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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人買履》

韓非 〔先秦〕

鄭人有欲買履者,先自度其足,而置之其坐。

至之市,而忘操之。

已得履,乃曰:「吾忘持度。

」反歸取之。

及反,市罷,遂不得履。

人曰:「何不試之以足? 」曰:「寧信度,無自信也。

」。

鄭人買履 - 譯文及註釋

譯文有個想要買鞋子的鄭國人,先用尺子度量好自己腳的尺碼,然後把尺碼放在他的座位上,等到前往集市,卻忘了攜帶量好的尺碼。已經拿到鞋子,卻說:「我忘記帶量好的尺碼了。」就返回家去取量好的尺碼。等到他返回集市的時候,集市已經散了,最後鄭國人沒能買到鞋子。

有人問他說:「為什麼你不用自己的腳去試一試呢?」

他說:「我寧可相信量好的尺碼,也不相信自己的腳。」

注釋選自《韓非子·外儲說左上》。鄭:春秋時代鄭國,在現今河南省的新鄭縣。欲:將要,想要。者:(怎麼樣)的人。(定語後置)先:首先,事先。度(duó):衡量。用尺子度量的意思(動詞)而:順承連詞 意為然後置: 放,擱在。(動詞)之:代詞,它,此處指量好的尺碼。其:他的,指鄭人的。(代詞)坐:通「座」,座位。至:等到。之:到……去,前往。(動詞)操:拿、攜帶。(動詞)已:已經。(時間副詞)得:得到;拿到。履:鞋子,革履。(名詞)乃:於是(就)持:拿,在本文中同「操」。(動詞)度(dù):量好的尺碼,這裡作動詞用,即計算、測量的意思。(名詞) 之:文言代名詞,這裡指量好的尺碼。操:操持,帶上拿着的意思及:等到。反:通「返」,返回。罷:引申為散了,完結的意思,這裡指集市已經解散。遂:於是。曰:說。寧(nìng):副詞。寧可,寧願。無:虛無,沒有,這裡是不能、不可的意思。自信:相信自己。以:用。吾:我。市罷:集市散了至之市:等到前往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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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

作者:韓非

韓非子生於周赧王三十五年(約公元前281年),卒於秦王政十四年(公元前233年),韓非為韓國公子(即國君之子),漢族,戰國末期韓國人(今河南省新鄭)。師從荀子,是中國古代著名的哲學家、思想家,政論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後世稱「韓子」或「韓非子」,中國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 

韓非其它诗文

《自相矛盾 / 矛與盾》

韓非 〔先秦〕

楚人有鬻盾與矛者,譽之曰:「吾盾之堅,物莫能陷也。

」又譽其矛曰:「吾矛之利,於物無不陷也。

」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 其人弗能應也。

夫不可陷之盾與無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

《宋人酤酒》

韓非 〔先秦〕

  宋人有酤酒者,升概甚平,遇客甚謹,為酒甚美,懸幟甚高,然貯而不售,酒酸。怪其故,問其所知閭長者楊倩,倩曰:「汝狗猛邪?「曰:「狗猛,則酒何故而不售?「曰:「人畏焉。或令孺子懷錢挈壺罋而往酤,而狗迓而齕之,此酒所以酸而不售也。」夫國亦有狗。有道之士懷其術而欲以明萬乘之主,大臣為猛狗迓而齕之。此人主之所以為蔽,而有道之士所以不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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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韓非 〔先秦〕

  ○四皓名

  四皓之名,見於《法言》。《漢書·樂書》多不同,前輩嘗辨之。王元之在汝日,以詩寄畢文簡曰:"未必頸如樗里子,定應頭似夏黃公。"文簡謂綺里季夏,當為一人,黃公則別一人也。《杜詩》云:"黃、綺終辭漢。"王逸少有《尚想黃綺帖》。《陶詩》云:"黃、綺之南山。"又云:"且當從黃、綺。"《南史》,阮孝緒辭梁武之召云:"周德雖興,夷、齊不厭薇蕨;漢道方盛,黃、綺無間山林。"蓋各以首一字呼之。於是元之遂改此句,後皆以文簡為據。然漢刻四皓神坐,一曰園公,二日綺里季,三曰夏黃公,四日里先生。按《三輔舊事》云:"漢惠帝為四皓作碑。"當時所鐫,必無誤書,然則元之所用非誤也。蓋昔人論四皓,或雲園、綺,或雲綺、夏,亦未必盡舉首一字。或淵明自讀作"綺里季、夏",亦不可知。周燮曰:"追綺季之跡。"《世說》曰:"綺季,東園公,夏黃公,里先生,謂之四皓。"《姓書》有綺里先生,季,其字也。是則為夏黃公,益可信矣。

  按《風俗通紀》,楚鬻熊之後為圈。鄭穆公之子圈,其後為姓。至秦博士逃難,乃改為園。《陳留風俗記》乃圈稱所撰。蓋圈公自是秦博士。周庚以嘗居。園中,故謂之園公。《陳留志》謂圈公名秉字宣明。蔡伯喈集有圈典,魏有圈文生,皆其後也。

  古字祿與通用,故《樂書》作。鄭康成於《禮書》,皆作祿。《陳留志》則又作,唐李涪嘗辨之矣。然《史記·留侯世家》注云:"東園公姓庚,以居園中,因以為號。夏黃公姓崔名廣字少通,齊人,隱居夏里,故號夏黃公。里先生,河內人,太伯之後,姓周名術字元道。京師號曰霸上先生,一日里先生。"此又何邪?又《吳俗紀》云:"先生吳人,姓周氏。今太湖中有祿里村,頭寨,即先生逃秦聘之地。"《韓詩》:"虎有爪兮牛有角,虎可搏兮牛可觸。"蔡氏註:"角、觸,協音也。"淳化中,崔判國子監,有字學。太宗問曰:"李覺嘗言四皓中一人姓,或云:用上加一撇,或云:用上加一點,果何音?"曰:"臣聞刀下用乃榷音,兩點下用乃鹿音。用上一撇一點,俱不成字。"然角里作角里,亦非也。後漢有善叔,乃讀作覺音,何邪?

  ○作文自出機杼難

  曾子固熙寧間守濟州,作北渚亭,蓋取杜陵《宴歷下亭》詩:"東藩駐皂蓋,北渚陵清河"之句。至元祐間,晁無咎補之繼來為守,則亭已頹毀久矣。補之因重作亭,且為之記。記成,疑其步驟開闔類子固擬《峴台記》,於是易而為賦,且自序云:"或請為記,答曰:'賦,可也。'"蓋寓述作之初意雲。然所序晉、齊攻戰,三周華不注之事,雖極雄瞻,而或者乃謂與坡翁《赤壁》所賦孟德、周郎之事略同,補之豈蹈襲者哉!大抵作文欲自出機杼者極難,而古賦為尤難。惟陳言之務去,戛戛乎其難哉!雖昌黎亦以為然也。

  ○端平入洛

  端平元年甲午,史嵩之子申,開荊湖閫,遂與孟珙合韃兵夾攻蔡城,獲亡金完顏守緒殘骸以歸。乃作露布以誇耀一時,且繪八陵圖以獻,朝廷遂議遣使修奉八陵。時鄭忠定丞相當國,於是有乘時撫定中原之意。會趙葵南仲,范武仲,全子才三數公,惑於降人谷用安之說,謂非扼險無以為國,於是守河據關之議起矣。乃命武仲開閫於光、黃之間,以張聲勢,而子才合淮西之兵萬餘人赴汴。六月十二日離合肥,十八日渡壽州,二十一日抵蒙城縣。縣有二城相連,背渦為固,城中空無所有,僅存傷殘之民數十而已。沿途茂草長林,白骨相望,虻蠅撲面,杳無人蹤。二十二日至城父縣,縣中有未燒者十餘家,官舍兩、三處,城池頗高深,舊號小東京雲。二十四日入亳州,總領七人出降。城雖土築,尚堅。單州出戍軍六百餘人在內,皆出降。市井殘毀,有賣餅者云:"戍兵暴橫,亳人怨之。前日降韃,今日降宋,皆此軍也。"遂以為導,過魏真縣、城邑縣、太康縣,皆殘毀無居人。七月二日,抵東京二十里紮寨,猶有居人遺蹟,及桑棗園。初五日,整兵入城。行省李伯淵,先期以文書來降,願與谷用安、范用吉等結約。至是,乃殺所立大王崔立,率父老出迎,見兵六、七百人。荊棘遺骸,交午道路,止存民居千餘家,故宮及相國寺佛閣不動而已。

  黃河南舊有寸金堤,近為北兵所決,河水淫溢。自壽春至汴,道路水深有至腰及頸處,行役良苦,幸前無敵兵,所以能盡進至此。子才遂駐汴,以俟糧夫之集。而潁川路鈐樊辛、路分王安,亦以偏師下鄭州。二十日,趙文仲以淮東之師五萬,由泗、宿至汴,與子才之軍會焉。因謂子才曰:"我輩始謀據關守河,今已抵汴半月,不急趣洛陽、潼關何待邪?"子才以糧餉未集對,文仲益督趣之,遂檄范用吉提新招義士三千,樊辛提武安軍四千,李先提雄關軍二千,文仲亦以胡顯提雄關軍四千,共一萬三千人。命淮西帥機徐敏子為監軍,先令西上,且命楊義以廬州強勇等軍一萬五千人繼之,各給五日糧。諸軍以糧少為辭,則諭之以陸續起發。於是敏子領軍,以二十一日啟行,且令諸軍以五日糧為七日食,蓋懼餉饋或稽故也。

  至中牟縣,遂遣其客戴應龍回汴趣糧。且與諸將議,遣勇士諭洛,獨胡顯議為不合。敏子因命顯以其所部之半,以扼河陰。二十六日,遣和州寧淮軍正將張迪,以二百人潛赴洛陽。至夜,逾城大噪而入,城中寂然無應者。蓋北軍之戍洛陽者,皆空其城誘我矣。逮晚,始有民庶三百餘家登城投降。二十八日,遂入洛城。二十九日,軍食已盡,乃采蒿和面作餅而食之。是晚,有潰軍失道,奔迸而至。云:"楊義一軍,為北兵大陣衝散。今北軍已據北牢矣。"蓋楊義至洛東三十里,方散坐蓐食,忽數百步外,山椒有立黃紅傘者,眾方駭異,而伏兵突起深蒿中,義倉卒無備,遂致大潰,擁入洛水者甚眾,義僅以身免。於是在洛之師,聞而奪氣。

  八月一日,北軍已有近城下寨者,且士卒飢甚,遂殺馬而食。敏子與諸將議進止,久之,無他策,勢須回師。遂遣步軍兩項往劫東西寨,自提大軍濟洛水而陣。北軍衝突,堅勿動。初二日黎明,北軍以團牌擁進接戰,我軍分而為三,並殺四百餘人,奪團牌三百餘,至午不解。而軍士至此,四日不食矣。始議突圍而東。會范用吉下歸順人楚並者獻策曰:"若投東,則正值北軍大隊,無噍類矣。若轉南登封山,由均、許走蔡、息,則或可脫虎口耳。"事勢既急,遂從之。北軍既知我遁,縱兵尾擊,死傷者十八九。敏子中流矢,傷右胯幾殆,所乘馬死焉。徒步間行,道收潰散,得三百餘人。結陣而南,經生界團,結砦柵,轉斗而前。凡食桑葉者兩日,食梨棗者七日,乃抵浮光。樊顯、張迪死焉。

  敏子前所遣客戴應龍,自汴趣糧赴洛,至半道,逢楊義軍潰卒,知洛東喪衄之耗,遂馳還汴,白南仲、子才。二公相謂曰:"事勢如此,我輩自往可也。"帥參劉子澄,則以為無益。抵暮,下令促裝。翌日昧爽起發,眾皆以為援洛,而前旌已出東門,始知為班師焉。

  是役也,乘亡金喪亂之餘,中原ㄈ擾之際,乘機而進,直抵舊京,氣勢翕合,未為全失。所失在於主帥成功之心太急,入洛之師無援,糧道不繼,以致敗亡,此殆天意。後世以成敗論功名,遂以貪功冒進罪之,恐亦非至公之論也。此事得之當時隨軍幕府日紀,頗為詳確。近於忠信嘗編《三京本末》,與此互有同異焉。

