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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誥

尚書正義

〔子部〕

湯既黜夏命,黜,退也,退其王命。復歸於亳,作《湯誥》。

湯誥以伐桀大義告天下。

[疏]「湯既」至「湯誥」○正義曰:湯既黜夏王之命,復歸於亳,以伐桀大義誥示天下。史錄其事,作《湯誥》。仲虺在路作誥,此至亳乃作,故次《仲虺》之下。

王歸自克夏,至於亳,誕告萬方。誕,大也。以天命大義告萬方之眾人。○誕音但。告,工毒反。

[疏]「王歸自克夏」○正義曰:湯之伐桀,當有諸侯從之,不從行者必應多矣。既已克夏,改正名號,還至於亳,海內盡來,猶如《武成》篇所云「庶邦冢君暨百工,受命於周」也。湯於此時大誥諸侯以伐桀之義,故云「誕告萬方」。「誕,大」,《釋詁》文。「萬」者舉盈數。下雲「凡我造邦」,是誥諸侯也。

王曰:「嗟!爾萬方有眾,明聽予一人誥。天子自稱曰予一人,古今同義。惟皇上帝,降衷於下民。皇,大。上帝,天也。衷,善也。

[疏]「降衷於下民」○正義曰:天生烝民,與之五常之性,使有仁義禮智信,是天降善於下民也。天既與善於民,君當順之,故下傳雲,順人有常之性,則是為君之道。

若有恆性,克綏厥猷惟後。順人有常之性,能安立其道教,則惟為君之道。夏王滅德作威,以敷虐於爾萬方百姓。夏桀滅道德,作威刑以布行虐政於天下百官。言殘酷。爾萬方百姓,罹其凶害,弗忍荼毒,罹,被。荼毒,苦也。不能堪忍,虐之甚。○罹,力之反;本亦作羅,洛河反。荼音徒。

[疏]「弗忍荼毒」○正義曰:《釋草》云:「荼,苦菜。」此菜味苦,故假之以言人苦。「毒」謂螫人之蟲,蛇虺之類。實是人之所苦,故並言「荼毒」以喻苦也。

並告無辜於上下神祇。言百姓兆民並告無罪,稱冤訴天地。○冤,紆元反。天道福善禍淫,降災於夏,以彰厥罪。政善天福之,淫過天禍之,故下災異以明桀罪惡,譴寤之而桀不改。○譴,遣戰反。寤,五故反。

「肆台小子,將天命明威,不敢赦。行天威,謂誅之。○台音怡。敢用玄牡,敢昭告於上天神後,請罪有夏。明告天,問桀百姓有何罪而加虐乎?○牡,茂後反。

[疏]「敢用玄牡」○正義曰:《檀弓》云:「殷人尚白,牲用白。」今雲「玄牡」,夏家尚黑,於時未變夏禮,故不用白也。故安國注《論語》「敢用玄牡」之文雲,「殷家尚白,未變夏禮,故用玄牡」,是其義也。鄭玄說:「天神有六,周家冬至祭皇天大帝於圜丘,牲用蒼。夏至祭靈威仰於南郊,則牲用騂。」孔注《孝經》,圜丘與郊共為一事,則孔之所說無六天之事,《論語·堯曰》之篇所言「敢用玄牡」即此事是也。孔注《論語》以為「堯曰」之章「有二帝三王之事,錄者采合以成章。檢《大禹謨》及此篇與《泰誓》、《武成》,則『堯曰』之章其文略矣。」。鄭玄解《論語》云:「『用玄牡』者,為舜命禹事,於時裛告五方之帝,莫適用,用皇天大帝之牲。」其意與孔異。

聿求元聖,與之戮力,以與爾有眾請命。聿,遂也。大聖陳力,謂伊尹。放桀除民之穢,是請命。○聿,允橘反,述也。戮舊音六,又力彫反,《說文》力周反,《史記》音力消反。穢,於廢反。

