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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賢務農

農桑輯要

〔子部〕

《孟子》:「后稷教民稼穡,樹藝五穀;五穀熟,而民人育。」

《氾勝之書》:「湯有旱災,伊尹作為『區田』,教民糞種,負水澆稼。」氾,扶岩反,水名。又姓,出敦煌、濟北二望,本姓凡氏,避地於汜水,因改焉。

《史記》:「管仲相齊,與俗同好惡。其稱曰:『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

猗頓,魯窮士,聞陶朱公富,問術焉。告之曰:「欲速富,養五牸。」乃畜牛、羊,子息萬計,貲擬王公。

《莊子》:「長梧封人曰:『昔予為禾稼,而鹵莽種之,其實亦鹵莽而報予;芸而滅裂之,其實亦滅裂而報予。來年深其耕而熟耨之,其禾繁以滋,予終年厭飱。』」

《前漢·食貨志》:「李悝為魏文侯作盡地力之教。師古曰:『李悝,文侯臣也;悝音恢。』以為地方百里,提封九萬頃,除山澤、邑居,參分去一,為田六百萬畝。治田勤謹,則畝益三升;服虔曰:『與之三升也。』臣瓉曰:『當言三斗。謂治田勤,則畝加三斗也。』師古曰:『計數而言,字當為斗。瓚說是也。不勤,則損亦如之。地方百里之增減,輒為粟百八十萬石矣。』又曰:『糴甚貴,傷民;韋昭曰:「此『民』,謂士、工、商也。甚賤,傷農。民傷,則離散;農傷,則國貧。故甚貴與甚賤,其傷一也。』」

漢文帝時,賈誼說上曰:「管子曰:『倉廩實,而知禮節。』民不足而可治者,自古及今,未之嘗聞。漢之為漢,幾四十年矣,公私之積,猶可哀痛。世之有飢穰,天之行也,禹、湯被之矣引。即不幸,有方二三千里之旱,國胡以相恤?卒然邊境有急,數十百萬之眾,國胡以饋之?夫積貯者,天下之大命也。苟粟多而財有餘,何為而不成?以攻則取,以守則固,以戰則勝。懷敵附遠,何招而不至?今驅民而歸之農,使天下各食其力。末技游食之人,轉而緣南畝,則蓄積足,而人樂其所矣。」

前漢,宣曲任氏。楚漢相距於滎陽,米石至萬。而豪傑金玉,盡歸任氏,以此起富。折節為儉,力田畜。人爭取賤賈,任氏獨取貴善。富者數世。然任公家約:「非田畜所生,不衣食。公事不畢,則身不得飲酒食肉。」以此為閭里率,故富而主上重之。

趙過,為搜粟都尉,能為代田,以故田多墾闢;用力少而得谷多。

黃霸為潁川,使郵亭、鄉官皆畜雞、豚,以贍鰥、寡、貧窮者。及務耕桑,節用殖財,種樹畜養,去浮淫之費,治為天下第一。

龔遂為渤海,勸民務農桑,今口種一株榆,百本睻,五十本蔥,一畦韭;家二母彘,五雞。民有帶持刀劍者,使賣劍買牛,賣刀買犢,曰:「何為帶牛佩犢?」春夏不得不趣田畝;秋冬課收斂,益蓄果實、菱、芡。吏民皆富實。

何武為刺史,行部必問墾田頃畝、五穀美惡。

召信臣為南陽,好為民興利,務在富之。躬勸耕農,出入阡陌,止舍離鄉亭,稀有安居時。行視郡中水泉,開通溝瀆,起水門提閼,凡數十處,以廣溉灌;歲歲增加,多至三萬頃。民得其利,蓄積有餘。信臣為民作《均水約束》,刻石立于田畔,以防分爭。禁止嫁娶送終奢靡,務出於儉約。郡中莫不耕稼力田。吏民親愛信臣,號曰「召父」。

後漢王丹,家累千金,好施與,周人之急。每歲時農收後,察其強力收多者,輒歷載酒肴,從而勞之;便于田頭樹下,飲食勸勉之;因留其餘餚而去。其隋懶者,獨不見勞,各自恥不能致丹,其後無不力田者。聚落以致殷富。

杜為南陽,省愛民役,廣拓土田,郡內比室殷足。為之語曰:「前有召父,後有杜母。」

任延為九真太守。九真俗以射獵為業,不知牛耕,每致睏乏。延乃令鑄作田器,教之墾闢;歲歲開廣,百姓充給。

茨充為桂陽令,俗不種桑,無蠶織、絲麻之利,類皆以麻枲頭貯衣。民惰窳,少粗履,足多剖裂血出,盛冬皆然火燎灸。充教民益種桑柘,養蠶、織履;復令種苧麻。數年之間,大賴其利,衣履溫暖。今江南知桑蠶、織履,皆充之教也。