  ○端平襄州本末

  趙忠肅公方,開閫荊襄日久,軍民知其威聲。端平甲午冬,朝廷以其子范武仲為荊湖制置大使,鎮襄陽,蓋欲其紹世勛,作藩屏也。至郡,則倚王、樊文彬、李伯淵、黃國弼數人為腹心,朝夕酣狎,了無上下之序。民訟邊備,一切廢弛。且諸將不能協濟,反自相忌嫉。而一時幕府,亦袖手坐觀成敗而已。

  乙未五月,唐州守楊亻先稟議,因言本州統制軍馬郭勝有異志。蓋楊、郭有隙非一日矣。楊之來,郭已疑之。及楊受犒歸,趙乃以檄召郭勝,於是郭之反謀始決。六月二日,趙下令以襄陽簿廳置勘院,將以勘郭勝也。先是,趙幕客蔣應符往司唐州,遂泄其謀於郭。初六日,乘楊亻先朝拜天貺節,遂閉城,率眾射死亻先於涼轎中。凡回易錢之在州者千餘萬皆掠取之。且下令曰:"百姓及忠義軍大軍之屯戍在城者,皆不殺。"即密遣人求北援。

  初七日,反報至襄陽,時制閫諸客,方命妓宴趙楷於城西檀溪,趙忽急召兩制機議事,時趙括夫瑞州人,以制干權,章清孫以襄ヘ權,始知唐州之事已泄。初八日,命忠衛都統江海領兵。初九日,先鋒行兵號二萬。又命隨州守臣全子才節制諸項捕賊軍馬,攝棗陽軍劉子澄策應,趙楷監軍。三人者,皆以西師之敗鐫責,趙欲於此立功,以為復官之地。

  七月二日,北軍至唐州、棗林,全、劉聞之遁去。先又調德安守王策援,亦不至,反俱以捷聞。全、王至襄,凡痛飲半月而回。既而探報益急,寇已半渡黃河。而王歸德安,以黃州克敵軍叛(即李藏器之軍留黃陂上者)德安境,遣人招納四千八百餘人,意欲阻撓淮西制帥楊恢,趙欣然從之。九月十日,聞王帶所納叛軍來,襄人疑其反覆不常,而末如之何。趙忽令諸門不許出一人一擔,而所置緝捕司帶行人孫山等察探,變是為非,於是襄人愈側足矣。二十三日,棗陽告急,趙復不遣援兵。自此,京西諸郡俱叛。十一月一日,北軍首領亻奔盞,至襄陽江北對壘,不戰而敗。遣李師古持書與趙,趙不啟封,焚之。十一日,北哨入南關,即追逐,斬守關趙寧以徇。十九日,北騎至襄陽城下,約六、七千人,下寨於檀溪山。二十日,戰於上閘口。余哲軍敗,喪數千人,再戰,勝之。二十一日,北軍始退。十二月,北軍自峽州回,戰於江北樊城。我師少勝,則以大捷聞。

  自十月初,下令清野,凡襄四境民居竹木無孑遺。至是,物價踴貴,諸將日飲。亡何,用散樂段得仙者佐歡,繞城躍馬,殊不介意。二月五日,始遣王帶克敵軍往均州光化軍巡邏,逗遛不進,僅至小樊,乃以收復兩郡捷聞。是日,朝廷遣鎮江都統李虎,號無敵軍,偕光州都統王福所部軍,至襄策應,而克敵軍不能自安矣,趙遂急遣王曼避之。趙出城迓虎,虎傳朝廷宣諭之命,趙涕泣謝恩。乃對虎慷慨,共十餘大觥以歸。無敵軍即宣言欲剿除克敵,云:"不因你瞞番人在此,如何我瞞四千里路來。"十四日,王回,趙令戍郢州,恃平日狎,不從,必欲入城。十六日,下令大宴,犒諸制領。於是克敵愈疑,公出怨言,襄人愈皇皇矣。有以其言密告趙內機檢者(趙之侄),宴遂中止。二十日,止宴李虎、王、王福、楊茂先、李伯淵、黃國弼、夏全於府,大醉極歡,達旦而罷。二十一日,克敵軍往南門燒紙,蓋合謀也。夜三鼓,縱火於市東竹竿巷口,及於諸處縱火發喊,搶入制府轅門,為門內軍射殺二人,復至東市劫掠,擐甲露刃,不許救撲。至二十三日火方熄。趙帥於南門城上,呼王詰問,李虎適在旁,云:"好斬。"言未脫口,而首已斷,身皆分裂矣。趙遂下令,凡背心有紅月號者,皆斬,克敵軍號也。於是刀刃亂下,死者多無辜,然叛軍未盡剿也。未時,火復自南門起,凡官民之居,一而空。漕使李伯度、教官羅叔度兩家避難東城上,亦為叛軍焚殺。二十三日,遣李伯淵往江北剿殺叛軍,未回,克敵軍遂殺其家,因乘亂劫掠民居尤酷。趙帥於是先焚其父威惠廟,遂同李虎、黃國弼、夏全及回回四人,潛出西門,失去制司印。城中久之方覺,遂皆狼狽奔逃而出矣。

  是日,江北忠衛軍亦反。趙至荊州,復遣都統江海戍荊門。有軍校獲制司印來獻,趙補以統領之職。是時叛亂相仍,趙乃嚴刑以安反側。於教場後掘地,方三丈,深二丈。以石作窗為地牢,上覆以土,下施丑械,懸梯而下,以准遣胡主之。

  大抵襄州之禍,萌於趙武仲之來,成於王招納克敵軍,激於李虎無敵軍之至。自岳武穆收復,凡一百三十年,生聚繁庶,不減昔日。城池高深,甲於西陲。一旦灰燼,禍至慘也。

  先是郡廳相對,有雅歌樓,雄麗特甚。一日,趙方坐衙,忽睹樓中妓女人物,雜還宴飲。趙怒,以為僚屬置宴,略不避忌。亟遣人覘之,則樓門扃甚嚴,凝塵滿室,識者已疑其不祥。章叔恭時為ヘ,一夕,坐中堂閱案牘,至夜分,忽若有人自後呼之曰:"快去!快去!此地不久也。"心疑之而未深信,越月而亂作。益知禍患有定數,鬼神固已先知矣。此事皆章叔恭得之目擊雲。

  ○趙氏靈璧石

  趙邦永,本姓李,李全將也。趙南仲愛其勇,納之,改姓趙氏。入洛之師,實為統軍。嘗過靈璧縣,道旁奇石林立,一峰巍然,Β秀潤。南仲立馬旁睨,撫玩久之。後數年家居,偶有以片石為獻者,南仲因詫諸客以昔年符離所見者。邦永時適在旁,聞語即退。才食頃,數百兵舁一石而來,植之庭間,儼然馬上所見也。南仲駭以為神,扣所從來,則云:"昔年相公注視之際,意謂愛此,隨命部下五百卒輦歸,而未敢獻。適聞所言,始敢以進。"南仲為之一笑。

  ○南園香山

  事有一時傳訛,而人競信之者,閱古之敗,眾惡皆歸焉。然其間率多浮誕之語,抑有乘時以醜名惡聲,以詆平日所不樂以甘心者,如犬吠村莊等事是也。姑以《四朝聞見錄》所載一事言之。謂蜀帥獻沈香山,高五丈,立之南園凌風閣下。今慶樂園,即昔之南園也。所謂香山,尚巍然立於閣前,乃枯耳,初非沉香也。推此以往,人言未可盡信也如此。余嘗戲賦絕句云:"舊事淒涼尚可尋,斷碑閒臥草深深。凌風閣下槎牙樹,當日人疑是水沈。"

  ○李泌錢若水事相類

  李泌在衡岳,有僧明瓚號懶殘。泌察其非凡,中夜潛往謁之。懶殘命坐,撥火中芋以啖之,曰:"勿多言,領取十年宰相。"(《李泌家傳》及《甘澤謠》)錢若水為舉子時,見陳希夷於華山。希夷曰:"明日當再來。"若水如期往,見一老僧與希夷擁地爐坐。僧熟視若水久之,不語,以火箸畫灰,作"做不得"三字。徐曰:"急流勇退人也。"若水辭去。後為樞密副使,年才四十致仕。老僧者,麻衣道者也。(《邵氏聞見錄》)

  又若水謁華山陳摶,曰:"目如點漆,黑白分明,當作神仙。"有紫衣老僧曰:"不然。他日但能富貴,急流中勇退人也。"(《明道雜誌》)

  又若水謁陳希夷,曰:"子神清氣一,可致神仙。"遂招白閣道者決之,乃以為不然。(《畫墁錄》)

  又法雲佛國禪師惟白,傳康節《易》學甚精熟,未嘗語人。元符辛巳,鄭達夫以大宗丞召佛國,即招達夫飲,並約妙應大師伯華同席。顧妙應曰:"如何?"妙應曰:"決作,決作。"佛國乃語達夫曰:"君異日必為相,直待蔡元長、張天覺顛沛之後,即爰立矣。"已而果然。(《鑒堂遺事》)

  以上數說,皆同而微異,豈即一事演而為數說乎?大抵近世雜說,率多剿入,不可盡信,故余表而出之。

  ○用事偶同

  歐陽公《非非堂記》曰:"是是近乎諂,非非近乎訕,不幸而過,寧訕無諂。"坡翁為劉壯輿作《是是堂》詩云:"閒燕言仁義,是非安可無;非非義之屬,是是仁之徒;非非近乎訕,是是近乎諛。"

  子由《彈呂惠卿章》云:"放,違命也,推其仁則可以托國;食子,徇君也,推其忍則至於弒君。"山谷《懷半山老人》詩云:"啜羹不如放,樂羊終愧巴西。"其意蓋指惠卿也。

  二公豈相蹈襲者邪?其用事造語,若出一轍,而不以為嫌也。然《韓非子》所載放,乃是西巴,恐一時偶誤耳。

  ○方翥

{甫}田方翥試南宮,第三場欲出納卷,有物礙其足,視之,則一卷子,止有前二篇,其文亦通暢,不解何以不終卷而棄於地也。翥筆端俊甚,以其緒餘足成之,並攜出中門,投之幕中,一時不暇記其姓名,翥既中第,亦不復省問。他年,翥為館職,偶及試闈異事,因及之。偶有客在坐,同年也,默不一語。翼日,具冠裳造方,自敘本末。言:"試日,疾不能支。吾扶拽而出,所謂試卷者,莫記所在,已絕望矣。一旦榜出,乃在選中。恍然疑姓名之偶同,幸未嘗與人言。亟入京物色之,良是,借真卷觀之,儼然有續成者,竟莫測所以。今日乃知出君之筆,君,吾恩人也。"方笑謝而已。

  按馮京知舉,張芸叟賦公生明,重疊用韻,已而為第四名,竊怪主司鹵莽。及元祐中,使金過北門,馮為留守,始修門生敬酒,適馮因言:"昔忝知舉,秘監賦重疊用韻,以論策佳,輒為改之,擢置高第,頗記憶否?"芸叟方飲,不覺酒杯覆懷,再三愧謝。與此略同。

  ○喬文惠晚景

  喬文惠行簡,嘉熙之末,自相位拜平章軍國重事,年已八秩矣,時皆以富貴長年羨之。而公晚年子孫淪喪,況味尤惡,嘗作《上樑文》云:"有園有沼,聊為卒歲之游;無子無孫,儘是他人之物。"又《乞歸田裡表》云:"少、壯、老,百年已逾八帙;祖、子、孫,三世僅存一身。"聞者憐之。

