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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公二十六年

左传

〔经部〕

【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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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古詩文網

二十有六年春,王二月辛卯,衛甯喜弒其君剽。

衛孫林父入於戚以叛。

甲午,衛侯衎復歸於衛。

夏,晉侯使荀吳來聘。

公會晉人、鄭良霄、宋人、曹人於澶淵。

秋,宋公殺其世子痤。

晉人執衛甯喜。

八月壬午,許男甯卒於楚。

冬,楚子、蔡侯、陳侯伐鄭。

葬許靈公。

【傳】

二十六年春,秦伯之弟鍼如晉修成,叔向命召行人子員。行人子朱曰:「朱也當御。」三雲,叔向不應。子朱怒曰:「班爵同,何以黜朱於朝?」撫劍從之。叔向曰:「秦、晉不和久矣!今日之事,幸而集,晉國賴之。不集,三軍暴骨。子員道二國之言無私,子常易之。奸以事君者,吾所能御也。」拂衣從之。人救之。平公曰:「晉其庶乎!吾臣之所爭者大。」師曠曰:「公室懼卑,臣不心競而力爭,不務德而爭善,私慾已侈,能無卑乎?」

衛獻公使子鮮為復,辭。敬姒強命之。對曰:「君無信,臣懼不免。」敬姒曰:「雖然,以吾故也。」許諾。初,獻公使與甯喜言,甯喜曰:「必子鮮在,不然必敗。」故公使子鮮。子鮮不獲命於敬姒,以公命與甯喜言曰:「苟反,政由甯氏,祭則寡人。」甯喜告蘧伯玉,伯玉曰:「瑗不得聞君之出,敢聞其入?」遂行,從近關出。告右宰穀,右宰穀曰:「不可。獲罪於兩君,天下誰畜之?」悼子曰:「吾受命於先人,不可以貳。」穀曰:「我請使焉而觀之。」遂見公於夷儀。反曰:「君淹恤在外十二年矣,而無憂色,亦無寬言,猶夫人也。若不已,死無日矣。」悼子曰:「子鮮在。」右宰穀曰:「子鮮在,何益?多而能亡,於我何為?」悼子曰:「雖然,弗可以已。」孫文子在戚,孫嘉聘於齊,孫襄居守。

二月庚寅,甯喜、右宰穀伐孫氏,不克。伯國傷。甯子出舍於郊。伯國死,孫氏夜哭。國人召甯子,甯子復攻孫氏,克之。辛卯,殺子叔及大子角。書曰:「甯喜弒其君剽。」言罪之在甯氏也。孫林父以戚如晉。書曰:「入於戚以叛。」罪孫氏也。臣之祿,君實有之。義則進,否則奉身而退,專祿以周旋,戮也。甲午,衛侯入。書曰:「復歸。」國納之也。大夫逆於竟者,執其手而與之言。道逆者,自車揖之。逆於門者,頷之而已。

公至,使讓大叔文子曰:「寡人淹恤在外,二三子皆使寡人朝夕聞衛國之言,吾子獨不在寡人。古人有言曰: 『非所怨勿怨。』寡人怨矣。」對曰:「臣知罪矣!臣不佞,不能負羈絏,以從扞牧圉,臣之罪一也。有出者,有居者。臣不能貳,通外內之言以事君,臣之罪二也。有二罪,敢忘其死?」乃行,從近關出。公使止之。

衛人侵戚東鄙,孫氏愬於晉,晉戍茅氏。殖綽伐茅氏,殺晉戍三百人。孫蒯追之,弗敢擊。文子曰:「厲之不如!」遂從衛師,敗之圉。雍鉏獲殖綽。復愬於晉。

鄭伯賞入陳之功。三月甲寅朔,享子展,賜之先路、三命之服,先八邑。賜子產次路、再命之服,先六邑。子產辭邑,曰:「自上以下,降殺以兩,禮也。臣之位在四,且子展之功也。臣不敢及賞禮,請辭邑。」公固予之。乃受三邑。公孫揮曰:「子產其將知政矣!讓不失禮。」

晉人為孫氏故,召諸侯,將以討衛也。夏,中行穆子來聘,召公也。

楚子、秦人侵吳,及雩婁,聞吳有備而還。遂侵鄭,五月,至於城麇。鄭皇頡戍之。出與楚師戰,敗。穿封戌囚皇頡,公子圍與之爭之。正於伯州犁。伯州犁曰:「請問於囚。」乃立囚。伯州犁曰:「所爭,君子也,其何不知?」上其手,曰:「夫子為王子圍,寡君之貴介弟也。」下其手,曰:「此子為穿封戌,方城外之縣尹也。誰獲子?」囚曰:「頡遇王子,弱焉。」戌怒,抽戈逐王子圍,弗及。楚人以皇頡歸。

