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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十三年

左傳

〔經部〕

【經】

十有三年春二月,公會紀侯、鄭伯。己巳,及齊侯、宋公、衛侯、燕人戰。齊師、宋師、衛師、燕師敗績。

三月,葬衛宣公。

夏,大水。

秋七月。

冬十月。

【傳】

十三年春,楚屈瑕伐羅,鬥伯比送之。還,謂其御曰:「莫敖必敗,舉趾高,心不固矣。」遂見楚子曰:「必濟師。」楚子辭焉。入告夫人鄧曼。鄧曼曰:「大夫其非眾之謂,其謂君撫小民以信,訓諸司以德,而威莫敖以刑也。莫敖狃於蒲騷之役,將自用也,必小羅。君若不鎮撫,其不設備乎。夫固謂君訓眾而好鎮撫之,召諸司而勸之以令德,見莫敖而告諸天之不假易也。不然,夫豈不知楚師之盡行也。」楚子使賴人追之,不及。

莫敖使徇於師曰:「諫者有刑。」及鄢,亂次以濟。遂無次,且不設備。及羅,羅與盧戎兩軍之。大敗之。莫敖縊於荒穀,群帥囚於冶父以聽刑。楚子曰:「孤之罪也。」皆免之。

宋多責賂於鄭,鄭不堪命,故以紀、魯及齊與宋、衛、燕戰。不書所戰,後也。

鄭人來請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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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傳
      《左傳》,相傳為著,原名為《左氏春秋》,漢代改稱《春秋左氏傳》,簡稱《左傳》,是中國古代一部敘事完備的編年體史書,更是先秦散文著作的代表,它標誌着我國敘事散文的成熟。漢朝時又名《春秋左氏》、《左氏》。漢朝以後才多稱《左傳》。它與《公羊傳》、《穀梁傳》合稱「春秋三傳」。舊時相傳是春秋末年左丘明為解釋孔子的《春秋》而作。《左傳》實質上是一部獨立撰寫的史書。它起自魯隱公元年(前722年),迄於魯哀公二十七年(前468年),以《春秋》為本,通過記述春秋時期的具體史實來說明《春秋》的綱目,是儒家重要經典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