  ○趙伯美

  趙嘉慶,字伯美,素號忠直,然性頗猜忌褊躁,故所至與物多忤。淳祐庚戌,盱江峒寇猖獗,以府丞吳蒙明發知建昌軍。至則撫勞剿除,漸致安靖,朝廷獎勞之。未幾,以病丐祠,有旨轉一官,別與差遣。時伯美在後省,遂繳寢轉官之命。既而再乞祠,遂主玉局。而伯美復繳其祠,且謂:"前奏稽遲,是必賊蒙使其兄司農丞革,坐局行賕,遏截御筆之所致。以區區支壘,瑣瑣下流,輒敢倚同氣以置局於輦下,植死黨而為阱於國中。乞收回玉局之命,並從尚書省札下吳革,責戒勵狀。仰今後不得懷奸事上,徇欲欺君。如或不悛,重置典憲。"省札既下,吳農丞辨析狀云:"革弟蒙,分符罔功,以病丐祠。增秩改麾,既被繳駁,聖恩寬大,遂畀祠廩。或予或奪,惟上所命。且革濫綴班行,治事有公宇,退食有公廨,何謂置局?何謂行賕?況弟蒙始於請祠,終於得祠,初非干進,何事營求?蓋弟蒙之取怒嘉慶者,祗緣丁未歲同官京推,以女求婿,屢請不諧,遂成讎隙。求盱江僚屬之薦舉,則有書;求盱江公庫之文籍,則有目。厚貌深情,機阱莫測。況於革,尤為無辜。且所謂責勵狀者,乃州縣警吏民之文。仰惟國家待士以禮,三百年間,未聞有此典故。革粗識事體,安敢辨白。但乞將革罷斥,遠跡仇怨,實拜公朝之賜。"有旨吳革知南安軍。而伯美復上章辨證,且於繳蔡榮疏內,謂榮與革結為死黨,滋長其惡,議欲與之報復。

  後二年,伯美為湖南憲,牟氵榮叔清知衡陽。行移之間,微有牴牾。伯美遂上章劾叔清,報可稍稽,復疑為叔清鄉相謝瀆山方叔所匿,遂再疏按之,且言沈匿之弊。謝相大不能堪,遂於榻前奏陳,將承受蘇鏞斷遣,仍作勘會云:"據湖南提刑趙嘉慶,昨於奏狀稱,已按知衡州牟氵榮,久而未下,謂是相府遏奏。尋令臨安府追上承受,及通奏進銀台司等人根究,俱稱即不曾有奏投進。所有牟氵榮,既是外台已按,雖是未見按章,先合施行。"奉旨牟氵榮與祠。隨有御筆云:"趙嘉慶劾牟氵榮,初無奏牘,輒誣大臣以沈匿之事,力肆攻詆。然以在外小臣,乃敢欺罔君上,誣謗宰臣。且不顧廉恥,行賕賂吏,尚氣節者,得如是乎?國朝典故,凌蔑宰相,罪在不恕。朕不欲已甚,姑鐫一秩罷任,以為翼虛駕偽,虧國體,壞綱紀者之戒。"

  明年,謝罷相,董榘堂槐繼之。嘉慶為大蓬供職,後復有申省狀云:"重念嘉慶重遭誣罔,沮於威勢,不容分疏。但誣奏傳播萬里,而元來按發之事,未能暴白天下。承受蘇鏞,久已叛去,忽得其狀,具述前相之子,使其仆任康祖誘脅,打回元奏因依。乃是事未發以前,牟氵榮自知在郡酷虐有罪,懼為民訴,先已馳告謝修,修遂令任康祖誘脅蘇鏞,遇有嘉慶章奏,須先袖呈相府。先奏實被謝修分付以水濕打回。第二奏既到,謝修自知敗露,卻將蘇鏞送獄,妄令供析。欲乞敷奏施行,俾元來屈抑,稍得暴白於四方。"得旨與改正理選月日。

  是歲冬,察官朱應元劾伯美:"向者,持節湖南,不理民訟,惟理贓錢。不問虛實之有無,但責郡吏之代納。兜攬民訟,交通關節,為郡將所持,遂生怨隙。"遂用此罷去。

  ○二蘇議禮

  《禮》家如聚訟,雖兄弟亦不容苟同。其大者,無如天地之祭分合一議。自昔諸儒之論,不知其幾,今姑摭二蘇之議言之。東坡則據《周頌·昊天有成命·序》云:"郊祀天地也。"以為此乃合祭天地之明文。潁濱乃據《周禮》為說,謂冬至祀天於圓丘,夏至祀地於方澤。其後朝廷迄從坡說,合祭以至於今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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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春秋》

韓非 〔先秦〕

  《春秋》之法,韓文公「謹嚴」二字盡之。學《春秋》之法,呂成公「切近」二字盡之。

  《詩》亡然後《春秋》作。《詩》、《春秋》相表里,《詩》之所刺,《春秋》之所貶也。《小雅》盡廢,有宣王焉,《春秋》可以無作也。《王風》不復《雅》,君子絕望於平王矣。然《雅》亡而《風》未亡,清議蓋凜凜焉。《擊鼓》之詩,以從孫子仲為怨,則亂賊之黨猶未盛也。《無衣》之詩,待天子之命然後安,則篡奪之惡猶有懼也。更齊、宋、晉、秦之伯,未嘗無《詩》,禮義之維持人心如此。魯有《頌》而周益衰,變風終於陳靈而《詩》遂亡。夏南之亂,諸侯不討而楚討之,中國為無人矣。《春秋》所為作與。

  春王正月,程氏《傳》曰:「周正月,非春也,假天時以立義耳。」胡氏《傳》曰:「以夏時冠月,垂法後世。以周正紀事,示無其位,不敢自專。」朱文公謂:以《書》考之,凡書月皆不著時,疑古史記事例如此。至孔子作《春秋》,然後以天時加王月,以明上奉天時,下正王朔之義。而加春於建子之月,則行夏時之意亦在其中。以程子「假天時以立義」考之,則是夫子作《春秋》時,特加此四字以系年,見行夏時之意。如胡氏之說,則周亦未嘗改月,而夫子特以夏正建寅之月為歲首,月下所書之事,是周正建子月事。自是之後,月與事常差兩月,恐聖人製作,不如是錯亂無章也。劉質夫說,似亦以「春」字為夫子所加,但《魯史》謂之《春秋》,似元有此字。石林葉氏考《左傳》「祭足取麥,谷鄧來朝」,以為《經》、《傳》所記,有例差兩月者,是《經》用周正,而《傳》取國史。有自用夏正者,失於更改也。陳氏《後傳》曰:「以夏時冠周月,則《魯史》也。夫子修《春秋》,每孟月書時,以見《魯史》每正月書王以存周正,蓋尊周而罪魯也。」張氏《集傳》曰:「周官布治,言正月之吉,此周正也,而以夏正為正歲。《詩·七月》言月,皆夏時,而以周正為一之日。可見兼存之法。」沙隨程氏曰:「周正之春,包子、丑、寅月。呂成公《講義》,於春字略焉,蓋闕疑之意。」

  胡文定《春秋傳》曰:「元,即仁也。仁,人心也。」龜山謂:其說似太支離,恐改元初無此意。東萊《集解》亦不取。

  隱元年有正月,後十年皆無正月。陸淳曰:「元年有正,言隱當立而不行即位之禮。十年無正,譏隱合居其位而不正以貽禍。」

  《春秋》書「侵」者才五十八,而書「伐」者至於二百一十三。蘇氏謂:三《傳》侵伐之例,非正也。有隙曰「侵」,有辭曰「伐」。愚謂:《孟子》曰:「春秋無義戰。」非皆有辭而伐也。

  《金石錄》:《鼎銘》有云:「王格大室即立。」按:古器物銘,凡言「即立」,或言「立中庭」,皆當讀為「位」,蓋古字假借。其說見鄭氏注《儀禮》。秦泰山刻石猶如此。愚按:《周禮·小宗伯》「掌建國之神位」,故書「位」作「立」,鄭司農云:「立讀為位。古者立、位同字。古文《春秋經》『公即位』為『公即立』。」蓋古字通用。《詛楚文》「變輸盟刺」,即「渝」字,朱文公引以證《公》、《谷》「鄭人來輸平」即《左氏》「渝平」也。胡文定謂以物求平,恐不然。

  《史記·孔子世家》:文辭有可與人共者,至於為《春秋》,筆則筆,削則削,子夏之徒不能贊一辭。曹子建《與楊德祖書》:昔尼父之文辭,與人通流。至於制《春秋》,游、夏之徒乃不能措一辭。李善注引《史記》曰:「子游、子夏之徒,不能贊一辭。」今本無「子游」二字。

  《公羊疏》:案閔因敘云:「昔孔子制《春秋》之義,使子夏等十四人,求《周史記》,得百二十國寶書。」今《經》止有五十餘國。通戎夷宿潞之屬,僅有六十。莊七年《傳》云:「不修《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復』;君子修之,曰『星霣如雨』。」何氏曰:「不修《春秋》,謂『史記』也。古者謂『史記』為『春秋』。」劉原父謂:何休以不修「春秋百二十國寶書」、「三禮春秋」。朱文公謂:二書不傳,不得深探聖人筆削之意。

  王介甫《答韓求仁問春秋》曰:「此《經》比他《經》尤難,蓋三《傳》不足信也。」尹和靜云:「介甫不解《春秋》,以其難之也。廢《春秋》,非其意。」朱文公亦曰:「《春秋》義例,時亦窺其一二大者,而終不能自信於心,故未嘗敢措一辭。」

  鶴山曰:「《春秋》由懼而作,書成而亂賊懼。亂賊蓋陷溺之深者,而猶懼焉,則人性固不相遠也。」其說本於呂成公《講義》。

  書尹氏卒,此尹氏立王子朝之始也。書齊崔氏出奔衛,此崔杼弒其君之始也。比事觀之,履霜堅冰之戒明矣。聖人絕惡於未萌,必謹其微。

  薛士龍《春秋旨要序》謂:先王之制,諸侯無史,天子有外史,掌四方之志,而職於周之太史。隱之時,始更《魯歷》而為《魯史》。諸侯之有史,其周之衰乎!《費誓》、《秦誓》列於《周書》,《甘棠》、《韓奕》編之《南》、《雅》,烏在諸侯之有史也。晉乘始於殤叔,秦史作於文公。王室之微,諸侯之力政焉爾。止齋《後傳》因之。朱文公以為:諸侯若無史,外史何所稽考而為史?古人生子,則閭史書之。閭尚有史,況一國乎!愚謂:《酒誥》曰「矧太史友、內史友」,則諸侯有史矣。

  《春秋》日食三十六,有甲乙者三十四,歷家推驗精者,不過二十六,有日朔者二十六,以《周曆》考之,朔日失二十五,《魯歷》校之,又失十三。唐一行得二十七。朔差者半。本朝衛朴得三十五,獨莊十八年三月,古今算不入食法。

  漢日食五十三,後漢七十二,唐九十三。《曆法》:一百七十三日有餘一交會。然《春秋》隱元年至哀二十七年,凡三千一百五十四月,唯三十七食,是雖交而不食也。襄二十一年九月、十月,二十四年七月、八月,頻食,是頻交而食也。漢高帝三年十月、十一月亦頻食。

  西疇崔氏曰:「《春秋》桓四年、七年無秋冬,定十四年無冬,桓十七年書夏五而闕其月,莊二十二年書夏五月而闕其事,僖二十八年書壬申而不系之月,桓十年書五月而不系之夏,昭十二年書十二月而不系之冬。郭公、仲孫忌與凡日食而不系朔與日者,皆闕也。

  《孟子題辭》仲尼有云:「我欲托之空言,不如載之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太史公自序》聞之董生曰:「子曰:『我欲載之空言,不如見之行事之深切著明也。』」《正義》云:「此《春秋緯》文。」愚謂:緯書起哀、平間,董生時未有之,蓋為緯書者述此語耳。

  公矢魚於棠,朱文公曰:「據《傳》曰『則君不射』,是以弓矢射之,如漢武親射蛟江中之類。按《淮南·時則訓》『季冬,命漁師始漁,天子親往射魚』,則《左氏》陳魚之說非矣。」

  《春秋》,正月書王者九十二,二月書王者二十有三,三月書王者一十九。元年,不以有事無事,皆書王。何休謂:二月、三月,皆有王者,以存二王之後。二月,殷之正月。三月,夏之正月。先儒以為妄。

  紀侯大去其國,陳齊之謂:聖人蓋生名之。大,名也。若漢欒大是也。愚按:以「大」為紀侯之名,本劉質夫說。

  魯哀公問仲尼曰:「《春秋》之記曰:『冬十二月,霣霜不殺菽。』何為記此?」仲尼對曰:「此言可以殺而不殺也。夫宜殺而不殺,桃李冬實。天失道,草木猶犯干之,而況於人君乎!」此《韓非》書所載也。以《魯論》「焉用殺」之言觀之,恐非夫子之言也。法家者流,托聖言以文其峭刻耳。胡文定公《春秋傳》取之,未詳其意。

  沙隨《春秋例目》云:「有蜮,或考隸古《春秋》作有蟘。《爾雅》:食葉蟘,音特。」《爾雅》:蜚,蠦蜰。郭璞註:蜰,即負盤臭蟲。劉歆曰「負蠜」,誤矣。江休復《雜誌》:唐彥猷有舊本《山海經》,說「蜚處淵則涸,行木則枯」,疑《春秋》所書即此物。若是「負蠜」,不當雲有,謂之多可也。

  郎顗謂:魯僖遭旱,修政自敕,時雨自降。然《春秋》於僖公初書雨,已而書雩,已而書大旱,公之德衰矣。

  名不可不謹也。《春秋》或名以勸善,或名以懲惡,袞鉞一時,薰蕕千載。東漢豪傑恥不得豫黨錮,慕其流芳也。我朝鐫工之微,不肯附名黨碑,懼其播惡也。名教立而榮辱公,其轉移風俗之機乎!