印堇父與皇頡戍城麇,楚人囚之,以獻於秦。鄭人取貨於印氏以請之,子大叔為令正以為請。子產曰:「不獲。受楚之功而取貨於鄭,不可謂國。秦不其然。若曰: 『拜君之勤。鄭國微君之惠,楚師其猶在敝邑之城下。』其可。」弗從,遂行。秦人不予。更幣,從子產而後獲之。

六月,公會晉趙武、宋向戌、鄭良霄、曹人於澶淵以討衛,疆戚田。取衛西鄙懿氏六十以與孫氏。趙武不書,尊公也。向戌不書,後也。鄭先宋,不失所也。於是衛侯會之。晉人執甯喜、北宮遺,使女齊以先歸。衛侯如晉,晉人執而囚之於士弱氏。

秋七月,齊侯、鄭伯為衛侯故,如晉,晉侯兼享之。晉侯賦《嘉樂》。國景子相齊侯,賦《蓼蕭》。子展相鄭伯,賦《緇衣》。叔向命晉侯拜二君曰:「寡君敢拜齊君之安我先君之宗祧也,敢拜鄭君之不貳也。」

國子使晏平仲私於叔向曰:「晉君宣其明德於諸侯,恤其患而補其闕,正其違而治其煩,所以為盟主也。今為臣執君,若之何?」叔向告趙文子,文子以告晉侯。晉侯言衛侯之罪,使叔向告二君。國子賦《轡之柔矣》,子展賦《將仲子兮》,晉侯乃許歸衛侯。叔向曰:「鄭七穆,罕氏其後亡者也。子展儉而壹。」

初,宋芮司徒生女子,赤而毛,棄諸堤下。共姬之妾取以入,名之曰棄。長而美。平公入夕,共姬與之食。公見棄也而視之,尤。姬納諸御,嬖,生佐。惡而婉。大子痤美而很,合左師畏而惡之。寺人惠牆伊戾為大子內師而無寵。

秋,楚客聘於晉,過宋。大子知之,請野享之。公使往,伊戾請從之。公曰:「夫不惡女乎?」對曰:「小人之事君子也,惡之不敢遠,好之不敢近。敬以待命,敢有貳心乎?縱有共其外,莫共其內。臣請往也。」遣之。至,則欿,用牲,加書征之,而騁告公曰:「大子將為亂,既與楚客盟矣。」公曰:「為我子,又何求?」對曰:「欲速。」公使視之,則信有焉。問諸夫人與左師,則皆曰:「固聞之。」公囚大子。大子曰:「唯佐也,能免我。」召而使請,曰:「日中不來,吾知死矣。」左師聞之,聒而與之語。過期,乃縊而死。佐為大子。公徐聞其無罪也,乃亨伊戾。

左師見夫人之步馬者,問之,對曰:「君夫人氏也。」左師曰:「誰為君夫人?余胡弗知?」圉人歸,以告夫人。夫人使饋之錦與馬,先之以玉,曰:「君之妾棄,使某獻。」左師改命曰:「君夫人。」而後再拜稽首受之。

鄭伯歸自晉,使子西如晉聘,辭曰:「寡君來煩執事,懼不免於戾。使夏謝不敏。」君子曰:「善事大國。」

初,楚伍參與蔡太師子朝友,其子伍舉與聲子相善也。伍舉娶於王子牟,王子牟為申公而亡,楚人曰:「伍舉實送之。」伍舉奔鄭,將遂奔晉。聲子將如晉,遇之於鄭郊,班荊相與食,而言復故。聲子曰:「子行也!吾必復子。」及宋向戌將平晉、楚,聲子通使於晉。還如楚,令尹子木與之語,問晉故焉。且曰:「晉大夫與楚孰賢?」對曰:「晉卿不如楚,其大夫則賢,皆卿材也。如杞、梓、皮革,自楚往也。雖楚有材,晉實用之。」子木曰:「夫獨無族姻乎?」

對曰:「雖有,而用楚材實多。歸生聞之: 『善為國者,賞不僭而刑不濫。』賞僭,則懼及淫人;刑濫,則懼及善人。若不幸而過,寧僭無濫。與其失善,寧其利淫。無善人,則國從之。《詩》曰: 『人之雲亡,邦國殄瘁。』無善人之謂也。故《夏書》曰: 『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懼失善也。《商頌》有之曰: 『不僭不濫,不敢怠皇,命於下國,封建厥福。』此湯所以獲天福也。古之治民者,勸賞而畏刑,恤民不倦。賞以春夏,刑以秋冬。是以將賞為之加膳,加膳則飫賜,此以知其勸賞也。將刑為之不舉,不舉則徹樂,此以知其畏刑也。夙興夜寐,朝夕臨政,此以知其恤民也。三者,禮之大節也。有禮無敗。今楚多淫刑,其大夫逃死於四方,而為之謀主,以害楚國,不可救療,所謂不能也。子儀之亂,析公奔晉。晉人置諸戎車之殿,以為謀主。繞角之役,晉將遁矣,析公曰: 『楚師輕窕,易震盪也。若多鼓鈞聲,以夜軍之,楚師必遁。』晉人從之,楚師宵潰。晉遂侵蔡,襲沈,獲其君;敗申、息之師於桑隧,獲申麗而還。鄭於是不敢南面。楚失華夏,則析公之為也。

