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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江乙母

列女传

〔史部〕

楚大夫江乙之母也。當恭王之時,乙為郢大夫。有入王宮中盜者,令尹以罪乙,請於王而絀之。處家無幾何,其母亡布八尋,乃往言於王曰:「妾夜亡布八尋,令尹盜之。」王方在小曲之台,令尹侍焉。王謂母曰:「令尹信盜之,寡人不為其富貴而不行法焉。若不盜而誣之,楚國有常法。」母曰:「令尹不身盜之也,乃使人盜之。」王曰:「其使人盜柰何?」對曰:「昔孫叔敖之為令尹也,道不拾遺,門不閉關,而盜賊自息。今令尹之治也,耳目不明,盜賊公行,是故使盜得盜妾之布,是與使人盜何以異也?」王曰:「令尹在上,寇盜在下,令尹不知有何罪焉?」母曰:「吁,何大王之言過也!昔日妾之子為郢大夫,有盜王宮中之物者,妾子坐而絀,妾子亦豈知之哉!然終坐之,令尹獨何人,而不以是為過也?昔者周武王有言曰:『百姓有過,在予一人。』上不明則下不治,相不賢則國不寧。所謂國無人者,非無人也,無理人者也。王其察之。」王曰:「善。非徒譏令尹,又譏寡人。」命吏償母之布,因賜金十鎰,母讓金布曰:「妾豈貪貨而干大王哉,怨令尹之治也。」遂去,不肯受。王曰:「母智若此,其子必不愚。」乃復召江乙而用之。君子謂乙母善以微喻。詩云:「猷之未遠,是用大諫。」此之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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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古詩文網

頌曰:江乙失位,乙母動心,既歸家處,亡布八尋,指責令尹,辭甚有度,王復用乙,賜母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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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女传
      是一部介绍中国古代妇女事迹的传记性史书,也有观点认为该书是一部妇女史,全书共七卷。作者是西汉的经学家、目录学家、文学家,不过也有人认为该书不是刘向所做,因此,目前流行的有的版本作者一处会标注佚名。也有人为认为,现在流传的版本是后人在刘向所做版本之上又增加若干篇得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