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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 译文

梅、杏

農桑輯要

〔子部〕

《齊民要術》:栽種,與桃李同。

作白梅:梅子酸,核初成時摘取。夜以鹽汁漬之,晝則日曝。凡作十宿十浸,十日便成矣。調鼎和齏,所在多入也。

作烏梅:亦以梅子核初成時摘取,籠盛,於突上熏之令干,即成矣。烏梅入藥,不任調食也。

作杏李麩法:杏、李熟時,多收取。盆中研之,生布絞取濃汁,塗盤中,日曬乾,以手磨刮取之。可和水為漿,及和米麩,所在人意也。

《四時類要》:熟杏和肉埋糞土中,至春既生,三月移栽實地。既移,不得更於糞地,必致少實而味苦。移須合土。三步一樹,穊即味甘。服食之家,尤宜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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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桑輯要
      中國元代初年司農司編纂的綜合性農書。成書於至元十年(1273)。其時元已滅金,尚未並宋。正值黃河流域多年戰亂、生產凋敝之際,此書編成後頒發各地作為指導農業生產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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