[疏]傳「聿遂也」至「請命」○正義曰:「聿」訓述也,述前所以申遂,故「聿」為遂也。「戮力」猶勉力也。《論語》云:「陳力就列。」湯臣大賢惟有伊尹,故知「大聖陳力,謂伊尹」也。伊尹賢人而謂之「聖」者,相對則「聖」極而「賢」,次散文則「賢」、「聖」相通。舜謂禹曰:「惟汝賢。」是「聖」得謂之「賢」,則「賢」亦可言「聖」。鄭玄《周禮注》云:「聖通而先識也。」解先識則為聖名,故伊尹可為聖也。《孟子》云:「伯夷聖人之清者也,伊尹聖人之任者也,柳下惠聖人之和者也,孔子聖人之時者也。」是謂伊尹為聖人者也。桀為殘虐,人不自保,故伐桀除人之穢,是為請命。

上天孚佑下民,罪人黜伏。孚,信也。天信佑助下民,桀知其罪,退伏遠屏。天命弗僣,賁若草木,兆民允殖。僣,差。賁,飾也。言福善禍淫之道不差,天下惡除,煥然咸飾,若草木同華,民信樂生。○僣,子念反,忒也;劉創林反。賁,彼義反,徐扶雲反。煥,呼亂反。樂音洛。

[疏]「天命」至「允殖」○正義曰:桀以大罪,身即黜伏,是天之福善禍淫之命信而不僣差也。既除大惡,天下煥然修飾,若草木同生華,兆民信樂生也。昔日不保性命,今日樂生活矣。僣差,不齊之意,故傳以「僣」為差。「賁,飾」,《易·序卦》文也。

俾予一人,輯寧爾邦家。言天使我輯安汝國家。國,諸侯。家,卿大夫。茲朕未知獲戾於上下,此伐桀未知得罪於天地。謙以求眾心。○戾,力計反。

[疏]傳「此伐」至「眾心」○正義曰:經言「茲」者,謂此伐桀也。顧氏云:「『未知得罪於天地』,言伐桀之事,未知得罪於天地以否。」湯之伐桀,上應天心,下符人事,本實無罪,而雲未知得罪以否者,謙以求眾心。

慄慄危懼,若將隕於深淵。慄慄危心,若墜深淵。危懼之甚。○栗音栗。隕,于敏反。

「凡我造邦,無從匪彝,無即慆淫,戒諸侯與之更始。彝,常。慆,慢也。無從非常,無就慢過,禁之。○彝,徐音夷。慆,他刀反。各守爾典,以承天休。守其常法,承大美道。爾有善,朕弗敢蔽。罪當朕躬,弗敢自赦,惟簡在上帝之心。所以不蔽善人,不赦己罪,以其簡在天心故也。

[疏]「惟簡在上帝之心」○正義曰:鄭玄注《論語》云:「簡閱在天心,言天簡閱其善惡也。」

其爾萬方有罪,在予一人。自責化不至。予一人有罪,無以爾萬方。無用爾萬方,言非所及。嗚呼!尚克時忱,乃亦有終。」忱,誠也。庶幾能是誠道,乃亦有終世之美。○忱,市林反。

咎單作《明居》。咎單,臣名,主土地之官。作明居民法一篇,亡。○單音善,卷末同。

[疏]「咎單作明居」○正義曰:百篇之序此類有四,伊尹作《咸有一德》、周公作《無逸》、作《立政》,與此篇。直言其所作之人,不言其作者之意,蓋以經文分明,故略之。馬融云:「咎單為湯司空。」傳言「主土地之官」,蓋亦為司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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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尚書正義
    《尚書正義》是唐孔穎達等撰文獻匯編。二十卷。唐初《五經正義》的第二部,孔穎達、王德韶、李子云等奉詔撰,朱長才、蘇德融、隋德素、王士雄、趙弘、智覆審,長孫無忌、李勣、于志寧、張行成等人刊定。此書湊合《今文尚書》和偽《古文尚書》,並採用偽孔安國《尚書傳》,將伏生本《今文尚書》20篇分為33篇,加上所謂的出自孔宅夾壁的《古文尚書》25篇,定為58篇,作為科舉考試的必讀經書。流傳幾千年,對後世影響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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