  公如京師,非禮也。晉、楚可以言如,京師不可以言如,於是朝覲之禮廢矣。

  仲子之賵,宰書其名;成風之賵,王不書天。正三綱也。《公羊氏》乃有「母以子貴」之說,謂之知《春秋》之義可乎?漢章帝不以尊號加於賈貴人,晉明帝不以尊號加於荀豫章君,猶近古也。

  齊侯、衛侯胥命於蒲,《荀子》曰:「《春秋》善胥命。」程子、胡文定皆善之。劉原父以為自相命,非正也。止齋亦以為相推長也。於是齊僖稱小伯,黎之臣子亦以方伯責衛宣。愚謂:齊、衛胥命,此霸者之始。其末也,齊、魏會於徐州以相王。霜凝冰堅,其來漸矣。

  書郊九,皆卜不吉。失時、牛災,則書之。書大雩二十一,皆在午、未、申之月。建巳之雩,常事不書。

  三書蒐於昭公之時,兵權在大夫。再書蒐於定公之時,兵權在陪臣。

  定公六月即位,而於春夏書元年。《正義》謂:漢、魏以來,雖於秋冬改元,史於春夏即以元年冠之,因於古也。《通鑑》漢建安二十五年之初,漢尚未亡,即以為魏黃初元年,朱文公謂:奪漢太速,與魏太遽,非《春秋》存陳之意。

  《春秋》三書「孛」,而昭十七年:有星孛於大辰,申須曰:「彗,所以除舊布新也。」《史記·天官書》劉更生封事云:「《春秋》彗星三見。」則彗、孛一也。《晏子春秋》:齊景公睹彗星,使伯常騫禳之。晏子曰:「孛又將出,彗星之出,庸何懼乎?」則孛之為變,甚於彗矣。齊有彗星,見於《傳》而《經》不書。

  星孛東方,在于越入吳之後;彗見西方,在衛鞅入秦之前。天之示人著矣。

  齊桓之將興也,恆星不見,星隕如雨;晉文之將興也,沙鹿崩。自是諸侯無王矣。晉三大夫之命為侯也,九鼎震。自是大夫無君矣。人事之感,天地為之變動,故董子曰:「天人相與之際,甚可畏也。」

  晉自武、獻以來,以詐力強其國,故《傳》曰:「晉人虎狼也。」「晉人無信。」「晉所以霸,師武臣力也。」《春秋》書「晉人納捷菑於邾,弗克納。」「晉士瞃帥師侵齊,至榖,聞齊侯卒乃還。」此《孟子》所謂彼善於此者,君子與之,義理之在人心,不可泯也。《剝》之上九,一陽尚存。《春秋》之作,見人心之猶可正也。

  列國之變,極於吳、越。通吳以疲楚者,晉也。通越以撓吳者,楚也。《春秋》於是終焉。唐以南詔攻吐蕃,而唐之亡以南詔。本朝以女真滅契丹,而中原之亡以女真。女真之將亡也,吾國又不監宣和,而用夾攻之策。不知《春秋》之義也。

  邢有狄難,已遷於夷儀,三國之師城邢。俾反其國都,故列三國稱師,以著其功。淮夷病杞,方伯不能斥逐蠻夷,使杞人安其都邑,乃城緣陵使遷,故書諸侯而不列序。狄入衛,逾年,齊侯方城楚丘以處文公,故但書城楚丘而不著其城之者。書愈略者,功愈降也。沙隨程氏雲。

  齊桓之霸,自盟於幽,至會於淮,凡十有二會,而孔子稱九合諸侯。劉氏《意林》曰:「始於幽,終於淮,合者九。」崔氏曰:「道其不以兵車而已。莊十六年,九國盟於幽。二十七年,五國又盟於幽。僖元年,六國會於檉。二年,四國盟於貫。五年,八國會王世子於首止。七年,五國盟於寧母。八年,王人與七國會於洮。九年,宰周公與七國會於葵丘。十三年,七國會於咸。凡九合諸侯也。牡丘之盟,陽榖之會,淮之會,蓋有兵車矣。」胡氏《通旨》曰:「桓公霸四十二年,會盟凡二十有一,獨稱九合,舉衣裳之會爾。」《穀梁傳》衣裳之會十有一,《論語疏》謂:不取北杏及陽榖為九。《史記》兵車之會三,乘車之會六。其說不同。朱文公謂:九,《春秋傳》作「糾」,展喜犒師之詞云爾。李氏韶《世紀》云:「桓公會不邇三川,盟不加王人;文公會畿內,盟子虎矣。桓公寧不得鄭,不納子華,懼其獎臣抑君;文公則為元咺執衛侯矣。此夫子所以有正譎之辨。」

  《春秋繁露》曰:「《春秋》甚幽而明,無傳而著。」又曰:「《易》無達吉,《詩》無達詁,《春秋》無達例。」陸農師稱之。又曰:「不由其道而勝,不如由其道而敗。」攻媿謂:真得夫子心法。

  董仲舒《春秋決獄》,其書今不傳,《太平御覽》載二事。其一引《春秋》許止進藥,其一引夫人歸於齊。《通典》載一事,引《春秋》之義,父為子隱。應劭謂:仲舒作《春秋決獄》二百三十二事,《隋、唐志》:十卷。今僅見三事而已。御史中丞眾議薛況之罪,孔季彥斷梁人之獄,皆以《春秋》合於《經》誼。終軍之詰徐偃,則論正而心刻矣。呂步舒使治淮南獄,窮驗其事,蓋仲舒弟子不知其師書者也。公孫弘以《春秋》之義繩臣下,張湯請博士弟子治《尚書》、《春秋》,補廷尉史。是以《春秋》為司空城旦書也。胡文定公曰:「《春秋》立法謹嚴,而宅心忠恕。」斯言足以正漢儒之失。《鹽鐵論》文學曰:「呂步舒弄口而見戮。」

  劉原父深於《春秋》,然議郭后祔廟,引《春秋》「禘於太廟,用致夫人」,致者不宜致也,且古者不二嫡,當許其號而不許其禮。張洞非之曰:「按《左氏》,哀姜之惡,所不忍道,而二《傳》有非嫡之辭。敞議非是。」然則稽經議禮,難矣哉!

  桓以許田賂鄭,宣以濟西田賂齊,身為不義而以賂免。取宋郜鼎,納莒仆寶玉,人慾橫流,天理滅矣。末流之敝,貨范鞅而昭公不入矣。竊寶弓而盜臣肆行矣。受女樂而孔子遂去矣。三叛人以邑來,知利而不知義矣。《孟子》是以有「不奪不饜」之戒。

  公如京師者一,朝王所者二,卿大夫如京師者五,其簡如是,而朝聘於大國,史不絕書。尊卑之分不明,強弱之力是視。記《禮》者以魯為有道之國,道焉在哉?

  衛人立晉,不稱公子者,宣公淫亂,此狄入衛之兆也。居中國,去人倫,變華而狄,以滅其國。東徙渡河,終不復還舊封。《詩》以《鶉之奔奔》在《定之方中》之前,其戒深矣。故於晉始立名之。

  書狄入衛,書楚子入陳,不忍諸夏見滅於夷狄,故稱「入」焉。書吳入郢,楚昭出奔,猶有君也;申包胥求救,猶有臣也,故不言楚。書于越入吳,國無人焉,如升虛邑,故言吳。

  禮樂自天子出,而獻六羽焉;非天子不制度,而稅畝焉,故皆書曰「初」。《史記·表》於秦書「初立西畤」、「初租禾」、「初為賦」,取法乎《春秋》。

  陳同甫《春秋屬辭》:公會戎於潛,公及戎盟於唐,曰:「聖人不與戎狄共中國,故中國不與戎狄共禮文。」齊侯使其弟年來聘,鄭伯使其弟語來盟,曰:「諸侯以國事為家事,聖人以國事為王事。」鄭世子忽復歸於鄭,許叔入於許,曰:「不能大復國於諸侯,則力不足以君國;不能公復國於諸侯,則義不足以有國。」公如齊納幣,大夫宗婦覿用幣,曰:「父子之大義,不以夫婦而遂廢;夫婦之常禮,不以強弱而有加。」鄭伯逃歸不盟,鄭伯乞盟,曰:「去就不裁於大義,則舉動無異於匹夫。」宋公會於盂,戰於泓,曰:「與夷狄共中國者,必不能與夷狄爭中國。」盟於翟泉,晉人、秦人圍鄭,曰:「銳於合諸侯者,必有時而惰;工於假大義者,必有時而拙。」狄圍衛,衛遷於帝丘;衛人侵狄,衛人及狄盟,曰:「避夷狄之兵,以見小國之無策;要夷狄之好,以見中國之無霸。」遂城虎牢,戍鄭虎牢,曰:「公其險於天下,所以大霸者制敵之策;歸其險於一國,所以成霸者服叛之功。」城杞,城成周,曰:「大夫之於諸侯不自嫌,則列國之於王室何以辨?」其發明《經》旨,簡而當。

  《晉語》司馬侯曰:「羊舌肸習於《春秋》。」《楚語》申叔時曰:「教之《春秋》。」皆在孔子前,所謂《乘》、《檮杌》也。魯之《春秋》,韓起所見,《公羊傳》所云:「不修《春秋》也。」

  康節邵子學於李挺之,先視以陸淳《春秋》,欲以表儀《五經》。既可語《五經》大旨,則授《易》終焉。此學自《春秋》而始也。橫渠張子謂:非理明義精,殆未可學。朱子謂:《春秋》乃學者最後事。此學至《春秋》而終也。

  孫明復《春秋總論》曰:「《周禮》九命作伯,得專征諸侯。孟子所謂五霸者伯也。」李泰伯常語司馬公《迂書》,皆用此說。《通鑑》謂王霸無異道,先儒非之。愚按:五伯,見《左傳》成二年,杜氏注云:「夏伯昆吾、商伯大彭、豕韋、周伯齊桓、晉文。」以霸為伯可也,而非孟子則過矣。邵子於五霸,取秦穆、晉文、齊桓、楚莊。

  錫桓公命,葬成風,王不書天。桓四年、七年,去秋冬二時,此天法也。不書即位,名天子之宰,貶諸侯,討大夫,此王法也。孟子謂天子之事,邵子謂盡性之書,胡文定謂傳心之要典也。

  明天理,正人倫,莫深切於《春秋》。三忠臣書及,而為義者勸焉;三叛人書名,而不義者懼焉。書克段、許止而孝悌行矣,書仲子、成風而綱常立矣,書郜鼎、衛寶而義利辨矣,書遇於清、會於稷而亂賊之黨沮矣。

  宣之於仲遂,定之於意如,以私勞忘大誼,不若叔孫昭子遠矣。晉文公以定襄王而請隧,王弗許曰:「班先王之大物,以賞私德。」又曰:「余敢以私勞變前之大章?」真文忠《文章正宗》以此篇為首,其有感於寶慶之臣乎?懍懍焉《春秋》之法也。

  「晉陽以叛」書,聖筆嚴矣,《公羊氏》乃謂逐君側之惡,《穀梁》亦云:「以地正國。」漢之亂賊,晉之強臣,唐之悍將,假此名以稱亂,甚於《詩》、《禮》發冢者也。

  平王之遷,戎為之也;襄王之出,狄為之也。《春秋》之筆,戎為先,狄次之。其末也,淮夷列諸侯之會,天下之變極矣。

  《春秋》以道名分,其特書皆三綱之大者:曰成宋亂,以宋督弗討,而貨賂是取也;曰宋災故,以蔡般弗討,而細故是恤也;曰用致夫人,以嫡妾無辨,而宗廟之禮亂也;曰大夫盟,以君弱臣強,而福威之柄移也。吁,其嚴乎!

