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河南入关所经皆秦汉旧迹车中无事因仿香山新乐府体率成十章 其三 贾谊墓》
西京執戟郎,綠鬢忽已皓。
太宗愛老臣乃少,武皇愛少臣復老。
坐令人惜賈洛陽,懷奇亦不值武皇。
灌嬰周勃噲伍耳,是老禿翁何足詳。
長沙西來對宣室,漢皇才高殊自失。
固知尚鬼由楚人,因從楚來詢鬼神。
鬼神之言亦陳戒,漢廷惟生識成敗。
君不見,微吟賈生賦,車過洛陽界,墳荒無人碑已壞。
紛紛何況里中兒,我亦少年先下拜。
我為潁川謠,忽與穎尾別。
君歌月映清淮流,不識孤篷已飄雪。
長淮岸頭村樹斜,短棹系岸驚棲鴉。
可憐人鳥共淒絕,天水闊處難為家。
操舟者誰北風勁,十五吳姬寄身命。
風波到眼不識愁,妝罷只照長淮鏡。
人未有不樂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樂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餘年,可謂久矣。然言其戶口,則視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視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視百年、百數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試以一家計之:高、曾之時,有屋十間,有田一頃,身一人,娶婦後不過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間,食田一頃,寬然有餘矣。以一人生三計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婦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無擁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間,食田一頃,吾知其居僅僅足,食亦僅僅足也。子又生孫,孫又娶婦,其間衰老者或有代謝,然已不下二十餘人。以二十餘人而居屋十間,食田一頃,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視高、曾時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時為一戶者,至曾、元時不分至十戶不止。其間有戶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勢亦足以相敵。或者曰:「高、曾之時,隙地未盡辟,閒廛未盡居也。」然亦不過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戶口則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與屋之數常處其不足,而戶與口之數常處其有餘也。又況有兼併之家,一人據百人之屋,一戶占百戶之田,何怪乎遭風雨霜露饑寒顛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調劑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過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無閒田,民無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種民以居之,賦稅之繁重者,酌今昔而減之,禁其浮靡,抑其兼併,遇有水旱疾疫,則開倉廩,悉府庫以賑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調劑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養人者,原不過此數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為民計者,亦不過前此數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況天下之廣,其游惰不事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約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況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況供百人乎?此吾所以為治平之民慮也。
獨酌謠,獨酌無所知。離離春心開,飄飄若遊絲。山風為我披襟,百舍為我行吟。
樓高三層,月不得升。燐火飛出,光明若燈。上樓鐘聲三,下樓鼓聲四。
冥冥濛濛飛雨至,蝙蝠嚇人還展翅。
朝曦色染滄溟綠,東望海門如半粟。滄溟突處天盪搖,頃刻已見西來潮。
象山南頭蒜山尾,一舸倒流還數里。風威不敵潮勢狂,吹角北岸停帆檣。
君不見日居萬瓦鱗鱗內,眼暗頭低殊不耐。此時懷抱覺暫開,足底隱隱聞驚雷。
天公似把炎蒸洗,東海叱龍龍盡起。一晌江都電影來,翠屏洲上紅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