張堪拜漁陽太守,開稻田八千餘頃,勸民耕種,以致殷富。百姓歌曰:「桑無附枝,麥穗兩歧;張君為政,樂不可支。」

樊重,字君雲,諡壽張敬侯。世善農稼,好貨殖。重性溫厚,有法度。三世共財,子孫朝夕禮敬,常若公家。其營理產業,物無所棄;課役童隸,各得其宜。故能上下戮力,財利歲倍,至乃開廣田土三百餘頃。其所起廬舍,皆有重堂高閣,陂渠灌注。又池魚牧畜,有求必給。嘗欲作器物,先種梓、漆,時人嗤之;然積以歲月,皆得其用,向之笑者,咸求假焉。貲至巨萬,而賑贍宗族,恩加鄉閭。外孫何氏,兄弟爭財,重恥之,以田二頃,解其忿訟,縣中稱美。其素所假貸人間數百萬,遺令焚削文契。責家聞者皆慚,爭往償之。常戒其子曰:「富貴盈溢,未有能終者。吾非不喜榮勢也,天道惡滿而好謙,前世貴戚,皆明戒也。保身全己,豈不樂哉!」

王景為廬江太守,百姓不知牛耕,致地力有餘,而食常不足。景乃教民用犁耕,墾闢倍多,境內豐給。又訓令蠶織,為作法制,著於鄉亭。

王符曰:「一夫不耕,天下受其飢;一婦不織,天下受其寒。今舉俗舍本農,趨商賈,是則一夫耕,百人食之;一婦桑,百人衣之。以一奉百,孰能供之!」

崔寔為五原,土宜麻枲,而俗不知織績。民冬月無衣,積細草臥其中。見吏,則衣草而出。寔為作紡績、織紝之具以教,民得以免寒苦。

劉陶曰:「民可百年無貨,不可一朝有飢,故食為至急也。」

仇覽為蒲亭長,勸人生業,為制科令,至於果菜為限,雞豕有數。農事既畢,乃令子弟群居就學。其剽輕游恣者,皆役以田桑,嚴設科罰。躬助喪事,賑恤窮寡。期年,稱大化。

杜畿為河東,勸耕桑,課民畜牸牛、草馬,下逮雞豚,皆有章程,家家豐實。然後興學校,舉孝悌。河東遂安。

童恢除不其令,若吏稱其職,人行善事,皆賜酒肴以勸勵之。耕、織、種、收,皆有條章。一境清靜。

《齊民要術》:皇甫隆為敦煌。敦煌俗不曉作耬犁;及種,人牛功力既費,而收谷更少。隆乃教作耬犁,所省傭力過半,得谷加五。又敦煌俗,婦女作裙,孿縮如羊腸,用布一匹。隆又禁改之,所省復不貲。

僮種為不其令,率民養一豬、雌雞四頭,以供祭祀,死買棺木。

顏裴為京兆,乃令整阡陌,樹桑果。又課以閒月取材,使得轉相教匠作車。又課民無牛者,令畜豬;投貴時賣以買牛。始者民以為煩,一二年間,家有丁車引、大牛,整頓引豐足。

譙子曰:「朝發而夕異宿,勤則菜盈傾筐。且苟有羽毛,不織不衣;不能茹草飲水,不耕不食。安可以不自力哉?」

李衡於武陵龍陽洲上作宅,種甘橘千樹。敕兒曰:「吾州里,有千頭木奴,不責汝衣食,歲上一匹絹,亦可足用矣。」橘成,歲得絹數千匹。

仲長子曰:「天為之時,而我不農,谷亦不可得而取之。青春至焉,時雨降焉,始之耕田,終之簠簋,惰者釜之,勤者鍾之。時及不為,而尚乎食也哉?」

北魏辛纂,拜河內刺史,督勸農桑,親自檢視,勤者資以物帛,惰者加以罪。

魏陳思王曰:「寒者,不貪尺玉,而思短褐;飢者,不願千金,而美一食。」

晉桓宣鎮襄陽,勸課農桑,或載鉏耒於軺軒,或親耘獲於壟畝。

唐張全義為河南尹,經黃巢之亂,繼以秦宗權、孫儒殘暴,居民不滿百戶,四野俱無耕者。全義招懷流散,勸之樹藝。數年之後,都城坊曲,漸復舊制;諸縣戶口,率皆歸復;桑麻蔚然,野無曠土。全義明察,人不能欺,而為政寬簡。出見田疇美者,輒下馬與僚佐共觀之,召田主勞以酒食。有蠶麥善收者,或親至其家,悉呼出老幼,賜以茶彩衣物。民間言:「張公不喜聲伎,見之未嘗笑;獨見佳麥良繭則笑耳!」

有田荒穢者,則集眾杖之。或訴以「乏人牛」,乃召其鄰里,責之曰:「彼誠乏人牛,何不助之?」眾皆謝,乃釋之。由是鄰里有無相助,故比戶皆有蓄積,凶年不飢,遂成富庶焉。

李襲譽,嘗謂子孫曰:「吾負京有田十頃,能耕之,足以食;河內千樹桑,事之,可以衣;能勤此,無資於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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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桑輯要
      中國元代初年司農司編纂的綜合性農書。成書於至元十年(1273)。其時元已滅金,尚未並宋。正值黃河流域多年戰亂、生產凋敝之際,此書編成後頒發各地作為指導農業生產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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