放逸,勞役無度,信任群小,疏遠忠正,有一於此,豈不滅亡?隋煬帝奢侈自賢,身死匹夫之手,亦為可笑。」

貞觀二年,太宗謂侍臣曰:「朕嘗謂貪人不解愛財也。至如內外官五品以上,祿秩優厚,一年所得,其數自多。若受人財賄,不過數萬。一朝彰露,祿秩削奪,此豈是解愛財物?規小得而大失者也。昔公儀休性嗜魚,而不受人魚,其魚長存。且為主貪,必喪其國;為臣貪,必亡其身。《詩》云:『大風有隧,貪人敗類。』固非謬言也。昔秦惠王欲伐蜀,不知其徑,乃刻五石牛,置金其後,蜀人見之,以為牛能便金。蜀王使五丁力士拖牛入蜀,道成。秦師隨而伐之,蜀國遂亡。漢大司農田延年贓賄三千萬,事覺自死。如此之流,何可勝記!朕今以蜀王為元龜,卿等亦須以延年為覆轍也。

貞觀四年,太宗謂公卿曰:「朕終日孜孜,非但憂憐百姓,亦欲使卿等長守富貴。天非不高,地非不厚,朕常兢兢業業,以畏天地。卿等若能小心奉法,常如朕畏天地,非但百姓安寧,自身常得歡樂。古人云:『賢者多財損其志,愚者多財生其過。』此言可為深誡。若徇私貪濁,非止壞公法,損百姓,縱事未發聞,中心豈不常懼?恐懼既多,亦有因而致死。大丈夫豈得苟貪財物,以害及身命,使子孫每懷愧恥耶?卿等宜深思此言。」

貞觀六年,右衛將軍陳萬福自九成宮赴京,違法取驛家麩數石。太宗賜其麩,令自負出以恥之。

貞觀十年,治書侍御史權萬紀上言:「宣、饒二州諸山大有銀坑,采之極是利益,每歲可得錢數百萬貫。」太宗曰:「朕貴為天子,是事無所少之。惟須納嘉言,進善事,有益於百姓者。且國家剩得數百萬貫錢,何如得一有才行人?不見卿推賢進善之事,又不能按舉不法,震肅權豪,惟道稅鬻銀坑以為利益。昔堯、舜抵璧於山林,投珠於淵谷,由是崇名美號,見稱千載。後漢桓、靈二帝好利賤義,為近代庸暗之主。卿遂欲將我比桓、靈耶?」是日敕放令萬紀還第。

貞觀十六年,太宗謂侍臣曰:「古人云『鳥棲於林,猶恐其不高,復巢於木末;魚藏於水,猶恐其不深,復穴於窟下。然而為人所獲者,皆由貪餌故也。』今人臣受任,居高位,食厚祿,當須履忠正,蹈公清,則無災害,長守富貴矣。古人云:『禍福無門,惟人所召。』然陷其身者,皆為貪冒財利,與夫魚鳥何以異哉?卿等宜思此語為鑑誡。」

  • 上一篇: 論奢縱
  • 下一篇: 崇儒學
  • 貞觀政要
    貞觀政要
      《貞觀政要》是唐代史學家著的一部政論性史書。全書十卷四十篇,分類編輯了唐太宗在位的二十三年中,與魏徵、房玄齡、杜如晦等大臣在治政時的問題,大臣們的爭議、勸諫、奏議等,以規範君臣思想道德和治同軍政思想,此外也記載了一些政治、經濟上的重大措施。它是中國開明封建統治的戰略和策略、理論和實踐的集大成。
     

    更多目錄古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