  沈既濟書中宗曰:「帝在房陵。」孫之翰、范淳夫用其例,《春秋》「公在乾侯」之比也。沙隨程氏謂:三子不以敬王之例書居,而引諸侯之在他國者,其考《春秋》而未熟者歟。朱文公詩,以為范太史受說伊川,然既濟之議,乃其始也。

  大雩,大閱,大蒐,肆大眚,凡以「大」言者,天子之禮也。書魯之僭,《月令》曰:「大雩帝。」天子雩上帝,諸侯雩山川。《經》書「大雩」二十有一,非禮也。賈逵云:「言大,別山川之雩。」諸侯雩上帝,於是季氏旅泰山矣。

  湨梁之盟,大夫無君;申之會,諸侯皆狄。春秋之大變也。有雞澤之盟,而後有湨梁之盟;有宋之盟,而後有申之會。君臣、夷夏之分,謹其微而已。

  諸侯之主盟,自齊桓始也。北杏、鄄之會,魯不至,及幽之盟而始會焉,則魯不亟於從霸也。夷狄之主盟,自楚靈始也。申之會,魯不至,及薳啟強之召,而後如楚焉,則魯不亟於從狄也。故曰:「魯一變,至於道。」

  幽王之尹氏,不能世吉甫之賢,而秉國不平,西周所以夷於列國也。景王之尹氏,又世太師之惡,而私立子朝,東周所以降於戰國也。

  魯,秉禮之國也,大夫不止僭諸侯而旅泰山,以《雍》徹僭天子矣。陪臣不止僭大夫而竊寶弓,祀先公,僭諸侯矣。

  左氏傳

  三《傳》皆有得於《經》而有失焉。《左氏》善於《禮》,《公羊》善於讖,《穀梁》善於《經》,鄭康成之言也。《左氏》艷而富,其失也巫;《穀梁》清而婉,其失也短;《公羊》辯而裁,其失也俗,范武子之言也。《左氏》之義有三長,二《傳》之義有五短,劉知幾之言也。《左氏》拘於赴告,《公羊》牽於讖緯,《穀梁》窘於日月,劉原父之言也。《左氏》失之淺,《公羊》失之險,《穀梁》失之迂,崔伯直之言也。《左氏》之失專而縱,《公羊》之失雜而拘,《穀梁》不縱不拘而失之隨,晁以道之言也。事莫備於《左氏》,例莫明於《公羊》,義莫精於《穀梁》;或失之誣,或失之亂,或失之鑿,胡文定之言也。《左氏》傳事不傳義,是以詳於史而事未必實;《公羊》、《穀梁》傳義不傳事,是以詳於《經》而義未必當,葉少蘊之言也。《左氏》史學,事詳而理差;《公》、《谷》經學,理精而事誤,朱文公之言也。學者取其長,舍其短,庶乎得聖人之心矣!啖趙以後,憑私臆決,甚而閣束三《傳》,是猶入室而不由戶也。

  呂成公謂:《左氏》有三病:周、鄭交質,不明君臣之義,一也;以人事傅會災祥,二也;記管、晏之事則善,說聖人之事則陋,三也。王介甫疑《左氏》為六國時人者十一事。介甫《左氏解》一卷。其序謂:為《春秋》學餘二十年。《館閣書目》以為依託。

  漢武帝好《公羊》,宣帝善《穀梁》,皆立學官。《左氏》嘗立而復廢。賈逵以為明劉氏之為堯後,始得立。不以學之是非,而以時之好惡,末哉!漢儒之言《經》也。

  「八世之後,莫之與京」,其田氏篡齊之後之言乎?「公侯子孫,必復其始」,其三卿分晉之後之言乎?「其處者為劉氏」,其漢儒欲立《左氏》者所附益乎?皆非《左氏》之舊也。新都之篡,以沙麓崩為祥;釋氏之熾,以恆星不見為證。蓋有作俑者矣。

  《正義》云:「和帝元興十一年,鄭興父子奏上《左氏》,始得立學,遂行於世。至章帝時,賈逵上《春秋大義》四十條。」愚嘗考和帝元興止一年,安得有十一年?一誤也。鄭興子眾終於章帝建初八年,不及和帝時,二誤也。章帝之子為和帝,先後失序,三誤也。《釋文序錄》亦云「元興十一年」,皆非也。

  「優而柔之,使自求之」,《大戴禮》孔子之言也。東方曼倩、杜元凱皆用之。

  老泉《諡論》云:「婦人有諡,自周景王穆後始。」愚按:魯惠公聲子,已有諡,在春秋之初。

  眾仲對羽數,服、杜之說不同。服虔云:「天子八八,至士二八。」則每佾八人。杜預云:「天子六十四人,至士四人。」則人數如其佾數。宋太常傅隆以杜注為非,謂:八音克諧,然後成樂,故必以八人為列。降殺以兩,減其二列爾。預以為一列又減二人,至士止餘四人,豈復成樂?劉原父謂:士無舞,特牲、少牢皆士禮,無用樂舞之儀。

  石碏曰:「陳桓公方有寵於王。」《公羊傳》公子翬曰:「吾為子口隱矣。」《荀子》周公曰:「成王之為叔父。」《穆天子傳》亦云:「穆滿。」皆生而稱諡,紀事之失也。

  富辰言:周公封建親戚,凡二十六國。成鱄言:武王兄弟之國十有五人,姬姓之國四十人。《史記》云:「文、武、成、康所封數百,而同姓五十五。」與此同。《荀子》謂:周公立七十一國,姬姓獨居五十三人。《漢表》謂:周封國八百,同姓五十有餘。後漢章和元年詔,謂:周之爵封千有八百,姬姓居半。當以成皔之言為正。皇甫謐亦云:「武王伐紂之年,夏四月乙卯,祀於周廟,將率之士皆封,諸侯國四百人,兄弟之國十五人,同姓之國四十人。」

  宋人請猛獲於衛,衛人慾勿與,石祁子曰:「天下之惡一也。」名臣之言,可訓萬世。蓋祁子之學識,見於不沐浴佩玉之時。衛多君子,淵源有自來矣。

  原繁曰:「臣無二心,天之制也。」此天下名言,萬世為臣之大法。《西山讀書記》取之,《博議》貶繁,恐未為篤論。

  鄭伯謂燭之武曰:「若鄭亡,子亦有不利焉。」觀《魏受禪碑》、《唐六臣傳》,利菑而樂亡者有矣。

  君之於民亦曰忠,季梁云:「上思利民,忠也。」子之於親亦曰慈,《內則》云:「慈以旨甘。」聖賢言忠,不顓於事君,為人謀必忠,於朋友必忠告,事親必忠養。以善教人,以利及民,無適非忠也。

  《素問》:立端於始,表正於中,推余於終,而天度畢矣。註:謂立首氣於初節之日,示斗建於月半之辰,退餘閏於相望之後。此可以發明《左氏》正時之義。《通鑑外紀目錄》云:「杜預《長曆》,既違五歲再閏,又非歸餘於終。但據《春秋》經傳,考日辰朔晦。前後甲子不合,則置一閏,非歷也。」《春秋分記》云:「《長曆》於隱元年正月朔則辛巳,二年則乙亥。諸歷之正皆建子,而預之正獨建丑焉。日有不在其月,則改易閏余,強以求合。故閏月相距,近則十餘月,遠或七十餘月。」劉羲叟起漢元以來為《長曆》,《通鑑目錄》用之。

  王貳於虢,王叛王孫蘇。曰「貳」,曰「叛」,於君臣之義失矣,不可以訓。《通鑑》書燕叛齊,而《大事記》非之;書蜀漢寇魏,而《綱目》非之;書晉寇梁,而《讀史管見》非之。況天子之於臣乎!

  晉假道於虞,曰:「冀為不道,入自顛軨,伐鄍三門。」杜氏以冀亭為冀國。嘗考之《東漢·西羌傳》渭首有冀戎,《史記》云:「秦武公伐而縣之。」漢天水郡之冀縣也。入顛軨者,蓋冀戎。前此虢公敗犬戎於渭汭,蓋亦渭首之戎。但秦之縣冀,在晉假道於虞之前,蓋其餘種也。晉自有冀邑。冀缺為卿,復與之冀。

  子犯曰:「民未知禮,未生其共。」「生」之一字,與《樂記》「易直子諒之心,油然生矣」、《孟子》「樂則生矣」之「生」同。溫公省試《民受天地之中以生論》,以「生」為「活」,其說以為民受天地之中,則能活也。朱文公謂此說好。

  楚箴曰:「民生在勤。」生,如「生於憂患」之「生」,蓋心生生不窮。勤則生矣,生則烏可已也;怠焉則放,放則死矣。故公父文伯之母曰:「民勞則思,思則善心生。」

  古者以德為才,十六才子是也。如狄之酆舒,晉之知伯,齊之盆成括,以才稱者,古所謂不才子也。

  禹,鯀之子也。史克於鯀曰:「世濟其凶。」而於禹曰:「世濟其美。」論其世,則鯀非美也。於此見立言之難。

  貴而能貧,張文節、司馬公有焉。能賤而有恥,劉道原、陳無己有焉。

  楚有夏州,以夏變夷。衛有戎州,以夷變夏。

  《管子·大匡篇》管仲曰:「君會其君臣父子,則可以加政矣。」公曰:「會之道奈何?」曰:「諸侯無專立妾以為妻,毋專殺大臣,無國勞,毋專予祿士庶人,毋專棄妻,毋曲隄,毋貯粟,無禁材。行此卒歲,則始可以罰矣。君乃布之於諸侯,諸侯許諾,受而行之。」《孟子》所謂「五禁」,略見於此。呂成公曰:「如內政之類,桓公於五命之戒,亦未免有所犯,故《左氏》隱而不書,使後世不知桓公躬言之而躬自蹈之也。」《說苑》:晉文公合諸侯而盟曰:「無以美妾疑妻,無以聲樂妨政,無以姦情害公,無以貨利示下。」亦五禁之意,傳記不載。

  趙衰以壺餐從徑,餒而弗食,故使處原。《韓非子》曰:「晉文公出亡,箕鄭挈壺餐而從。迷而失道,與公相失,餓而不敢食。及文公反國,曰:『輕忍飢餒之患,而必全壺餐,是將不以原叛。』乃舉以為原令。」此即趙衰事也。

  杜預解《傳》云:「諸侯諒闇,國事皆用吉禮。」議太子服云:「高宗無服喪之文,唯稱不言而已。」飾經舞禮,不可以訓。

  伯宗伐潞,曰:「後之人,或者將敬奉德義,以事神人,而申固其命,若之何待之?」樂毅伐齊曰:「待彼悔前之非,改過恤下而撫其民,則難慮也。」羊祜伐吳曰:「若更立令主,雖有百萬之眾,長江未可窺也。」此皆兵家權謀,惟恐人之遷善,豈所謂以善養人者哉!

