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艮下艮上

子夏易傳

〔經部〕

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彖曰:艮,止也。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艮其止,止其所也。上下敵,應不相與也。是以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也。

艮兩止也。各止於所,嚮也。見敵應而咎生也。不獲其身,不欲彼見於我也。至近而不可通,雖行其庭不見其人。我無見於彼也。不相見也。何敵之有乎,故無咎也。君子之道,無固也,時可止則止之,時可動則動之,消息以時,而道乃光也。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一體而兩山,兼山者也。位身之止也,思不出其位,止者也。

初六,艮其趾,無咎。利永貞。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止於下,艮於趾也。艮則不行也。得其止未失其正也,何所咎乎。利於長正,得其久也。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隨,其心不快。象曰:不拯其隨,未退聽也。

腓隨足也,自動則躁妄也,何益於動乎。艮體不動,則腓不得舉而隨也,性躁而不得往,未退而聽命,故其心不快也。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厲薫心。象曰:艮其限,危薫心也。

艮於下體而不得通於上,止於體之中也。分其體,夤列矣。危及至心也。知其不可,而不可相見,則全其體。至於三,限其止乃止也。而敵之乃處中道而止之,於事則中分矣,羞辱至故,危薫哉。

六四,艮其身,無咎。象曰:艮其身,止諸躬也。

上體兼下,兼兩而止,則時止能止,其身當位,而靜止得於分,故無咎也。

六五,艮其輔,言有序,悔亡。象曰:艮其輔,以中正也。

上體之中,當其輔也。得其中正言也。言而序,悔亡者也。

上九,敦艮吉。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終也。

動者,利之求也。動失則害至。止者,正之元也,久守則福來,非敦厚之徳不能止其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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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夏易傳
      中國古籍,作者卜子夏。《子夏易傳》一為二卷,一為十一卷。舊本題卜子夏(前507一?)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