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園老人食無谷,家留一雞啄人粟。
呼兒飼雞雞苦飽,飽食雞飛兒受撲。
灌園老人住無屋,秋雨穿牆漏床足。
牆傾日引鄰雞來,矮屋疏籬看爭逐。
家雞飛鳴羽肅肅,采不外馳精在目。
鄰雞據地有死心,陰血四周冠怒束。
微生偶然亦當局,顧禍翻憐殺機伏。
屋上啼鳩看欲痴,草間螻蟻驕難捉。
家雞飛鳴眾雞怒,歸引群雌更呼族。
雄來成隊雌挈尾,爭磔雞毛洞雞腹。
人生快意縱一觀,寧知強者弱之肉。
老人呼兒掩蓬戶,雙淚階前抱雞哭。
得失應知感塞翁,安危何事看蠻觸。
君不見,屋外連村菜甲黃,年來雞啄菜多荒。
衰齡爾亦忘機好,臥看青山下夕陽。
人未有不樂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樂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餘年,可謂久矣。然言其戶口,則視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視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視百年、百數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試以一家計之:高、曾之時,有屋十間,有田一頃,身一人,娶婦後不過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間,食田一頃,寬然有餘矣。以一人生三計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婦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無擁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間,食田一頃,吾知其居僅僅足,食亦僅僅足也。子又生孫,孫又娶婦,其間衰老者或有代謝,然已不下二十餘人。以二十餘人而居屋十間,食田一頃,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視高、曾時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時為一戶者,至曾、元時不分至十戶不止。其間有戶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勢亦足以相敵。或者曰:「高、曾之時,隙地未盡辟,閒廛未盡居也。」然亦不過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戶口則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與屋之數常處其不足,而戶與口之數常處其有餘也。又況有兼併之家,一人據百人之屋,一戶占百戶之田,何怪乎遭風雨霜露饑寒顛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調劑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過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無閒田,民無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種民以居之,賦稅之繁重者,酌今昔而減之,禁其浮靡,抑其兼併,遇有水旱疾疫,則開倉廩,悉府庫以賑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調劑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養人者,原不過此數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為民計者,亦不過前此數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況天下之廣,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約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況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況供百人乎?此吾所以為治平之民慮也。
去冬淮安荒,民死十七八。天意未可知,水荒兼旱魃。
感茲財賦地,頻復降茲罰。抑聞物力侈,商賈更輕滑。
土木既已繁,多金建崇剎。奢淫理召禍,誰復肯深察。
盛夏百草枯,炎炎肆誅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