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廟制

孔子家語

〔子部〕

衛將軍文子將立先君之廟於其家,使子羔訪於孔子。

子曰:「公廟設於私家,非古禮之所及,吾弗知。」子羔曰:「敢問尊卑上下立廟之制,可得而聞乎?」

孔子曰:「天下有王,分地建國,設祖宗,乃為親踈貴賤多少之數。是故天子立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太祖近廟,皆月祭之,遠廟為祧,有二祧焉,享嘗乃止。諸侯立五廟,二昭二穆,與太祖之廟而五,祖考廟,享嘗乃止。大夫立三廟,一昭一穆,與太祖之廟而三,享嘗乃止。士立一廟,曰考廟,王考無廟,合而享嘗乃止。庶人無廟,四時祭於寢。此自有虞以至於周之所不變也。凡四代帝王之所謂郊者,皆以配天;其所謂禘者,皆五年大祭之所及也。應為太祖者,則其廟不毀;不及太祖,雖在禘郊,其廟則毀矣。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諸見祖宗者,其廟皆不毀。」

子羔問曰:「祭典云:『虞氏祖顓頊而宗堯;夏后氏亦祖顓頊而宗禹;殷人祖契而宗湯;周人祖文王而宗武王。』此四祖四宗,或乃異代,或其考祖之有功德,其廟可也。若有虞宗堯,夏祖顓頊,皆異代之有功德者也。亦可以存其廟乎?」

孔子曰:「善,如汝所問也。如殷周之祖宗,其廟可以不毀。其他祖宗者,功德不殊,雖在殊代,亦可以無疑矣。《詩》云:『蔽茀甘棠,勿翦勿伐。』邵伯所憩,周人之於邵公也,愛其人,猶敬其所舍之樹。況祖宗其功德而可以不尊奉其廟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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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子家語
      《孔子家語》又名《孔氏家語》,或簡稱《家語》,是一部記錄孔子及孔門弟子思想言行的著作。今傳本《孔子家語》共十卷四十四篇,魏王肅注,書後附有王肅序和《後序》。《後序》實際上分為兩部分,前半部分內容以孔安國語氣所寫,一般稱之為《孔安國序》,後半部分內容為安國以後人所寫,故稱之為《後孔安國序》,其中收有孔安國的孫子孔衍關於《家語》的《奏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