  西陸朝覿,其說有三:服氏謂春分奎晨見東方,杜氏謂三月奎朝見,鄭氏謂四月昴朝見。《爾雅》:西陸,昴也。劉炫云:「鄭為近之。」《詩》三星在天,其說有二:毛氏以為參,十月始見;鄭氏以為心,三月見東方。朱文公從鄭說。

  季氏有嘉樹,韓宣子譽之。服虔云:「譽,游也。宣子游其樹下。夏諺曰:『一游一譽,為諸侯度。』」《孟子注》引范宣子豫焉。範字誤。

  宋伯姬,先儒謂婦人之伯夷。《左氏》謂女而不婦,非也。陸淳又以為非可繼可傳之道。胡文定譏之,謂以此卜其貪生惜死,不知命矣。愚謂:淳黨叔文而不羞,由其不知命也。

  衛侯賜北宮喜諡曰「貞子」,賜析朱鉏諡曰「成子」,是人臣生而諡也。魏明帝,有司奏帝製作興治,為「魏烈祖」,是人君生而諡也。

  蔡墨曰:「國有豢龍氏,有御龍氏。」後漢有侍御史擾龍宗,豈其苗裔歟?

  甯殖愧諸侯之策,賈充憂諡傳,其惡不可掩也,是以知可欲之謂善。

  《左氏》曰:「先二子鳴。」《莊子》曰:「子以堅白鳴。」昌黎《送東野序》言「鳴」字,本於此。

  人生求富,而子文逃之;富人之所欲,而晏子弗受。庶幾乎無欲矣!

  僑不以防怨為善,而怨自弭,故僑與鄭俱昌;斯以分過為忠,而過益彰,故斯與秦俱亡。

  韓非曰:「宋君失刑,而子罕用之,故宋君見劫。」李斯曰:「司城子罕相宋,身行刑罰,以威行之,期年遂劫其君。」愚按:襄九年,宋樂喜為司城以為政,即子罕也。《左氏》載其言行,《檀弓》亦稱之賢大夫也。《宋世家》無子罕劫君之事,非、斯乃與田常並言,不亦誣乎!《戰國策》謂:忠臣令誹在己,譽在上。宋君奪民時以為台而民非之。子罕釋相為司空,民非子罕而善其君。此即《左氏》分謗之事。司城,宋之司空也。宋無兩子罕,則非、斯之言妄矣。《史記》鄒陽曰:「宋信子罕之計而囚墨翟。」《漢書》作「子冉」,文穎註:以「子冉」為「子罕」,皆所未詳。

  臧文仲廢六關,《家語》云:「置六關。」註:謂文仲置關以稅行者,故為不仁。

  氣、志有交勝之理,治、亂有可易之道,故君相不可以言命。多福自我求,哲命自我貽,故聖賢可以言天。天者,理而已。以萇叔為違天,是人臣不當扶顛持危也;以楚克有陳為天道,是夷狄可以猾夏亂華也。趙氏震揆曰:「《左氏》之害義,未有甚於記女寬之論萇弘也。自昔聖賢,未嘗以天廢人。殷既錯天命,王子則曰:『自靖自獻。』周天命不又,大夫則曰:『黽勉從事。』治亂安危,天之天也;危持顛扶,人之天也。以忠臣孝子為違天,則亂臣賊子為順天矣,而可哉?」

  劉文公合諸侯於召陵。及皋鼬,將長蔡於衛。衛侯使祝佗私於萇弘,乃長衛侯於盟。考之《春秋》,是年三月會於召陵,蔡侯已在衛侯之上矣。五月盟於皋鼬,不序諸侯。《經》無長衛之文,《傳》未足信也。

  《韓詩外傳》:受命者必以其祖命之。孔子為魯司寇,命之曰:「宋公之子,弗甫何孫,魯孔丘,命爾為司寇。」古重世族,故命必以祖。

  《文選·補亡詩》:蕩蕩夷庚。李善註:夷,常也。《辯亡論》:旋皇輿於夷庚。註:引繁欽《辨惑》:吳人以舡楫為輿馬,以巨海為夷庚。庚者,藏車之所。愚按:《左傳》成十八年,披其地以塞夷庚。《正義》謂:平道也。二字出於此,《選注》誤。

  齊伐晉,入孟門。孟門山在慈州文城。林成己《春秋論》謂孟門即孟津,誤矣。晉裴秀客、京相璠撰《春秋土地名》,其說多見於《水經注》。

  匠慶謂季文子曰:「子為正卿,而小君之喪不成,不終君也。君長,誰受其咎?」呂文靖於李宸妃之喪,其意本於此。

  衛公叔發,注謂公叔文子,《論語》孔注作「公孫拔」。《集注》云:「公孫枝。」蓋傳寫之誤。

  《史記》:仲尼弟子顏高,字子驕。《定八年傳》:公侵齊,門於陽州。士皆坐列,曰:「顏高之弓六鈞。」皆取而傳觀之。陽州人出,顏高奪人弱弓,籍丘子鉏擊之,與一人俱斃。豈即斯人歟?《家語》作「顏刻」。《孔子世家》云:「過匡,顏刻為仆。」古者文武同方,冉有用矛,樊遲為右;有若與微虎之宵攻,則顏高以挽強名,無足怪也。

  《攻媿跋語》用「飛矢在上,行人在下」,迂齋引熙寧八年,舊弼「韓、富、文三公」之對。愚考《春秋釋例》曰:「使以行言,言以接事,信令之要,於是乎在。舉不以怒,則刑不濫。刑不濫,則兩國之情得通。兵有不交而解者,皆行人之勛也。是以雖飛矢在上,走驛在下。」見《正義》。《攻媿》之言本此。嘉熙庚子,愚試胄闈,王圖南發策,亦用此二語。

  《釋例》終篇云:「稱凡者五十,其別四十有九。蓋以『母弟』二凡,其義不異故也。」《隋志》有《春秋五十凡義疏》二卷。

  魏絳曰:「靡自有鬲氏,收二國之燼,以滅浞而立少康。」杜氏謂:靡,夏遺臣,事羿者。真文忠辯之曰:「靡忠於王室如此,考其本末,乃事相,非羿也。豈有夏之忠臣而肯事羿者哉?」張宣公曰:「若靡可謂忠之盛者矣!」

  師曠驟歌北風,又歌南風。服氏註:北風,無射,夾鍾以北。南風,姑洗,南呂以南。律是候氣之管,氣則風也。

  讒鼎之銘,服氏註:疾讒之鼎,《明堂位》所云「崇鼎」是也。一云:「讒,地名。禹鑄九鼎於甘讒之地,故曰讒鼎。」《正義》謂:二說無據。愚考《韓子·說林》曰:「齊伐魯,索讒鼎,魯以其贗往。齊人曰:『贗也。』魯人曰:『真也。』齊曰:『使樂正子春來,吾將聽子。』」《新序》、《呂氏春秋》皆曰「岑鼎」,二字音相近。然則讒鼎,魯鼎也。《明堂位》魯有崇鼎,服注不為無據。

  謂之鄭志,以明兄弟之倫;謂之宋志,以正君臣之分。

  宋人取長葛,《經》以為冬,《傳》以為秋。劉原父謂:《左氏》雜取諸侯史策,有用夏正者,有用周正者。

  《公羊疏》:《左氏》先著竹帛,故漢時謂之古學。《公羊》,漢世乃興,故謂之今學。是以《五經異義》云:「古者《春秋》左氏說,今者《春秋》公羊說。」鄭眾作《長義》十九條十七事,論《公羊》之短,《左氏》之長。賈逵作《長義》四十條,雲《公羊》理短,《左氏》理長。魏鍾繇謂:《左氏》為太官,《公羊》為賣餅家。

  權載之問《左氏》雲「夏五之闕」、「艮八之占」,名對也。

  史趙曰:「自幕至於瞽瞍,無違命,舜重之以明德,寘德於遂。」《魯語》:幕,能帥顓頊者也,有虞氏報焉。韋昭注云:「幕,舜之後,虞思也,為夏諸侯。」《鄭語》:虞幕能聽協風,以成樂物生者也。注亦以為舜後虞思。按《左氏》,則幕在瞽瞍之先,非虞思也。

  穆有塗山之會,註:在壽春東北。《說文》:嵞,會稽山。一曰九江當嵞也。民以辛壬癸甲嫁娶。按《漢·地理志》九江郡當塗,應劭註:禹所娶塗山,侯國。有禹虛。蘇鶚《演義》謂宣州當塗,誤也。東晉以淮南當塗流民,寓居於湖,僑立當塗縣以治之,唐屬宣州。漢之當塗,乃今濠州鍾離也。

  季平子卒,陽虎將以璵璠斂,仲梁懷弗與。《呂氏春秋》云:「孔子徑庭而趨,歷級而上,曰:『以寶玉收,譬之猶暴骸中原也。』」《說文》云:「孔子曰:『美哉璵璠!遠而望之,奐若也;近而視之,瑟若也。一則理勝,二則孚勝。』」《初學記》引《逸論語》曰:「璠璵,魯之寶玉也。」下與《說文》同。其即季孫之事歟。

  范武子之德,本於家事治。宣子不能守家法,乃縱女祁之惡,信子鞅之讒,錮逐欒盈,幾危晉國,忝厥祖矣。再傳而吉射亡,宜哉!

  「子,周公之孫也,多饗大利,猶思不義」,子贛之責公孫成也。劉歆亦少愧哉!

  「猶秉周禮」,「齊猶有禮」,觀「猶」之一字,則禮廢久矣。

  呂向注《雪賦》曰:「隱公之時,大雪平地一尺。是歲大熟為豐年。桓公之時,平地廣一丈,以為陽傷陰盛之證。」按《左氏》於隱公雲「平地尺為大雪」,不言是歲大熟。桓公事無所據,其說妄矣。桓八年冬十月,雨雪。建酉之月而雪,未聞其廣一丈也。

  柳子晉問:魏絳之言:「近寶則公室乃貧。」按《左傳》成六年,此乃韓獻子之言。

  劉勰《辨騷》:班固以為羿、澆、二姚與《左氏》不合。洪慶善曰:「《離騷》用羿、澆等事,正與《左氏》合。」孟堅所云,謂劉安說耳。

  《列子》載「隨會知政,群盜奔秦」、「趙襄子勝翟,有憂色」,皆格言也。而謂隨會時有趙文子,又謂孔子聞襄子之言,其先後差齵。凡諸子紀事,若此者眾。《說苑》載祁奚救叔向,以欒盈為樂達,范宣子為范桓子,皆誤。

  《考古編》謂:歐陽公論二帝三王世次差舛,發端於杜佑《通典》。按《釋例》,《世族譜》已有此疑,則發端乃杜預也。

  雍熙中,校九經,史館有宋臧榮緒、梁岑之敬所校《左傳》,諸儒引以為證,孔維謂:不可。按據杜鎬引《貞觀敕》,以經籍訛舛,由五胡之亂,學士多南遷,中國經術浸微。今並以六朝舊本為證,持以詰維,維不能對。見《談苑》。太平興國中,校《漢書》,安德裕取《西域傳》山川名號,字之古者,改附近人集語。錢熙謂人曰:「予於此書,特經師授,皆有訓說,豈可胸臆塗竄,以合詞章?」見晏元獻公書。觀鎬、熙之言,則經史校讎,不可以臆見定也。

  前輩學識,日新日進。東坡《詠三良》,其和淵明者,與在鳳翔時所作,議論敻殊。呂成公《博議》,論公孫敖二子,及《續說》則謂「宗子有君道」,趙宣子使臾駢送賈季帑,則謂「古人風俗尚厚」,《博議》非是,可以見進德修業之功。

  齊、晉、楚之霸,皆先服鄭。范睢、李斯之謀,皆先攻韓。蓋虎牢之險,天下之樞也。在虢曰制,在鄭曰虎牢,在韓曰成皋。虢叔恃險而鄭取之,鄭不能守而韓滅之,韓又不監而秦並之,秦之亡也,漢、楚爭之。在德不在險,佳兵者好還,信夫!

