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民方仲永,世隸耕。
仲永生五年,未嘗識書具,忽啼求之。
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並自為其名。
其詩以養父母、收族為意,傳一鄉秀才觀之。
自是指物作詩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觀者。
邑人奇之,稍稍賓客其父,或以錢幣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不使學。
余聞之也久。
明道中,從先人還家,於舅家見之,十二三矣。
令作詩,不能稱前時之聞。
又七年,還自揚州,復到舅家問焉。
曰:「泯然眾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賢於材人遠矣。
卒之為眾人,則其受於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賢也,不受之人,且為眾人;今夫不受之天,固眾人,又不受之人,得為眾人而已耶?。
今年鍾山南,隨分作園囿。
鑿池構吾廬,碧水寒可漱。
溝西雇丁壯,擔土為培塿。
扶疏三百株,蒔梀最高茂。
不求鵷鶵實,但取易成就。
中空一丈地,斬木令結構。
五楸東都來,斸以遶檐溜。
老來厭世語,深臥塞門竇。
贖魚與之游,餵鳥見如舊。
獨當邀之子,商略終宇宙。
更待春日長,黃鸝弄清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