「雍子之父兄譖雍子,君與大夫不善是也。雍子奔晉。晉人與之鄐,以為謀主。彭城之役,晉、楚遇於靡角之穀。晉將遁矣。雍子發命於軍曰: 『歸老幼,反孤疾,二人役,歸一人,簡兵蒐乘,秣馬蓐食,師陳焚次,明日將戰。』行歸者而逸楚囚,楚師宵潰。晉降彭城而歸諸宋,以魚石歸。楚失東夷,子辛死之,則雍子之為也。

「子反與子靈爭夏姬,而雍害其事,子靈奔晉。晉人與之邢,以為謀主。扞御北狄,通吳於晉,教吳叛楚,教之乘車,射御,驅侵,使其子狐庸為吳行人焉。吳於是伐巢,取駕,克棘,入州來。楚罷於奔命,至今為患,則子靈之為也。若敖之亂,伯賁之子賁皇奔晉。晉人與之苗,以為謀主。鄢陵之役,楚晨壓晉軍而陳,晉將遁矣。苗賁皇曰: 『楚師之良,在其中軍王族而已。若塞井夷灶,成陳以當之,欒、范易行以誘之,中行、二郤必克二穆。吾乃四萃於其王族,必大敗之。』晉人從之,楚師大敗,王夷師熸,子反死之。鄭叛吳興,楚失諸侯,則苗賁皇之為也。」

子木曰:「是皆然矣。」聲子曰:「今又有甚於此。椒舉娶於申公子牟,子牟得戾而亡,君大夫謂椒舉: 『女實遣之!』懼而奔鄭,引領南望曰: 『庶幾赦余!』亦弗圖也。今在晉矣。晉人將與之縣,以比叔向。彼若謀害楚國,豈不為患?」子木懼,言諸王,益其祿爵而復之。聲子使椒鳴逆之。

許靈公如楚,請伐鄭,曰:「師不興,孤不歸矣!」八月,卒於楚。楚子曰:「不伐鄭,何以求諸侯?」

冬十月,楚子伐鄭。鄭人將御之,子產曰:「晉、楚將平,諸侯將和,楚王是故昧於一來。不如使逞而歸,乃易成也。夫小人之性,釁於勇,嗇於禍,以足其性而求名焉者,非國家之利也。若何從之?」子展說,不禦寇。十二月乙酉,入南里,墮其城。涉於樂氏,門於師之梁。縣門發,獲九人焉。涉於氾而歸,而後葬許靈公。

衛人歸衛姬於晉,乃釋衛侯。君子是以知平公之失政也。

晉韓宣子聘於周。王使請事,對曰:「晉士起將歸時事於宰旅,無他事矣。」王聞之曰:「韓氏其昌阜於晉乎!辭不失舊。」

齊人城郟之歲,其夏,齊烏餘以廩丘奔晉。襲衛羊角,取之。遂襲我高魚。有大雨,自其竇入,介於其庫,以登其城,克而取之。又取邑於宋。於是范宣子卒,諸侯弗能治也,及趙文子為政,乃卒治之。文子言於晉侯曰:「晉為盟主,諸侯或相侵也,則討而使歸其地。今烏餘之邑,皆討類也。而貪之,是無以為盟主也。請歸之!」公曰:「諾。孰可使也?」對曰:「胥梁帶能無用師。」晉侯使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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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传
      《左传》,相传为著,原名为《左氏春秋》,汉代改称《春秋左氏传》,简称《左传》,是中国古代一部叙事完备的编年体史书,更是先秦散文著作的代表,它标志着我国叙事散文的成熟。汉朝时又名《春秋左氏》、《左氏》。汉朝以后才多称《左传》。它与《公羊传》、《谷梁传》合称“春秋三传”。旧时相传是春秋末年左丘明为解释孔子的《春秋》而作。《左传》实质上是一部独立撰写的史书。它起自鲁隐公元年(前722年),迄于鲁哀公二十七年(前468年),以《春秋》为本,通过记述春秋时期的具体史实来说明《春秋》的纲目,是儒家重要经典之一。