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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賀觀察吳公擢任大參二首 其二》

吳公 〔唐代〕

牙旗又轉越江西,荏苒年光惜解攜。轉粟暫勞蕭相畫,看花猶記白公題。

雲屯大陸千倉滿,雪照長淮萬舸齊。回首石門歌嘯地,幾從明月望丹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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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賀觀察吳公擢任大參二首 其二 - 賞析

吳公

作者:吳公

吳公,名及生平世次不詳。唐末棄官隱居吳塘山。昭宗乾寧三年(896)秋,作詩1首。事跡及詩皆見《全唐詩》。

吳公其它诗文

《寶鼎現 壽制府大司馬吳公》

吳公 〔唐代〕

蚤梅初吐,香泛長至,氤氳春酒。賀亞相、含元難老,滋潤東南膏澤厚。

似瑞雪、自羚羊三峽,是處炎荒沾透。致出穴、嘉魚十里,破凍來充籩豆。

吐握公旦盡難覯。盡人賣、依戀裳繡。請西海、朝宗節鉞,欲卷牂江歸大斗。

奮武烈、與文謨千載,銅柱重標嶺右。看白雉、西屠再獻。

拜舞台門恐後。幕內多才,新樂府、鐃歌齊奏。願年年、張仲留作,堂前孝友。

請燕喜、稍聽絲肉,福共康侯受。教至道、雙曜同流,真與天地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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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從天上來 壽制附府大司馬吳公》

吳公 〔唐代〕

幾載炎方。總兩粵諸侯,師保堂堂。袞衣開府,彤矢安疆,五井星宿光芒。

笑漢時大長,逾百歲、魋結稱王。我君公,但南方虎拜,東海鷹揚。

長隨麗空雙曜,作守日黃人,出入扶桑。沐浴精華,卿雲葩爛。

更多倬彼文章。寫五臣謨訓,和騷雅,傳與旂常。養群賢,看天沖輿衛,雷雨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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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大司馬中丞連江吳公四首 其四》

吳公 〔唐代〕

開府誰如百粵雄,遠勞司馬出臨戎。詔從淝水徵安石,恩下平輿拜晉公。

清嘯每逢江月上,新詩多在射堂中。芝苓正有延年祝,握管何人解勒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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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督府吳公轉工部尚書赴留都》

吳公 〔唐代〕

仗鉞如霜節制雄,軍中新拜大司空。即看宅揆三台位,曾勒元戎百粵功。

幕府風雲懸海上,鼎門星斗護江東。主恩重有安危寄,何限蒼生望謝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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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梁五兄》

吳公 〔唐代〕

太常畫品稱絕俗,海外皆傳夏公竹。

房櫳有女十五人,蘭佩雲鬟總如玉。

夫人賢德婦中英,伯夏乃是夫人生。

尚寶當年閱諸女,獨指伯夏勞經營。

公為元娥擇佳婿,盧氏一男才敻異。

便卜良期使委禽,弱冠盧卿果登第。

拜官刑部臨斬人,斷元號躍趨其身。

大驚構疾棄結髮,始信袁公相入神。

紅顏寡婦悲秋早,苔積空閨葉堪掃。

綠窗自泣啼烏夕,青鏡那窺舞鸞曉。

嫁時生女在盧門,贅得梁賢生外孫。

才高卻遭世俗忌,移家避謗東西奔。

湖山舍館從人假,賣藥談詩無識者。

舊友空存顧相公,新親豈盡王司馬。

吾母之母吳公妻,伯娥異母還同襦。

若從夏氏論親戚,我與梁兄何所殊。

即今暫寄胥門屋,西山日映橫塘綠。

名園主人予婦翁,停橈月下來三宿。

梁兄床頭無一錢,呼兒具食雲松邊。

明燈滑幾寫香茗,長文短賦陳佳篇。

嗟哉丈夫胡太息,古來屈事誰能直。

眼前將相幾興衰,風塵莫問樊侯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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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梁話舊十絕句送左轄吳公之山西 其八》

吳公 〔唐代〕

高軒惠然來,光照寒士寓。笑揖大將軍,爭誇汲長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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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送左轄吳公十絕句 其九》

吳公 〔唐代〕

樓船濟汾河,中流渺雲霧。耐可鮮荔枝,不到桑乾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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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曲四首贈大司馬吳公 其四》

吳公 〔唐代〕

秦淮水接海門潮,北望燕山似九霄。文武東南功第一,尚方劍履賜趨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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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辰春淮南有警報元帥吳公首議築城求故址劉氏祠堂在焉傷其毀拆慨然有作》

吳公 〔唐代〕

湧泉門北湖西偏,劉公祠堂垂百年。華榱傑棟壓湖曲,老榕脩竹摩蒼煙。

羽書昨日淮南至,官司已卜城濠地。毀垣拆屋行見嗟,累歲經營旬日廢。

風亭月榭一時空,回首舊遊如夢中。更說當年樗里子,誰令卜宅近秦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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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花盛開以病旬餘不至亭上偶成二唐律 其一》

吳公 〔唐代〕

病襟傭策杖,天鏡恰開奩。青蓋迷前浦,紅妝間曲檐。

藻窺知鷺下,萍破識魚潛。會看吳公陣,宮蛙奏曉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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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伯承惠筍 其一》

吳公 〔唐代〕

錦籜離離鄉觸藩,怒雷挾雨更追奔。絕甘賴有吳公子,菌蠢貓頭不足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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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墓碑記》

吳公 〔唐代〕

  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激於義而死焉者也。至於今,郡之賢士大夫請於當道,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於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嗚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已眾矣;況草野之無聞者歟?獨五人之皦皦,何也?

  予猶記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吾社之行為士先者,為之聲義,斂貲財以送其行,哭聲震動天地。緹騎按劍而前,問:「誰為哀者?」眾不能堪,抶而仆之。是時以大中丞撫吳者為魏之私人毛一鷺,公之逮所由使也;吳之民方痛心焉,於是乘其厲聲以呵,則噪而相逐。中丞匿於溷藩以免。既而以吳民之亂請於朝,按誅五人,曰顏佩韋、楊念如、馬傑、沈揚、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

  然五人之當刑也,意氣揚揚,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談笑以死。斷頭置城上,顏色不少變。有賢士大夫發五十金,買五人之頭而函之,卒與屍合。故今之墓中全乎為五人也。

  嗟乎!大閹之亂,縉紳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幾人歟?而五人生於編伍之間,素不聞詩書之訓,激昂大義,蹈死不顧,亦曷故哉?且矯詔紛出,鈎黨之捕遍於天下,卒以吾郡之發憤一擊,不敢復有株治;大閹亦逡巡畏義,非常之謀難於猝發,待聖人之出而投繯道路,不可謂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觀之,則今之高爵顯位,一旦抵罪,或脫身以逃,不能容於遠近,而又有剪髮杜門,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賤行,視五人之死,輕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義暴於朝廷,贈諡褒美,顯榮於身後;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於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無不有過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領,以老於戶牖之下,則盡其天年,人皆得以隸使之,安能屈豪傑之流,扼腕墓道,發其志士之悲哉?故余與同社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為之記,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於社稷也。

  賢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吳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長姚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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