  欲治國者先齊家,家之不齊,莫甚於魯、衛,觀《詩》可見已。衛不足言也。魯自括戲之爭,而桓、宣皆篡兄矣。自文姜之亂,而哀姜襲其跡矣。自成風事季友,而敬嬴事襄仲矣。家法不修,故曰:「魯、衛之政,兄弟也。」然衛多君子。魯無君子者,斯焉取斯,風化猶媺也。畏清議者,亦曰:「何以見魯、衛之士?」政治雖濁,風俗不衰,與漢之東都同。

  周人以諱事神,名終將諱之。《曲禮注》云:「生者不相辟名,衛侯名惡,大夫有石惡。君臣同名,《春秋》不非。」《理道要訣》云:「自古至商,子孫不諱祖父之名,周制方諱。」夷狄皆無諱。漢宣帝詔曰:「古天子之名,難知而易諱也。其更諱詢。」則生而稱諱矣。《博議》謂:名子者當為孫地。出《顏氏家訓》。

  《河圖》曰:「崑山出五色流水,其白水入中國,名為河。」故晉文公投璧於河,曰:「有如白水。」

  狐偃曰:「求諸侯莫如勤王。」荀彧以此勸曹操迎獻帝。彧之言曰:「晉文公納周襄王,而諸侯景從。」豈誠於為義者?故曰:「譎而不正。」《淮南》之書,謂晉文得之乎閨內,失之乎境外。非也。辰嬴之事,閨內之法安在哉?《詩》於《衛風·木瓜》,猶美齊桓,而《唐風》不錄晉文,亦以是夫。

  介之推曰:「身將隱,焉用文之?」君子之潛也,名不可得聞。先儒謂召平高於四皓,申屠蟠賢於郭泰。

  邵子曰:「修夫聖者,秦穆之謂也,蓋取其悔過自誓。」胡文定謂:文四年,見伐不報,始能踐自誓之言矣。《尸子》稱穆公明於聽獄,斷刑之日,揖士大夫曰:「寡人不敏,使民入於刑,寡人與有戾焉。二三子各據爾官,無使民困於刑。」此雖大禹之泣辜,無以過。以此坊民,猶有立威於棄灰者。

  楚之興也,篳路藍縷;其衰也,翠被豹舄。國家之興衰,視其儉侈而已。

  樂王鮒毀叔向,以平公不好賢也。梁丘據不毀晏子,以景公好賢也。二臣皆從君者,易地則皆然。劉貢父詩云。顧子曰:「昔梁丘據之諫景公也,於房;晏嬰之諫景公也,於朝。然晏嬰之忠,著於竹素;梁丘之佞,於今不絕。」顧夷《義訓》,《唐志》在儒家。梁丘據豈能諫景公哉,斯言繆矣!

  或求名而不得,如向戌欲以弭兵為名,而宋之盟,其名不列焉。或欲蓋而名章,如趙盾偽出奔,崔杼殺太史,將以蓋弒君之惡,而其惡益著焉。推此類言之,可見謹嚴之法。求名非謂齊豹,名章不止三叛也。

  孫郃論春秋無賢臣,蓋諸侯不知有王,其臣不能正君以尊王室。此孟子所以卑管、晏也。

  周之替也,自原伯魯之不說學;秦之亡也,自子楚之不習誦。

  史墨對趙簡子曰:「天生季氏以貳魯侯。」又曰:「君臣無常位,自古以然。」簡子在晉,猶季氏在魯也。史墨之對,其何悖哉!張睢陽責尹子奇曰:「未識人倫,焉知天道?」

  「今天或者大警晉也」,畏而能自修者也。「雖晉之強,能違天乎?」怠而不自強者也。

  叔向曰:「楚辟我衷,若何效辟?」王魏公之於寇萊公,曰:「不可學他不是。」

  公山不狃曰:「君子違,不適讎國。所託也則隱。」斯言也,蓋有聞於君子矣。背君父以覆宗國者,不狃之罪人也。

  齊人歌曰:「唯其儒書,以為二國憂。」春秋之季,已輕儒矣,至戰國而淳于髠有賢者無益之譏,秦昭王有儒無益之問,末流極於李斯。

  申包胥似張子房,天下士也。楚破矣,請秦師以卻吳;韓亡矣,借漢兵以滅秦。其相似一也。入郢之仇未報,則使越,為之謀以滅吳;見《吳語》。韓王成之仇未報,則從漢,為之謀以滅項。其相似二也。楚君既入而逃賞;漢業既成而謝事。其相似三也。自夏靡之後,忠之盛者,二子而已。然楚國復興,而韓祀不續,天也,子房之志則伸矣。我思古人,唯漢諸葛武侯可以繼之,鞠躬盡力,死而後已。其志一也。若梁之王琳、唐之張承業,功雖不就,抑可以為次矣,不當以功之成否論。吁,春秋亡國五十二,未見其人也。遂之四氏,僅能殲齊戍。其亡而復存者,唯一包胥,豈不難哉?太史公傳伍員而不傳包胥,非所以勸忠也。《戰國策》楚莫敖子華曰:「昔吳與楚戰於柏舉,三戰入郢。棼冒勃蘇贏糧潛行,上崢山,逾深溪,蹠穿膝暴,七日而薄秦朝。鶴立不轉,晝吟宵哭。七日不得告。水漿無入口。秦遂出革車千乘,卒萬人,屬之子滿《左氏》作「蒲」。與子虎,下塞以東,與吳人戰於濁水,大敗之。」棼冒勃蘇即申包胥也,豈蚡冒之裔,楚之同姓歟?《淮南·修務訓》云:「申包胥贏糧跣走,跋涉谷行,上峭山,赴深溪,游川水,犯津關,獵蒙籠,蹶沙石,蹠達膝曾繭重胝,七日七夜,至於秦庭。鶴跱而不食,晝吟宵哭,面若死灰,顏色黴黑,涕液來集,以見秦王。」亦與子華之言同。所謂「莫敖大心深入吳軍而死」,以《左氏》考之,即左司馬戌也。戌者,葉公諸梁之父也。諸梁定白公之亂,不有其功而老於葉。其聞包胥之風而師法之歟?

  邾文公之知命,楚昭王之知大道,惠王之知志,其所知有在於卜祝史巫之外者。裨灶言鄭之將火,或中或否,子產謂:焉知天道?梓慎言魯之將水,昭子曰:「旱也。」秋大旱,如昭子之言。亦非知天者也。故聖人以人占天。

  鉏麑之於趙宣子,沐謙之於司馬楚之,誠敬之感人至矣。商君載甲操戟,李林甫重關複壁,不亦愚乎!

  《春秋》書災異,不書祥瑞,所以訓寅畏,防怠忽也。災異,古史官之職。隕石六鷁,宋襄以問周內史。有雲夾日,楚昭以問周大史。在漢則太史公掌天官,張衡為日官。我朝舊制,太史局隸秘書,凡天文失度,三館皆知之。淳熙中,熒惑入斗,同修國史李燾,類次漢元鼎至宣和四十五事以進。熒惑犯氐,秘書丞蔣繼周言:氐者邸也,驛傳宜備非常。不淹旬,都進奏院災。蓋每有星變,館吏以片紙錄報,故得因事獻言。自景定後,枋臣欲末殺災異,三館遂不復知。甲子,彗星宮中見之,乃下求言之詔,則蒙蔽可見。壬申,地生毛,明年失襄陽。災異其可忽哉?為人臣不知《春秋》之義,其禍天下極矣,叔輒所以哭日食也。

  宋襄求諸侯而敗於泓,楚靈卜得天下而辱於乾溪。《淮南子》曰:「侯而求霸者,必失其侯;霸而求王者,必喪其霸。」

  臧孫於魯曰:「國有人焉。」師慧於宋,曰:「必無人焉。」襄仲於秦,曰:「不有君子,其能國乎?」有士五人,晉文所以霸也;有大叔儀,有母弟皔,衛獻所以入也;有趙孟,有伯瑕,有史趙、師曠,有叔向、女齊,晉所以未可媮也。曰:「子無謂秦無人。」曰:「無善人,則國從之。」國之存亡輕重,視其人之有無而已。舜有臣五人,武王有亂臣十人,殷有三仁,周有八士。之人也,始可謂之有。虞有宮之奇,項有范增,不能有其有矣。魏之窺吳,則曰:「彼有人焉。」賈生言天下倒縣,則曰:「猶為國有人乎?」此皆以人為盛衰也。

  隱公之大夫多不氏,猶可言未命也。宋昭公之大夫多不名,則說者不一矣。

  《春秋》誅亂臣賊子,《左氏》謂「稱君,君無道也」,《穀梁》謂「稱國以弒其君,君惡甚矣」。安定先生曰:「是啟亂臣賊子之言也。其為害教大矣。」

  宗人釁夏之守禮,聖人遺化也。後世犯葵丘之禁者多矣,漢之劉輔、魏之棧潛、我朝之鄒浩,守經據古,其有魯宗人之風乎!

  夫差之報越,其志壯矣。燕昭報齊似之,取其大節而略其成敗可也。慕容盛之討蘭汗,其言曰:「免不同天之責。凡在臣民,皆得明目當世。」君子猶有取焉,況吳乎!

  周之大寶鎮河圖大訓列焉。《易象》在魯,《三墳》、《五典》在楚,周不能有其寶矣。然而老聃之禮,萇弘之樂,文獻猶存。及王子朝以典籍奔楚,於是觀射父、倚相,皆誦古訓以華其國,以得典籍故也。區區一鼎,與懷璧同,其能國乎?

  古之謀國者,知彼知己,如良醫察脈,如善弈觀棋,德、刑、政、事、典、禮不易。「楚自克庸以來」,此晉臣之知楚也。「晉君類能而使之」,此楚臣之知晉也。皆以紀綱風俗知之。楚自邲之後,晉自蕭魚之後,精神景象非昔矣。

  請討陳恆之年,《春秋》終焉。夫子之請討也,將以見之行事。請討不從,然後托之空言。

  杜氏注云:「仲尼之徒,皆忠於魯國。」《史記》載夫子之言曰:「夫魯,父母之國。國危如此,二三子何為莫出?」此夫子之訓也。

  仲子有文在手,曰「為魯夫人」。成季、唐叔有文在手,曰「友」、曰「虞」。《正義》云:「《石經》古文『虞』作『[仌仌]』,『魯』作『歨』,手文容或似之。『友』及『夫人』當有似之者。」

  《藝文志》:《春秋虞氏微傳》二篇。按劉向《別錄》云:「虞卿作《抄撮》九卷,授荀卿,卿授張蒼,然則張蒼師荀卿者也。《左氏傳》漢初出,蒼家亦有功於斯文矣。浮丘伯亦荀卿門人,申公事之受《詩》,是為《魯詩》。《經典序錄》:根牟子傳趙人荀卿子,荀卿子傳魯人大毛公,是為《毛詩》。荀卿之門有三人焉,李斯、韓非不能玷其學也。《毛詩傳》以平平為辯治,又以五十矢為束,皆與《荀子》同。

  御孫曰:「儉,德之共也;侈,惡之大也。」古之格君心者,必以儉。董仲舒《對策》,乃謂儉非聖人之中制。公孫弘亦云:「人主病不廣大舒弘。正邪雖殊,而啟武帝之侈心則一。」

  伯宗好直言,而不容於晉;國武子好盡言,而不容於齊。小人眾而君子獨也。漢士習於諂諛,而以汲長孺為戇、朱游為狂;晉士習於曠達,而以卞望之為鄙。君子之所守,不以習俗移也。

  列國大夫之無君,晉為之也。會於戚而不討孫林父,會於夷儀而不討崔杼,會於適歷而不討季孫意如,君臣之義不明,而大夫篡奪之禍,晉自及矣。《晉語》趙宣子曰:「大者天地,其次君臣。」然宣子能言之,而躬自犯之。

  寺人披之斬袪,芋尹無宇之斷旌,其讎一也。披請見而晉文讓之,無宇執人於宮而楚靈赦之。楚靈之量,優於晉文矣。漢高帝之赦季布,魏武帝之免梁鵠,吳景帝之遣李衡,皆有君人之量。

  楚伍參曰:「晉之從政者新。」謂荀林父也。士彌牟曰:「晉之從政者新。」謂范鞅也。一以喪師,一以失諸侯。《書》曰:「人惟求舊。」

  以近事為鑑,則其言易入,申叔豫以子南戒薳子馮是也。告君亦然。樊噲諫高帝曰:「獨不見趙高之事乎?」爰盎諫文帝曰:「獨不見人彘乎?」

  劉炫謂:《國語》非丘明作。《傳》言鄢陵之敗,苗賁皇之為。《楚語》云:「雍子之為。」與《傳》不同。傅玄云:「《國語》非丘明作,有一事而二文不同。」葉少蘊云:「古有左氏、左丘氏。太史公稱『左丘失明,厥有《國語》。』」今《春秋傳》作左氏,而《國語》為左丘氏,則不得為一家。文體亦自不同,其非一家書明甚。左氏王荊公以為六國時人。蓋左史之後,以官氏者。朱文公謂:左氏乃左史倚相之後,故其書說楚事為詳。鄭漁仲云:「左氏世為楚史。」司馬氏謂:左氏欲傳《春秋》,先作《國語》。《國語》之文,不及《傳》之精也。

  臧文仲以玉磬告糴於齊,見《魯語》。《容齋三筆·書博古圖》謂:《左傳》無玉磬之說。非也。

  《晉語》:伯宗索士庇州犁,得畢陽。及欒弗忌之難,諸大夫害伯宗,畢陽實送州犁於荊。畢陽之孫豫讓,見《戰國策》。祖孫皆以義烈著,所謂「是以似之」者。太史公不書於《傳》,故表而出之。

  《晉語》:知宣子將以瑤為後,知果曰:「不如宵也。」弗聽。知果別族於太史,為輔氏。《通鑑》取此。《戰國策》:張孟談因朝智伯,而出遇智過轅門之外。智過入見智伯曰:「二主殆將有變。」智過言之不聽,出更其姓為輔氏。《韓非子》同雲「更其族」。智過即智果也。二說之先後不同。

  《楚語》伍舉曰:「德義不行,則邇者騷離,而遠者距違。」註:騷,愁也。離,畔也。伍舉所謂「騷離」,屈平所謂「離騷」,皆楚言也。揚雄為《畔牢愁》,與《楚語》注合。

  《皇王大紀》景王二年,襄三十年。楚公子圍至晉,晉趙武子鞅鳴玉以相。按《楚語》王孫圉聘於晉,定公饗之,趙簡子鳴玉以相。蓋楚昭王時,鞅者武之孫也。今以王孫圉為公子圍,以鞅為武之子,皆誤。

  古者,孫以王父字為氏。子產,子國之子,《國語》謂公孫成子,《左傳》謂公孫僑。子產之子,始為國氏。致堂作《子產傳》,曰「國僑」,非也。

  《鄭語》依、鰇、歷、莘,《史記·鄭世家》註:「莘」作「華」,《水經注》:黃水經華城西。史伯曰:「華君之土也。」韋昭曰:「華,國名。秦白起攻魏,拔華陽。」司馬彪曰:「華陽在密縣。《括地誌》:華陽城在鄭州管城縣南。」可以證今本之誤。按下文「前華後河⑨」,則上文當作「華」。

  《晉語》竇犨對趙簡子曰:「君子哀無人,不哀無賄;哀無德,不哀無寵;哀名之不令,不哀年之不登。」味其言,見其賢矣。《史記》:孔子將西見趙簡子,聞竇鳴犢之死,臨河而嘆。《索隱》云:「鳴犢,犨字。」《通鑑外紀》於周敬王二十八年,書簡子殺鳴犢。三十年,書竇犨對簡子。誤也。

  江端禮嘗病柳子厚作《非國語》,乃作《非非國語》。東坡見之曰:「久有意為此書,不謂君先之也。」然子厚《非國語》,而其文多以《國語》為法。

  古以一句為一言。《左氏傳》:子大叔九言。《論語》:一言蔽之曰:「思無邪。」秦、漢以來,乃有句稱。今以一字為一言,如五言、六言、七言詩之類,非也。

  史墨曰:「越得歲而吳伐之,必受其凶。」杜牧注《孫子》曰:「歲為善星,不福無道;火為罰星,不罰有德。」嘉定中,日官言五福太一臨吳分。真文忠公奏:漢之肇造,以寬仁得民,而不在五星之聚井;晉之卻敵,以將相有人,而不在歲星之臨吳。

  子產鑄《刑書》,趙鞅、荀寅鑄《刑鼎》,至鄧析《竹刑》,則書於竹簡矣。然《甫刑》云:「明啟《刑書》。」其來已久。《漢·杜周傳》不循三尺法,註:謂以三尺竹簡書法律也。朱博亦云:「奉三尺律令以從事。」《鹽鐵論》乃云:「二尺四寸之律,古今一也。」蓋律書以二尺四寸簡,舉其大數,謂之三尺。曹褒《新禮》,寫以二尺四寸簡。漢禮與律令同錄,其制一也。

  趙襄子曰:「以能忍恥,庶無害趙宗乎?」《說苑·談叢》云:「能忍恥者安,能忍辱者存。」呂居仁謂:「忍詬」二字,古之格言,學者可以詳思而致力。

  內有疑妻之妾,此宮亂也;庶有疑室之子,此家亂也;朝有疑相之臣,此國亂也。管子之言,即辛伯之諗周桓公也。然管子能言之,而不能格齊桓之心。

  朱子曰:「《左氏》之失,在以成敗論人。」愚嘗觀蔡邕《獨斷》引王仲任曰:「君子無幸而有不幸,小人有幸而無不幸。」韓文公謂:君子得禍為不幸,而小人得禍為常;君子得福為常,而小人得福為不幸。亦仲任之意。斯言可以正《左氏》之失。

  宋人享趙文子,叔向為介。司馬置折俎,禮也。仲尼使舉是禮也,以為多文辭。服虔云:「以其多文辭,故特舉而用之。後世謂之『孔氏聘辭』。以孔氏有其辭,故《傳》不復載也。」《正義》謂:「孔氏聘辭」,不知事何所出。

  是謂一終,一星終也。今俗語云:「一匝。」《淮南子》:以數雜之壽,憂天下之亂,猶憂河水之少,泣而益之也。《文子》作「數集」。註:雜,匝也。人生子,從子至亥為一匝。俗語出於此。

  或以益為皋陶之子。《列女傳》睪子生五歲而贊禹,曹大家註:皋陶之子伯益也。李邕為《李思訓碑》云:「睪子贊禹,甘生相秦。」「睪」與「皋」同。林少穎謂:伯益即伯翳,其後為秦。臧文仲聞六、蓼滅,曰:「皋陶、庭堅不祀忽諸。」使皋陶猶有後於秦,則文仲之言,不若此之甚也。《列子》:夷堅聞而志之。服虔註:即庭堅也。〕

  嫠不恤緯,齊女有禮。漆室女憂君,況委質為臣者乎?《列女傳》魯漆室女,《韓詩外傳》云:「魯監門之女嬰。」莒婦投紡,復其夫之讎而不知有君,與不恤緯者異矣。

  漢世祖罷郡國都尉,晉武帝去州郡武備,其害皆見於後。唐穆宗之銷兵,則不崇朝而變生焉。故曰:「誰能去兵?」

  劉知幾曰:「能言吾祖,郯子見師;不識其先,籍談取誚。」鄧名世曰:「春秋時善論姓氏者,魯有眾仲,晉有胥臣,見《晉語》。鄭有行人子羽,皆能探討本源,自炎、黃而下,如指諸掌。」鄭漁仲曰:「《世本》、《公子譜》二書,皆本《左傳》。」

  子皮曰:「君子務知大者遠者,小人務知小者近者。」程子謂:君子之志,所慮者豈止一身,直慮及天下千萬世;小人之慮,一朝之忿,不遑恤其身。

  莊公寤生,《風俗通》云:「俗說兒墮地,未能開目視者,謂之寤生。」

  黃池之會,王孫雄曰:「必會而先之。」吳、晉爭先,雄之謀也,然不能救吳之亡,故《呂氏春秋》曰:「吳王夫差染於王孫雄、太宰嚭。」然則雄亦嚭之流耳。

  晉有四姬,鄭子產有男女辨姓之言。考之《穆天子傳》,穆王有盛姬。蓋周禮之壞自王朝始,諸侯何誅焉?

  叔向習《春秋》,為平公之傅,而不能諫四姬之惑,何也?曰:「正己則可以格君心之非。叔向娶於申公巫臣氏,違母之訓而從君之命。無諸己而後非諸人,自反而不縮,其能正君乎?先儒有言:寡慾之臣,然後可以言王佐。」

  季武子曰:「有叔向、女齊以師保其君。」公室之卑,私言於晏嬰;杞田之治,僅及於侵小。師保固如是乎?

  魯用田賦,仲尼曰:「有周公之典在。」晉鑄刑鼎,仲尼曰:「晉國將守唐叔之所受法度。」周公之典、唐叔之法度,魯、晉所以立國也。是以漢循高祖之法則治,唐變太宗之制則亂。夏有「典則」,商雲「成憲」,周雲「舊章」。

  古也有志:克己復禮,仁也。或謂:克己復禮,古人所傳,非出於仲尼。致堂曰:「夫子以克己復禮為仁,非指克己復禮即仁也。胥臣曰:『出門如賓,承事如祭,仁之則也。』蓋《左氏》粗聞闕里緒言,每每引用,而輒有更易。穆姜於隨舉文言亦此類。」

  《晉語》欒氏之臣辛俞曰:「三世仕家君之,再世以下主之。」註:大夫稱主。優施謂里克妻曰:「主孟啗我。」註:大夫之妻稱主。《左傳》醫和謂趙孟曰:「主是謂矣。」魏戊曰:「主以不賄聞於諸侯。」此大夫稱主也。齊侯使高張來唁公,稱主君。子家子曰:「齊卑君矣。」主君,大夫之稱也。《史記·甘茂傳》:樂羊拔中山,魏文侯示之謗書。樂羊曰:「此非臣之功也,主君之力也。」《戰國策》:梁王魏嬰觴諸侯於范台,魯君曰:「主君之尊,儀狄之酒也;主君之味,易牙之調也。」魏以大夫為諸侯,故猶稱主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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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調歌頭 予兒時在遺山家,阿姊嘗教誦先叔》

韓非 〔先秦〕

韓非死孤憤,虞叟坐窮愁。懷沙千古遺恨,郊島兩詩囚。堪笑並蛙褲虱,不道人生能幾,肝肺自相仇。政有一朝樂,不抵百年憂。嘆悠悠,江上水,自東流。紅顏不暇一惜,白鬢忽盈頭。我欲拂衣遠行,直上崧山絕頂,把酒勸浮丘。藉此兩黃鵠,浩蕩看齊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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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韻奉酬楞伽室老人歌寄懷雲門佛日兼簡乾元老圭公並敘鐘山二十年事可謂趁韻也》

韓非 〔先秦〕

雲門道價傾緇白,一去如何經書尺。乾竺宗旨超隱峰,客至不鳴齋後鍾。

楊岐兒孫真鐵脊,二子等是僧中龍。平生我如拆襪線,老來要認本來面。

憶昨二老初相知,竹爐擁衲清夜圍。佛眼霜顱象懶瓚,圜悟辨口吞韓非。

鐘山往事無人識,我識二子因師得。楞伽一句作麼生,請問同參俱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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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韓非傳》

韓非 〔先秦〕

諫鼓招言事蔑聞,昧時自鬻更紛紛。

胸中著許堤防策,不救危身肯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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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立齋先生十首以有官居鼎鼐無宅起樓台為韻 其六》

韓非 〔先秦〕

薰蕕不同性,涇渭不同趨。由來區以別,那使強合污。

老聃守道德,韓非事刑誅。二人共一傳,能信千古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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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病聞吉中孚拜官寄元秘書昆季》

韓非 〔先秦〕

漢家采使不求聲,自慰文章道欲行。毛遂登門雖異賞,

韓非入傳濫齊名。雲歸暫愛青山出,客去還愁白髮生。

年少奉親皆願達,敢將心事向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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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日懷賈隨進士》

韓非 〔先秦〕

邊寇日騷動,故人音信稀。長纓慚賈誼,孤憤憶韓非。

曉匣魚腸冷,春園鴨掌肥。知君安未得,聊且示忘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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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詩平韻 其五》

韓非 〔先秦〕

梭織光陰若轉機,幾經夕晦幾朝暉。誰人挾刺騎驢蹇,若者簪花策馬肥。

戇性自應憐汲黯,憤時胡竟死韓非。茫茫今古傷心事,多少英雄志願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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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子引鄙諺》

韓非 〔先秦〕

長袖善舞。多財善賈。

莫眾而迷。傭自賣。

哀而不售。士自譽。

辨而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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